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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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大陆军退役上尉丹尼尔·谢斯领导了起义,讨要军饷,实际就是叛乱。

这时,华盛顿的一个老部下——尼古拉·刘易斯上校给华盛顿写信,建议华盛顿出来振臂一呼,建立美利坚王朝,或者美利坚帝国,他们拥戴他做国王或者皇帝。

华盛顿给他回了一封信,说你如果对你所效忠的国家和我本人还有一点点尊重的话,以后不要说这种话了,我不认识你了,咱俩断交。然后他就跟那个老部下断交了。

但是华盛顿将军看到国家这么乱也很着急,怎么办呢?他就把各州的代表请到费城,说咱开会商量商量吧。

于是,12州代表齐集费城,有一个州没来。

为制定宪法,代表们吵了四五个月的架,华盛顿将军就坐在那儿听,并不发言,让大家吵。吵吵吵,你提条件我也提条件,莫衷一是,最后才找到一个符合大家利益的契合点,于是颁布了1787年宪法,美国作为一个联邦而不是一个邦联存在。

州长一点儿不比总统小

美国1787年宪法的第一个特点就是建立了一个联邦制共和国,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联邦制共和国。

美国宪法一直到今天依然有效,只增加了23条修正案,可见美国政治的超稳定性。开国元勋们把规则全都制定好了,后人按照这个规则玩儿就行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不能老改,老改就证明这个国家政局混乱。比如说大家准备坐公交车,怎么买票这个规则应该在上车之前就制定好,票价按道路的远近计算。但如果一上车你反悔了,说咱按体重算钱,这就没法弄了。美国1787年宪法首先确立了联邦政府有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方面的权力。美国是一个国家,有一个首都、一面国旗、一部宪法、一支军队、一种货币。

美国是中央跟地方政府分权,不是中央集权,联邦政府有联邦政府的权力,地方政府有地方政府的权力。地方政府的权力最突出地表现在司法和教育上。50个州有50种警察制服,棕的、蓝的、黑的,大盖帽、牛仔帽、盔式帽,各种各样。

在洛杉矶一个城市有四种制服可以对你执法:联邦特工、州警、市警、县警。四种执法者的制服都不一样,只有那种跨州的大案,才由联邦特工来侦破。一般中央不干涉各州执法。有的州有死刑,有的州没有死刑,我在死刑州杀了人,逃到没死刑的州就死不了了,因为这个没死刑的州不会向有死刑的州押解犯人,押解就是让我送死去。国与国之间得引渡,美国州与州之间也得押解。至于死刑执行方式,有的州是枪毙,有的州是打毒针,有的是坐电椅,还有的是吊死,方式都不一样。

教育方面更是各州自便。里根当总统的时候想取消教育部,因为各州教育都是各州的人自己搞,弄个教育部干吗?也没高考出题的任务,也不培训老师,也不规定老师必须考计算机、英语,取消得了。

美国人开玩笑说美国最小的州——3000平方公里的罗德岛州州长上厕所,冲进去一看,就一个坑,总统在那儿蹲着呢,他就把总统拎起来说,去,我先来!为什么?这俩人有谁大谁小那一说吗?没有。总统跟州长没有谁大谁小,咱中国人就琢磨谁大谁小,人家没有这么一说。美国是分权的国家,没有集权的概念,总统跟州长没可比性。

法官都是老头子

美国1787年宪法的第二个特点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三权分立。三权分别是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美国的立法权由国会掌握,国会分成参、众两院,参议院英文叫Senate。一个州两名议员,今天美国的参议员应该有100个了,但是由副总统兼任的参议院院长没有投票权,有投票权的议员是99个。参议员的任期是6年,每两年改选1/3。众议院英文是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实际上就相当于咱们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各州按人口比例产生众议员,今天美国有435个众议员,任期是4年。

这样,今天美国拥有投票权的国会议员是534个。

美国的司法权由各级法院掌握,最高法院负责解释宪法。你打离婚官司那儿可不管。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由总统提名,国会任命,除非渎职,任期终身,到死算。里根总统时代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98岁了,那哥们儿估计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还在那儿当法官。

