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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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师躲在街角看了一天,见兰芷小姐的长发荡漾在夕阳的风里,脸上的笑容像一根刺扎得他不知道是今夕是何夕。
深夜他在锦棺坊与白清明对饮,一整坛子桂花酿下肚,画师的话也多起来。
“上次故事还没说完呢。”
“洗耳恭听。”
“再睡我就不说了啊。”
“不敢。”
画师这才满意了,抱着酒坛子对着灯笼痴笑,也忘记蒙面,真是一张水墨画般山明水秀的脸。
对于碍眼的东西,那些抬手间便翻云覆雨的人最直接的做法就是毁掉。画师本想着干脆把她卖到勾栏院,或者干干净净地送人,眼不见为净。只是没等他决定,王城就遭受了天灾。那天夜里正睡得沉,朦胧间只觉得地动山摇,一时间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已经有人拖着他往门外走。
刚跨出门槛,只听见屋内倒塌的声音,尘土飞扬,地上硬生生裂了一个大缝。有人拽着傻掉的他跑到院子中 - 央,将他扑倒在身下。大地像是在怒吼,仿佛在一瞬间就吞没了无数的生命。
那次凤鸣王城百年难遇的大地震,王城里死了很多人,王宫的宫殿是用赤松木建成,特别轻便,砸在人身上也不会受什么重伤。只是也只有王宫才用得起赤松木,若不是有人在紧急关头将画师拖出来,他肯定活不成了。
画师的救命恩人是伽蛮。画师安然无恙,她的背上被瓦片砸得不轻,受了很重的伤。别人都说下人救主子那还不是天经地义的吗。也只有画师知道那千钧一发之际,若不是她,自己现在怕是已经排队在领孟婆汤了。
他想着那次掌嘴,只觉得心里乱糟糟的:“你为什么要救我?”
伽蛮喝着汤药,灰头土脸地淡淡笑着:“因为先生长得好看,我还挺喜欢的,死了可惜。”
画师心里一动,脸烧成一片。他那时也只有十六岁,情窦初开的年纪。这种赞美稀松平常,这次却像久旱逢甘露,回味在心里都觉得格外鲜美。那小家奴惨兮兮的模样,却还是眉眼含笑,不只为何竟觉得异常顺眼。
那满园的春色都比不过她眼中的温柔。
她说:“其实先生啊,我救你,是因为我想做你的媳妇儿。”
画师见过的女子都是些教养极好的官家小姐,举手投足间都很端庄,谨言慎行没半点逾越。即使画师再不承认,他是被小家奴吓到了,几乎是落荒而逃。一时有点心乱,便跑去找沈相家的公子吃酒。吃到一半,他忍不住问:“有个家奴救了我的命,又说救我的命是想做我的媳妇儿,这是为什么呢?”
相爷家的公子比他年长几岁,男女之事也经验丰富些,撇了撇嘴:“那还不简单,山鸡想飞到枝头做凤凰,看上你的万贯家财了呗。要么谁会豁出自己的命不要,拼死拼活救你呢?”
画师的心顿时凉了,再烈的酒都挡不住他心中的寒意。回到府上伽蛮还在睡着,已经是月上中天,那在睡梦中都含笑的嘴角,突然看得他怒火中烧。他一把将她摇醒,往她手里塞了一沓银票,揪着她就往后院走。
伽蛮一开始还迷糊,等看到手中的银票,和他嫌恶的表情,顿时闭上嘴巴。
画师粗鲁地把她推出后门:“走吧,你不是喜欢银子吗,我给你银子,你快点滚!”
