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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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差不多年纪组过乐队的人都知道,Beyond的《真的爱你》和《光辉岁月》,是每个乐队都会排练的“标配”,因为那时候也没有更多可以让乐队演出的歌曲,黑豹略难,唐朝略偏。乐队里的每一个成员,都会模仿家驹的唱腔,我的乐队就是这么选的主唱,后来因为鼓手唱得最像家驹,他就成了主唱,我心想哪里有鼓手当主唱的事情,我学吉他不就是为了能够站在最前面拉风地当主唱吗?

没办法,我唱得没有鼓手像,但是这仇后来报了,一年以后唱得更像家驹的贝斯手加入进来,在我的提议下,我们乐队换了主唱。

在边陲小镇吉林集安,我的“及格乐队”开过上千观众的露天演唱会,唱的都是Beyond的歌,为了弹得更像黄贯中,我还戴了一个他在Beyond演唱会上戴的那种茶色墨镜,是和亲戚借的,略有度数,也直接导致我最后变成了近视眼。

那一年我17岁。自己做海报,自己发传单,演出的门票都是自己画的,留和家驹一样的齐肩长发,戴和他一样的十字架吊坠,那是甚至都不知道十字架代表什么的年纪。

我第一次和Beyond有交集,是2003年,三子在北京开演唱会,我在长春读书。有一天下午三子到搜狐的聊天室里和网友互动,我逃课参与,在寝室里拼命打字。没办法,提问的人太多,我一直没有被主持人注意到,但还是异常兴奋,因为那一个小时,是我离Beyond最近的一个小时,也就是指尖到电脑屏幕的距离,虽然只是网络聊天室,但也算共处一室,在同一个房间吧。这件事对我的影响很大,直接导致我决定来到北京,进入搜狐工作,我幻想着自己可以挤掉那个没念我问题的主持人,有朝一日,能真的和Beyond共处一室。

我唯一的一次追星行动,也献给了Beyond,确切地说是献给了叶世荣。2004年3月,我在报纸上看到Beyond将会在天津某酒吧举办歌友会的消息,一个人坐火车到天津,买了票早早守在酒吧门口。后来歌迷越聚越多,我鸡贼地绕到后门,正好堵到叶世荣下车,原来那只是叶世荣的个人歌友会,我被广告给忽悠了,不过一点也不失望。那是第一次见到活着的偶像,看见他下车,我直接愣在原地,呼吸都停止了。由于挡在他车前面,我被酒吧保安粗暴地推倒了,好像电影的慢动作,我一边下坠,一边喊出一个口号:Beyond不死!世荣加油!

那天晚上终生难忘,我分别打电话给远在家乡的曾经和我一起组乐队的鼓手、键盘手、贝斯手,让他们和我一起听叶世荣唱Beyond,泪流满面。

后来我的愿望实现了,在我终于成为搜狐聊天室的主持人以后,Beyond三子分别带着自己的作品来到搜狐,也许是那时候明星见得也多了,也许是三子都是单独来的并没有合体,反正再次见到叶世荣,我既没有被推倒,也没有那么激动,就连陪着黄贯中一起上了趟厕所,我都没有紧张到尿不出来的地步,无比顺畅。

也许偶像,就应该是有距离感的存在吧。

2005年5月27日,Beyond北京告别演唱会,嘉宾是黑豹乐队,一票难求。走后门,黑豹乐队的老大哥赵明义把我接到场地里,然后他就去忙了。

我一个人,站在黄家强弹贝斯的正下方,在观众席外,在表演区内,就那么近地,仰着头看了一整场演出。那种复杂的心情很难描述,我没有再给远方的伙伴们拨电话,也没有哭,好像我自己失去了观众,也不知道和谁共鸣,或倾诉。就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离Beyond五米近的地方,却比那一年指尖到屏幕的距离,还要更远。

我就那样和没有家驹的Beyond做了最后的告别。并不感伤。散场时看见门口没有票也唱到哭的歌迷,觉得他们比我还幸福。

所以我时常在想,如果家驹还在的话,也许我一样有机会见到他,采访他,没准儿还有机会成为朋友,忽悠他演《屌丝男士》什么的,可我最最关心的是:我还会视他如偶像般敬仰吗?我始终不太确定到底是年纪大了对偶像不再迷恋了,还是见到偶像以后他们的光环就不在了,在我甚至都成了很多人的偶像的现在,我太清楚自己在幕前和幕后的性格反差了,偶像的很多都是假象,所以如果家驹还在的话,我还会迷恋他吗?