什么事应该老头儿干?法官应该老头儿干!在欧洲、美国,你见过年轻的法官吗?没有,基本都是白发苍苍的老头儿当法官,审案子就是看经验。你说我能把法律条文都背下来,那没用,你那水平就只相当于一台电脑。审案子主要是靠经验,有些案子没有法律的规定,你以前审过的成例就可以作为依据,以前怎么审,现在还怎么审,所以法官应该岁数大。

行政权属于总统。美国没有总理,总统跟总理是同一个人。总统既是武装部队最高统帅,也是国家元首,还是政府首脑。美国的国务院相当于我们的外交部。

美国第一届联邦政府组成的时候,内阁只有三个部:财政部、战争部、国务院。最小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政府越小,老百姓的负担就越少。

美国第一届政府建立和华盛顿就任总统,让当时的美国人满怀希望,国家终于有了一个统一的政府。但是包括华盛顿总统、亚当斯副总统和国会议员们在内的政治家都非常紧张,因为他们深知自己责任重大,要把共和体制付诸实施是何等艰难!在人类历史上,还从来没有这么辽阔的一块大陆实行共和制度。

华盛顿跟大家说,那些表面上或最初看起来不太重要的事,很可能会产生非常重要并且持续性的后果。其中一个例子是如何称呼合众国首任总统。

副总统亚当斯最初提议称呼总统为“最仁慈的殿下”,还有人提出叫“受选的陛下”,甚至还包括“殿下,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众生权利的保护者”,但是以杰弗逊为代表的人认为,共和国中不应该有帝王式尊号,最后众议院通过决议,决定称呼华盛顿为“合众国总统”和“总统先生”,这个称呼沿用至今。

总统只能干两任

1789年华盛顿将军就任美国的第一任总统,1797年9月干满总统第二任。

“开国之父”蝉联两届,还能接着往下当,只要有人选你,你就可以继续。

有没有人选他?当然了,都不用选,谁敢跟他竞争?

但此时这位独立战争时期的总司令已经65岁了,而且早已被种种政治分歧折磨得精疲力尽,强烈渴望告老还乡,回到自己的弗农山庄去过乡绅式的退隐生活。

美国的革命是有产者革命,开国元勋们都是乡绅、律师出身,他们不认为出任官职或是担任国家领导是一件多么体面荣耀的事。相反,很多人可能会因此很痛苦,而且又不怎么挣钱。他们自己有正当职业的,并不是职业革命者。因此在革命成功之后,功成身退在他们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选择。

特别是华盛顿,他说他兢兢业业地为国家服务了八年,在他自己看来,已经对得起生他养他的这块土地了。而且他觉得自己在任职期间犯了很多的错误,他不想再继续错下去,如果他继续干下去的话,那么他的错误就太多了,后续接任的人就没法纠正他的这些错误。

他坚决拒绝了第三次担任总统,只干两届。这事儿意义非同凡响,为他之后的美国总统开创了一个不成文的传统,这个传统直到1940年才被小罗斯福打破。

华盛顿在卸任的告别演说中对美国的政治分裂表示悲痛,并最后一次提醒国人,不要轻易与别国结盟。

这就是美国一直到“二战”前都奉行的“光荣孤立”政策的由来。

华盛顿卸任后回到家乡颐养天年。18世纪最后一年的最后一个月,他由于天气寒冷而染病卧床不起。

1799年12月14日,他对身边的医生说:“我不怕死。”

不久便与世长辞。

说来也巧,就在那一年,中国大清王朝的乾隆皇帝也驾崩了。但是他们两人身后留下的国家却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一个欣欣向荣,一个日薄西山。

三票定胜负

华盛顿离任之后,美国总统职位的竞选在亚当斯和杰弗逊之间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俩人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都加入军队,之后都出任驻外公使。

公使是政府之间的外交代表,而大使最早是君主之间的外交代表,对外代表君主本人,因此不是轻易能获得封赠的。也就是说,大使相当于钦差大臣,所以清朝派使节出使的时候,头衔都是特命出使某国的钦差大臣。

到1860年英国也只任命了三位大使,分别驻法、俄和土耳其。而美国直到1893年还没有派出去过一位大使,美国人强烈的共和主义情绪让他们对“公使”这个称号更加安心,因为公使只跟所驻国的政府打交道,而不参加宫廷举行的各种典礼仪式。

