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撰组异闻录.祸福朝夕

  书农小说网友上传整理藤萍作品杜撰组异闻录全文在线阅读,希望您喜欢,记住本站加入收藏下次阅读。

杜撰组异闻录- 藤萍

一 人生祸福如朝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一句耳熟能详的话:瓦罐不离井边破,将军难免阵上亡。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你功夫不够硬,拳头不够强,脖子缩得不够快,见风不够来得及使舵,运气不够好,那么你只会嫌死得不够快。人生祸福如朝夕,尤其是在江湖这种诡异的地方,究竟要怎么活怎么死常人实在难以算计,说起来叫离奇,实际上叫离谱,这就是江湖。

当然我们说这种大道理并不是想说江湖究竟是什么样一个地方,我们想说的只是“人生祸福如朝夕”这句话有多么经典而已。接下来我们就可以说我们的正题了——江湖上有一个外号为“人生祸福如朝夕”,正名叫公孙朝夕的人。话说“公孙”这姓可不是随便的人可以姓的,姓了这个姓的人基本上都有相同的特色:心思细密、精于计算、为人奸诈、永远站在别人身后当老二,但其实主意都是他出,死了也是别人先死的那种奸人。这种人比如说公孙“策”、公孙“胜”等等都是其中的高手,还有一个公孙“大娘”更加厉害,已经奸诈到无形无迹的地步,舞了一套剑器就让某些人书法大进,某些人武功大升,纷纷奉她为祖师爷,本人连名都不留就已经身居高位,乃是“公孙”世家老二传统的例外。

公孙朝夕号称“人生祸福如朝夕”,年方二十三就已经名震江湖——他不是武功高强英雄侠义除强扶弱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的那种少侠,也不是杀人放火卖淫嫖娼聚众闹事缔造邪教于盛世之中的那种少邪,也不是投胎变成某某武林盟主的儿子或者某某泰山北斗的首席大弟子的那种踩到……运的那种人,他的名气是他精心算计出来的——公孙朝夕最大的本钱是,他有一个号称江湖第一美人的朋友。

江湖第一美人,常规来说应该是冷若冰霜貌美如花轻易不让人一亲芳泽,甚至连倩影都难见直到红颜变成鸡皮美女变成传说都没几个人见过的那种仙女。萧守红的确就是这种白衣飘飘冷艳无双倾国倾城外加武功高强的仙女,她的确行踪飘忽行侠仗义所交往的都是比“江湖第一美人”更加离奇——不,更离谱——比如说“江湖第一剑”、“江湖第一刀”、“江湖第一厨”的那种人物,很多人都想不通为什么她会认识公孙朝夕这样的小人,不,奸人,但是现实就是公孙朝夕不但认识这位传说中的白衣仙女,而且他们还是很好的朋友。

  公孙朝夕最有名的就是他的《冷芳谱》——记录江湖第一美人萧守红的饮食起居、爱好习惯,包括她下几个月会在哪里出现,可能去哪里吃饭的那种记录。这《冷芳谱》不但记有萧守红的一切消息,还有她身边那些“江湖第一剑”、“江湖第一刀”、“江湖第一厨”等等人的附带消息,此书不但适合仰慕仙女的武男阅读,还适合仰慕风流侠士、英雄剑客的痴心女子观赏,更适合要找这些人寻仇或者干脆是想找这些人出名的“仇敌”研究——于是——公孙朝夕很有名。

“冷芳谱”三个月一出,每逢开书之日,公孙朝夕所开的“金钱坊”面前就人山人海,往往半日之内数千本“冷芳谱”就能全部售空。“金钱坊”银子如山,公孙朝夕声名远扬,仙女英雄的踪迹外露——江湖时不时就会有流芳百世的狭路相逢的传说故事。所以公孙朝夕远扬的也并不全部是恶名,江湖中人还是觉得能够成为“江湖第一XXX”的朋友,即使自己变成他赚钱的筹码都不在乎。而且许多人认为公孙朝夕和许多奸商不同,必然是有他有道理的一些地方——当然,那是因为他们没看见公孙朝夕数银子的样子。

总而言之,公孙朝夕的名言:人生祸福如朝夕,现在不攒点儿银子,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呢?当然是在能攒的时候就攒——他不但是个奸商,还是个小气鬼。
“金钱坊”中。
牡丹亭下。
一个人看着另一个人的鼻子。
看了很久,大概已经有两炷香那么久了——终于躺在亭子里睡觉的人睁开一只眼睛,挑起眉毛,“我脸上有苍蝇?”
看他的那个人立刻摇了摇头,还是用很希罕的眼光看着他。
躺着的人指指自己,“我身上有银票?”
看他的人还是摇头,过了一会儿终于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公孙朝夕,你什么时候这么看得开穿起这种衣服来了?”
牡丹亭里躺在摇椅上睡觉的人穿着一身白衣,不必怀疑,就是那种衣袂飘飘质地很好往往穿在风流才子身上,如果才子受伤玉女的纤纤玉手一撕就能撕下来裹伤的那种白衣,干净整洁得如出岫之云,比棉花还要舒服,款式也很斯文。穿着那件衣服的人其实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除了脸皮看起来好像厚了一点儿完全没有什么很英雄的疤痕之类的,其实他还是个很俊俏的年轻人,尤其是身材很好。

“马无皮,当人的积蓄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偶然也会突然想通要好好享受一下的。”懒洋洋地躺在摇椅里一动不动就算看见了好友也绝不让座的人说。
“这个月又收了多少钱?”被公孙朝夕叫做“马无皮”的人身高五尺,瘦得像只猴子,脸却是一张马脸。和身矮脸长的马无皮相比,公孙朝夕突然英俊潇洒了十倍,这也是公孙朝夕喜欢和马无皮在一起的原因之一。

  “不过三千黄金而已。”公孙朝夕躺在摇椅里,手里端着一只水晶杯,杯里盛着浅碧色的酒,他华衣碧酒,让马无皮瞪直了眼、弯低了腰——在昨天《冷芳谱》没卖出去之前,公孙朝夕还是一个穿着满身补丁衣服、喝酒只喝最劣质的、吃饭只吃干菜萝卜、出门绝不骑马坐轿的……铁公鸡,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他马无皮只是眼睛一花这人就变成这样了?

  “人生啊,能享受的时候就要享受,谁知道明天会怎么样……”公孙朝夕懒洋洋地躺在摇椅上叹气,“人生祸福如朝夕,我只不过是突然想通了而已。”说着他喝了一口酒,喃喃自语:“十两银子一壶的酒就是不同。”

  “你小子死抠了十几年,昨天突然想通了?”马无皮哼了一声,“不是收到什么消息受到刺激,觉得自己活不长了打算在临死前享受一下?”
“为什么说老马你是我的知己,”公孙朝夕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把自己卖了。”
马无皮的眉毛一扬,“你把自己卖了?卖到了哪里?宜春楼?”
“我把自己写在冷芳第三谱里面,卖了。”公孙朝夕愁眉苦脸地说,“以后日子不清静了。”
“小子,你想钱想疯了吧?”马无皮“扑哧”一下笑出声来,“根据我的打听,近来你小子名气渐旺,不少人对你虎视眈眈,不怀好意啊。”他说这话不虚,公孙朝夕得陪美人左右,交往的都是江湖一流人物,武功不高且家财万贯,名声远扬之后带来的麻烦就是有越来越多的人想要他的人头,一则为美人出气,二则可以扬名,三则说不定可以拈走公孙朝夕十几万黄金的家当,何乐而不为?

“只要赚钱我就卖。”公孙朝夕继续愁眉苦脸长吁短叹,“只卖了半天就收到了十六张刀贴、三支暗镖、一封匿名信、半张邀战书,我突然想通了,人生祸福如朝夕,宜享乐时需享乐,否则明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他喃喃自语,边说边喝酒,却是很享受的样子。

“半张邀战书?”马无皮无聊地挑起眼皮,“你小子休叫我同情你,那个半张邀战书不会是最近很出名的那个……”他的左眼突然跳个不停,“那个‘半纸阎罗’西门杀的催命符……”

公孙朝夕斜着眼睛看他,末了很没趣地叹了口气,“我还以为老马你很了解我。”他慢吞吞地从雪白的衣袖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夹在指间晃了晃,“正宗的西门杀半纸催命,接纸之后不出十二个时辰必死。这可是好东西啊,不少人想看一眼都看不到,如果我死了,三个月后的冷芳第四谱你务必把这东西细细地描上去,我相信各大和西门杀有仇的门派都会一箩筐一箩筐地往家里买,可惜我已经看不到了。”言罢相当遗憾地又叹了口气,喃喃地说:“人生祸福如朝夕……”

马无皮一脚踩上公孙朝夕的摇椅,“这是真的?”他拿过那张半纸邀战书来看,除了被撕掉剩下一半的“战”字,什么也没有,“就是这样的破纸就让你吓得穿新衣喝好酒?从现在开始逃的话也许还来得及。”

“我在冷芳第三谱里面写这几天都会在金钱坊,”公孙朝夕愁眉苦脸,继续喝着好酒,“不能逃啊,做生意要讲信用。”喝完了浅碧色的一杯酒,他用雪白的袖子抹拭杯沿,抹完看了袖子两眼,满意地看见它还是白的。

  “你的萧大美人不能救你?”马无皮直翻白眼——这人如果这样死了,就是自杀——被自己卖了然后坐在家里等杀手上门然后死掉,完全不能博人同情。
“小守红儿这几天在峨眉山,君大公子去了天山,铁刀又闭关去了,厨子也不能救我……”公孙朝夕唉声叹气,“再过八个时辰你就看不到我了,记得我风光大葬的银票就压在床铺底下,千万要给个好点儿的棺材,可怜我还没有讨老婆生儿子,可怜我还没有看到冷芳谱写的全是我公孙公子的那一天……”

  马无皮一脚勾翻了他的摇椅,公孙朝夕在摇椅翻倒的时候突然变成坐在牡丹亭石条横栏上睡觉,懒洋洋地闭着眼睛,“老马,我快要死了你竟不给我点儿享受的时光,枉费我这么多年当你是知己……”

  “那是谁?”马无皮指着牡丹亭外牡丹花丛中一个个子比他马无皮更加皮包骨头矮小畸形的人——那人老老实实犹如花匠一般修剪着牡丹,“哑画万人醒?你把万人醒藏在这里干什么?莫非——”他的手指回公孙朝夕的鼻尖上,“你想知道最近很出名的西门杀长什么样子,卖了自己的消息引他入门来杀你,你好要哑画万人醒记下他的模样。不对,西门杀不会无缘无故来杀你——”他大叫一声,“莫非请西门杀来杀你的人就是你自己?”

公孙朝夕愁眉苦脸,脸比刚才更苦十倍,眨了眨眼睛,“只要是名人我都卖,冷芳谱童叟无欺,只要有人想知道的消息我都能弄到手……”说着他突然从怀里又摸出了一只酒杯,就着手里原来的那个轻轻一撞,碰杯之后做了个借酒浇愁状,十分颓废。

马无皮长长地倒抽一口凉气,“你还真是……玩大了……连三年连杀十八高手无一失败的西门杀都敢打主意,万一你真的死了怎么办?要那么多钱干什么?”他认识这个人二十多年了,差不多从穿开裆裤起就混在一起,这个人精明痞赖,奸诈狡猾,无利不欢,如果不是纯赢的赌注绝对不赌,这次吃错药了?

“我最近心情不好。”公孙朝夕一直在叹气,“守红儿不理我,要和我吵架。”他苦脸又多苦了三分,“我想刎颈,又怕痛;想上吊,怕吊不死;想服毒,怕毒不死;想跳崖,附近没有山;想跳河,我会游泳……你说我怎么办呢?”

马无皮无力地翻着白眼,“我来给你小子通个信,昨天君大公子的弟弟捎了信给我,说君大公子家里那两棵桃花打起来了,要他赶快从天山回来,只有你小子知道怎么联系他,家书给你。”他从怀里摸出一封信,丢在公孙朝夕身上。

“那两棵桃花啊……”公孙朝夕喃喃自语,“一棵叫做表妹,一棵叫做师妹,真是难为君大公子竟然和两棵桃花共处了这么久,果然江湖第一剑就是高人。”懒懒地看天,“‘江湖第一杀’很快就要来了,老马,我的后事就托付给你了。”

马无皮在他说“很快就要来了”已经转身就闪,等公孙朝夕一句话说完他已逃之夭夭连个影子都没了,不愧是公孙朝夕的知己,见风使舵和逃命的本事与公孙朝夕找死的本事一样高强。

  人生祸福如朝夕,其实经施展轻功飞快地离开金钱坊的马无皮看来,如果公孙朝夕不这样“混江湖”的话,其实他的祸福会少得多得多……至少没这么经常遇到死到临头的时候……

  峨眉山。
江湖第一美人。
萧守红有个很贴切的外号叫做“冷艳孤光照眼明”,源自公孙朝夕冷芳第一谱,如今已经成了江湖上耳熟能详提及萧守红必说的词语,她如今在峨嵋山上赏月,她的一言一行完全符合人们心目中最完美的仙女的典范。为何仙女会和奸商成为好友?萧守红的解释是:可以省掉很多麻烦——比如说,公孙朝夕可以找到最风雅又最便宜的客栈,可以告诉她要去峨眉山走哪条路比较近,可以得到最新的江湖动态,可以方便地传递她与其他“江湖第一XXX”之间的消息……

  当然,随之带来的麻烦似乎比好处更多。对于《冷芳谱》,萧守红的态度是:不屑一顾。江湖第一XXX们对《冷芳谱》都是一笑了之,完全不放在眼里,虽然自有《冷芳谱》后,他们遭人截击的次数多了很多,但是他们的劲敌绝对不是由《冷芳谱》而来,公孙朝夕灵通的消息和手段对他们来说比半途遇见的跳梁小丑要有意义得多。

  公孙朝夕知道自己的分量,所以才敢精打细算地做《冷芳谱》,高人太过清高就是会给奸商留下赚钱的空子。
她手里已经有了冷芳第三谱,但她从来没看过里面究竟写了些什么,江湖第一剑君霜桐君大公子曾经对那本书一笑了之,她要比君霜桐更清高就要根本不看那本书。听说公孙朝夕把自己写进第三谱招到各种各样人的追杀,连半纸阎罗都招来了,心下未免有些诧异——西门杀所杀之人无一不是一流角色,怎会要杀公孙朝夕这样的小人?但作为不问世事的仙女不应该纠缠在这些小事上,她在赏月。

月色实在很美啊,李白说“峨嵋山月半轮秋”,大概就是在这种清风明月之下独自赏月吧?她冷淡淡白素素地坐于巨石之上,等着和自己相约的人来。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三个时辰……
天亮了。
和她约好的人没有来。
萧守红的眉头微微在颤,这是第一次有人约她然后爽约,她要冷静、冷静、处之泰然才符合她完美的形象,千万不可对未来的人起丝毫怨恨之情,更不可以生气,她应该很淡然地拍拍灰尘下山去——她也这么做了,徐徐从坐了一夜的大石头上站起来,拍了拍根本不存在的灰尘,迈步要走的时候因为维持姿势坐到全身发麻而踉跄了一下,她立刻平息静气,运功默查方圆十丈之内是否有人。查后无人,于是举步优雅地离去,白衣飘飘犹如空谷之中的一朵素兰。

十丈零一步之外,与她相约峨眉山赏月决斗的“凝雪剑”苏凝雪……横尸于地……浸润的黑色血迹沾了一大片干草,她在萧守红上来之前就死了。但是她的血散发的不是血腥味,而是一种淡淡的草腥味,看遍地黑褐色的血迹,她应当是受伤中毒而死。

  当日峨嵋山上无人,除了苏凝雪萧守红上去,萧守红下来之外,再没有第二个人从上面下来。
等空谷幽兰那样的萧守红在峨嵋山下自由自在地看了几天山水之后重新踏入人间——扑面而来的就是:三月三十一日,萧守红毒杀苏凝雪于峨嵋山巅!
还未等她理解是发生了什么事,四月五日——双燕阁阁主云晴死于同一种剧毒之下;四月六日,潇湘侠女梦回廊亦死;四月七日……转眼之间江湖上有名的美人死了一大片,好色之徒民怨沸腾,种种迹象都表明是她萧守红下毒杀人,每个美人死前都有接到她惯用的“清殇贴”写下的书信,连那信上的笔迹都像她的。

  刚开始的时候她以绝世仙女的姿态淡漠处之,不是她做的就不是她做的,清者自清,何必与凡夫俗子一般计较?但情况直转而下,到了五月一号的时候,被毒死的人就不止是美貌女子,瑞鹤五行掌满门四十四口被毒死,下毒之人拿走了每个被毒死之人身上的一缕头发,整件事一步一步变得阴森恐怖,再也不是淡漠处之能够解决的了,于是她不得不去找一个人:公孙朝夕。

  她以惯用来传递的黄色鸟儿发给公孙朝夕一封短信,询问事情的真相和近况究竟如何?
收到的回答是:公孙朝夕已经死了。
萧守红看到那几个字之后差点儿忘记仙女的种种守则,拔剑将那张纸碎尸万段,写公孙朝夕已经死了的笔迹就是公孙朝夕自己的,后面还有一句:将于五月十八在高阳山出葬,如是亲朋好友,尚记旧情就请为他洒一〗?〗土,公孙朝夕于愿足矣。

五月十八么?她收起纸条,突然想起这个人常常说的一句话:“……有花堪折直需折……人生祸福如朝夕……长寿甘作铁公鸡……短命酒色两相宜……”
那个小人。
她振衣往高阳方向去。
那个小人有时也没有那么庸俗讨厌。
马无皮自认为认识公孙朝夕二十年了,应该很了解他,但是一直到公孙朝夕已死的消息传来,他还是觉得他在做梦。
那小子真的死了?马无皮的态度是——真的死了就好了,死得太顺利会令人起疑,万一一不小心没死绝呢?他要去公孙朝夕的坟上多踹两脚让他不能死而复活才行。
公孙朝夕被西门杀一剑穿心而死,西门杀的画像外露,传说中神秘莫测的杀手的模样终于袒露于人前:原来西门杀是一个长得憨厚善良的年轻人,走在路上只怕十个迷路的有八个要向他问路,另外还有两个要向他借点儿赶路的盘缠。姑娘最想嫁的就是这种忠厚老实淳朴无知的小儿郎,终身有靠,当有其他也姓西门又家财万贯的男人找上门来的时候,把老公一脚踹掉也不用担心会有什么后果——前提是他没有一个发酒疯会打老虎的弟弟。

  江湖传说:公孙朝夕之死是因为他收了御龙氏一万两黄金,御龙氏为江湖巡捕,专抓官府欲抓而不得的凶犯去领赏——西门杀曾经连杀三名四品以上朝官——但御龙氏要杀西门杀却不是为了区区官府悬赏的那一万两黄金,他是想为追杀西门杀不成死于西门杀剑下的亲弟弟报仇。公孙朝夕收了一万两黄金,以三千两请西门杀来杀自己,请万人醒画下西门杀的画像,可自己却真的被西门杀杀死了。

  聪明反被聪明误啊!刚刚买了冷芳第三谱满足了心灵的空虚的武男淑女们纷纷唏嘘,如此以后岂非没有冷芳谱可以看?日子要如何过?公孙朝夕也太自负了,以为西门杀不了他吗?西门杀号称“半纸阎罗”,从一人未杀的时候便扬言剑出夺命,不是他人之命便是自己之命,三年来无一失手,杀个公孙朝夕这样的小人不过是吹掉停在他剑锋上的一只苍蝇而已。

  ……
高阳山上。
黄土地上掉着一朵牡丹花,牡丹花后奇迹般的有一间不大不小的茅屋。
今天这里不只有一朵牡丹花和一间茅屋,高阳山上最离奇古怪的是多了一把剑。
一把叫做“屠城”的剑。
剑的主人叫做西门杀。
西门杀从来不吹雪也不吹血,他坐在高阳土丘上突然多出来的那间茅屋里面吹茶,腰上那柄从来不离身的“屠城”剑就搁在桌上。
他的对面是一张很柔软的、崭新的大床,床上有一个人蒙头大睡,睡得比猪还死,雪白牡丹的被褥、雪白绣龙的衣服、雪白镶珠的鞋子,这睡着的人看来奢侈靡丽到了极点,茅屋里面除了这张大床之外只有一张椅子——就是正在喝茶的西门杀坐的那张。

在床上睡觉的自然是自称已经死掉的公孙朝夕,他不但没有死,还没有受伤,甚至连一根头发都没掉。
号称从不失手的西门杀坐在他床前喝茶。
能解释的理由有两个:一、这个西门杀是假的;二、这个西门杀是真的。
事实是:这个西门杀是真的。
公孙朝夕花了三千两黄金要他这“江湖第一杀手”做的事不过是要他去金钱坊串门,然后他自己负责“啊”的一声,被西门杀“杀”死了,再然后西门杀就把公孙朝夕带到这里来,他在喝茶,耐心地等着这个睡了几个时辰的人醒过来。

他们是朋友。
当然公孙朝夕小小地损了西门杀一把,他雇了万人醒私画了西门杀的图像,拿去卖钱,算作那三千两黄金的利息。
公孙朝夕是叫西门杀扬言“不杀人则杀己”以至于让他刹那间扬名天下的那个奸人,西门杀也常常从公孙朝夕这里得到情报,虽然他们的关系很秘密,但他们是好朋友。
萧守红毒杀数十人的消息近来震惊江湖,公孙朝夕诈死潜伏,西门杀一边喝茶一边想:江湖要起大变,生意快要多起来了。
二 生离死别两依依
公孙朝夕之死在江湖上并没有引起多大的震动,最近江湖的注意力已经高度集中在一桩桩离奇的惨案中,拥护白衣仙女们的武男和嫉妒白衣仙女的淑女们大多各占阵地一口否认和一口咬定萧守红貌美心狠,杀人如麻。

  萧守红一路行至高阳,恰好她曾经经过一次高阳,公孙朝夕曾经画过一张峨眉到高阳的捷径图,地点之偏,让她直怀疑当初公孙朝夕发现这条捷径,莫非是来深山寻宝?还是找传说中专门在悬崖下面等着接坠崖少年英雄然后把全身功力传给他的那种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老怪?一路上这些疑窦虽然时时闪过,但是身为绝世仙女不可想七想八,随便怀疑别人的动机,她努力地把精神集中在沿途的山水上,嗯,一路上人迹罕至、山高水险,十分超然出尘。

  一只黄色鸟儿凌空飞来,她吹了声口哨,鸟儿便落在她的手指上,打开鸟足上携带的小竹筒,抽出一张薄薄的白纸,是“江湖第一剑”君霜桐君大公子的信。
“萧姑娘玉览:听闻公孙朝夕已死,然否?霜桐夜于天山绝顶。”
她看完之后眉锋抽搐,眼角一直在跳,深吸一口气。她要镇定、镇定……心里却仍然一连串诅咒:千里迢迢传这么一张纸给她就为了问这样一句废话?公孙朝夕又不是她养的,是死是活,为什么要问她?难道君霜桐在炫耀他在天山绝顶?诅咒完了,她面上保持冷若冰霜,以眉笔在纸上娟秀地写上:“难料。”想了想觉得这两个字答得太利索,似乎给了公孙朝夕太大的面子,便又加了两个字:“难以料之。”语气变得比较拖沓,显得似乎比较漫不经心。满意地寄出,她白衣素鞋玉剑,继续在空谷之中做幽兰……

“起床了,日上三竿了!”
有人“当当当”拿着个东西在西门杀的耳边敲。
西门杀睡眼惺忪地抬起头,眼前是白衣白鞋白袜白头巾的公孙朝夕,猛一晃眼他还以为白日里见了无常鬼,看了一眼,他倒下头继续伏床睡去。
像这种一睡着就像死猪一样的“江湖第一杀”,能活到现在只能说是君大公子不努力,或者说君大公子太光明磊落,从来不半夜偷袭,否则这只每日都要睡足四个时辰的“江湖第一杀”早就成了“江湖第一传说”,死在n年以前了。

“碰”的一声,公孙朝夕毫不吝啬地一脚把趴在他床头睡觉的西门杀踢了出去,“太阳晒到屁股了。”
被他一脚踢出去的西门杀突然之间又回来了,刹那间,他剑柄一撞门口的地板,倒弹回来坐在昨天他坐的椅子上,面无表情,抱剑而坐。
“给我去刷牙洗脸!”公孙朝夕提膝撩衫,满脸嫌恶,脚尖对准西门杀的鼻子。
西门杀面无表情地站起来,面无表情地往外走,过会儿回来仍然抱剑坐在他刚才坐的椅子上,姿势神态一模一样,全身弥漫着杀气,仿佛窗外有一只苍蝇飞过他也能瞬间用剑在它翅膀上刻下如“我在绝情谷底”那般纤细的小字。

  把趴在他床头睡觉流口水的西门杀叫醒之后,公孙朝夕往后一仰继续躺在床上,嘴里哼着小调,悠哉游哉地把他颀长的双腿跷在高高的床框那边,手边赫然多了一盘新鲜的葡萄,他手指转着几个葡萄,享受那冰凉的滋味。

  “你叫我来,你诈死,究竟为何?”西门杀终于开口,语调和他的名声一样冷酷、利索、简短有力。
“你知道小守红儿最近遇上的大案子吗?”躺在床上转葡萄的奸人双手枕在头下,享受红牙大床的滋味——可惜他还是舍不得花五千两银子把红牙茶几红牙板凳什么的都买回来,以至于屋里只有一张红牙大床、一张简单钉起的木桌和一把竹椅。

  “杀美人之案?”西门杀冷冷地问。
公孙朝夕往嘴里塞了个葡萄,含含糊糊地说:“唔……”
“那又如何?”西门杀依然冷冷的。
“虽然最近我正在和小守红儿吵架,但是居然有人要动小守红儿,你说我怎能袖手旁观……”公孙朝夕开始愁眉苦脸,“但是论武功,我又不够高;论勇气,我又不够多;论气质,我又没有君大公子好;论对我家小守红儿的一往情深,我又没有刀二公子痴……就算我知道是谁在害她,我又能怎么样呢?”

西门杀眼睛亮了亮,“你知道是谁陷害萧守红?”
公孙朝夕苦着脸一个接一个往嘴里塞葡萄,宛若借葡萄消愁。
“告诉我。”西门杀直接了当地说。
“你想怎么样?”公孙朝夕继续愁眉苦脸。
西门杀冷冷地瞪着他,“杀了他!”
公孙朝夕摇摇头,一摸那碟葡萄已经吃完,没趣地坐起来正眼看着西门杀,“那人武功高强……”
“高过横扇王?”西门杀目中利气毕露。横扇王为江湖四王之一,武功之高难以想象,他却死在西门杀剑下。
公孙朝夕想了想,突然从怀里拿出个算盘算了算,“没有。”
“告诉我,他是谁。”西门杀一字一字地问。
“你这么着急要知道他是谁干什么?”公孙朝夕瞪着他,“莫非你也迷上了我家小守红儿?有英俊潇洒家财万贯的刀二公子守着她,连我公孙大少都只能干瞪眼,你有胜算?”
西门杀露出冷洌洌的笑,“是你想要我去杀人,不是吗?”
公孙朝夕眼睛也没眨一下,“哦,原来你变聪明了。”
西门杀淡淡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他说:“公孙朝夕虽然是个奸商,对朋友,倒是从来都是很不错的。你要救萧守红,找我动手,我若杀了这近来杀人如麻的恶人,西门杀三个字,会有更多的人看得起,是么?”

  公孙朝夕瞪眼,“是么?”
西门杀继续淡淡地一笑,“而你,武功不高,贪生怕死,只怕人家知道你探听出他究竟是谁,找上了你灭口,于是诈死先躲了起来,倒也很像你的为人。”
公孙朝夕眨眨眼,“这就是为什么虽然阿杀你不是什么好人,我却看你看得很顺眼。”
“废话少说,他究竟是谁?”西门杀一字一句地问。
“他是一只蝙蝠。”公孙朝夕说,“獠牙蝙蝠,牙有剧毒,划过人皮肤之时毫无感觉,但半个时辰之内毒发而死,标记是血液不凝,色泽乌黑,有一股青草香味。”这就是为何几大美人无论武功高低,都死得无声无息。

  “你要我去杀一只蝙蝠?”西门杀一怔。
公孙朝夕瞪着他,半晌才说:“蝙蝠是不会写字的。”
“那蝙蝠的主人是谁?”
公孙朝夕答:“不知道。”
“不知道?”西门杀愕然。
“反正带着一群蝙蝠的人肯定很好认的,”公孙朝夕懒洋洋地说,“獠牙蝙蝠一只有这么大,”他比划了一下一只蝴蝶的大小,“很好认的。”
“所有的蝙蝠不都是那么大?”西门杀瞪眼。
“是吗?”公孙朝夕考虑着,过了半晌他慢条斯理地说:“啊,那种蝙蝠,它是绿色的。”
西门杀瞪着他,“现在萧守红在哪里?”
公孙朝夕也叹了口气,“按时间她早该到了高阳,可到现在还没有到的理由,大概是她又迷路了。”
在深山老林里面做了几天的幽兰,萧守红终于判断:她迷路了。
发现自己迷路的时候,她已经在山里转了四天,高阳本来感觉很近,现在却不知在何方,她不免有些气馁。但心想既然迷路,按照规律应该有奇遇,或遇到深山之中的琼楼玉宇内的翩翩公子;或遇到灵芝仙草,吃了可养颜美容;又或者遇到落难中的英雄侠士……她刚想到这里,只听前面不远处一声叹息,她心中一震,衣袂飘飘地赶了过去。

只见巨石嶙峋,溪水如音,一个白衣男子背对着她正在石上挥毫,那身影颀长挺拔,气质贵介如兰。萧守红心中微凛,欲要开口又觉得唐突,不开口又觉不当,正在犹豫之间,突然那白衣男子回过头来瞪眼道:“你在我家后山逛来逛去干什么?”