会的,因为他不一样。

回到《百变大咖秀》第二季总决赛的前夜,我收到了台湾的许杰辉老师回给我的短信,我向他求救怎么去模仿家驹,尽管我有把握唱得很像,化妆老师也会帮助我,但毕竟国内还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模仿过家驹的样子去表演,我应该怎么办?许杰辉老师的回复是:从哪里入手都很难,只有模仿他的气质了。大家开玩笑说,许老师这是在偷懒吧?

仔细一想也是对的,我们被家驹吸引,被Beyond感动,不正是因为他的那种气质、那种精神吗?纯真,坚定,向上,批判但不抱怨,果敢而不莽撞,摇滚又很清澈,有爱并充满希望。那晚的表演我什么都没有模仿,一边唱一边想起家乡破旧的乐队排练场,想起当年和我一起唱Beyond的乐队伙伴,有的在当老师,有的已经下岗,谁还记得他们也曾长发飞扬?

“说过总会有一双翅膀,带你飞到很远的地方,那时候的执着显得多疯狂……”

家驹离开我们整整二十年了。到今天我不再天真地去想,如果家驹还在,乐坛将会怎样怎样,他自己又会怎样怎样。

你没有看到这个世界现在的样子,其实也挺好的。

我们被这个世界改变了太多

文/留几手 @留几手 80后写作者

那天某网站的编辑给我送点东西过来,一个女孩大老远跑过来又正好赶上饭点,我就顺便请她吃顿晚饭。挺朴素一个女孩,说说笑笑半个小时就吃得差不多了。结账的时候,她挺认真地看着我问:“哥,剩下的菜我能打包么?”

我一愣,问:“打包剩菜干啥啊?你喜欢吃啥,我再给你买点呗。”

她:“不用,不用,这不我男朋友还没吃饭呢么。”

在外面吃饭还能想到自己男朋友,这么质朴的女孩现在不多了,我:“你管他干啥啊,让他自己吃呗。”

她:“今天这不好几个菜都没怎么吃么,挺好的,就当改善伙食了呗。”

我:“……你真是够意思。”听着这话,真有点感动。

她继续说道:“哎,那咋办呢,在外面打拼不容易,俩人就得相依为命嘛。”

送走这个编辑后,我不禁思考起来,我认识多少女孩,毕了业之后从小城镇来到北京,在高档的办公楼里做着白领的工作,不能再是大学时穿运动服背书包的样子了,要尽快融入到新的环境。她们的接受能力和适应能力非常之强,不过两三年的时间,就完全看不出曾经的样子了。精致的妆容,拎着LV的手包,拿着iPhone,各种名牌堆砌在身上,也学会抽烟喝酒逛夜店了,谈笑间都是最潮的话题,夹杂着英文日文京片子,一股浓浓国际大都会精英范儿。

光鲜的往往是表面上的东西,真实场景也许是这样的:在散场之后,她们打车回到合租的老公房里,蹑手蹑脚地钻回自己的房间,地上横七竖八的鞋,沙发上堆满换洗的衣服,桌子上还有吃剩盒饭的泡沫盒子,疲惫了一天的女孩随手把包往床上一扔,衣服不脱,妆不卸在床上刨个坑,呼呼就睡了。即使工资不高,生活很艰苦,但是也要把自己伪装得和周围的人一样,至少看起来不能比别人差。

我有次在一个聚会上和一个叼着烟卷一口京片子的女孩聊了半天,我以为她是北京人呢,后来一问才知道是我老乡。

我问她:“你来北京多久了?北京话说这么溜?”

