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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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你有从他口中问出什么吗?”

“没有,长官,恐怕没问出什么来。他口风很紧,只说些‘我不知道’,或是‘从没听说过’之类的回答,甚至当我问他叫什么名字时,他也一直跟我说韦德先生会拔掉我臂上的警阶条纹。不过,我们的确发现了一两个疑点……”

“是吗?”

霍斯金伸出指头以示要点。

“第一点,那口货箱。遵照您的指示,我把它开箱了。里面果然有东西。那玩意儿像是一口棺材,外表上你可以说它是非常的陈旧,而且是用铅制成的;他们包装它的时候,连锯屑也封进去了。在开棺的地方,有人沿着边线封上了蜡。长官,后来我就没再乱动它了,我猜您会想要亲自处理的。”

这样算是证实我之前的臆测正确呢,还是又一个不容置疑的挫败呢,我自己也说不上来。有那么一瞬间,我曾猜测箱子内是空无一物;普恩的邪恶狂舞大概是某种恶作剧或障眼法吧。但我又想起何姆斯温和的声音:他委婉解释只有傻瓜才会认为箱子里面会有我所谓棺材那一类的东西;看来,何姆斯这个人也不太可靠。他在撒谎——或者是某个人在撒谎——所以在这个博物馆的异常杀人事件中,普恩是绕着一口真正的棺材在起舞。

“还有别的吗?”我说道。

“有的,长官!”霍斯金颔首示意。“是煤灰!煤块!请跟我来。”

我先前说明过,当你面对博物馆的后方时,越过一排石柱的右侧边墙上,有两座无门拱道,上面标明着烫金字“八座天堂陈列室”和“市集陈列室”。前者这个名称吸引我目光、并让我想要一探究竟的陈列室,其位置是偏向整个大厅的后方。而后者则位于前方,离青铜正门不是很远。霍斯金带路引我到“市集陈列室”的拱道前,此拱道宽有10呎,但因拱门太高而使得门宽看似不及10呎。里头的灯光已经打开,营造出一种像是走出伦敦踏入东方的视觉印象;如果你想像力不够丰富的话,请想成踏入一间没有陈列任何蜡像的地下神秘蜡像馆。

长形的空间被布置成一条马路与其他蜿蜒街道纵横交错的展示场所,屋顶是用粗细兼具的枝状回纹浮雕覆盖而成。整个空间似乎是东方市集原尺寸的再建,而我记得最清楚的景象,是那些交错成形的阴影;光线是如此巧夺天工,以至于眼前的会场是被穿过浮雕枝脉的微光所笼罩。墙上原本是烧制成黄红色的砖瓦,如今却黯然成黑。店铺和摊子之间所形成的凹处,用林立的污秽布帘遮了起来。这儿的展示物多得不胜枚举。我记得有陈列武器的摊子、珠子项链的摊子,以及耀眼的铜瓷器摊子。那铜瓷器摊子的外头摆着一口称为水烟筒的大型玻璃水桶,桶子后面还放了张垫子,仿佛有位烟客才刚起身人内。而洒落在桶上的阴影图样,使得桶子看起来既细薄又诡异;我觉得这地方原本有巨大的喧闹声,但就在我踏人此街之际,声浪却戛然终止。这个幻觉相当逼真,逼真到我不禁回身去看大厅里的那列马车。

“很奇怪的地方,不是吗?”霍斯金搔着下巴评论道。“如果他们非得在某个地方干掉那家伙,我很纳闷他们怎么没在这陈列室下手。一想到我家里那些小孩,假如我把他们带到这家店铺来,他们会认为这里是玩捉迷藏的最佳之处。那么,长官!柯林斯已经翻遍这个地方。什么都没有!我的意思是,没有什么不寻常的事情——除了那个之外。”

他向高处指着墙上的突出物,那儿有条仿造的街道朝我们弯了过来。就在铜瓷器摊子外头的弧形布篷上方,黄红色的墙面上有一个星状黑斑。那就是煤灰。而布篷上面也有沾到它,并且煤灰周遭还有会发光的煤点。布篷前方的地上散布着更多煤点,它们是从掉在水烟筒附近的一大块煤所脱落的。霍斯金问道:

“看到了吗?您瞧!从外观来判断,有某个人站在我们当下所立之处,拿起一大块煤,高举往这娘们的房间墙上砰地猛扔出去。啊?为什么?这个人为何站着把煤块往墙上扔?这家伙的目的是什么?这上头没有借力之物,根本没有人可以不弄破个洞就爬上去的。您不会认为他们是在这地方玩丢煤大战吧,长官?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不过既然柯林斯瞧见了,我想我最好还是带您过来看看。那家伙一定就站在这儿,”霍斯金极力主张,他这个人喜欢用复述的方式把事情厘清,“然后猛力—扔,一块煤砰地一声撞在那座墙上。”

“是的,我明白了。这件事你问过普恩了吗?”

“普恩对煤块之事是一概不知。他是这么说的。”

我沉思了一会儿。

“巡佐,一定有——或者说,老天爷知道应该有个合理的说法,可以解释这里所有的事情。为什么有人会站在这里把煤块往墙上丢,个中原因我知道的不会比你多。正如你所说,他不可能是拿煤块丢人;在不破坏整个市集的情况下,没有人可以爬到那上面去……没有其他的发现吗?”

“有的!”巡佐大声宣告。他鬼魅地咧齿一笑,然后用力点着头。“这边请。”

我们再度走进大厅。原本围着不明尸体的韦德、何姆斯、巴特勒,以及柯林斯等一伙人正好刚要散开;前三人是侧着身体缓缓走开。何姆斯一副快要吐出来的样子,韦德满脸的讥笑不屑,而巴特勒则是面无表情。

“从没见过他,”杰瑞·韦德的声音响彻大厅,而突如其来的回声又隆隆大作,把他自己吓了一跳。尽管他仍以诙谐爽朗的口吻说话,但声音已经开始打颤:“你还要我们怎么样?所有合理的要求我们都欣然照办了。如果你不反对的话,小罗想去馆长办公室确认一切是否无恙。”

在忿恨的抗议声中,我还是下令柯林斯把他们请到标示着“波斯陈列室”的房间去。何姆斯一边挥拂自己的外套衣袖,一边又提起律师之事。虽然我担心小韦德的讲话回声,会引发蜜丽安和曼勒宁从馆长办公室里大声疾呼,但显然马丁警员表现称职,情况全在他的掌握中。随后,在霍斯金的召唤下,我来到匕首被取出的玻璃柜旁。

“就是这个,长官。您瞧。之前您要罗杰斯在这柜子上面搜寻指纹,您还记得吧?没错!柜子侧边的小门被锁起来了。但柯林斯对开锁略知一二,所以当罗杰斯认为小门的内侧可能有指纹时,柯林斯就如您所愿地用一支弯曲别针干净利落地撬开它。看到了吧?”

他喘着气弯下身子,前后来回地摇动小木盖。然后像魔术师变戏法似的,他的手已伸入柜内,然而却没有立即抽出。

“就这样,我们把柜子打开了。我往里头瞧——像这样——结果我看见之前我们无法看到的东西,因为柜子本身非常阴暗,而且又铺了一层深色丝绒。看到了吧?里头就是有这玩意儿!这玩意儿,灵巧平滑地藏身于这个小门内,正如眼前所见,它工整紧密地安放在丝绒上。就是这个东西。”

他迅速地抽出手来,挺胸立定,一副像是要享受喝彩掌声的姿态,而且伸出的手掌中放着一撮黑髭须。

第八章 苏贝蒂灵柩是空棺

“所以,”我略微沉思,并拨弄自己手上的新物证,“我们所拥有的多毛物件,现在又多加了一样。某人从柜子里拿走了匕首,然后在原来的位置放下假髭须。巡佐,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

