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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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电话到布兰纳介绍所找演员的是你,对不对?”
“是的。”
“星期五下午,为了跟潘德洛解释他的角色,你和他在皮卡迪利大道上的一家酒吧碰面,是不是?”
“是的,”巴特勒笑了起来。“这你还不懂啊?我打电话给那家公司,解释我们的需求,结果他们说:‘哎呀,真是巧,我们刚好有位非常合适的人选:叫什么什么先生来着。’我没仔细听他念出名字;我甚至不晓得自己有没有听到那个名字。请教你一个问题:在你的社交生活中——不是职业生涯哦——所遇到的人当中,经过引荐之后你能马上叫出名字的有几个?名字我们是记不住的,除非有此必要。更何况,这个名字是透过电话叽里咕噜说出来的,念得好像是某个几何问题中的未知数,所以我哪记得住啊;在这种情况下,就算听到名字又怎么样?总探长,我完全没骗你,这个名字我没听过。我跟他们说:‘转告他,下午两点到卡利班酒吧来找我。’于是我就跟他碰面了。当时我对那痞子的长相还不太喜欢,不过那个角色对他似乎是游刃有余。那时候我是问了他的名字,但他说:‘噢,这不重要;今晚我的名字就叫做伊林渥斯。’我觉得那当下他的反应有点怪,而且还像通俗剧中的歹徒轻声窃笑了起来。”
“等一下。如果你对他一无所知的话,为何你要说‘当时对那痞子的长相还不太喜欢’?你现在对他有一些认知了吗?”
巴特勒犹豫了一下。他对杰瑞说道:
“我看我们该请那位混蛋律师出面了。”
“没用的,林克,”哈莉特说道,她的脸颊一片绯红。“他通通都知道了。换句话说,他知道我和蜜丽安跟潘德洛都有过一段恋情。”
她有那么一点刻意强调“恋情”这个字眼。我们终于踏上这条一开始就不可避免的路,而对我来说,这条路是我老早就选定的方向。“恋情”,这个令人担心的恋情,足以成为本案中推波助澜的动机。我认为不用把小孩扯进来,除非后续发展变得有此需要。为了避免造成沟通上的误会,我逐字逐句地接着说道:
“是的,是有过一段恋情。在这其间韦德小姐成为潘德洛的情人。台面上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不过,如果你们大家都能保持镇定的话,别人也只需要知道这么多。”
没有人出声。他们都是忠心耿耿的朋友。哈莉特·克尔顿眼中泛着泪光。杰瑞·韦德低着头,双唇紧夹着口琴。
“那——”哈莉特低声地说。“那——那就好,”她又加上一句奇怪的措辞。“但是,怎么应付你们那位令人敬畏的验尸官呢?”
“找个高手来仔细审查你们大家的答辩书。别慌张失措,也别中计上当。这一关你们会安然度过的。不过你们要记住:千万不要糊弄我。我再问你们一次。有没有人做了不实的陈述?”
“没有,”杰瑞·韦德沉着地说道。他抬起头来,神情是一派血气方刚,而非原本玩世不恭的和善面容。“谢谢你。我们不会对你说谎的。”
“你妹妹和潘德洛的交往,你知情吗,韦德先生?”
“不,我不知情。应该这么说吧,我昨天晚上才得知这件事情。是她告诉我的。但我以前就听过有潘德洛这号人物;我是从信上知道的。很久以前,蜜丽安写信告诉我她遇上一个姓潘德洛的大帅哥,不过她常常干这种事。我会记得这个人,是因为名字听起来很像麦可·亚尔林(译注:Michael Arlen,1895~1956,英籍小说家,作品颇有幻想色彩)笔下的人物。”他从口琴吹出几个刺耳有讥讽之意的音律。“我能怎么办呢?跟他说:‘先生,你一踏上俱乐部的阶梯,我就会用马鞭抽打你!’真希望我能知道该怎么做,并且有所帮助。但我的贡献很少。唉,天哪!畜生!”
他突然吹奏出一串长音,然后闭上了眼睛。
我转向巴特勒。
“关于周五晚上的事,我们希望听听你的说明。比如说,你为何这么想要捉弄曼勒宁先生?”