她:“一年多。”

我:“……”

她:“哎,哥,这都是没办法啊。我跟你讲,我原来不抽烟,工作做得比别人差点。后来才知道,那些资深的老员工聊创意的时候,都是在阳台上边吸烟边谈的,你说我能在旁边干杵着么?同样啊,说北京话,客户对你的信任度就高,你要整一口方言试一试,啧啧。”

这真是一个再普遍不过的现象了,要想融入周围,有时候就必须要改变自己。这种改变不单单体现在语言、打扮、行为习惯,而是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更包括了一个人的思维方式。

一个小城镇的人刚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工作,会有很多看不惯和不适应的地方:受本地人的排挤,融不到老员工的圈子,囊中羞涩无法和其他人一样去购物……甚至会有人白你一眼儿,骂你一句:土鳖。太多太多的困难会让你觉得周围的人太势利了、太冷漠了。这城市里仿佛充斥着浮华和虚荣,你甚至会厌恶身边的每一个人,但是,你无法逃避,这里虽然看不到希望,可回到家乡小城镇没有背景就意味着绝望。坚持,学着身边的人的生活方式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努力融入到各种圈子里,发了工资和同事去扫街……最好再学几句正宗的北京话“您呐”、“你丫的”、“你大爷”……慢慢地也就和周围的人打成一片了。再过三五年,看着刚来的毕业生,你脸上会笑嘻嘻地和他打招呼,但是心里会嘀咕一句:怎么这人这么土鳖啊!恭喜你,你变成了你当初讨厌的那个人,说明你已经融入到这个城市了,至少看起来是这么回事。

在城市里,每个人无时无刻都在接受着改造,沉默寡言的人变得侃侃而谈;节衣缩食的人变得挥金如土;诚实守信的人变得背信弃义……残酷的竞争,稀少的资源,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每个人不得不被改造得物质又现实,这是城市生活的基本法则。同样,在接受改造的同时我们又在改造着别人,他们可能是我们的学弟学妹远房表亲,我们用自身的经历和经验教导着他们。说的时候还神采飞扬,像一个智者在向弟子传授着自己的智慧一样。

一拨又一拨的年轻人涌入到城市里,贡献着体力、脑力的同时,消耗着自己的青春和身体。白天忙忙碌碌地工作创造GDP,夜里灯红酒绿,歌舞升平拉动着消费。在家乡来旅游的朋友面前像个导游,在一纸户口面前又像个虔诚的信徒。

我们不得不承认,城市和人都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但究竟是城市改变了人,还是人改变了城市?这是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也许大多数人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思考,只能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拼搏,拼一套房子一辆车一个户口。

天仙配

文/王二屎 八零后农民工

我问工头,为何工地没看到食堂和宿舍?工头说没有食堂,看到那边那栋高层没?最高的那一栋,宿舍就在那边。我抬头往宿舍方向眺望,没敢想我能住那么高。

宿舍在坡子街,从工地到宿舍,要横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段:五一大道与解放西路,中间要经过太平街或下河街。我拖着行头,跟在识途老乡身后,低头穿过人群拥挤的五一路,过太平街时,老乡吐掉槟榔渣,说以后上下班就走这儿啦!平平安安,不要走下河街。我说我们做室内,不怕失足。我怕在这碰见熟人,网友,前同事,前女友,前前女友以及她们的朋友们。我要穿着沾满水泥沙浆的迷彩工作服,每天早中晚在这片多事多非的地方穿行,一旦与拖家带狗的她狭路相逢,意味着穿帮和尴尬!

宿舍在六楼,是一个小隔间,还住着另一个老乡,隔壁的大间则住着几十号人,有邵阳人、湖北人、广东人、益阳人和宁乡人。几天后,我惊悚地发现那边还住着个漂亮女人!我立即想要加入他们,遭到拒绝,理由是:我们不是一个班组,住一个宿舍容易搞乱。我对老乡说,人家歧视我们呢!但老乡说不可能,说在工地,不管他是哪里人,都要怕我们新化人,我说那不就是歧视嘛!老乡说我太自卑。

你能在长沙任意一个工地上见到新化人,你也能在西站、南站、马王堆高桥撞到混的他们,和睡到站的她们。

我们随地吐痰随地小便,我们用旧报纸擦屁股,用手掌揩鼻涕,偷看女人洗澡,把钢筋绑腿上带出工地换酒喝。我们的个人卫生让人着急,我们的心理卫生令人生忧,我们用四肢来做事和思考,我们不是二等公民,我们比二还要低几等,我们不仅仅是新化人,我们是攸县人、南县人、张家界人、邵东人、双峰人、安化人、涟源人、冷水江人,我们是农民工。本地人讨厌我们,我们自己则相互讨厌,我们都有着相同且够多的弱点和缺陷。但我能说我们的缺陷是社会的缺陷,我们的弱点是人性的弱点么!只是有人在这个点上开花,有人看到有花就把它摘了。

