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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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开后面密密麻麻的两页,直接翻到“临床诊断结论”,有个陌生而难以记住的名字:阿兹海默氏症。

叶萧用手机上网搜索,这是一种持续性神经功能障碍,通常有以下症状:逐渐丧失所有记忆,无法操作熟悉事物,难以用正常语言沟通,时间与方向感错乱,无法进行抽象思考,总是把东西放错,情绪严重失控,对一切事物丧失兴趣,最后连基本生活自理能力也不复存在,直到死亡。这种病最早由德国精神科医师爱罗斯·阿兹海默在1906年记录而得名,英语名称Senile Dementia of the Alzheimer Type,简称SDAT,俗称“老年痴呆症”。

虽然,大部分病人年龄都在六十岁以上,但偶尔也有年轻人发病的案例,可能很早以前就有了潜伏的病根。

阿兹海默氏症是无法从根本上治疗的。

难道,阮文明所说的跟崔善的恋爱关系,全是患有这种疾病之后的幻觉?

叶萧疑惑地回想那张模糊的脸,藏在厚厚眼镜片后的目光。他不知不觉走到窗边,正好看到对面那栋奇形怪状的烂尾楼。

刚开始,并未注意那个塔顶,视野越过无数高楼,落在钢铁森林的缝隙间,有个坟墩头似的建筑,却是个天蓝色圆顶,乍看像个洋葱头,直线距离大约三四公里。

今天是什么日子,一眼就看到了这个?叶萧下意识地靠着窗台,不顾危险地探出小半个身子,俯瞰底下的芸芸众生。

原来是冬至啊,本地传统扫墓祭祖之日,高架拥堵成了停车场。再看对面的市民广场公园,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梅兰失踪后,她的私家车就是在此被发现的,几乎紧挨眼前的烂尾楼。

失踪的阮文明与失踪的梅兰,本来毫无交集的两个人,被这栋楼连接在一个点上——再加上崔善,画线连上整整两年前死去的麻红梅,还有钟点工的女主人程丽君,以及消失三周的林子粹,就是一个完美的封闭圆环。

叶萧几乎爬上窗台,重新瞄准对面的塔顶,视力还像中学时那么好,当年憧憬过在核潜艇上服役。

他看到了——烂尾楼顶的几堵墙内,有个类似空中花园的地方,似乎藏着一个…不,两个?他掏出包里的数码相机,如同望远镜调整到最高焦距——

视野在放大中渐渐清晰,看到一具正在腐烂的男人尸体,还有个躺在墙角一动不动的女人…

第十章 他就是X

冬至,上午。

一千公里之外,天边一朵云飘走。

内陆的小县城比海边的魔都更冷,挤满挑着担子的民工,大蒜与姜葱的刺鼻味。周末街头还算热闹,遍布麻辣烫与打DOTA的网吧、卖保健品与假药的小摊、放着《最炫民族风》的发廊,以及十块钱一次的美甲店。个个裹成粽子似的人群里,崔善穿着黑色天鹅绒大衣,冻得一把鼻涕。她戴着顶深色毛线帽子,左手提着X送的山寨LV包,右手拖着个桃红色旅行箱,不管怎样低调都很显眼。

她在网上卖掉了爱玛仕女包,换了五万块钱。看来X并不识货,若知道这个包的价值,就不必再留给她信封里的现金了。崔善新买了一根水晶链坠,也是迷你的天鹅形状,但从白水晶变成了黑水晶,正挂在她的锁骨之间。崔善用索多玛共和国护照办了张VISA借记卡,存入所有人民币与美元——她已习惯于使用张小巧的护照,到哪里都用这个签名。

昨晚,不知哪根筋搭住了,崔善买了张回老家县城的火车票。漫长的十二个小时,她蜷缩在座位上睡觉,总感觉背后有双眼睛,回头却是无数张疲倦而漠然的脸。

X,我从未见过你,就像你也从未存在过,是吗?

