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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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坚持要一个结果。

她不耐烦地回答我说:“哪里有那么多为什么,我问你为什么要撒谎,你能回答我吗?能吗?”

我真想扇她一耳光!

高中,我毅然选择了去外地读书。尽管离家远,住校的条件也不是很好,但是我愿意,因为这样,我就可以和过去彻底做一个了断。我换了我微博的头像,把签名改成:新生;把归属地改成:海外。

我不再担心任何人说起我,因为我已经有了新的生活。

刚上高中那会儿,应该算是我人生中最最叛逆的时光。我学会了打扮自己,爱上指甲油、耳环、项链、高跟鞋。我厌倦了那种看别人眼色的生活,学会了反抗。唯一没变的,是我依然喜欢用各种各样的谎言包装我自己,管你信不信。

直到我认识他,隔壁技校的男生。很巧,每个周末我坐公交车回家的时候,都会遇到他,他总是背一个黑色的大包,喜欢站着,有座位也不坐。

有一次他没有零钱,我替他付了。

第二次他主动替我付了。我觉得这便是缘分。后来我便开始盼着周末,一放学飞快地往公交站跑,直到他笑着对我说:“不用跑那么快,我会等你来了再走。”

“为什么呀?”我有点傻。

他的回答很有技术含量:“我也想知道为什么。”

后来慢慢熟悉了,我终于有机会问他:“你有没有觉得我很丑?”

他说:“没有,我觉得你很会打扮啊,很新潮。”

大千世界,终于有人看见了我的美。因为他,我又收起了我的刺,愿意重新变得柔软和纯净。我在臆想的爱情里待得太久,当一切在现实中出现的时候,我承认我有点招架不住。那个男生叫于博,他从来都没有说过喜欢我,但是他愿意和我一起坐车回家,愿意听我胡说八道。他家条件不是很好,很少穿新衣服,球鞋也很旧很脏。我在他的面前努力扮演着天使的角色,尽可能地去帮助他,相信总有一天,我能够等到他的表白。

于博是学机电专业的,就快毕业了,工作很难找。我告诉他在国内找个工作,每个月累死累活赚两三千块钱没什么意思,要发财还是要出国,赚美金!

“出国这种事,想都不敢想。”他说,“我们这种穷人家的孩子,能自己养活自己就算是幸运了!”

“或者将来你可以跟我一起出去啊。”我大胆地暗示他。

“我哪有你那么好的命,我爸妈又不在美国。”他说。

“或许我们可以假结婚。”我说完,哈哈大笑起来,以掩饰我内心的慌张。

他也笑,但不接话,更不表态。

我觉得我弄不懂于博。每当我想靠近他,他总会下意识地离我远一些,而我想要离他远一些的时候,他又会主动来靠近我。我送他礼物,他不会表现得很欣喜,但最终也会收下,并且很真诚地对我说:“以后不要这样了,我压力很大。”

“好朋友嘛。”我说,“你不必想太多。”

“我都送不起你礼物。”他愁眉苦脸地说。

“等你毕业工作了,挣了钱,就可以回送我礼物了呀,再说我也不在乎这个。”

他忽然就流下了眼泪,一把抱住了我。长这么大,这还是我跟男生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我当时整个人都有点犯傻,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直到他终于肯放开我,我才从包里找出一包纸巾,抽出其中的一张,递到他面前。

“你不用理我。”他说,“我就是心里很不舒服。”

“怎么了?”我问他。

“我妈病了。”他说,“肚子里面长了个肿瘤,需要好几万块钱的手术费。我真的觉得自己没有用,长这么大一分钱都挣不到,难道眼睁睁看着我妈等死吗?”

看他伤心成那样,我的心都碎了。

我回到家,挖空心思说是要参加什么杂志社的小作家培训班,骗了我妈两千多块钱。又把我的一个差不多全新的三星手机给贱卖了,又跟同学借了一点,加上我平时所有的积蓄,一共凑齐五千元整,全部给了于博。

“小朵!”他拿着那叠钱说,“我不知道该如何回报你。”

“我什么都不要。”我说,“我只是不想看到你难过。”

于博妈妈一直在住院,差不多那一年的时间,前前后后加起来,我给于博的钱超过了一万块。付出让我觉得心安,至少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需要我。

那天是于博的生日,为了给他一个惊喜,我跟班主任撒谎说我妈来看我了,要到了出门条。我在网上给于博买了生日礼物,一个名牌的钱包,虽然是A货,只花了两百元。但是里面配有专柜的发票,上面写着5980元,很霸气,我觉得他一定会喜欢。