巴特勒似乎感到窘困。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我想,也许是他的名声促成我的动机,或者,很可能只是我想筹划一场这样的戏码表演罢了。说真的,如果你有机会了解他的话,其实他这个人还不坏,”他指着自己牙齿上面的缺洞。“我不晓得我会不会成为他的密友,但那时候——嗯,只要待人处事能懂得圆滑,日子就会好过些。不晓得你有没有听到风声,总之我和他之间是发生了一些摩擦。当我们吵得不可开交之时,突然间我意识到两个大男人你一拳我一拳满地扭打,这是他妈的多么荒谬啊,也许只是觉得好笑,或者是惺惺相惜之心油然而生,总之我竟情不自禁地开怀大笑起来。在那一刻,我领悟到一种像是人生哲理的启示:这就像是走进毒气中,却发现那其实是笑气。如果心胸能变得开阔起来,我怀疑世上还会有那么多战争吗?至于那出戏嘛——嗯,我看,就搬到大型剧院演出好了。”
巴特勒对事发当晚的说明,在细节方面和其他人的说辞十分类似,因此我就不再反复查问。我只在一个地方打断他。当时他正叙述到蜜丽安下地窖拿钉子,同时间他和哈莉特上楼至阿拉伯陈列室之事。
“你们上楼的时候,”我打岔。“韦德小姐拿起放在楼梯上面的匕首,当时她开口说了什么?”
巴特勒像是想起某件事似的一时语塞。他盯着我看。
“喂!”他大声嚷道,口气听起来似乎被人犯规偷袭。“喂,他妈的,我说——”
哈莉特不客气地说道:
“抱歉我插嘴。林克,没什么关系的,我跟你强调过很多次了,我们一定要遵守承诺对海德雷先生直言不讳。我不晓得你看到了没有,但我认为你绝对有听见。蜜丽安的确从楼梯上面捡起匕首;但是她当然有放回去,这件事说出来不会对她造成任何伤害的,因为她确实和我们一直待在楼上……不要用那种眼光看着我!”
“我没有用什么眼光看,”巴特勒以受屈的语调提出异议。他拿出手帕擦去额头的汗水。“仔细想想,我的确有听见她说了什么,好像是‘为了安全起见,我会把它交给山姆’之类的话。没错,哎呀!是她拿的!但这是第一次有人提起这件事。”
“蜜丽安和我一起讨论过了,”女孩厉声说道。“既然我们都同意开诚布公,所以,直说无妨。”
“好吧,那她拿那玩意儿究竟要干什么?”他问道。“她把匕首交给山姆了吗?我可没看到匕首曾经插在他的腰带上。不过,我也不记得最后一次看见那该死的玩意儿是在什么时候。在我的印象中,我只记得山姆和我在11点钟把棺材搬下楼时,匕首的确已经不在楼梯上了,因为当时我正在留意它的位置。看在上帝的分上,她把匕首放到哪儿去了?”