“没有,长官。我只有一个想法,”霍斯金回答的语气有些严厉。“这髭须不是他的,”他竖起拇指朝着死者晃动。“第一点,他自己脸上就有一撮真正的髭须。第二点,就算他没有,但这个髭须是用不同的材质做成的,明白了吗?这个叫做潘德洛的家伙,他戴的是细短灰纹的络腮胡,样子看起来比较老气,而且触感细致——是真正的毛发。而这个小东西是全黑的,质料粗鄙,像是那种小孩子花6便士在店里头买来装扮成盖伊·佛克斯的髭须。”(译泾:Guy Fawkes,英国历史上某爆炸事件的主犯,按照习俗,每年的11月5日,英国人以烧此人的肖像来庆祝。)

“这么说来,还有第三个人打扮成——他。”

“看来似乎是这么回事,长官,不是吗?这个拿煤块丢墙的家伙!”霍斯金厉声说道。为了某个理由,他似乎认为拿煤块丢墙之事,是整个案件中最诡谲神秘的地方。“还把假髭须放在匕首的位置!好吧。我们现在要干嘛?”

要把尸体送往停尸间鉴定的货车已确认出发。鉴定死者衣服的方法可能有几种;我下令将他的衣服,连同假髭须和眼镜一并保留起来。关于指纹的个别分类结果,我得知可能要到早上才拿得到手;时间虽然不多,但足够我做出一份完整报告,因为苏格兰警场很有可能会把案子从我手中收回去。于是我把髭须和其他物证收在一块,接着又拿出从葛莱格里·曼勒宁口袋里找到的信封。我抽出那张折好、压平、脏兮兮、打了字的便条纸,再度读起里面的内容。

亲爱的G:

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致死的手段不重要,但非得有一具尸体不可。我来设法弄出一场谋杀——那把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将可派上用场,要不然,勒杀似乎是比较好的方法——

是该跟曼勒宁摊牌的时候了。我的用意,就是要他陷入充分焦虑的状态。在这个案子中,曼勒宁扮演的是反派配角,这说不定是本案的关键所在;不过我自己是心存质疑。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质疑,我倒是无法提出可以在法庭上举证的理由,但我就是怀疑。好了,从这张便条纸上面,可以推论出什么呢?

这张便条是一张很普通的便条纸,所用的打字机很普通,黑墨色带也很普通,除了逗点的尾巴有一点模糊之外,肉眼是看不出其他异常之处。想必这个打字的人时常用打字机,因为打出来的字体轮廓非常鲜明,没有初学者会出现的颠簸滞碍情形。还有,从内容随意间提起的象牙握柄可汗枷来研判,打字的人对这间博物馆可说是非常熟悉:如此一来,范围就可以缩小了。至于便条侧边的尘垢——我又看了一下,这个脏点看起来很像是煤灰。煤灰这个该死的东西,变得和假络腮胡一样无所不在。我拿起放在一旁的笔记本,撕掉一页来擦拭便条上的脏点。然而,假如便条上的脏点真的和博物馆正门前的大污点,以及“市集陈列室”内那家店铺附近的飞溅物,都同样是煤灰的话,那又怎么解释呢?便条是从曼勒宁的大衣口袋里发现的。

这时候,各位先生,我这个笨脑袋终于(好不容易终于)被一个清清楚楚的事实给当头棒喝,从一开始这个事实就显而易见,即使络腮胡是以一整条晒衣绳垂挂起来的,也不应该会掩盖这个事实的存在。那就是:这张便条不是写给葛莱格里·曼勒宁的。

便条不可能是写给葛莱格里·曼勒宁的,理由一点也不复杂,因为它还没有写完。它写到一半就中断了,而且最后那半行在途中就被删掉。如果你写一张便条给某人,你可能会因为某个原因而忘记签名。但你不会写到一半就突然停住,然后把便条塞入信封就寄了出去。事实上,这张便条甚至没折成和信封相称的大小规格。它被折叠成方形,其折痕鲜明,而且整张纸扁平,仿佛是被重重压过似的。

