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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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秉持“想未来没有用”的观念,直到现在也一样。我不知道我和这个淡淡的、不爱幻想的、不爱袒露感情的、不适应花前月下的、不怎么爱听我唱歌的好学生属性的姑娘能走多远。我只是在遇见美好的事物时,就想让她也看到也听到那些:想在千人合唱董小姐的时候看到她在下面举着相机拍照;想演出完让她坐在我的肩上一起看别人的演出,喝啤酒,戴太阳镜,然后我在草地上转圈,她在我肩上开心又害怕地笑;想在兄弟们拉着我多喝几杯的时候骄傲地、重色轻友地说:我媳妇儿等着我呢。

在回程的火车上,她传来一段语音,似乎是刚刚睡醒,也似乎是筋疲力尽,我瞬间融化,也似乎是心存怜惜。我自顾自地把她说那一小段话的语气看作是温柔和甜美的表现。我们平平常常地互相发送着语音消息,后来我再一次在火车上睡着了,睁开眼时正在路过石家庄,低头看看手机,上面写着:“晚点了咩?我去接你哦。”我愿一切美好的人和我说话时,都带着蜷缩在北方冬天被窝里的甜美语气;愿所有从容不迫的谈话,都是值得平静下来去播撒的种子,最后树上会结出,一碗蜂蜜一样的月亮。

可我差点忘了,“去他妈的爱情,都是过眼云烟的东西”这句歌词,好像是我写的,晒特!

无人

文/周云蓬 @周云蓬 音乐人

今天咋了,播放着五朵金花的垃圾车没来,阳台外面静悄悄的。想起租这个房子的时候,看中它阳光好,等住进来,发现窗外马路经常有拖拉机突突地开过去,于是自我安慰,太安静了不适合我。但今天如愿了,遛狗的人都没出来。八点了,阳光晒在电脑桌上,我挪了挪万年青,制造点绿荫,然后开机上微博,啊,我开始觉得不对劲了,凌晨两点以后没人更新,新浪又出问题了,刷新几次,还是一片死寂。这时,厨房锅里的水滚沸了,赶紧下方便面,再加上点牛肝菌,橄榄菜,打两个鸡蛋,盛到碗里,呼噜噜地吃了一身汗。泡上茶,回到电脑前,刷新一下,还是那样。我给我淘宝店的客服发短信,问:你那网络正常吗?等了好久,没回音。打电话不太好意思,好像自己是个微博控。我又发了几个短信问别人,都没回信。这是出啥事情了,我开始电话了,对方关机,第二个,不接,第三个不接。我突然异想天开发条微博,看看啥结果。我写阳光啊,末日啊,还@了左小祖咒罗永浩可爱多,发布。刷新,我的大脑被电击了一大下,竟然看到了自己的微博孤零零地冒出来,时间是八点四十七分,闹鬼了,中病毒了,我等着评论转发,没有,来点狠的,我想自杀,有人吗,发布,要是平常,转发评论得铺天盖地的,现在两条微博好像亚当夏娃站在伊甸园。拨电话,电话簿几百个号码拨过去,越拨越瘆得慌,到后来,我反倒害怕有人接听了,那会吓我个半死的。出大事情了,不是世界就是我,我打开门,上阳台,阳光晒在脸上,炽烈了很多,马路还是静静的,大理学院的广播也停了。我傻站了一会,想抽烟,身边没有。想对着太阳大喊:这是咋了?可周围寂静得让我不敢出声。

可为啥还有电呢,还能上网,证明人类世界还在正常地运行着,但也不好说,是否一些机器设备无人情况下也能惯性地运作一段时间?我不知道。拨110,120,最后咬牙拨119,没人。

回到房间里,先打开冰箱检查一下,好在粮食充足,德国黑啤酒七八筒,鸡蛋十几个,水果一大堆,还有大米。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我得出门考察一下,看看山下城里的状况。我往背包里装进啤酒外加一张喜周面饼,即使短暂回不来,也不至于饿死。但是,我怎么准确地找回来呢,这个小区还不熟悉,如果再没人问路,那一定有去无回。突然想起来,把一个mp3开启,循环播放一首歌,放到阳台上,这样回来,只要方向判断不大错,凭着外面的安静,保证很远就能听到这个航标灯,掐准时间,几个小时内回来应该没问题。我带上语音指南针,抄起木棍,果断出门。沿着路边向左拐,有一个石桥,对着太阳一直向东,就是小区的大门。一路上,放轻脚步,做贼似的,竖着耳朵,听旁边楼房里有没有什么动静。小区的大门外,是一条国道,通向下关昆明,往常一个人根本过不去,现在好了,敞亮亮的,大踏步翻过隔离带,直接走到路中央,坐下来,拿出指南针校正方向,应该朝北走,苍山在我左边,找到人民路路口向右拐,进入古城。人民路是大理的精华,彻夜都有人喝酒唱歌,如果路上也没人,那整个大理基本上,就我老哥一个了。进入人民路上段,我放慢脚步,耳听鼻子嗅,棍子戳,全身心地雷达搜索,快到博爱路了,右手边有家裁缝店,前几天,为了演出,我到他家定做了一件大长袍,藏红色的,我走上台阶,用木棍戳门,锁着,里面没人应声。过了博爱路,进入人民路中下段,两旁都是餐馆酒吧小客栈,这回我走上便道,挨个敲门,一路乒乒乓乓地敲过去,到了九月酒吧了,平时总在这喝酒,还演过几场,结果一推门是虚掩着的,屋子里一股股残酒剩烟头味儿。

我犹豫了一会,大声问,有人吗,等了一会,大着胆子往里摸,进门右手是吧台,再往里是一张张桌子,不小心棍子扫到桌上一个酒瓶子,一声炸雷,瓶子滚到地上,跳了几跳,惊心动魄地破碎了,我原地呆立了几秒钟,等声音彻底消失,才缓过神来,再向前走是个小舞台,上面还有一把吉他。我又重新回到吧台,绕进去,打开冰箱,搜罗点吃喝,这也不能算偷了,几瓶啤酒,一袋爆米花,还有蛋糕,最后找到半瓶红酒,揣到怀里,坐在酒吧门口,晒着太阳,我拔开木塞,喝它一小会,补充些体力。喝得晕晕的,走到路中间,对着苍山光天化日地撒泡尿,很刺激,想起小河当年还在舞台上拉屎呢,那需要什么样的心态呀,我还想,可以躺在路上,手淫一把,这更刺激了,想着想着,下面就有反应了,我伸个懒腰,就着大理上午绝美的阳光躺下来,拉裤链突然惊觉,不行,万一世界还存在,只是我精神出了问题,比方周围很多人,我感觉不到,他们正商量着我为啥突然发疯,想送我去医院啥的,我这样一淫乱,那大家不要疯了一样拍照,发微博,等他娘我有朝一日醒过来,还咋做人。