我打断他的问话。
“根据克尔顿小姐指出,韦德小姐把它‘放到某处’去了,而我们现在也别无其他线索。不过,这件事可以暂时搁到一旁。她的不在场证明很可靠,所以对案情的讨论应该没有大碍。我们来谈谈本案中的最后一幕……你发现尸体之事。”
他们全都安静了下来。原本只是胆怯不安的巴特勒,现在却首度显得心神不宁。
“噢,是的,”他说道。“那件事。正如你所知,我和山姆在快要11点钟的时候把‘棺材’搬下楼。我没听见他们在博物馆大门前叽叽喳喳说些什么。当时我脑子里惟一的念头是11点钟还没到,曼勒宁尚未抵达,所以我们仍有机会依计行事、达到目的。这时候我突然想到,我的警棍还放在楼上……”
“警棍要拿来作什么用?你的角色只不过在值勤罢了。”
“是吗?”他茫然问道。“没错。警棍伴随着制服,更何况在戏中它有非常必要的功能。你想想看,我是警察,同时是一名非常重要的角色。而我们这出小闹剧一定要有个结局,这你可以明白吧?换句话说:当山姆·贝克特按照计划俯身靠向曼勒宁、并且持刀胁迫他之时,不管我们是否已吓唬到曼勒宁,这出戏可不能像个平淡无奇的玩笑就此打住或不了了之。不,不行,绝不能如此收尾。这样的戏剧性太蹩脚了,所以我们希望能为这出戏预留伏笔。正当山姆持刀逼近之时,扮演伊林渥斯的演员用枪瞄准其他人,而哈莉特挣脱众人尖叫着跑开。这时候我上场了。‘伊林渥斯’(此人假扮成可怕的伊斯兰教徒)毫不手软地对我开枪。我应声倒地,顺手捏破放在上衣里面内有红墨水的小药丸;虽然我佯装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但其实我仍是蓄势待发。当他又要开枪之际,我用警棍打得他手腕一麻,并趁机夺走他的枪。然后我把台夫之阿布欧孛王子和危险分子伊林渥斯两人双双带到我安排的地方。这两个装腔作势、诅咒不休的家伙被关在馆长办公室里头。接着身受重伤的我,怂恿曼勒宁接下手枪挺身保护那些六神无主的可怜人。他可能畏缩害怕,也可能点头答应。如果他答应的话,我就说:‘你可有勇气把他们带到苏格兰警场去?’胆大包天的曼勒宁会叫道:‘是的,我可以!交给我吧!’当他以不屈不挠的决心握住枪时,我会哑着嗓子说道:‘准备!’然后把门踢开。于是他咬紧牙关,往门里面冲了进去。
“在桌子的另一端,山姆·贝克特和那名演员好整以暇地坐着,两人中间摆着一瓶威士忌,假发和络腮胡都已经拿下来了,脚也翘在桌面上,并且津津有味地抽着烟。
“‘请容许我,’我深深一鞠躬说道,‘容许我来引见威廉·奥古斯都·伊林渥斯博士和台夫之阿布欧孛王子。’”
我接口说道:
“我当然非常乐意听你这长篇作品中的最后一个章回。但是——”
巴特勒粗鲁地伸手一挥。
“噢,我知道此时此刻这个故事听起来简直是他妈的愚蠢到了极点,”他厉声说道。“在你这个地方,任何事情听起来都会觉得愚蠢到家。但我们所有的人都一致认为这是个非常棒的主意:在那一刻可以好好观察曼勒宁脸部的表情,这一定会很有趣的。警棍是非常、非常重要的道具,因为我必须使用到它。我这样解释你可以明白了吧?你不能设计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打斗场面,却让那一击打在装有垫料的手臂上——就这样,当我发觉时间已迫在眉睫,而警棍却不知放在什么地方时,我就飞也似的找它去了。然后我突然想起来,早先我走进博物馆的时候,顺手把警棍丢人某一辆马车里头省得它碍事。
“那时候,其他人聚集在大厅前面,而在另一边找警棍的我,打开了旅行马车面对大厅的那一扇门。我不晓得自己为何选择那一马车。或许因为它是车列中最显眼壮观的……就在我的视线下方,有个令人望而打冷颤的东西俯卧在车内地板上。
“当时我第一个念头,是某个疯子在跟我开玩笑吧。所以我没有口出恶言,也没表示什么。我只是爬进马车,把那个家伙拉起身来好看个究竟。”
“你认得他?”