简而言之,写这张便条的人,在手边没有废纸篓的情况下,做了许多粗心大意的人在写信时所会做的事情。起初写的寥寥几句不合他意,或者是决定不写了,于是就搁笔中断。然后呢,为了不让别人知道有这封信存在,于是将信折好,塞入大衣胸前的口袋,然后信又被口袋里其他的纸张给压平。所以,曼勒宁根本还没读到这张便条吧;不过,写便条的人会是他吗?便条是在他身上找到的,但我不认为便条有可能是他写的。

首先,便条是在曼勒宁的大衣口袋里发现的,由于信塞得很随便,所以它很容易就会掉出来。你不会穿着大衣坐在打字机前面——更何况,那是一件晚上外出时穿的大衣——你甚至不太可能把未写完的便条,塞到一件夜间大衣的口袋里面;你不会在别的口袋里先把它压平,再拿出来,用煤灰把它弄脏,然后又漫不经心地塞回去,使得它很容易掉出来。情况开始像是曼勒宁不仅还没看、而且也没写过这张便条。事情开始像是他在某处捡到便条,然后匆匆忙忙地把它放进口袋里。便条上面的日期是“星期三”,这意味着曼勒宁可能是在这两天内捡到它的——或者是在上个星期三之后十多天当中的某一天——而且,尽管我有如失心疯地乐于见到煤灰无所不在,但不管是在哪里捡到这张便条——无论是在伦敦这个大城市的任何地方或者在这间博物馆附近——其实几率都是一样高的。

虽然以上推论纯属臆测,然而曼勒宁乃阴险小人的可能性已开始动摇,并且如蜡热熔似的崩盘瓦解。此时,我发现自己不可理喻地抓狂起来,因为在察觉到这个可能性之前,我尚未对曼勒宁展开逼同动作;我的心刹那间凉了半截。为了预防大局在握之前有状况发生,我急急忙忙地闯入馆长办公室。

在门飕然转开时,里面的四个人各自以不同的表情抬头。坐在角落的是普恩,正在玩单人接龙的他缩着身体,瘦削的膝盖上放了一张计分表,脸色不悦地把牌翻转过来。在普恩身后屹立而站的是警员马丁,他若无其事地从普恩肩后往下瞥,脸上的表情像是在建议红十之后要打黑九。在大桃花心木桌的远远一侧,蜜露安·韦德抓着椅子扶手半起身,泪水婆娑地望着门口。她的怒气并非是冲着我来的。

这么说来,她的怒气是因曼勒宁而起的啰?现场寂静无声,从周遭所弥漫的蛛丝马迹来看,这里一定发生过口角或情绪上的冲突。此时,曼勒宁一转身,我马上感受到氛围中的情绪波动;他身躯挺直,侧背朝着韦德小姐而立,双手交臂合拢,目光阴郁地投向房间对墙上的保险箱,脸上神情有点像是—位高傲冷笑的夜贼。再一次地,他那乌黑的头发、粗犷的脸庞,以及纠结紊乱的眉毛,再次展现在我面前。在这个比警局更充满异国风味的摩尔式场景的衬托下,他给别人的印象更是深刻。而狰狞的微笑在他脸上缓缓浮现。

“嗨,巡官,”他用邪恶的口吻、殷勤的态度跟我打招呼。“我们正在想,你一定是丢下我们回家去了。”

普恩持牌的动作停在半空中。他有气无力的声音听起来很嘶哑。

“感谢上苍,好在你回来了,”他出口抱怨。“你不算是什么大人物,但起码你还是个人。也许你可以叫那个花花公子闭上嘴巴,他一直在骚扰蜜丽安小姐。”

“普恩!”蜜丽安怒斥,而普恩就像是被打了一针似地安静下来,并坐在椅子上低头嘟囔着。随后,蜜丽安把她那涨红的可爱脸蛋转向曼勒宁。她的眼睫毛上面仍有泪水,脸上表情则是不安愧疚。有的人就是这么幸运。

“说真的,小葛,我所说的话并非那个意思。我很心烦意乱,而且这个可怕的事件把我困在这里,”她充满恶意地看着我,“害得我快要精神错乱了。”