中国最人文的民谣歌手,从此再没脸演出了。惊得我一身冷汗,要不说两句吧,有备无患:啊,朋友们谢谢你们来看我,我精神出了点问题,很快会好起来的,别把我送精神病院,如果你们信任我,请握一握我的手,于是我举起左手,悬空地等着,盼望从虚空中被握住,只有苍山上吹下来的风,嗖嗖的手指间掠过,不存在,绝对不存在,这本是我朋友坨坨养的一只狗的名字,总在人民路晃来晃去的,不存在呀绝对不存在了,成了我现在的名字了。爬起来,去洱海,看看那里有啥球变化。向东走出洱海门,向左要走到柴村码头,前不久,大家还在那搞过一个民国范儿的摆摊小集市,每个参加的人都穿上旗袍马褂,现在人毛都没有了。离得很远,听到洱海的浪声,真像大海,因为人没了,自然界才开始大声说话,走到海边风很大,呼呼地从远方吹过来,挟裹着水汽。一个浪啪地打在我脚前,水花溅了我一裤腿。找个台阶坐下来,给家里继续拨电话,还是没人接听。想起老妈,一辈子操心,她喜欢看花,早应该把她接到大理来,这里花很茂盛,四季不败,老爸瘫在床上,早就梦想春节能喝上一口茅台,现在我能买得起茅台了,他也不能喝酒了。想起二十多年前初恋的女友,她叫微微,分手的时候,哭得泪人似的,最后把浸透泪水的手绢留给我作纪念。还有后来的女朋友,为我盛饭夹菜,拉着我翻山过河,得过我什么好?我像个阴郁的爬行动物,抽冷子反噬一口,然后嗖地钻进草里,谁也不管谁也不理,这下子报应来了,可算彻底孤独了,能写小说,能写新歌了?你们都在太空里,只有我在地球上,自己的歌成为自己的谶语。对呀,是不是我已经死了,按照生前的作为,上帝给我安排的地狱就是孤独地狱,不用火烧油烹,永远直面一个人的虚无;或者是死后的中阴期,大概四十九天,在世界上最后的逗留,还有可能我闯入了另外维度的时空,那苍山洱海怎么解释,这样的,我们和微生物同处于一个时空,它们生命短暂只有千分之一秒,它们看我们就像一群山,动也不动,而我们也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所以我虽然还在大理,可由于时间维度变了,我也就感觉不到别人了。这要写成书,保证大卖呀,我顺手抽了自己一巴掌,都啥时候了,不存在绝对不存在呀,我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太阳转到南边了,要抓紧回去了,不然航标灯没电灭掉,我就彻底完蛋了。沿着来路摸索顺利找到小区大门,隔着几百米,听到mp3播放的音乐,电吉他架子鼓叽里哇啦,像一个被关在罐子里的蟋蟀,不屈地叫喊着。顺着声音的绳索摸到家门,出来竟然没锁门,开机上网,还是没有回复转发。再发:我要强奸某某某,没反应,再发一些敏感词,这以前都发不上去,现在发上去了,证明小秘书也不工作了。

那就等吧,等世界重新启动,找我来,等外面第一辆汽车开来,等手机铃声响起。时间一下子没有了隔断,明天无遮无拦,白茫茫大地干干净,睡着了梦见一屋子的人,嘁嘁喳喳地说话,醒来房子静得怕人。有时候分不清梦和现实了,清醒的时候更像是荒诞无解的幻觉,我想,不能这样等下去,外面还有风以及大自然的声响,房子里,只有全人类的鬼魂,虚幻的人群,蚂蚁一样,啃食我的精神。我害怕最终发疯,剁自己的手指头吃。在某个清晨,但愿那是人类最后的清晨,我下定决心,背上旅行袋,装上所有的粮食酒,准备向下关,以及更远的昆明出发。敞着门,电脑也不关了,再见了大理。

沿着国道向南坚持走几天几夜,我想能走到昆明,几百万人的大城市,有充足的食物、酒和水,有大大小小的房子可居住,也许我能顺利地在那里活完一辈子。这时,天空一道电光长长地划过,世界永久地停电了。我不知道这些,我只有希望,上天留下一个姑娘,在远方的某处也向这边走来,但是,她要是脾气很坏呢,头发生满虱子呢,最可怕的是她根本不爱我,那就继续向更远处走呗。

狗王周骐圣

文/囧叔 @一条囧叔摇着尾巴叫道 IT产品经理

狗王周骐圣的诊所在东郊的一个村儿里,三间门脸儿平房,门窄得像狗舌头一样,地上连地砖都没铺。门厅摆着前台和一排食堂用的那种连体塑料椅;正对街门的墙上挂着面锦旗,上绣“狗王”两个斗大的金字,不知什么人送的。注册医师仅有三人,其他都是村里的年轻人——任何人披上白大褂都跟真的一样。此前,周骐圣据说服务于北京最大的动物医院之一,乃是该院王牌医师,后被开除。被开除的原因,我听不同的护士和病人说过不同的版本。比较合理的是他喜欢在诊室里抽烟,因为他现在依然这么干;此外还有长期迟到早退、违规用药、对病患家属进行人身攻击、治死名犬、以上皆是等选项。

关于狗王这个称号,狗王本人表示早忘了是怎么来的了。但我当然知道,这是后话,暂且不表。现在先说说我是怎么认识周骐圣的。几年前他的诊所在村儿里开张的时候,我的狗正好得了病,一摸就吱吱叫,叫声奇特而凄惨。于是就近去诊所看了看。周骐圣摸了摸,见狗又吱吱叫了起来,便诊断道:腰椎间盘突出!我大惊,心说狗还有这病吗?再看这位大夫,粗枝大叶,跟山大王一样,一看就绝非善类,而且连白大褂都没穿,看起来十分不可信。我问他,如果是骨骼的病不应该照个片子吗?他头也不抬地答道:没机器,有也不用照。我一听,觉得这家诊所太不靠谱了,抱起狗就走,狗又吱吱叫了起来。他在我身后坐着,也不回头,平静地补充道:“如果不是腰椎间盘突出,就是脑部被细菌感染,让它错以为自己是老鼠。”我愤愤而去。

结果辗转跑了三家县城的诊所,片子也照了三次,诊断都是这个病,且都说需要住院治疗。我一想要天天跑县城来看它,太不方便,我连看我亲爹都没这么勤快,就回了周骐圣的诊所。一进门,我拿出一张X光片给他看,他瞄了一眼就放在一边,提起笔来刷刷点点开了张方子,让我去交费住院。这么着,我跟他连续见了十几次面,每次来都几乎碰见狗主人在骂他,这使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周骐圣的相貌体格实在不适合当医生。一般来说,医生应该身材高大,肩膀宽阔,给人一种可以依靠的感觉。他不但达到这一标准,而且超过太多。此人身材过高,肩膀过宽,且面目凶狠,相貌粗豪;两道浓眉斜插入鬓,一对环眼皂白分明突出眶外,连鬓落腮短钢髯,压耳毫毛好像抓笔一般——每当我给别人讲周骐圣的时候这样开脸儿,听的人总是很生气,因为他们觉得我在抄袭。然后我也很生气,凭什么说书的说姚期胡大海程咬金总是用这套词儿,我就说一个人却不行?何况周骐圣确实就长这样。