巴特勒再度用手帕擦脸。
“是的,我当然认得。当时络腮胡已经没有粘在他的脸颊上;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所以我勉强半扶着他,自己先跳下车,然后猛力甩上车门把他关在里面……接下来的几分钟,是我记忆中最无所适从的时刻;若非如此,我就不会有此印象。每个人似乎都对着我大吼大叫,但我眼前却是一片茫然,要不然就是光线有点朦胧暗淡。我会回过神来,是因为刚好瞥见大厅对面有个脑袋瓜的模糊黑影从电梯通风口后面探了出来。本质上,那个脑袋瓜没什么可怕,但对我而言却是糟糕透顶。”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
“对了。如果伊林渥斯叙述给韦德老爹听的故事我没耳背搞错的话,那他其实有—件事漏掉没瞧见。当时伊林渥斯从电梯里面的高处摔下来;他没看见我进入马车,因此他目睹到的第—个画面,是我站在车厢里头为了取得更多光源而让车门大开。
“事实上,我第一次打开那扇车门时,有样东西掉了出来。那东西原本一定是放在他身上或身边,然后才滚到车门边停住。我接住了它;我不由自主地伸手接住它。我一定是把它放到自己口袋里头去,虽然我不记得自己有这么做过。下一回我发现它的踪迹——实际上,甚至可以说这是我第二次意识到有它的存在——是在今天早上,当时我正打算把警察制服拿去物归原主,所以先行检查一下。我还没跟任何人提过这件事,所以我并不知道这东西有何含意。我现在把它交给你,喏,就是这玩意儿。”
其他人皆兴奋地起身靠近,而我的表情也很难不为所动。他在我桌上放了一把形状有点奇怪的钢制钥匙。它的主干狭长,前端有个窄洞,状似箭头的末端甚至有4个小突缘。
“咦,见鬼了——”杰瑞话没说完,却又噤嘴不语。
“怎么样?”
“我知道这是什么东西。这是馆长喜欢的一种特殊造型。它看起来很像是博物馆围墙后栅门的钥匙。”
我猝然站起来。
“可以了,就到此为止,”我说道。“各位,你们现在请回吧。”
第二十一章镜子上的印痕
然而,在放他们离开之前,有几件事得先搞定。到目前为止可以确定的是,只有3个人拥有博物馆后栅门的钥匙:罗纳德·何姆斯、老杰佛瑞·韦德,以及蜜丽安。杰瑞压根儿不知道蜜丽安有钥匙,但哈莉特却有此印象。案发当晚之前,蜜丽安向哈莉特透露她已经从何姆斯那边弄来一把后栅门的钥匙。不过,哈莉特声称巴特勒在旅行马车里发现的钥匙,不可能是蜜丽安所拥有的那一把,因为钥匙仍在蜜丽安身上,而且案发前她还看过它。巴特勒发现的是一把闪闪发亮的新钥匙;它是最近才打造的,而且更棒的是,工匠还把商号名称刻在上面:波顿锁店,亚蓝道街,伦敦河滨大道。
最后,我问他们是否反对让我们采样指纹。大部分的人听到这种事情都会拒绝,因为这是他们的权利。不过这三人似乎都兴致勃勃,尤其巴特勒更是执意赞成。
“我希望能把这件事弄清楚,因为我碰过那把匕首,”他爽快地承认。“那把刀我没握过也没拿过,你明白的。我只是摸摸它——在一种迷迷糊糊的状态下,为了确定刀子真伪而摸了它。我们要怎么配合采样指纹的步骤?”
他们离去之后,我在前往博物馆视察前,先坐下来把指纹报告作成图表,并好好研究一番。仔细检查照片后,我在匕首上面发现好几枚指纹,但它们都混淆杂错而脏兮兮的,几乎从中看不出什么苗头来。要靠指纹来定罪,机会应该是很渺茫。但可以让我大感欣慰的线索还是有的。我派遣贝兹巡佐拿着钥匙去波顿锁店一趟。接着我拨电话给怀因街分局的卡鲁瑟,请他在不当班之余帮我到摄政亲王巷的帕尔摩街调查一件事,再到博物馆跟我会合。等到我要动身前往博物馆之际,已几近午餐时分。
蒙蒙细雨正好停了,但天气仍是湿冷且刮着一阵阵风。在卡鲁瑟的奇特想像中,博物馆是个看起来单调严肃的地方;纵使他的想法太过于夸张,但此刻目睹了它孤寂凄凉的外观后,我也只有赞成其观点。今天这一区附近没什么游荡的路人,因为博物馆仍关闭不让民众进入。开门的是自称姓华勃顿的日间管理员。馆内的主要大厅里,仅有柱顶檐板的一隅有开灯,所以有一半区域仍笼罩于黑暗中。我必须再一次承认,这座大厅给我的印象非常平凡普通,眼前的景象和其他博物馆根本没啥两样。诗意自有其价值,但是除了卷尺和好眼力之外,我也找不到更好的替代品来传达诗意。
在这当下,某人正从著名的“市集陈列室”朝我的方向走过来,而那间陈列室是我感兴趣的首要之处。(你们知道原因吗?)从外形特征来判断,这个在昏暗之中边走边对我说话的人,应该就是罗纳德·何姆斯先生。他给我的印象非常好;我认为他是一个精明干练、活力充沛、沉着文静的年轻人,而且在应对进退的时候,他会正视着对方,不会言不及义瞎扯淡。虽然他似乎处于压力下而显得过分操劳,但他的举止态度却无一丝忐忑不安,说起话来也是诚恳坦率。
“嗨,长官,”他说道。“赫伯爵士跟我们说过您会过来。韦德先生这会儿人在馆长办公室里头,伊林渥斯博士也在里面,他们正在检查一批刚到的货。您是否要过去——”
“先别管馆长办公室,”我说道。“我想去看看地窖。不过有件事得先办好。你可以把大厅所有的灯打开吗?”
