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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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库页岛,西至乌斯藏(西藏),河山雄浑,哪里不是西风残照,何处没有汉家陵阙?
这样一个老迈的帝国,它将如何重生,如何奋起?将怎样在万丈尘埃中洗涤一新?
张居正从一个书生走到了这个制高点,“以藐然之躯,横当天下之变”,他是从哪里来的这无比勇气?
“位卑未敢忘忧国”,这不错,当年他一个青衫学子也曾经这样做过。可是,国之兴亡,真的只是寄于匹夫的肩头吗?难道,高位者反倒可以“忘忧国”了吗?
肉食者鄙,鄙在哪里?大概就在于此!
海内多颓靡之政,纲纪已土崩瓦解,各路当道者却还在自己掘自己的墓。不问民生,只问钱途。国家的事情,哪还有半点神圣感?
独有张居正攘臂而起,他不屈从于浊流,就是要在高位上发出迅雷疾风,捣破这醉生梦死的局!
张居正受过申不害、韩非法家思想的浸染,他相信只要“扫除廓清,大破常格”,天下之弊不是不可除,沉陷人心不是不可救。
关键是,从哪里开始救起?
他说:“事有机,政有要”,这个机要就是“安民生”。
大明帝国确实有很多事情不可思议:皇家富有四海,四海却民不聊生。想那上古时候刀耕火种,先民们尚能温饱,且有余兴手舞足蹈。而今百姓疲于奔命,却苦于谋一粥一饭,往往难于上青天。
这原因又在哪里?
有残民枉法的官,就有嗷嗷待哺的民;有视百姓为草芥的为上者,就有视官吏为仇寇的布衣。
张居正早看出,“患不在盗贼,而患吏治之不清”,“安民之要,惟在于核吏治”。
民的问题,还在于官有了问题。
当时的官员腐败、颓靡到了什么程度?
请看张居正对他们的描述——虚文浮夸相沿成习,剥下奉上以求政绩,奔走趋承以图升职,强制摊派以谋达标,敷衍草率以推罪责。
真是活画出一群人的嘴脸。
且不说他们干的事如何,仅是吃,也把国家给吃穷了。
明代的冗官之多。膨胀之速,堪称惊人。当时人统计,天下有文官24000人,武官100000人,廪生35800人,吏员55000人。全国收上来的税粮2600万石,还不够给他们发俸粮的。以至于王府缺禄米,卫所(驻军)缺月粮,边防缺军饷,各省缺奉廪(工资粮)。
张居正在隆庆年间就曾建议,与其拖欠工资,上下都烦恼,还不如裁掉一批官员以节省工资款。
工资虽然有拖欠,官员们却照样活得很滋润。明嘉靖以后,官场中贪风大盛,从首辅到吏员无不贪贿,当官竟然成了一场贪污竞赛。《新会县志》风俗篇载:正德、嘉靖年之前,有两袖清风的人辞官回家,邻里都纷纷慰劳,啧啧称赞;如有贪官回乡,众人皆耻于与之来往。嘉、隆之后,风向大变,有官员退休,乡人竟不问人品,惟问揣了多少金子回来。人们相与嘲笑的,就是那些清白贫穷的“傻官”。民心若此,可见官风如何。
这群贪官,吃了,拿了,又屁事不干。苟安于位,但求无过,多敬上司,少惹是非,是官场上的信条。官话虽然讲得如滔滔流水,对民间疾苦竟一如盲聋。
顾炎武曾说:那个时候,贪污巨万却只不过被罢官,小小的刑名官员都能富得流油。何为至上,何为小道,全都颠倒了。
这样一批无良心、无廉耻、无信念的官员,如何能当得起强国富民的中兴之责?
张居正把他们看到了底。他说:这一群人中,“实心爱民、视官事如家事、视百姓如子弟者,实不多见!”
那么,面对这样一个庞大的集群,又该从何下手才是?张居正认为,“稽察吏治,贵清其本源”。何谓“本源”?中国哲学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诚如斯也!张居正说:“一方之本在抚按,天下之本在政府(内阁及部院)”。只有督抚部院带好了头,下面才可能克己奉公。上面的要是纷纷落马,下面的当然就更加肆无忌惮。
至于整顿的时机,他认为则应是新君即位时,因为这时候人心皆有所期待。民心可用,舆论可恃,正是向弊端开刀的好时机。若是优柔寡断,或只打雷不下雨,则会大失人心,导致惰政依旧,窒息政局,“后欲振之则不可得矣”!
