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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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惇沉思良久,然后说:司马光奸邪,先办了他!

陈瓘说:相公错了。

章惇声色俱厉地说:司马光独掌权柄,肆意妄为,诽谤先帝,擅改成法,误国误民,怎么不是奸邪?

陈瓘说:只看行迹不看心迹,谁没有罪?从熙宁到元丰多有不同,先帝难道没调整?其实温公(司马光)错就错在行事太急用力过猛。就像船,哪边重哪边轻都不对吧?

章惇大为惊异,留陈瓘吃饭,然后揖别。[65]

这是历史给予的最后一次机会,前两次则被王安石和司马光错过。其实平心而论,凡事有利有弊,新法和旧章恐怕都有问题,因此王安石和司马光也都有道理,共同错误则是行事太急用力过猛。如果章惇能够接受陈瓘的意见,吸取前人教训,抛弃门户之见,恪守中庸之道,不偏不倚团结一切力量稳步进行调整,事情也许还有救。

可惜,这并不可能。

章惇回到开封,就像当年的司马光一样,被沸腾的民意和情绪裹挟,年轻时的狠劲也冒出来了。为了彻底否定哲宗亲政之前的政治,官方文件中竟然出现了“垂帘之初,老奸擅国”的字样。如此咒骂太皇太后,堪称面目狰狞。[66]

对待司马光他们,就更不会心慈手软,大体上是活着的统统罢官,死了的追夺赠谥,甚至还提出要将司马光和吕公著开棺暴尸。这就实在太过分了,哲宗不忍,其他人也看不下去。吏部尚书许将就认为这样做有亏圣德,同知枢密院事曾布则秘密上书,请求不要毁掉吕公著的墓碑。[67]

这时的章惇,完全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没错,司马光复辟时,章惇是冷静客观的,看待新法也还实事求是。他说,保甲法一日不除,则有一日之害。不过免役法没有错,产生弊病只是“行之太速”而已。然而现在怎么样呢?章惇岂止矫枉过正,简直就是疯狂。[68]

更疯狂的是大兴冤狱。正如我们在《大宋革新》一卷中所说,当年神宗皇帝要将一个小官刺配军州,身为副宰相的章惇都坚决抵制,声称士可杀不可辱。此刻,他却差一点就将流放到岭南的反对派统统杀掉。幸亏哲宗头脑清醒,明确表示不敢违背祖宗家法。否则,岂不血流成河?[69]

看来,陈瓘的话全都白说了。

章惇却成了转折点。如果说,之前司马光与王安石的不可调和,是主义之辩再加意气用事,那么,章惇和他之后就是权力斗争再加你死我活了。典型表现,则是徽宗时首相蔡京对司马光等人的疯狂清算。正是这种胡作非为,将仁宗以来的政治文明彻底摧毁,终于导致北宋之亡。

当然,这只是亡国的原因之一,而且是后话。

现在,王安石变法的故事已经讲完,留下的是无限惆怅和惨痛教训。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弄清楚这段历史的问题所在,也许是我们更该做的工作。只不过,事情恐怕还得从王安石、司马光和章惇的一位共同朋友说起。他的坎坷命运和不幸遭遇,很能发人深省,说明问题。

没错,这个人就是苏轼。

[57]见《宋史·章惇传》、民国《盩厔县志》。

[58]见《宋史·章惇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熙宁七年九月壬子日条。

[59]见《宋史》之神宗本纪三、章惇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熙宁八年十月庚子日条、卷七十七元丰五年四月甲戌日条。

[60]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八元丰八年十月丁丑日条。

[61]章惇与司马光的论战见李焘《长编》三百六十七元祐元年二月丁亥日条,蔡确被贬和御史王岩叟称南方人祸国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九元祐元年闰二月庚寅日条及己丑朔日条。

[62]章惇被贬,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九元祐元年闰二月辛亥日条,复出见该书卷八十三绍圣元年四月壬戌日条。

[63]见《宋史·章惇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八十一元祐四年十二月丁酉朔日条。

[64]章惇新职务史上有不同说法,另一说为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见黄以周等《拾补》卷九绍圣元年四月壬戌日条及注。

