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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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芬阿姨在一边看着,说这个我也没看懂啊。但她笑了笑又说,不过能这样已经很好很好了,至少老天爷把人留了下了不是?那一刻阳光从厨房透进来,打在她身上。我觉得她特别美,真的特别美。
临走时她开心地跟我说,我们的拆迁新房马上装修好了,到时候叫上你妈妈一起来做客啊。我连声说好。
等她关上门。我下到三楼的时候就忍不住坐在台阶上,开始失声大哭。
你知道什么叫爱人吗,你以为你拼了命追逐的那东西是爱情吗。
不是,那是你的欲望,你的憧憬和你的贪婪。
而最后留下的,才是爱情。
7、致前任男友、未来丈夫的信/暖小团
一、 致前任男友的一封信
杜先生:今年是我们分手的第四年,是咱俩认识的第八年。写这封信给你是因为得知你已经领证完毕,今年结婚,约摸是五月初,所以我想在这之前把积累了八年的话一并说给你听。应该是最后一次了,有话说在你婚礼前,以后你便是别人夫,以我的性格也断断不会打扰你。分手之后咱俩就很少说话,索性这么一次一吐为快,把最后一点心底话都说清楚,以后也好彻底从容做路人。
先要说一点:终是我对你不起,我承认在咱俩四年的感情中,我欠你太多。我挥霍着你发给我的那么多爱,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跟你最好的哥们儿上过床,最后的分手也是因为我们分隔两地,我实在没有信心继续走下去才主动提出来的。这些都是真的。从始到终你没有一句责怪,但我能想象出你的难过。不过我当时想,既然我们没法结婚,当时你似乎还对这四年的感情没法释怀,那我不如早点让你恨我。你恨我,你才能过得更好,于是我亲口告诉你我和你最好的哥们儿的事儿,我亲口告诉你其实我从开始相处那天就知道我们走不到最后。这是我最残忍也最有效的手法。我成功了,你彻底从我的生活里消失,带着彻骨的恨,但我过得并不快乐。
上天是绝对公平的,它根本不管你骨子里到底是不是一个好人,你只要做过错事,它是一定要你加倍还上的。我已经遭了报应。跟你分手之后我学会了抽烟;我开始跟认识或者不认识的男人上床来打发寂寞;我学会穿高跟鞋;我开始通宵喝酒。直到去年,我生了一场大病,医生没法解释这病为什么就突然发生在我身上,我知道,这就是挥霍的代价。当我想好好谈一场恋爱的时候,找到的是一个劣迹斑斑在一起只因为我有钱的男朋友。当我彻底看穿这一点的时候,我把最后一点青春和一大笔钱扔在那里,来不及擦一把眼泪就夺路而逃。我不敢抱怨,我把自己这些年来的遭遇统统解释成两个字:报应。
我希望你过得好,我希望你可以幸福一辈子,真的。在没有其他爱情作为比较之前,我并不知道你是对我最好的那个人。我一直以为,谈恋爱就应该是这样的。每个男人对女人好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我觉得但凡你爱一个人,你就应该这么做。我永远记得我们还是穷学生的时候,因为我说了一句想要个iPod听歌,你自己默默地吃了一个半月泡面,等我生日的时候亲手把最新款的机器放在我手上;我也记得,每个暑假寒假你大老远地带上礼物跑来看我;我还记得,我逛街逛到脚疼,你就背着我一路走。如今我回想起来,我幸福过,那幸福是你给的,我要感谢你,可我也知道,你当时对我好,并不是为了让我谢你。
我记得大二的时候因为周期不规律被我妈带到医院看医生,实习医生告诉我说我怀孕了。我妈当时气得要死,我吓坏了,打电话给你。你说:别着急,我现在就跟我爸妈说。我不让你堕胎,我这就娶你。后来验血验尿下来,医生说一切正常只是虚惊一场的时候,我发信息给你,你跟我说你这会儿又高兴又难过。高兴是因为我没什么事儿,难过是因为你本以为这就能跟我结婚。
你是个好人,所以我才祝福你。我羡慕你的妻子。她未必在婚后能有多少钱,她未必能在未来成为衣食无忧的阔太太,她未必能成为人群中最耀眼的那一个,但,走到了这个年纪,我还是知道的,对一个女人而言,最重要的事情其实并不是老公赚多少钱,事业多牛逼,或者是住了多大的房子。嫁个靠谱的人,能稳稳当当地过日子就是最大的造化。起码你想哭的时候,也能有个人看。这就够了。
我被男人骗的时候,我诸事不顺的时候,我听不到真心话的时候,我总会想,如果是你呢?如果我们还在一起呢?如果我还是你女朋友呢?如果你在我身边呢?你绝对不会做这些,我确定。你会用你的方式把我宠起来,你会用你特别笨的方式对我好。可是2013年的时候,我用这样傻逼一样的方式告诉我2005—2009年的恋人:我懂了八年前的你,这又有什么用呢?