邻居拒绝我们的加入,我们没有乱来,而他们那边一直不太平静,牌桌上吵,饭桌上吵,床上床下厕所澡堂都可以见到他们的争吵。比较刺激的一次是:某个痴汉半夜在月光下孤独地吃隔壁漂亮女人晾在过道的内裤,我无法代入女人的老公起床夜尿,出门看到如此景观是何心情。痴汉被揍得哭爹喊娘,末了还被逼下跪道歉赔钱,差点引起宿舍两股人火拼。

这以前,我一直以为,内裤癖是一个高刺激低风险的事业,我发信息给一个之前的工友,劝告那位安化老几以后务必好好做人。

在前一个工地,我们可以选择睡工棚或工地,我和他在工地的三楼分铺睡一个屋。这个老几定力不行,没一次能坚持看完一个毛片,通常看到一半就开溜,临走时留遗言一句:“受不了了,我去楼顶放一枪。”不出意外,第二天必有女人内裤失窃,也偶尔几次听到有男人骂娘,心痛内裤昨夜无风而逝,合算着今天又有几个平方的灰白抹了、多少面积的砖白贴了。

当时已是零晨三点,工友竟然没睡,回信问我在哪?我说下河街,他骂我没嬲过别,说那种地方你也去,没意思,没情趣,你从街头走到街尾,所有货色都是一句搞不搞,连句老板都不会叫,上的时候更来气,上死人似的,你让她叫两句,她就哎哟哎哟,活像群娃娃鱼在叫。我说那明明是个叫床版的《忐忑》。工友操了我一句——还TM左小祖咒版的呢!

早上八点,包头电话过来,问我们怎么还没到工地,我说我们今天需要休息,不做事,这个益阳老几冲我吼,说一个月内没给他完工就别想拿钱。我开的免提,我们中间年龄最大的老乡闻声跳起,接过电话开始嬲他娘,另一老乡也凑过来,说黑工地都没人敢赖他一块钱,说不干了,叫他马上过来给大伙结账,敢拖欠一毛钱就要揍得他流屎。我见两位老乡都很激动,抢回电话大声补充,告诉他不要以为挨饱了揍就可以赖掉工钱,没这个好事!

这个喜欢拿工钱来压人的包工头,最终被一伙涟源人抽得脸蛋肿成馒头,原因无他。在工地,人们对未拿到手的工钱总是透着股危机感,容易躁动。

当时老乡看不下去,要去劝架,我说还没出屎呢,看戏看戏,你看他那一身肉,好像好好打的样子。

这个傻瓜,他以为抓住了民工的鼻子,但那也是底线和痛!

我曾看到一个女人因为拿不到工钱从五楼跳下当场摔死,她的丈夫当时就在楼下,站在围观的人群中像块烂木头般不声不吭,木然望着楼顶绝望的女人。我也见过一个月上六十四天班的神仙大姐(当时的情况是白天做满十小时为一天工。晚上加班则是,上半夜加班一小时算一点五,下半夜一小时算两分)。

前年冬天,我们宿舍有一对兄弟,这对兄弟家境不好,在工地做小工,清洗外墙的瓷砖。哥哥小时得过脑膜炎,有点呆傻,弟弟二十好几了听说还没谈过女朋友,他们俩人两天的工钱加一起还没我一天的多。一次烤火夜谈,聊到工地前些天摔死的一个电梯工的赔偿款,有人就说:某傻,你这么活着,总有一天你弟要被你拖死的,你还不如去死了干净。哪天你从脚手架上往下一跳,自己解脱了不说,你弟也能得一笔钱成个家。

对这种半调侃的诛心玩笑,哥哥呵呵呵呵傻笑,而当时只是沉默的弟弟,在烤完火后回房睡觉,再抱着哥哥的臭脚取暖时,会不会做噩梦呢?