“亲爱的,试着别去理它,”曼勒宁说道。“我们俩都感到心烦意乱。”他轻拍她的手。“我会跟巡官沟通交涉的。”

“韦德小姐,”我对她说,“你哥哥现在也在这里,他和何姆斯先生、巴特勒先生一同在外面另一个房间里。如果你想去见他们,他们三位会等你的。他们还不知道你在这里。普恩,你最好也一块过去。”

她飞奔出办公室,速度之快宛若打了曼勒宁两记难堪的耳光。他站着将手握紧了又松开,然后在桌旁坐了下来。女孩和普恩离开时,我对站在门口的霍斯金低语:

“把柯林斯调离那个房间。让他们去谈,我们只要听就好。”

接下来,马丁也离开了,我拿着笔记本回身面对曼勒宁。曼勒宁对我似乎视若无睹。他软趴趴地跌坐椅中,表情在霎时间变得神态自若且恶毒冷竣,斜眼看人的模样几近畸形的丑陋怪物。当下气氛有了转变;不知怎么的,该说是压力或生命力的东西减弱了下来。他坐着用握拳的食指轻拂拇指,然后再双手动作互换。他开口讲话时,由于话语是猝然道出,使得他像是在据理力争。

“我到底是怎么了?”他问道。

“什么意思?”

“唉,你懂我意思的。我是个凡人。任何卑鄙小人我都不放在眼里……说起来,我根本不在乎他们怎么看待我的人生——直到这里的瓣膜出现了个窟窿,”他接着心脏下方的胸口处,“活动也开始变慢了。以前我不用思考就可以驾轻就熟的事情,现在却做不来。我试着做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结果还是搞砸了,后来的情况甭提你也知道。我啊,就像是个我自己看了都觉得碍眼的大傻瓜,”他咬牙切齿地说道,音量虽低微但口气激动得脸都红了。“天啊,这世上如果有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看起来像个傻瓜!”

我心不甘倩不愿地发现自己有点喜欢这个男人。

“别想太多,”我说道,“什么烦恼也都没了。”

“想想看!仔细想想!这好比叫一个人走进房间,但得忍住目光不要去瞄墙壁一样。叫人家去戏院,却不可以看舞台上的表演。天底下的人每个都是本位主义者;至少,我就是这种人……而且啊,还在不久之前,我一直认为这种想法非常正确。我喜欢这种以我为尊的感觉,”他用一种浑然忘我的傲慢口气说道,“因为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嘛,而且我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傻瓜。但情况变了,就在突然之间;而我现在却必须不断解释我所说过的话,说这个说那个、说个没完没了……喂,听我说,我是见过世面的人;我真的有干过一番成就,但是除非你能说服我,否则我不愿再谈论它们了。一提起那些陈年往事,我就觉得自己像个满口无聊鸟话的驴蛋。你懂我的意思吗?所以我得开口损人。我想到了,我以前曾辱骂过他们——老实说,因为我对他们的评价有点低,”他的口气非常冷静,像是在平铺直叙一件事实,“但我现在的思绪可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尤其是和蜜丽安那帮人扯上关系时。”

“你认识他们?”

“我认识何姆斯和克尔顿那个女的,就这两个人而已。其他的人我可不想认识,”他语气冷淡,“因为我对他们一点兴趣也没有。我记得蜜丽安有一张山姆·贝克特那家伙的照片——是一张放大的彩色照片;她喜欢那种幼稚的东西。而我画过一张精准无误、需要高度技术的类似图片,它巨细靡遗地呈现一只马来半岛的红猩猩。”

“这的确非常需要技术。”

他细想了一会儿。

“好吧,我的说法当然是有点言过其实。不过,当蜜丽安告诉我贝克特在开罗公使馆待不到8个月,就可以说一口像当地人一样溜的阿拉伯语时,我却认为在正常状况下,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的微笑又被困窘的悲痛之情所取代。“我为何不想认识他们呢?为什么?我可以和他们应对进退而面无惧色,我对他们任何一个人的负面批评可以骂到下个礼拜,我可以——但是,就因为我像个可恶的傻瓜,扛起装满陶器的大皮箱,然后像个小女生晕倒了!”