伽蛮一言不发地看着他,总是习惯性弯起的嘴角绷成一条线,眼也是凉的,带着都渴求似的,执着地看着他。而画师毕竟是太年轻了,哪懂得那种绝望。他使劲关上门,头也不回地奔回自己的寝院。
从那天以后画师再也没有见过伽蛮。
一年后,他成了亲,是王上赐的婚,对方是个贤良淑德的官家小姐。那正是深秋紫星花开得最好的时节,在深深浅浅的紫色中,他挑起新娘的红盖头。盖头下陌生的美丽的脸。而那个小家奴对他说,其实先生啊,我救你,是因为想做你的媳妇儿。
他后悔,可惜已经太迟了。
画师那夜在王城里逛荡了一夜,踩着花瓣,一条街一条街地走。卖馄饨面的老头说先生好像在找人,可是谁也不知道他在找什么。
又过了一年,凤鸣王城里出现黑巫师拿活人祭祀魔神。在城郊的空地躺着十个被挖走心脏的年轻男女。用来祭祀的男女都是命中带煞之人,要花两年的时间只喂食黑狗血来净化血脉。画师去给那些成为祭品的死者画像,张贴在城门上待人来认尸。当他画到第七个人时,手中的画笔掉在地上。
伽蛮被折磨得皮包骨,胸前一个大血窟窿,眼睛半睁半闭着,似乎还在笑。
皇族的神子跟他说,魔神是无垠地狱的四恶神之一,也是最贪婪的神。做祭品的人喝了两年黑狗血,早就是不洁之身,死不能入冥界,会直接堕入无垠地狱,成为魔神的爪牙。若是自愿进入无垠地狱,便要给一千个死人暖棺,由一个法力高强的封魂师引入无垠地狱成为魔神的鬼仆。
只是如今三界众生安宁,封魂师血脉越来越衰弱。这世上血统最纯正的白姓封魂师只有两个传人,一个在东离国,一个在瑶仙岛,开着小店做点小生意混日子。
故事讲尽,后面的白清明已经很清楚。
突然有天晚上,一个裹着黑袍的人走进店里,目光渴切地说:“白老板,你可以送我去无垠地狱吗?”
外面下着茫茫大雪,那人的目光里像是落尽了寒风,看得他一颗心软成化在肩头的水滴子。他狭长的凤目微微垂下,唇角翘起:“可以,不过在仪式完成之前,你要为我做事,如何?”
“好。”
上穷碧落下黄泉,我都要找到你。
「花的名字叫相思引,异香扑鼻。若是误食,便要睡上个十天半月,想见的人能在梦中相逢,醒来却是一场空。」
兰芷觉得身子轻飘飘的,似梦非梦,好奇地看着满街的紫星花。
她“啊”了一声,喃喃道:“难道我又死了一次吗?”
话音刚落,便看见一片紫色烟云中走出蒙着白色面纱的画师,眉目如水,冲她伸出手。她想了想,小心翼翼地握上去。画师的手很是白皙,软绵绵地握着她的指尖。真奇怪。魂魄这次是飘到什么地方了?
“兰芷小姐。”头顶有人叫她。
兰芷抬起头,被花海淹没的枝干上坐着月白衫子的白清明,袍角飘在风里,宛若天人。她又看傻了:“白老板,你怎么会在这里?”
“你已经死了,这里是你的记忆。”他答非所问,只是看着她身边木头一样的画师说,“据我所知,你是土生土长的东离国人,从未去过紫国,为何你的记忆里会有紫国的凤鸣王城,会有先生?”
兰芷随意坐下,木头画师也跟着坐下,手挽着手,她笑着望着天。
“唉,这可怎么办,我能借尸还魂的宿主,命格一个比一个衰。”
“借尸还魂?”白清明微微吃惊。
“嗯。”兰芷接了一片花瓣,想了想,决定实话实说,“不怕你知道,其实我是个天人。只不过犯了大错,被流放到人间。我只能找命格很衰的女子借尸还魂,活不长便要找新的宿主。兰芷这个身体没日没夜地痛,死了也好。”
“先生他一直在找你。”
“我知道。”兰芷抬起眼说,“可是,我是个带罪之人,说不定天亮找不到宿主,我就魂飞魄散了。”
白清明有些奇怪:“那你为什么不告诉他,你就是伽蛮?”