有个奇怪的现象:饶是他如此体格魁伟面目凶恶,狗主人们还是每天都跟他发生摩擦,尽管其中大部分假设动起手来,胜率恒为零。狗住院的那些天,我就目睹了不下十起医患纠纷,大部分是嫌周大夫手太重,或诊疗手段太粗鲁,或怪他在诊室里抽烟。有一位妇女怒道:你们院长呢?我要投诉你!周骐圣说:好,请稍等。然后拉门出去,关上门,又打开门进来,对妇女说:你好,我是院长,什么事?妇女气得半死,大叫道:你不能在病人面前抽烟!周骐圣说:你又没病,是狗病了。

当然我不是要歌颂他在医院里抽烟。他这人是个实打实的混蛋,一如我的许多其他朋友,这些方面并不值得歌颂。但其医术确实高明,诊断简单清晰,治疗精确有效,跳过了很多昂贵且麻烦的检测。经他手医治的狗大部分都能起死回生,十分神奇。他一生只看狗,猫啊鸟啊乌龟之类的动物一概不管,问其原因,他说这样可以少记很多症状、药方和寄生虫。而真实的原因肯定是村里的狗多。总之,他的恶名和他高明的手段同时传播开去,诊所很快就风生水起门庭若市了。但这不能改变他总是惹恼狗主人的事实,终于爆发出第一场动起手来的医患矛盾。

这事说起来在我目睹和听说的“周骐圣事件”中也只能排第六或第七,在讲排第一的事件之前,权当开胃小菜:有一回,一个剃光头戴金链的胖子带着一条斗牛来看病,说是斗牛吃了只鸽子,三天不拉屎,总是呕出恶臭的膏样物体和血。周骐圣摸了摸,又让主人掰开斗牛的嘴,捏着鼻子看了看,然后对主人说:“不拉屎太正常了,因为它把屎吐出来了。”据我观察,到此为止主人并没有想揍他,但接下来他对狗实施了惨无人道的直肠指检,这下把主人给惹毛了(如果医学上有相对于“指检”的“拳检”概念就更合适了)。主人当时抱着狗脖子不敢撒手,因为此时撒手谁被咬还说不定,只好回头怒骂:它吐东西,你他妈抠它屁眼干什么?周骐圣也不抬头,一边继续把狗弄出撕心裂肺的惨叫,一边悠悠问道:吐屎的是它,又不是你,不抠它难道抠你吗?说着抠出一大块带皮带肉的禽类骨头,鲜血淋漓,十分骇人;往盘里一扔,说声“一百,前台结账”,摘下手套扬长而去。狗主人大怒,撒开狗抄起一瓶酒精奔向周骐圣,抡胳膊撒手,啪嚓一声砸在后心上,听得人心惊肉跳。周骐圣缓缓转过身来,双手插在白大褂的口袋里,低头看了半晌,摇头说:一百零五,前台结账。这件事没什么下文,因为那个胖子气焰顿消,结了账带着狗走了。这大概是由于狗在他们打架时自己窜下台子拉了泡带血的稀屎,然后发出健康的哈吃哈吃的声音。这也是该事件只能排第六的原因之一。现在来说说排第三的事件,其实这样的事有好几件,常常发生,“狗王”称号的由来也跟此事有关。事发当天,我的狗正要出院,我以为我将是最后一次来了,没想到发生了这事,让我对这个诊所兴趣大增。

当时来了个愁眉不展的老头,六十来岁,带着一条愁眉不展的金毛,怯生生地问:能做安乐死吗?周骐圣撇撇嘴,拉过狗来上下摸了一番,用听诊器听了听,抬头道:什么病啊,癌症?老头使劲点点头,说已经在别的医院确诊了。周骐圣问那为什么不直接在那医院做?老头说那医院太贵,觉得村里的应该便宜点。周大夫双手往兜里一插,歪头看了看狗,狗也歪头看他,眼里全是眼泪。他说:“我看不像癌症,像是结膜炎,不过结膜炎也很痛苦,你看它都哭了。可以实施犬安乐术,还顺便提供毁尸灭迹服务,宠物火化,处理骨灰,不单收钱,要吗?”老头又使劲点点头,周骐圣就开了单子,让老头签了字,拉着狗进后堂了。走着走着,他回头看了看,又继续往前走去,头也不回地说:“做完就装车拉走,不带出来啦。你交完钱就走吧。”

我来了兴趣,一时不打算走了,就坐在门厅看着。这倒不是对狗有兴趣,虽然那狗看上去还挺健康的,除了一只耳朵上缺一大块,可能是被别的狗咬的。但癌症这东西谁看得见呢,我主要是对这个老头有兴趣,因为他一不哭二不闹,只是踮着脚尖往里看着,像一只拉长了脖子的鸭,尽管明知什么也看不见。安乐死手术很快,我拿出手机听了一回隋唐,周骐圣就出来了。老头如蒙大赦地迎上前去问:死了吗?周骐圣答:交钱了吗?给老头噎得够呛,呆了半晌,转身交钱走了。等他走远,我问周骐圣金毛是不是真死了,他看了我的狗一眼道:我这儿还剩12毫升氯化钾,不用也糟践了——后话我没听完就抱起狗跑了。

第二天早上我爸遛狗回来,无意中提到村里贴了好多寻狗启事。出门一看,电线杆子上真有几张,上写:寻找走失的金毛犬,家里老人遛狗时未拴绳丢失,特征是左耳缺一块云云;下头是一张照片,一只金毛歪着脑袋看镜头,看起来蠢极了。我看了以后十分眩晕,一天都没缓过劲儿来。下了班我就直奔狗王的诊所,结果正撞见一男一女正在破口大骂,而周骐圣则锁着诊室的玻璃门在里面抽烟,一边抽还一边玩儿一个狗骨骼模型。那男的骂着骂着看见了我,大概是见我没带狗,以为我是诊所的人,劈手抓住我袖子就问:你说,是不是你们把我家豆豆安乐死了!我打掉他的手,问豆豆是什么狗,他说:是金毛,耳朵缺一块,很健康的!很健康的!那女的也转过头来对着我连喊“很健康的”。我问他们是怎么知道豆豆死在医院了。那女的说,有个男人打了寻狗启事上的电话告诉他们,说一位老人带着金毛来做安乐死。女的说完,男的又劈手揪住我领子,冲我喷唾沫星子:“你们这是草菅人命!我告你们!你们为什么不检查就动手术!”话音未落,玻璃门砰地开了,周骐圣巨大的身躯从里面挤了出来,抓住男子的手腕往旁边一甩,把我们俩都甩了个趔趄,总算分开了。