  萧守红一见那人的脸,一口气噎在胸口,呆了一呆——那人虽然俊俏却流于奸诈,虽然飘逸却流于轻浮,正是公孙朝夕!
“我还以为你迷路了,你在高阳山后山走来走去干什么?”公孙朝夕又叹了口气,“小守红儿啊,你实在该出门找个人跟着,上次在眉香客栈忘了钱袋,上上次在秦岭丢了佩剑,上上上次迷路进了深山走不出来,还是刀二公子把你捡了回来。四天前我就收到消息说你已到高阳,左等右等以为你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谁去了,原来你在我家后山看风景。”

  萧守红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勉强装出一副淡漠的表情,随便“嗯”了一声,淡淡地道:“你还没死?”心里却在暗恼:这世上也只有公孙朝夕胆敢把她那些糗事全部记住,动不动就在她面前吆喝,她活到十九岁也只做过那么两三件糗事,却件件都给他撞见记住。

  公孙朝夕得意地笑着道:“还没死,让你挂心了。”
她差点儿就破口大骂,她哪里对他这种小人挂心了?面上黑了三分,仍旧淡淡地道:“无事诈死,非奸即盗。”说着她掉头就走,笔直地往公孙朝夕的相反方向走,头也不回。
“那里不是路——”公孙朝夕一句话还没说完,萧守红一脚踏空,“扑通”一声跌进了水里——方才她莲步走去的那块貌似土地的地方其实是个飘浮着浮萍的小水塘。公孙朝夕站在原地没动,也没去捞她起来,末了叹了口气,喃喃地说:“人生祸福如朝夕……”

萧守红从水塘里湿淋淋的“哗啦”一下站起来,居然整了整衣服,绾了绾头发,仍旧淡淡地道:“你这里有澡盆吗?”
公孙朝夕眨眨眼,“不但有澡盆,而且有最好的澡盆。”
萧守红露出淡淡的一笑,那一刻,即使是明知道她在装,心里其实气得要死的公孙朝夕,都不得不承认她笑得很美。
公孙朝夕的茅屋里,虽然没有什么东西,却在后面有个澡盆。
那澡盆是杉木所制,周围镶了一圈白玉,沾水之后白玉上影影绰绰浮出一排字来。萧守红仔细一看,却是“如丑”二字,一圈白玉上密密麻麻刻着一圈“如丑”二字,少说也二三十个。她心下诧异,想不出有什么典故,只是觉得此二字笔致纤秀,公孙朝夕那奸商万万写不出,却不解其意。泼起水洗澡,她享受地深吸口气,这果然是天下第一的澡盆,无论是高度宽度深度,都让人惬意之极。

房后传来江湖第一美人洗澡的声音,房里的公孙朝夕和西门杀却没有在木板上挖个洞去偷窥,因为现在房里多了个人——这个人是从大门口大摇大摆走进来的,拿着哭丧棒穿着大麻衣,神气活现地站在公孙朝夕面前瞪眼,“你还没死?”

公孙朝夕上上下下打量这位多年老友的打扮,希罕地摇摇头,“我若死了,能看到你打扮成这样,倒也值了。”
“我来上坟。”马无皮“哼”了一声,丢给公孙朝夕一叠东西,“给你上坟的东西。”
公孙朝夕接过一看,有气无力地叹了一声,“你如果不这么喝酒,也许会长高点儿。”那一叠东西是赊账白条,公孙朝夕“死去”的这段时间里,马无皮居然喝掉了三十三坛好酒,吃了五十八桌上等酒席。

  “我现在享受够了,”马无皮哼哼着,“你小子想干什么说来听听,虽然从小我就给你小子跑腿,但如果你替我付掉那一千三百六十九两银子,我就陪你过这一着。”
公孙朝夕也瞪眼,“我什么时候要你小子来给我上坟?”
“那是因为你知道我会来。”马无皮翻了个白眼,“你小子诈死,还不是因为你那萧大美人不小心惹上了鄙夫王钱衰灯——”
“鄙夫王钱衰灯?”西门杀一呆,“那就是驱使绿色蝙蝠杀人的……”
公孙朝夕看着他,看了好久叹了口气,“为什么阿杀总是不够聪明,鄙夫王钱衰灯,鄙夫鄙夫,除了他的确是个鄙夫之外,他手下的大批獠牙碧蝠,才是他号称‘江湖四王之首’的法宝。”

  西门杀瞪着手中的“屠城”,过了好久才透出一口气,喃喃地说:“鄙夫王、鄙夫王、鄙夫王……”
“你不会怕了吧?”公孙朝夕诧异地看着他。
“鄙夫王虽然手下人手众多,但是论真实武功,的确不如横扇王。”他不是怕,他是完全没想到,公孙朝夕故弄玄虚说了半天“绿色的蝙蝠”,就是鄙夫王钱衰灯。
“那就是了。”公孙朝夕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他在峨眉山喂碧蝠,不小心杀了苏凝雪,要强暴云晴,杀了云晴,被云晴好友梦回廊撞见,杀梦回廊,听到江湖传闻小守红儿毒杀苏凝雪,就起意栽赃小守红儿,把她逼到走投无路,他可英雄救美,并且借小守红儿之名除掉了他很久都看不顺眼的瑞鹤五行掌满门,鄙夫王本就明号是个鄙夫,还是个色鬼。”

虽然公孙朝夕说得似乎满不在乎,但是西门杀突然开始了解为什么他要诈死、马无皮要去喝酒吃尽美食了——鄙夫王钱衰灯虽然不是什么好货色,他却是四王之首,信侯宫的宫主!

信侯宫威震江湖数十年,五十多年前钱衰灯的外公钱栖鸟以一手“缭绫”神功名列第一高手,五十年后信侯宫虽然式微,但是依然不可小觑。钱衰灯小恶不断从无人敢说一句不是,公孙朝夕为萧守红,可说是挑正大板,豁出去了。

“咿呀”一声,洗澡出来的萧守红缓缓推开后门,走了进来。
她面上依然淡淡的,没什么表情,“为我如此,值得吗?”她淡淡地说。
公孙朝夕愁眉苦脸地躺在床上,享受地深吸口气,“我们是朋友,不是吗?”
萧守红微微起了一阵颤抖,握了握拳头,没说什么,转过身去,“找死。”
“谁让我对你一片痴心,看不得别人欺负你呢?”公孙朝夕哀哀地叹气。
“他就是喜欢找死。”马无皮说,“那是他从小到大的习惯。”
“因为你是他朋友。”西门杀冷冷地说。
那一刻,萧守红觉得好像欠了公孙朝夕什么似的。
但是她一转头看见公孙朝夕愁眉苦脸的样子,那一点点负疚便不翼而飞,这人贪生怕死,号称为她与信侯宫翻脸,却还不是指使别人去杀人?要单挑信侯宫的是西门杀,又不是公孙朝夕本人!

  更何况,杀人这档子事,她本就深恶痛绝。
西门杀第二天便启程去调查钱衰灯的起居习惯,马无皮启程去调查碧蝠之毒。钱衰灯这碧蝠潜藏隐秘,如不是公孙朝夕、马无皮这般消息灵通以打听密闻吃饭的人,那是决计不知的。

  萧守红暂时和公孙朝夕留在高阳这所茅屋里,在这风凉水冷虽然有溪流但是里面没有鱼,虽然有树林但是里面没有梅花鹿的“高阳山”里困守。
此地仅有一房、一床、一澡房、一澡盆。
西门杀和马无皮离开以后,萧守红貌似冷淡,旁若无人地去茅屋左边看花,心里却在想一到晚上公孙朝夕若不肯睡地板,她岂不是要席地打坐?长此以往,她的雪肤花容定然要受到影响,若说要和公孙朝夕抢床,却也说不出口。满山野花处处,她却一朵没看进去。

但其实比床更快面临的问题是吃饭,在外边走了会儿她饿了,支起篝火煨热干粮,她就那么吃。
屋里奇异地飘起香甜的栗子炖肉香、荔枝甘露酒的醇香、蘑菇糯米饭的香,接着是公孙朝夕大吃大喝的声音。
萧守红顿了一顿,顿时觉得自己的干粮难以下咽,但她绝不可能向屋里那个奸商乞食。咬着粗粮制成的干饼,她维持着淡漠的表情,食不知味地吃完自己的干粮——并且因为心有所思,回过神的时候她已经连晚上的那份都吃了。

她从来没有一顿吃得这么多过,兰心惠质的秀气佳人绝不能一顿饭吃下一斤饼,打了个嗝以后,她运功默查公孙朝夕的动静——他仍在吃饭,于是放心把吃掉一斤干饼的罪证统统丢进河里:干粮袋、饼渣。她默念着,让自己忘记刚才做的蠢事,继续在公孙朝夕的茅屋附近“散步赏花”。

她心里开始想第二个问题:不想和公孙朝夕共用一个澡盆,要想什么办法让他不能用那澡盆洗澡?
正当她在考虑的时候,公孙朝夕的吃饭声突然停了,过了会儿响起了洗澡的水声。她不由得嫌恶三分:她竟要每日和一个大男人共用一个澡盆洗澡,好脏啊!在澡房外转了两圈,她探头往大房里看:此地无灶无火,也无米饭材料,公孙朝夕的那些酒肉是从哪里来的?

  她先看到好几个大小不一的盒子,里面的饭菜早已吃得七七八八,翻倒了一地,上面还有几个狗脚印,就好像被狗啃过一样——等一下,狗脚印?她脑子一转,恍然知道他的饭菜从哪里来,一转身却看见公孙朝夕颀长的身子倚在门口,手里拎着一只白白胖胖的小肥狗,那狗狗全身湿淋淋的,只露出一个肥肥的肚皮,睁着一双和鼻子一样大的黑眼睛,正天真地看着萧守红。

  她被吓了一跳,顿了顿,淡淡地道:“原来狗给你送饭。”
小守红儿就是这点好,明明被吓得要死,明明气得要命,明明肚子里也不知说了人多少坏话,面子上她依然坚持做她的绝世仙女,为了维持形象生而无悔、死而无憾。公孙朝夕摸了摸那小肥狗的肚皮,“照花斋的酒菜,果然是人间绝品。”他却不问刚才她去哪里了,还把原本给她的一份喂了狗。

  “是吗?”她可没听说过什么照花斋,也不知道现在公孙朝夕享受的东西是多么昂贵,她只知道他不但没招呼她吃饭,而且把她的那份喂了狗。更可恶的是他把那条狗抓去她本想霸占的澡盆去洗澡!如此——她绝不肯与狗同浴,宁愿在屋外溪水中裸浴,也不肯和狗与男人同流合污。

  “汪!”那只狗突然从公孙朝夕手里挣扎下来,朝着溪水往下倾斜的地方紧张万分地奔去。公孙朝夕吓了一跳,然后唉声叹气,“饭刚吃完,还没来得及擦嘴,要债的也不用来得这么快吧?”

正当公孙朝夕唉声叹气的时候,萧守红目光略有诧异地看着一位白衣女子缓步往这里走来,莲步姗姗,仪态万千,远观似如花似玉,近里一看:此女满脸敷粉,敷得太多,走几步就簌簌掉下,双眉画到长至耳朵,胭脂两圈如猴屁股,一张嘴涂得鲜红异常,虽是不大,却犹如唇红将会融化从她嘴上流下,本来面目如何完全看不见。她顶着那一张让人印象深刻的五颜六色的“娇容”,对萧守红盈盈拜倒,声音却婉转动人清雅出尘,“萧姑娘好。”接着转身对公孙朝夕,不低头不见礼,一伸手,“银子。”

“咯拉”一声公孙朝夕把十两银子放在那白衣女子手里,“你也忒着急了点儿,难道我还会少了你饭钱?”
方才那条小白狗跟在白衣女子身后,她数了数银子,“嫣然一笑”,脸上的胭脂掉了一片,“我如果不来,你就当我照花斋是你家厨房,你以为我不知道?”
公孙朝夕颇没有面子地揉了揉鼻子,拉过萧守红介绍:“这位是照花斋的大老板,姓桃……”
白衣女子“巧笑嫣然”,“不是陶渊明之陶,而是桃花之桃。”
公孙朝夕苦笑着道:“是是是,这位桃大老板,小守红儿你们认识认识,她姓桃,叫桃如丑。”
萧守红淡淡地一笑,“桃姑娘。”

她却不说“桃姑娘好。”心下一亮:公孙朝夕那澡盆上“如丑”二字,原来就是这位姑娘的名字,她是要他连洗澡的时候都忘不了他,可见桃如丑对公孙朝夕实是一往情深,又见这两人如此“打情骂俏”,掠了公孙朝夕一眼,她觉得索然无味,转过身去找块石头坐下,折了根草在手里把玩。

  在她转过身去的时候,公孙朝夕瞪了桃如丑一眼,“你疯了?”他上上下下打量桃如丑的打扮,“你的品味还真差。”
桃如丑笑意吟吟,与公孙朝夕并肩而立,慢条斯理地说:“我只不过想来看看让我们公孙大少收了生意不做,要替她出头的女人是什么样子而已。”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声音突然变成了既年轻又好听又神气的有点儿低沉的声音。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什么样子?”
“又小气、又自私、又爱面子、又爱装点儿小冷酷、又想当大侠、又没本事。”桃如丑惋惜地评价,“零分。”突然挥起条手帕咬在唇间,笑眉笑眼地看着公孙朝夕,“你找她还不如找我,我比她好多了,至少我会做饭,食量也没有一顿饭一斤干粮那么大,很好养。”

  公孙朝夕居然很认真地考虑了一下,歪着头说:“假如你不是品味这么差,也许我会考虑。”
桃如丑不以为忤,还似乎很得意,“我送你的澡盆还好用吗?”
公孙朝夕瞪了她一眼,“我送你的菜碗如何?”
桃如丑叹了口气,“这世上再没见过比你还小气的人了,我送你那澡盆好歹是请了赝品第一高手丘老丈巧手做的钱衰灯家澡盆的经典赝品,你竟然送我一文钱十个的破菜碗就算抵过,有你这种损友真是晦气。”接着“媚眼”对着公孙朝夕飘了飘,“我实在看不出你那小守红儿有哪里好,值得你这般为她拼命。”

公孙朝夕想了想,突地笑眯眯地说:“和你这种奸诈的人相处久了,不免就突然觉得天真的女人十分可爱——尤其是她明明很傻,却自以为很美;明明很迷糊,却自以为很聪明的时候。”他加了一句:“何况,她的确长得很美,不是吗?”

桃如丑诧异地看着他,半晌才说:“我实在看不出你是那种只因为美色就可以为她拼命的人。”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有时我自己也想不通,不过男人为了女人做事,女人长得很美,就是很足够的理由了。”
桃如丑瞪着他,末了突然叹了口气,“说实话我也有点儿心动,江湖第一美人,名不虚传。”
公孙朝夕眉开眼笑,拍了拍桃如丑的肩,“作为男人,你我都很老实。”
桃如丑跟着“巧笑倩兮”,扭了扭身子做娇嗔状,“哎呀……讨厌!”
坐在一边的萧守红凝神于眼前溪流上飘来的小花,充耳不闻那两个打情骂俏的人究竟在说些什么。
她其实并不讨厌桃如丑,甚至还有点儿同情:一个女人不会打扮,把自己糟蹋成那样,实在是件很可怜的事。
深夜,月色洒满屋内——她心里盘算了半天的争床大战没有上演,公孙朝夕居然很绅士地说要陪桃如丑赏月,把床让给了她。看着那两个人手挽手出门而去,她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她一贯在公孙朝夕眼里很重要,他拿她挣钱、她是他的摇钱树,突然之间那份关注被另一个女人代替,她甚至觉得很寂寞。

  躺在床上睁眼望窗外的明月,脑子里想的是认识公孙朝夕这几年的点滴:在洛阳牡丹会上一见惊艳,然后他花了半年时间吹牛拍马哄骗追求,终于渐渐让自己习惯了他的存在。他写《冷芳谱》挣钱,她开始是不高兴的,只不过没说,但渐渐地也习惯了。习惯了有这样一个人在身边转,习惯了这个人无时不刻不关心自己的一举一动,要吃什么要喝什么,下个月去哪里走哪里比较近,小心注意不要去什么什么地方那里危险等等等等。

  认识三年了,可是她并不了解他。
他很聪明、很有点儿手腕,他贪财、非常小气,他有不少奇奇怪怪的朋友,他爱贪便宜、爱听吹捧、爱出名。
除了这些,她其实并不了解公孙朝夕。
他并不是个坏人。
只不过,他很多变、也很多面。
他是个小人。
她在公孙朝夕的红牙大床上静静地想:他是个小人,可是当她落难的时候,这个小人比朋友让她觉得安心。依稀想起“江湖第一刀”刀狻猊那锦衣华服俊朗洒脱的模样,她敛了敛眉角,泛起一抹愁色,刀狻猊常说:她对公孙朝夕的注意,比对他的多。

她其实并不是故意冷落刀狻猊,只不过能挑战她仙女极限的,让她失去控制做出些乱七八糟事情出来的,都是公孙朝夕。
他和桃如丑在干什么?她躺在床上想,浑然不觉这张红牙大床是如何的舒适柔软,又是如何的奢侈豪华。
“你让阿杀去杀钱衰灯?”桃如丑和公孙朝夕在月下散步,桃如丑依然一身白衣女子装束,此刻却负手踱步,恍恍然潇洒白衣书生的模样,“你觉得阿杀会成功?”
公孙朝夕颀长挺拔的身材在月下越显飘逸,“六成六,阿杀出道至今还没有失手过。”
“说实话我很奇怪,”桃如丑转过脸来看向公孙朝夕,“钱衰灯虽然该死,但是你本有碧蝠杀人的证据在手,为什么非要阿杀去杀钱衰灯?如果把碧蝠之毒和钱衰灯养碧蝠,又在峨眉山放养几件事宣扬出去,小守红儿也就解困,阿杀也不必冒险。”

“阿杀做这行也三年了,名也有了,钱也有了,总这么干下去不是个办法。他若是杀了钱衰灯,名气也就到了顶点,可以守着银子伺候老娘去了。”
“你想要他隐退?”桃如丑高挑起眉,“人生祸福如朝夕……”
“他如果现在回家种田,他老娘会很感激的。”公孙朝夕说,“他老娘快病死了……却不准我说,她可是尽心尽力支持她儿子做杀手,说要等到阿杀名声一扬,白道黑道吓得屁滚尿流的那天。”

  桃如丑大笑,“西门娘子这老太婆有意思。”
“快病死的人还要勾搭十八岁少年,那老太婆本就是个活宝。”公孙朝夕翻着白眼。
桃如丑含情斜睇,“已经二十三的人还自称十八,你以为我不知道西门娘子对你很有意思?”
公孙朝夕瞪着眼道:“让阿杀知道他娘有意思让我变成他爹,那不孝子岂不是要让他娘守寡?”
三 一着下错满盘棋
在公孙朝夕的茅屋里,萧守红呆呆地望着明月,突然坐了起来,抱膝怔怔地想她和公孙朝夕相识三年的点滴,越发觉得——其实他对她,很不错。
他虽然是个俗人、是个奸商、是个小人,但是真的一直对她很好,每当她遇难出事的时候,都会有公孙朝夕的影子,尤其是这一次……她渐渐地露出一点儿微笑,看着自己的鞋尖,这一次他做的,不管是在利用别人还是怎样,总之他对她,真的是很好。

  萧守红一夜未眠,天亮的时候起来去溪边洗漱,拆开头发重新梳理,抬起头来的时候微微一顿——她看到一只蝙蝠飞过,心里诧异:蝙蝠不是晚上才出来吗?而且那只蝙蝠几乎浑然和周围青山绿水一色,若非她自信眼力极好,是看不出来的。

  碧蝠?
她全身一凛,握剑站起,屏息默查四下的动静,过了一会儿——四下无人,难道这只碧蝠只是凑巧经过?还是鄙夫王钱衰灯突然到了这毫不起眼的高阳山?她自信一路前来高阳十分隐秘,绝不可能有人看见,但碧蝠绝非幻觉。

正当她全神运功潜查的时候,突有所觉,蓦然回首——身后不到一尺处站着一个人。
一个绿衣人,衣服颜色和刚才那只碧蝠一模一样。
她微凝眉,徐徐横剑,此人左眉有痣脸色苍白,身材不高手握弯刀,必是信侯宫第二高手,号称“一刀杀十人”的“小弯刀”李艳芳。
他是个男人。
叫做李艳芳。
他为什么出现在高阳山?萧守红已经无暇去想,李艳芳是她几年来遇到的大敌之一——她庆幸公孙朝夕和桃如丑都还没有回来——那奸商的武功奇烂无比,桃如丑是否会武功她看不出来,但不能让客人冒险。她不知不觉已经将公孙朝夕视为这间破茅屋的“主人”,而她自己并没有发现。

晨风轻拂,带着肃杀的清寒,掠面而过。
“萧姑娘。”李艳芳对她毕恭毕敬地拱手,“敝宫钱宫主有请萧姑娘。”
萧守红手里玉剑一抬,冷冷地道:“不去。”
李艳芳目中精光微闪,“不能不去。”
萧守红手指青天,“朗朗乾坤,你莫非要在这里掳人不成?”继而退了一步,她右足点地立于小溪之旁,一足悬空在溪水之上,若是打不过,她决意依仗轻功踩水而下!“萧守红不是信侯宫的狗,任你呼来喝去。”

  李艳芳目中精光暴涨,低声喝道:“那就是你自找的!”随着喝声,他手指暴涨一寸,根骨扭曲似在发力,而力道古怪,人随手指那一张,已疾扑过来,没有半点儿风声。
萧守红拔剑招架,她的剑名“天犀”,是一柄有名的温玉剑,的确是传说中匹配仙女的兵刃。李艳芳手指点在剑上,那玉剑竟然发出“咯咯”爆响,几欲碎裂,萧守红脸上变色,陡然挥剑横扫,一只碧蝠被她劈死剑下血泼三尺。那碧蝠袭来无声无息,李艳芳赞道:“好耳力!”但他五指已然扣到剑上,萧守红回剑后夺,玉剑本质滑溜,在李艳芳手中竟然夺之不动,好像那剑是他血肉的一部分。萧守红一夺不回,李艳芳一手往她肩头抓来,眼看她就要嘤叮一声按照规律扑倒在李艳芳怀里,突地萧守红一口往李艳芳手上咬去,然后飞起一脚踢他下阴,松手放剑。那剑被李艳芳倒夺差点儿直插入怀,手上被她狠狠地咬了一口,再加上一脚,顿时剧痛入骨,手忙脚乱,一时惊愕异常:江湖传说中冷淡孤高的萧守红居然会用这种下三滥的招式克敌!正当他一愣之间,萧守红脚尖倒撩,“霍”的勾剑在手,一剑抵上了他的颈项,居然还淡淡地捋了下头发,“也许我该杀了你。”

李艳芳不得不赞叹她这捋发的姿态很美,和方才发狠的女人截然不同,心里的念头还没转完,她居然撤剑后跃,淡淡地道:“本姑娘剑下从不杀人,今日且饶了你,去吧。”
李艳芳行走江湖少说也二十年了,仍被她这几句话说得一愣,啼笑皆非,“萧姑娘聪明伶俐,饶命之恩,我且记下——不过你还是要跟我回信侯宫!”他弯刀出手,刀柄系着长长的纤细锁链,“当啷”一声微响飞出,他这“杀人刀”出手从不落空,那锁链在萧守红颈上绕了几圈,弯刀正好抵在她的咽喉处,只要李艳芳回力一拖,萧守红立刻要破喉而死。他拉着萧守红,“跟我走吧。”

萧守红心里大怒:她放了这小人一条生路,他不是应该感恩戴德放手而去吗,竟然如此对她!她心里愤恨嘴里却说不出来,眼睛瞪着李艳芳,一步一步被他从溪边拖走。
眼看她就要这样被拖死狗似的拖去信侯宫,突然前边传来“汪汪”声,一条雪白的小肥狗拦在路前,扑上去咬李艳芳的腿。她心里不平:她居然落到要一条狗来救她!
脚踝被稍微咬到了一下,有轻微疼痛。李艳芳不以为意一脚踢开小肥狗,那小狗也知道他一脚厉害,居然一跃避开,汪汪叫着往一边去了。
“小守红儿居然会咬人。”旁边突然响起一个喃喃自语的声音,“不好,以后万万不能和她打架,非输不可。”
萧守红脸上一红,她刚才情急拼命居然给人看见……一时间恨不得自己钻进土里,眼神刚刚一闪,“叮”的一声李艳芳的锁链给什么东西一下打断,一个人“呼”的一声掠过把自己抱起飘得远远的,只剩下李艳芳一个人在场中。

  好暗器!好轻功!萧守红精神一振,脚一落地,解开锁链,转头:“多谢恩公搭救……”突然一怔,眼前的“恩公”一身白衣女子装束,他却是个男人,长得斯文白皙,像个书香公子。但他看起来极是眼熟,她心念一转,“你是——”

  女装的白衣男子一笑,“桃如丑。”
萧守红脱口而出:“你竟是个男子……”
桃如丑一笑的时候俊朗非常,此刻挤眉弄眼,却是含情斜睇风情万种,他笑吟吟地说:“要英雄救美的时候,万万不能假冒女人。”
她脸上一红,“公孙朝夕呢?”
“你还记得他?”桃如丑三分惋惜三分哀怨,指指东边,“喏,那里。”
公孙朝夕拿着个算盘在李艳芳面前劈里啪啦打个不停,萧守红看得莫名其妙,“他在干吗?”
“算账。”桃如丑答道。
公孙朝夕在李艳芳面前打了半天算盘,李艳芳本在防备突如其来打断他刀锁链的桃如丑,终于忍无可忍,一手往公孙朝夕咽喉抓去!
公孙朝夕突然抬头,闪开三步,“你知不知道你很值钱?”
李艳芳一怔,喝道:“什么?”
“你七岁被后妈赶出门,十一岁开始杀人,杀的是你养父,为了五两银子。二十一岁出师,杀师门满门,二十二岁杀‘江南螺’李傲双,二十三岁杀‘塞北瘟’刘大肆,惹翻‘江南塞北帮’中原三十九分坛,潜伏十年后又杀‘天风神医’水通,被江湖追杀,逃入信侯宫做钱衰灯座下一流高手。”公孙朝夕细数他的过往,“你养父李春芳是春光道姑的奸夫,春光道姑、李傲双和刘大肆的家人都很有钱,江南塞北帮肥得流油更不必说,你算算多少人想要你死?”公孙朝夕终于打完算盘,瞪眼看着李艳芳,“你一个人值五千两银子。”

李艳芳先是惊愕此人居然清楚他平生底细,接着怒极反笑,“你能杀我?”公孙朝夕武功如何,他听他的脚步声就知道!此人三脚猫武功都算不上,居然敢算计他死之后尸体值多少银子?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这世上总有些事和人想的不同。”正当他说话之间,李艳芳突然觉得腿脚发麻,低头撩起裤腿一看:被那小白狗咬伤的地方一片紫黑——那貌似普通的小狗居然有毒!大惊之下,公孙朝夕惋惜地告诉他:“被我们家小白咬伤,是无药可救的。”因为那是剧烈麻药,不用救就会好。在公孙朝夕说话之间,李艳芳已倒了下去,双眼上翻,生死不明。

“五千两银子……”公孙朝夕还没说完,突然眼前一花,原先不知在何处的蝙蝠纷纷扑来,挤在李艳芳身上吸血,叽叽喳喳咦咦呜呜,顷刻之间,这位“小弯刀”李艳芳已成了一具枯骨,血肉全无。

碧蝠。
旁观的三个人为之毛骨悚然,惊悚地看着那些蝴蝶般的碧绿蝙蝠四散飞去。
萧守红有些作呕;桃如丑呆了半晌:他的小白只是在牙上装了麻药的普通小狗,李艳芳会昏倒是因为公孙朝夕出言恐吓,但人一倒下,无论是死是活,这些蝙蝠就一拥而上将人吸成枯骨,实在是令人从头到脚不舒服。

  公孙朝夕喃喃地说:“菩萨保佑这些鬼东西吃饱了一个月都不会饿……”
萧守红和桃如丑面面相觑:如果这些蝙蝠因为脱离李艳芳的控制袭击百姓,那要如何是好?
公孙朝夕走过来,“李艳芳是怎么找上这里的?”
桃如丑从枯骨的衣服里抽出一张纸,叹了口气,“你家小守红儿做的好事。”
公孙朝夕瞪眼去看,萧守红一呆:那是公孙朝夕通过鸟儿寄给她的那张他在高阳下葬的纸条。“我……”她可不是故意丢失这张纸条,但她真的不知道是丢在哪里……
还没等她解释,公孙朝夕看左边,桃如丑看右边,同时叹了口气,喃喃地说:“女人啊女人……”
高阳山不是久留之所,必须尽快搬家。公孙朝夕看了看天色,“李艳芳不知带来多少碧蝠?”
“等它们来吃你的时候,你就知道了。”桃如丑说。
萧守红有些毛骨悚然,“蝙蝠不是晚上才出来的吗?”
“我就怕白天出来的那些都是走错路的,真正的蝙蝠群在晚上。”公孙朝夕苦笑着弹了弹他最近老穿的这件白衣,喃喃地说:“桃花,你有一百两一壶的酒吗?”
桃如丑和他叹气,“就算你喝一千两一壶的酒,在晚上以前你还是喝不完你的十几万黄金的家当。”
萧守红静静地站在一边,白衣白鞋玉剑,还是如空谷幽兰;公孙朝夕也是白衣,飘逸贵介的一个公子;桃如丑更是俊朗潇洒的一代翩翩君子样貌,三个人如花似玉,彼此看了看,心里不免都浮起对方被碧蝠吃了的诡异模样。

桃如丑先说:“我走了。”他说走就走,片刻之间已经在十丈之外,一个转身,抱着他那条小白狗已经无影无踪。
公孙朝夕拉着萧守红的手,“我们也赶快逃吧……”
突地“啪”的一下,他的手给萧守红甩开,只见她淡淡地道:“放任此地碧蝠乱飞,若不能赶尽杀绝,岂不是为祸百姓?”
“世上为祸百姓的东西多了,”公孙朝夕苦笑着道,“老鼠也为祸百姓,蚊子也为祸百姓,苍蝇也为祸百姓,臭虫也为祸百姓,跳蚤也……”
她冷冷地看着他,“不杀尽高阳山碧蝠,我不走。”
公孙朝夕愁眉苦脸地看着她。
她眼神宁定,明澈如水,没有丝毫开玩笑的意思。
萧守红救“红衣丞相”许明之,杀“画眉大盗”何凡冬,为一病危孤女舍身闯十八莲花洞找救命药草,又曾从百丈寒冰潭水中切下万年玄冰救走火入魔的武当空陷道长。萧守红虽以美貌扬名,爱惜形象,故作冷漠,但确是侠义心肠肯为人舍生取义的好女子,“要杀蝙蝠,首先要会飞。”公孙朝夕叹了口气,喃喃地说。

  正在这时,一只黄色小鸟飞来,公孙朝夕接过一看消息,又叹了口气,“阿杀也忒着急,居然踹了信侯宫……”
萧守红一怔,“他怎么了?”
公孙朝夕扬起白纸,道:“钱衰灯和手下‘一枝浓艳’古心心,‘小弯刀’李艳芳,‘白将军’白星汉等等一干人不在宫中,阿杀一人一剑进去,把信侯宫上下赶了个干干净净,连房子都放火烧了。”

  萧守红差点儿呛了一口,吞了口唾沫,她定了定神,淡淡地道:“哦?”
公孙朝夕抬头看着树顶上飞过的几只碧蝠,持续苦笑,“如果钱衰灯不在信侯宫,那么他在哪里?李艳芳在这里,钱衰灯还会远吗?小守红儿,我可能犯了个很大的错误。”
萧守红淡淡地说:“你料到钱衰灯好色成性,既然嫁祸于我,若是对我起意,应当会假以英雄救美诱我,却没有料到,他有这么快。”
“李艳芳已死,钱衰灯和他手下一干人物,必然锁定高阳山,你我一着之失满盘尽输,要逃,没那么容易了。”公孙朝夕唉声叹气,“还有这些要命的蝙蝠,我总算知道那朵桃花为什么逃得那么快了……”

四 终夜惊魂草寂寂
要杀蝙蝠,除了要会飞之外,前提条件是自己必须是活的。自桃如丑一走,小白也跟着走了,小白跟着走了的后果是没有饭吃。偏偏这高阳山,除了仙风道骨的花花草草之外,一没有野兔二没有野猪三没有野鹿,河里一没有鱼二没有虾三没有螃蟹,是个名副其实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好地方,除了老鼠什么都没有。

“按照江湖传说,凡是这种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必然是因为有千年仙草或是万年毒物坐镇,所以野味都不敢来……”公孙朝夕躺在他茅屋的大床上自言自语,眼睛看着屋顶。

萧守红就坐在西门杀坐过的那张椅子上,这屋里没有第二张椅子,她淡淡地道:“我已经查过一遍,什么都没有。”
“真奇怪……”公孙朝夕叹了口气,“不过我年年秋天都来这里休憩,记得十年前来的时候这里还是有不少野味的——难道被我吃光了?”他冥思苦想,来了点了点头,“我记得是两年前,那朵桃花来这里度假以后野味就都不见了,天下第一厨名不虚传……”

萧守红端起一杯茶,居然和西门杀一样端坐在公孙朝夕床前吹茶,自然她吹得比西门杀美得多,浅呷了一口,“如果我们一天没有饭吃,到了晚上应付碧蝠只怕体力不支,如果钱衰灯率众前来,我们两个岂不是要束手待毙?”