他好奇地盯着我看,但最后还是不表意见,默默地走出去吩咐了华勃顿。同一时间里,我去看了那面被煤炭抛掷、如今瘢痕累累的展示墙;就在我头上方崎岖不平的赭黄灰泥高处,煤炭污迹仍清晰可见。它的所在之处——如你们所知,正好就在陈列黄铜制品且垂挂帷幔的货摊上面(我还看到一个灰尘满布而且发霉的捕捉器)。我把背脊靠在此摊位的入口上,衡量着若从这地方看出去,当视线穿过又宽又高的拱门,望向大厅时,究竟可以看见什么样的景象。此刻大厅内已灯光全亮。从我所在的位置往前看,正对面波斯陈列室的拱门勉强只能看到一部分。但若从倾斜的角度望出去,五部马车所排成的车列倒是一览无遗;除此之外,埃及陈列室的部分拱门和大厅后方的地窖门,也一并尽在我的视野内。由于市集陈列室是一片漆黑,而我视线所及的局部大厅则是灯火通明,仿佛我眼前有一座光彩夺目的舞台似的,因此我绝不会老眼昏花看走了眼。
这个发现,让我非常满意地吹起口哨。(你们知道为什么吗?)接着我向何姆斯招手——他或许能提供有用的资讯——随即便往地窖走去。何姆斯以专注的表情打量着我,而我不禁怀疑他是否对我心中盘算之事已有所悉。但是他什么也没说。
卡鲁瑟已经告诉你们一些关于地窖的局部描述。越过门槛之后,会先沿着一段混凝土楼梯往下走。这段楼梯是正对着整间博物馆的后墙。往下走的时候,右侧可以看见一片木头隔板,而此隔板在地窖之中切割出一块狭长空间。在左侧,是一间围起来的煤炭储藏室。站在阶梯上,正前方10呎开外的后墙上,有光线从三面地下室高窗穿透进来——若站在外头看,这三面窗子的下半部是埋在地底下。地窖的地面是石材地,墙面上则刷了非常洁白的石灰泥。我的描述够清楚吗?
我放眼观察之际,何姆斯去把电灯打开。在卡鲁瑟的叙述中,也许你们记得他提过这么—件事:案发该晚,他从煤库入口爬下来、接着走到地窖后面的时候,当下感觉到有股风在流动。把这点和已知的事情综合起来,我得到一个想法。我在煤炭储藏室对墙找到一张厨房用椅。登上椅子,我依序检验每一面窗子,于是我知道我会找到的事实的确就摆在眼前:中间的窗子并未上锁。
我旋即转向何姆斯,这时他正好站在垂吊的电灯泡下方。他的镜片因此看来晦暗无光,面容也蒙上一层阴影。他双手插在口袋伫立着,嘴里吹着口哨哼出旋律来。
“到了这个时候,”我说道,“关于周五晚上的事情,你的说明就可以免了。我已经听过好几个人的解释,似乎都相当吻合。现在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是和博物馆后院围墙栅门有关的问题。那道门一直都上锁的吗?”