写这封信的目的,不是为了让你回头。你完全不需要为一个背叛过你的前任女友回头,我也不想要一个回头的你。我只是想说,很多事,我现在才彻底明白。我当时不喜欢你老实巴交,后来我知道,这叫踏实。我当时烦透了我在家里说一不二,我总觉得男人该霸气点儿,后来我知道,你这叫对我好。我当时嫌弃你每个月赚得还没我多,后来我知道,你所有的一切都是凭借自己的本事得来的,不是靠你爸帮你操办的,你这就叫牛逼。没错儿,我现在全都知道了,我觉得你是天底下最靠谱的人,我知道你是天底下对我最好的人,我知道我理解你了,可是,太晚了。
如果还跟你在一个城市,这会儿我应该会把你约出来,在一个傍晚,在一个喧闹的酒桌上,在无数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当中,流了几行眼泪之后把上面这些话一气儿说完。这些陈年旧事还是得面对面讲出口,再加点儿啤酒的味道才对劲。如今在两个城市,也只能用这么矫情的办法说给你听,希望没烦到你。
想起两年之前的光棍节看《失恋33天》,宣传片里截取了各种各样失恋的人想对前任说的话。有个姑娘是这么说的:“希望以后的每一年,都能有一个真正懂你爱你的女生,陪你一起??”然后就哽咽得完全说不下去。我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是的,我让你失恋了不假,但是我自己也尝到了失恋的滋味不是么?如今在我颠沛流离赚着大把的钱但是找不到一个真心爱我的人的时候,当我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找不到自己归宿的时候,你已经在小城和和美美地跟一个真爱你的姑娘喜结连理。这不算多大的幸福,却是你自己用一颗真心经营得来的,这,就是给专情的人最好的报答。我想我不必祝福你,说祝愿以后有个爱你的姑娘陪你一起如何如何。我知道一定会的。
我现在突然想,我可能真的爱过你,不然我为什么会在每次难过的时候,都能想到你。
好了,不多说了,再说就矫情了。新婚快乐!
如果你愿意,我永远是你的好哥们儿。
要幸福,晚安!
二、致未来丈夫的信
那小谁:你好不?
算命的说我在2013年下半年能遇到我的Mr. Right,我捉摸这也快了,你现在也当“右手先生”呢吧?德性。
我从来没觉得自己急着结婚,好像我也没到那个非结婚不可的年纪。在我的印象里,我在三十岁之前应该都处在青春期,啥都不用想,好好玩儿比啥都强。可现在我也渐渐没这个本事了,2012年年头好,周围人成群结队结婚生孩子去了,在幸福面前没有人乐意等等我。而我,因为不愿意委屈自己,还在这儿傻呵呵地等你。
我越来越不愿意上人人网或者刷微博,总觉得打开屏幕全是这家订婚了那家孩子满月,去年十月份我一个月之内就送出去了一万块的结婚红包和六千块的满月红包。这事儿不光给了我的银行卡致命一击,对我那脆弱的小心灵来说,也算是个不小的震颤。我原本以为我一直还算是年轻人,根本没想到弹指一挥间,前个月还抱着我大腿跟我说男的都是王八蛋的闺密几个月之后就要嫁人了。我能说什么?她们都把世界上的好男人一个个地装进自己被窝里。我现在十分忐忑,生怕你是个别人不稀罕要的剩货,打折处理清仓大甩卖之后,归了我。
以前岁数小,我不想也不着急结婚,我就想恋爱,谈一场以结婚为终极目的的恋爱。你只要心里有我,觉得别的妞儿都不行,就想跟我这德性的结婚。我现在有本事了,主意正,你肯定不至于像我大学男朋友似的死于我爹妈的反对。我现在也有钱了,你也不至于像我刚工作时候的男朋友一样死于我的穷。去年我因为自己作践身体大病了一场,这场病让我爸妈和我都想明白了,钱、地域、家庭条件都不重要,只要是个好人,老实本分比啥都强。我也想明白了,我懒得再去夜场混了,我也不愿意跟看着差不多的男的上床试试玩儿,我没那个精力和体力。我爹妈也经不起我这个折腾,这种二十七岁开始苍老的心态不知道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反正我有点儿惶恐。