“你最多变成钱夫人……”公孙朝夕懒洋洋地伸手摸向床边,打开床沿的一个暗格,伸手下去摸了摸,居然端出一碟新鲜葡萄,外边还结着一层冰过的水珠,摸出一颗葡萄塞进嘴里,他享受地深吸一口气,愁眉苦脸地说:“我如果为你死了,你要记得我的棺材钱在我金钱坊我那张薄板床被褥底下,千万帮我买个好点儿的棺材,初一十五要给我上香,每年清明要给我上坟。我对你痴心一片,就是死了,也会保佑你多福多寿多子多孙多奸夫……”

  萧守红目瞪口呆地看着他那张大床,这葡萄新鲜异常,就像从葡萄藤上现摘的,她昨夜在床上睡了一夜,也没发觉这床里还有这种机关。哪里来的葡萄?她瞪着公孙朝夕,突然笑了起来,还笑得很好看,“你这床底下,是不是有一个洞?”

  公孙朝夕眨眨眼,突然那张床往后滑了三尺,露出床底下一个与床同宽,下有台阶的大洞出来,不知通向哪里,但看这台阶修砌得如此整齐恢弘,布满蛛丝青苔,绝非最近完工。他操纵大床滑了回去,盖住洞口,那洞口宛如床下阴影,毫无破绽,“这下面通向哪里我也不知道。”公孙朝夕说,“我只知道每日午时,这洞口会多一盆水果,有时是葡萄,有时是桃子,有时是苹果,有时是梨子,只要把盘子放回去,每天都有。”

  萧守红柳眉微蹙,“你没下去过?”
公孙朝夕也皱起眉头,“我活得好好的,不欠武功也不欠钱,更不欠师父、师祖,也不想要兵书兵法,干吗要下去看?”
萧守红一怔,那倒也是,就凭公孙朝夕学武的第一等拙劣资质,就算这洞里有第一流的秘笈,他也是拿去当柴烧比较有用,“若是钱衰灯率众而来,这洞是个退路吧?”
公孙朝夕嘻嘻一笑,“如果你让我躺躺你的膝盖,我就陪你往这洞里跳。
“妄想!”
正当两人斗嘴之时,陡闻外边树林鸟雀乱飞,呀呀直响,公孙朝夕把葡萄丢给萧守红,“钱衰灯来了!”
她接住葡萄,只见公孙朝夕一瞬间关起了所有的门窗,在他刚刚关好的时候,门窗外“碰碰”之声不绝,不少鸟那般大的东西撞在门窗上,就如被小孩投石砸中一般。公孙朝夕也有些发寒,喃喃自语后悔这房子没有用砖头去盖,居然只用了木板。

  碧蝠!
两个人被困在屋中,萧守红淡淡地道:“你打开一个窗户."
公孙朝夕吓了一跳,“干什么?”
“杀蝙蝠。”她居然神定气闲,一提玉剑,冷冷地说,“我正愁想不到办法把它们赶尽杀绝。
公孙朝夕一瞬间躲在她身后,“你确定你不会放过一只?”
“你放心,我剑下要是错过一只,萧守红与你殉情!”她居然嘴角微勾,做了冷淡的嘲笑,“你开窗”
公孙朝夕听到那句“殉情”,立刻就去开了窗。
“扑啦”一下,屋外不计其数的绿色蝙蝠一下拥了进来,萧守红玉剑盘旋纵横,守在窗前,只听她剑下如劈重物,“劈里啪啦”顷刻间窗口处溅了一地血肉模糊的东西,有些一时未死,还在“叽叽喳喳”地叫,就像老鼠一样。公孙朝夕躲得远远的,连他都看得有些恶心,但萧守红一身白衣溅满蝙蝠血,却脸带冷笑,继续绞杀碧蝠。

  小守红儿骨子里好胜。公孙朝夕边看边叹气,小守红儿自己不明白,她其实更像个疯婆子而不是绝世仙女,她本性果断绝情,从她数次出手都可以看出,她在危难之际就会浑然忘记仙女守则,变得狠酷老辣,定局于刹那之间。矜持冷淡绝不是萧守红的本质,她是个酷烈的女人,只是她自己不知道。

  他双手抱在胸前看萧守红杀编幅,勾起一个淡淡的笑,如果给她一把菜刀,杀蝙蝠的效果要比玉剑好得多。
其实发狠的小守红儿比较聪明,虽然有点儿不够美,但比较像他公孙朝夕会喜欢的女人。这几年来,除了几个朋友,他难得对谁那么好过,偶然觉得也有些过火,自己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因为她很美吧,但常常也觉得,咬牙切齿的她比较可爱。

  略略一失神,那“劈里啪啦”下雨一样的碧蝠少了许多。外边传来尖锐的呼啸,驱使碧蝠的人眼看围攻无效,一把碧蝠招了回去。窗口外依旧云清碧树,但窗口处堆了半个窗口高的蝙蝠尸体,多半还未死绝,仍在垂死挣扎,观之无限恶心。萧守红凝视窗外寥寥几个人,天犀剑上滴落碧蝠的血,她却无暇擦去。

  窗外站的是三个人,一个身材矮小,犹如十二小童,穿的却是锦衣华服,头戴金冠。看他头戴的那个可笑的金冠就知道这矮子便是鄙夫王钱衰灯!他左边站的红衣美女正是“一枝浓艳”古心心,右边站的白衣男子便是“白将军”
白星汉。白星汉手里提着李艳芳被碧蝠吸血而死的尸体,一把摔了过来,“啪”
的一声筋骨碎裂在茅屋外,把屋里的萧守红吓了一跳,面上勉强保持镇定,冷冷地看着那三个人。
这三个人,无一不是江湖上赫赫有名、令人闻之色变的魔星。
她的武功虽然不错,却是万万打不过这三个人的。
要如何又杀碧蝠、又逃命,当然——她在心里叹了口气——又岂能带公孙朝夕逃命?那家伙神通广大,在这个时候,她竟隐隐期待起他会有什么出人意料的救命绝招了。
“里面的人,钱宫主有请,请出来。”白星汉的声音低沉有力,隐隐有一股威势,看到李艳芳的尸体,他当这屋里还有什么世外奇人,语气倒也客气。
“你看到钱衰灯脚边那个袋子没有?”公孙朝夕躲得远远地说,“那就是装碧蝠的袋子,把那袋东西弄到手,你就够英雄侠义,就是拯救这山头附近的野人于碧蝠嘴下的女侠……”

萧守红眉头一皱,公孙朝夕继续说:“假如你能弄死那袋碧蝠,我们就可以往这洞里一跳,是死是活听天由命。”
她瞪着眼,压低声音说:“他们要是追进来呢?”
公孙朝夕回瞪着她,“难道现在你不往里逃,他们就会很客气地一直站在外面?”
她看了钱衰灯的碧蝠袋一眼,突地雄心骤起,清吒一声“好!”,拔剑掠身而起,从窗口出去一个闪身直到钱衰灯身边,一剑已然挑起碧蝠袋。
萧守红突如其来的一掠让门外三个人都是一怔:他们对萧守红本来没有恶意,如果不是看到李艳芳横尸当场,也不会放出大量碧蝠,看她越窗而出只当她要逃,她的动作让钱衰灯一愕,猝不及防地上那碧蝠袋竟让她一剑挑去。萧守红得手之后一甩手,把那袋蠢蠢而动的、恶心的东西“啪”的一声丢进了茅屋里。

但她却已经走脱不了,她一剑挑起碧蝠袋子的时候白星汉已经出手往她肩上扣来,回手甩飞袋子的时候钱衰灯已经出指点上她背心两处大穴,前后合袭,刹那间她就要被生擒当场!

  突然钱衰灯的双指点中了两块冰凉而硬的东西,白星汉一手扣下抓住了一手沉甸甸的也是冰凉而硬的东西。两人一愕,低头去看——白星汉手里抓着十两银子,钱衰灯身前“咯拉”跌下两锭五两银子,在茅屋窗口有人影一闪,古心心本要抓向脱困的萧守红,突然心念电转往茅屋扑去,喝道:“谁在里面?”

  萧守红大吃一惊——公孙朝夕武功差得无药可救,刚才丢出两块银子是他所有的武功里最高明的一门暗器功夫,如果丢出来的不是沉甸甸的银子他万万没有如此准头。古心心一手丧门鞭法抖鞭如枪,公孙朝夕在她手下连半招都不必打,立刻就死——她心头骤然涌起一阵难以言语的焦急,热血一沸,她扑身往古心心身上疾抓。

  在她身后,一愕的钱衰灯和白星汉也已怒喝追来,前头的古心心长鞭出手,“啪”
的一下,当面的木墙瞬间灰飞烟灭,爆裂开来的木屑轰然纷飞,她的长鞭堪堪已经到了公孙朝夕的鼻子尖——萧守红本要疾抓古心心右臂穴道,眼前势急,突然改抓为抱。一把抱住飞鞭的古心心往回拖,两个女人双双滚倒于地——古心心大怒,回肘疾撞,萧守红一口咬在她的颈项上,两个女人滚地扭打起来!

公孙朝夕也是大吃一惊:他没想到古心心会一鞭打破他的茅屋,方才如果不是萧守红情急拼命,他绝对会在古心心鞭下脑浆迸裂!眼见她和古心心扭打在一起,死死不放手,咬着人家的后颈也是死不松口,他眼里掠过一抹苦笑,这女人比他想象的还绝!打架的时候无赖得像桃如丑家的那条狗!眼前钱衰灯和白星汉已经扑来,他再苦笑——是他计算失误,西门杀烧了信侯宫,钱衰灯发现之后西门杀非但不能隐退还是后患无穷!此刻他若无能抵抗钱衰灯和白星汉,萧守红决计要沦为钱衰灯之玩物,并且洗刷不了杀人下毒的罪名!

他能抵抗江湖四王之首“鄙夫王”钱衰灯和“白将军” 白星汉盛怒的联手合击吗?武功烂得一塌糊涂的“人生祸福如朝夕” 的公孙朝夕,能吗?
目光掠过被古心心回肘连撞心口十余下依然不松口的萧守红,此刻她披头散发满身血污,没有一丝一毫江湖第一美人的绝色,但是他却觉得她很美,这个时候的萧守红,是最真的小守红儿……为了救他在拼命……

他能抵挡钱衰灯和白星汉的联手合击吗?
答案是:也许能。
一切都发生在刹那之间——
萧守红抱住古心心滚倒——钱衰灯和白星汉扑到公孙朝夕面前——
“碰” 的一声轰然大响——
像震塌了天地打翻了江河吹灭了万古狂风!
萧守红和古心心骇然住手,双双抬头——
公孙朝夕居然接了钱衰灯和白星汉联手的那一击!
而且是硬接!
他左手接钱衰灯“九灯急转”,右手接白星汉“星河渺渺”,一接之后,钱衰灯和白星汉同时口中鲜血狂喷,倒退二步,无限惊骇地跌坐于地。白星汉颤声抬手指着公孙朝夕,“满——楼——明——月——梨——花——白——”

  这七字一出,萧守红和古心心脸色大变,惊骇绝伦地看着把钱衰灯和白星汉震成重伤的公孙朝夕。
五年前,江湖曾有奇闻:有蒙面异人夜入离宫,与闭关三十多年的杜大侠杜轻辰比武。杜轻辰曾是江湖号称“掌法、剑法、指法”第一的绝顶高手,闭关三十年不过五十多岁,并未老迈,却与蒙面客苦战三个时辰至天明胜负未分。日出的时候那蒙面客突然罢手,一笑跃上墙头,杜轻辰心仪来人武功,曾问是何师承?蒙面人想了想一笑而去,答:“既有‘小楼一夜听春雨’,怎无‘满楼明月梨花白’?”

  之后听杜轻辰言,蒙面人“满楼明月梨花白”,是一门极其狠毒的武功,一招一式无不岔人气脉,若是中了一招,必定真气错乱满身武功尽废,一时江湖骇然。
现在白星汉居然指着公孙朝夕叫“满楼明月梨花白”!
难道公孙朝夕就是五年前与杜轻辰打成平手的蒙面客?
萧守红猛然摇头,这怎么可能!公孙朝夕的武功奇差,轻功只能纵起两丈,掌力五尺之外打不烂一个杯子,怎么可能会“满楼明月梨花白”!但他确确实实硬接了钱衰灯和白星汉的联手一击,还重伤了他们!

正当她披头散发绝然不信的时候,公孙朝夕自窗口鬼魅般地掠了过来,一把抓住她背后衣裳,倒回茅屋内,蝙蝠般俯身钻入了床底下那个深不可测的大洞里。
外面古心心吓得全身僵住,白星汉和钱衰灯萎靡于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公孙朝夕竟然就是五年前“满楼明月梨花白” 的蒙面客!这消息委实太过惊人!
萧守红被公孙朝夕拖入黝黑的隧道,这隧道公孙朝夕果然没有走过,不过十来步就已经撞到许多蜘蛛丝,再过十步眼前已经没有半点儿光亮,不得不停步,公孙朝夕亮起了火褶子,把萧守红轻轻放在一边。

钱衰灯白星汉几人显然不敢追来,公孙朝夕为何还要逃呢?
萧守红依然不能接受公孙朝夕是个绝顶高手这样的事实,连声急咳,一双眼睛瞪着公孙朝夕,一时却说不出话来。
公孙朝夕四下照了照,叹了口气,“这地方应该有个出路。”
“你到底是什么人?”萧守红终于顺过一口气,颤巍巍地站起来,她被古心心手肘震伤胸口。以至于气息衰弱,“和‘满楼明月梨花白’是什么关系?_”
“公孙朝夕。”公孙朝夕答,“我当然是公孙朝夕。”他却不答他和“满楼明月梨花白”是什么关系,“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要怎么从这鬼地方逃出去。”
“你打败了钱衰灯和白星汉,何必要逃?”她终于忍不住说道,接着接连咳嗽。
他想了想,“我下来找武穆遗书。”
“这里……咳咳……像是通向什么地方的通道……”萧守红运一口气,“好庞大的建筑……”
在火褶子的映照下,左右两边的隧道上隐约可见凿刻的花纹,巨大整齐的青石板砌成隧道,还有留有暗灯的留槽,“按照江湖传说,走进这种地方,都会看到一些骷髅。”他指指前面,果然在火光尽头地上伏着一具尸骨,萧守红一凛,心里情不自禁有些骇然,公孙朝夕挡在她前面,点亮侧面一盏暗灯,顿时隧道光亮起来。

  “这是什么地方?”萧守红望着火光边缘那具尸骨,还有尸骨背后无尽的黑暗,“总觉得,这不是什么好地方。”
“猴子的脚印。”公孙朝夕在前面一路点灯,地上有些地方尘土泥粉错乱,上面印着许多脚印,来来去去都还薪鲜,并不是人的,“原来水果是猴子的供奉。”
“咳咳……”萧守红咳嗽了几声,公孙朝夕轻轻拍了拍她的背,他又在叹气,“按照江湖传说,这种隧道尽头多半会有前辈高人留下来的灵丹妙药,慢点儿走。”
她微微一颤,公孙朝夕的手指修长有力,拍在身上让她莫名一热,心头怦怦直跳,这奸商究竟是什么人?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还是一时爆发怪力的公孙朝夕?她忍不住低声叹息,她宁愿他只是公孙朝夕,而不是什么“满楼明月梨花白”的绝顶高手。

慢慢绕过那具在传说中必定会有的骸骨,公孙朝夕一眼也没多看,她瞄了一眼——那似乎是个女人。公孙朝夕已经快步往前走去,她连忙跟了上去,心头恍惚了一下,似乎有点儿疑惑,按照自己的个性,应该会好好观察那具尸体判断是被何人所杀,调查清楚此地发生了什么剧变,但公孙朝夕走了她也不假思索地跟了上去,连这一点疑惑都抛之脑后。

  绕过几个转口,眼前果然出现了一个门。
一扇十分恢弘巨大的门,若是在灯火辉煌的当年定然气势凌人,可惜现在大门半开,里头幽深深一片,不知潜藏着什么怪物。萧守红拾起一块碎石扔了进去,只听“咯拉”一声滚得老远,还下了几层台阶,里面不知有多深,“这里莫非是江湖传说中百年寻找不到的‘虚空之门?”她突地失声说,“传说楚留香的第十六代子孙和陆小凤的第九代传人都在‘虚空之门’内消失,传说门内还有那柄‘小楼一夜听春雨’和李寻欢的飞刀秘发。”

  公孙朝夕指着门上四个大字“虚空之门”,“就凭这个你就知道它是虚空之门?”
萧守红反问:“那么它是什么?”
“只要是门,都可以给自己起个名字叫做什么什么之门的。”公孙朝夕说,“听说不久前他们找到个地方叫做‘归隐之处’,里面还有黄药师娶了梅超风之后的休妻令,杨过和小龙女下的五子棋,周伯通一百二十九岁和瑛姑喜得贵子的喜帖,还有韦小宝私藏的几百万两银票。”

  “那后来不是证明是假的?”萧守红淡淡地道。
“你又怎么知道这个洞就是真的?”公孙朝夕举着从旁边暗格拿过来的暗灯,“进去看看。”说着他点亮了门前左右两边的灯,“虚空之门”下还有一排小字:“白衣人、剑客、浪子、青楼名妓、情侣慎入。”

  萧守红看得愣了一愣,公孙朝夕提灯往自己两个人身上照照,嘴里念念有词:“白衣人不是、剑客不算、浪子不是、名妓不是、情侣——”他喃喃自语,“不算——我们进去。”

  萧守红低头一看自己两个人身上的“白衣”——早在扭打和茅屋塌方的时候变得灰灰黄黄破破烂烂,自己还满身碧蝠血,提了提天犀剑,她努力整了整衣裳,正想淡淡地道:“我难道不是剑客?”

  公孙朝夕却先开口:“你是美女,不是剑客。”
萧守红皱眉,他却已走了进去。
进了那扇半开的门,当面是一面屏风,屏风上以血字写:来者一人转左边,来者多人转右边。
萧守红大惑不解,公孙朝夕听话地拉着萧守红往右边转,屏风后面是一间空旷的小屋,屋中间一张茶几,上面摆放着一本书。

  公孙朝夕大步走过去拿起那本书,萧守红要提醒他小心有毒却已来不及,只听他念:“来者多人,欲出此地,请注意如下规则:1、选择一件任务完成;2、拥有足够的财产;3、到明日日出前依然未死;4、保持安静,请勿喧哗。”

  萧守红忍了又忍,终于忍不住问:“那是什么?”
公孙朝夕喃喃地说:“我怎么知道……”翻过书本第二页继续念:“任务选择:1、你是一位胸怀大义的侠客,和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被江湖魔头追杀逃入此处,‘虚空之门’将给你高强的武功,前提是有一位妇人的孩子被强盗抢走了,你去帮她把孩子夺回来,请注意以下线索……”他摇摇头翻过一页,继续念:“任务2,你是一位被侠客追杀的魔头,和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逃入此处,‘虚空之门’将给你复仇的方法,前提是你必须杀死三只怪物,请注意怪物所在地……”他又翻过几页,“任务17,你是一位不幸误入此地的路人,和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他皱眉继续摇头,翻到最后一页,“任务33,你是一位身受重伤的侠女,和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你希望找到救命的药丸。‘虚空之门’将给你神奇的药物,前提是你必须自己去取,请注意路线……”公孙朝夕边念边拿着那本书往书上所画的路线走去。

萧守红跟了上去,“你真的信这本子里写的?”
“就算不信,你有更好的方法?”公孙朝夕叹气,随后喃喃地说,“我本以为爱烧厨房的那朵桃花已经很妙了,盖这‘虚空之门’的人更是个妙人,妙不可言。”
萧守红瞪眼看他喃喃说话的样子,半晌才道:“我本以为公孙朝夕已经是个疯子,盖这‘虚空之门’的人比你更疯。
公孙朝夕眉开眼笑地拿起那本书扇了扇风,“姑且信吧,要做这样一个陷阱害人,那还不如直接杀人来得快,我相信不会错的。”拉着萧守红的手,他往小屋的左边出口转去,萧守红不由自主地跟着他,一脚踏进那间房屋,只见屋中一副骸骨,又吓了她一跳,公孙朝夕一怔,那是一只猫的骸骨。看书念:“随猫而去。猫颈上如果挂的是黄色丝带,须步步小心;猫颈上如果挂的是绿色丝带,则途径水路,准备潜泳;如果猫左右两眼颜色不同……”他一直看到完,就没说如果猫死了怎么办,叹气,“原来屋主再妙也没有想到,猫也是会死得连根毛都不剩的。”

  萧守红突然急促地呼吸了几下,公孙朝夕警觉地握住她的手,只觉她手掌冰冷,便脱下外衣罩在她身上,拍拍她的肩。萧守红摇了摇头,她被古小心震伤的胸口在疼痛,半倚在墙上看着那只死猫,勾起嘴角笑一笑,“现在怎么办?”

  公孙朝夕答:“凉拌。”
她笑了起来,想要故作冷淡,却做不出来,讽刺地说:“算了……咳咳……就算死在这里,看起来也很热闹……这底下不知道有多少死人……公孙朝夕……”
公孙朝夕皱起眉,“你伤得很重吗?”他很少听她这么连名带姓地叫他,更很少听见她这么讽刺的说话。
“我低估了古心心的‘露凝香’心法,”她想笑,疲倦地说,“大概再过六个时辰我全身的血液就会凝起来,死后脸色淤黑,你……千万别给人说那是萧守红的尸体……”说着她身子缓缓往下滑,公孙朝夕一把扶住她,灯火暗淡之间她隐约看到他似乎是有些变色的脸,却也不能确定那不是灯光下的幻觉。她深吸口气,“公孙朝夕,在我死前,能告诉我一件事吗?”

  他似乎在笑,在苦笑,“你不会死的。”
“告诉我你和‘满楼明月梨花白’是什么关系?”她一双明眸盯着公孙朝夕,“你——就是他吗?咳咳……”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我告诉你你就打起精神,不做这种要死的模样?”
她精神一振,“你告诉我,我就用‘天地一线’抵抗‘露凝香’,那样我能多活七天。”
“野蛮的女人。”公孙朝夕苦笑着看着她,“你和‘满楼明月梨花白’有仇?”
她的目光有些迷离,低声说:“那是我十六岁那年的……梦中情人。”
公孙朝夕模了摸她的头发,她的脸色苍白隐隐发黑。“露凝香”的暗伤绝非唬人,他露出苦得比黄连还苦的苦笑,“不是。”
萧守红目光黯淡了一下,却亮了起来,“真的?”
“真的。”公孙朝夕斩钉截铁地说。
“那么,为什么你会‘满楼明月梨花白’?”她整张脸都生动起来,公孙朝夕却不知道这个女人在高兴些什么。
“因为我是他朋友。”公孙朝夕说,“如果刚才那一招是真正的‘满楼明月梨花白’,钱衰灯和白星汉早就成肉饼了。”拍拍她的脸,他无奈地说,“站起来吧,装死不是美女应该做的事。”

  她的目光变得又明亮又狡黠,小心翼翼地站直,公孙朝夕看得出她很开心,忍不住又说:“只要我们能从这里出去,我介绍他给你认识,行了吧?”
萧守红摇摇头,突然很有些得意地说:“我已经不喜欢武功高强的男人了。”
公孙朝夕绝不是没见过女人的毛头小子,听到她这句话,居然脸上发热,比城墙还厚的脸皮淡淡地浮起一层红晕,幸好屋里那盏灯灯油已尽,点起来光线黯淡,萧守红没有看见。

  “你那朋友实在很了不起,”萧守红方才奄奄一息,现在却瞪着眼睛看公孙朝夕,凉凉地说,“以你这种资质,居然能让你把‘满楼明月梨花白’发挥到那种程度,幸好钱衰灯不知道你只有那一招,否则死的就是你和我了。”

  公孙朝夕叹气,“那是因为……”他顿了顿没说下去。
萧守红追问:“什么?”
公孙朝夕看了萧守红老半天,又叹了口气,“真奇怪,现在你简直像只乌鸦,又凶又狡猾又聒噪。”
萧守红也学着他叹了口气,“和你在一起久了,就算是凤凰,也是会变成乌鸦的。”然后她又瞪眼,“难道你原来喜欢的是凤凰?”
公孙朝夕忍不住笑了,“我原来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会对只凤凰好,闹了半天,原来她是只乌鸦。”
萧守红淡淡地道:“难道她不能既是凤凰,又是乌鸦?”
公孙朝夕又是一怔,终于大笑起来,“是是是,她既是凤凰,又是乌鸦。做凤凰的时候是只呆头凤,当乌鸦的时候是野乌鸦……”还没说完萧守红一剑刺来,吓得他转身就逃,两个人一追一逃,瞬间转过了几个房间。

  到了某个房间,公孙朝夕突然停了下来,萧守红一剑抵在他的颈项上,然后凝目跟着他一起往房里望去——这房里又有一具骸骨,是个人。
那是个长着两个头的古怪骸骨,两个头长在同一个骨架上。
萧守红放下玉剑,“这难道是双头蛇夫杜冠言?”
“肯定是了,三十年前他还是很有名的,怎么会死在这里?”
萧守红倒抽一口凉气,“难道他是饿死的?”
公孙朝夕苦笑着道:“只剩一副骨头,天知道他是怎么死的?说不定他是自己吊死的。”正说到“上吊”二字,他突然“咦”
了一声,“你看他的脖子,有个头颅的颈骨断了,难道他真的是上吊死的?”
“可是他有两个头,套住一个又死不了。”萧守红白他一眼,“那样的断法,定是给什么东西拉断,最可能的是长鞭。”她在自己脖子上比划,“这么一鞭甩过来,一拉,颈骨就断了。”

  公孙朝夕看了她一眼,转过头去似乎在呕吐,她一怔,他苦着脸转过头来,“你知不知道你现在满脸的血、泥、还有头发像个疯婆子,加上这地方鬼影幢幢,你做那表情有多恐怖?”