火车上的清晨,穿过一条幽暗的隧道,玻璃上布满车厢里的热气,惘然看着自己朦胧的影子,用手指画出小猫的形状,随后一片刺目的晨曦,寒冷肃穆的北国大地,蜿蜒过一条快要干枯的河。

几天前,崔善在整容医院做了去除文身的手术,想把“LZCS”四个字母洗掉,让关于林子粹的一切,不再盘踞于自己身上。激光扫过皮肤的瞬间,虽然做了局部麻醉,却比刺上去那天更为疼痛难忍。做完手术的她,看着镜子里的后背,依然有着青色印记,只是字母变得暗淡了些,至少还要再做三次激光。但是,刺青的痕迹将陪伴她一辈子,尤其那对黑色的天鹅翅膀,无论如何都不能完全删除。

回到出生的小县城,走过最古老的巷子,嘴里啃着冰糖葫芦,据说是本地特产。自然,没人再能认得出她,直到一栋破败古老的房子,轻轻叩响铜门环。

门开了,露出一张老太婆的脸。崔善先怔了一下,紧接着抱住奶奶,迅速进入老宅,没忘记往外看一眼,观察有没有人跟踪。

爷爷已在几年前过世了,当时妈妈请假回来奔丧了一趟——不是没有给崔善打过电话,但她总是把妈妈的电话按掉,直到爷爷入葬以后才知道。

这里快被拆迁了,天色如浓稠的铁灰色颜料,盛在大号铅桶里,泼在斑驳的青砖上。多少年前闺房窗下的花园,仅余瓦砾与垃圾。夜来香与月季都死光了,最后一蓬枯草,被岩浆般流淌的沙子覆盖窒息。小白被爸爸吃剩下的猫骨头,还埋在墙角的泥土底下。

她闻着腐烂的气味,似在冰箱封闭了二十年。自从七岁离开,她跟爸爸妈妈回老家的次数屈指可数,后来春节也在外面过了,上次回来还是高二的寒假。

老宅深处,保留着当年崔善住过的房间。虽然满地尘埃,她却找到一只芭比娃娃,当年爸爸送的生日礼物——早已没了衣裙,还断了一条腿,仿佛遭到过残暴的性侵。

墙上挂着爸爸年轻时的黑白照片,不逊色于这年头流行的韩星。他戴着解放军的帽子,即将奔赴老山前线,颇有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需马革裹尸还的气势。现在看来,却有遗像的感觉。

可惜,没能在这儿找到妈妈的照片——今天是冬至,恰逢麻红梅的两周年忌日。

听说三十多年前,妈妈可是县城中学的一枝花,登台客串过《红灯记》的李铁梅——崔善也不知道那是什么角色,想必那时候的妈妈,比现在的女儿更漂亮许多吧。

最近一次回到老宅,还是在她二十岁那年,某个暑假的炎热夜晚。她跟妈妈睡在同一张床上。当时,妈妈脸上刚有皱纹,留着齐肩的长发,不断问女儿学校里的事。崔善不耐烦地转身,用背脊对着妈妈的脸,直至听到一个秘密——妈妈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是读中学时自己的老师,而不是崔善的爸爸。多年以后,当麻红梅发现自己的女儿,也走了同样的一条道路,她是有多么伤心。二十二岁,她嫁给了崔志明,他是个退伍军人,在工厂有份不错的工作,很快有了漂亮的女儿,成为令人羡慕的一家。其实,他并不爱妈妈,因为这个原因。

那就让爸爸去死吧——这是当时崔善的回答。

至今,她并不为这句话而悔恨。

曾经人丁兴旺的宅子,早已北雁南飞人去楼空,只剩一个孤老太太,患有老年痴呆症,完全不认得崔善是谁了。奶奶并未失去全部记忆,她总是拉着崔善的手,不停重复六十多年前的往事,比如爷爷参加抗美援朝啦,她真正喜欢的男人去北京读大学啦,所有的细节都如此清晰,好像从保险箱里取出来,又重新上了一遍机油。

老人脖子上挂着个磁力项圈,五六年前崔善也曾戴过,后来发觉没用就扔了。奶奶怎会有这种项圈?至少,不可能是医生给的。

“奶奶,这是谁给你的?”