19世纪各国宫廷互派的大使都身穿光彩夺目的华美礼服,礼服上十分考究地绣着金线,挂着勋章,佩带着剑,头上戴着有羽毛装饰的帽子。而美国则特别规定,驻外公使在外交场合,只许穿美国公民的朴素服装,这种服装在君主制国家看来就是老百姓的便装。直到1893年,美国才向英、法、德、意派了大使。

杰弗逊和亚当斯都曾担任过驻外公使职务。在华盛顿政府中,两个人又一同出任要职,亚当斯是副总统,杰弗逊担任国务卿。

虽然亚当斯和杰弗逊在私底下都比较尊重对方,但俩人在很多方面截然相反:亚当斯身材矮小滚圆,而杰弗逊身材高大;亚当斯很在乎自己的名誉,杰弗逊是一个生性平淡的人。

当然了,两位政治家的不同之处更主要是体现在对国家未来的基本构想上。

亚当斯是一个坚定的联邦党人,害怕过分的民主导致国家一盘散沙,主张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杰弗逊则是一个反联邦党人,主张加强州权。

在1796年的总统选举中,两个人得票数量非常接近。亚当斯以71:68的微弱优势当选为总统,杰弗逊成为副总统。由于双方选票差距太小,只有3票,所以杰弗逊的支持者嘲弄亚当斯为“三票总统”。

亚当斯继任总统之后,就干了一届,再竞选的时候有人给他泼脏水,搁在今天俩人竞选互相泼脏水很正常嘛,但是亚当斯是那种典型的老派绅士,坦荡君子,你给我泼脏水是吧?我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走,回家了,什么总统不总统的,我不干了。

接下来的第三任总统就是杰弗逊。他干完了两届,还能不能再干?能,随便,想干几届干几届。

但是杰弗逊说华盛顿将军开创了一个伟大的先例,我将追随他,有更多的先例就会成为惯例,使那些妄想延长任期的人无计可施。所以他干了两届也不干了。

这样在美国就形成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总统最多只能干两届。你再牛有“国父”牛吗?“国父”干了两届就下去了,你觍着脸在那儿坐着合适吗?唯一的例外是“二战”时期的富兰克林·罗斯福,就是小罗斯福,他是连着干四届。那会儿没有法律规定说不能,所以他连着干四届也没人说,干满了三届,第四届当上不久就死了。

“二战”后美国的宪法修正案规定,总统只能连任两届,甭管比尔·克林顿怎么优秀也好,乔治·W·布什如何糟糕也罢,都只能连任两届。

我记得克林顿当总统那会儿,非洲有一个国家叫扎伊尔,现在改名叫刚果(金),那个国家的独裁者叫蒙博托,被反政府军推翻了,当时在非洲是挺大的事。

克林顿总统评价说,我上大学的时候他是总统,我当律师的时候他是总统,我当州长的时候他是总统,我当总统的时候他依然是总统。你干的时间太长了,你是扎伊尔人民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你什么时候落山啊?我要想当总统就只能把你干掉。你要是干满四年、八年就乖乖滚蛋,我用得着干掉你吗?

所以民主不光对人民有好处,对统治者也是一种保护。我对政府不满,我上法院告它去,总比在政府门口扔石头或者把办公大楼烧了强吧?法院判下来不一定谁赢呢。

第三讲 用尽手段扩地盘(领土扩张时期)

1.西部到地图上来

新兄弟入伙了

1783年英美《巴黎和约》签订之后,美利坚合众国正式独立,随即向西部地区扩张,开始了领土扩张时期。

尽管美国陆续获得了大片西部领土,但最早并入美国的第14个州并不属于西部,美国的第14个州是佛蒙特州。

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绿山之子”加入进来,在美国独立战争中大放异彩。

“绿山之子”的领导人艾伦在1777年就建立了“佛蒙特共和国”,并颁布了宪法,建立了首都,铸造了货币,将“绿山之子”的军旗作为国旗,这面国旗左上角有一块深蓝色的方形,排列着13颗白星。

佛蒙特共和国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并没有得到美利坚合众国的承认,但双方是友军关系,很多佛蒙特人参加了美国独立战争,并认为自己是美国革命者中的一员。一些佛蒙特人心里已经把自己的家乡视为美国的第14个州。他们的国徽也是一棵有14根树杈的大树。