我去的时候,他不在,是他同宿舍的一个哥们儿接待的我。那个人是个话痨,就在他陪我去找于博的那么短的时间,我已经知道了于博所有的故事。

于博家里并不穷,他爸爸是当官的,只是管他很严,很少给他零花钱,他妈妈早就死了,于博很有女人缘,很多女生都喜欢他,愿意送他礼物。但是他有女朋友,他对那个女的百依百顺,好到不能再好。

总之,他就是一个骗子。

当我看到他搂着那个女生从食堂走出来,当我站在他面前而他却装作不认识我的时候,我已经明白了一切。

我曾经无数次地骗过别人,我自认为演技精湛,无人能敌。可当我发现自己被别人骗得晕头转向的时候,我才懂得谎言是伤人的利器。我也终于明白,以前所有的表演,纯属自娱自乐,都只是我一个人的奥斯卡,演戏的是我,看戏的是我,颁奖的人,还是我。

正如于博所说:“你那么喜欢演,我不过是配合而已。”

原来他早已看穿我,多可笑。

所以,我不怪于博,连一句责备,我都没有给他。

我删掉了我以前写的所有的微博,撕掉了我所有的日记,扔掉了很多于博说我穿上去很有味道的衣服,唯一扔不掉的,是伤痕累累的过去。我想找回我自己,那个也许真的很不可爱但是真实的自己,只是,我丢掉它太久太久了,久到我再也想不起它真实的样子。这条寻回的路到底有多长,我不知道。如同我不知道我的明天到底是什么样。我只知道,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活着,我要变得更好,不再输给命运。

如果你愿意,就祝福我吧,我真心地谢谢你。

印象

Impression

小朵是个胖姑娘,笑起来特别可爱。

所有女孩中,她永远是最善解人意的那个,有天早上因为时间有限,工作人员只买了简单的早餐送到各个房间。有的营员不高兴,白小朵就站出来说:“我们要理解工作人员,他们太累了。”但转头,我就听见她跟那个营员说:“没早饭吃这种事也太搞了点。”

营员里有个小姑娘眼睛看不见,不管去哪里,都是小朵扶着她帮助她,但是一转身她又会跟工作人员抱怨:“好累啊,胳膊都快断了,为什么一句谢谢也没有啊,好像这些是我应该做的。”

“你要是真心不愿意,就不用做。”工作人员对她说,“有我们呢!”

“那不行,你们太累了。”白小朵说,“我心疼死了。”

夏令营快结束的时候,白小朵来找我聊天,刚一坐下,她就夸我:“雪漫姐姐,你真漂亮,你比电视上要漂亮一百倍。”

我单刀直入地问她:“你有没有觉得你很假?”

她马上肯定地回答我:“是的,我知道我很假!”

“很累吧?”我说。

“嗯。”她点点头。

“有没有想过改变一下?”我问她。

“想过!想过无数次了,我知道我成天这样假假的其实不讨人喜欢,但是,雪漫姐姐你不会的,你理解我,对不对?”

我摇摇头,看着她,用近乎残忍的语气对她说道:“我并不喜欢你这样。”

“可是,我是有原因的!你要不要听我讲?”她说着,眼泪哗啦啦就下来了。

哭完后,她开始跟我讲她那个强势的妈妈,讲她曾经如何揭穿了父亲的外遇,讲在学校里同学和老师是如何不喜欢她,而她自己又是如何一次次地欺骗自己最好的朋友。但是哪怕讲到泪流满面处,她都还不忘记一次次关心地问我:“雪漫姐姐,你听得累不累,要不要我去给你倒杯水?”

没办法,看来她早就已经习惯那个假装的自己。

因为母亲的暴力,白小朵从小没有安全感,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委曲求全。人生最大的目标就是不计手段地努力让所有人都喜欢她。可是她一直难以如愿,身边的人好像永远也发现不了她的优点和美好。但事实是,小朵很少认真地审视自己,尝试去改变自己,比如她不肯承认自己胖,也不愿意去减肥,总是告诉别人她胖的原因是因为打了激素。她总是告诉自己,做不到的事情是因为没有办法做到,而忘记其实自己努力一下,很多事情都不是那么难。她认定别人不会喜欢真实的她,所以宁愿辛苦地扮演另外一个别人更不喜欢的自己。

可是,她却一直都没发现自己不讨人喜欢的症结所在——任何人都无法跟一个不真实的人正常交往。

除非,想骗她。

当我问起她未来的打算时,她回避我,只是反复地说要出国,要到国外的新环境里开始新的生活。

“那你觉得你能完全改变自己吗?比如,不再撒谎。”

“我不知道,但我会努力的。”

“你有没有想过,你想出国,是为了重新开始,还是为了能在没有人认识你的环境里继续撒谎而不被揭穿?”