  萧守红为之大怒,举剑再砍.公孙朝夕抱头鼠窜,两个人又钻进了隔壁的房间,这房间空空如也,里头却有个吊颈的套子。公孙朝夕抬头打量了几眼上边的机关,“原来如此……这东西套在隔壁房间的窗户上,杜冠言往这间房子张望的时候一个头给这吊死人的东西套住,拉断了他一个头,还把他扣死在窗户上,慢慢饿死了他。”

  萧守红毛骨悚然,这地方的主人并非在开玩笑,果然处处机关,处处杀人,“虽然杜冠言不是什么好人,这样的死法,也颇可怜。”
“这套子肯定是等杜冠言全身化成骸骨的时候才从拉断的颈骨那里收回这个房间……啧啧……好狠的机关……”公孙朝夕也有些心里发寒,喃喃地说,“小守红儿,我们接下来要十二分小心,这地方虽然似乎已经是百年的旧货,但果然不是什么好地方。”

五 人生多难非惧死
“虚空之门”下似乎到处都是房间,多数都是空屋。两个人转来转去,感觉足足走了有一个时辰,口干舌燥,却不知道自己转到了什么地方,四面望去,只有曾经走过的地方。公孙朝夕点了灯,无数的通道房门,看得人头昏眼花。

  萧守红找个地方席地坐了下来,“我快累死了。”
公孙朝夕同意,在她身边也坐了下来,喃喃自语:“我想念君大公子那柄‘文柏沉渊’,当初听说铁家造名剑,我怎么没去买他三五把,实在是失策、失策。”
“江湖第一剑”君霜桐的名剑“文柏沉渊”号称能开山劈路,力能斩千斤青铜。萧守红拿出她的白色绸缎汗巾擦汗,淡淡地哼了一声,“那柄剑连根草都砍不断,如果不是霜桐爱它形状古雅,早就丢了。能斩金断玉,那还不是我们君大公子内力了得。”

  “你的‘天犀’就没那本事,拿去砍墙,最多砍十下就报废。”公孙朝夕失望地看着萧守红的玉剑,“怎么传说中的美女都不带开山大斧头?这玉剑既难看又不能吃,这里又没有当铺,否则换个馒头也好。”

  说到馒头,萧守红突然觉得很饿。她从早上到现在什么也没吃,吞了口唾沫,她抱膝坐着,胸口的伤又隐隐作痛起来。
公孙朝夕从怀里摸了串葡萄出来,提到萧守红眼前。她眼前一亮,公孙朝夕居然把那串葡萄揣到现在,她开始吃葡萄,却又突然想起,“这里既然有猴子每天往那边洞口送水果,就一定有出口,可惜没见猴子,不然就可以找到洞口了。”

  “猴子会往那边洞口送水果,可见那边洞口曾经住着一个非常重要的人,可惜这么多年不知道是谁。”公孙朝夕靠着墙壁,“我们该留在门口等明天的猴子来送水果……”正当他说到这句,突然远处已经点燃的灯火熄了几处,遥遥的传来一声女人的惨呼,接着无声无息。

  萧守红毛骨惊然,“古心心……”
公孙朝夕差点儿咬到自己的舌头,苦笑着道:“如果我们刚才留在那边等猴子,现在已经死了。”他也没料到钱衰灯和白星汉重伤,古心心居然仍然敢追下来,难道是他的三脚猫“满楼明月梨花白”露出了破绽?

  “她怎么了?”萧守红站起来往古心心发出惨叫的地方望,隔着层层房屋什么也看不见,但一股诡异的气息扑面而来,她忍不住咳嗽起来,心里一寒,一口紫血夺口而出。
公孙朝夕吃了一惊,跳起来扶住她,“怎么了?”
“没事。”她擦掉嘴边的血迹,“吐血而死的萧守红会比较美貌,好过全身淤血而死。”
“可是我宁愿要只活的乌鸦,也不要吐血的凤凰。”公孙朝夕跟着站起来,“古心心大概中了这虚空之门里面什么陈年机关,我们运气不错,走到现在除了几个死人死猫,还没有遇到什么怪东西。”正说到怪东西,萧守红突然说“嘘——”,摇手打断他凝神静听。

  公孙朝夕也听到了声音,片刻之后,两个人同时说:“水声!”
在左边不远处有细微的水流声,两个人脑中同时掠过进来的时候那本书里写的“猫颈上如果挂的是绿色丝带,则途经水路,准备潜泳”,既然附近有水,水下必然有路!_。
“这边。”公孙朝夕抢在萧守红身前,拉着她大步往某一扇门走去。萧守红握剑的手一紧,本想挡在前面,却被公孙朝夕一拉,顿时忍不住抿嘴微笑。公孙朝夕没看见,她却私下窃喜。自从公孙朝夕显露“满楼明月梨花白”之后,她突然有一种预感会失去这个人,失去一个陪伴在自己身边三年的奸商,一个早已习惯依赖的属于自己的东西。

  这是种什么心情?在意那个奸商的一举一动,只要他想到自己就隐隐觉得得意,不愿他变成“满楼明月梨花白”,只想他永远都是公孙朝夕,永远都跟在自己身后写《冷芳谱》,即使“满楼明月梨花白”是她十六岁那年的梦也一样。

  她只想要公孙朝夕是公孙朝夕,想要他在乎自己,而不想他变成什么更加高强更加神秘莫测的人。
思虑之间,她已经跟在公孙朝夕身后转过了几个房间,眼前的空气突然一寒,有条通道的旁边没有房屋,是一条暗河。
周围一片漆黑,地下暗河尤其乌黑一片没有光亮,也不知有多宽多长,更不知河底下是什么。公孙朝夕丢了颗葡萄下去,河里本来犹如死水一潭,顷刻间便翻涌起来,无数条奇形怪鱼带着森森白牙在河水里闪动,咬不到葡萄就彼此互咬,刹那间水中掠过缕缕暗色,几条怪鱼变成了白骨缓缓沉底。

  公孙朝夕和萧守红却是眼前发亮——有鱼,这鬼地方底下居然还有鱼没饿死,证明这河果然和外面相通,下面应该有地方可以出去。而且有鱼,不管是什么怪鱼,现在在公孙朝夕和萧守红眼里就是食物。

  萧守红再丢了颗葡萄下去,手持玉剑,等到怪鱼浮起来的时候快速下刺。一剑下去剑上居然有两条巴掌大的怪鱼在剑刃上。
那两条鱼牙齿锋锐,但相当肥硕,公孙朝夕和萧守红丢下外套点火,烤熟了就吃,反正在这地底下,被毒死好过饿死。萧守红早就饿了,很快吃完了一条鱼,闭上眼稍微运了会气,胸口的伤势没有好转也没有恶化,睁开眼睛,却看见公孙朝夕在钓鱼。

  他很认真地在钓鱼,用他吃剩的大半条鱼,丢一块鱼肉诱起鱼群,玉剑刺杀一条放下,再丢一小块鱼肉,再杀一条鱼。很快他身边有几十条怪鱼。
“你想这样把河里的鱼都杀光?”她收功起来叹气,“想法很好,你如果在这里坐上三年五年,大概也就成功了。”
公孙朝夕突然脱掉中衣——他的外衣已经当柴烧了——萧守红吓了一跳,却见他煞有介事地把那些死鱼用中衣包成一包,放在一边。
外套的火光之下,萧守红诧异的发现公孙朝夕居然很削瘦——他穿了好几层衣服,中衣之下竟然还有中衣,也不知道这人究竟套了几层衣服在身上,难道他还能事先知道会有用衣服当柴烧的一天,所以特地穿了好几层衣服在身上?诧异之间,她突然看见一只蝙蝠——公孙朝夕的第二层中衣衣袋里居然揣着一只死碧蝠!她大吃一惊,“你收着这东西干什么?”

  “要证明碧蝠的毒性和那些死人身上的一样。”公孙朝夕留下一只碧蝠本只为了证明杀人的是这种特异蝙蝠,那袋骗幅已在萧守红甩手一挥的时候全部被她一掌震死,她却不知道公孙朝夕敢把那恶心的东西收在身上,“现在我想知道鱼吃不吃蝙蝠?”他居然把那只碧蝠丢进了河里。

  河里再次一阵翻滚,再过一会儿,十来只怪鱼翻肚死去,公孙朝夕拆下衣服上的边线,拴上块银子掷出去,把翻肚浮起的怪鱼们捞了回来。
然后他在每条鱼的尾巴上绑上从衣服上拆下来的丝线。
萧守红看得莫名其妙,托腮坐在旁边看,半晌才问:“这样就可以出去?”她当他在作法。
公孙朝夕忙得满头大汗,好不容易把十三条鱼都绑在一起,丝线已经足有十丈来长——结果是他的第二件中衣又几乎全拆了。
他的第二件中衣下再没有衣服,萧守红发现他背心正中有个鲜红色的印子,像朵花,由于肌肤均匀光滑,那朵花一样的东西在他姣好的骨骼和肤色下显得分外娇艳。她望着他的背脊发呆,没见过他光着膀子的样子,公孙朝夕千古痞懒,她见到他的时候,他不是躺在椅子上,就是躺在床上,要不然就在数钱,这忙碌流汗的样子她没见过。

  在她望着他发呆的时候,公孙朝夕已经抓了一条大活鱼,把系着十三条死鱼的丝线系在活鱼的尾巴上,然后把鱼放回河里。随着大鱼一沉,缓缓地把十三条死鱼也带进水里。
她突然醒悟,“你在试探这河里的通道?”
“鱼能过去的洞,不一定人能过去。”公孙朝夕嫌恶地在河里洗干净摸了半天死鱼的手,“十三条死鱼并在一起的宽度大概比人宽,如果这些死鱼能过去,我们也就能过去。”话音刚落,那些鱼突然纷纷断线,一条条浮出了水面。

  河里的洞口太小,大鱼过去了,十三条死鱼却过不去,大鱼一挣线断,死鱼就浮出来了。
“果然过不去。”公孙朝夕喃喃地说,“我们潜下去,大概在水里会看见几个大字:此路不通。”
希望的路断了,萧守红心里一阵发凉,叹了口气,“死在这里面,也比我满身淤血死在外面好。”
这种时候她还念念不忘她的绝世仙女的形象,公孙朝夕斜了一眼蓬头垢面、分明像个女鬼,她自己还当自己是美女的萧守红,突然说:“我突然想到一个出去的办法。”
萧守红眼睛一亮,“怎么出去?”
公孙朝夕突然溜到了萧守红怀里,枕着她的膝盖,看着她的脸,笑眯眯地说:“你的膝盖借我躺躺,让我好好睡一觉,我就告诉你。”说着指指那包死鱼,“那些鱼是干净的,你饿了可以吃。”他闭上眼睛,突然又睁开,“生吃。”

  萧守红一呆,却没有把他推开,心里反而升起一股温柔的感觉,很踏实。
公孙朝夕说睡就睡,翻了个身真的枕着她的膝盖睡着了。人家说醉卧美人膝,公孙朝夕为了享此乐趣,无赖地躺在她怀里。
她就着快要熄灭的火堆的光看着他的背,突然觉得自己眼睛有点儿花,他背上那朵有点儿像花的印子似乎在缓缓变大,从有点儿像花的红印变成了一朵清晰的紫藤花般的东西。她忍不住伸手去触了触,触手出奇的灼热,那是什么?

  他的身材颀长均匀,其实躺在她怀里让她感觉也很舒适,但过了一会儿,她觉得他的体温渐渐下降,很快变得像块冰一样,除了背心那个红印灼热异常,全身都异常冰冷,“公孙朝夕?公孙朝夕?”

  她摇晃了他一下,把公孙朝夕吓了一跳,猛地睁开眼睛,“见鬼了?”
他一睁开眼睛,身上的温度刹那恢复正常,萧守红几乎以为刚才的低温是她的错觉,怔了一下,把他推在地上,“起来了,我身上有宝吗?”
公孙朝夕躺在地上一本正经地说:“你身上有苍蝇。”
萧守红几乎是立刻跳了起来,“哪里?”
“等你死了以后就会有的。”公孙朝夕笑得像是刚赚到了几百万两银子,“如果你不想死的话,乖乖地坐下来休息休息,运功一下,我就告诉你出去的办法。”
萧守红淡淡地说,“就算我出去了,七天之后还是要死的,我急什么?”
“可惜我已经知道你不但是只乌鸦,还是只会说谎的乌鸦。”公孙朝夕叹气,“‘露凝香’虽然狠毒,但是你有君大公子名门正派的内功心法可以救你,你当我公孙朝夕混了这几年《冷芳谱》都是只看八卦?”

  萧守红狡黠地咬着嘴唇,“可是他在天山。”她近乎是狡黠又有点儿妩媚地看着公孙朝夕,“他会来不及救我。”
公孙朝夕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喃喃地说:“女人……果然是难缠的东西……好了,出去以后我带你去找他……奇怪,我公孙大少为什么会落到这种地步?这个女人的事分明和我无关,我为什么要替你做那么多……”

  萧守红笑得很得意,突然伏过身在他额上柔柔地吻了一下,语调轻柔如梦,悄声说:“你喜欢我,不是吗?”
“你如果不是披头散发满身恶臭,也许我会觉得是份艳福……”公孙朝夕被她吻了一下,居然叹气,“可惜现在……”
萧守红一怔,伸手掐住公孙朝夕的脖子,恶狠狠地说:“你说什么?”
公孙朝夕做垂死挣扎状,吐出舌头,“江湖第一美人杀人了……开杀戒了……”
萧守红的笑声清脆动人,和她的外形全然不配,捶打了公孙朝夕一阵,她嫣然一笑,“不许告诉别人。”
“不许告诉别人什么?”他装傻。
“不许告诉别人我亲了你。”萧守红拧了他一下。
公孙朝夕呼痛坐起来,“告诉别人萧大姑娘失身,《冷芳谱》会跌价,我会破产,会喝不到美酒只能喝西北风……”
萧守红怔了一下,怒道:“谁失身了?”抄起身边天犀剑的剑鞘往他身上砸去,“扑”的一声正中公孙朝夕小腹。
“哇”
的一声,他一把掩口吐了许多清水出来,萧守红又是一怔,她并没有太用力,难道这个奸商武功差到连她这一剑鞘都受不起?“喂?你不舒服?”她想起刚才那鱼他也没有吃多少。
公孙朝夕吐完叹了口气,皱了皱眉似乎想起些什么,“没事,最近……”他的声音嘎然而止,没说下去,突然问:“最近刀二公子和你有没有联系?”
萧守红又是一呆,不知道他怎么想起刀狻猊,“自从上次天下第一聚会,已有五个月没有联络。”说起来她也觉得希罕,刀狻猊居然已有五个月没有出现在她身边,更希罕的是她居然也没有留意。

  公孙朝夕皱着眉头,喃喃地说:“难道他也是……”
“也是什么?”萧守红忍不住问。
“上次天下第一聚会,有件事我始终觉碍很蹊跷。”公孙朝夕苦笑,“咳咳……说起来丢脸,那天是一月十八,天气冷得很,我记得那天吟完诗喝完酒你就先回去睡了,我们几个大男人还在山头灌酒,结果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第二天早上醒来,我们几个人居然全部都没穿衣服……嗳……”他没面子地揉了揉鼻子,“没穿衣服躺在昆仑山顶,那里奇冷无比,我们几个人总也有好几个武功高强,居然谁也没留意到究竟是怎么回事。最希罕的是连衣服都不见了。”

  她听得诧异,“难怪我第二天起来你们全都换了衣服,不管你们喝得多醉,难道世上还有人能在君霜桐和刀狻猊的耳目下脱光了你们的衣服?”她脸上一红,“可是你们都是男人,脱光了你们的衣服有什么用?难道拿衣服去卖?”

  公孙朝夕喃喃地说:“天知道……对了,其实那天那朵桃花也去了。”
“那朵桃花?”
萧守红醒悟,“啊,天下第一厨,那天那个肥肥胖胖的老头就是桃如丑?”她和天下第一厨见过三次,三次都是个肥肥胖胖有些邋遢的老头,怎知道是桃如丑易容乔扮?
公孙朝夕点头,又在叹气,“别的就不说了,君大公子和刀二公子英俊潇洒,但是那朵桃花扮得又老又臭,有谁有兴趣去脱他的衣服?这件事我们四个都没说,丢脸啊丢脸。”他喃喃地说,“但是从昆仑山下来以后,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萧守红忍不住追问:“哪里不对?”
公孙朝夕瞪眼看她,过了半晌才说:“我要知道哪里不对,就不必发愁了。”
萧守红皱眉回想,突然想起一件事,“君大公子要去天山,难道他是——”
公孙朝夕拍了拍她的肩,“你终于变聪明了,他不是去天山,他借口去天山绝顶赏雪,其实去的还是昆仑山。”他深有忧虑,“那证明他也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只怕你的刀二公子也是,所以他不在你身边。”

  “桃如丑呢?”萧守红疑惑,“他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同。”
“那朵桃花就算出了什么事也不会告诉你,就像我公孙大少出了什么小事也不会告诉他一样。”公孙朝夕说,“而且你别看那朵桃花只会烧厨房炒菜,我告诉你一件事吓死你。”

  “什么?”萧守红瞪眼,“他就是‘满楼明月梨花白’?”
公孙朝夕差点儿咬到舌头,惊叹地看着这个女人,“你怎么知道?”
萧守红的表情是大吃一惊,“我胡说的。”
公孙朝夕哼哼道:“女人的直觉……神奇的东西……没错,那朵桃花就是‘满楼明月梨花白’,五年前无聊至极,下棋输给我跑去和杜轻辰比武的白痴。”说着他斜眼看萧守红,“你十六岁那年的梦中情人,梦碎了吗?”

  萧守红大吃一惊之后,突然大笑起来,“哇哈哈哈哈……他就是‘满楼明月梨花白’?”
“如假包换。”公孙朝夕懒洋洋地说,“可惜他武功练到头不练了,否则现在哪里轮得到你君大公子刀二公子出风头?”
萧守红正色道:“可惜的不是他,是你。”
“啊?”公孙朝夕挑眉,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可惜的是为什么人家练武煮饭都是一等一的高手,而你除了算钱吃饭什么也不会?”她故意叹气。
公孙朝夕也正色地说:“那是我的本事,”他悠然地翘起脚,“那朵桃花练武和煮饭都是一等一的高手,你不是应该仰慕在旁边看戏吃饭的公孙大少我吗?”
萧守红忍不住笑了出来,捶了他一拳,“死人!无赖!奸商!”
“这世道无奸不成器,”公孙朝夕哼哼道,然后宣布:“我告诉你怎么离开这鬼地方。”
萧守红准备好听公孙朝夕一串详密的推理,正襟屏息。
结果他却说:“大门又没有关,古心心不知道中了这鬼地方什么埋伏,我们为什么不从来的路回去?”
萧守红一怔,和公孙朝夕对望了半晌,只得苦笑,“我们两个果然还是很笨的。”
公孙朝夕正色说:“笨的是你,不是我。”
六 异事风云诧异迟
那包生鱼两个人也就不要了,沿着公孙朝夕点着灯的房间往来路走去,果然很顺利,半个时辰不到就从公孙朝夕床底下那个大洞钻了出来。这底下的“虚生之门”究竟是真是假?底下究竟在搞的什么鬼?究竟有多少人寻到此处又死于此处只有天才知道,现在公孙朝夕和萧守红在意的是要先找个地方换身衣眼洗个澡。

  半天之后。
照花斋。
原来照花斋其实是高阳山下一个小酒铺,这酒铺虽小,但的的确确是桃如丑常住的地方。现在公孙朝夕换了一身又白又柔软又舒服的衣裳,躺在桃如丑的床上眯眼看着萧守红。
美人出浴,方才在“虚空之门”里面披头散发满身血污的萧守红现在长发披散、乌亮整齐,俏脸晶莹、容颜清雅,活生生一个绝代佳人。
可惜这位绝代佳人板着张脸坐在公孙朝夕床前喝茶。
她想不通为什么每当有床这个家伙就会先占,更想不通“满楼明月梨花白”为什么要为这种人下厨烧菜,还大大方方地把床让给他。
公孙朝夕很享受地闻着萧守红浴后的幽香,微眯着眼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
活像只吃饱了晒太阳的懒猫,虽然他肚子还是很饿。
不远处的厨房里传来桃如丑做菜的声音,过了一会儿,昏昏欲睡的公孙朝夕挑起眼皮,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窗外,“躲在人家房门外偷看的东西,非奸即盗。”
窗外突然冒出一个人头,那人一张马脸,瞪着眼说:“我怕打搅了你和大美人谈情说爱,好心被你当驴肝肺,你这人只配天打雷劈。”那人却是马无皮,随着马无皮从窗口冒出来,西门杀也已经抱剑站在屋里,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进来的。

  然后西门杀冷冷地看着公孙朝夕,“我听说你打败了钱衰灯和白星汉的联手一击,还把他们震成重伤。”
公孙朝夕叹着气,喃喃地说:“老友见面能不说这个吗?大煞风景……”
“你可是‘满楼明月梨花白’?”西门杀继续冷冷地问。
“不是。”公孙朝夕呼天抢地,“我以佛祖的名义发誓,绝对不是!”
“那你为何懂得‘满楼明月梨花白’?”西门杀继续追问。
公孙朝夕看了他半晌,“当你每天都要看这门破功夫五十遍的时候,你也是会懂的。当年我和那朵梨花连喝了三个月酒,每次喝醉了他都要练这门功夫,而他是连闻到酒味都会醉的。”

  西门杀哼了一声,没再问下去。马无皮却奇怪至极,“你什么时候认识‘满楼明月梨花白’的?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知道的事情多了,我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拉屎你也不知道……”公孙朝夕哼哼道。
萧守红坐在椅子上托着腮,原来她觉得公孙朝夕的这些朋友都很无趣,但从地下转了一圈出来之后,她突然发现他们个个都有趣得很,尤其是她知道那朵梨花其实就是那朵桃花而他们不知道的时候,更加觉得他们有趣。

  “你烧了信侯宫,想必江湖人人称快,你也该回家种田去了。”公孙朝夕说起正事,“你老娘想着你呢。”
西门杀哼了一声,马无皮说:“他已经收手不干了,倒不是因为他烧了信候宫,而是他觉得连公孙朝夕都能一出手就打败钱衰灯和白星汉,他再干下去迟早死得不明不白。”

  公孙朝夕点了点头,又问:“那位江湖第一神医官水水,水通的师弟,最近在哪里出现?”
马无皮从怀里拿出个本子,找了一下,“上个月出现在明月楼,你病了?”
“小守红儿受了点儿伤,君大公子又不在,我想找官水水碰个运气。”公孙朝夕叹了口气,愁眉苦脸地道,“最近觉得全身上下哪里都不对劲,我也想找个神医看看我是不是寿命已尽,将要呜乎哀哉了。”

  “你这小子体健如牛,六个月前老子和你比赛兔子跳,你小子居然能一炷香跳五百六十九下,哪有什么毛病。”
马无皮刚刚说到这里,公孙朝夕脸色微变,从床上捂嘴开始呕吐,他也没吐出什么东西出来,全是清水。
马无皮却吓了一跳,猛地跳起来,“你不会得了什么绝症要死了吧?”
“我就是不知道所以才要找神医。”
萧守红在人前显得很冷淡,浑然不似那个媚眼如丝在公孙朝夕脸上一吻的美娇娘,心里却不期然想起他背上那朵奇怪的红色紫藤,难道他是中了什么毒,还是真的生了什么病?
“说到神医,我最近也很想找一个。”一句话从背后传来,桃如丑看着公孙朝夕,一脸的同情,“如果有毛病,我打赌我们几个人的毛病,都是一样的。”
公孙朝夕瞧了他几眼,说:“你最近也常这样?”       一
桃如丑悠然地看着他,居然很有些得意地微笑着,“我只是想吐,绝对没有你时得这么丑的。”
×  ×  ×  ×  ×  ×  ×
明月楼。
江湖第一神医官水水,乃是天风神医水通的师弟,医术高明,虽年已三十,却貌若十二小童,更是异事。
现在他左手搭着公孙朝夕的脉门,右手搭着桃如丑的脉门,一搭之后他显然是吓了一跳,一张清稚的小脸顿时扭在一起,又仔细搭了一会儿。
这个“一会儿”其实有一个时辰那么长。
萧守红斯斯文文地在旁边坐着,西门杀闭目靠墙而站,好像已经睡着了,马无皮趴在桌上却真的已经睡着了。
官水水突然长长地吐出一口气,目光怪异地看着公孙朝夕和桃如丑,问:“你们……最近是不是去了什么绝壁深谷,人迹罕至的地方?”
公孙朝夕点点头。昆仑山顶,自古传说西王母住的地方,虽然上面连根草都没有,却是绝对的人迹罕至。
桃如丑也目光怪异地看着官水水,“我们出了什么毛病?”
官水水用更怪异的目光看着桃如丑,突然喃喃自语:“如果不是我行医已有十八年,我一定会以为自己疯了……”他缓缓收回搭脉的手,“你们两个,都是喜脉。”
“咣当”一声,萧守红斯斯文文端着的茶杯在地上打翻,“咳咳……”她被呛住,捂着胸口咳嗽个不停,只当自己听错了。
公孙朝夕和桃如丑脸上的笑容都没变,“什么?”
“喜脉。”官水水正色地说,没有丝毫玩笑的意思。
伏着睡觉的马无皮突然跳了起来,一把抓住官水水的衣领,“你疯了,他们两个,都是如假包换的大男人!
官水水同情地看着公孙朝夕和桃如丑,当抓着自己的马无皮是空气,喃喃地说:“是喜脉,但是,你们肚子里怀的却不是孩子。”他正色对公孙朝夕和桃如五说,“我只能推测,那犹如蛊毒寄生,有什么东西寄生在你们肚子里,就像妇人怀了孩子,你们两个不是女人,如果这东西长大成熟,十有八九。是要破腹而出的。”

  刹那间本来都被“喜脉”二字呛到的人脸色都变得僵硬,只听官水水继续说:“根据那肚子里不知名的东西心脏跳动之声,那东西长得很慢,但目前已有拳头大小。”他一字一字地说,“我不知道它长大之后,将是以多大的个子出来,也许它会吃尽你们腹中所有的血肉,也可能会吸去你们身上所有的养分。”

  萧守红脸色苍白,公孙朝夕和桃如丑面面相觑,西门杀脸色肃穆,马无度目瞪口呆。
“君大公子和刀二公子肚子里怀了个不知名的怪物。”公孙朝夕一刹那想起的却不是自己即将倒霉,而是突然笑逐颜开,“老马,冷芳第四谱有谱了。”
桃如丑哈哈大笑,托腮看向官水水,“一辈子没想过居然有一天可以尝试当孕妇,世上能有几个男人有这样的福气?你实在该羡慕我们才对。”
公孙朝夕拍了拍桃如丑的肩,笑吟吟地说:“如果我们去告诉那两个人他们肚子里怀了个妖怪,你说他们会怎么样?”
桃如丑咬唇笑得好开心,“我猜君大公子会吐血,刀二公子会气死,然后他们会一起自杀。”
“你们两个真是疯得不能再疯了。”官水水瞪着眼,“你们去了什么古怪地方招惹了这种古怪东西?如果搞清楚你们肚子里的是什么,也许我能救你们一命。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问题是,我们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不过君大公子已经去了昆仑山,”他悠然托腮,“我相信以君大公子的为人,应该是会找到救自己命的办法,否则,试试看生出个妖怪来是什么滋味,也不错。”

  桃如丑和他笑得一样开心,这两个人像根本不担心会被肚子里的怪物咬破肚子出来的样子。
官水水无奈,“败给你们两个了。”他正色地说,“这东西似乎能用内功稍微压制,它在阿桃肚子里长得比在你肚子里慢得多,你要小心了。”
公孙朝夕噎了一口,桃如丑却很开心,眉开眼笑,“我会认你生的当干儿子,到时候记得请我去吃满月酒。”
正当萧守红、马元皮、西门杀都目瞪口呆哭笑不得的时候,公孙朝夕居然很奸诈很惋惜地告诉他:“等到你要生的时候,我会很耐心地告诉你经验的。”
“如果你到时候还活着,我很乐意听。”桃如丑和公孙朝夕相视一眼,突然哈哈大笑,活像两个人都中了几百万。
“疯子。”萧守红坐在一边喃喃地道。
她怎么会一点儿都笑不出来?一想到他可能被肚子里不知名的怪物咬破肚子出来,她全身寒毛直立,忧心忡忡地看着他,突然觉得,整个人世都像被层乌云压住,哪里都没有光了。

  官水水接下来给她把脉,末了说这种内伤以药医虽然能治好,但是要休养整整三年,还是君大公子的内功治得利落,因此不推荐她留下治伤。公孙朝夕立刻决定,带着萧守红上昆仑山找君霜桐。

顺便,他也要搞清楚一月十八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以及在自己肚子里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  ×  ×  ×  ×  ×  ×  ×
两个人动身前往昆仑山,路途遥远,西门杀和马元皮本想跟着去,萧守红重伤在身,公孙朝夕武功低微,两个人都危险。但公孙朝夕却说他要和小守红儿谈情说爱不愿带两个秤砣,把他们两个赶回了家去。

  西门娘子重病在床,西门杀还是回家为宜;至于马无皮,公孙朝夕赶他回“金钱坊”,去看他床板底下收着的五百两银票还在不在?
现在两个人坐着马车,已经离开明月楼有一百多里地了。
萧守红的伤势虽然严重,倒也一直都没有恶化,出来整整一天了,她大半时间都托腮看着公孙朝夕。
公孙朝夕也托腮看着她,差不多两个人快对看了一大,两双眼睛都快变成斗鸡眼的时候,他才问:“你在看什么?”
“我在想再过五个月你的肚子会不会凸出来。萧守红眼睛眨也不眨地说。
公孙朝夕眨眨眼,“你想怎么样?”
她叹了口气,喃喃地说:“我也没想怎么样,只不过很好奇而已。
公孙朝夕也叹了口气,喃喃地说:“我在想这个女人很奇怪,不担心她自己的命,整天想的都是别人的肚子。”
萧守红淡淡地说:“我还在想另外一件事。
“什么?”
她幽幽地说:“虽然钱衰灯被你打伤,信候宫给西门杀烧了.但是江湖上说萧守红毒杀苏凝雪、云晴、梦回廊,还有瑞鹤五行掌满门,这件事还没有完。”公孙朝夕和马无皮还没来得及证实那些人都是钱衰灯所杀,现在满江湖仍然在指责萧守红是杀人凶手,“我不在乎担恶名当乌鸦。”她说,“不过我怕我和你一路去昆仑山.如果有人得到消息,想打落水狗的人一定不少。我不能动车,你难道能保护我?”