工程顺利完工,在等待验收,结账然后拿钱走人的日子里,再没有什么事情是必须要做的。第一天,我们除了拉撒,吃喝都在床上。

傍晚醒来,老乡在电话联系下个工地,我短信给一个女人,说我想她,没有回音。去楼下小卖部买包槟榔,问老板有没有我的信,老板说如果收到会通知我。我回宿舍把槟榔丢给老乡,准备喝壶酒继续睡觉。

夜晚来临,我还没有睡去,老乡们出去吃饭,我决定去走一走下河街。夜幕下,我脚步虚浮,踩着湿漉漉的石板,在下河街走了两个来回,没见到工友所说,两旁数十失足夹道喊“搞”的场景!从下河街出来,江风冷冽,橘子洲头的烟火在头顶咆哮,我头痛欲裂,又走了一些时候,酒劲似乎还在往上涌,我有些分不清方向,不过没有关系,我今晚可以去我想去的任何地方,我现在就要找个干净的地方睡一觉。

那里,厕所的水不会半夜往我床下流,浸湿我的鞋,没人在我酣睡时把电视机摔到地上,没有凌晨三四点钟压抑的啪啪啪、吱吱吱,地上没有浓痰没有剩饭没有老鼠屎,我可以把后背安全地交给墙壁而不用担心被鼻涕粘住!那里没有脚臭,没有鼾声磨牙声梦呓声没有二手烟。但是,一旦没了这一切会怎样呢?有一万种可能。只是对我来说,任何一种都不会比现在更好。

尽管我憎恶工地的一切,但它如此简单直接,以至于我只需要一双手和一点蛮力就能在这儿生存,它如此适合我。

只是,今夜我不会回来,酒醒了也不回来,明天我也不一定会回来,等钱花光我就回来。

在别处症候群

文/姬霄 @姬霄 青年写作者

我有一位朋友,年纪长我几岁,工作能力很强,在我所处行业内算是小有名气。

半年前他辞了职,再之后都在家中赋闲,每天喝茶写字,摆弄各种爱好,至少从社交软件上看,日子过得很充实。我有次跟他聊天,问他有没有工作的计划。他没有直接回答我,而是绕开我的问题说着行业的问题所在,最后他说,没准换个城市心境会改变很多。

我被绕了进去,追着问,即使换了环境,这些问题不是依然还存在吗?他答道,可是如果你的心态变了,看问题的方式也许就会有大不同。我说,心态的改变与环境有必然联系吗?他盯着我,直到看得我发毛才一脸肯定地说,那是当然的了。

原本这只是一次闲聊,巧的是,跟他告别两周后,相同的对白又一次发生。我公司里有位实习生试用期结束,对我说想要换一间公司。我第一反应是留住他,因为他在几位同期的实习生当中,能力算是不错的。我问他是因为薪水的问题,还是在这里工作得不顺心?他坦白说都不是,只是觉得自己每天做最基础的工作,一成不变的日程令他觉得浪费时间。他说,没准换间公司会见识到更多的东西。我说,即使换一间公司,以你初入职场的能力,也一样是做同样的事情啊,何必操之过急呢?他摇摇头说,正是因为我刚刚毕业,所以才急需多经历新鲜的环境,这样才能看到不同角度的世界,才称得上完整的人生。听到这里,我哑口无言,只好在他的辞职函上签字。

如果说我那位朋友还没有将话点透,实习生的道理则让我切切实实无从反驳。换作我是他的年龄,大概想破头也讲不出这样角度刁钻的观点。我不禁沉思,在大部分人眼中,视界狭窄就代表着见识浅、能力低,沦为弱势群体的想法根深蒂固,而经历不同环境所带来的阅历上的“充电”是正常,且理所应当的。然而,在这个逻辑关系里,人们似乎都刻意在着重“经历”的获取,而忽略了阅历并非只要经历过就会拥有这件事。

前不久我收到一位朋友从台北寄来的明信片,正面是雄伟的101大厦,背面却只潦草写着,不多说了,在赶飞机。回来的时候我去机场接她,问到台北的感受如何,她带着一脸倦容说,人太多,行程又紧张,很多景点都只是走马观花,照片都没拍几张。实在难以描述在她语气中的失落,有不甘,有无奈,更多的是累。

你看,明明是去度假,却让自己累成了一匹马。在此之前,她何尝不是抱着摆脱都市生活躲到远方旅行,换个角度看世界的想法,然而这种急匆匆的经历,除了满心的疲累,我实在想不出可以有什么收获。

