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书农小说网友上传整理韩寒作品韩寒博客blog全集全文在线阅读,希望您喜欢,记住本站加入收藏下次阅读。

通过查询,这个于2001年注册成立的,收取了上海市贷款道路建设通行费的七分之六(上海市的每辆车必须每年缴纳1500元贷款道路建设通行费)和外地车进上海通行费的五分之二的公司只有七个人,所以,很明显,这是一个壳公司,那么他的后台是什么呢?上海市政府在其中的角色是什么呢,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性质的公司呢?

企业名称 上海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费立夫 . 成立日期 5/10/2001.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 . 联系电话 58885500-3024 . 传真电话 .

所属行业 . 业务类型 . 员工人数 7人

这个公司的可恶在于,联系人是“费力付”,你也知道大家付的很费力啊。

这一切,都要等待杰克.包娃或者史高飞的解答。当然,作为一个每年都缴纳1500元的车主,我很想知道我缴纳的这个归属于“中外合资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道路贷款费究竟是被用作了什么,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公司。当然,别告诉我你们这里没有姓史名高飞的工作人员,所以不能解答。

按理来说,政府应该是这样解释的,这个公司是政府背景,负责修路,因为修路没钱(没钱修路你当什么政府呢),所以修的路都是这个公司贷款的,然后向公众收费(中国估计是世界上罕见能靠修路来赚钱的国家),建成了外环和南北高架以后,一开始是要收费的,后来觉得收费会导致交通瘫痪,所以就统一收了这个道路建设贷款,来弥补和赚取当年上海市政府修路的费用。

话说回来,道路作为一个国家的基本设施,难道政府不应该修好他麽?答案是应该的,但财政吃紧,得大家出钱一起修,那财政为什么在收了这么多税以后还会吃紧呢?是因为行政成本太大。那行政成本为什么太大呢?是因为公款消费吃喝玩乐铺张浪费以及公务人员太多。那能不能减少公务人员和公款消费呢?不能,是因为减少了政权就不稳定了,要让足够多的家庭得到好处。那这样不就形成一个死结了麽?

是的,形成了一个充满了先进性正确性的和谐死结。

那能不能官商不勾结呢?不能,想把生意做大,一定要官商勾结,要让当官的知道,跟着屏蔽词才有肉吃,不跟着,别说没肉吃了,没有官司吃已经很好了。

所以,解决的办法就是,还是得交钱。但是,当你开车走在公路上的时候,你要时刻明白这一点并安慰自己,在你脚下的公路,应该是你间接出钱造的,但在中国,其实是你直接出钱造的,你是一个每年都得买这支股票但是永远没有股份和分红的股东。

==========================================================================================

附:上海市内环高架路和南北高架路专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上海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经营、维护内环高架路和南北高架路的专营权,并同意上海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上实基建控股有限公司,由改制设立的中外合作上海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继受内环高架路和南北高架路的专营权。为了明确合作公司在专营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使用的有关用语的含义如下:

内环高架路,系指上海市区沿中山环路建成,与南浦大桥、杨浦大桥相连的高架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南北高架路,系指南起内环高架路鲁班路立交桥,北至共和新路老沪太路相交处的高架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高架路,系内环高架路和南北高架路的总称。

高架路范围,系指高架路的通行部分、高架路下部非道路用地以及合作公司管理用房所使用土地的范围。土地使用范围以土地使用证为准。

不可抗力事件,系指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和战争以及其他一切非人力可预测或者控制的事件、社会现象。

合作合同,系指合作公司中外双方于1997年4月9日签订的合作经营、维护高架路的合同。

特种车辆,系指正在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修车、警车、军车和其他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

第三条 合作公司在专营期间,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

有关高架路专营的合同和协议,不得与本办法相抵触。

第四条 合作公司对高架路的专营期限为20年,自1997年5月1日起计算。

第五条 合作公司在专营期间,无偿取得高架路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并免缴土地使用费。合作公司在专营期间,利用建筑规划许可的管理用房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可以免缴土地使用费,但在管理用房基础上新建、扩建建筑物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六条 合作公司在专营期间,可以取得下列收入:

(一)向在上海市缴纳公路养路费的机动车辆征收上海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收入中的七分之六;

(二)在上海市现有出入境道口向过往的外省市机动车辆(特种车辆除外)征收上海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收入中的五分之二。

合作公司在专营期间,可以按照下列规定收取有关费用:

(一)向在高架路范围内通行时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而接受牵引服务的车辆收取牵引费

(二)向在高架路范围内通行时造成路面污染的车辆收取代为清洁费。

上海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牵引费和代为清洁费的标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核定。合作公司在专营期间需按照确定的财务模式调整收费标准的,应当报上海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批准。

第七条 合作公司需在高架路范围内设置广告的,应当报上海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批准。

第八条 在合作公司专营期间,上海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指定有关部门利用高架路下部非道路用地进行市政基础设施或者其他公益设施的建设,合作公司应当无条件服从。

第九条 合作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并可以按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优惠政策,向有关部门申请减税、免税。

第十条 合作公司外方在专营期间,按照合作合同中关于外方投资回报及其结算方式的约定取得投资回报,并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其全额兑换成外汇汇往境外。

第十一条 合作公司在专营期间,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负责高架路全部或者部分的经营管理。未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合作公司不得在专营期间把所得的专营权及其他权益转让、出租、抵押给合作双方以外的第三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合作公司认为将全部或者部分专营权及其他权益转让或者抵押给第三方,可以继续履行本办法规定的义务时;

(二)合作公司为履行本办法规定的义务向第三方融资借贷,第三方要求合作公司将全部或者部分专营权及其他权益作为抵押时。

按照前款规定发生专营权及其他权益转让的,合作合同中约定的相应权利和义务必须同时转让,并由受让人履行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在专营期间,应当负责高架路的维修、养护工作,保证高架路的安全畅通和设备完好。

合作公司应当履行下列维修、养护高架路的义务:

(一)合理安排维修、养护计划,并在征得上海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同意后实施;

(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上海市的有关技术标准,保证维修、养护的质量;

(三)定期对高架路进行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

合作公司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负责高架路的全部或者部分维修、养护工作。

第十三条 因高架路维修、养护工作的需要,合作公司可以在高架路范围内采取临时性、局部性的封闭措施,但应当事先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

未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批准,合作公司不得擅自封闭高架路的上、下匝道;但遇有危及生命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或者不可抗力事件时,合作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封闭措施,并立即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

未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合作公司不得擅自封闭整条内环高架路或者南北高架路;但遇有危及生命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或者不可抗力事件时,合作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封闭措施,并立即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报告。

挪威 (2009-02-25 20:36:28)

这几天在挪威首都奥斯陆旁边两百多公里的大咖喱镇做雪地的训练,没有更新,很好勿念。

日记 [2009年03月06日](2009-03-05 23:36:54)

FCACA车队组织了一次去挪威的试车训练,留下的一些照片

1 酒店的窗外

2 酒店的屋外

3 一夜之后的屋外,水结成冰

4 这张照片是车队发新闻稿用的,题为在挪威期间,我们接受采访,探讨技术

5 事实上……

6 挪威的森林

7 挪威的森林

8 在冰雪赛道上的训练

9 用刀切挪威梨的时候发现,其实挪威梨是没有核的,只有一个西瓜籽大小的种子,其他地方都是能吃的,发现了这一点后,队友王睿诧异的从垃圾桶里捡起前几天吃的梨,原来他硬生生的用嘴修出了一个核的形状。

10 车队技术总监老罗坐火车离开,给他拍了一张离别纪念照。

没有山寨就没有新中国(2009-03-07 16:56:02)