“白老板,你没爱过什么人吧?”兰芷歪着头看他,眉眼里有几分淘气,“你肯定没爱过。否则你应该就会知道我为什么不告诉先生我就是伽蛮。每个人都有在这世上必须活下去的理由,就像是用驴子拉磨,嘴巴前面吊着一根胡萝卜,明明吃不到,可是只要看着那根胡萝卜,他就有力气走下去。”
兰芷拍了拍身边木头画师的头,又拈起他的长发与自己的编成一束。
她笑着闭上眼睛:“白老板……我累了……想念这种东西,想着想着就忘了,即使想得再久,也只是几十年的事情。可是我已经累了,我不想再苟延残喘地活下去了……但为君故,沉吟至今……至今足够了……”
兰芷心满意足地靠在记忆中的画师身边睡着了。
她没想到自己还能醒过来。
睁眼是在锦棺坊,白清明与侍女绿意守在她的身边。身体的疼痛渐渐清晰起来,她没死。
“对不住,伽蛮,我骗了你。”白清明端起桌上的茶水,水中漂着墨色的几朵小花,茶色也浸染如墨。
兰芷记得自己喝了一杯茶就睡着了。
这是白清明从画师的药圃里采来的墨色的小花,花的名字叫相思引,异香扑鼻。若是误食,便要睡上个十天半月,想见的人能在梦中相逢,醒来却是一场空。
“你,你骗我说真话!”兰芷跳起来,咬牙切齿,“你若告诉他我就杀了你。”
“伽蛮放心,我好歹也是白氏封魂师,不该说的自然不会说。”白清明眯起眼,笑得和气,“而且,谁叫我没有爱过呢?”
兰芷怔了半晌,大颗大颗地掉下眼泪来,染湿了袖口的忍冬花。
「白清明灿然一笑,反拥住他,柔声说:“欢迎回来。”」
过了几日绿意又去请了画师,棺材是兰芷小姐订的,紫星木紫星花。夜里就寝时是白清明亲自为他盖棺,道了声好睡。
他并没有告诉伽蛮画师暖棺的事,也没有告诉画师伽蛮借尸还魂的事。
白清明或许没有爱过,但是他知道现在的他们的人生就像是沉重的磨盘,他们一个是驴子,一个是萝卜,少了哪样磨盘都转不动的。
“公子,那日你也喝了相思引的茶,你见到的人是谁?”
“……啊,忘记了。”他揉了揉眉心。
“怎么会忘记?”绿意双髻上的小金铃又脆又响,“难道是柳蝴蝶吗?”
话音刚落,门口便停了一顶前呼后拥的轿子。柳蝴蝶甩着墨色的长发,左手执着描金扇,右手撩起袍角,要多做作有多做作。绿意恨不得一副把舌头咬下来的倒霉相,见不做戏就会死的柳非银眨着盈盈的桃花眼,上前来拥住白清明的肩:“清明,我回来了哟。”
绿意本以为白老板又要翻着白眼骂人,不免有点幸灾乐祸。而白清明灿然一笑,反拥住他,柔声说:“欢迎回来。”
四、公子寒露
「我这明骚倒是易躲,你那暗贱可是难防。」
每逢双数日便成集市,从望乡楼的窗望出去,整条中街两边都摆满了小摊子。都是乡下人来卖点自家的作物织品,换点粮油回去过生活。街角有个年轻人用青绿的苇叶编蝴蝶,明明是做惯粗活挂满老茧的手,却灵巧得很。
白清明突然想到那个人的手,像一块嫩生生的豆腐。而那样的手却握着匕首,将师父养的山猫刺成一个血葫芦,还面不改色。那都是十年前的事了,他们都还是被师父从各处领来的无家可归的孩子。他吓得跌坐在地上,那个人从袖子里掏出一只草编的蚱蜢,蚱蜢是绿色的,染着猫血。那人用那双琥珀色的小狼眼睛盯着他说:“清明,我把小怪送给你,你不要在师父面前告我的状好不好?”
那个人的性子一点儿都不可爱,甚至还有点儿阴森,却有个可爱的毛病——喜欢给身边的东西取名字。从穿的鞋袜,山上的花花草草,甚至每次师父罚他们师兄弟几个一起面壁,他都对着墙壁嘀咕着:“阿坚,我又来看你了。”
不知道那个人还记不记得陪了他十几年的阿坚。想到这里,白清明不由得翩然一笑,对面胭脂铺走出俩扁脸姑娘,一抬头,见那传说中芝兰玉树的锦衣艳鬼白老板,骨头酥得像炸好的麻花。
柳非银桃花眼一飞,对着自家老板蹦出俩字:“风骚!” 秦毓口中的酒“噗”地喷出来:“真客气,这风临城的公子哥儿哪个能骚过你?!”