“安乐死是我做的,”他说,“这人不是我们这儿的人。你可以告我,或者选择别的撒气解恨的方式。”因为个子太高,他说话时几乎是把胸口顶在那男的鼻尖上;尽管眼睛往下看,却不低头,声音又粗又沉,十分吓人。“但是不能退钱。”他补充道。

后来夫妻俩闹了一番,哭哭啼啼地走了,也没什么结果。说是女的怀了孕,公公怕金毛太闹腾,撞了媳妇的肚子,遛狗时几次偷偷故意放生,结果狗就是不走,一气之下才出此下策。等有人打电话告诉他们,狗已经死了,这些都是接到电话以后对公公突击审讯得到的口供。后来,等了好久也没人告周骐圣,让我觉得有些不平,我甚至想找几个大学同学(他们中很多是律师),上门帮他们打这场官司。

周骐圣在这起事件中第一次跟狗主人发生了肢体接触,不过这也是为了给我解围。我这人没原则没立场,时间长了,回想起来确实是老头说谎在先,严格来说,周骐圣在其中有多少过错,实在很难说清。渐渐我不再计较这事了,有时狗有个头疼脑热小三灾儿,我还是带着去诊所看看。一晃四五年,狗虽老了却越来越硬棒,很少生病。有一天去打疫苗,去的时候天光大好,甫一进门,突然间“黑云密布遮天日,有一阵大雨似过瓢泼”。打完针,我因为没带伞,就跟周骐圣聊起天来。诊所里除我之外只有两口子带着一只巨大的白熊在输液,非常安静。我们听着雨,喝着茶,聊着聊着难免聊到那只死去的金毛,我忍不住又数落了他几句。周骐圣想了想,慢慢地说:“那狗呼吸有问题,我一听就知道了,就算当时不死,早晚也得死。我是不会故意杀狗的。”我听了,隐约觉得哪里有问题,但一时又说上来,只得作罢。接着我们聊到杀狗的话题,我问他是不是医生做的安乐死多了,也跟打过狗的人一样,身上带杀气,结果他还没回答我,就出事了。

起先是输液室里吵了起来,接着一阵哗啦作响,有人摔门出去了。等我俩追出来,两口子和大白狗已经都在外面了。大雨像摄影棚里拿管子喷的一样气势汹汹,两口子非常配合,情绪到位,表情逼真,吵个不休。大白熊虚弱地缩在屋檐底下喘着气。两人吵的内容似乎是治病太贵,男的不想治了,女的不干。大白熊这种狗巨大,而狗输液用药都是按体重计算剂量的,当然比吉娃娃贵多了。我正琢磨着,谁也没想到那男的突然大步走到屋檐下,左手抓脖子,右手揪尾巴,两膀一晃,“嗨”的一声把大白熊举起来,往东墙上“砰”地一摔。这一下事发突然,又快又狠,谁也没防备。狗弹在墙上,“吱”了一声,落在地上扭曲成一个奇怪的姿势,不动了。

这回女的也不哭了,两眼圆睁,双手虚捧着脸,像是要捂眼睛却定在半途一样,呆呆不语。我也吃惊非小,甚至没想起来过去看看狗。那男的啐了口痰,阴阳怪气地叫道:还治吗?还治不治了?我看你——一句话喊到一半,突然拐了弯,变成一个奇怪的气嗓。我转头一看,周骐圣不知道什么时候闯过去,双手掐着脖子把这小子提了起来。屋里几个护士和医生都出来了,拉腿的拉腿,抱腰的抱腰,好容易把周骐圣拉开了。周骐圣抖了抖手腕子,回头怒道:“看我干什么!看狗去!”于是两个医生把大白熊抬进屋里去了。此时雨势逾猛,周骐圣全身都湿透了,头发却根根直立,连胡子都挓挲起来了。挨揍那小子也不示弱,大口喘着气,在两口气之余巧妙地插入一句句台词:

“姓、姓周的,我、我、我告诉你,我、我们家的事儿,你、你他妈管不着!你、你、你敢打我,你、你也不打听打听,你、你知道我谁吗?”周骐圣此时已经调匀呼吸,抱着肩膀看着他。那小子又说:“老、老、老子在咱们村儿,还没、没他妈的、没他妈的人敢动老子,你、你给我记着,我、我是豹、豹、豹子,你打听打听,谁、谁不知道豹、豹、豹子?”周骐圣也不示弱,淡淡地答道:“我叫235,你也打听打听。想找茬儿随时来,我周末不上班,你可以上家找我,就在铁道边那独院儿,你打听着来,带多少人都行。”

那人骂了几句,揪着媳妇走了,狗也不要了。我把周骐圣拉进屋,劝他别惹事。这个豹子确实不好惹,倒不是说他多能打,主要是因为他有一群黑恶势力,大多是村南头工厂区的子弟,全都游手好闲,到处惹事,很成了些气候。周骐圣倒是满不在乎,问我大概有多少人。我想了想,可能有十来个,没准还有我没见过的。周骐圣一笑:“没事,你甭操心。我看他敢不敢来。”而后又轻声补充道:“跟病狗牛x,算他妈什么东西!”说完接过其他医生递来的X光片,大步进手术室去了。

第二天是周六,我把这事跟几个兄弟说了,大家都劝我别管闲事。我说那咱们看看热闹去吧!大伙儿拍手称快。这都什么人哪。

周骐圣家住在铁道北边一个当不当正不正的独院儿,据说这个院子多少辈以前还是我们家的,当时是为了占地儿。此处距离两头的村子都有一里地以上,四围荒草丛生,下过雨以后寸步难行。一过火车,有时候能把玻璃震碎了,每隔几分钟头顶上还过飞机。无巧不成书,我们拨草寻蛇一般艰难地赶往周宅的路上,远远看见豹子带着一伙人从另外一个方向来了。这群小子一个个营养不良,跟甘蔗成精一样,跟在豹子身后耀武扬威,十分可笑。我们紧跑几步来到院墙拐角隐住身形,等着万一出事好抄他们的后路。当然,根据剧情发展的规律,这是用不着的了。

豹子来到院门口站住,举起一根棍子咣咣砸门。我半蹲着身子,屏住呼吸,准备随时往外窜。打架我不很擅长,但打闷棍拍黑砖还行,尤其后者。我算计着,后面这群甘蔗成精的都不是什么问题,其实他们没怎么真正打过群架,每次只是起哄架秧子,只要第一时间控制住豹子就好办了。豹子能举起那么大一条狗扔出去,大概不太好对付。最好的结果当然是这边一砸门,门分左右,周骐圣绝尘而出,势如奔雷地穿过人群,直取豹子首级,同时放倒六七个杂拌儿。不过这听起来不像周骐圣,像文泰来。我正想着,门开了,同时,我从没想过的一种熟悉的巨大噪音响了起来。