“志明。”

老人不假思索地说出自己儿子的名字。

“崔志明?你是说我爸爸?”

奶奶茫然地点头,看来没有全部忘光。可爸爸失踪了十四年,当年并没有这玩意儿。

“我爸爸,你儿子,崔志明,他在哪里?”

老人终究又沉默了,她不敢再逼迫奶奶,害怕受到刺激。当崔善给老人盖上一床被子,转身出门时,奶奶含糊不清地发出某种声音。她回来把耳朵贴紧老人嘴唇,依稀听出几个字——

“流…花…河…”

同时,奶奶手中攥紧了一个小钱包。

崔善抢过这个钱包,发现有张小纸条,写着一个本地的固定电话号码。她拿出自己手机,却摇摇头放下,还是改用老宅的座机。拨通电话,铃声响了许久,才听到某个声音,只有短短的“喂”,男人沧桑的声线,似乎充盈警戒。

她的手指颤抖,连同耳边听筒,嘴唇嚅动,却发不出一个字,只有沉重的呼吸声。

五秒钟,对方挂断了电话。

就是他?

崔善亲吻了奶奶的额头,迅速告别了老宅,前往县城里的中国电信营业厅。她知道有种巧妙而邪恶的方法——在自动缴费机上,给电话号码充十块钱话费,在话费单上就会显示机主的姓名和地址。

“单富清”,这个陌生的名字让人疑惑,地址却是“流花河乡小白村19组7号”。

她走上出城的大路,穿过小城的南门街,便是一望无际的原野。就当是冬天的远足,背着沉甸甸的旅行包,天鹅绒大衣也不觉得冷了。

七岁以前,她常去小城郊外的流花河。在压箱底的记忆中,她像男孩子那样脱得精光,从水底摸出光滑的鹅卵石,还有一尺多长的泥鳅。上游山谷有大片野生桃林,每逢落花时节,就会漂满粉色花瓣,这条河因此得名。

而今,流花河畔多了几排楼房,丑陋的喷着灰烟的乡镇工厂,像突然泼入画中的红油漆。至于九天玄女娘娘的破庙,人生第一次见到死人的地方,早已湮灭在这些建筑的地基下了。

“流花河乡小白村19组7号”,这栋孤零零的房子,坐落在俯视河岸的高地上,前后有两片菜地,寒冬里沙土般荒芜。墙外破烂的信箱上,写着屋主人的名字——单富清。

用力敲门,许久没有动静。

但崔善知道,屋里有人,门前的脚垫,有刚踩过的明显痕迹。

单富清?

低头琢磨这个名字…对啊,第一个字不念“DAN”,“单”作为姓氏念“SHAN”,而且是第四声——“单”就是“善”。

单富清善父亲

崔善的父亲!

这绝对是崔志明使用的假名,终究还是没有忘了女儿崔善。

两年前的今天,他还被关在巴比伦塔顶的空中监狱,囚禁他的人是妻子麻红梅。而在同一天,也是这样的冬至,他的妻子在做钟点工时,摔死在主人家的楼下。当他饿了三天,忽然有人从墙顶放下了绳子。

于是,在塔顶被囚禁十二年后,他获得了自由。

崔志明失去了一切,他也无法再回到原来的生活,更不知道如何去找自己的女儿。他只能回到老家的县城,为了躲避当年的债主,隐居在流花河畔的小屋里,偶尔才回老宅去看望老母。

他给自己换了个名字——单富清——永远提醒自己还有个叫崔善的女儿。

小善的爸爸,为什么还不出来呢?