张居正决心出手了!否则这批蝗虫,必将把国家吃垮。
他为大明帝国的改革布下的第一颗棋子,就是“课吏治,信赏罚”。先提高行政效率,让国家像个国家。
不然的话,帝国这辆老马车连车轴都要锈住了!
当初朱老皇帝建立这个帝国的时候,刚刚脱离农民身份不久,民间疾苦,仍痛在他心头。那时他说:“从前我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心里恨透了。如今要立法严禁,凡是遇百官贪污蠹害百姓的,决不宽恕。”
他之所以用严刑峻法来对付贪官,本心还是想建立一个为人民的政权的。可惜皇权专制之下,求清廉,讲民本,无异于缘木求鱼。当官是享受,没好处谁当官?人民噤口,谁来监督?老皇帝到最后陷入了与武则天一样的惶惑:为何杀人如麻,贪官仍前仆后继?前任被剥的皮就在官府公座旁,后任贪渎照旧,安之若素(赵翼《二十二史剳记》)。
国人本性,于开疆拓土上,于与敌谈判上、于科技探索上,总是适可而止,以退让求平稳,以无为胜事功。唯有贪污之欲,永无止境!
不知大家背着这三生三世都用不完的金山,要到哪里去?
性好贪渎,却又冠冕堂皇。古来堂堂州县衙门,皆有座右铭。曰“正大光明”,曰“明镜高悬”,曰“下民易虐,上天难欺”。直至近世,又有“天下为公”云云,还不是成了挂羊头的招牌?
然而,哪个能“正大”?何处有“明镜”?正如古人所谓:“下民易虐,来的便着。上天难欺,他又怎知?”
苍天盲了眼,不知道国家养了一群硕鼠,但张居正知道。
他在担任首辅的17天之后,隆庆六年七月,就代皇帝对百官拟了一个戒谕,“明示以正大光明之路”。这个警告令说:“近年以来,士风败坏,纪律松弛,致使有人钻门觅缝,以之作为捞取好处的途径;有人拉帮结伙,公然施展排挤之术。污蔑老成廉洁的官员为无用,夸赞奉承奸诈之徒为有才。用人之道,全在爱恨恩仇,遂使国家的任免干部之权,成了臣子获取酬谢的资本。”
在点破了贪官昏官的猫腻之后,张居正代皇帝下了决心:“我马上就要大事扫除,以廓清乌烟瘴气。”各衙门给我好好办事,“休得以自己的好恶为标准,以开枉法之门。职能部门应分好了工,以替国家分担艰难,监察科道,要以公心为是非,各进直言以供我咨询。”
张居正在给李幼滋的几封谈论改革的信中,更是明确表达了他革除百弊、振兴帝国的大志,他说:“今部署已定,以后仍当综核名实”。“核名实”,就是核查官员究竟能干不能干,干了多少?与他的官职相不相称?他说,不考核成绩,怎能知道一个官员有多少真才干?
他也清楚,此去前路,不会有真正的知己与盟友。敢为天下先者,从来就是“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苏轼词)。但这一切,他慨然受之,表示“一切付之于大公”,即便遭受怨恨诽谤,也无所顾忌(虽怨谤有所弗恤也)。
他决心要实事求是,正己肃下,自己带个好头。法律要求严惩的,虽是权贵,也不宽恕。凡是有才干可重用的人,虽是被人疏远无人理睬的,也不能遗漏(法所宜加,贵近不宥;才有可用,孤远不遗)。
说起来,张居正目前已位极人臣,若像严嵩那样以固宠为要,也可保一生荣华。但他不屑为之。人之为人,就在于有慨然丈夫之志。滔滔东逝水,已淹没了多少鼠辈,人岂可朝下走、贪小利、等同蝼蚁而耗完一生?