我估计我未必多爱你,因为我已经把我最大的热情放在之前撕心裂肺的那些恋爱身上了,现在再加上工作和杂碎事儿,总觉得自己没那么大劲头儿拼命对一个人好了。不过你别怕,我自己最了解我自己个儿,我这人对谁都是一副臭脸,但好在我心眼儿不坏。我可能对钱把得有点儿严,但我舍得给自己家爷们儿花钱。我就是嘴欠而已,人格还是有的。我一直都想二十七岁的时候生小孩儿,现在看上去八成是来不及了。我一直想,自己就是惰性强,没动力,有了娃,以后就得担着点儿责任,也就能告诉自己每一步都得走踏实了。这未必是个坏事儿。其实,不花花着也能过,咱还要过得好。
不知道你现在咋样儿,干啥呢,在哪儿呢,跟哪个姑娘一起混还是自己跟自己玩儿呢?反正作为你未来的媳妇儿,我对你的要求很简单,我没指望你赚多少钱,我不缺钱,但你要保重你的身体,这才是最大的本钱。
我希望你是个好人,别干那些偷鸡摸狗的事儿,我跟你丢不起这个人。有个本分的工作,会点儿能让自己一辈子饿不死的小本事。你现在因为姑娘闹心成啥样儿我都能忍,结婚以前多经历点儿你才能分清楚好人坏人呢,没经历过王八蛋的哪能叫男子汉。经历过你才知道谁才是真心对你好。别因为姑娘拧巴,没事儿,我稀罕你。
最后希望你爸爸妈妈好,我未来的公公婆婆健康对我来说是个好的后盾,一家人过着舒心。我希望你能早点儿找到我,我也希望我能早日遇上你。今年的情人节挨着新年,其实我一直喜欢新年多于喜欢情人节,总觉得一家人欢欢喜喜地聚在一起比两个人在床上待一天要舒服得多。早点儿睡吧,明天你还要上班,祝你晚安。对了,我也希望你是个理科男,因为我不会修电脑。
你未来的太太:暖小团
8、那年夏天/张玮玮
夏天的清晨,街上只有早班公共电车路过时发出的吱吱扭扭的声音。所有清真寺的阿訇都在唤醒塔上做晨礼,唱经的声音通过唤醒塔上的扩音器,像一个忽远忽近的长音,在城市上空飘荡。这个城市的一切都因这唱经的声音变得肃然,天边的朝阳正缓缓的经过兰州。
街上有很多店铺,大部分房门紧闭,回族饭馆却都已经开始忙碌起来。回族人是公认的勤劳,他们凌晨四五点左右就要起来准备一天的食材,我经常会被家门饭馆里回族人唱的“花儿”叫醒。对于周围人来说,这不会是打扰,这一切都是自然声。
我手上提着一个盒子,盒子里躺着拆成四段的单簧管,它通体黑色,上面配着银色的按键,支起来就像一件卷成筒状的中山装。那是我父亲的颜色,也将是我的颜色。我正要去老师家上每周一次的单簧管课。老师家离得不远,步行十五分钟就能到。可能是因为朝阳的颜色,那唱经的声音,或者是对上课的倦怠,我希望那条路更长一些。
穿过最后一条街道,就到了老师家所在的中学家属院。老师每天早晨都要练琴,有时他会用双簧管吹“天鹅湖序曲”那一段,如果遇到那一段我就站在老师家门外听一会儿。那一段描述了王子成年礼盛大的舞会后,夜晚的天空飞来一群白天鹅。老师似乎很喜欢这一段,我也喜欢,但听老师说我要达到演奏这一段还要很多年。我对达到那一步没有什么期望,因为我并不喜欢单簧管。
我敲门,师母给我打开门。师母是回族人,皮肤很白眼睛发蓝,她身上有一种干净利落的美。如果师母不在老师家,我会觉得非常失望。所有人都知道老师和师母的故事。老师和师母的恋爱是叛逆的,因为他们不是一个民族。师母的父母是很保守的教徒,他们的女儿应该嫁给一个穆斯林,所以他们坚决不肯接受这个来自汉族的女婿。他们不准师母出门,并威胁她若再和这个汉族人来往就和她断绝关系。他们僵持了很久,最终师母横下心离家出走,选择了和老师在一起。这一切引起了轩然大波,但是老师和师母的坚定解决了一切。