崔善低头,沉默,两分钟后,转身离去。

她还有更重要的事。

回到干涸的河滩上,流花河大半结冰,剩余的河水缓慢而孱弱,裸露河心的鹅卵石,浅得可以蹚水而过。

崔善从背包里取出一个盒子。

黑色的长方形匣子,似乎藏着什么机关,或是神秘的祖传宝贝。

事实上,这是麻红梅的骨灰盒。

上个星期,她悄悄潜入市郊的公墓,用工具撬开了妈妈的墓穴。将近两年前,是她亲手把妈妈的骨灰埋进去的,买这个墓地也花掉了不少钱——用程丽君律师打来的赔偿款。

崔善一度以为,妈妈想要永远留在魔都。现在想来,也许这是错的。既然,自己将要离开这座城市,不如带着妈妈一起走吧。

昨晚,在夜行的火车上,她始终把这个骨灰盒装在包里,小心地抱在怀中,一宿都没有合过眼,以免被小偷当作贵重物品偷走。

尘归尘,土归土。

崔善用力打开骨灰盒,里头只剩下几块骨头片,还有一堆灰白色的粉末,全被她倒进了冰凉的河水。

她想,妈妈是从流花河上漂来的,还是从流花河里漂去吧。

没想到一阵风卷过,许多白灰还未落到水面,就被吹到她的脸上。眼睛、鼻子、嘴巴,充满着妈妈的骨灰,如同眼里进了沙子,迫使泪腺使劲分泌。

对着河流哭了半晌,她想起小时候,这里长满水草和芦苇,常能从河里捞起大鱼,就在鹅卵石上烤了吃掉。河边有许多鸟儿栖息。爸爸带着她用箩筐之类工具捕猎。春天里,流花河畔总是飘满蒲公英,让人难以睁开眼睛。崔志明放起自制的风筝,让女儿抓紧线轴。记忆里的天空荒芜,唯独火红色风筝,像小白尾巴上的斑纹,穿过蒲公英消失在云端。

此刻,崔善取出一只折叠的小风筝,刚在南门街的地摊上买的。她尝试着放起风筝,奔跑在河滩的鹅卵石上。将近二十年没碰过了,开始总是失败,最后闭起眼睛,当鞋底踩上河冰,线的那端终于有了感觉,随着风筝扶摇直上。

像追风筝的人,天鹅图案的黑色风筝,在惨白的天空底下格外刺眼。更为醒目的是崔善,河滩上疯子般狂奔的年轻女子,乍看像只硕大的黑天鹅。

直到那个男人出现。

崔善知道,他始终在看着她。

男人像尊雕塑,站在河堤上,穿着灰蒙蒙的衣服,佝偻后背将手插入袖筒,眼镜片后的目光,格外畏缩与沧桑。

一道细细的风筝线,依然在她的手掌心,随着高空的北风猛烈抽动,仿佛有双手在云中跟她抢夺什么。她看着这张陌生的脸,白茫茫的大雪降落在流花河上…

就像女儿趴在爸爸肩上哭泣,崔善抱着头发半白的高大男人。整张脸冻得红通通的,毫不顾忌地洒着鼻涕与眼泪。

风筝,早已断了线。

男人的额头露出几条皱纹,看来有六十岁了,也许实际年龄没那么老。

“小善?”

“对不起,我叫张小巧,我认错人了!”

崔善用力挣脱出来,装作极度尴尬的样子,双手抱着肩膀后退。

“哦?”男人慌张地摇头,端详了她两眼,“我有十四年没见过女儿了,只觉得她现在应该像你这么大——你的手,也像她一样冰凉。”

“再见。”

她没再多说第二句话,扭头沿着流花河往回走,黑色天鹅绒大衣的背后,不断落下新鲜雪花又融化。

“不要难过,不要哭,会有的,都会有的,面包会有的。”

他老了,还在唠叨《列宁在1918》的台词,声音却被风雪一口吞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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