事实上,我认识的许多人都是这样,在城市里一天天觉得毫无乐趣枯燥乏味犹如困兽,却以为去遥远的地方旅行时就会神采焕发活灵活现;相同的工作做上一年半载就开始怀疑是在蹉跎人生,却以为换间公司换个环境就可以寻找到青春的激情、丰富的见闻和源源不断的新鲜感;在感情上,这种毫无逻辑的心理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遇见心仪的对象,睡前辗转反侧脑补无数种同她在一起的甜蜜场景,自以为天造地设,然而真正走到一起却发现她矫情做作,爱慕虚荣,睡觉打呼醒来还有口气,方才如大梦初醒,悔之晚矣。

“生活在别处”,诗人兰波的这句话自从被米兰·昆德拉弄得世人皆知,就变成了困顿都市人们心中的精神鸦片。在一成不变的生活夹缝中求生存,难免会幻想“在别处”的美好,那儿有清新空气恬静生活,有高薪待遇闲暇时光,更有簇新的梦想、志同道合的人群和无数喜闻乐见的送炮女青年。

记得念书的时候,我们的天敌是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不久你谈恋爱了,天敌变成了恋人言语中别人家的男朋友,没想到不知不觉中,我们自己已经为自己设好了来自同一星球的天敌,别处的生活。看完无数版本的励志电影和书籍传记,我们自以为掌握改变命运的咒语,学会不停地规劝自己和别人,换个工作,换个女友,换个城市,换种人生,用改变带来的可能性来告解心中的压抑,却从未想过,此刻压抑着你的未必是当下的生活。

我另一位朋友大学的专业是西班牙语,毕业后去厄瓜多尔援建铁路,在那儿工作了两年决定回国。我问他原因,他说那里的环境过于艰苦,经常睡到一半,发现被窝里有一只巴掌大的毛茸茸的蜘蛛,出门走一圈,两米长的鳄鱼满街跑,有时候吃人,有时候被当地人捉走吃。不仅如此,他还遭遇过不下两次持枪入室抢劫。终于有一天他忍无可忍,觉得再待下去可能总有一天会被鳄鱼吃掉或者被无辜枪杀,于是毅然决定回国。

回来后,他找了一份翻译的工作,薪水在国内也还算不错,但他始终无法适应。在厄瓜多尔的时候,他的工作比较自由,一到假期就买张机票满世界跑,可现在就连附近的旅游城市他也只能望洋兴叹,实在忍不住的时候他就在广州租一辆自行车,漫无目的地满城跑。这种不适应感遍布他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国外每天幻想八大菜系梦里都是活色生香,但来到广州,依然每天只在一家茶餐厅用餐,不是他吃不起,而是完全没有了想要吃的欲望。就这样,他在国内工作不到三个月,就决定重新去国外工作。比起空虚,他宁愿选择艰苦。

他的这种情况被我笑称为“在别处症候群”,在同一个环境待得越久,越会产生抵触的情绪和对别处生活的向往。但这种向往,只是你对现实的失望和逃避,即使去到别处,也未必能获得理想中的生活,你只是像个赌徒般沉溺在那无数种可能性之中而已。

我们习惯了时刻绷紧弦待命,哪怕是周末也像是在与时间赛跑,两点约了朋友喝茶所以一点就要出发,因为怕堵,五点必须吃完晚饭否则就赶不上六点半的电影开场。我们也厌倦这种枯燥的三点一线,以为在别处就可以摆脱所有的烦恼。但别忘了,在同样的城市里,有人下班路上观察蚂蚁搬家都要半小时,也有人甭管在纽约巴黎东京还是公司大厦都一样,拼命赶时间,仿佛浪费一丁点儿就是罪过。

生活不一定在别处,当我们将全部希望和幻想寄托在一个虚无的新环境时,可能我们早已忘却“生活在这里”的能力。其实,不被生活改变,亦不放过丝毫享受生活的机会,也许这才是生活真正的模样。微博上有人讲现代人个个都选择困难症,在上海向往北京的烤鸭,在北京惦记广州的早茶,在广州垂涎重庆的火锅,在重庆梦到西安的肉夹馍,然而我们在一次次向往和踟蹰中,浪费掉的绝不只是光阴。

月亮和爱情都像一碗蜂蜜

文/宋冬野 @宋冬野 音乐人

在去西安演出的路上,我一上火车就听着大提琴协奏曲昏睡了过去,醒来时火车已经拐过了河南,即将进入陕西界内。在中原和西北的交界处,车窗外的人们正在耕种一块又一块既不像中原也不像西北的田地。在列车前方的前方,一大片雨云正在倾泻,田间的人们却头也不抬,口中念念有词。犯了职业病的我坚定地认为,他们一定是在唱歌,那些歌声一定也不像中原和西北,我倒觉得它们应该宛如江南。