她没有回答。

我知道她自己都没有答案。

确实,在白小朵的生活里,谎话已经太多了。

虽然残酷,但我也不愿意再多给她一个谎言。

她看不清的其实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令人讨厌的其实就是她自己,是因为她的不真实才让她变成一个让人不喜欢的人。

没有人是完美的,而只有不完美的人才是真实的。对于小朵而言,只有真正面对那个不完美的自己,面对残酷的现实,她才有可能找到改变的勇气和方向。也只有这样,她也才可能拥有新的面貌和生活,不至于有朝一日,被自己的谎言活活淹死。

姑娘,收起那面骗人的小镜子,收起那管安慰你的小唇彩,学会骄傲地对自己说,我就是这样,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承认不足,面对失败,在讨好别人之前学会抢先讨好自己。

白小朵,你可以的。

后来

Later 白小朵

回家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在思考,思考雪漫姐问我的每一个问题,思考为什么大家都觉得我很假。归根到底是我太努力地想要当别人的小太阳。我明明知道自己长了一张不讨喜的脸,却还拼命地想要去讨别人的喜欢。这可能是我最大的冒险。

我们的历史老师是个很孤僻的老头儿。上月月考,他手写了一份考试重点,当他慢腾腾地往黑板上抄的时候我主动要求帮他打出来,然后复印给同学们。他满脸感激,跟我说:“小朵同学,打完以后你可以拿到学校来复印嘛。”

我一口回绝,我告诉他我家的打印机是我爸公司替换下来的,我爸专门留给我用的,很方便。天知道,我家只有台电脑。

由于我妈限制我玩电脑的时间,资料打了一半就被我妈强制断电了。

我只好到附近的打印店去,这次一共花了我二百多块钱。是的,我没管住自己,又撒了一个小慌。

我是不是应该在这里检讨,我不应该对别人太好?

我还告诉现在的同学,我要去美国了,高中一毕业就走,这个我没有骗他们。

虽然我还在努力争取父母的同意和经济上的支持。

一到课间,我就把自己买来的环球雅思的英语书摆在桌角,高高厚厚的一大摞,Logo也特别显眼!我很喜欢这种感觉,虽然埋在书里,但我还是能感受到同学们投来的羡慕的眼光。

我现在越发觉得,活着不能总去奢望别人的理解,只有让自己变得更好,才会有更多人愿意围着你。但是什么样才是最好的自己?我是真的很想去美国,那里繁华,开放,更重要的是没有人认识我。选在那里重新开始最好不过。我想好了,到美国以后我一定不会说一句谎话,试着做真实的自己,一定不能像现在一样活得小心翼翼。

当我听雪漫姐说我的故事要收录在《蛰伏》这本新书里的时候,我的虚荣心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但内心却是忧心忡忡。

满足自是因为自己成为雪漫姐新书的八分之一,担忧是因为全班那么多同学在追饶雪漫的书,他们会不会通过蛛丝马迹发现我就是白小朵。不管了,反正我要走了。

我认真地查阅了字典。“蛰伏”这个词突然让我联想起了“作茧自缚”。用这个词来形容我是最恰当不过了。但是蛰伏也总有苏醒,作茧自缚也可以破茧而出。我还在等,等待自己冲破这“茧”,重获新生,自由飞翔。

会有这么一天的。

可惜不是沉珂

故事

【女生档案】

姓名 寸子

城市 成都

年龄 16

星座 巨蟹座

关键词 爱 依赖

检查记忆,杀死纯净,丢掉节操。

Story

我是一个女生,曾经迷恋过另一个女生。

但你不要误会,我不是所谓的Les(女同性恋),也非那种长了玻璃心的脑残粉。我说的那个人,名叫沉珂。她曾经在网上红过一阵,可是当我知道她的时候,她已经不在了。就在2008年春节的某一天,她像烟火一样绽放,然后调零,年仅二十一岁。

有人说,她死于自杀。也有人说,她只是厌倦了这个世界,所以找了个地方躲了起来。至今为止,她的生死都是一个谜。但无论她是生是死,无论到现在还有多少人会记得她的存在,都不妨碍我对她的迷恋。对我而言,她是一个忠诚的朋友,她不用认得我,而我却可以一直记得她,并且不必担心她对我的背叛。这种感觉很奇妙,或许我说了你也不会懂。