何姆斯的脸上写满惊讶之情。
“一直都是,长官。您指的是后墙栅门吗?是的,一直都上锁的,这是韦德先生的命令。当然,为防止窃盗行为的发生,我们已作好完善的防护措施,但是韦德先生不希望有流浪汉跑到后院去睡觉。唉,您甚至可以在圣詹姆斯街那一带看见有流浪汉徘徊。呃——”他犹豫了一下,用手背擦了擦额头。“恕我冒昧,您为何有此一问?”
“我听说那道栅门仅有三把钥匙可开。你有一把,老韦德先生有一把,韦德小姐也有一把。这个说法正确吗?”
“不完全对,长官。其实只有两把钥匙。”
“两把?”
“是的。您瞧,韦德小姐把我的钥匙借走了。因此,当韦德先生在周五早上离城时,我只好借用他的钥匙了。何况,这里头有个巧妙的策略,”他微微一笑。“那场愚蠢的白痴闹剧,您这时候都已经了若指掌了吧。我真呆,居然投赞成票,结果搞出这个麻烦。不过,既然都点头答应了,我认为事情最好能执行到万无一失的地步,别让万一突然回家的韦德先生从后栅门进来坏了我们好事。”
“所以说,从周五早上以后,韦德先生身上就没有后栅门的钥匙了?”
“没错。对了,这是他的钥匙,如果您想看一下的话。”何姆斯急于摆出无不可告人之事的态度。他从口袋中掏出来的钥匙,除了陈旧和褪色外,简直和巴特勒在旅行马车里发现的钥匙一模一样。“我本来是要把钥匙还给他的,但他正好在气头上而大发雷霆,所以我只好作罢。周五晚上蜜丽安下地窖找钉子的时候,她翻箱倒柜四处寻找,显然把韦德先生设在这里的宝贝工作室弄得乱七八糟,”何姆斯朝着木头隔板颔首示意。“他的工作手套、螺丝起子,和其他一些有的没的的东西,都被地扔得满地皆是,现场一片混乱正如同他本人的手笔。我要是不知内情的话,一定会一口咬定说老爹在这里干过活。”
我思索片刻,然后开始检视钥匙。
“另一把钥匙——”我说道,“如今正在韦德小姐手上的那把钥匙,也是一把旧钥匙吗?”
“旧钥匙?”
“它不是最近才打造的吧?”
“唉呀,当然不是!”何姆斯越来越百思不解,虽然他的态度仍是彬彬有礼、小心谨慎。“我们使用钥匙起码有两三年了。”
“你知道她拿钥匙要做什么用吗?”
“完全不知道。我也问过她这个问题。但蜜丽安是个古灵精怪的女孩,总探长,”他的微笑变得有点阴森,这使得他的容颜略显老态。“心血来潮嘛,这您是知道的!她给你的回答永远是这样:‘噢,拜托;别问东问西嘛!纵容一下我一时兴起的念头嘛!’无论她要求什么,我都不会拒绝的。听我说,我的好奇心无意冒犯,但你这些问题究竟有什么用意?”
“谢谢你。可否请你先行上楼呢?”我提出建议。“我在这里还有一些事要忙……”
他耸耸肩。
“请便,长官。要不要我通报韦德先生——”
“不用。等见过韦德小姐后,我再来跟韦德先生相谈。请你安静离开,别来打搅我。假如卡鲁瑟巡官现身的话,请他下来找我。我只剩下—个疑点需要厘清。在周五晚上,当伊林渥斯博士进出博物馆、又被你们从煤库入口拉下来的时候,拉他一把的那伙人当中,你也是其中之一吗?”
呆若木鸡的模样你们看过吧?当时何姆斯脸上就是这种表情。在他心目中,露出蠢态几乎和犯下杀人罪一样严重(这一点也许他错了)。
“是的,我人在这里。理查·巴特勒先生把他从洞口拉下来,贝克特也出手相助。长官,我非常心知肚明,这整件事实在很难解释清楚!”