眼见得国家已经如病猫,何日得重见雄风?大丈夫怎能安坐?大明确实已到了一个关口。满天下只懂得如何做官,却不留意如何干事。国家养了官,却日日在扰民害民。这不是跟朱老皇帝淮右起义的初衷开起了大玩笑么?打碎了一个,又来一个,那么,当初浴血,又是何必?
国家养官,用的是来自老百姓上缴的税粮。养一个这样庞大的队伍,国家与百姓本来就不堪重负,而这个官僚群体要是再不干事,那作的孽可就大了!
大明时代的中晚期,不幸就是这个样子。庞大的官僚机器所谓的行政工作,可以说就是无数的“公文旅行”。比方说,某官上奏一件事情应该抓紧办,皇帝照准,“批红”让有关部院去办,部院便下文叫各省抚按去调查并办理。公文到了下面,如果事情难办,或有人请托,或部门利益有纠纷,这公文就可以无限期地被扣押住,不办也不回复,一拖几十年的也有。
张居正说:“各衙门批复需要办理的奏章,天天都有。然而公文虽勤,而实效极少。”以言官的工作而论,“言官议建一法,朝廷曰可,置邮(通过驿站)而传之四方,则言官之责已矣,不必其法之果便否也”。言官提议的新办法以文件形式发下去,是否好用,就无人过问了。就算是皇帝下旨催问效果,答复也仅仅是“正在采取有力措施”——让你皇上的文件也成一纸空文。
因此,在明朝,“一令之出,随则废弛”的事一点也不奇怪。
国家,就这样成了一架奇怪的机器。六部忙忙碌碌,公文雪片般往来,却没做一件实事。光见机器转动,不见产品出来。国家费尽心机征税,百姓如牛负重纳税,就供着这几万官员“过家家玩”。
这是一个纸糊的国家。无怪一个仅有10万骑兵的蒙古部落,就能把拥有270万常备军的大帝国打得鼻青脸肿。是船不坚炮不利吗?是大明的科技落后吗?是将士的勇气不如人吗?
只要想想,二万多文官、十万多武官、五万多吏员一天到晚忙的就是迎来送往、吃吃喝喝,有空了往公文上写写“正在采取措施”——我们还指望能够战胜谁?
嘉靖年间,这种惰政愈演愈烈。有的衙门有了官缺也隐瞒不报,等有了合适的亲戚朋友再来顶上。有的官员到京接受考核,不先到吏部报道,而是去钻营门路,趟好了路子再说。有的官员对任命不满意,就称病不领文书,直至任命作废,再去活动好的职务。
张居正对此忍无可忍,于万历元年,推出了著名的“考成法”。考成,就是考核成绩,做了还是没做,必须查得一清二楚。
考成法规定,六部和都察院必须将所有往来公文登记造册,每月底注销一次(检查是否办完)。除了例行公事、不必考察的之外(比方贺岁奏章等),其他凡是需要查询、互商、回报、督促检查的公文,都要另外造登记册一式二份,一份送六科备查,一份送内阁备案。六科根据这个登记册逐一检查,到下个月底陆续完销(落实办结)。这样,就能确保绝大部分事情不会拖过两个月再办完。然后,每半年再汇总核查一次,如有拖延没办完的,要开列清单报给内阁,并下文件到部追查,部里要讲明原因。第二年的每个季度,六科都要再对上一年没办完的事清查一遍,直到查明完销为止。
各省如果有拖延办事的官员,由部院举报;部院注销不实的,由六科举报;六科有隐瞒的,由内阁举报。所有的公务,只要逾期未完,负有责任的官员名单都将上报给内阁,由内阁拟旨查问。无正当理由而不办的,要给以惩罚。
这就是“声必中实,事可责成”——说办就必须来实的,事情才能办得成。
形成如此一个层层监督的网络,内阁对下面的办事效率和进展情况,就心中有数了。六科也有了正经事干,没功夫去胡说八道了。
这个办法,看起来没什么神奇,不过是把一个鸡蛋竖了起来。
但是,堂堂大明朝200年,谁也没想起这个鸡蛋其实是可以竖起来的。
即使是聪明盖世的朱老皇帝,也只是制定了一套要求公文备案的制度,也没想起来要制定相应的落实制度。
朱老皇帝白当了一回农民,他居然会不明白,驴子不抽它是不走的!