但不懂也罢,没有关系。

第一次知道沉珂,是班上有人唱她的歌,那首歌叫作《飞向别人的床》,尽管歌词很黄很暴力,她的嗓音也算不上好,可是依旧唱得我心潮澎湃。我喜欢沉珂的个性签名:我将一次又一次地死去,以此证明,生命将是无穷无尽的。我喜欢她的每一张照片,诡异中带着干净,血腥中藏着清纯,像一株冷艳有毒的植物,绝对有孤芳自赏的实力。

曾经有好一阵子,我很希望我能活得像她,无拘无束,无所畏惧,就连痛苦和忧伤都那么酣畅淋漓。我数着日子,盼望快点长大,等到我终于二十一岁,我也可以像她一样,傲然地离开这个世界,连再见都懒得说一句。

多么威武,值得敬礼。

很多人都问过我一个同样的问题:“你为什么会那么喜欢沉珂?”其实这个问题我也问过自己千百次。最终我得到的答案是:她是我的精神导师,她教会我和自己相处,告诉我孤独并不可耻,提醒我自己可以主宰自己的人生。

曾经,我是一个特别怕孤独的女孩。

我出生在四川一个名叫映秀的小城。如果不是5·12汶川大地震,估计知道这里的人少之又少。我的爸爸是电信局一个很普通的员工,我的妈妈曾经是幼儿园的老师。不过,在我三岁的时候,妈妈辞职下海,跟别人一起开起了服装店。妈妈的个性很强,她一直不安于小城镇的生活,对成都充满了无限的向往。而我爸则是那种典型的随遇而安的四川男人,觉得只要一家人能够平平安安地生活在一起,就比什么都好。

由于生活理念的不同,他们最终离了婚,我跟着妈妈生活。

小学一年级,我妈花掉她所有的积蓄,把我送进了成都的一所寄宿制贵族学校,我那时候很小,不懂事,突然离开家让我非常不适应,常常躲起来一个人哭。成都的同学每周都可以回家一次,我却因为家太远,要一个月才能够回去一次。每次看到他们欢天喜地地站在操场上等家长来接,我却只有拿着饭盒一个人孤零零走向食堂的时候,我的心里就有一种特别恐慌的感觉。我怕失去所有,我怕再也没有人爱我,我怕一转身,这个世界就真的只有我一个人了。记得有一次我哭着跟我妈妈说我再也不想回学校了,我妈上来就给了我一耳光。打完后,我哭了,她也哭了。哭完以后,我妈紧紧抱着我说:“妹妹,你要坚持。妈妈为了你,付出一切都可以,你不能让妈妈失望。只有吃得苦中苦,才能当得了人上人!”

我理解不了我妈的话,也不想当什么人上人,我越来越厌倦寄宿的日子。记得有个周末,我知道我妈不会来接我,但是因为实在太想家了,我就跟着一个五年级的姐姐坐大巴回了家。可是到了家门口,却因为怕被我妈责备,徘徊了半天也没敢进去。那个姐姐见我可怜,就把我带回了她家里,直到周日下午,我才又跟她一起回到学校。

等我们到学校的时候,我发现校长、班主任、我妈,还有警察都在。我妈看见我脚都软了,在原地呆站了好一会儿才冲过来一把抓住我,拼命摇着我的肩问我到底是要闹哪样!那天晚上,我没住学校,而是和我妈一起住在一个小宾馆里,她一直抱着我睡,到天亮都不肯撒手。我这才隐约懂得其实我妈妈是很爱我的,只是她也没办法。

就是那一晚,临睡前,我妈很认真地对我说:“妹妹,你听好,妈妈一定加油挣钱,在成都买套房子给你,这样以后你每周都可以回家了。”

妈妈没有食言,在我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她真的在我们学校附近买了一套小房子。每个周末,只要她没重要的事,她都会从映秀坐车过来,给我做好吃的,陪我说话和做作业。但那时候的我已经习惯了寄宿的生活,也比较容易捱得过孤单了。记得后来我在网上第一次看到沉珂的资料,上面写着她从小就寄宿的时候,我的心很奇怪跳得快了些。世界很大,我一直相信冥冥之中一定有人跟我一样,过着跟我差不多的日子,欢喜着我的欢喜,忧愁着我的忧愁。我们也许一辈子都不会认识,但却注定某些地方息息相关。

没错,很长时间,我就是这样看待我和沉珂之间的关系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生不是读书的料,我成绩一直算不上好,最多也就是中等偏上的那种吧。上初中,我妈又花了一大笔钱,托了好多关系,千方百计把我塞进了成都的一所重点中学。可是偏偏分班考试我失利没能考进重点班。我妈叹口气说:“普通班就普通班吧,矮子里尽量充高个就是了。”