那是几十条狗同时吼叫的声音。

接着,一大群体型各异色彩缤纷的狗破门而出,刨得泥水四溅。这些狗每一只都戴着一条黑色三角领巾,中间一个白月光儿绣着“周”字,见人就扑,逢人就咬,其声势之浩大,令人联想到二战登陆题材的影片。它们训练有素,进退得法,每三四条一组,有大有小,竟然还能打出十分科学的配合,令人瞠目结舌。其战法宗旨大概是:雷声大雨点小,威慑大于打击。整个战场迸发出热情澎湃的吼叫,中间当然掺杂着凄惨的哭喊声。豹子早就丢盔卸甲,棍子不知道哪去了,被四条西施追得渐行渐远,其余党也被剩下的大狗小狗撵得四散奔逃。

周骐圣抱着肩膀靠着门,脖子上也系着一条黑领巾,面带冷酷的微笑。定睛一看,我又吃了一惊——他左腿边蹲着一条耳朵缺了一块的金毛。看到我走过来,这位保镖憨厚地伸出舌头笑了。

“好家伙,够邪乎的啊!”我拍了拍金毛,“哪来的这么多狗?”

“医院里捡的,”周骐圣点了颗烟,“每年都有好多。病了——或者没病——就扔我这儿不要了。”

“你拿什么喂这么多狗啊?”我的一位小伙伴问道。

“狗粮,”周骐圣说,“住院的狗,主人给带的狗粮我都留一半儿。”

我看着远处尘沙荡漾土雨翻飞的战场,啼笑皆非地摇了摇头。“你还真不愧是狗王,”我由衷地叹道,“谁给你的锦旗?”

“我自己。”周骐圣粗豪地笑起来。那是一种让你想跟他撮土为炉插草为香的笑。

“这狗不是让你给安乐死了吗?”我摸着金毛,它使劲扭头舔我。

“我不杀没病的狗。”狗王说。

你只不过,爱上他人所爱

文/小庄 @庄小哥 专栏作家

瑞典乌普萨拉大学、芬兰于韦斯屈莱大学和美国加州大学的一个联合团队,在1995年6月《动物行为学》(Animal Behaviour)期刊上发表了一则让人看上去遐想连篇的研究。他们把几只假的玩具母黑琴鸡放在一只并不是很有吸引力的公黑琴鸡的周围,如果这只公鸡表现出了好像在和假母鸡交配的行为,则其他母鸡也会对它兴趣盎然起来,于是这公鸡因此赢得了更多交配机会。但如果换作一只玩具鸭子,或公鸡并没有和玩具母鸡“交配”,都不会有同样的效果。

这个非常欢乐的实验会让我想起米兰·昆德拉在他一篇小说里写到的桥段。说的是一位女演员的丈夫去往小镇疗养院养病,此人已届中年,身材走形,从外貌上来说,并不怎么打动其他女人,而他的妻子其实也早就厌倦了他。但在疗养期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却彻底改变了这段婚姻的命运:女演员出于义务前来探望丈夫,当地的女人们一见——哇塞,此人居然有这么美貌的LP!纷纷觉得他很有魅力起来,争相献殷勤,而女演员看到外界如此架势,立刻也觉得好家伙我老公这么有女人缘,说明他还是个香饽饽,忍不住重新审视他,越看越爱,激情再度燃烧起来。

女演员做梦也不会想到,她男人受欢迎其实与其本人毫无关系,而完全是由于作为妻子的自己美貌过人。唔,上帝的幽默,的确黑得很漂亮。

母黑琴鸡、女演员还有小镇上的女人,此处都表现出了一种动物的“择偶模仿”行为。1992年,芝加哥大学的演化生物学家斯蒂芬·普鲁特-琼斯(Stephen Pruett-Jones)给“择偶模仿”下了个定义,大致的意思是:雌性们选择一个雄性的几率,随着其他雌性也选择这个雄性而上升,若其他雌性不选择这个雄性,该几率就会下降。

除黑琴鸡外,孔雀鱼、珍珠玛丽鱼、挪威鼠、日本鹁鸪等动物身上也都出现过这种现象。有时是在实验室条件下被发现的,有时则是在自然状态下被观察到的。当然人类身上也很明显,大约2000年以后,相关的研究就比比皆是了。科学家认为雌雄两性身上都会出现“择偶模仿”,但相对而言,雌性身上出现得较为普遍。

2003年,瑞典哥德堡大学的托拜厄斯·尤勒(Tobias Uller)和克里斯托弗·约翰森(L.Christoffer Johansson)在一篇论文中把人类身上的类似行为称作“婚戒效应”。这是因为他们在实验中让作为示范的男性志愿者分别以戴婚戒和不戴婚戒的面目示人,结果观察到对于被调查的女大学生来说,戴婚戒的男性比没戴婚戒的男性更吃香这么吊诡的情景。千真万确,饶你抓耳挠腮也要接受以上事实,而且就此无须再对女青年总是被已婚大叔吸引的事实感到三观尽毁,须知这一研究可是发表在《人类天性》(Human Nature)期刊上的。而《英国皇家学会会志B:生物科学》(Proceedings of the Royal Society B:Biology Science)期刊则在2007年刊登了来自该国四所大学的联合研究报告,称如果一名男性被一名女性微笑以对的话,其他女性会觉得他更有魅力。

此类实验得到的结果,对于现实中的把妹行动是很有指导性意义的,男人们若想吸引妹子,一大神招就是——想方设法和美女们在一起。2010年杜克大学的杰西卡·约津斯基(Jessica L.Yorzinski)和迈克尔·普拉特(Michael L.Platt)做的实验就很说明问题。他们先让志愿者对一些女性的照片打分,按照分数把她们分成弱吸引力、一般吸引力、强吸引力三等,然后把这些照片和一张男性照片合成到一张里,再找一些女性来对这些男性打分,结果发现,和吸引力越强的女性放在一起,那位男性越会对其他女性产生更强的吸引力。该实验也进行了反向操作,即让男性对和其他男性在一起的女性的吸引力打分,效果没有这么明显。

研究者们认为,从演化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择偶模仿”可以说是一种基于社会学习的、适应性的性选择策略,对女性有着重要的意义,对男性的意义则稍逊。因为男性在择偶中注重的是年轻(生殖力强)、外形富有吸引力(生下的娃儿基因好),这些信息都能够从外表便捷观察到。女性择偶注重的则是对方的亲代投资能力(有没有钱啊是不是能做婚姻的承诺啥的),这一点并不容易直观地获取,而需要借助其他力量才能获悉。从这个角度来说,别的女性已经鉴定过的可能会是更有价值的对象。