  公孙朝夕愁眉苦脸,“‘满楼明月梨花白’我可没有本事再来一次。”
她没趣地看着公孙朝夕,末了扭头看向别的地方,“我为什么要和这么没用的男人在一起?”她自言自语。
“那是因为你不能没有我。”公孙朝夕嬉皮笑脸,从马车底下摸了盘东西出来。
萧守红眼前一亮,他端出来的是盘西瓜,她二话没说拿过来就吃。
公孙朝夕摇头叹气,“人家要是知道美人吃西瓜吃得像猪八戒,一定会觉得很绝望、很伤心、很难受。”
萧守红一手拿西瓜,一手一剑连鞘刺到他身上,“你再说一次?
公孙朝夕苦着脸捂着肚子,“很痛啊,你不要随便动手动脚。”
她哼了一声收剑,继续啃西瓜。
公孙朝夕却没有起来,依然捂着肚子一脸苦相。
过了一会儿,她终于忍不住问:“你是真的不舒服?”
公孙朝夕突然嘻嘻一笑,神气活现地从椅子上坐直,“骗你的。”他博得美人心痛,心清舒畅,伸手去夺那盘西瓜,“给我一块。”
萧守红却在最后一块上面咬了一口,以示霸占。
公孙朝夕伸手再抢,马车突然一晃,端盘躲避的萧守红一个不稳,尖叫一声跌入公孙朝夕怀里,“扑”的一声她的手肘正好撞向公孙朝夕的小腹,整个人跌入他身上。身后一声闷哼,她连忙爬起来,公孙朝夕压着被她撞正的小腹,突然间脸色痛苦得连叫也叫不出来,一把抓住萧守红的手,抓得她几乎以为自己的手要断了。

他一分一分地拿她的手掌去按自己的小腹,她缓缓按下的时候觉得里面有个东西在动,那东西很硬,似乎有爪。她用力去抚摸的时候它居然好像“咬”
了她一口,吓得她连忙缩手,满脸骇然地看着公孙朝夕,心里的恐惧和怜惜同时升起:那东西在肚子里,会有多可怖多恶心多不舒服,他却没说,仍是笑,“你觉得……怎么样……”她仍然满脸惊恐,满身战栗。

“我打赌我娘生我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痛……”他半死不活地躺在椅子上,想笑却笑不出来,“它只是动了一下,你刚才打到它了……我打赌再来一次你就要去奈何桥看我……”说话之间,他满头的冷汗直下,呼吸急促。

萧守红拿出块汗巾去擦他额头上的冷汗,心里焦急得难以平复,突然在他耳朵上狠
狠地咬了一下。
公孙朝夕“啊”的一声坐正,刚才那一下剧痛已经过去,他瞪眼看着萧守红。
她心里委屈,刚才她不是故意的,却让他如此痛苦,她眼看他痛苦却帮不了他任何
忙,突然很想大哭一场。想着眼圈就红了,她泪眼汪汪地看着公孙朝夕,欲言又止,不
知该说什么好。
女人……
公孙朝夕苦笑着摸摸她的头,“别哭。”
“我觉得……好可怕……”她一被安慰就开始哭了起来,“如果君霜桐找不到那是
什么,你们四个难道真的就这样……被这种怪物咬破肚子死掉?我不要……”
公孙朝夕安慰她的办法是:“你怎么知道你肚子里就没有个怪物?别忘了那天你也
在昆仑山上。”
他居然说得很认真。
萧守红一怔,一把把他推开,不哭了,想了半天,“假如我会和你们一起死,那我
还哭什么?”她擦掉眼泪,“那时是谁提议要去昆仑山?”她恶狠狠地问。
公孙朝夕很同情地看着她,“提议去昆仑山的,不就是你吗?”他很感叹,女人的记性果然是在想要记住的时候就记得添油加醋,不想记住的时候就能忘得忘乎所以。
萧守红又是一怔,“有这样的事?”
公孙朝夕只得又苦笑,“没这样的事?那么就算是我说要去的好了。”上下看了一脸认真,仿佛真的以为自己也会一起死的萧守红一眼,他只得又说:“你肚子里要有个怪物,官水水早就看出来了,他既然没说你有喜,自然就是没有。”

“如果有天有东西要咬破你肚皮出来,我就先杀了你,然后自杀。”她说,媚眼丝丝,笑得又甜蜜又温柔。
公孙朝夕看了她半天,忍不住问:“如果是刀二公子的肚皮先被咬破呢?”
她笑盈盈地说:“那我就先去给他哭坟,然后去查是什么东西在他肚子里,杀了那东西给他报仇。”
“你不和他殉情?”公孙朝夕问。
她瞪了他半天,“我为什么要和他殉情?”公孙朝夕反问:“你为什么要给我殉情?”
她大大咧咧地拿起刚才被她咬了一口的西瓜继续啃,“因为我不是他想要的那种凤
凰,我越来越觉得我是只乌鸦,只能配你这种人。”说着她的眼睛瞪得又圆又大,没半
点儿高雅的气质,只是凶狠娇媚兼而有之,活脱脱一个恶婆娘。
他看了她半天,忍不住笑着道:“你现在的模样,很像一种很妙的人。”
她野蛮地吐着西瓜子,“什么?”
“老板娘。”公孙朝夕说。
然后她居然抛了个媚眼给他,“只要你陪着我,就算是当你丈母娘,我也不在乎。

公孙朝夕给她彻底地呛到噎住,“那也要你先生个女儿出来瞧瞧。”
她瞄了他的肚子一眼,笑眯眯地说:“或者我给你肚子里的儿子当娘,你要么?”
他叹口气,“你很奇怪,我以为你通常都很矜持。”
“就像人人都以为公孙朝夕脸皮很厚,其实他有时候也很腼腆,”她狡黠地说,“萧守红虽然通常都很矜持,但是有时候也是很大胆的。”
“为什么你想嫁给我?”公孙朝夕心跳得很快。
她移过去把头靠在公孙朝夕的肩上,“没什么,突然之间,觉得你很重要。”她微闭上眼睛,似乎觉得很安详,“没什命理由,就是突然之间,想到如果没有你,也许我就不是我了。”

他拍了拍她的头,手指很热很有力,她很喜欢,接着慢慢地说:“古心心差点儿打到你的时候,我想杀了她。不为什么,就是那时候气得发疯,我受不了看到那样的事。然后很怕你终有一天遇到比我更能让你赚钱的女人,你就会离开我。”

公孙朝夕笑了笑,“你咬住她的那一下,实在狠得像条狗。”
她轻轻捶了他一拳,“那时候如果我是条狗,我一定咬死她,可惜我不是。”
“你这样对我笑,我会脸红的。”公孙朝夕叹了口气,“我这个人虽然平时脸皮很厚,但在他喜欢的女人面前,脸皮是很薄的。”他果然脸红了。
她大笑,“这个女人在她喜欢的男人面前,脸皮却很厚。”她咬着唇笑,“所以……你一定会被我吃得死死的……”
七 一路残阳昭大旗
两个人一直走了三天,从第三天开始,萧守红开始困倦乏力,脸色发黑,渐渐的一
天睡的时间比醒的时间多。但她醒着的时候却很精神,一点儿也没显出她很累。
这一日马车行到黄昏,突然下起了大雨。
马车外一时俱黑,雨点打在车顶上劈里啪啦,萧守红觉得很冷,公孙朝夕找出披风
给她披上。马匹停步自行找了树下避雨,荒凉处没个人家,只闻雨水哗哗地打在树叶上
的声音,窗外灰黑一片,就好像全天地,就只剩下马车里小小的一片世界。
“离昆仑山还有多远?”她直往公孙朝夕怀里钻,“我怎么觉得像去西天取经,怎
么走都走不到……”
公孙朝夕轻轻拍她的头,“官水水给你配的伤药我带着,如果来不及,你就乖乖吃
药回家去休养三年。”
她不答,过会儿懒洋洋地说:“我不要。”
“温柔体贴的江湖美人都是善解人意、体弱多病的。”公孙朝夕一本正经地说。
她被他说得语塞了一下,懒懒地伏在他怀里,“那么我就不做美人。”
“你饿不饿?”公孙朝夕问。
“不饿,我想喝茶。” 她闭上眼睛,“胸口好闷。”
“我给你推拿?”公孙朝夕挑眉含笑。
她立刻睁开眼睛,瞪着眼道:“你休想!”
公孙朝夕回瞪她一眼,“马车里是没有茶的。”
她眨眨眼,人本来赖在他怀里,现在双手圈住他的腰,懒懒地问:“现在有没有茶?”
公孙朝夕故意叹气,“没有。”
她爬起来咬了他耳朵一口,“有没有?”
公孙朝夕一把搂住她,吻了吻她娇艳欲滴的唇,她咬了咬他的唇,然后一本正经地说:“我要喝茶。”
“真是市侩的女人。”公孙朝夕放开她,“萧守红居然抱住个男人送吻说‘我要喝
茶’,那些当你是世外仙女的男人们真可怜。”
她吃吃地一笑,懒洋洋地说道:“我还不是被你教坏的……一年前我是多么清高优
雅的女人……”没趣地念叨了两句,她拉住公孙朝夕的衣袖,软绵绵地说:“我渴了,
我要喝热茶。”
公孙朝夕从马车车壁上翻下一块板,那车壁里有个暗格,里头居然有一套茶具,一
竹节茶叶。他把茶具茶叶搬了出来,想了想,从马车座垫底下拖出一个小火炉,火炉上
还放着一个细嘴水壶。
萧守红吃惊地看着他从马车里翻出那么多东西,挑了挑眉,“这些东西你是什么时
候藏进去的?”
公孙朝夕兴致勃勃地摇了摇水壶,那里面居然满满的有一壶水,火炉里有炭,他在
马车里生火烧水,调弄茶具。
“那是什么水?”萧守红忍不住问。
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不知道。”
“不知道?”萧守红嗅着空气中极其幽雅好闻的气息,此水绝不是普通清水。
公孙朝夕享受地嗅了嗅,喃喃自语:“难怪官水水把这些东西当宝藏在床底下,果然是好东西。”
萧守红的眼睛立刻直了,“这些是你从官水水那里偷来的?”
“他收了我五百两诊金,居然没治好半个人,我要回一点儿利息,难道不行?”公孙朝夕懒洋洋地说,“好香,这难道是传说中官水水收集了二十年的兰花明露?”
“兰花明露”是神医官水水种的一棵异种兰花清晨所凝的露水。听说那兰花只有三叶,每日清晨也只得三滴露珠,能明目清火,养颜美容,还能驱邪却毒、总而言之便是传说中能治百病的灵药。官水水之所以貌若十二,听闻也是这“兰花明露”的功效,公孙朝夕偷了他一大瓶兰花明露,却倒在水壶里泡茶,若是给官水水知道了非气得吐血不可。

“听说这东西吃下十病就可以百病全消?”萧守红忍不住问,那水壶里别说十滴,一万滴都有了,“如果喝下去一壶,那会怎么样?”
“试试看。”公孙朝夕慢条斯理地调整茶具,往紫砂壶里倒茶叶。
“这是什么茶叶?”萧守红又忍不住问。
“这是那朵桃花放在酒铺里卖给张阿三李阿狗的那种茶叶。”公孙朝夕叹口气,“
我说我喜欢喝酒,他偏偏要送我茶叶。” 正当他叹气的时候,水壶开了,他若无其事
地把那些千金难买的水倒进天下最差的茶叶里,泡成了两杯茶。
萧守红小心翼翼地喝一口,茶味苦涩,但水气清新幽雅,倒也不怎么难喝。多喝两
口便让人精神一振,这水果然提神醒脑,她惋惜地看着那壶水,“可惜只有这么一点点。”
“官水水有两大瓶,我怕他全丢了会搬凳子上吊,只摸走了他一瓶而已。”公孙朝
夕也很惋惜地看着那壶水,喃喃地说,“早知道这么好喝,我连他那颗兰花都摸来,叫
那朵桃花拿去炒菜想必很好吃。”
其实这“兰花明露”滴于清水中,清水便有明露的幽香,这水经过沸水一烧,清热
解毒什么的功效丧失殆尽,只不过提神醒脑而已。公孙朝夕和萧守红在暴殄天物,居然
还打算把官水水那颗兰花拿去炒菜,当真让官水水知道了只怕不是搬凳子上吊,而是拿
菜刀杀人了。
只一会儿那一壶“兰花明露”就被全部喝光。萧守红心满意足地倚着公孙朝夕,车外是雷雨阵阵,车里却暖意融融,“原来那朵桃花的茶也不怎么难喝。”
公孙朝夕也有些懒懒地道:“下次你用河水去泡,保管你喝了一口就想杀人。”
她把玩着公孙朝夕的手指,他的手指修长白皙,其实长得不错,她五指和他交握,她的手指纤柔雪白,两个人的手握在一起倒是好看,“原来你的手生得很好看。”她自言自语。

“比你的好看?”他含着笑问。
她唾了一口,“怎么可能。”举起她的手指,她懒洋洋地说,“我娘说我就手指和眉毛最好看了。”
公孙朝夕慢吞吞地说:“这么说会有很多人想要剔掉你的眉毛。”
她吓了一跳,笑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她问:“现在觉得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公孙朝夕装傻。
“你儿子。”她说,眼睛不怀好意地瞄着他的肚子,“还乖吗?”
他懒洋洋地说:“我已经忘了。”
她举起手肘,似笑非笑,“要不要再来一次?”
公孙朝夕吓了一跳,苦着脸,“这祖宗再动一次,我就找棵大树去吊颈。”那种毫
无防备痛得仿佛五腑六脏都断了似的痛,在他这种毫无忍耐力的人身上根本是不可忍受
的事。顿了顿,他自言自语地道:“不知道君大公子和刀二公子会不会也去吊颈?”
她忍不住好笑,插嘴说:“像君霜桐那种毅力惊人的人,我打赌他不会,因为丢脸
。”
“你那刀二公子,我打赌他心里想去吊颈,但是基于他老爹的淫威,就算他想也不
敢。”公孙朝夕忍不住跟着笑,“那朵桃花万万不会,我相信他很乐意生下个妖怪出来
瞧瞧,他就是那种……惟恐天下不乱,只怕没有稀奇古怪的事凑热闹的闲人……”
“凑热闹凑到玩命也不在乎,果然是会因为‘小楼一夜听春雨’就想到‘满楼明月
梨花白’的人啊……”她感慨地道,“你知道这句‘满楼明月梨花白’是从哪里来的吗
?”
公孙朝夕故意说:“不知道。”
“不逐秦王卷象床,满楼明月梨花白。”她笑吟吟地说,“我第一次听说这个故事的时候心里奇怪了半个月,这明明是一句……艳诗……”说着她笑得在公孙朝夕身上发抖,“‘芙蓉力弱应难定,扬柳风多不自持……不逐秦王卷象床,满楼明月梨花白。’这明明就是首香艳诗,怎会有人把它和‘小楼一夜听春雨’凑在一起,那实在是个妙人,而且还凑得这么像模像样……雨天的‘小楼一夜听春雨’,晴夜就‘满楼明月梨花白’……笑死我了……”

“那朵桃花本就是个妙人。”公孙朝夕一本正经地说,“他本姓柳,后来改姓桃。”
“改姓?为什么要改姓?”萧守红很好奇。
“他说他不想有个祖宗叫柳下惠。”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这理由也很妙。”
“他本姓柳,叫柳如丑?”萧守红噎了一口,“这名字实在……”
公孙朝夕瞪肠“他姓柳的时候叫梨花。”
萧守红彻底地被呛住,“咳咳……咳咳咳……”一口气差点儿没转过来,“什……么……”
“他本姓柳,本名梨花,绝对是真的。”公孙朝夕叹了口气,“其实他的本名也很
妙,可惜他就觉得祖宗不好,硬要姓桃。”
萧守红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喘了半天气,“那为什么要姓桃?”
“因为桃花和梨花是亲戚。”公孙朝夕说。
她边笑边擦眼泪,“果然是……天生一朵桃花……”
“如果不是出这么多事,我打算《冷芳谱》第四谱就把这朵桃花卖了,可惜啊可惜
……”公孙朝夕遗憾地道,“可惜现在写谱子画图印书都是无皮马在管,公孙大少已死
,那只被剥皮的马却想不出那朵桃花就是梨花。”
“你没告诉马无皮桃如丑就是‘满楼明月梨花白’吗?”她有些奇怪,“你们不是
好朋友吗?”
“我告诉过他他却不信。”公孙朝夕瞪着眼,“关我什么事?他硬说我喝醉酒胡说
八道。”
萧守红伏在他身上笑,笑得发颤,过了好一会儿,她闭上眼睛,渐渐地在公孙朝夕
身上睡着了。
轻轻摸了摸她的头发,他眼里有一丝深邃的和温柔的神色,抬头看车窗外的大雨,一手缓缓地去按向刚才萧守红手肘撞到的地方。
如果不是那一撞.他还不知道那里面真的有个东西。
拳头大小,随着他的心跳,那东西也在有节奏地微微跳动,节奏和他的心跳并不一致,但也是一种心跳声。很结实的一个东西,他摸不出来那是个什么,那东西似乎微微颤动了一下,吓得他赶快缩手,突然觉得呼吸急促头昏乏力,靠在椅背上喘气,过了一会儿他举袖擦去满头虚汗,觉得好热。

他一直没看见自己背后有个紫薇花般的印记,如果他现在脱光衣服,萧守红一定能看见那红色印记已经弥漫到如拳头般大小,娇艳得像盛开的红花一样。而且它还在慢慢地扩散,那图案渐渐变得不像一朵红花,而像一团经络纠结,充满异样生命力的球。

正在这时,马车突然动了一下,接着渐渐往前倾斜,马蹄声听起来似乎有些缥缈,竟然是在远去。全身上下哪里都不舒服的公孙朝夕叹了口气,缰绳似乎给人割断,马跑了,这种下大雨的天气居然也有人大半夜跑出来拦路,难道是夜里私奔没带盘缠?伏在身上睡觉的萧守红气息均匀,看来今天伤势没再恶化,不想打断她难得睡得这么香甜,他索性闭上眼睛。

撩开攀车车帘的是一只利刀一样的“脚”,事实上是只爪子,爪子尖锐异常,竟比匕首还长,真不知道马车外的是只什么东西。公孙朝夕本以为有人剪径,突然嗅到一股恶臭,睁开眼睛,就看到一只螃蟹还是蜘蛛那样东西的巨爪从马车门伸了进来,没探到什么,又缩了回去。

他大吃一惊,这里已经接近昆仑山下,人迹罕至,这是什么鬼东西?还是什么新兵器?正当他一下坐起,要摇醒萧守红的时候,那爪子突然‘哗啦”一下撕去了马车前面的车帘和前半个壁板。马车剧烈摇晃,公孙朝夕抱着萧守红从破碎的马车出来,往后一跃两丈,骇然发现半夜三更大雨哗哗,挡在前面的竟然是一只比房子还大的不知道是蜘蛛还是螃蟹的东西。那鬼东西犹如蜘蛛,但外壳尖锐,共有八条腿,没有吐丝,两只小眼睛只有鸡蛋大小,在漆黑一片的雨夜里闪闪发光,仿佛在盯着他,还看得很认真的样

子。
公孙大少这次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昆仑山还没去成,可能就要人生祸福如朝夕
,朝不保夕死于这只大怪物嘴里了。公孙朝夕正在叹气,萧守红被震动惊醒,一睁开眼看见一只大怪物,形象可怖,无比丑陋,吓得她尖叫一声一头埋进公孙朝夕怀里,“那是什么?”

“不知道。”公孙朝夕苦笑着,“感觉是给暴雨雷电惊醒的什么万年妖怪,莫非它肚子饿了,醒来到处找点心?”
萧守红“哇”的一口淤血喷了出来,她的伤势在刺激下突然恶化,一边喘气一边挣扎着要下来,“我们快逃……”
“你别动,否则你还没被怪物吃掉就已经被血呛死了。”公孙朝夕横抱着她往树林后一步一步退去,“我希望它找别的东西吃……”正说到这里,突然小腹一阵酸软,他“啪”的一声坐倒在地,“哇”地吐了许多水出来,那阵酸软弥漫到全身,刹那间他连一根手指都抬不起来。

萧守红大吃一惊,勉强从地上爬起来,颤着声问:“你怎么了?”
“我好难受……”公孙朝夕也勉强爬了起来,“我祈祷它不是我肚子里东西的亲娘……要我生出这么难看的儿子我会丢脸得去吊颈……快逃……”他拉着萧守红跌跌撞撞奔进深夜的树林里,这树林里面虽然伸手不见五指,但好歹那只怪物个子太大进不来;跑了一阵,两个人实在跑不动便扑倒在地上,喘成一团,忽听“喀喇”鲍

声,身后的树木纷纷断裂倒塌,那只怪物 造了进来,而且行动迅速,一爪子就往公引、朝努身上抓去。-;;,蒜廉红勉强提气,拉着公孙朝夕一个纵身掠过两个树丛滚进另一个草堆后,那只怪物刹那间丧失目标,轰隆一声,方才他们待的地方树木齐齐倒下,树叶树干纷纷从头顶掠过,有些轻巧的落下来正巧把两个人遮掩在树枝下。那只怪物找了一阵,突然缓缓往另外一边爬去。

“它在……”萧守红刚刚说出两个字,那只貌似已走的怪物突然闪电般倒退回来,“哗啦”一下两个人身上的树枝被它数只前腿撩开,一只尖锐的爪子对准公孙朝夕抓了下来。

那劲道根本就是要把他一下钉穿在地上!
公孙朝夕一跃而起,闪在树后,萧守红用尽全身力气把天犀剑脱手射出,“喀’的一声轻响,那柄剑直人怪物的半腰,但那东西有间房子那么大,区区一柄王剑它丝毫不以为意,对准公孙朝夕又一爪子勾了过来。

它的目标显然是公孙朝夕肚子里的不知名的东西。
公孙朝夕转身往树林更深处跑去,萧守红咬牙把
她能抓到的什么树枝石块—一往怪物身上掷去,终于那怪物追公孙朝夕追到一
半觉得不耐。转过身来对着萧守红*
她其实早已心惊胆战,这只怪物难看至极恶心至极,她跑又跑不动,也没有兵器抵抗,除了眼睛一闭让这怪物吃了自己,她不知道能怎么样。正当怪物一步一步往她这边靠近的时候,公孙朝夕却又跑了回来。

那怪物看看公孙朝夕,又看看萧守红,萧守红满身污泥在大雨中形状凄惨,嘴角仍残留着呕血之后的血丝,公孙朝夕也是脸色苍白。
面对这种怪物,两个人都无从抵抗,只要这只怪物决定先吃谁,谁就死。
生死之际,公孙朝夕眼睛眨也不眨地去看萧守红,萧守红也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公孙朝夕。
都在想:不管死得多么难看,毕竟我们现在在一起。
那只怪物往公孙朝夕那边挪了一步,萧守红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一下子站了起来,那只怪物突然倒退到她身边,一爪子往她头上压去。
正在萧守红就要死在烂泥里的时候,“霍”的一声响,突然那怪物发出一声嘶吼,刹那间便转身往来处窜去,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萧守红死里逃生,惊魂未定,喘着气爬过去握住公孙朝夕的手。公孙朝夕坐倒在地,吐得肠子都要断了。她替他顺气,自己也忍不住气血翻涌时时呕血,两个人形状凄厉惨淡,落魄到了极点。

等他们喘够了气,能抬起头看救命恩人的时候,公孙朝夕苦笑着说:“你能不能不穿白的?”
大雨虽然已经渐渐停止,但是雨势仍然不减。
来人白衣如雪,配剑古雅,手里持着一张长弓。
刚才正是他射出一箭,射中了那怪物的后颈,把它吓跑了。
虽在雨中,但雨点没有一滴能打在他身上,在离他衣服半寸之处就被蒸发成水雾散去,因此他看来就如笼罩在烟雾轻风中一般。
长眉凤目、温文尔雅、总含着微笑,来人当然就是号称“江湖第一剑”的君霜桐君大公子。
他现在正在微笑,微笑得很文雅高贵,“两位好久不见了。”
“是很久不见了。”公孙朝夕从地上爬起来,“你怎么还和五个月前一个模样?不是听说你在昆仑山上吗?怎么赖在山下?”他居然没对他刚才有气没力地躺在地上差点
儿给怪物吃了的事感到害臊,反而瞪眼对着君霜桐。
君霜桐依然安详和蔼的笑着,“我正追这只‘掘母’,已经追了它三天了,今日刚好到达山下。萧姑娘好,”他对萧守红文质彬彬地行礼,“看起来身体有伤?”
“掘母?”萧守红在君霜桐面前顿时气质高了十倍,人优雅了二十倍,语气淡然了三十倍,“不想传说中吃人的妖物居然存在。”顿了顿,她又颔首道:“受了点儿伤。”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她被古心心那妖婆打了一记‘露凝香’。”
君霜桐点了点头,“我的落脚地在这附近,现在疗伤不方便,去我那里休息。”
公孙朝夕拍了拍他的肩膀,“不然怎么说我很欣赏你呢?虽然你又温吞又爱美又不怎么是个东西,但是我很欣赏。”
君霜桐微微一笑,十分从容自若,只是点了点头,手持长弓腰带佩剑,在前边引路。那风采盎然的模样,让公孙朝夕一想到他肚子里也藏着个鬼胎就忍不住暗暗好笑,转头去看萧守红,只见她若有所思的一双眼珠子转来转去,约莫也不会在想什么好事,不由得眨眨眼,两人相视一笑,知道彼此都在想些古怪的事。

×  ×  ×  ×  ×  ×  ×  ×
走不了半里路,就看见一间木屋,公孙朝夕一见挑了挑眉,不愧是“明珠破玉碎”明玉君府的长子,连出来“降妖除魔”都要盖间整整齐齐的房子,真不知道他在这里钉屋子钉了几天?萧守红却说:“霜桐好兴致,若是在此隐居,倒也清爽自在。”

君霜桐不置可否,微微鞠身作礼,然后打开房门进去,里面居然有床有榻,还有桌椅板凳。
“这里有没有澡盆?”公孙朝夕和萧守红异口同声地问。
君霜桐居然也依然不以为意,微笑着道:“虽然没有澡盆,但是却有比澡盆更好的东西。”他打开后门,他这屋子后门外居然是个温泉,一池水莫约两丈见方,冒着热气,在雨夜也不显得寒意。

“我先……” 萧守红差点儿脱口而出“我先洗”,转念想和公孙朝夕抢大没风度,那个奸商万万不会让给她,顿时淡淡地改口:“我先休息,你去洗。”
但这次公孙朝夕却说:“你这副鬼样子我简直连一眼都看不下去,大美人你先去把自己收抬干净,孤寂流年公孙大少才有心情去洗澡。”
她一怔,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瞪了公孙朝夕一眼,拂然先出门下温泉去了。
屋里的君霜桐微微一扬眉,“有话和我说?”
“你无端跑到昆仑山,是不是也发现自己身上哪里不对?”公孙朝夕笑吟吟地看着他,虽然满身泥浆,却神气得好像他正坐在他“金钱坊”的家里,旁边还有马无皮给他扇风,西门杀给他捶腿一般。

君霜桐依然淡淡地一笑,“哦?”
“我现在全身上下哪里都不舒。”公孙朝夕说,“找了神医一看,官水水那庸医居然说我怀了个孩子在肚子里。”他故意看了君霜桐一眼,唉声叹气地道,“想我好好的六尺男儿,出了这种事叫我怎么有脸去见我在地下的爹娘?你不知道我多想找个人割我脖子,却没有人肯。大家都说我太可怜应该好好活下去……”他一边说一边偷眼看君霜桐的表情,嘴里继续做悲声,“你说我现在怎么办?”

“不是孩子。”君霜桐似乎是看穿了他在做戏,一点儿也没有为他所动,微微一笑,“我用了五个月来查看古书,人说昆仑山顶为西王母所居,常有异相。也有古书记载未婚女子在山顶为天光所感,怀下仙胎,生出异子的故事。不过那书中的‘仙胎’生出来是条似龙非龙似蛇非蛇的东西……”

正在假哭做悲喝茶的公孙朝夕“咳咳” 呛了一口。“那东西现在在我肚子里,你
不要说得这么恶心……”
“总而言之昆仑山顶必然有异兽,把自身之卵放入人体养大,最终破腹而出,兽成人死。”君霜桐居然查得很清楚,表情还很安然,“所以我这几个月都在昆仑山顶,但一直没见什么似龙非龙似蛇非蛇的异兽,倒是有一头‘掘母’总是试图杀我,我想这不知名的异兽,应该是‘掘母’的天敌……”

“那只什么‘掘母’只是蜘蛛,难道我肚子里的是只苍蝇?”公孙朝夕哀号一声,喃喃自语,“虽然说母不嫌子丑,但要我认苍蝇作儿子万万不能,我要去找棵大树吊颈……”然后他突然瞪大眼睛,“它干吗要杀你?难道你肚子里也有一个怪物的卵?”