1790年,也就是美国独立七年以后,佛蒙特共和国开始跟美国国会谈判,准备加入美国。

1791年,佛蒙特国会通过了加入美利坚合众国的决议,成为合众国的第14个州。

佛蒙特州加入美国后,“绿山之子”宣布解散。但很有意思的是,在1812年的美英战争、美国内战和1898年美西战争中,“绿山之子”多次重建,后来演变成了佛蒙特州国民警卫队和佛蒙特州空中国民警卫队。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佛蒙特州国民警卫队被编入步兵第四十三师,参加了多次战役。今天的美军第八十六旅和第一七二装甲团,以及第一五八战斗机联队,就是“绿山之子”的血脉,总人数接近3000人。

西进简直惨到爆

佛蒙特共和国加入美国之后,美国对西部更是胃口大增,在西部的扩张一直没有停止过,后来美国所谓的第二次独立战争结束之后,又开始加紧向西部扩张。

自美国建国之后不到30年,美国西部就已经新添了九个州,又成立了两个州。

此后美国人口以20年翻一番的速度飞速增长,当时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有这么高的人口增长率。

欧洲移民以席卷之势翻山越岭,穿林海跨雪原气冲霄汉,向四面散开。移民们都是从东海岸出发,翻越阿巴拉契亚山脉之后,继续向西。移民的先头部队往往是一些猎人。他们在人迹罕至的森林里跟印第安人争夺猎物,他们的家就在边界上,他们在林中开辟一小块土地,种点儿玉米、土豆、胡萝卜、空心菜。

在他们身后接踵而来的是寻找永久家园的新移民。他们赶着车,带着牲口农具,开辟出广大的耕地。此外,他们还开垦森林,排干沼泽,修路架桥,建教堂和学校。当居民点渐渐扩大为村镇时,他们就开始建法院和监狱,选择地方执法官,这为以后成立地方政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事实上,向西部开发的移民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反而可以说是备尝艰辛。

1846年春天,来自北卡罗来纳州的乔治·唐纳,带领移民从密苏里出发,向加利福尼亚迁移。

到达今天犹他州境内时,唐纳做出了一个致命的决定:翻越内华达山脉。

于是他带领87人脱离了移民大部队。

唐纳手中有一本当时广为流行的《移民路线指南手册》。根据手册所说,有一条小道可以穿越内华达山脉,能减少400英里的路程。实际上这条小道增加了100英里的路程。

当唐纳一行进入内华达山脉深处时,颠簸的山路把他们一辆牛车的车轴给损坏了。等他们停下来修理车辆时,山里下了一场大雪,厚达5英尺,接下来的几场雪使山中的积雪厚达60英尺。

移民队被困在离加利福尼亚平原只有30英里的地方,进退两难。他们为了取暖,搭简陋的茅草屋,男女老少在草屋中挤成一团。

这些人被困山中长达五个月之久。

他们在被困的起初三星期内就已经吃光了所有粮食,然后开始杀掉马匹充饥,到最后除了牛皮帐篷和捣碎的骨头以外,什么吃的也没有了。

无奈之下,他们开始以树皮、树枝、树叶、泥土来充饥,有的人饿死了。活着的人为了继续活下去,不得不吃死人的肉。

他们把死者的尸体切成块,标上名字,以免误食自己的亲属。

最后有九个男人和六名妇女冒着狂风暴雪,拼命爬过雪封的山岭去求救,只有两名男子和五名妇女最终幸存下来,他们来到山的那一边——加利福尼亚村庄,告诉了当地村民一切,并向他们求救。

当地居民立刻组成志愿救援队前去救援,把营地中幸存的人带回安全地区。

这支移民队走的那个山口,后来被命名为“唐纳隘口”,以纪念西部移民先驱。

绑架风云

当年引发英国与北美之间战争的诸多矛盾中,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英国人限制北美人向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移民。

阿巴拉契亚山脉的绝大部分地势都很险要,是美国东部与中部的一道天然屏障,但是由于几亿年前小行星撞地球,撞上了阿巴拉契亚山脉最西面的阿勒根尼山,形成了著名的坎伯兰关隘5,从此人们穿越这座山有了可能。