考成法出来后,兵部率先执行,其他的部院纷纷跟上,效果奇佳。万历三年正月,凤阳、广东、浙江三地的巡抚因上年未办结事而被罚俸三个月,全国官员震动。万历四年,地方抚按中有63人未完成134事,为此,郭思极等人因未完成11事以上而被夺俸。万历五年十一月,户部员外郎贾实等48人因渎职而被勒令致仕。万历六年,共查上年应办的137件事,有76人被查出逾期。
考成法,点石成金了!
张居正以一人的意志与权威,终于终结了庞大帝国无效的“空转”。《明史》称,考成法一出,“自是,一切不敢饰非,政体为肃”,“虽万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万历六年户科给事中石应岳说:“考成之法一立,数十年废弛丛积之政,渐次修。”万历时人沈鲤也曾说:“天下再无不奉法之吏,朝廷亦无制定了而推行不了的法律。”
张居正由此建立了极大的威望,“中外无不想望其风采”!
考成法为帝国的车轴加了油,张居正还对不大灵便的车轴也进行了修理。与考成法相辅相成的,还有以下几个措施——
首先是不拘一格选人才。
明朝的文官,出身有三种途径,一为进士、二为举人、监生、贡生,三为吏员。监生、贡生分别是由地方学官推荐,考入中央大学和省级大学的“大学生”。吏员是通过服吏役而获得做官资格的人。明代农民、士兵家有两三男丁以上的,须抽一名能识字的到官府服役,为期三年,抄抄写写,跑跑总务。三年后,优异者可进入京城各衙门服役三年,而后就可做官了。这种做法实在堪可玩味——几乎是强迫普通的老百姓一定要做官了。
洪武年间,上述三类人都可当官。永乐以后,开始讲究文凭。“吏部用人专以资格”。提拔最快和能升到高位的,惟有进士;举人、贡生则多受限制,吏员更是不用提。部、院和地方正官,全部由进士出身的垄断(老百姓做官哪能那么容易)。
嘉靖皇帝曾经有意改正这一弊病,恢复“三途并用”,但实行了两年,各地巡按保荐上来的官员仍是“进士十之七八,举人百之一二,岁贡则绝不齿及”(《明会要》)。到了隆庆年间,更是发展到进士无论怎样的废物,都是一流人才。持有高学历文凭者,不分青红皂白都是香饽饽;文凭低一点的,则被视为无用之人。比如,进士出身的为政如果宽厚,往往被誉为爱民;若举人为政宽厚,则被斥为姑息养奸。进士为政严厉,被誉为精明强干;举人严厉,那就是暴虐无道了——天生的小媳妇,怎么也没个好!
此种选人办法,可谓比傻瓜还傻。其后果就是,一旦科举考中了进士,即大功告成,人人皆不再求上进,其中有卑劣的更是放纵自己,骄狂不可一世。未得到进士出身的,先天地就被定为劣等人才,注定升不上去,于是心灰意懒、得过且过。
这种“文凭=才干”的选干制度,根本就不是激励机制,而是反激励机制。导致士人在考试前,人人皆思进取、想报国。一旦考完,中了进士的就不用再努力了,有恃无恐;未中进士的,前途无望,纷纷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两种人都缺少认真干活的动力,国家哪里还有什么可用的人才?