“是的,你说得没错。你们下来这里,然后走到储存煤炭的地窖区,当时是不是已经有好几个货箱被堆高起来,可以借此轻而易举地攀爬至外面大街?是不是有点像是天然石桥那样?”他点点头,眼睛眯了起来,而我继续说道:“所以,你们没有任何一个人的鞋底有沾到煤灰?是这样吗?”
“应该是吧。我没发现到有任何东西遗留在鞋底,不过当然啦,我几乎不太会去注意这种事情。”
“姑且不管这是一间真正的煤炭地窖,除了那边的储藏室之外,这里还有什么地方可以用来存积煤炭?”
“没有了。那是惟一的地方。”
“最后还有个问题请教,何姆斯先生。在这地窖之中,有没有哪儿摆着一面镜子?”
由于大感惊讶,他睿智的一张脸因而变得略显痴呆,脸颊—侧也鼓起皱纹。他用力拉了拉衣领,扭转脖子,突然放声笑了出来。
“不好意思,总探长,但是你这一招,还真像是小说中侦探常用的看家本领!听起来就像是和你的朋友菲尔博士有关的轶事趣闻哩。这是他的办案方法,对不对?”
“别扯太远了,”我唐突地说道。“回答我的问题。”(这是那天我所听到第一句无礼至极的话。)
“镜子!”他复述了一遍,然后咧嘴而笑。“通常在地窖中最不可能找到的东西就是镜子。不过事实上,这里是有摆了两面镜子。韦德先生曾经一度兴起某个夸张的念头,他想弄个如同镜厅般会引人注意的场所——就像杜莎夫人蜡像馆一样,我们只有赶紧劝阻他。但是你知道,他还是买了两面那种弯弯曲曲的大镜子;他以前时常把镜子立在这里,并且站在它们面前哈哈大笑。不过它们从未被物尽其用过,如今被堆放到煤炭储藏室的旁边去了。”
“这样就行了。”
我说完之后,面露阴森笑容的何姆斯慢慢后退离我远去——他的目光一直注视着我——直到后脚跟踢到了阶梯。然后他走上楼梯,脸上笑容依旧。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大概不愿意见到镜子的事情曝光。
往煤炭储藏室再过去的地方——那里的光线非常阴暗——我发现镜子倚墙而立。它们是那种穿衣镜,顶端的那面镜面朝外侧,因蒙上尘埃而灰茫茫一片,所以影像的映照能见度相当模糊。站在侧边看过去,镜面是一连串高低起伏的曲线——你们知道那种东西——它会把造物主赋予我们的形象扭曲得不成人样,并且呈现一场嘲弄猴子但实为讥笑自己的滑稽好戏。我拿出手电筒往镜子一照,那一瞬间把我吓了一大跳。在尘埃覆盖而显得模糊不清的镜面上,有一张脸直盯着我看:那是一张只有在梦魇中才会出现的脸,宽阔、扁平,髭须很长,整排牙齿像狼一样露了出来。不过,那当然是我的脸。既然如此,诸如什么扁平脸的畸形怪物从黑暗寂静的地窖中冒出来冲向我的恐怖梦魔,自然和眼前的现实无关,纯粹只是我的想像罢了。
我对梦魇没有兴趣。但我可以看见自己的脸,而身上其他地方却都看不到,这是因为镜面上有一小块区域被擦干净了。我倾身检查那块干净的地方,结果找到了刑事调查员有时会碰上的好运道。就在干净区块的尘埃边缘,有一枚完整的指纹。
这下子,我可逮到凶手了。接下来只要再交代几个指令——像是检查那间煤炭储藏室,那边的灯光可比我的手电筒亮多了——接着和蜜丽安·韦德面谈,然后就可以把凶手掀出来了。案情进展到这种地步,我并未感到特别高兴;甚至我还有些气馁。不过,事情终究是得结束的,他妈的,我干嘛这样良心不安!
楼梯顶端上方的门突然打开来。我赶紧关掉手电筒。
“要是哪个王八蛋真的从你桌上偷走手套,”原本客气、响亮、好辩的语调突然拉高了音量,“我就可以马上把个中涵义说给你听,这是从——”
“还有我的螺丝起子!”另一个人尖声说道。“真是混账!为了打开那口该死的阿拉伯银箱,他们居然拿我的小号螺丝起子去当工具。还有大号的螺丝起子,也不知道被丢到哪儿去了?小心你的脚。巴别塔的仿造品还没拆封,不过既然已送到我的工作室来,咱们就给它拿来试一试!”