越过这道关隘就是肯塔基地区,肯塔基在印第安语中是“草原”的意思。

坎伯兰关隘对于东部白人来说倒没什么,他们可以不被地形所限,向西移民,他们最大的障碍就是定居在这儿的几个印第安部落都非常不好惹。

1773年,一个叫丹尼尔·布恩的被誉为“肯塔基之父”的西部探险家带领一支白人移民队伍,翻越坎伯兰关隘来到肯塔基东部地区定居。

没想到,第二年,这些移民惨遭印第安人屠杀,所有人都被剥去了头皮,成了“血葫芦”。

这起屠杀事件让英国怒火中烧,当时英国弗吉尼亚殖民地的总督亲自带兵前去讨伐。

随后几年的时间里,白人为了进入这个地区定居做了很多努力,但他们哪怕定居下来,面临的危险还是很大,印第安人随时都会杀掉他们。

印第安人对白人定居者的敌意让移居肯塔基的前景越来越渺茫。直到1775年,肯塔基才建成了第一个永久居住地,这个地方位于肯塔基河畔,地理位置非常好。

人们为了表达对布恩的敬意,把这个居住地命名为“布恩斯堡”。尽管这儿有凶悍残忍的印第安人,布恩还是决定把家人带来安家落户。

布恩说他老婆和女儿是最早站在肯塔基河畔的白人女性。印第安人觉得自己的土地被入侵,一直对这些白人保持高度的警惕。

1776年春天,布恩的闺女和另外两个女孩儿离开堡垒去采花,结果被印第安人给抓了起来,带进丛林深处准备处死。

白人及时发现了三个女孩儿失踪,女孩儿的父母听说后万分焦急,赶紧带人去森林救他们的女儿。

他们沿着女孩儿们被抓的路一路找下去,这些女孩儿不愧是猎人的女儿,非常聪明,把衣服撕扯成碎片扔在路上留下记号,这样就可以让她们的父母顺藤摸瓜,追踪到她们。

两天之后,追踪者找到了印第安人的营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他们尽可能地靠近印第安人,一直等到天黑时分。

布恩和另一个女孩的父亲救女心切,自告奋勇趁着夜色去救人。他们小心翼翼地爬向印第安人的营地,不料被印第安人发现了,于是也被印第安人给抓了。

印第安人宣布要用拷打、火刑来处死俘虏。

破晓时分,印第安人迅速开始行动,他们不想浪费时间,因为他们不知道还会有多少白人追兵尾随而来。

俘虏在自己女儿面前全都被印第安人牢牢绑在树上,同时印第安人还堆起了一堆柴火用来烧死他们。

印第安人不知道的是,就在他们忙碌不休的时候,布恩的伙伴也没闲着。

眼看布恩他们一去不返,他们预感到大事不妙。于是,天刚一亮,他们就摸了上去,正好看到印第安人即将大开杀戒。

他们立即向印第安人开枪,几个印第安人被打倒在地,猎人们大喊着冲了出来,没等印第安人来得及动手杀掉俘虏,白人就冲进了印第安人营地,开始了新一轮的扫射。

印第安人吓得四散奔逃,所有被俘人员都脱险了。白人大获全胜,返回了堡垒。

这个事件给后来著名的美国作家库柏提供了灵感,他在他的小说《最后一个莫希干人》中描写了这个情节。

国旗不能变成斑马

肯塔基白人定居者越来越多,到了1784年,肯塔基制定宪法,准备建州,终于在1790年达成了一致意见。1792年,美国批准肯塔基州宪法,接纳它为美利坚合众国的第15个州。

美国在18世纪90年代初增加了佛蒙特和肯塔基两个州,众议院在1793年规定将现有国旗上的星星增加到15颗,红白条也增加到15道。一位众议员提出,这两个新州加入联邦之后,国旗就要更改图案,这样很不好。他还指出,美国新州的加入恐怕要持续一个世纪之久,而国旗的图案应该是永久性的,以确保其严肃性,国旗不能三天两头地变,国旗和宪法是一个国家最根本的东西。另一位众议员更是会算经济账,他说每一次更换国旗要花费他500美元,而每艘海军军舰要花60美元制作新旗,太费钱了。