没有山寨就没有新中国

前几天有记者问我,你对山寨文化怎么看,有人想要对山寨文化立法。因为我不知道别人的具体意思,所以我不好说,我只能说一说对于山寨的看法。

我认为,其实只要将山寨和盗版区分开来,这事情就解决了。比如我出版一本书,有人做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就是盗版,有人随便起了一个书名,然后套上我的名字,就是侵权,当然,除非他妈当时就是这么给他起名字的,但是如果叫“我的国”“两座城池”,那就没问题,也算是一种山寨,我个人是完全不介意的。

有人担忧,山寨文化普及以后,中国将彻底沦为一个山寨大国。

我认为,这样的担忧是没有必要的,因为我们就是一个山寨大国,对山寨下手就是一种过河拆桥。

任何经济文化政治的起步,都是从山寨开始的,忘记山寨就是忘本。政协委员本身就是山寨的产物,他们是山寨版本的议员,而且是非常山寨。我们的国家建国初期就是山寨苏联,我们以前的XX思想,就是山寨的XX思想,我们的XX理论就是山寨的XX理论,我们的XXX,也是从山寨X起家的,可以说,没有山寨就没有新中国。

山寨是历史发展的必经过程,山寨可以建立新文化,但靠山寨做到有前途就比较困难。于是,我们有了XX特色的XXXX,有了XXXX,我们慢慢脱离山寨,当一个东西开始脱离山寨的时候,有人肯定会跟上,比如现在的朝鲜就是以前我们的山寨版本。

立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对盗版和知识版权的保护立法是必要的,但是我们在这方面做的很差,而山寨只是一个新鲜而已,也许就是一个流行词,等你的法律法规出来了,说不定没人再愿意提起这两个字了,因为已经过时了,等到大家赚的钱多了,日子过的更好了,山寨产品自然就过去了,而山寨文化更是娱乐了。

可能某些官员看到这样的文章会觉得不爽,我们本来挺高尚的,还在正儿八经研究这个山寨,是老革命遇见新问题,怎么突然一下子我们自己都变成山寨了呢?究竟什么是山寨呢?究竟要不要封杀山寨呢?

其实很好理解的,你的老婆就是压寨夫人,你的二奶就是山寨夫人,你说怎么办。

公务员是弱势群体(2009-03-08 05:09:07)

新快报特派记者 陈志龙 尹辉 陈红艳 陈琦钿 张潇

  去年底,深圳市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女童一事闹得沸沸扬扬,深圳警方调查后公布结果称林嘉祥涉嫌猥亵罪不成立,属酒后行为失当,林嘉祥随后被撤销党内外职务。

  对于这一“猥亵门”事件,昨天,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林嘉祥不可能再复职,但他的工资待遇予以保留,“网络是可以杀人的,他(林嘉祥)就是个倒霉蛋,”刘功臣为林嘉祥叫屈说。

  肯定不会再安排林嘉祥工作

  刘功臣表示,林嘉祥的事件发生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系统全面整顿了作风、加强了行政作风建设。他说,林嘉祥一事完全不是网络上传的那样,“公安(调查)不是有结果了吗?没有什么事了,但因为酒后失态就把他(林嘉祥)撤职了。我觉得现在的公务员是弱势群体,他就是喝多了,和别人吵架了,吵得厉害了。他是个倒霉蛋。”

  刘功臣说,林嘉祥“是一个多年的干部、很好的干部,谁不会有喝醉酒的时候呢”。对于林嘉祥是否被开除党籍一事,刘功臣澄清道:“凭什么开除他?他做什么了?处理得有依据呀。公安有认定吗?没有呀。他触犯法律了吗?难道还能判他刑啊?”

  既然没有大的过错,林嘉祥会否复职呢?刘功臣表示,不可能再给林嘉祥安排工作了,但工资待遇还是会保留。

  如果觉得韩寒博客blog全集小说不错,请推荐给朋友欣赏。更多阅读推荐:韩寒小说全集韩寒博客blog全集三重门青春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独唱团他的国可爱的洪水猛兽光荣日杂的文长安乱一座城池我所理解的生活像少年啦飞驰零下一度通稿2003就这么漂来漂去, 点击左边的书名直接进入全文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方向键翻页,回车键返回目录)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