所以我们常常听到什么闺蜜抢了男朋友之类的狗血故事——以刘嘉玲对曾华倩所为为代表——其实一点也不奇怪,当事人如今还不是已经修成了正果受到普天下的祝福了嘛。倒是陈冠希去搞谢霆锋的妞这种更加人神共愤一点,因为里面涉及一个违反社会和谐的机制。同样来自我们刚刚提到的《人类天性》期刊,2013年3月号上有篇论文提出了“朋友妻不可欺”的生物学解释。密苏里州大学的人类学家马克·弗林恩(Mark Flinn)、生物学家大卫·庞茨(Davide Ponzi)和印第安纳大学人类学家迈克尔·缪伦贝尔(Michael P.Muehlenbein)联手做的一个关于人类男性在残酷生存竞争中如何形成联盟的研究意外发现,男人天生有不去碰哥们的女人的禀性——当他们面对亲密朋友的配偶时睾酮水平会受到抑制。

正因为这一机制的存在,使得千百年来他们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同仇敌忾,去抵御外族入侵。而一旦出现红颜祸水型的女人扰乱了兄弟们的情谊,则保不住大难临头、国之将倾。

人间卧底

文/马良 @马良 艺术家

我本来应该成长为一个怨毒的人,每个怀才不遇的失败者都有资格这样做,但幸好我没有。如今已经想不起到底是什么拯救了我,只能谢天谢地了,甚至谢谢所有那些无意间狠狠踩过我一脚的人。

讲个故事,有关我失败的初体验。十七岁那年学校安排去太湖边写生,那是个叫杨湾的小村庄,杨湾在上海话里和“阳痿”同音,名字里带着几分不祥和尴尬。我们驻扎在一个废弃的学校改成的招待所,睡的是课桌,吃的是村民大婶临时组团凑合着烧出来的盒饭,手艺粗糙但原料都是上等湖鲜,新鲜的银鱼和湖虾只当咸菜一样胡乱下饭。一大早我们就出门去湖边画画,面对湖光山色或者旧街村落画写生,每天必须完成几张水粉画和速写。晚饭后会聚在一个曾经的运动室里,把作品放在两张残旧的乒乓桌上,由老师点评。这本来也是个挺质朴的学习程序,听上去甚至有些乡村生活的田园诗意,但事实上这段时日是我人生里最惨烈的一段记忆,一直忘不了。

带队老师是个三十多岁的青年画家,籍籍无名却颇有霸气,他肌肉发达,黝黑健壮,总是紧锁眉头,眼神暴烈茫然,讲话时候眼光总是掠过我们的肩头,直直看着远方,哪怕我身后只有一堵破墙,不过这是好事儿,本来我也不敢和他对视,他的坏脾气是出名的。值得一提的还有他的一头浓密长发,油油地贴着头皮和他血管暴露的脖子,莽撞披着,沉重得像是戴着有锁子护甲的武士头盔,猛回首时发型竟然纹丝不动,单这一点产生的孔武之感,便让我惊惶不已。

日光灯苍白昏暗,乒乓台上是我们在烈日下戴着草帽鼓捣了一天的收成,密密铺满了两张大桌子,待铺陈完毕,班长便通知老师过来验收。他缓缓走进来,房间里鸦雀无声,他划了根火柴点起一支烟,根本没有多看我们任何人一眼。他敞开着衬衫的纽扣,领口处随着吞云吐雾可见强健的胸肌一起一伏,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

我死死盯着躺在那一堆画稿里的我的几个“孩子”,那几张小画儿分明在瑟瑟发抖。他缓缓伸出手,用粗壮的手指探向那一张张早先春光灿烂,如今却面如死灰的画儿,只轻轻一划,如同拂去桌上的灰尘一般的轻易,几张他看不入眼的画儿便飞出了乒乓桌的边缘,坠向深渊,一头栽在地上,死在尘土里。然后,他坚定的大脚竟一脚踩了上去,是的,他真的踩在了那些画上。我仓皇转头,只见那画的作者我的某同学正闭上眼睛,轻轻叹出一口气。待再扭回头的一瞬,我的那几张小画儿,我的孩子们也正坠向万劫不复,是“万劫不复”,这个词儿并没有用得太重,我不知道如今你们读文章的人会怎么感受,那一脚对于当时的我可真是万箭穿心啊。他的脚踩中我的画儿的瞬间,我只觉得那些阳光下曾见过的所有美好事物瞬间都黯淡了,我笔下曾经细细流淌的温情,那些慢慢在纸上堆积起来的热爱,顿时土崩瓦解一文不值。

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但只能忍住,不想让别人看到我的脆弱和幼稚。低着头死死盯着那个踏在我心头上的脚印,眼角余光里那些画儿,那些纸片还在纷纷扬扬,我根本没有勇气再抬头。桌上最后只留下几张作品,满地断壁残垣。他走出门前吩咐了一声,桌上是谁的作品,谁自己钉在墙上。房间里一片安静,我走上前去捡起自己的画,其他人也在默默收拾,几个幸运儿也如同做错了事一般悄无声息地拿起那几张无瑕的作品,匆忙慌乱地钉在墙上。远处村里的土狗们突然狂吠不止。这昏黄的房间如同一座轰炸之后的城市,踯躅在废墟间的侥幸生还者,唯有以沉默面对被摧毁的一切。

从那天起,我一次又一次满怀希望地奔赴羞辱,在记忆里的那个初春的日子,那个湖边小村的每个夜晚,我心爱的“孩子”都会在我充血的眼睛的注视下,眼睁睁被处决,无一幸免。我曾经拼命努力想证明自己,反复地撕了画画了撕,只差把心血一口喷到画上,可那只大脚没有饶恕我,从没有饶恕过我。烈日下,面对浩淼的大湖我终于一笔也画不下去了,我想到过退学,也想过要杀了那个每天折磨我的暴君,可我与日俱增的自卑越来越庞大,庞大到成为死死压住我的阴影,庞大到我最终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失败。墙上的画越来越多,我的心伤痕累累,在一个一无所有的少年将全部骄傲都孤掷一处的日子里,屡战屡败的我最终只能学习去演一个冷眼旁观者,满脸不在乎的样子。

事实上不可能不在乎,那么多年过去我还如此清晰地记得这一切。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再认真画画,痛恨“才华”这个和我无关的词儿,对未来的职业也充满了幻灭,在这没有刻度标准的天平上,这场我看来谁也没有资格做裁判的博弈里,我再也不愿把自己和盘托出,不敢轻易把热爱押上去。再后来,下意识开始在其他领域找寻一些自信,喜欢看书写日记,着迷电影,幻想去学导演,这些不务正业的念头,如今看来不过是个自信跌到谷底的三流少年,在内心里组织策划的一场维护尊严的反击罢了。