他突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没有用的。我必须孤军奋战到底。我现在告诉你这件事,部分原因是想说出我的肺腑之言,另一部分原因则是想解释为何今晚我在你的办公室里丢人现眼。我只知道我和你的警员发生争执,除此之外我不晓得我是怎么了。我昏迷得不省人事:当你提到有个留着白色络腮胡的人攻击巡佐时,我为什么会突然昏倒呢?这是什么原因呢?我不知道。不过,关于今晚这里所发生的命案,我真的毫不知情;而且,我以前也没见过那位死者。”

说完了肺腑之言,曼勒宁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突然觉得,他又在调整自己的情绪,重新回到那上了妆、时而皱眉愁容、时而高视阔步的军人角色。再一次地,周遭气氛有了微妙的变化。曼勒宁露出了笑容。从他轻蔑而漫不经心的神态来看,显然他正打算发表一些“别再无意义地空想了!自己又是好汉一条!”之类的言论。不过我得泼他一头冷水。

“如果你什么都不知情,”我说道,“那么这张便条你是从哪儿得来的?”

我把便条放到桌上。曼勒宁皱眉沉脸地瞪了一会儿(他仿佛全身都紧绷起来),但他似乎一点也不惊慌。盯着便条一阵子后,他抬起头来。

“这么说,你是在警局捡到它的,”曼勒宁沉着地陈述。“我猜,我一定是在那里掉了它的。如果你想要听实话,那我告诉你,我是在何姆斯的公寓捡到它的。”

曼勒宁目不转睛地直视着我。

“在何姆斯的公寓……什么时候的事?”

“今天晚上,就在我抵达博物馆之前。”

“但是你说过,你并不晓得博物馆的聚会取消啊?假如你去过何姆斯的公寓——你是什么时间去的?”

“约莫10点40分吧。”

“哦,其他人没告诉你,聚会已经取消的决定吗?”

“没有,他们没告诉我,”曼勒宁平静地回答。“你知道的,那里半个人影也没有。”

为了掩饰我不知道这个可能性,也为了调整攻击策略,我沿着桌子漫步,再度拿起便条浏览,然后又把它放下来。

“好吧,”我说道。“事情经过如何,咱们来洗耳恭听吧。”

“就像我跟你说的,我本来预计今晚11点要去博物馆。蜜丽安和她哥哥要先去赴晚宴,然后再从那里一起去博物馆,所以我不用去接她。但是我想,我最好和某个人一道去博物馆,这样——这样比较不像个局外人,”他露出咬牙切齿的模样。“何姆斯是我惟一认识的人。于是正如我所说,大概10点40分的时侯,我顺便到摄政亲王巷拜访。那里的总机小弟说楼上正在举办派对,所以不能让我上楼。但我要他安分坐好,我就上去了。”

他犹豫了一下。

“但那里没人应门,里头也没有任何人声。不过,门只是闩着,并未锁上,所以我就走了进去。然而,公寓里却是空无一人,我不明白那个总机小弟为何说有派对正在进行。后面那间小客厅有煤炉在燃烧,而且才刚添加燃料。那张便条正摊开掉在壁炉地面附近的尘灰之中。它摊开着——虽然也是皱巴巴的,但和现在的样子不同,”尽管口气听起来像是个梦游病患,但曼勒宁却是咬紧牙关,脸色愠怒涨红。“我捡起便条,看了上面的文字,然后把它放进我的口袋。”

“为何这么做?”

“我自有原因,但我不打算跟你说。”(他的情绪正濒临一触即发的临界点;两道黑眉又皱成V字形,茫然无神的蓝眼珠呆滞地瞪着前方,嗓音也变得粗声粗气起来。)“我自有原因,但这不关你的事。”

“若说其他人都知道有这张便条存在,这点你有异议吗?”