[65]见《宋史·陈瓘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八十三绍圣元年四月壬戌日条。

[66]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八十三绍圣元年四月是月条。

[67]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八十三绍圣元年七月丁巳日条。

[68]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九元祐元年二月丙子日条。

[69]见《宋史·章惇传》。

第四章

教训所在

苏轼下狱

元丰二年(1079)七月,苏轼被捕,罪名诽谤。

逮捕令是神宗皇帝亲自签署的,专案组则由言谏机关的长官知谏院张璪(读如早)和监察机关的长官御史中丞李定负责。皇帝还批示,由御史台选派朝臣一人前往今天的浙江省湖州市,将时任知州的苏轼捉拿归案。[1]

敕令一出,如雷霆霹雳,不及掩耳。

御史台选派的太常博士皇甫遵不敢怠慢,带着一个儿子两个法警立即出发,日夜兼程。驸马都尉王诜(读如身)也不敢大意,马上派人通过苏辙给苏轼通风报信。两拨人争先恐后你追我赶,幸亏苍天有眼,皇甫遵因为儿子生病在路上耽误了半天,猝不及防的苏轼总算有了思想准备。

没过多久,皇甫遵也到了。

皇甫遵到达湖州之后,便径直走进州衙。这位钦差大臣全身官服手持笏板站在庭院里,两个法警白巾青衣一左一右护卫在旁。他们俩左顾右盼面目狰狞,不知道要干什么。

来者不善,苏轼吓得不敢出门。

这时知州的职权已由通判祖无颇代行。祖无颇说,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事已至此,也只能出去见他。

苏轼问:那我穿什么衣服?

祖无颇说:还没定罪,当然穿官服。

苏轼便也一身官服手持笏板走到庭院站定,祖无颇率领州衙其他吏员戴着头巾站在背后。一眼望去,但见两个法警怀里鼓鼓囊囊,看起来像是匕首,后来才知道是公文。

皇甫遵却半天不开口,只是盯着苏轼看。

苏轼被看得心里发毛,便硬着头皮对皇甫遵说:轼近来得罪颇多,看来今天是要赐死。君要臣死,臣不敢辞。只是恳请钦差法外开恩,让苏轼回去与家人诀别。

皇甫遵这才说话:倒不至于。

祖无颇便上前一步说:总应该有公文吧?

皇甫遵问:你是什么人?

祖无颇答:代理知州祖无颇。

皇甫遵出示御史台公文,原来只是逮捕令。

但,必须立即执行。

据戴钦祥等著《中国古代服饰》第98页。

两个法警也上前一步,拿出刑具。

风流倜傥的苏轼就这样被捆起来带走了。湖州民众闻讯赶到码头送行,泪如雨下。他们感慨地说:一个太守被捕也只在顷刻之间,简直就像抓一只鸡、一条狗。[2]

这不奇怪。在皇权政治的时代,不要说知州,宰相又能如何?问题是,苏轼究竟有多大的罪,要这样对待他?

也不过几首诗而已。

苏轼担任湖州知州后,照例要上表谢恩,一个早就存心找茬的御史在奏折里发现了“陛下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之语,另一个御史又在苏轼诗中发现了攻击新法之辞。御史中丞李定掌握了这些材料,便上书弹劾苏轼,奏请皇帝严加惩处以儆效尤。[3]

神宗也果然龙颜大怒。

李定等人要害苏轼并不奇怪,因为他们是因拥护变法而青云直上的,何况扬州人李定还是王安石的学生。熙宁三年四月,时任秀州(治所在今浙江省嘉兴市)军事判官的李定初到京师,便去拜访王安石的朋友、担任过制置三司条例司成员的谏官李常。李常问:南方民众对青苗法怎么看?

不知底细的李定答:全都拥护,没有人说不好。

李常却是反对青苗法的,听了很不高兴,便说:这话你不要到处乱讲,朝廷对此争议很大。

于是,李定便去见王安石。他说:学生进京,只知如实禀告,没想到有些话不能讲。王安石却很高兴。他说:如果见了圣上,当然要实话实说,为什么要看别人的脸色?