君霜桐一怔,终于露出了一丝丝尴尬之色,“你……”
他本想说“明知故问”,却见公孙朝夕哈哈大笑,他终于看到传说中君霜桐君大公子不自然的表情,这可是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君大公子从没给人看见过的表情。敲桌捶椅笑了好一会儿,公孙朝夕叹口气道:“我说我和那朵桃花也就算了,你和刀二公子出这事要是给你们的老子知道了,说不定会杀了你们……”君霜桐贵为“明王君府”的长子名剑,刀狻猊贵为“神悟刀家”最出色的子孙,两家均以子为荣,家教森严,君霜桐和刀狻猊要告诉爹娘他们肚子里多了个不知道什么东西的孩子,只怕不是给幽闭,就是给杀人灭口。

君霜桐居然还能继续微笑,让公孙朝夕委实有些佩服,只听他淡定从容地说:“所以我们要先查清楚那异兽究竟是什么?‘掘母’的天敌又是什么?”
“那头大蜘蛛比房子还大,如果有能制服它的其他怪物,想必会很有名。”公孙朝夕一本正经地说。
君霜桐一怔,“例如?”
“例如——龙。凤凰、麒麟……”公孙朝夕笑眯眯地说。
君霜桐又是一怔,醒悟他的意思,不由得淡淡地一笑,“就算你生出条龙出来,它咬破你肚子,你还是会死的。”
“人生得出一条龙来,死而无憾。”公孙朝夕感叹地道。
君霜桐再次一怔,含着笑道:“能像你这样乐见其事,倒也是一件幸事。”
“能像你这样若无其事,倒也是一件怪事。”公孙朝夕道。
君霜桐不以为件,反而听得很愉快,“那正是你我这种人本色。”
公孙朝夕忍不住有些想笑,“我如果和你君大公子是同一种人,早就被自己的酸气
腌成醋溜酱菜,酸死了。”
君霜桐道:“过奖、过奖。”
说着两人相视一笑,公孙朝夕是大笑,君霜桐依然微笑。
“你们两个本就是同一种人,”
门外传来萧守红淡淡的声音,“都是一肚子鬼胎的男人。”她一语双关,施施然走了进来,衣服她自己洗了,现在套着君霜桐晾在外面的长袍,倒也飘逸洒脱。
君霜桐就当没听懂,“萧姑娘请坐,待君某人为你疗伤。”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萧守红嫣然一笑,他那风度虽然很陈旧,却依然很令女人心动,难怪家里的表妹师妹为他争得头破血流。听话地坐下,君霜桐的手抚上她的背心命门,开始为她疗伤。

然后公孙朝夕去洗澡。
八 昆仑山上空徒壁
第二天君霜桐带他们两个上昆仑山,花了几天工夫把整座山转了一遍,这次不但没见到“掘母”,就连草都没见到几根,满地尽是石砺。他们在上次聚会的山顶上坐了一个晚上,什么也没看见。

公孙朝夕终于忍不住问他:“你来昆仑山好几个月,究竟是在干什么?”
君霜桐含笑回答:“名为赏雪,本为求真,实为……”
“逃难。”公孙朝夕替他接下去,叹了口气,“既然你在这里这么久都没查出什么出来,看来要知道它是什么只有等公孙大少把它生出来了。”说完他斜睇着君霜桐,“你不敢回家?”

君霜桐看了他一眼,淡然优雅地道:“如果我老子像你,我就回去。”言下之意,似有遗憾他名震江湖的“明玉无双剑” 的爹不如公孙朝夕。
公孙朝夕同情地看着他,“可惜你最多只能叫我老子,却不能把你老子变成我。不过君大公子,你要是常常这样说话,不怕把倾慕你的大姑娘小姑娘都吓跑了吗?”
君霜桐微微一笑,“哪里、哪里。”’
“你在这里一个人慢慢盖房子和那头大蜘蛛做伴,我和小守红儿目前暂时回‘金钱
坊’。”说到离别,公孙朝夕难得正经地说了两句,“如果有新消息我照旧用黄玉通知
你。”
君霜桐点点头。
公孙朝夕拉着萧守红走了两步,回过头来眨眨眼,“虽然昆仑山顶的雪不化,但是
赏了五个月你不腻吗?我看很快就会有人来陪你赏雪……你慢慢等吧。”说完一笑而去

萧守红跟着淡淡地一笑,对君霜桐拱了拱手,负手跟着公孙朝夕离去。
君霜桐望着两人的背影,突然之间似乎有些落寞,眼眸深处依稀有些惘然,转身回到他造的木屋里,关上了门。
“霜桐居然逃到昆仑山去避难。”萧守红和公孙朝夕下山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拿下她“绝世仙女”的面具,插口说,“这件事又不是他的错,不必怕他爹怕到要躲在这里五个月吧?”

“他在等死、”公孙朝夕说。
萧守红一怔,脱口问:“什么?”
公孙朝夕奇怪地看着她,半晌才说:“你不知道你的君大公子平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找个地方静静地死去吗?”
“什么乱七八糟的?”萧守红听得瞠目结舌,“胡说八道!”
“你居然这么不了解他……”
公孙朝夕喃喃地说,“他七岁那年曾经被人拐走,拐走他的是个精通勾魂大法的老太婆,嗯……‘招魂咒’你听说过吗?”他抬起眼看着萧守红。
招魂咒是诱人自杀的精神控制奇术,萧守红虽然从来没见过有人在此咒下自杀,但闻名已久。皱了皱眉头,她问:“霜桐小时候被人下了招魂咒?”
公孙朝夕点点头,“他七岁那年被人拐走,被施了招魂咒,不过他的反应和别人有些不同。”他干笑了一声,“在君大公子之前所有被施招魂咒的人部乖乖地去自杀了,只有君大公子在那以后对死这件事充满幻想和好奇,找个如梦如幻的地方诗情画意的死是他的梦想,但是他就是偏偏不自杀。他的武功高,人聪明,运气好,家世惊人,行走江湖名气越走越大就是怎么样都死不掉……你别看君大公子道貌岸然,他的兴趣实在让人不舒服。”

“他现在在昆仑山等死?”萧守红有些不解,“他知道肚子里有只怪物会咬破他肚
皮出来以后——他很高兴?”
公孙朝夕用“你终于懂了”的目光看着萧守红,“所以他在昆仑山什么都没查出来
,他虽然好奇,但是根本高兴得不想查,他在那里又尊贵又高雅又寂寞又清冷地等死。
不自杀是他的原则。”公孙朝夕用一种我比他娘还无奈的口气说,“他等了那么多年,
终于等到一个会让他死的契机了。”
萧守红叹了口气,“可是我觉得……以他的才智武功,就算肚子里有个怪物咬破他
肚皮出来,他也不会死的。”
公孙朝夕扬着眉毛笑得很开心,“虽然对不起他,可是我也觉得除非那怪物把他整个人吃掉,否则君大公子还是死不了的。”
两个人说说笑笑,虽然嘴上都说肚子里的怪物将咬破肚子出来,但那东西实在长得太慢,那一天仿佛很遥远,竟让人担忧不起来。  
×  ×  ×  ×  ×  ×  ×  ×
金钱坊。
他说……马无皮瞪着那个从昆仑山回染号称“已死”、什么事也不再干却霸着最好的一张楠木椅子喝酒的公孙朝夕,如果不是因为他“怀着孩子”,马无皮早就用五百飞刀把他钉在门板上示众了。

可惜,他不敢。
不敢不是怕钉不死公孙朝夕,而是江湖第一美人萧守红在公孙朝夕身边嘘寒问暖,他怕一个失手,一柄飞刀过去钉不死脸皮厚如城墙的公孙朝夕,却有萧守红飞身挡刀上演美人救英雄的惊世传奇,那么冷芳第四谱不就泡汤了?

公孙朝夕自从上次那件白衣在泥里泡成花衣之后,终于了解到坚持穿白衣的君大公子究竟要多么小心,那件衣服才会始终“白衣如雪”。对于花许多力气把落到身上的灰尘泥土雨水一一弹走,这种功夫公孙朝夕一来不会,二来兴趣缺缺,所以他现在改穿黑衣,从头黑到脚。

他在喝酒,依然喝十两银子一壶的碧酒。
萧守红在给他斟酒。
马无皮想不通为什么冰清玉洁的萧守红突然对他马大爷二十多年来一直看不顺眼的公孙朝夕曲意奉承起来。而且只要公孙朝夕一动眉毛,萧守红就开始笑。
她那如冰雕般的脸蛋这么无限欢欣的嫣然一笑,笑得简直令马无皮都想原谅她惹来
双燕阁和瑞鹤五行掌的亲戚祥麟三才剑对金钱坊的围剿了。
没错,金钱坊目前正在被双燕阁和祥麟三才剑两个门派联手围剿中,钱衰灯重伤之
后不知去向,碧蝠死得干干净净,萧守红还冠着杀人凶手的罪名,虽然马无皮已经传出
了是钱衰灯所杀的证据证物,但这两个小门派却宁死不信。
不信的原因公孙朝夕凉凉地说是因为马无皮没有信誉,他虽然嘴上不认,心里却很
气馁。现在金钱坊被双燕阁“飞燕回旋镖”的高手和祥麟三才剑的剑手围住,虽然一时
不愁吃喝,但再过那么三五天还是会断粮饿死的。
他们一时不敢进来,是公孙朝夕那招“满楼明月梨花白”打败钱衰灯和白星汉实在太吓人,何况萧守红本身武功亦是不弱。却不知道那一招三脚猫“满楼明月梨花白”其实是桃如丑于某日酒后醉醺醺打入公孙朝夕经脉中的一些气劲,公孙朝夕乃是天下第一等练武的蠢材,如果没有桃如丑留下的那些暗劲,就算他看过一千遍“满楼明月梨花白”他也是施展不出来的。那暗留的气劲打一次就用完了,要他再来一次,就算公孙朝夕肯,也是妄想而已。

何况他不肯。
他懒。
他只是放了只黄色鸟儿飞去照花斋找桃如丑来救命,然后他就舒舒服服地躺在椅子上喝酒。
萧守红给他斟酒,脸上虽然在笑,心里却很担忧。
她昨天和公孙朝夕小吵的时候一怒撕破他的衣服,终于看见他背后的那朵“紫薇”已经扩散了有一个半拳头那么大,印记更为鲜明娇艳,那图案充满了异样的生命感,简直像脱离了公孙朝夕的背脊而活着。

轻按他肚子里奇怪的东西,只能感觉到它平静的心跳,却始终猜不透那是什么东西。公孙朝夕的肚子并没有像怀孕的妇人那样凸出,她担心的却是如果那东西确实像他背上那印记那么大,只能证明它在往里压——莫非真的吃掉了公孙朝夕的许多内脏?可是如果当真吃掉了内脏,这个人又怎么能这样神气活现痞赖无聊地活着?想来想去,她只有一肚子的疑惑担忧,望着他满不在乎的脸,仿佛多看他一两眼就会比较安心,能看的话她就不停地看着他,不停地确认这个人确实在她身边,没有变化也没有死掉。

“咳咳……”马无皮终于在旁边看萧守红看公孙朝夕那“痴痴”的眼神看得快要吐
了,“外面有人打进来了。”伴随着他这一声提醒,“哐啷”一声,“金钱坊” 的大
门被打破,十几个人挥刀弄剑地冲了进来。
公孙朝夕懒洋洋地挑开一丝眼皮,看了冲进来的男男女女一眼,叹了口气道:“你不能说得快点儿吗,我也好有时间去开门,你看这么一下砸破少说也损了三十多两银子,造孽啊。”

马无皮气得吹胡子瞪眼,骂人的话还没说出口,闯进来的一位紫衣女子指着他的鼻子下令:“此人獐头鼠目,一看就知道是个奸商,必定就是公孙朝夕,大家上!先杀公孙朝夕再杀萧守红!

“这人千真万确就是公孙朝夕,想他去年还讹诈了我五百两黄金去周转,到现在没还我。”公孙朝夕故意叹气,喃喃地说,“朋友就是朋友,借钱的时候你就是他亲爹,还钱的时候他就是你亲爹……”

马无皮被他气得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辩驳,只得跳起脚起来指着公孙朝夕的鼻于大骂:“公孙朝夕!我和你二十年交情今天就算完!
紫衣女子一怔,左看右看,一挥手喝道:“两个一起杀了!”
于是男男女女一拥而上,刀剑齐挥,一时间“金钱坊”桌翻椅倒,茶溅瓶破,却是没伤到半个人。马无皮逃命的本事大下无双,公孙朝夕赖在椅子上不起来,萧守红只好挥剑拦在他椅子前替他招架,心里啼笑皆非:这些人的武功也太差了。

她的玉剑在遇到“掘母”
的时候丢了,本要再找一柄和“天犀”相配的寒玉剑,但有天和公孙朝夕逛大街,在他甜言蜜语油嘴滑舌的怂恿下买了一支最便宜最简单的青铜剑。青钢剑挥舞起来比玉剑威势得多,眼见她剑光霍霍闪亮如雪,紫衣女子喝了一声“北斗七星阵”,于是原来一拥而上的一群人分成两组十四人,以怪异的“阵势”向她包抄过来。

萧守红无意伤人,眼看这气势汹汹的“北斗七星阵”终于忍不住爆笑,她这一大笑起来,顿时冷淡美女的形象尽毁。
打到一半萧守红突然扑在公孙朝夕身上笑个不停,围攻的十四个人一愣,大怒道:“她居然瞧不起我们的阵法!叫大哥出来!”
紫衣女子亦喝道:“叫大哥出来!”
萧守红回头对紫衣女子嫣然一笑,说:“姑娘,有句话我说了可能对死人不敬,你先原谅我。”她俏眉俏眼地顿了一顿,“要挑双燕阁,萧守红单凭一剑即可,何必留帖下毒那么麻烦?”

正在她笑得灿烂的时候,身后懒洋洋的公孙朝夕突然大叫一声:“小守红儿小心!那是——”
萧守红闻声抬头,只听“金钱坊”外不知几百丈外一声怪啸,呼啦一转已经到了“金钱坊”
门口,这速度快得惊人,她心神一分,那紫衣女子“刷”地一剑当胸刺来,刹那间到了她胸腹之间!
“咚”
的一声萧守红被椅子上的公孙朝夕一脚绊倒,那一剑从她头顶上毫厘之处划过,飘下几缕乌发。公孙朝夕从椅子上跳起来绊倒萧守红之后马无皮堪堪掠过来把她从地上捞了起来,顺手给她一个响头,马无皮教训她:“死在武功比自己差的人手下的人不少,都是笨死的。”

正当一团混乱之际,那声呼啸到了门口穿堂而人,人们才仿佛看清是个满身毛发的怪人,旁人眼睛一花,已经看他扑到公孙朝夕身前,看来他把公孙朝夕当做这一厅里几十个人的第一目标,萧守红骇然出剑。公孙朝夕眼见此人武功高得离谱,萧守红剑刺在他身上竟然被折断,又猛地见她断剑在手,居然去斩毛发怪人的手肘!

这女人野得像条狗!
萧守红出剑剑断,便一掌斩在怪人的手肘上,“咯”的一声,只听到自己掌骨碎裂的声音,她却毫不犹豫地用另一只没断的手往后抱怪人的背脊,她要挡在怪人和公孙朝夕之间!即使自己做肉垫变成肉饼也不在乎!

萧守红居然做出如此疯狂野蛮的事,旁边观战的紫衣女子目瞪口呆,但听人影闪动几声怪叫,“扑”的一声问响,萧守红和公孙朝夕双双被毛发怪人震得飞跌出去,背脊撞在墙上,生死不明。

毛发怪人却呆了一呆,回头瞪着紫衣女子,额上缓缓流下汁液,看起来惊目惊心,“他不是小桃。”
紫衣女子被他瞪得退了一步,“我没说他是小桃。”
“他不是小桃!他不是小桃他不是小桃他不是小桃!小桃你在哪里——”毛发怪人突然发出一声苍凉的怒吼,“没有小桃你叫我怎能证明我是天下第一?小桃你在哪里……”他来得快去得更快,刹那之间就已经不在了厅里。

紫衣女子眼看怪物离开,萧守红正在缓缓抬头,从墙壁那边爬起来,似乎没有受伤
,马无皮已然变脸,顿时跺脚咬牙道:“我们认栽!闪!”
那群不知所谓号称前来报仇的人顿时夺门而出,一下子溜得干干净净。
萧守红从地上爬起来,紧张得双手发抖,心惊胆战地看着公孙朝夕,眼泪突然籁籁
而下,她把头靠在公孙朝夕的肩上,抱着他发抖。
刚才她打算抱住毛发怪人以身挡在公孙朝夕身前,毛发怪人回手反击,本来她可以硬受一击抱住毛发怪人,以袖里的匕首狠狠地给他一下。公孙朝夕却在她耳后说:“他有软猬甲。”

那句话说得她一呆,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公孙朝夕一拍她的头,颀长的身形突然挡在她面前,伸手去抓毛发怪人的头发——那怪人全身不怕受伤,被他一拉头发却怒吼怪叫,一掌往公孙朝夕身上拍来。公孙朝夕居然沉得住气,不闪不避手指弹向怪人的手指甲,那怪人珍惜指甲缩手回避,一拳直击!公孙朝夕瞧得机会,一个东西从手指间飞出去击中了怪人的额头,“啪”的一声那东西碎裂,却是一颗葡萄。

这几下交手只在指掌之间,萧守红只是眨了下眼睛,才知公孙朝夕虽然内功差劲轻功没救剑法不灵,但是机变灵活得出人意料,这几下变招小擒拿虽然没什么稀奇,但是她却万万做不到。那一弹正值怪人冲拳之际,两边力道一凑,如果弹出去的不是葡萄而是石头,那怪人的脑袋就会被武功差劲之极的公孙朝夕洞穿了。

但接下来的变化她和公孙朝夕都没想到,那怪人被葡萄击中额头,一呆之后宽大破烂的衣袍内突然伸出第三只手,那手纤细白嫩和怪人完全不同,一伸手反手拍在公孙朝夕的小腹上,公孙朝夕本挡在萧宁红身前,这一拍的力道让两个人飞跌到对墙上,可见其厉害!

她现在完全没有想到为什么毛发怪人身上会冒出第三只手,也不想知道那是不是有个矮子藏在毛发怪人的衣服底下,更不想知道双燕阁究竟是就此算了还是永远把她当不共戴天的仇人,她只想知道公孙朝夕有没有事?

马无皮蹲在她身旁,脸色也很青,方才那几下变招太快,他竟丝毫插不上手,要是这奸商就此死了,他怎么向公孙朝夕地下的亲娘交待?
公孙朝夕缓缓抬起头来,居然还勾得起笑意,萧守红觉得他现在这样笑笑得比平时淡然飘逸得多,没有那股奸猾的味儿……看着他倚在墙上一动不动的身体,她颤着声问:“你怎么样了?”

他右手按着小腹,微蹙着眉头,急促地喘着气,好痛……
肚子里那东西似乎被震得很惨,极其不满地在他肚子里蠕动,刚才那一掌的掌力似乎全部打在那东西身上,他并没有受伤。但震动了那东西的感觉比受伤难受十倍,全身既酸软又发热,痛得他几乎窒息。

“伤到哪里了?”萧守红在他肩上靠了一下,觉得他全身灼热。
“我要……找棵大树……去……吊颈……”公孙朝夕牢牢抓着萧守红的手,颤着声说,“拿你的剑……来……”
萧守红为之变色,“你想干什么?”
“拿……你的……剑……来……”公孙朝夕一字一字地坚持,片刻之间额上冷汗盈头,脸色惨淡之极。
马无皮跟着变色,“你想剖腹?”
“我……” 公孙朝夕痛苦得几乎握碎萧守红的手,“我打赌这比……生孩子……还痛……剖腹……个算……什么……”
萧守红眼看他如此痛苦,如果不给他剑,一那是何等的残忍!如果给了他剑,只怕他这一剑下去,就此天人永隔了!“我来剖!”她颤着声说,握起了断了半截的青铜剑。马无皮见她手指发抖,正要夺剑,却见她断剑一挥,虽然脸色苍白,但却毫不犹豫。

要她看他如此痛苦,还不如一剑杀了他!
青影一闪,“当啷”一声,萧守红的断剑落地,有人一指点中她的手腕,问:“你在干什么?”
马无皮一见顿时放下心来,来人是桃如丑,只见他挑眉奇怪地看着公孙朝夕,“你叫我来救命,结果却叫你老婆拿剑来杀你,你到底是要死还是不要死?”
“帮我把……它……弄出来……”公孙朝夕倚在墙边喘着气,“我受不了……红……红……”
听他这么哀苦的呼唤,萧守红眼睫一颤,一滴眼泪落了下来,拾起被桃如丑打下的断剑,抬头看着桃如丑,“你就——成全他吧——”
桃如丑眼见公孙朝夕如此凄厉的惨状,不由得有些怔忡,虽然说谁都知道公孙朝夕喜欢享受不耐吃苦,但是能让他铁了心说出“剖腹”二字,如果不是痛苦到了板点。他是万万不肯的。看了持剑的萧守红,他突然叹了口气,点了公孙朝夕身上十来处穴道,问他:“还要剖腹吗?”

公孙朝夕立刻松了一日气,桃如丑点了他十来处奇穴让他感觉不到肚子的剧痛,连续喘了七八口气,他竟然先喃喃地说:“不要了……”
萧守红握剑本要划下,闻言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呆了一呆,丢下断剑抱着公孙朝夕“哇” 的一声哭了起来,脸卜的表情却是喜极而泣。
“要剖腹,也要找个会剖的。”桃如丑叹着气.挤了挤眉毛,“真的有那么难受?

公孙朝夕人还半死不活,却已瞪眼回去,“等你自己要生的时候就知道了。”
桃如丑笑嘻嘻地说:“不会的。”
公孙朝夕哼了一声。
桃如丑眉开眼笑地在他面前说:“我会点穴,你不会。”
公孙朝夕人还虚弱得很,懒得和桃如丑斗嘴,病恹恹地说,“至少在你点了我的穴的十二个时辰里面,我能把官水水找来接生。”说着他又喃喃地道:“早知道杀了我也不敢偷走他的兰花明露……”

萧守红紧握着他的手,只觉得他的身体热一阵冷一阵,心里无限恐惧担忧,抱着公孙朝夕,在他颈后轻轻咬了一下,就像只要她轻轻咬了这么一下,公孙朝夕就是她的,就永远不会失去一样。

九 鬼胎原是颜玉如
在十二个时辰之内,公孙朝夕果然找到了官水水,即使那时候他正在某条路的某家小店里吃面,却突然被马无皮一把拎住,连面钱都还没付就给拖进了“金钱坊”。
把脉之后,官水水很同情地看着公孙朝夕,“它被打伤了,伤得很重,你难道吃了打胎药要自杀?”
公孙朝夕早已又换了身衣裳躺在他房里的那张薄板床上,脸色还是很苍白,“庸医,帮我把它弄出来。”
“我也很想帮你把它弄出来,不过它还没长大,血脉和你连得太紧,现在剖腹,你会死的。”官水水那张纯真的孩子脸十分严肃,“你至少要再等两个月。”
“那么下次见到我的时候记得给我烧两炷高香,我会保佑你多福多寿多子多孙的。”公孙朝夕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愁眉苦脸地看着屋顶,自言自语地道,“人想要活得舒服,怎么就那么难呢?”

“这东西……真的在吃他的内脏吗?”萧守红忍不住问。
官水水白了她一眼,意为如果要吃早就吃了,公孙朝夕还能活蹦乱跳活得这么高兴?“不管怎么样,这是个很大的东西,真要剖腹要等到它即将成熟,经脉和他的血脉开始分离,这两个月会给他的身体带来很大负担,尤其是他——”官水水哼了一声,“公孙朝夕天生经脉不全,为习武大忌,虽然几条小经脉不全,但本来不影响他的身体,可是现在他肚子里养着个比胎儿还大的怪物,这两个月其实相当凶险。”

萧守红心里一跳,“经脉不全?”她只知道公孙朝夕不管内功外功一概差得一塌糊涂,却不知道他居然是受先天条件所限。
官水水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为什么说练武要挑美质良材?有些人天生经脉通畅练内功好上手,那就是奇才;有些人经脉不通必须练个十年人年才能打通,那就是庸才;像这种经脉不全永远也打不通的就是蠢材,不过就是这样。”他指着自己的鼻子,“我,就是奇才;他,就是蠢材。”

“两个月之内会怎么样?”萧守红追问,她才不关心官水水究竟是什么样的奇才。
“好的情况是什么事也没有。”官水水说。
“坏的呢?”她小心翼翼地问。
“猝死。”官水水答。

  萧守红整个人寒了一下,连公孙朝夕都是一愣。
官水水非常严肃地说:“运气不好的话,他会猝死。”
公孙朝夕和萧守红面面相觑,萧守红容颜惨淡,公孙朝夕揉了揉鼻子,“我还舍不得死。”
官水水看了他半天,凉凉地说:“你的武功实在太差,不管是刀狻猊还是君霜桐,他们的内力都足以把这鬼东西压制到三五年以后,你居然两个月之后就要把它生出来了
。”
“那朵桃花呢?”公孙朝夕只要不觉得痛就眉开眼笑。
“那朵桃花——”官水水淡淡地一笑,“他说不定能压个十年八年,只要他不想让步,那东西在他肚子里也既可奈何。”
“那有什么,以后他们的儿子都要管我儿子叫大哥,我想到这一点就马上会偷笑了。”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  
×  ×  ×  ×  ×  ×  ×   ×
胡说八道了一通,官水水留下了一些五颜六色的药,收了诊金走了。
萧守红守在床榻前,公孙朝夕一直握着她的手。
她看了他一眼,“其实你自己也很害怕,对吗?”
握着萧守红的手不放,公孙朝夕笑得很奸,“当然,你说呢?”
她淡淡地一笑,下颔抵在他放在锦被上的手上,平静地说:“如果真的那么难受,
我会杀了你的。她吻了吻他的手,“我舍不得你难受。
他本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没有说,静静地感觉她的下颔抵在他手上的感觉,感觉她的呼吸浅浅地吹在他的手背上。突然收起了玩笑的心情,他说:“红,黄山剑会之期快要到了.你不去?”

黄山剑会是一年一度的剑门大会,所有用剑高手都会到场精研剑术,并有比武。君霜桐是这三年来的第一名剑,威名赫赫,她虽不是前十,却也年年参加。闻言萧守红抬
起头来,有些迷糊,“哦,剑会之期又到了?”
“呆头凤。”公孙朝夕叹口气,“要去的话,明天动身,差不多剑会前一天就能到达黄山。”他习惯地给她算路程和时间,“从这里去黄山,路上有间‘不足饭斋’做的竹筒饭是人间绝品,还有个很经典的船夫,我可以介绍你坐他的快船……”

“我不去。”萧守红的下颔又抵在他的手上,微闭着眼睛似乎很舒服,“我守着你。”
“我其实不用你守。”公孙朝夕说,“想去就去吧。”
“我不想去。”她已经有些快睡着了,趴在他床前,突然昏昏欲睡地冒出一句:“什么叫做‘他有软猬甲’?明明那种东西早就被郭芙的孙子改成天下最结实的襁褓了,怎么可能还有软猬甲?”

“刚才那个人明明练了类似金钟罩铁布衫那样的功夫,你拿剑去砍剑都会断,可见练得快要变成僵尸了。”公孙朝夕说,“不过我想就算他硬气功练得再好也不可能练到头发指甲上去,试试看拉他头发,他果然很着急。”

“他叫的‘小桃’是谁?是桃如丑?”萧守红好奇地问。
“大概吧,天知道。”
公孙朝夕翻了个白眼,“那朵桃花拈花惹草的本事死也不改,他究竟招惹了个什么东西,天知道。”想起那毛发怪人拖长声音苍凉地呼喊“小桃”,他忍不住想笑,“这种宿命的对手,实在是不合那朵桃花的胃口,他喜欢漂亮的。


萧守红想了想,放弃桃如丑的事,拍了拍他的脸颊,“我只想要你好好地度过这两个月,如果两个月后你好端端的,我就告诉你一件好事。”
“什么好事?你要替我写《冷芳谱》?”
萧守红像被猫咬了一口似的,整个人都跳了起来,大吃一惊地问:“你怎么知道?

公孙朝夕先是一怔,然后干笑了一声,“真的?”
萧守红想起上次她猜中挑如丑就是“满楼明月梨花白”,不由得嫣然一笑,“原来我们总是能想到一块去。”
“我还在想一件事,你如果能猜到,我就爬起来证明我已经好了。”公孙朝夕说。
萧守红笑吟吟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说:“你想知道官水水说得那两个月会猝死的警告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
公孙朝夕惊愕地挑着眉头看向萧守红,突然大笑起来,“不愧是我喜欢的那只野乌鸦,我总是不信那名庸医有那么大度,明知道我偷走了他的兰花明露,还大公无私地给我看病。

她连连点头,方才官水水一走她就觉得这警告很可疑。
“我是舍不得死的。”笑声中,公孙朝夕休息够了,从床上一跃而起,浑然不像半天前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人。  
×  ×  ×  ×  ×  ×  ×  ×
接下来大半个月过去,萧守红陪着公孙朝夕闲扯打牌,赌博斗鸡。公孙朝夕很是惊讶她居然会打牌,她说她本来就会,只不过绝代仙女和人打牌像什么?所以已经很多年没打过了。一开始公孙朝夕还小看了她。后来发现这女人是个赌棍,打牌她赢牌,赌博她赢彩,斗鸡她都能押对宝。如果不是公孙朝夕这种赌场高手、多年老千,必定早就在她面前输得找棵大树去吊颈了。

随着时间渐渐过去,公孙朝夕的人也渐渐显得憔悴起来,背上的红印也渐渐扩大,图案越发复杂,萧守红以指尖沿纹轻画,茫然不解其意。虽然日渐憔悴,身上的精力体力都给肚子里的怪物夺去,但公孙朝夕想的却是要找个什么借口他公孙大少才能从被西门杀“杀死”之后再重新“复活”?