“完全无异议。”

我走向房门,打开它,并对门外的马丁说:

“把其他人通通带到这里来。带他们来这里之前,你先去找柯林斯,然后——那具被巡佐打开、里头装有铅制棺材的大型货箱,你知道吧?很好,把它拖到这里来。”

当曼勒宁仍一语不发地挺直站着,目光越过房间直盯着敞开的电梯门时,我做了之前早就该做的事。我先前提过,在这华丽房间的一角,有一张折叠式的打字机桌。我把机器拉了上来;它是雷明顿12号的一般机型,色带是红黑色的。我从桌子抽屉里抽出一张纸,放到打字机上面打了几行字。逗点的尾巴同样是模糊的。除非是巧合,否则专家检定后一定会说曼勒宁在何姆斯公寓捡到的便条,是在这台机器上面打出来的。

我还在打字机的滑动架上检测纸张之时,马丁和柯林斯用手推车把货箱弄进来了,锯屑则在拖曳的过程中不断溢出。箱盖已经移开了,布满锯屑的车床上有一件隆起之物,此物乃是一个不及6呎长、背部有着曲线的铅箱盖子。铅面腐蚀得相当厉害,但是将锯屑清除干净后,刻在盖子上面的阿拉伯字体我是可以认得出来:棺盖和棺材合阖的沿线则用近来当道的红蜡密封起来。

房门再度打开,柯林斯将小斧头和凿子递给我。蜜丽安率先走进来,她立刻朝曼勒宁瞥了一眼。紧随在她身后的依序是杰瑞·韦德、何姆斯、普恩,以及大摇大摆将警察钢盔仰天翘起戴在头上的巴特勒。此时,惟一可以用来形容当下气氛的字眼,就是滑稽可笑,因为他们全都定眼看着曼勒宁;事实上,就因为他们是如此专注,所以在杰瑞·韦德绊到货箱之前,没有人注意到它的存在。

“这是什么鬼东西?”杰瑞·韦德问道。他自然不做作的牢骚,似乎缓和了紧张局势。从某种角度来看,在这间办公室里头,这个干瘪小精灵——在外貌上,没人长得比他更怪异了——似乎是最人模人样的了。“我好几次在这里踢到一些古里古怪的垃圾而痛得大呼小叫,但我凭着安拉之名发问,谁来告诉我这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啊?”

“我们想要弄清楚,”我说道。“它到底是不是哈伦·拉希德之妻的灵柩。对了——”

此刻,蜜丽安急于将曼勒宁介绍给韦德与巴特勒认识,她笑脸迎人地在他们之间引荐,仿佛凭借她的笑容,一切问题便可迎刃而解。虽然曼勒宁那天晚上稍早在我办公室时似乎是挺和气的,但这时候他还是没伸出手来。

“噢,是的,当然当然,”曼勒宁说道。“我想,两位的大名我早就听过了。只不过,蜜丽安可没告诉我巴特勒先生是干警察工作的。”

我向柯林斯和马丁招手示意,他们正准备用凿子和斧头在铅箱上面干活。他们俩只需把蜡的封印切开,再将箱盖撬起即可。凿子所制造的噪音,似乎让何姆斯颇为恼怒,他的视线在房间里游移不定,一下子停在墙上的保险箱,接着来到打字机,然后又回到原处。

“我看不出来这么做有何意义,”他指着箱子,声音有点尖锐地说道。“你为什么要把它挖出来?这东西又不是新的,它摆在楼上的阿拉伯展示区有好几年了,更何况它只是一个阿拉伯的镀银容器,里头什么也没有。巡官,你的脑袋是打哪儿得到这么荒唐的念头?呃,对了,是谁乱弄我的打字机?”