后来进宫,李定就大讲青苗法如何得人心。

结果,神宗皇帝也很高兴。

李定从此飞黄腾达。当月,在韩绛取代赵抃担任副宰相的同一天,李定被任命为监察御史里行。那个反对青苗法的知谏院李常,则在三天后被贬到外地去了。

这可是破坏规矩的。因为州的判官进御史台工作,必须由吏部考核,有御史推荐。所以,神宗签发的任命意见便被翰林院三位负责起草文件的知制诰四次封还驳回,直至他们三人被罢免。李定迫于舆论压力,也请求辞职。[4]

不过,像这样不按正常程序提拔的官员为数不少。这些人被舆论称为“新进”,王安石、吕惠卿那样的则叫“生事之臣”。所以,当苏轼说“难陪新进,老不生事”时,他们敏感的神经就被刺痛,后台老板宋神宗也极为恼火。

但,反对派大有人在,下狱的为什么只有苏轼?

因为韩琦也好,富弼也罢,还有文彦博和司马光,都是公开反对。他们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光明磊落,让皇帝觉得动机纯正,精神可嘉。苏轼当然也不鬼鬼祟祟,所以神宗对他一直怀有好感。可惜,他不但上书,还要写诗。

写诗又有什么不对呢?

上书是对皇帝讲,写诗是对民众讲。对皇帝讲,话再难听也是忠君爱国。对民众讲,就有居心不良之嫌。何况诗是很容易煽动情绪的,苏轼的读者和粉丝又多。如果李定他们以颠覆政权的罪名起诉,请问谁能替他辩护?

也只有皇帝本人。

此刻神宗却正火冒三丈,因为苏轼写的是讽刺诗。比如朝廷要禁私盐,他就写诗说: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这当然是讥讽,因为《论语·述而》说,孔子在齐国听了《韶乐》以后,三个月不知道肉味。现在大宋的小民也忘记味道了,但不是因为音乐美妙,而是吃不到盐。

还有一首是讽刺兴修水利的: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翻译过来就是:东海龙王如果了解我们英明领袖的好主意,应该自动将沧海变成桑田,怎么还不变呢?[5]

这就几乎是指名道姓地在讥讽神宗。

换了别人,恐怕也忍无可忍。

难怪苏轼会被关押在御史台的监狱里,与犯人和狱卒为伍了。御史台又叫柏台或乌台,因为西汉在御史府种了很多柏树,树上常有乌鸦栖息,早出晚归。本案由诗而起,又由御史告发、御史台审理,所以也叫“乌台诗案”。[6]

听这名字,该是文字狱吧?

对不起,恐怕不是。

李定他们倒是想做成文字狱。八月十八日苏轼关进御史台大牢后,这伙人就想把案子越弄越大,据说还是“奉圣旨根勘”。这话翻译过来就是:寻根问底,给朕查个明白![7]

实际上他们也做到了。苏轼所写的文字,但凡能够找到的都调到了御史台,发现蛛丝马迹就无限上纲。于是,不但苏轼本人看起来罪大恶极,涉案人员更多达二十六人,包括泄密的驸马都尉王诜,也包括其实并无过错的司马光。

结案意见是:所怀如此,顾可置而不诛乎!

这意思,显然就是要判处死刑。

但是结果呢?王诜等人罢贬,司马光等人罚款,苏轼则由御史台派人押往黄州(今湖北省鄂州市)监视居住,官阶团练副使,相当于中校团副。到元丰七年(1084)七月改任汝州团练副使(实住常州)为止,他在黄州住了四年,写下了著名的《赤壁怀古》和前后《赤壁赋》,还在名叫东坡的地方盖了房子,自称东坡居士,从此人称苏东坡。[8]

雷声大,雨点小啊!

那么,原因何在呢?