大多数男人会在刚睡醒的时候想到女人,此定义牢不可破,以至于我在这片曹孟德的地盘上飞速醒来的时候也不禁想到了某一位姑娘。忘了是哪个混蛋曾写了一首歌说“去他妈的爱情,都是过眼云烟的东西”,此刻明明眼前一切都是过眼云烟,唯有美好的爱情一直抓着我的心尖儿不放。

近来,很多昔日的同龄朋友陆续领了证,生了娃,甚至还有的已经离了婚。我生怕我妈也为我操起这些心来,于是就在去西安的前一天晚上,和这个二十三岁就生了我的伟大女人坐在马路边聊了聊天。我说,苏老师啊,我结婚这事估计怎么也得三十岁以后了,您不着急吧?我妈说,谁爱管你啊,有人要你我就已经阿弥陀佛了,你就赶紧让我见着点回头钱儿就成了。我问,那您为什么那么早就结婚了然后一年之内就把我生下来了?我妈少见地严肃起来说,年轻的时候不懂事,看见火坑也愣是往里跳,跳下去容易,爬上来难,谁年轻的时候没犯过错儿啊!

得,原来我就是一错误。

从我记事开始,就有一位叔叔经常往我家打电话找我妈,还总带我出去玩,去玲珑塔、紫竹院、八一湖,给我买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一直持续到了我对男女之事稍有懵懂的十三岁。那年暑假,由于暑假作业写得太潦草,我妈一气之下撕掉了我的作业本——这并不奇怪,从我一年级开始,我妈一直是狂躁女子属性——于是我也一气之下穿着拖鞋跑到我爸单位,并把多年来那位叔叔的事全都告诉了他。那天是7月12号,事情的结果谁都能猜到,我妈离开家,和那位叔叔结了婚。

第一个问题:这些算得上是爱情吗?

从那时候起,我便从一个学习委员渐渐变成了“不务正业”的“不良少年”。中学时期做过的很多事直到现在我都不敢告诉父母。十年前的7月12号,那时我的家庭状况已经趋于平和,父母都已再婚,所有尖锐的问题也慢慢淡化,这天我妈端出一个蛋糕,一脸笑意地说,妈对不住你,我那位叔叔则坐在旁边低着头不说话。那时候,我妈已经不像从前那样暴躁,性格变得平顺了很多,再也不会抄起扫帚怒气冲冲,遇到难以解决的事,也不像从前那样独断专行,她会下意识地看向我的那位叔叔。

一个男人,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从没谈过恋爱,爱上一个已经有了孩子的女人,这一等就是十年,从未间断,最终如愿以偿。在如愿以偿之后到现在的十几年,他坚决不要一个自己的孩子,和有孩子的女人每天老公老婆如同初恋,七夕、情人节、生日、结婚纪念日每天都过,做饭、洗衣、收拾屋子无一不会,瞒着孩子的母亲资助那个花钱如流水的孩子,帮那个孩子解决各种惹出来的事,一切的一切,二十年如一日。

这就是我那位叔叔,一个“破坏”了我的家庭,却被我奉为人生楷模的男人。

当我看明白了这些事的时候,才恍然大悟,每年7月12号的蛋糕,并不是歉意和赔偿,而是一个母亲对儿子深深的、永远也说不出的感谢,感谢这个无意间成就了她终生幸福,自己却浑然不知的孩子。

我拿到西安演出的演出费,给那一堆钞票拍了张照,注释了“回头钱儿”几个字,发给我妈,我妈和叔叔齐声语音回复:牛逼呀!

所以第二个问题:这样的爱情是不是正确的?

对也好,错也好,至少我已经明白我并不是一个错误。常言道,孩子是爱情的桥梁,可谁能比我这座桥建得更出色呢?

我曾认为,在这个钱权社会里,已经没有纯洁的爱情,也不愿意承认我最亲近的母亲正在拥有这样的美好。现在,我的生活仍然有些一团糟,但我又似乎找到了那种美好的、碰一下姑娘的手都能兴奋一天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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