我认出其中一位是伊林渥斯博士,像他这种体型修长高瘦的人,踩在混凝土阶梯上面的声音是特别响亮。老杰佛瑞·韦德匆匆忙忙地走在前头;他的长髭须似乎更是生气勃勃。在他身后步履蹒跚的另一个人,脸上戴着巨大的护目镜,满是皱纹的长下颚缩入衣领内。每跨一层台阶肩膀就往前颠簸一下。室内的亮光足以让老韦德看见站在角落的我。他在楼梯底层猝然停步,导致伊林渥斯冷不防地撞上他。
“哈啰!”他的声音犹如鸡叫。“是谁?喂!是谁站在那边?”
我打开手电筒,解释来意。他站在我前方不远处,貌似一只生气而竖起羽毛的公火鸡,脑袋略微歪向一侧,小小的黑眼珠像一片小玻璃闪现光芒,神情完全难以捉摸。我辩解的时候,那只眼珠骨碌碌地转来转去。我感觉到气氛有些不对劲。他正准备有所行动。
“哦?”他挺起胸膛,口袋里的铜板叮当响。“海德雷是吗?噢,对了,有的,老赫跟我提过。哎呀,你大可不必这样偷偷摸摸地进来,”他放松戒备,不再昂头挺胸,并且愉快地笑呵呵说道。“而且还到处闲荡!哦,你还对我的妙妙镜感兴趣呀?好啊,咱们就来看个仔细!”
老韦德一跃而起,动作之快根本让我无暇反应。我还来不及抓他手臂将他推开,他就已经越过我身边,伸出衣袖擦拭镜子。这时候伤害已成定局而无法挽回。镜面上的指纹消失了。
此刻,地窖里鸦雀无声。然后他愤慨地呵呵大笑:
“喂,你这是在于什么?”他问道。“你在动什么歪脑筋——”
菲尔,你应该知道我这个人非常冷静沉着。我设法管好自己的工作,况且我认为只有弱者才会出言恐吓。但是他那愚蠢嘶哑的笑声,听起来就像一桶冷水泼在我脸上,而且还是一桶脏水。在这个案子中,这不是我最后一次有这种感觉,换句话说,还会有下一次。
“你知道你干了什么好事?”我说语的语调,连我自己听起来都觉得奇怪。
“好事?什么好事?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那张脸是什么表情?”
“你给我上楼去!”我说道,这一次口气缓和了些。
“哦?”韦德说道,他把头歪向一边,双手放在臀上。“这是干什么来着?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在我的地盘上对我颐指气使!”
“你们给我滚出这个地方,”我说道,“马上就给我滚出去。我尽我所能地在帮你的家人解决困难。不管你是杰佛瑞·韦德还是鞑靼可汗,我根本都不放在眼里;但我对天发誓,如果你不上楼的话,监狱就是你接下来的去处。你要选择哪一个?”
他当然是一副要过来剥我皮的凶样,但僵持了一下终究还是上楼去了。一旁的伊林渥斯可没帮上忙打圆场,他和气热心地一直追同是不是哪里发生误会了。等他们俩离去之后,我在地窖来回踱步了好几趟,试图把事情全盘想清楚。人体内一定有台内燃机之类的东西,明明是热得快要发疯,偏偏还得控制讲话的音量——总之,这么努力不发作脾气,却没换来好下场。那个一辈子从未对人屈服让步的长胡子暴君,就站在阶梯上出言嘲笑我,而且还说会运用他的人脉让我死得很难看。
最好的对策,即是安安静静地干我的活,看看还有没有其他未被破坏的证据。我发现白石灰墙上也有脏点,但分辨不出来是否为指纹。它看起来相当含糊不清。几分钟后卡鲁瑟到达这里时,我仍在寻寻觅觅当中。
“您完全说对了,长官,”他跟我说。“我刚从摄政亲王巷过来。关于您要我问的事情,您说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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