而神医官水水那边,经他威胁要动用三千两黄金买走官水水借住的明月楼之后,官水水终于承认猝死是在吓唬他,这让萧守红安心不少。
一个半月过去。
这大公孙朝夕一早醒来的时候就觉得特别不同,肚子里的东西居然在轻微地动,却并不痛,低头看自己的小腹,有块地方的肌肤似乎变得分外的薄而透明,居然能依稀看见里面有个东西在缓缓地随自己的呼吸而起伏。

这就是自己肚子里的怪物?他低头端详了半天,横竖看都不像君霜桐查出来的“似蛇非蛇似龙非龙的怪物”,像个什么东西的幼儿。突地那东西一颤。公孙朝夕顿觉全身乏力,那块肌肤透明的地方突然剧痛,他一咬牙.一手握碎茶杯,用锋利的瓷片边沿去划那块透明的肌肤。

肌肤一划即开——
“哇——” 的一阵婴儿的哭声。
萧守红愕然端着参茶直奔公孙朝夕的房间,只见他肚子上裂了块口子,缓缓地在流血,但并不严重。床上分明有一个婴孩挥舞着拳头在哇哇大哭,公孙朝夕的表情和她一样愕然,两个人面面相觑——

怎么会是个孩子?
两个人看了半天之后终于确认,这虽然是个孩子,却又不是个孩子。
你见过背上有古怪翅膀的孩子吗?何况这孩子虽然没有一处不像人的孩子,但一生下来便睁眼能笑能哭,既没有皱巴巴也没有脐带。
而且他肩头上有一朵花。
不,一朵花的印记,像紫薇花那样丝络复杂的印记,正长在左肩头的锁骨后,甚是娇艳可爱。
这不是人的孩子,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孩子,但又确实是个孩子。
公孙朝夕看了一阵,咕哝了一句:“妖怪……”便躺了回去,他解脱了。
萧守红却被这个肩后带着一层薄薄“翅膀”
的孩子迷住了,那孩子是个男孩,长得很漂亮,眼睛大大的,笑容很可爱,竟然很有几分公孙朝夕狡黠的神色,肌肤出奇的白嫩细腻,比寻常出生的婴儿还要娇嫩。她轻轻地抱起那孩子放在公孙朝夕的枕边,一瞬间竟然羡慕起公孙朝夕来,真想自己也生一个和他比比,她生的孩子,绝对不会比这个难看。

一放到公孙朝夕枕边,那孩子自动转过身去抱住公孙朝夕的手臂,吮吸他的手指,然后甜甜地睡去。
她坐在床沿看着两个睡着的……父子……
觉得全天下的幸福,莫过以此为甚。 
×  ×  ×  ×  ×  ×  ×  ×
公孙朝夕真的生了个“儿子”,马无皮听到消息赶到他床边去看热闹,看着他那“儿子”,忍不住对着公孙朝夕同情地斜眼道:“我认识你这么多年,倒是从来不知道你也会生儿子。”

公孙朝夕虚弱地躺在床上,有气无力地说:“我可以把生儿子这档子事介绍给你。”
马无皮皮笑肉不笑,“昆仑山那鬼地方我是方万不去的,坚决不去,死也不去。”
萧守红用块锦缎抱起那个“儿子”,亲了亲婴孩,“这孩子漂亮得很,比他爹漂亮多了,长大了肯定是翩翩浊世佳公子,让他娘来养,绝对不会像他爹那样油嘴滑舌差劲没品……”抱着那孩子她眉开眼笑,炫耀得好像她生的一样。

“翩翩浊世佳公子?”公孙朝夕和马无皮同时翻白眼,“就像你君大公子那样?”
萧守红浑然不觉身后的两道白眼,犹自幻想,“娘肯定会教你四书五经琴棋诗画,让你迷死二十年后的许多小姑娘……”
公孙朝夕咳嗽了一声,“儿子又不是你生的。”
她抱着孩子转身瞪眼,“他是你生的,就是我生的。”
公孙朝夕苦笑着看着这个女人,“你什么时候嫁给我了?”
萧守红媚眼如丝,艳艳地看着他,“难道你不想娶我?”
公孙朝夕被这句话噎了一口,竟然有些张口站舌,“女人啊女人……”
“这孩子长大了肯定是个翩翩浊世佳公子……”萧守红得意地抱着孩子轻轻地晃着 。
突然那孩子一动,竟然从襁褓里脱了出来,背上薄薄的翅膀打开,扇了几下,飞到公孙朝夕身边,抱住他的手臂,吮吸他的手指,继续甜甜地睡去。
说到“翩翩浊世佳公子”的萧守红顿时僵住,公孙朝夕苦笑着叹气,“‘翩翩’浊世佳公子?”
马无皮忍不住大笑,“会飞的翩翩浊世佳公子,让我想想君大公子背上长了双翅膀是什么模样……哈哈哈哈……”正当他大笑之际,那孩子微动了一下,似乎觉得他太嘈杂,睁开圆圆可爱的眼睛瞪了他一眼,突然“呼”的一声马元皮的头发胡子衣裳顿时起火,那声笑声变成了惨叫,马无皮跳着骂着冲出房子跳进外面的荷塘。

萧守红和公孙朝夕面面相觑,公孙朝夕没有面子地继续苦笑,“不要看我,我什么也不知道。”
“有翅膀会喷火的……”萧守红张日结舌,“那还不就是一条龙吗?”
“也许它就是一条长得很像人的龙……”公孙朝夕继续叹气。
“哇……咿唔……”那刚才瞪了马无皮一眼烧了他一身火的孩子看着他们两人,笑得无比可爱地揪着公孙朝夕的头发,“咿晤……叽布……叽咕……”
公孙朝夕无可奈何地让他揪,萧守红瞪着那孩子,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我相信龙 小时候不是这样的。”又过了一会儿,她下定决心,“管他是什么,反正他是你生的儿 子,你儿子就是我儿子,我一定尽心尽力把他教成个人人羡慕的好孩子。”
公孙朝夕喃喃地说:“他现在就已有多半人羡慕了……有翅膀会喷火……不知道还 会什么?”他居然伸手去扯那孩子的脸,往两边拉,“你会炼金术吗?会点石成金吗? 会呼风唤雨吗?会……哎呀!”他吃痛地缩回手——那笑得很可爱的孩子嘴一扁咬了他 一口,委屈地抿嘴,就要哭出来了。
萧守红心疼地一把抢过,抱在怀里一边轻轻地哄,一边埋怨道:“你怎么能把他当狗玩?他明明是你自己生的。”
“他明明没有牙齿,却能把我咬成这样。”公孙朝夕瞪着萧守红,举起手指控那孩子的罪状,手指上有一圈小小的牙印,“他会咬人。”
萧守红顿时眉开眼笑,“我也会。”
公孙朝夕唉声叹气,“原来是他娘教的。”
萧守红眼波流转,“这孩子叫什么名字?你想好了没有?”
“公孙阿猫。”公孙朝夕说。
萧守红一怔,唾了他一日,“那是什么鬼名字?换一个。”
“公孙阿狗。”公孙朝夕又懒洋洋地说。
萧守红大怒,“这孩子的名气我起,跟我姓,姓公孙一听就知道庸俗不堪!”抱起孩子她离公孙朝夕远远地哄着孩子,“我们不理你爹,你爹欺负你,娘疼你,你想叫什么名字啊?”她抱着他转了两圈,“叫萧沉烟,好不好?”
“萧‘沉淹’?”公孙朝夕懒懒地应着,“反正他会飞,就算‘沉’了‘淹’了也死不了,随便。”
萧守红给他说得一张俏脸黑了三分,“萧云渚。”
“小云猪?”公孙朝夕又懒懒地反问。
“萧浩歌?”
“浩歌是什么意思?”公孙朝夕问。
萧守红恨恨地解释,“没有什么意思,名字就是名字。
“听不懂”
“萧青泫”’
“像妓女”
“萧梦华?”
“像老鸨。
萧守红终于恼羞成怒,“到底你想怎么样?好不容易生个儿子,你就打算叫他‘儿子儿子’?”
公孙朝夕有气无力地说:“你起的名字都像女人……”
萧守红恶狠狠地瞪着他,“那么你认真点儿给我起一个!”
“他会飞,又会喷火,还会咬人,萧飞飞,萧火火,萧咬咬……”
萧守红“乓”的一碗参茶摔了过去,“你以为自己在养狗啊?”
公孙朝夕把头蒙进被窝,“我很认真啊,萧咬咬很好听……”
“你去死!”萧守红的怒吼震天动地,刚从荷塘里爬出来的马无度差点儿又溜进水池里去,还以为整个“金钱坊”要塌了呢。
×  ×  ×  ×  ×  ×  ×  ×
经过爹娘三天三夜的大吵,吵得“金钱坊”几度起火之后,终于决定孩子叫做“萧公孙”,谁也不要起什么名字,马无皮倒是大吃一惊,这两个人居然真的能起出一个正常的名字出来,让他惊诧了半个月。
再过半个月。
“萧公孙”满月酒。
公孙朝夕只请了几个人来喝酒,但君霜桐缺席、刀狻猊不在、西门杀卖菜去了,只有桃如丑笑吟吟地坐在他对面,看着公孙朝夕的“儿子”。
萧公孙的襁褓在萧守红怀里,他却在公孙朝夕的头顶上,翅膀慢慢地扇着,笑得纯真无邪又无限可爱的样子。吃了一个月的米汤,他长得又白又胖,穿着个肚兜粉妆玉琢,一双眼睛又圆又大,眼神纯真极了。

桃如丑指指在公孙朝夕头顶上飞的小东西,“这就是你儿子?”
公孙朝夕托腮看着他,“嗯……”
“看来自己生个儿子这主意不错。”
公孙朝夕同情地看着他,“官水水说你武功练得太好,要生个儿子至少得等十年八年,”他故意叹了口气,“到时候你已经七老八十了,会很危险的。”
桃如丑对公孙朝夕头顶上的小东西抛了个媚眼。勾勾手指,“过来,叫伯伯。”
萧守红忍不住说:“小心……”她一句话还没说完,桃如丑猛地一弹倒退出去两丈,他原来坐的地方呼地一下起了火,刹那间又自动熄灭。
“哇——”桃如丑吓出一身冷汗,摸了摸自己俊朗的脸皮,余悸犹存。
“他不喜欢你。”萧守红接住从空中飞回来的委委屈屈躲在她怀里打算大哭的萧公孙,嫣然道,“你欺负他他会懂的。”
“儿子就是用来欺负的。”桃如丑一把揪住萧公孙的翅膀,捏着他的小脸,“伯伯教你,小时候你就是给别人欺负的,长大了你就是欺负别人的,懂了吗?”
萧公孙这次居然没有喷他一身火,反而眨眨眼,笑得“叽布叽咕”地看着他,挥舞着手要他抱,仿佛听得很开心一样。萧守红匪夷所思地放开手,萧公孙扑到桃如丑怀里,两个翅膀一扇一扇的,开心得手舞足蹈呀呀直叫。
桃如丑怀疑地抱着这个对自己笑得很高兴的小胖东西,“你确定你儿子以后会说话?还有这双东西你打算怎么办?以后就让他这样到处乱飞?”他捏着萧公孙的翅膀,肉肉的翅膀,里面似乎还有纤细的骨头。
“好儿子,过来过来。”公孙朝夕对着萧公孙勾勾手指,萧公孙笑得无比灿烂幸福地向他扑过去。公孙朝夕指指桌上的一壶酒,萧公孙看了那酒一眼,突然酒壶起火,公孙朝夕满意地点点头,摸摸萧公孙的头,“乖乖。”倒过温好的桂花酿,他享受地喝着


桃如丑看得一肚子不是滋味,看着萧公孙的头在公孙朝夕身上蹭蹭,十分爱娇讨好的模样,他却对着自己喷火,悻悻地说:“果然亲生的就是亲生的。”
萧守红却抿嘴笑着解释说:“那是因为他难得对儿子这么好,这屋子里最无视儿子存在的就是他的亲生爹。”接着她叹了日气,“这屋子里最紧张他爹的就是他儿子。”
马无皮乐颠颠地在旁边喝萧公孙热好的酒,边喝边半醉半醒神神秘秘地说:“我告诉你……呃……”他打了个酒嗝,正色地对桃如丑说,“告诉你一个笑话……自从这祖宗生下来以后,谁都别想碰到他老子一下,有谁往那个奸脸公孙身边一靠,这祖宗就发威……好几次差点儿烧了‘金钱坊’。所以……他们两个到现在也找不到机会成亲……洞房……会起火……”

桃如五饶有兴致地看着萧公孙在公孙朝夕身上幸福甜蜜地蹭啊蹭,公孙朝夕嫌恶地把他拎到一边,萧公孙又飞回去幸福地蹭啊蹭……如此不断重复的画面,“这不像儿子和老子,像奸脸公孙养的一条口水狗……”他话还没说完,“呼”的一声他刚才站的地 方就起了火,桃如丑却闲暇地站在三尺远的地方,居然还有空从桌上捞了一块排骨去吃 。   
“小守红儿,我们关门、落闸、放儿子!”公孙朝夕笑吟吟地指挥萧守红关上大厅 的大门窗户,“儿子上!不烧到他绝对不放他走!”
“呼” 的一声大厅一阵火起,笑容纯真可爱的萧公孙对着桃如丑扑来,桃如丑转 身就逃,大厅里处处起火,马无皮、萧守红叫苦连天,公孙朝夕却得意洋洋。
“停!”桃如丑被身后的小祖宗追得心惊胆战,一个不慎他的英俊潇洒就完蛋,突 然想到一个主意,“死公孙!你叫你儿子停下我告诉你成亲的办法……”
“停!”公孙朝夕喊口号,萧公孙急刹车,差点儿因为飞得太快一头撞上柱子,停 下来以后委委屈屈地慢慢飞回来在公孙朝夕面前转了一小圈,然后委委屈屈地飞回萧守 红怀里去,把头埋进萧守红的臂弯。
桃如丑对公孙朝夕勾勾手指,马无皮举起一个白本子,公孙朝夕提笔往上写道:“ 过来写,他不认识字。”说着笑嘻嘻地看着桃如丑,对他勾勾手指。
桃如丑回抛公孙朝夕一个媚眼,过去和他在本子上写写画画叽叽咕咕不知商量些什么。萧守红抱着委屈生气的萧公孙闪得远远的,笑眯眯地一边等待桃如丑的结婚大计,一边抱起萧公孙亲亲,其实说不定和这儿子在一起,比和老子在一起开心。看他多可爱啊……正当她想的时候,只听公孙朝夕在那边叹气,“其实我儿子比小守红儿听话多……”
萧守红一怔,屋里顿时轰隆一声吵架之声再起——
“你说什么?你是不是觉得儿子比我好?”
“我哪有这么说?”
“如果你觉得儿子比我好我没话说,但是我们分手儿子要归我!
“喂!儿子是我生的,野乌鸦你怎么能看中我儿子借口拐走?”
“儿子你……”萧守红差点儿就脱口而出“儿子你一个人生得出来?”幸好及时转念儿子的确是他一个人生的,临时改口:“儿子是你生的但是是我养的!”这一个月萧公孙的米汤可全都是萧守红耐心喂的,公孙朝夕连理也不理。

“哇——”屋里萧公孙哇哇大哭,“轰” 的一声大厅里四壁起火,桃如丑和马无皮叫苦连天,“你们别吵了,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萧公孙的满月酒,就在公孙朝夕和萧守红大喊大叫要分手和满天的烈火中,轰轰烈 烈地过去了。
十 世事荒唐总下棋
一个月后,《冷芳第四谱》照常开谱。
开谱之日,“金钱坊”前排队的人数骤然比三个月前多了十倍。
人多的原因,一则因为这《冷芳第四谱》居然是冰清玉洁的江湖第一冷淡美人萧守 红亲笔所写;二则是因为萧守红今日正式下嫁公孙朝夕。 _等一下,公孙朝夕早已死 于西门杀的剑下,何来新郎?
但见“金钱坊”号称喜事,却是白纱白绫白绸缎装饰得像个灵堂——萧守红下嫁公孙朝夕灵牌,今日是冥婚。
马无皮横咬一支毛笔坐在“金钱坊”
门前打算盘,要进去看萧大美人冥婚的,务必手持《冷芳第四谱》一本。如今三千册《冷芳谱》销售一空,旁边刻板墨汁成堆正在加印,他左手算盘右手收钱,忙得满头大汗。
外面的武男美女们心思各异,有的大为诧异,有的十分惋惜,浑然不解这等千古难遇的绝代佳人为什么要下嫁公孙朝夕这种奸商——连死了都要赚钱的奸商?有的幸灾乐祸——这位姑婆终于要嫁出去了,一嫁以后奴家终于有出头之日了吧?

不管是什么心思,为何萧守红要下嫁公孙朝夕,《冷芳第四谱》里萧大美人写得清清楚楚,因此想知道因由的——去买书;不想知道因由只想进去看戏的——去买书。如此“金钱坊”的生意怎么会不好?马无度收钱收得手都麻了连笑都不会了。
“金钱坊”里头。
丝竹声声好生凄凉,灵堂萧瑟白烛成双。萧大美人一身白衣——还是白衣——粉黛不施,乌发素素,一步一凄然地看着公孙朝夕的灵牌,走过去一拜,再怀抱灵牌共拜两人在天之灵的父母,再拜天地……

那冰雕玉琢的清雅佳人,水佩风裳月神玉骨,满面伤心眉目凄凉,那无言的气氛已经让无数心痛佳人的武男痛定思痛:不管萧守红嫁不嫁,依然支持她!如果有一天她想要改嫁,那就嫁给我吧!

萧守红就在这万众蠢蠢欲动、都写着“你改嫁给我吧,我一定不会嫌弃你的”的目光中,与公孙朝夕礼成,默然回灵堂后去了。
灵堂外的众人意犹未尽,仍在下面纷纷议论,翻开《冷芳第四谱》查看为何萧守红要嫁给公孙朝夕。
只见第四谱里娟秀清雅的笔迹细细地写道:
第一回 妾本多愁多病身。
捧书的武男美女们精神一振,细细看来,只见萧守红斯斯文文秀秀气气地在里面写道:她和君霜桐青梅竹马,自小私定终身后花园,原本约定君霜桐闯荡江湖五年之后就将她花轿抬过门,谁知平地沧海起风云……大家顿时醒悟:原来冰美人和佳公子早有一腿,怎么从前没看出来?的确萧守红和君霜桐气质容貌都相当,好一对如花美眷——果然是公孙朝夕这恶徒棒打鸳鸯!定睛再看,萧守红说平地沧海起风云,君霜桐和家里表妹师妹两朵花日久生情,闯荡江湖三年之后有个云朗风清的夜晚,君霜桐对她弃之如屣。看到这时,武男们捶胸顿足,对君霜桐无比切齿痛恨:如此美人,你怎生忍心?如何舍得?女人们却是大喜:果然君大公子就是情深似海,宁要家里两个恶婆丑妇都不要没有感情的绝代佳人,如此说来我这等容貌气质和君大公子家里那两朵花差不多,岂不是也有机会?于是再看。萧守红又写道:自被君霜桐遗弃之后,她多少寂寞多少凄凉无人知,幸亏刀二公子对她照顾有加,她十分感激。但是刀二公子家世显赫,她一个弱女无门无派,只怕耽误刀二公子人才,因此不得不忍痛谢绝月二公子的痴情……看到此处,武男们潸然泪下:果然萧大姑娘就是淡泊名利体贴入微,果然和我想象的完全相同,连刀二公子这样的人才都能忍心拒绝只为他好,如此看来我也无门无派无家无势,不知萧大姑娘是否会同情理解我,改嫁给我呢?美女们也跟着频频点头,果然识趣,神悟刀家这种江湖名门也是你进得去的?我都进不去,你当然更进不去了。话说回来我也进不去,你也进不,那岂不是证明我的层次其实和你一样?哇哈哈哈……

正当美女们狂笑之际,武男们已经聚精会神地继续看下去,萧守红用凄凉哀婉的笔调写着错过刀二公子以后,她遇上了传说中的“满楼明月梨花白”……看到这一句,“轰隆”一声武男们目闪金星五雷轰顶——没希望了没希望了,连这种传说中的人物都看上了萧大姑娘;美女们疯狂嫉妒之余也有窃喜:原来“满楼明月梨花白”的确存在,那岂不是也许有一天我也可能在哪里遇上?急迫再看,萧守红写道:遇上“满楼明月梨花白”,那是她十六岁那年的梦,可惜那位传说中的公子性格怪癖行踪不定、虽然没有红颜相伴,但已膝下有子,她少年梦碎,凄凉与之分手……武男们顿时大喜,美女们看到此处扑通倒下不少:传说中的公子居然已经膝下有子……还是君大公子和刀二公子好,至今孤身一人。萧守红凄凄凉凉地从“妾本多愁多病身”写到第四章“君终寡恩寡义人”,终于写到她遇到公孙朝夕,公孙朝夕对她惊为天人……正当看到精彩之时,正要揭晓为何萧守红会青睐公孙朝夕?《冷芳第四谱》却完了,萧守红娟秀清雅的小字写到:“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
一阵风吹来,满院萧瑟,拿着书看到最后一页却没看到结果的众人目泛异光手指发抖地抬起头来,马无皮却笑得奸诈愉快——简直有三分像公孙朝夕的笑——“欲知后事如何,三个月后请早。”

“乒乓”“哐啷”之声不绝,马无皮以最快的速度逃入院中大厅之内,及时关起大门,无数《冷芳第四谱》砸在门上,门外众人纷纷咆哮怒吼:“我们要看第五谱!要下文!下文!下文!”

“三个月后请早!现在没有,坚决没有,死也没有……” 马无皮对着外面喊。
“奸商骗钱啊——我们冲进去看洞房——” 门外起了轩然大波,马无皮笑眯眯地扛过两根碗口粗细的精钢铁棍,横在精钢所造的门板上,享受地听门外踢馆砸门的声音。 
×  ×  ×  ×  ×  ×  ×  ×
后房。
公孙朝夕托腮看着被套了一个项圈拴在摇篮旁边的萧公孙——萧守红要去和他的灵牌成亲,他却要在这里看着这只祖宗。这只祖宗还鼓着翅膀飞啊飞地企图从摇篮里逃走,幸好给三尺长的绳索拉住,只能徒劳无功地在摇篮三尺范围内转来转去,哀怨地看着公孙朝夕。

哀怨无效。
公孙朝夕对这只从他肚子里出来的小东西最没感觉,这是让他痛了好多次差点儿剖腹自杀的罪魁祸首,到现在他左看右看就是大惑不解这一团肉嘟嘟的东西在他肚子里,怎么会那么痛?他到底是身上哪里有角了?

听着前院传来凄凉哀婉的丝竹声,他嘴角噙着一丝微笑,不知道那只野乌鸦要怎么做戏,手里翻着看了一半的《冷芳第四谱》,他委实觉得那只野乌鸦坑蒙拐骗杀人放火样样精通,骂起人来只比他中气十足的声音洪亮,外边那群人不知道她的真面目真是太可惜了。再翻翻那本冷芳谱,打个哈欠,如果不是君大公子在天山等死,刀二公子不知所踪,那朵桃花又天生惟恐天下不乱,小守红儿怎么敢这么制造八卦骗钱?这本《冷芳谱》一出去,最噱头的不是萧守红下嫁公孙朝夕。只怕是萧君配、萧刀配、萧梨花配三配对之间的大战,他打赌萧君配的拥护者最多,大家毕竟千百年还是喜欢才子佳人的故事……

“咿晤……叽布……”萧公孙在公孙朝夕头上好奇地看着他歪着头打着哈欠想事情,缓缓地拍着翅膀钻进公孙朝夕的怀里,找个舒服的姿势,甜甜地睡去。
公孙朝夕无奈地捏捏他的小翅膀,叹了口气,继续想这祖宗长大后不知道怎么办?首先这种“婴儿”究竟是会不会说话?要是养到三五岁他都只会“咿晤咿晤”怎么办?其次是要怎么教他用“脚”走路?或者可以试着把他的翅膀绑起来。他用腰带把萧公孙的翅膀绑起来,萧公孙在公孙朝夕面前很温顺,被他绑起翅膀,眼泪汪汪地躺在摇篮里要哭不哭地看着公孙朝夕,柔嫩的四肢在空中踢啊踢的。

“叫爹,叫爹就放开。”他威胁地用手指戳着萧公孙身上肉嘟嘟的地方。
萧公孙嘴巴一扁就要哭,公孙朝夕戳戳他肥嘟嘟的肚子,“哭我就捏你的脸。”
萧公孙忍住不哭,嘴巴嘟嘟的,眼睛转啊转的乌黑明亮,无辜地看着他爹。
“叫爹,否则我休了你娘!”他继续威胁,“剪掉你的翅膀”
萧公孙委屈得眼泪直在眼眶里转,突然“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萧守红刚刚在前面扮演完凄然心碎的女人,三步赶作两步直冲进来,破口就骂:“你在这里干什么?又在欺负孩子?儿子再怎么样也是你自己生的,每次我一不在你就要把他弄哭,万一哭坏了嗓子怎么办?”她边骂边抱起萧公孙闪得远远的,摸摸他的头,安慰道:“你爹欺负你,你娘疼你,乖,不要紧……”

“你到底是嫁给我还是只想给我儿子当娘?”公孙朝夕苦笑着,“自从他生出来以后我好像在你心里一点儿也不重要了。”
萧守红白了他一眼,“你不重要?”她跺了跺脚,“你就是不重要,我只要儿子好了,儿子不像你,儿子没了我就不能活!”说着她抱着萧公孙就走,刚才拖着灵牌心碎片片的女人不知道是谁。

“喂……”公孙朝夕膛目结舌地站起身来,她真走了,径直走回她和他的“洞房”,看也不看他。
自从儿子出生以后,似乎两个人总在吵架。他望着她离开的方向,深深地吐出一口气,她总怪他对儿子不够好,对她不够好,他怪她只重视儿子不重视他,三天一吵,五天一吵,开始还只是开玩笑,渐渐地便成了认真,像这一次,她就真的在生气。

是感情太久了淡了,还是模糊了变了?
没了当初相恋的激情了了!
他揉了揉鼻子,有时候他不知道她在生气什么,觉得没有什么的小事她也能当做天大的事来生气,像他刚才不过是想听儿子叫声爹嘛,何必这么生气?何况今天是……他和她成婚啊……他叹了口气,虽然是灵牌代位,可是从刚才开始,她也是公孙朝夕明媒正娶的妻了,今日成婚,难道只有吵闹而已?

望着“金钱坊”里头其实喜气洋洋红绸高悬的洞房,他慢慢地走进去,倚门看着萧守红。
她解开了萧公孙翅膀上的腰带,整理整齐放在床上,想了想又拿起来轻轻吻了吻,这让他心头一颤。呆呆地看了萧公孙半晌,她把他抱上床,猛地回头看见公孙朝夕倚门站着,怔了怔,突然之间,他看见她眼里掠过一丝依稀朦胧的光亮。

“娘子。”他笑着唤她。
萧守红微微一颤,没回头。她乌黑的长发方才在外面拜堂显得有点儿乱,几缕乌发掠过雪白的颈项落在身前,他慢慢走进房来,从后面揽住她,捋着她微乱的长发,轻轻地蹭她的面颊,轻声说,“今天辛苦你了。”

她默然,低下头来,额头抵着他的手背,过了一会儿她低声说:“我又乱发脾气。

“没事。” 他搂着她不动,轻轻吻了吻她的脸颊,“最近在生气什么?不太开心?”
她摇了摇头,“我只是觉得,你有点儿凉薄。”说完她把头转到一边。
凉薄?他微笑了,轻声说:“你不知道公孙朝夕天生凉薄吗?”
她怔了一怔,说:“儿子是你生的,我觉得你却……不太重视他。”她看了眼萧公孙,“那是你的血,我最近常常觉得很心谈,如果你连你自己的血都不能爱,这样的男人……我不知道我该不该喜欢,可是我又已经很喜欢了……”她慢慢地说、轻轻地说,“我在想我该不该嫁……可是我又已经嫁了……我很矛盾……”

“红。”公孙朝夕轻轻厮磨着她的面颊,低声说,“你不知道有时候男人对爱与不爱,不太愿意说吗!”他从背后慢慢握住萧守红的手,“哪不是说说就能做到的事,爱个爱儿子,爱不爱你……你说呢?”

她默然了,爱不爱儿子,爱不爱她?过了会儿她深深地叹了日气,突然咬了公孙朝夕的耳朵一口,“有时候女人太在乎,难免胡思乱想,你既然娶了她,就要忍受她不安。”

  公孙朝夕微微一笑,“可是他觉得她对儿子比对他好,正在吃醋。”
萧守红眨了眨眼,嫣然一笑,“人家为你写了几万字的《冷芳谱》。如果对你不好
,谁耐烦拿自己的清白给你赚钱?”
公孙朝夕喃喃地说:“这个女人写的《冷芳谱》分明是自吹自擂,把自己吹得天上少有地下无双,所有的好男人一看见你就被你迷上……而你孤苦凄凉到最后谁也不要。你写这东西是为我?”他叹了口气,“我怎么觉得你像在召唤有哪里的英雄侠土路见不平觉得你嫁得委屈,来这里英雄救美?”

萧守红咬着嘴唇窃笑,“如果有这种人,我也不介意改嫁。”
公孙朝夕奸滑地一笑,“如果三个月后还有人要你,我也不介意你嫁。”
萧守红没看见他在背后狡猾地奸笑,轻轻动了一下,“现在还是白天,你进来洞房干什么?儿子要睡觉了,别吵”
“我进来看娘子。”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顺便想什么时候轮到她做娘。
萧守红骤然脸红,“儿子!烧他!
萧公孙只躺在床上咿唔咿唔,四肢踢动,突然那张小小嫣红润泽的嘴里含含糊糊地喊出一个字:“钱……钱……”
公孙朝夕和萧守红目瞪口呆地看着萧公孙——他们刚才只说了一句话里面有钱的,萧守红说了句“谁耐烦拿自己的清白给你赚钱?”这小祖宗什么都不会,不会喊爹不会喊娘,平生喊出来的第一个字却是“钱”。

呆了半晌,萧守红戳了公孙朝夕一下,“不愧是你生的儿子。
公孙朝夕被她一戳一下惊醒,“我正在想如果是你生的,说不定开口第一句话喊‘翩翩浊世佳公子’……”说着“啪”的一声,萧守红用桌上的一本书敲了他的头,“我有那么庸俗吗?”