再次遇到这位老师,已经是我成为一个所谓“知名艺术家”之后,阔别二十多年的再见并无戏剧性,他从海外归来,我们寒暄热络和所有久别重逢的师生一般无二。说话时候,他的眼睛还是会掠过我的肩头,怔怔望着远方,我也想学他,但眼光始终掠不过他如今早已稀松斑白的长发。

我知道他一定一点儿都不记得那些日子了。那些“杨湾”的日子,对一个少年来说太他妈残酷了,我曾经以为自己根本无法作为一个冷静的叙述者来说这个故事,甚至永远不愿再提起。如今终于坦然,也许是我老了吧,变得不太计较了,愿意和这个世界和自己都保持几分清醒的距离,也或许只是搞明白了生活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这世上多的是和我一般的盘缠不够却志在千里的难兄难弟,到处都是无趣却运转有效的规则,大部分的人都苦苦挣扎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你我不过是其中之一。

想来想去还是要谢谢他,虽然逻辑反常,我也不是受虐狂,但还是要实话实说。真的要谢他,在我青春年少爱追梦一心只想往前飞的年纪,给我上了人生最重要的一课:怎样成为一个LOSER,在这个遍地悲伤LOSER的世界,我当仁不让地成了一个资深人士。不同的是,如今的我不再悲伤,无论成为钉在墙上供人观瞻的成功人士,或是被淘汰出局的旁观者,都泰然处之。我终于明白,一个真正成功的LOSER必须是不动声色的,活在世间,像个卧底。

细致入微的谋杀

文/牛大伦 自由画家

“老鼠你醒,醒,醒……”我在一连声的催促中,睁开眼睛,从美女环绕的梦境里奋力挣脱出来。我睡的是沙发,丁昭南大师睡双人大床,当然,他是一个人。自从中风以后,丁太太说为了方便我照顾老师,就自作主张,和老公分房睡了。

“您要上厕所么?”我拉扯好自己的睡衣,扣上扣子,才完全清醒过来,说起来今年六月初上海的早晨,还是让腿脚有些凉意。“谁说世界在变暖?莫名其妙的哥本哈根会议。”听了我的牢骚,大师左半边脸给出一个很熟悉的笑容,甚至可以看见松弛的酒窝,但是右脸,还是纹丝不动,紧绷绷的,连皱纹都平复了不少,显得红亮饱满,好莱坞那些过气的女明星,注射肉毒杆菌令脸部轻微瘫痪,大概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他从左边的睡衣口袋里掏出香烟盒和打火机,我替他取出一支烟,他自己点着了,左手送进送出,抽,长长出了一口气,歪斜着嘴说:“要的……这个,金南京……”右手软软地在袖管里耷拉着,仿佛一整束沸水中捞出的乌冬面。

我铺排妥帖被褥,给他整理缩在睡衣袖子管中的右手臂时,他突然对着我很严肃地说:“昨天晚上,我,硬了。”我一呆:“什么?”随即醒悟过来,“那很好啊,那是好事情,说明您快康复了。”熟悉的笑容又在左脸浮现,同时夹带着一些罕见的天真和期许,大师悄悄地靠近我,说:“嘿,今天晚上,我做人……和她睡觉……团圆了。”我看看三楼的楼梯,为了不让他失望,点一点头,随口应道:“是啊是啊,团圆,真是很大的喜事呢。”

吃完千篇一律的养生早饭,丁昭南大师一定要去小区西边的假山看看风景,那是他在生病以前就养成的习惯。很多时候,他对我画面上的缺点和建议,也都是在假山边上,那个盖着双层琉璃瓦的亭子里,一边抽烟,一边缓慢低沉地说出来。这里的保安很森严,而丁家的独栋别墅,正处在整个小区最昂贵也最森严的所谓“帝王区”,一共才没几户人家,却养了大堆的保安,所以即使是我们在抽烟聊天,不太远的地方,也安排一个保安不紧不慢地尾随着,大概这就是一丝不苟的新加坡物业的特点吧。

尽管大师半年前的中风在药物和一周三次的康复理疗作用下,在渐渐好转,可是他现在还不能流利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只能结结巴巴地说出一些单词或者短句,口齿还不是很清楚,所以需要很费心思地猜测,有时候实在无法沟通,他就通红了脸,牙关里挤出两个字:“算了。”陷入沉默中,右手习惯性地下垂着,谁也不能想象,就是这只右手,曾经画出了最惊世骇俗的春宫。

他对我早晨的功课不是很满意,假山的凹处,成了他的天然烟缸,他一边用左手按灭一根金南京,一边含混地说:“屠刀……屠刀……”天下大概只有我懂这两个字的意思,他是嫌我画得不够凶狠。在他没有生病的时候,他经常会意气风发地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平常凡庸的人物,只具有猥琐不肯向前的精神状态,怎么能画出打动人的好画?成佛的人,一定要拿得起屠刀,寻常人是拿不起的。所以画画就和成佛一样,要先凶狠再平淡。凶狠地拿起屠刀,就是成佛的第一步。”

于是我点点头,对他行一个和尚的合掌礼,表示我明白了他的意思,他目光柔和下来,看着我身后的某一块地方,突然激动起来,几乎是在喊叫,“吴,老吴……老吴……”

“帝王区”的第二道保安那边,我们能看得很清楚,老吴的路虎车被拦下来盘问,老吴司机的大脑袋伸出车窗,和保安打着招呼,然后顺利地翘起杆子,放行,开进被花坛和亭榭遮掩得严严实实的丁家车库去了。

老吴不老,五十刚出头,比丁大师还小着好几岁,可是收藏圈都叫他一声老吴。他长着一副忠厚的渔民样子,短发黑脸,肩后永远背着那么个小皮包,我见过几次他从里面一叠一叠地拿钱出来,你会惊讶,这么小的包,怎么能拿出这么多钱来。

想象能看到当今艺术圈的两个传奇人物握手言欢,让我再次有些异样的欣喜。我搀扶着大师慢慢走回底楼客厅,住家保姆小刘正在给老吴倒铁观音,房间里有新添的古怪香味,这个味道,丁大师和我不会不熟悉,那是大麻烟。

铁观音茶水泛出橄榄色的光泽,大师和我都认真地拒绝了老吴递过来的大麻烟卷,户外那只黑色的拉布拉多犬看见几个人在客厅里坐下来,和它只隔着一扇玻璃门,不由得雀跃起来,爪子扒出一片声响。小刘叹了一口气,苦笑着放下茶壶,去拿遛狗的绳子和火腿肠,这是我传授给她的经验,拉布拉多非常好动,如果手里不拿一段掰碎的肉食,几乎不会乖乖地走在人的身侧。

小刘出门以后,丁大师赞叹地摇摇头,感慨:“她她是……全自动,她她是……奔驰车……”老吴陪我点完头,随即又独自沉浸到大麻的香甜味中去了。大师嘴里吐出一圈很含混的词句,老吴没听懂,我翻译道:“大师问您,怎么有空来西区这里?他倒是很想念朋友,前一阵子,张铁林来过,还说到您。”老吴笑笑,回答:“惦记你了,所以过来看看啊,也不远,开车过来才一个多小时。恢复得怎么样,可以下围棋了么?”