老师和师母至今每到过节都会买很多礼品去师母父母家,但她父母从来不为他们打开家门。师母每次都在门口哭很长时间,他们把礼品放在门口然后离开,那些礼品不久就出现在附近的垃圾堆里。老师为了师母,也开始遵守穆斯林的教规,据说他们每年都会把收入的一部分捐给清真寺。人们都很敬佩师母的勇气。
老师家是一套不大的平房,带一个院子。刚打扫过的地面洒了水,有一股土腥气,闻起来挺舒服。屋子里很简单也很整洁,窗户上挂着白纱提花的窗帘,桌子上摆着水果和回族的点心“馓子” 。师母让我随便点,吃些什么,我通常什么都不吃,这是父亲交待过的。我一节一节的把那件中山装卷起来,它的颜色在提醒我,少说话,不要乱动。
因为父亲和老师曾经是同学,老师对我有特殊的照顾,所以我的课程会安排在这样的早晨,这是美好的时刻,一天的开始。吹长音是我必须的课程,老师说长音是管乐的根基,演奏的好坏都取决于长音的稳定与否,他曾经给我演示过一个长音吹将近三分钟的功力。我每次课时都以半个小时的长音汇报开始。我沿着音阶一个一个的吹下去,头很快会发晕,再过一会儿就没感觉了。有时候会很舒服,觉得整个身体和乐器都通畅了,发出的声音很好听。但大部分时候我吹出来的都是噪音。我的嘴唇在发麻,架着乐器的大拇指开始感觉到疼。
我的长音汇报老师不会在旁边听,他会去院子里。老师有个古怪的爱好,练飞刀。他家的院子里有一棵小树,他会拿一把英吉沙小刀用各种方式扎向小树,基本百发百中。当老师扎小树的时候他会很聚精会神,那时我就可以偷懒了,但他也不是每次都摆弄这些。他在院子里散步,我的声音却逃不出他的耳朵,我稍有放松,他就会出现在窗户外隔着玻璃看着我。
我喜欢老师家,他们家有种很不一样的气氛。老师家墙上挂着一副阿拉伯风格的油画,画的是一个阿拉伯风格庭院,庭院里坐着一个披着头巾的女孩。一束光线穿过庭院打在女孩的脚边。那幅画泛着一层很好看的淡蓝色,女孩面无表情,脚旁摆着一个水壶。我吹长音的时候喜欢把眼睛落在那副画上,那里面的女孩和我差不多大,我们好像都在老老实实的度过这个早晨,既不快乐也不难过。
老师上课的时间比较长,除了严格的长音练习,其余时间都很随意。有时会给我分析练习曲,音阶排列以及练习目的,但对于我来说那谱纸上的一切都很陌生,五条线上的很多个小蝌蚪组成的世界,我不知道那里到底藏着什么。老师经常会给我听音乐,不仅单簧管,还有各种乐器的合奏。老师听这些音乐的时候很陶醉,我虽然不懂这些音乐,但也觉得不错。他们就像来的路上那些唱经的声音,在屋子里飘荡,这里的每一分钟都缓缓的划过。
我只是个学生,这一切都是对的。我喜欢老师的长发,喜欢师母的蓝眼睛,猫在睡觉,窗台在落灰,女孩在画里。师母的声音柔柔的,问我那个大人最爱问的问题:玮玮啊,你长大了以后想做什么呢?我回答:我不知道。
其实我知道,我的理想就是:只要和音乐没有关系,做什么都好。
夏天的早晨,刚过四点天就朦朦亮了。这是一天中最好的时刻,清风是空的,露珠是圆的,树叶是崭新的。但这一切都与我无关,我来自相反的方向,一夜宿醉。走进院门时,东房的大爷正好出门,他很和蔼的说:呦 晨练回来了。我回答:回来了。
二十九岁那年,我在北京。住在东城区一个大杂院的最后一进房子里。那房子有近四米高,门口是汉白玉台阶,室内大理石铺地,隔空一米的木地板。两扇木制的的门窗中间隔着一个回廊,夏天很阴凉,满屋子都是木头的霉湿味儿。像北京的很多大杂院一样,这里据说来头不小。来北京八年了,生活的高潮一个一个的来临,又一个一个的褪去,我逐渐养成了奇怪的生活方式,白天像猫一样藏在屋子里,晚上在这个城市里四处游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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