在以后的25年中,尽管田纳西、俄亥俄、路易斯安那、印第安纳和密西西比五个州陆续加入联邦,但是美国国旗图案并没有更改。直到1818年,众议院通过了决议,规定美国国旗上的红白条始终保持13道,以纪念最初的北美革命13州,星的数量可以随着新州的增多而增加,其中每次更换新国旗的日期都在7月4日这天,即美国国庆日。

今天美国的国旗上是50颗星,红白道只有13道。如果按照最初的规定将红白道增加至50条,那美国国旗就变成斑马了。

2.既买地,也放债

得票相同怎么办

美国的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由于在任内颁布了不得人心的“外侨及扰乱治安法”,干了一届就下台了。

取代他上台的是他的竞争对手杰弗逊。

当时参加总统选举的民主共和党,也就是原来的反联邦党,一共推出了两名候选人:托马斯·杰弗逊和艾伦·伯尔。俩人都获得了73张选举人票。

而想要连任总统的亚当斯只获得了65张。

不过,由于民主共和党两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不得不依据宪法再度在他们两人之间进行选举。联邦党人觉得伯尔比杰弗逊更加危险,因此最后选举杰弗逊为总统。

为了防止今后出现类似的僵局,下一届美国国会特意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规定分开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这样这两个职位将被获胜的党派占据,结束了此前由落选党派的总统候选人出任副总统的做法。也就是说从第三任总统开始,总统和副总统肯定是出自一个党了。

杰弗逊就职的时候,为了一改联邦党人的奢华之风,特意策划了一场简朴的仪式,从他居住的公寓步行前往国会大厦举行宣誓仪式,没有马车,也没有仪仗队。他总是以朴素、单纯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

在总统官邸每次举行国宴的时候,他都让客人爱怎么坐怎么坐,不拘礼节。

杰弗逊是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者,在他担任美国总统时期,美国受益匪浅。

拿破仑穷疯了

当时的欧洲由于反法联盟跟法国之间打得热火朝天,美国希望能以1000万美元的价格买下法属的新奥尔良。

美国驻法公使爱德华·利文斯顿为此与法国政府接触,结果惊讶地发现,拿破仑慷慨到了极点,他竟然准备把整个路易斯安那卖给美国。

拿破仑刚刚因为镇压海地失败损失了3万人马,他跟英国签订的停战协定也即将到期。

拿破仑下定决心在欧洲重新点燃战火,一旦英法再次开打,法国海军没有一支能够与英国相匹敌的舰队,路易斯安那是肯定要丢的,所以拿破仑放弃了重建法属美洲帝国的计划,集中一切可用资源用于欧洲,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打击英国,毕竟英国跟美国刚刚打完仗,元气大伤。

利文斯顿没想到拿破仑这么慷慨,一开始他感到很为难,因为他没有得到政府的授权购买这么一大片土地。但是他的胆识足以让他应付这件事,他接受了这个提议,赶紧向政府汇报。

美国特使带着总统的授权书匆匆赶到,美法双方代表签署协议,以1500万美元的价格,购买了214.7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这块土地上当时居住着大约9万白人。当时的1500万美元,大致相当于现在的2.19亿美元,只不过是一架先进战斗机的价钱。

当美国购买路易斯安那的消息在欧洲传开之后,引起轩然大波,法国报纸大发雷霆。

拿破仑的两个兄弟请求进谏,此时拿破仑正在洗澡,一见哥儿俩闯进浴室,愤怒地从澡盆里站起来斥责他们无礼,并且在跳回澡盆的时候把水溅了他们一身。他的一个弟弟很不甘心,唠唠叨叨反对出售那么一大块宝地,拿破仑很不耐烦,抓起鼻烟壶扔在地上摔得粉碎,并且警告他们,如果继续反对出售路易斯安那,他也可以把他们摔得粉碎。

这么一来,法国出售路易斯安那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当这个消息传到美国时,杰弗逊总统也惊呆了,他本来只想花点儿小钱购买新奥尔良和西佛罗里达,现在这么一大块土地进了美国的腰包,一时间令他措手不及。因为他非常反对美国的联邦党人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累计的巨额国债,并要求财政部长尽量减少国债,而现在却增加了1500万美元的负担。

美国国会经过激烈争论,最终批准了条约。

1803年12月,美国士兵把法兰西三色旗降下来,升起了星条旗,美国一下得到了200多万平方公里的新土地。当时的美国人甚至不知道这块土地具体有多大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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