“搞定了,长官,”柯林斯警员说道。“要把盖子掀开来吗?它的另一边有铰链。”

“掀开来,”我准备就绪。

众人安静了下来,虽然我看到他们彼此交换眼神,但每个人的表情却是困惑不解:面对眼前的局面,似乎连他们自己都不晓得要采取什么样的态度。片刻之后,当这两名警员使劲掀起盖子时,现场惟有刺耳的咯吱声和摩擦声。而我自己的脑子里,则充斥着许多不明确的想法,仿佛我们会碰上的最糟状况,并非箱子里装的是波斯遣骸或甚至是另一具尸体,而是只有一对假髭须而已。随后,在刺耳的尖叫声混杂着普恩的欢笑声中,盖子被掀了开来。

结果箱子里空无一物。箱子的内层由钢所打造,里面没有装任何东西,甚至连伦敦的尘埃也没有沾惹到一些,简直可说是光洁无垢。

“老弟,可以了,”我说道。箱盖砰地落下来。

“我早就告诉他里面没有东西,”普恩边说边发出粗哑的轻笑声。“哈伦·拉希德之妻,他是这么说的!哎呀,早跟他说过里面啥都没有。”

我抬起头来,正好迎上何姆斯的苍白笑容。

“事情似乎是解决了,不是吗?”他问道。“啊呀,好一个苏贝蒂!我可以跟你保证,你绝不会在阿拉伯的镀银容器中找到她的。你现在愿意相信我了吧?”

“未必每件事都能相信,”我一边说,一边从口袋中拿出便条,并且慢条斯理地摊开它。“这是你写的吗?”

“我写了什么?”

“‘亲爱的G,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致死的手段不重要,但非得有一具尸体不可。我来设法弄出一场谋杀——那把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将可派上用场,要不然,勒杀似乎是比较好的方法。’好好给我看清楚!这是你写的吗?”

“当然不是,”何姆斯说道,他的眼珠在大镜框后面翻起白眼。“你在说什么鬼话?老兄,别想威胁我!荒谬!”

“便条上面的字,是用那边你那台打字机打出来的。你否认吗?”

“长官,我不承认,也不否认。我不知道。不是我写的。我从来没看过这张便条。”

何姆斯向后退了一小步。他那和蔼可亲、冷静自持、不以为然的面容,就像他那温柔的蓝色眼眸一样镇定。

“等一下,巡官!”杰瑞·韦德跳出来说道。“且慢,假如——”

“你闭嘴,老头,”何姆斯气急败坏地插嘴,但口气依旧冷静,“这件事我来处理。你说这张便条是在我公寓里找到的。是谁找到的?”

“是曼勒宁先生找到的。我还有一件事要请教。你说你和你们所有的人,从9点钟开始整晚都待在你的公寓里,是这样的吗?”

“正是如此。”

“但是10点40分的时候,曼勒宁先生去过你那里,可是根本没有人在家。任何人影都没见到。”

从不止一个角度来看,门边那一群静止不动的人,如今已成为同一阵线的伙伴。就在此刻,理查·巴特勒摇摇晃晃地挺身而出。钢盔戴在他后脑勺上,仅靠下巴上的扣带支撑着,结果形成一副怪异可笑的西面;困倦的灰色眼珠,被略微挤压在肥胖的圆脸上。他双手插在口袋里,慢慢地走向曼勒宁。

“你这个监视别人的卑鄙家伙;”他非常沉着地说道。

曼勒宁瞪着他。

“冲着这句话,我跟你杠上了,”曼勒宁说道,“因为这里最高大的人就是你。”

我刚说过,巴特勒将双手插在口袋里,不过即使手是放在口袋外,我也怀疑他能来得及出手防卫。曼勒宁的动作一定比响尾蛇快上5倍,因为没人确实看见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事后柯林斯告诉我,曼勒宁的拳头绝对只飞出12吋远,但我们都没有人意识到这件事;惟一知道的实情是,曼勒宁的体内有个东西像炸弹一样爆发了。那一瞬间,我从巴特勒肩膀后方望过去,当时我所看到的曼勒宁,其表情就像一个发狂的疯子,然后我才听到类似骨头瘪下去的低闷声。接着,巴特勒便一声不响地向前跌落,他先是膝盖着地,然后人就摔倒在奢华的地毯上,这整个过程是安静无声,仿佛是他自己愿意这样跌倒的。

静默中,我听见曼勒宁的喘息声,当下众人皆原地不动。

“干得好,我承认,”鸦雀无声中,杰瑞·韦德突然说道,“但你这么做,就能证明你不是浑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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