[1]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九十九、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四元丰二年七月己巳日条。

[2]以上见(北宋)孔平仲《孔氏谈苑》。

[3]在苏轼奏折中找出问题的是监察御史里行何大正,在苏轼诗中找出问题的是监察御史里行舒亶,均见(宋)朋九万《东坡乌台诗案》一书。李定等人弹劾苏轼事亦见注一引李焘《长编》和毕沅《续资治通鉴》。

[4]见《宋史》之李定传和李常传、李焘《长编》卷二百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三年四月己卯日条及壬午日条。李常被贬事详见本书第二章第五节。

[5]两诗见李焘《长编》卷二百九十九、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四元丰二年七月己巳日条。

[6]见《汉书·朱博传》。

[7]据(宋)朋九万《东坡乌台诗案》。

[8]以上见李焘《长编》卷三百一、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四元丰二年十二月庚申日条、《宋史·苏轼传》。元丰七年正月,令苏轼由黄州徙汝州,苏轼求常州,从之。

皇权本是钟摆

传统的说法,是有人救了苏轼。

第一位重要人物是王安石。早在三年前,他就已经离开相位闲居江宁不问朝政。但听说苏轼危在旦夕,却立即上书皇帝说:岂有圣世而杀才士者乎?这句话很关键。因为当时营救苏轼的人虽然也有,比如张方平和范镇,结果却是自己也变成了同案犯。所以时事评论员们便认为,苏轼的案子是王安石“一言而决”,苏轼的命也只有他救得了。[9]

再就是仁宗的皇后曹氏了。这时她是太皇太后,正重病在身,将离人世。老太太把神宗叫到床前对他说:当年苏轼兄弟进士及第,仁宗皇帝喜出望外,说是为子孙发现了两个宰相。现在苏轼写几首诗也算有罪,过分了吧![10]

神宗皇帝不说话,只是流眼泪。

两位重量级人物伸出援手,苏轼终于死里逃生,哲宗继位后又入朝为官。元祐三年(1088)四月二十六日,太皇太后高氏,也就是神宗的母亲、哲宗的祖母,在夜间召见殿中值班的苏轼。这时距离乌台诗案的发生,已将近九年。

太皇太后问:爱卿前年做什么官?

苏轼答:团练副使。

又问:现在做什么官?

苏轼答:翰林学士。

再问:知道为什么升得那么快吗?

苏轼答:幸遇太皇太后和皇帝陛下。

太皇太后说:不对。

苏轼说:莫非是大臣推荐?

太皇太后说:也不对。

苏轼大惊失色:臣虽无行,却也不敢走邪门歪道。

太皇太后说:这是先帝的意思呀!先帝读卿文章,总是感叹再三,连称奇才,只是还没来得及重用而已。

苏轼听说,五味杂陈,失声痛哭。

太皇太后和哲宗皇帝也哭,君臣哭作一团。[11]

这事十分耐人寻味。神宗确实欣赏苏轼,未及重用也是事实。问题是,时隔多年,作为母亲的太皇太后为什么要旧话重提?难道是要变相地为乌台诗案打补丁? [12]

倒也未必,因为神宗并不想杀苏轼。

这是有证据的。苏轼下狱后,王安石的弟弟王安礼曾经为他求情。王安礼说:自古大度之君,不以言论罪人。如果苏轼受到惩罚,臣恐后世批评陛下容不得才子。

神宗回答:放心,朕就没打算深究。[13]

这个心思当然只有皇帝自己知道。因此某次上朝,宰相王珪便说苏轼有不臣之心。这是指控谋反,神宗也立即正襟危坐问道:此人固然有罪,但不至于此,卿何以知之?

王珪说:有诗为证。

神宗问:什么诗?

王珪答: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蛰龙知。

墨迹素笺本,横34.2厘米,纵18.9厘米,行书17行,129字,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是苏轼在被贬黄州的第三年寒食节时作,在书法史上影响很大,被称为“天下第三行书”。

前面说过,王珪从来就是两边讨好左右逢源的。如果连他都来落井下石,可见朝中已是一片喊杀。事实上当时风声之紧人人皆知,皇帝在对王安礼交底时也特地告诫:这些话你不要传出去,以免他们在整治苏轼时连累到你。

所以,如果神宗要将苏轼置于死地,王珪提供的便正是机会。然而皇帝却说:诗人之词,岂能这样解读?他那诗朕知道,是写桧树(桧读如贵)的呢,关朕什么事!

章惇在旁边也说:人君人臣,都可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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