越长大我就越觉得,我就没遗传我妈的那股倔强劲儿,反而越来越像我爸,随遇而安,得过且过。也就是在那一年,我知道了沉珂,长高了个子,剪了短发,脱下了我的框架眼镜,并开始了我的第一场恋爱。

我之所以把它叫作“第一场恋爱”,而不是初恋,是因为对方是一个女生。那时候我刚来到一个新环境,需要适应,安小妮出现得正是时候,她是我们隔壁班的,我们不算很熟,只有几个间接的朋友。但是有一次,她很直截了当地对我说:“林寸子,我很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我吓了一大跳,有点不明白她的意思,好半天才对她说道:“搞什么搞,我又不是同性恋。”

“你不是喜欢沉珂吗?”她说,“沉珂也是双性恋,你试一下有什么关系!”

听上去很荒唐,但就是因为这一句话,我答应了跟她试一下。

这一场“恋爱”,我真的是抱着好奇心去谈的。我很想了解一下,当沉珂喜欢一个女孩的时候,她到底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凭良心讲,安小妮对我很不错,各种照顾,各种体贴,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愿意跟我分享,我大姨妈来了不能碰冷水,她还帮我洗衣服洗袜子,还愿意和我一起喜欢沉珂讨论沉珂。她仿若我缺爱的生命里透进来的一抹温暖的阳光,在某种程度上照亮了我单薄而寂寥的青春。

但是,好景不长。慢慢地,我开始感受到这份“爱”带给我的压力。安小妮是那种占有欲很强的人,我干什么去哪里都要跟她汇报,有事没事还检查我的手机,连我跟我妈发的短信她都要来回看三次。我要是跟别的人,不管男生还是女生走得稍微近一点点,她立刻就会给我甩脸色,好像我给她戴了一顶又一顶的绿帽子。在家,我妈管我很严;在学校,她管我也很严。我觉得失去自由,于是就想到了跟她分手。

我提出分手后她闹得很厉害,一开始是低声下气地恳求,发誓她会改。后来就变成赤裸裸的威胁,说什么全校都知道我跟她的关系,就算我跟她分手了,也不会再有男生喜欢我。她甚至当着我的面做出割腕这种事,希望我能回心转意。但我当时心意已决,一点儿都不想再跟她纠缠下去了。说起来也没别的原因,就是觉得累,太累!

初二的时候我个头长高了许多,人也瘦了下来,有点女大十八变的意思。我们学校一年四季都规定穿校服,每个女生从后面看其实也都差不多。有一天,当我听说我被评为初中部校花的时候,我还真是吃了一大惊。我认定这是一个玩笑,因为我从来都不觉得我哪里好看。但那些日子确实遭遇很多突如其来的表白,搞得我有些晕头转向。这其中,有个叫程飞的男生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程飞个子不算高,但是长得还算帅,最重要的是人很聪明,成绩在全年级都能排进前十。现在回想起来,我和安小妮在一起,纯属闹着玩,图个新鲜,赶个潮流,装个与众不同,很多的过程,我都是被动地接受再被动地完成。而程飞才算得上是第一个让我体会到爱情的滋味和心动的感觉的人。跟他好上后,我突然发现原来爱的感觉真的很奇妙,可以二可以萌也可以呆。

我和程飞之间的关系,变成了我对他的依赖。我不想让自己成为第二个安小妮,所以努力控制自己,不让自己老是缠着他。可是如同所有的恋爱一样,甜蜜的时光还是消逝得飞快,半年之后,我们已经找不到最初的那份悸动。一是因为他面临中考,学习开始越来越紧张,我们可以单独在一起的机会越来越少。第二个原因其实更重要,那就是当我们慢慢熟悉以后,我开始受不了他性格当中的某些弱点,比如说,懦弱。

记得有一次,我跟他在食堂吃饭遇到了安小妮。安小妮端着饭盆坐到我身边来,一句话没说,直接往我盘子里就吐了一口口水,恶狠狠地骂道:“贱人!”

我等着程飞站起来跟她拼命,谁知道程飞一直都没动静。于是我只好自己站了起来,就在我准备把饭盘子扣到安小妮头上的时候,程飞好像突然反应过来一样,用力拉我一把说:“走啦。”我回头惊讶地看着他,他却不由分说地硬是把我拖出了食堂。

身后传来安小妮嚣张的笑声,她以前总是对我说,不要喜欢男人,男人是这个世界上最窝囊的动物。看到这一幕,她一定乐得几天睡不着觉吧!

走到了食堂门口,我没好气地甩开程飞,朝他怒吼:“没见我被别人欺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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