大师开心地笑起来,他永远是那样没有心事的样子,忘记带假牙的嘴微微瘪进去,配上极短的白头发,好像唐朝末年贯休和尚画的罗汉图。这位罗汉骄傲地指点收藏的各种围棋棋具,除了绘画,以前围棋是他唯一的正经消遣。

老吴笑完,收起表情,悄悄地问我:“丁太太呢?起床了没有?”我说:“不知道,不过按照惯例,现在对她大概正是午夜。”老吴表示同意,身体一松,摊在沙发上卷烟卷,不忘记和丁大师寒暄家常,眼光却是看着大师身后的某处,我无法预测位置的某处地方。

楼梯响,这真是一个奇迹,丁太太居然这么早,就能够梳妆打扮得好好的,下楼来了。她穿着家常睡衣,尽管这个女人勉强能算得上80后,小了大师整整一半年纪,我还是觉得她比实际年龄要老一些。大师生病后的这半年里,她经常会午夜才回家,新买的迷你库珀蹭得满是伤痕,而本人的黑眼圈,也是任化什么妆,也涂抹修改不去。至于此人的穿着,我即使是在推理小说里,也不太想多作评论,那是要造口业的。

老吴的出现一点也没有令她惊讶,大家哄哄地彼此问好,丁太太发声喊:“小刘!小刘!替我倒杯咖啡来!”环坐稳妥,丁大师嘴向左一牵,指着自己的女人,说不太成调的含糊言语。丁太太甩甩手,看我,大家都笑起来,我只好回答:“丁老师的意思是,你起来得比平常早很多呢。”老吴灭掉烟卷,啜一口茶,慢慢地解释:“其实呢,昨天下午,丁太太电话我,说老丁大有好转。我呢,开心之余,早就想过来。一来看看大师,前几天还在和陈丹青说起,你是已经被写进美术史的人物啊,身体一点点进展,都要关心的是不是?二来呢,丁太太约我谈谈一些合作事宜,还是按照以前的程序走,好不好?”

大家安静下来,各自喝各自的饮料,阳光斜铺在客厅的马赛克上,黑白相间的一线。突然丁太太从沙发上跳起来,厉声尖叫:“啊要死了要死了!小刘!小刘!你快去开门看看,那狗,那狗的嘴里,叼着的是是是什么?”

黑色拉布拉多犬是被小刘套着脖子才拽回来的,兴奋无比地把头甩来甩去,嘴里确实在嚼着什么东西。还没等我们几个反应过来,丁太太已经冲刺般地跑到门口,和小刘一起去挖狗嘴里叼的东西,过不多久,训斥怒骂的声音就高高低低地传过来。老吴看看我,我笑笑,大家才知道,原来女主人怪小刘不曾看紧,狗叼走了一只IT的鞋子,看起来什么地方被咬断了,不再好穿出门。听到丁太太一连声申斥小刘笨,大师脸一紧,随即面色发红,对我们说:“前……以前……她她……不敢。”老吴站起来给自己续水,顺便拍拍丁大师的肩膀,小刘正好回来,眼睛红红的,抢过来给我们都添上水,水壶空了,她反身想去厨房,被丁大师仰着脸,左手一把拉住,动弹不得。这次丁大师说的话就完全没人懂了,我也是琢磨了好一会儿,才明白他的意思,他对小刘说的是:“这种事情不必放在心上,老师请你不要难过,他说你是义仆。”

茶罢,丁大师示意,要我帮小刘收拾,我端着满盛瓷杯的托盘,跟着她进了我寻常不会走进的厨房,看她低着头,麻利地洗刷。突然她背对着我发问:“老鼠,你说我要是开个饭店,生意会好么?我以前,在桑拿中心,就是做菜的,客人小姐,吃了都很喜欢呢。”我表示赞同,小刘一手川菜功夫,在卖画买画的圈子里,非常有口碑,甚至有某个收藏家兼养生学爱好者言之凿凿认为,丁大师的中风,就是因为和小刘的菜色烧得过分好吃有关。她继续憧憬,叫什么名字呢?我说:“你倘使开馆子,只怕不要很大的门面吧,上海寸土寸金,边角地方都是死贵的。”她点头,我说:“那就叫玲珑馆好了,小巧,也让人明白。我看上海这些馆子,往往名字取得小,生意做得大。什么洋葱啊,芝麻啊,那都是好买卖。”小刘把店名“玲珑馆”、“玲珑馆”地嘴里嚼几遍,笑起来,说:“嗯,好呀,我这种文盲,也觉得很好,而且,这么好听的名字,要是自己想,打死我一百年也想不出来。”说着,手中却不曾停,盘盏杯托加上公道杯咖啡杯,一溜儿搁在它们各自应该呆的地方,连水渍都不见一点。

来不及找随身的笔记本,二楼大画室里丁太太的声音传来,“老鼠老鼠”地唤我。别墅里三个画室,二楼最大最亮堂,归丁大师;底楼是丁太太画油画的地方,叫二画室,拿车库改造出来,因为车可以停在院子里;地下室称作三画室,所有的资料书籍也都一概存放在那里,那就是我的地盘了。

丁大师夫妇,老吴和老吴司机,都在大画室,一边数画的尺寸,一边评头论足,计划着哪些画好卖。丁太太感喟:“现在老丁右手废了,以前的那些裸女画,现在画不了了,他的画价要是还维持以前的水平,是不是不太公平?我都觉得没有安全感了。”丁大师怒,扯着我哇啦哇啦叫起来,甚至自己用左手想归置起满地的纸卷,要塞回到壁橱里去,很多已经托好的画,被他的大手一扒拉,不免添了许多的皱褶。我悄声告诉丁太太:“老师觉得他现在用左手,还是可以画得一样好,所以有些以前自己得意的作品,是准备留下来的,未必要着急卖掉。”老吴听到这句话,慢慢直起刚才还弯着的身子,看看我,浅笑着说:“要是大师不肯卖,那也不要紧,丁太、老鼠你们说是不是?”

丁太太发急说:“老吴、老鼠,你们别闹,听丁老师的话,我们怎么维持啊?他中风了,脑子实在不清楚。我们这样的人家,现在每个月的开销,再怎么节省,总是要三万五万左右,谁知道我的压力啊,你们倒是说说看。”义形于色地说罢,几乎要掉下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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