早在隆庆年间,高拱就开始了用人方面的改革,要求“授官之后,则惟考其政绩而不必问其出身”。张居正主持内阁后,并不因人废政,继续执行这一政策,主张“良吏不专在甲科(进士),甲科未必尽良吏”。曾有明文规定,推荐官员“毋得偏重甲科”。
为了对付官僚群体对新的选拔思路的抵制,他对科道官员的推举干脆规定了比例:进士占四分之三,举、贡占四之一,确保总能有一部分优秀的举贡人才进入科道。对太常寺(礼乐司)、鸿胪寺(礼仪司)及五城兵马司(首都警备区司令)等衙门的主官,均取消了出身限制,非进士的也可担任。
有一个他“破格用人”的例子最为抢眼。吏员出身的黄清曾任通判,为官一贯清廉,被誉为“天下第一等清官”,且富有才智,善于应变。后任嘉兴同知,主持修建2700余丈长的海盐县海塘,工程至为坚固,费用最为节省(因为不贪污)。此人什么都好,就是与上级、同僚的关系处不好。张居正不顾下面的议论,将其提拔为两淮盐运使同知(副省级),让他主持修建漕河关键部位——高宝内堤。此堤在这之前长期完不了工,黄清一去,两年即告完工。张居正激赏此人能力,又提升他为太仆卿(马政司主官)。黄清死后,张居正应总理河道大臣潘季驯的请求,为黄清立了祠,以供百姓纪念。小小一名吏员,“编制之外的”,竟受器重若此,对当时官场震动极大。
明代的官员任职,还有一大弊病,就是任期过短。本来明初洪武至正德之前,官员任期一般是九年,叫做“考满”,考满了才能调动。如果政绩卓著,上下都很满意,则任期也可能长于九年。各时期都有任期超过十五年的地方官。永乐至正统年间,任吏部尚书的蹇义甚至连任三十三年,几乎干了一辈子“太宰”。
到正德年间,这个好传统被武宗毁坏,任职更调过于频繁。一官到任,屁股还没坐热就走了,谈何了解一方民情?办妥一件实事?官员在任时,都毫无长期打算。只要“无过”就可升迁,谁还愿意多事?所以皆“不以民事为急,崇尚虚文,计日待迁”。有那说得天花乱坠如孔孟再生、实际事务一样不干的,也许反而升得更快。
嘉靖年间也曾经有过规定,官员必须期满才调动,“不许无故更调”,但却实行不了。隆庆年间,有所好转。张居正则在万历二年,明确了久任之法,规定知府通过两考(三年一次考核)才能升职,如满了三考也就是任职九年,就可升布政使、按察使(正省级),不满九年的只能升副职,这中间差了两个级别。还规定,各省提学官没处理完本年科举事宜,不得升调。
各部官员也是如此,如有贤能称职者,就地加官,不必纷纷更换部门,免得客观上鼓励奔走谋肥缺的欲望。
当然,占着茅坑不干事也不行。张居正还规定,知府知县“有才不宜于官、官不宜于地者”,省长可以自行调换。
这久任之法一实行,官员想坐火箭也难了,必须得在任上干出点实事,否则影响升迁。
——驴子是怎样跑起来的?很简单,就是用鞭子赶的。
张居正在考成法之外,对吏治采取的第二个办法,是整顿考核制度。
大明帝国的官员考核,在制度上可以说是很严谨的,但好制度就怕歪嘴和尚。本来,“考满”制度相当科学,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只要有成绩,就升两级,跨了一大步。另外还有“京察”,每六年对全体京官考察一次;“外察”,每三年对外官考察一次。“考满”制度是看你政绩,京察外察是挑你毛病,侧重点不一样。
这一套制度,遇到了歪嘴会如何呢?就是走过场,考语不实,赏罚不公,甚至到期不考的也有。
张居正了解这里边的症结,他说“吏之难,非治民之难也,(而是)事人之难也。非得下之难也,悦上之难也。”看来,官儿也不好做啊——不是治理老百姓难,而是伺候人难;不是物色能干的下属难,而是取悦上级难。
张居正,太了解官员的痛苦了!
乌纱革履夜夜饭局,那是表面光;迎来送往、笑到脸僵,才是全无脊骨反类犬,不如平头老百姓有尊严!
可是,“为人上者又以爱憎喜怒”来评定名次——“说你是,不是也是;说你不是,是也不是”。你有甚办法?谁叫他官大呢!