柳非银露出挺整齐的一口白牙,不含糊地回咬:“秦老板说得对,我这明骚倒是易躲,你那暗贱可是难防。要不是你在庙会上跟人家不知名的小姐对什么诗,能把兰汀那门亲事给对黄了?”
人生最惬意的事,莫过于损友一两个,烫壶沧澜美酒,聊聊城内的八卦,互相揭揭老底儿。君子动口不过瘾就动手,划拳行酒令,输的人裸着胸膛大腿自称“奴家”去大堂里找个爷们儿敬酒。
在这望乡楼饮酒对诗的大多是附庸风雅的纨绔公子们,比平时在城南暗香院中玩过的荒唐游戏有过之而无不及。今日学堂摆谢师宴,那老夫子见柳非银往他的得意门生大腿上一坐,喂了杯水酒,胡子都炸了,气得哆哆嗦嗦地直骂荒唐。
那紫衫公子哭笑不得,凑在耳朵边压低声音:“唉,回回比,回回输。” 柳非银扯了扯嘴角:“放心,总有一天本公子要输得他去暗香院卖身!”
白清明也跟着看热闹,心里正感叹着怎么能有人不要脸到这种地步,望过去却与那紫衫公子的眼神不经意相撞。琥珀色的眼珠,面上挂着笑,眼睛里却容不下那丝血性。他手一抖,差点捏不住酒杯。
与那个人一模一样的兽类的眼睛。 那个人不是别人,是他的师兄,白寒露。
「稻怕寒露一夜霜,麦怕清明连放雨。」
与白寒露初相识,是隆冬,天降大雪。也只有这时平日里为半块馒头争个你死我活的小叫花子们,才亲亲热热地依偎在一起取暖。
白清明那时还不叫白清明,没有父母也没有名字,没有过去更看不见未来。只是为了活着。尤其是到了寒冬,他们的小命就像拴在了裤腰带上,说不定哪天睡过去就再也醒不过来。所以八岁的孩子整个冬天都不睡觉,只是闭着眼睛,眼底都是青黑的。
这天大雪夜,他躺在干草堆里,感觉有一只手慢慢地伸进他的衣服里,小心地摸索着。不用说也是哪个半夜饿得睡不着的小孩儿起来偷吃的。手是温热的,怀里还揣着半块苞米饼子,在那偷儿摸索到正往外掏时,立刻被他按住。
他睁开眼,借着朦胧的雪色,那小孩儿细皮白肉,散着如瀑的长发,衣衫单薄,却一点儿都不脏。那双眼睛是琥珀色的,像泛着朦胧的光,被抓住也不怕,胆儿挺肥。听说赤松打到云国边境了,许多人拖家带口往北上逃亡。最近城里就多了不少新人抢地盘,这孩子怕是谁家走丢的小少爷。
对峙半晌,他咬咬牙将手放开,那小孩儿抓过苞米饼就是狼吞虎咽。实在是少得可怜的东西,小孩儿竟然像饿疯了的小狼崽又扑上来,张口就咬住他的脖子。温热的血溢出来,他只管用力地吮。
到底要饿到什么程度才能这么饥不择食啊,他痛得骂人,可是他没推开这可怜的小孩儿。
从那天起他就有了伙伴,白天一起去讨吃的,晚上裹在同一条破毡子里等天亮。可是这小孩儿真的很笨,连怎么装可怜都不会,根本就是个吃闲饭的。他一个人讨来的东西要两个人分,小孩儿食量大,饿得发疯了也不像其他小孩子那样嗷嗷叫,而是扑上来抱着他就咬。
小孩儿好像很喜欢他血的味道,真像只小狼崽子。
可是他也只是个八岁的孩子,瘦得皮包骨,深深的牙印开始化脓,夜里发了烧呼哧呼哧地喘粗气。不知道小孩儿哪来的勇气,一口咬破自己的手腕凑到他的嘴边。血是微微黏乎的,带着甜腥。
那个走路轻飘飘的男人走到破庙口,首先看见的就是小孩儿紧紧搂着病得奄奄一息的他。那个男人舒了口气,将抽出一半的斩魂剑又收回去。他走过去摸了摸他的鼻息,转头对小孩儿说:“既然有人以血养你,你也肯以血养人,那么你以后便不是兽类了,跟我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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