把大官伺候好了,不管你干得好坏,他都给你下个“称职”的评语,你就算没白朝他笑。
本来明初时规定,官员考语由各衙正官来写,“察其行能,验其勤惰,从公考核明白,开写称职、平常、不称职词语”(《明会典》),但是各衙正官一般谁肯得罪人?你好我好大家好,到后来通通写上“称职”。大明称职的官员,你要是只看考核记录,那是成麻袋的装,但没几件事情是干明白了的。对此,张居正严令,考语必须分出等级,“大家好”就是大家都不怎么样。他还提出了好官坏官的区分标准:“惟以安静宜民者为最。其沿袭旧套,虚心矫饰者,虽浮誉甚隆,亦列下考。”
安民为上,其余免谈。玩花架子工程的,无一例外,都是劣等官员。
张居正要求,考察官员“但当察其事之实否,不必问其曾得罪于何人也”;考核必须依据事实,勿杂以爱憎;“不许偏执成说及出身资格,任意低昂,致枉公论”。得罪了什么大官,不能影响提拔;一般的舆论评价,不能作为依据;出身资格更不能作为标准。由内阁及六科监督部、院,部、院监督各省长官,考察一旦失实,就是“不称职”。你不好好考察别人,我就要考察你。这样一来,哪一层都不敢马虎。
官员分出好坏后,对好的要奖励。根据张居正的建议,从万历二年起,皇帝亲自接见列入“廉能”一类的官员,赐宴并奖励。皇恩浩荡啊,小小官员何尝想过能目睹天颜?因此这是对廉能官员的最大激励。而对“贪酷异常者”,则要移送法司问罪。
即使是勋贵犯法,张居正也敢于来硬的。开国功臣、朱老皇帝的义子沐英的后裔,世袭黔国公,世代镇守云南。当时的黔国公沐朝弼屡次违犯国法,按律应当法办。但一般人顾忌他在云南根深蒂固,怕引起变乱,主张姑息。张居正力排众议,他认为此事用一使者就可以办,沐朝弼必不敢反。于是派一使者前去云南宣读诏书,宣布由沐朝弼的儿子继承爵位,然后逮捕了这位老爵爷。沐朝弼果然乖乖就擒。
向一个庞大的惰性群体开战,从张居正这一面来说,是一场十足的“一个人的战争”。自从高拱被驱逐后,从隆庆六年到万历三年八月,与张居正同在内阁的,只有一个吕调阳。后来陆续增加了张四维、申时行、马自强。但“江陵柄政”时期,只有他一个人有实权;内阁和全体上下官员只是在执行他一个人的意图。
两宫太后与皇帝将“中外大权悉以委之”,这就是一把所向披靡的利剑。这场不对等的战争,也因此以张居正的大胜而告结束。
帝国这辆破车,终于让他给修理出个样子来了。
所有的问题,一旦说破,竟然简单到难以置信。
所有的问题,原来,都是人的问题。即便恢复到老祖宗的体制,只要人的工作有效率,国家也一样有朝气。
张居正说过:“法之不行,人之不力也,不议人而议法何益?”
他多年潜心钻研典章制度,知道帝国的软肋在哪里——办公效率。他的考成法,就是把考核与办公效率结合到了一起。交给了你几件工作?办完了几件?没办完的是什么原因?三个问号解决好,就万事大吉。
反观之,所有复杂的事情,都多少有些可疑。法律法规千万条,有几句话是真正能操作的?几句话是真正能起作用的?各种“主义”前仆后继,哪个主义能在低效率下创造“高产田”?更不要说吹牛、粉饰、搭花架子哄上级玩的勾当了。
张居正不是现代人,但不等于不是现代人就不聪明。聪明跟现代不现代的没有关系,只跟能不能痛痛快快的办事有关系。
万历二年正月十九日,大明皇帝宫内的会极门张灯结彩。文武百官服装鲜亮,肃立两旁。12岁的小皇帝昂然而出,官员虔诚地三叩九拜,“万岁”声直冲云霄。
大太监冯保高声宣读获奖廉能官员名单,模范们鱼贯而出,伏地谢恩。
廉洁干练者扬眉吐气,这才是国之大幸啊!
张居正位列百官排头,春阳照在他的脸上,神采非凡。在他的身上,相权之重,古今未有;治国之才,古今未有!这也是帝国之大幸。
大明的国运,眼下正有如祖宗祭坛上的香烟,蒸腾直上。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
否!
他张居正,永远不会有这种悲叹。
为什么呢?时也,势也,千载难逢的机运也。
腐朽与新生,沉沦与崛起——这中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天堑,而是一苇可渡、举手之劳。
之所以做不到,是没有人在认真地做;之所以做不成,是没有人真正想把它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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