“你不是庸俗。”公孙朝夕硬接一下,喃喃地说。“称是烂俗……”
“公孙朝夕!”萧守红大怒,“儿子!上去咬他!”
萧公孙从床上睡眼惺忪地飞起来,公孙朝夕吓了一跳,急忙指着萧守红,“你娘欺负我,烧掉她的头发!”
萧公孙茫然地在空中左看看,右看看,不知道要听谁的,嘴巴一扁,“哇”的又大哭起来。“呼”
的一声洞房里火焰四起,萧守红和公孙朝夕逃上床去,一迭声解释加保证:“爹和娘绝对不是在吵架!以后永远不吵架!儿子乖,不要放火啊——”
×  ×  ×  ×  ×  ×  ×  ×
数年之后。
金钱坊。
公孙朝夕的账房里。
一个四岁大的小男童穿着真丝绸缎的衣服,摇摇晃晃地走近公孙朝夕的桌边,爬上椅子充满兴趣地看着他打算盘。
公孙朝夕把他拨走,头也不抬地指指门外,“和你娘‘琴棋书画’去,不要吵。”
小男童嘴巴一扁,眼泪汪汪地就要哭出来。
公孙朝夕沾了墨的毛笔正在写账,顺手用笔杆敲敲小男孩的头,“用脚走去,不许把翅膀弄出来,弄出来一次打一次屁股,放一次火罚和娘‘琴棋书画’七天。你不要忘了现在不能和爹一起算钱就是因为你上个月放火。”

小男孩长得眉目娇憨,有一股无比纯真的味道,无限哀怨地看着他爹。
他爹目中无他,只有钱。
“儿子!儿子你在哪里?”门外传来萧守红的呼唤,小男孩越发哀怨地看了他爹一眼,摇摇摆摆地从椅子上爬下去,摇摇晃晃地走出门,跌跌撞撞地回到了后花园。
后花园中萧守红白衣劲装佩剑,终于找到失踪多时的儿子,大眼睛怒瞪,“又跑到你爹那里去了?先给我把唐诗三百首背出来,背完唐诗练完一套剑法,练完剑法画图,画完图和我下完棋,我就让你去你爹那里算钱。”她捉住儿子的后颈,把小男孩提到自己面前,“床前明月光,快背!”

小男孩以哀怨的目光看了她一眼,终于奶声奶气地开口:“咬咬不会背。”
萧守红大怒,打了他屁股一下,“不许跟着你爹胡说!不许管自己叫咬咬!”
“爹爹说咬咬爱咬人,所以叫咬咬。”小男孩坚持,爹说的就是圣谕。
“娘说咬咬……不,娘说你叫‘萧公孙’,就是以后要当公孙王侯的意思,千万不能学你爹,你爹满身铜臭,眼里除了钱还是钱,那种男人早就完蛋了,儿子你要争气……”
她心疼地看着萧公孙可爱的眉目,“这张漂亮脸蛋,让娘调教二十年不愁变不成翩翩浊世佳公子……”
“爹说,翩翩浊世佳公子是傻瓜。”萧公孙坚持,底气十足,毫不让步。
“你爹除了钱什么都不会,不要理他!”
“咬咬爱爹爹。”
“你爹只爱钱。”萧守红都要给这父子弄疯了。
“咬咬也爱钱。”萧公孙既坚持又认真地说。
萧守红无力地看着这个儿子,突然叹了口气,“虽然你娘也爱你和你爹,但是该死的你娘想了一辈子的翩翩浊世佳公子,就这么给一个钱字毁了。”
“娘,爹说骂粗话是不对的。”萧公孙说。
“你爹说什么都是圣旨,你娘说什么都是狗屁。”萧守红翻了个白眼,拉着萧公孙的手,“算了,娘和你都去你爹那里算账去,翩翩浊世佳公子,等你娘下辈子投胎再去想吧。”

萧公孙立刻笑了,笑眯眯地拉着他娘的手,“娘,爹说刀叔叔家新生的弟弟很乖,我什么时候可以去看?”
萧守红的眼睛立刻发亮,“你刀叔叔生了?马上去看、马上去看!”说着她以比马还快的速度拉着孩子冲进公孙朝夕的账房,媚眼如丝,“老公,出门了——”

(杜撰组异闻录 2)
这个她果真是他刀二公子命中的克星!
想他出自名门,武功,光明磊落,风流倜傥,有钱有势有财有貌,是多少侠女妖女深闺女的梦中情人,却因为遇见了她这个江湖第一偷而霉运连连!
他们本该势不两立的,只是在遭人追杀与自我放逐的岁月里,却始终并肩作战不离不弃,因为除了彼此,再没人能懂自己的欢乐与悲痛……
男主角 刀狻猊 女主角 甄莘莀
第一章 名门自古多孽子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有一句话叫做“草堂自古多孝子”。“草堂自古多孝子”的意思简而言之就是“名门自古多孽子”。我们说起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说这句话有多么经典,我们想说的只是江湖上总会有几个名门,这种亘古不变的定律而已。

近来江湖上的名门,除了姑苏慕容家、吹雪西门家、移花宫花家、桃花岛黄家……嗯……扬州韦家之外,剩下的便是这五十年来威名显赫的“明玉君府”和“神悟刀家”。话说号称江湖剑府的“明玉君府”一招家传绝技“明珠破玉碎”,五十年来未逢敌手;又话说“神悟刀家”号称“江湖第一刀”,有一招“十面埋伏”,乃是飞刀绝技,传说中人胸口可让人复活再三,说尽遗言之后才死,实是文明之刀、威武之刀。

“神悟刀家”现任家长姓刀,名望山。其下共有七子,长子刀俊殷,次子刀狻猊,三子刀峻樵,四子刀骏霁……其中次子刀狻猊神采飞扬俊朗豪爽,正是近来刀家荣耀的继承人物。要说人擅使刀不是怪事,擅使刀还姓刀那才是怪事,如此,“神悟刀家”很有名。

这一天,很有名的神悟刀家收到这样一封信──
闻君有白玉老虎,妙手雕成,极具兽性,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看信的是一位让人看过了绝对不会忘记的年轻人。
第一他年轻,第二他俊朗,第三他穿的青袍上金线杂绣着一只大老虎。
江湖上在衣服上绣老虎的人没有一万,也有五千,但绝对没有人像他绣得这么夸张的──他把老虎头绣在左袖口,老虎横过背后尾巴到他右下摆,背后一望是一只无头虎,身前一望居然还很质朴,没有什么花纹。

这就是“神悟刀家”刀二公子刀狻猊常穿的衣裳,江湖上人称“青鳞虎皮”。往往“青鳞虎皮”一出,江湖上闻风丧胆,就像见了君大公子的“文柏沉渊”那柄神剑剑痕一样。听说近年来江湖上长治久安,有这两位公子许多功劳,什么拦路抢劫的、猥亵妇女的、殴打乞丐的、偷摸钱袋的都不敢犯了,想组织邪教的都给扼杀在萌芽状态,想打架斗殴的只得化为下棋猜拳决胜负,否则两位公子之一必会突然出现,让人防不胜防。这阵子江湖上是白布青布缺货,抢穿白衣青袍的人多不胜数,效仿君大公子和刀二公子的人不计其数。

但是不必怀疑,在“神悟刀家”看信的这位年轻人货真价实就是“江湖第一刀”刀狻猊刀二公子,如假包换,劣质退钱。
坐在刀狻猊对面的是刀家大哥刀俊殷刀大公子,刀大公子身高六尺,脸肥肉多,与刀狻猊全然不同。他端茶喝了一口,“二弟啊,咱家什么时候有白玉老虎?我怎么从来没听爹说过?”

青袍紧装金线老虎在背的刀狻猊合起信,手指轻轻在信上敲了两下,神秘地微微一笑,“大哥,你忘了柴房里那块被你丢掉的白玉了吗?”
刀俊殷喷了一口茶出来,哇哇叫道:“那雕的不是一只肥猫了吗?”
刀狻猊说:“你五岁那年说它不像猫把它丢进了柴房,但是似乎那就是白虎丧门钉的家传至宝。”
“那怎么会在我们家?”刀俊殷瞪着眼,鼓鼓的肥肉在眼下一动,虽然有点儿像青蛙,他却自称丰满。
刀狻猊耸了耸肩,“我怎么会知道?”
刀俊殷喝完一杯茶,把茶杯往桌上一掷,砸得叮当作响,“总之爹叫你抓住往他房间里扔飞刀的这个混账。”
刀狻猊悠然地道:“要不是昨天你拉着爹去钓鱼,怎么会让人往刀望山房间里飞刀贴?这事为什么不是你管?”说完他居然也施施然地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慢慢地呷着。
刀俊殷一怔,跺了跺脚,他跺脚的时候整栋房子都在震动,“哎呀,人家不要嘛!”他的肥猪手拉着刀狻猊的衣袖扭了两扭,抛给他两个媚眼,“就这样了,二弟最乖,我最喜欢乖乖的二弟。”

刀狻猊喝在嘴里的茶差点儿噎死自己,“咳咳……咳咳咳……”虽然二十多年了,他还是不能习惯刀俊殷“变脸”的天性,这也是为啥刀家光宗耀祖的是刀二公子而不是刀大公子。

“就这样了,我休息去了。”刀俊殷扭着水桶腰出门去了,把刀狻猊留在“神悟刀家”的正殿“狮子堂”里。
刀狻猊叹了口气,继续往嘴里倒茶,最近诸事不顺,和江湖第一美人萧守红萧大姑娘已数月未见,被家里老老小小缠住留在家里,理由居然是很久没看见他了。算算他二十岁闯荡江湖,如今也二十三了,的确难得回家,但想要享个清福都不容易,还有人居然敢往神悟刀家大房里扔飞刀,这年头找死的人真是越来越多了。

“你看起来好像很烦恼?”他身后传来柔美动听的声音,一位锦缎华袖的宫妆美人从房间里徐徐出来,容颜娇媚俏丽如花,“在想什么说给我听听,说不定我能帮到你一些小忙。”

刀狻猊听到美人的声音,在椅子上完全放松的身体突然伸直正坐起来,“无论是什么样的男人,听到甄莘莀甄姑娘要帮忙,都会突然紧张起来的。”他笑得很可爱,“不知道甄姑娘是从哪里翻墙进来的?”

从他背后的大门走进来的“甄姑娘”突然板起脸,“谁说我是翻墙进来的?”
刀狻猊正色地说:“不是翻墙进来为什么要卷裤脚?”
甄莘莀低头一看,锦缎宫裙的下摆扎在她两条长腿上还没放下,她若无其事地解掉那两个结,笑吟吟地看着刀狻猊,“原来刀二公子还很聪明。”
“和‘偷娘’甄莘莀相比,刀狻猊是个大笨蛋。”刀狻猊也笑吟吟地说,“看了偷娘帖这么久,居然没有看出来是甄姑娘的手笔。”他请甄莘莀坐下,亲自给她沏茶,就像见了几百年不见的好友一样。

甄莘莀咬着嘴唇吃吃地直笑,“我学楚大帅的字写得如何?”她摇曳生姿地走过来,坐在刚才刀俊殷坐的位置上,手腕上价值千金的宝石手镯轻轻摇晃,浑身上下珠光宝气,熠熠生辉。

“写得真不错,”刀狻猊很讨女人欢心地道,“虽然楚大帅的字我没看过。”
甄莘莀轻飘飘地给了他一个媚眼,这个媚眼刀狻猊很享受,“像你这样的男人我喜欢。”
“这是刀某的荣幸。”刀狻猊整了整衣袖上那只老虎头,十分认真地问:“以甄姑娘的身价行情,我实在想不通,穷得丁当响的白虎丧门钉居然能请动甄姑娘出手?莫非甄姑娘和白虎丧门钉的白秃头白老大是朋友?”

甄莘莀娇媚万状的眼睛突然一瞪,随即又娇艳艳地笑了,“我就算要找男人,也不会找白秃头那样的男人,不过接受白玉老虎这趟差事的确有那么一点点意外。”她呵气如兰,柔柔地看着刀狻猊,“我想偷一次‘神悟刀家’的东西,而且──”她瞪眼比媚眼还娇柔,盈盈地指了指他的鼻子,“君霜桐君大公子真是行侠仗义的好男人,人家上次在洛阳遇到淫贼,还是君大公子救了我这落难女子。现在听说他在天山赏雪,人家去不了天山那么远,来认识认识刀二公子,反正日后你要叫我君大嫂,也是一家人。”

刀狻猊苦笑一下,“你打算偷走我家的东西,然后要我叫你大嫂?”手指敲了敲桌面,他绕有兴致地说,“我大哥年近三十还未有妻氏,不如你嫁了我大哥,那就成了刀家货真价实的大嫂,岂不妙哉?何况我敢打赌我大哥绝对不会做去天山赏雪那么无聊的事。”

“要我嫁给你家肥猪不像肥猪狗熊不像狗熊的刀俊殷,休想。”甄莘莀嫣然一笑,“何况就算我偷走你家的白玉老虎,难道你就不会请我再从白秃头那里偷回来?”
刀狻猊突然提高声音:“来人啊!”
狮子堂两侧的小门突然各涌出五位黑衣人,刀狻猊下令:“把柴房里那只白玉肥猫丢到后门外的大阴沟里去。”
“是!”十位黑衣人凛然回答,快速闪入小门。
甄莘莀一怔,刀狻猊已然很愉快又风度翩翩地微微一笑,“我听说不管是盗帅还是偷娘,都会有那么一两次阴沟里翻船的。”
甄莘莀有点儿怨怼地瞟了他一眼,然后居然面不改色地道:“我会告诉白秃头怎么挖你家后门的阴沟。”接着她幽幽地叹了口气,“我真的有些喜欢你了。”
刀狻猊风流倜傥地微微一笑,“很多姑娘都这么说。”
“她们有我可爱吗?”甄莘莀托着腮,脸颊红扑扑地看着刀狻猊。
“有些比你可爱,有些比你年轻,有些比你美貌,”刀狻猊感慨地说,“但没有一个像你这么坏的。”
他没有开玩笑,“偷娘”甄莘莀一手“苦寒勾”杀人无数,她的妖女之名倒比她神偷之名响亮许多。传说上任武当静闲道长便是死在她的苦寒勾下,以至武当与她仇深似海。刀狻猊算来和她也是有仇,这女人在江湖上似乎无处不结仇。

甄莘莀幽怨地叹了口气,“我当刀二公子与常人有些不同,原来你也是轻信谣言之辈,你……你……实在让我太失望了……”她娇媚的目光瞬间转为凄然,居然掉下两滴眼泪。
刀狻猊却看得很开心,微笑着说:“原来传说中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掉眼泪的样子看起来也很美。”
甄莘莀立刻嫣然一笑,“世上就是有像你这样的男人,才会有女人为你们疯,为你们上吊,为你们杀人放火。”她脸上泪痕未干,却笑得犹如狐狸一般愉快。
刀狻猊眨眨眼,“如果你会为我上吊,我会觉得做这种男人很有面子。”
她娇嗔地白了他一眼,“你好坏,比我还坏。”
那天甄莘莀居然在“神悟刀家”待了一整天,刀狻猊还客客气气地给她安排了一间客房,虽然第二天早上起来一看果然她已不知去向,但这女人的狡猾皮厚实是世上少有。
听说甄莘莀在刀家住了一天,刀望山钓鱼回来大为震怒,严辞指责刀狻猊好色误事,妖女在前居然不出手擒获,居然让她在刀家白吃白住,“神悟刀家”丢脸之事莫过于此。刀狻猊摸头苦笑,无言以对,他只觉在昨日那样的气氛下抓人未免有失身份,但老爹大动肝火他又难以解释,只得苦笑应是。接着刀望山把他赶出家门,说没有抓住甄莘莀那妖女不许回家,刀狻猊在家的悠闲生活就这么突然结束了。

甄莘莀果然是个祸害。背包出门的刀狻猊叹口气,望着萧萧的夕阳,走向背对夕阳的东方。
他走得很惬意。
步伐很轻松。
他当然不知道他要去哪里。
他只不过是不想太阳照到眼睛而已。               
最近江城的百姓常议论件稀奇的事:城里最贵的客栈“问柳客栈”来了位公子爷,一掷千金,在一夜五十两银子的客栈里住了大半个月,居然还不想走。
这位公子爷必定家财万贯,也必定是个败家的主。江城的小偷小贼们不免蠢蠢欲动。但又听说这位公子爷是个高手,便不敢轻举妄动,要是一个不小心阴沟里翻船可就划不来了。一时之间,满江城的风雨,都在起起伏伏中。

这位一掷千金的公子爷自然就是刀狻猊。
他被刀望山赶了出来,住到这“问柳客栈”里,一时也想不出来到哪去,索性就住下。人在刀家的时候消息闭塞,一出来才知萧守红居然冥婚嫁了公孙朝夕,还未婚就生了个儿子,不免闷闷不乐。一则世上没有公孙朝夕此人就少了许多乐子,二来美人琵琶别抱,居然嫁给那痞赖小人,他的自尊有些受伤,便越发感觉不快。

“阿弥陀佛,这世上如果没有女人,岂不是少了许多烦恼?”问柳客栈的“寻花阁”里,刀狻猊桌子对面赫然坐着一个和尚。这位和尚长得眉清目秀,年轻俊美,正双手合十一本正经地说。

刀狻猊端着酒,含笑说:“这世上如果没有女人,岂不是也少了许多乐子?”
那年轻和尚居然脸上一红,“阿弥陀佛,刀施主庄重。”
刀狻猊忍不住大笑,“听说你那张脸,要白就白,要红就红,要哭都能立刻掉下两滴眼泪,果然名不虚传。”
年轻和尚微微一笑,“刀施主过奖、过奖。”他双手合十,而面前的桌上摆的却是绍兴女儿红和一斤卤牛肉,外加两只白斩鸡和一条蒸鱼,而且这爱害羞的和尚也没有一点点心里惭愧的意思。

他就是江湖上很有名的一位妙人。
他叫“青楼第一薄幸”轻薄和尚。
轻薄和尚听说写得一手好词,弹得一手好琴,酿得一手好酒,妙的是他还会跳舞,据说舞姿高雅如白鹤,当然他常常上青楼弹琴写词,最妙的是他总能让那些阅人多矣的俏丽姑娘死心塌地地迷上他,听说前年就有位痴情女子为他轻生。只是轻薄和尚既然是和尚,那就不能娶老婆,那么有再多的姑娘为他跳楼,他也只能在楼下念阿弥陀佛,爱莫能助。

这就是赫赫有名的轻薄和尚。
其实轻薄和尚和刀狻猊并不是很熟,他最熟的是江湖上的各大美女,比如他和萧守红就很熟,听说他曾和萧守红这位“江湖第一美人”联琴横弹两天两夜。但今天之所以轻薄和尚肯和刀狻猊一起喝酒吃肉,却是因为江湖第一厨桃如丑的缘故。

理由其实很简单,这家“问柳客栈”是桃如丑照花斋的分店,而轻薄和尚和刀狻猊都是看中了桃门密制的卤水牛肉而已。几杯酒喝下来,双方发现对方在自己眼里越看越有趣,越聊越有兴致。

各自感慨了一阵女人,刀狻猊风度翩翩地给轻薄和尚斟酒,“听说世上很少有轻薄和尚不知道的事,尤其是关于女人。”
轻薄和尚脸上又红了红,默认了。
“不知道轻薄和尚觉得甄莘莀如何?”刀狻猊叹了口气,喃喃地道,“这位姑奶奶最近害我不浅。”
轻薄和尚大惊,“你惹上了甄莘莀?”
刀狻猊苦笑了下,“是她看中了君书生,可那书生无端跑到天山去赏雪,甄莘莀就找上了我。”
“她找上你是什么意思?”轻薄和尚瞪眼问。
“她想要我提前叫她大嫂。”刀狻猊回答。
轻薄和尚瞠目结舌,喃喃地说:“倒霉倒霉,听到甄莘莀,我至少要倒霉三个月。君大公子至少倒霉三年,你至少倒霉五年。出门不利,溜之大吉。”他突然从刀狻猊对面的位置上像鱼一样滑了出去,一眨眼,人就已经不见了。

刀狻猊也瞠目结舌,“原来我惹上的是这种麻烦……麻烦到轻薄和尚听到名字连酒钱也不付就逃跑了。”刀狻猊对甄莘莀居然有点儿欣赏起来了,无论如何,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美女能把“青楼第一薄幸”轻薄和尚吓跑,那可不是一般人随便可以做到的。

甄莘莀自然不知道刀二公子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举杯对月正在欣赏她。
事实上她正在忙着追一只兔子,那是她今天晚上的晚餐。
如果刀狻猊现在看见她肯定要大吃一惊:她现在白天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夹裙,一头乱七八糟打结的头发,挎着个竹篮沿街卖茶叶蛋。晚上躲到城外的树洞破庙里过夜,晚饭往往就追兔子了事,有时候追不到兔子还追老鼠。

她尽量不让自己饿着。
因为江湖巡捕御龙氏在追她,理由是官府出了五千两黄金。
事实上这一个多月来她只有在“神悟刀家”的那一天饭是舒舒服服吃的,觉是安安稳稳睡的。她之所以答应白秃头盗取白玉老虎那档子事,是因为白秃头在她走投无路差点儿被御龙氏逼得去跳崖的时候救了她一次──把她藏进白虎丧门钉家的猪圈里。御龙氏做梦也想不到妖娆明艳的甄莘莀会往猪圈鸡笼里钻,让她逃过了一次。

她自觉是个不错的女人,除了有点儿爱唬人,有点儿爱吹嘘,其实并没有什么坏处。
可惜不管是御龙氏还是刀狻猊,没有人和她有相同的感觉。
她现在心里在抱怨为什么最近的兔子越跑越快,快得她都要追不上──风餐露宿,她的体能下降了,她知道却没有办法。她的武功和轻功并不太高,让她纵横江湖的是她那把“苦寒勾”,听说那是万年冰山中冻结了不知多少年的铁石所打,一旦“苦寒勾”出手,周身五丈方圆遇水成冰春木凋叶,划破伤口则寒毒入体,无药可救。一柄“苦寒勾”让她名震江湖,可是现在“苦寒勾”却不在她身边。

所以她只好逃。
“啪”的一声,她终于用石头打死了那只兔子,她的肚子也饿得快要发疯了。她这几天东躲西藏,虽然挎着茶叶蛋,但谁见过拼命往自己嘴里塞茶叶蛋的卖茶叶蛋姑娘?所以她只好忍。

心满意足地把那只兔子捞在手里,她张望了一下四周:她已经不知道自己追到了什么地方,但依稀树影幢幢乌黑一片,看起来也很荒凉。于是坐下来就地起火剥皮,她准备开始享用这几天来的第一顿美食。

点火,烤到半生不熟有肉的香味飘出来的时候她已经忍耐不住,把那兔子烤熟的部分剥下来吃了,再过一会她索性茹毛饮血,不管它熟不熟,片刻间把那只兔子吃得干干净净。
正当她吮吮手指意犹未尽的时候,头顶上突然有人叹了口气,“原来当人饿疯的时候,和狗也差不了多少。”
甄莘莀吓了一跳,立刻笑了──她听出来是谁的声音了。笑盈盈地抬起头,只见不远的树梢上有人青袍绣虎,风神俊朗的模样,赫然是刀狻猊,“我当是谁,原来是刀二公子。”

她这一出声一抬头,把刀狻猊也吓了一跳,“甄姑娘?”
甄莘莀大大咧咧地点点头,一张遍布泥污的怪脸,一身不知多久没有洗过的破衣破裙,浑身散发着恶臭还捧着兔子骨头。她却笑得很有趣,“人生何处不相逢,不知道深更半夜,刀二公子在这树林里干什么?”

刀狻猊苦笑着看着甄莘莀,他对刀望山发誓要把这个女人抓回家或者杀了这个女人,但是现在他却觉得要先把这个女人洗干净,然后再谈要抓要杀的问题,“这里是‘问柳客栈’的后山。”他说,“我在房间里闻到烤兔子的味道,出来探探。不知道甄姑娘在这里玩耍,失敬、失敬。”

她当听不懂他在嘲笑,“每次遇到刀二公子,我就感觉快要遇到好事了。”她丢下那些兔子骨头,伸了个懒腰,“现在我想好好洗个澡,然后好好吃顿饭,最后好好喝口茶。刀二公子最体恤老弱,遇到我这落难女子,想必不会丢下我不管吧?”

刀狻猊闻到她满身恶臭都快要吐了,他发誓他活到二十三岁没见过这么脏的人,尤其这个人还是个女人,“每次遇到你,我都感觉我快要倒霉了。”他叹口气,指了指他重金暂住的“寻花阁”,“楼下是澡房。”

甄莘莀简直像赶着去投胎的小鬼,连多一秒钟都待不下去,剎那间便在刀狻猊面前消失了。相信她的轻功从来没有这么好过,居然连一句多谢都来不及说。
他的确感觉到,他快要倒霉了。
轻薄和尚的话,果然是很少出错的。               
她现在很满意她目前所遇到的一切。
因为她正在泡澡。
泡在加了茉莉香料飘浮着花瓣的澡盆里,居然还有丫头给她捶腿捶背,帮她洗头擦脸,她简直想一辈子待在这澡盆里不出来了。
四周是淡淡的茉莉清香,舒服得让她直想睡觉。
奇怪的是她混江湖也有五六年了,可在刀狻猊身边的时候她就特别想睡觉,那个男人让她有一种安全感,而且他虽然很倜傥,但是很君子。她承认没见过这种好男人,虽然他有钱,但是有钱的男人很多,像他这样即有钱又有风度又风趣的男人真不多。

难怪他有人爱。
而且还是很多人。
甄莘莀懒洋洋地浸在干净舒服的热水里,泡到连丫头都差点儿以为她淹死在澡盆里了,才恋恋不舍地起来,穿衣,出门。
刀狻猊已经整好了一桌清淡小食,他自己正端着一小杯轻薄和尚酿的“扬州酒”,浅浅地呷着。
大门口莲步姗姗走进来一个藕色衣裳的清秀女子,他一开始没太留意,还沉浸在“扬州酒”的深沉滋味当中。突然那位“清秀女子”对他抛了个媚眼,笑吟吟地问:“不认识我了?”

刀狻猊抬起头来,这位姑娘弯眉秀眼,不浓不艳,端端正正一个普通姑娘,既没有当日在“神悟刀家”那么娇媚无双,又没有刚才那么丑恶吓人,但她的的确确就是甄莘莀.他看了一眼,只好继续苦笑,“原来你长得并不怎么美。”

甄莘莀斜眼横睇,眼神是一千分一万分的娇娆,让她整个人顿时娇媚了十倍,“女人只要打扮的时候很美,就是很美了。”说着她很斯文地开始吃刀狻猊桌上的清淡小菜,好像刚才在野地里啃半生不熟的兔子肉的不是她。

刀狻猊等她吃得差不多了,才说:“你是要跟我回家呢,还是要我现在杀了你把你的耳朵、鼻子什么的带回家?”
她眼睛都没眨一下,“我当然跟你回家。”
“你确定?”他挑起眉问。刀望山为江湖“伸张正义”的脾气到老不改,甄莘莀要是跟了刀狻猊回去,刀望山必然是绑了她交给武当处置,说不定还要折磨折磨,以示惩戒。
“你问我要活十天还是活一个时辰,我当然选活十天。”甄莘莀叹了口气,满眼幽怨。
刀狻猊在她身上上上下下看了半天,半晌才说:“说吧,你还有什么麻烦要赖在我身上?”甄莘莀居然见了他不逃反而要跟他回家,除非她疯了或者就是她现在有比遇到刀狻猊更大的麻烦。

甄莘莀的眼睛亮了亮,咬着嘴唇笑吟吟地瞅着刀狻猊,“御龙氏在追我。”
刀狻猊顿时觉得一个头有两个那么大。
“你要保护我。”她笑得更灿烂。
他快要觉得一个头有三个那么大了。
御龙氏,江湖巡捕,四十八岁。十九岁开始为官府擒凶,除了“江湖第一杀手”西门杀之外,无一人逃脱。
御龙氏一身追踪术和“套马鞭”法是所有做过坏事的人听见了都要头疼的。听说无论你躲到哪里,只要他见过你一面就一定能找到你,只要他找到你他的“套马鞭”就一定能套到你的脖子上,然后“咯啦”一声拉断你的脖子,把人头拿回去领赏。

最让刀狻猊头痛的不是“套马鞭”,而是御龙氏,他是个好人。
他怎么能为了甄莘莀和御龙氏作对?
问题是他现在偏偏不想杀甄莘莀,他觉得这个女人虽然很可恶,但是要杀死她似乎也有点儿下不了手。
第二章 遇到她就会倒霉
刀狻猊在自家住的客栈里捞到了甄莘莀,既然有御龙氏在追她,他不免要和甄莘莀早早打包,往“神悟刀家”逃──逃回家大门一关,把这个女人交给刀望山他就解脱了。要他看御龙氏用那套马鞭套走甄莘莀的脑袋,他还是不忍心的。

然后他现在正在后悔。
后悔为什么前阵子被赶出门居然往东走了这么远的路。
从“问柳客栈”赶回“神悟刀家”至少要走十天,而且还要翻过几座大山,要走快的话还要穿过几个山洞。
甄莘莀却很愉快,她终于不必白天卖茶叶蛋晚上追兔子了,那些事全部都落到刀狻猊头上,他要去考虑怎么保护她不让御龙氏抓到把柄。
但是她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刀狻猊居然想出这样的办法:他要把她塞在马车底下,然后赶车一路狂奔回“神悟刀家”。她还没来得及抗议就被刀狻猊点住穴道,绑成肉粽,塞在马车底下,每天把她放出来三次,让她吃饭解手洗澡活动筋骨,然后又把她塞回车下。这种野蛮法子居然很管用,一连三天都不见御龙氏的影子。

这一天,他们平安到达未言山下。
这山里有个山洞,穿过山洞要比翻山节省一半的时间。
但这座山人迹罕至,山里浓雾弥漫,鸟兽罕见,并不是个让人愉快的地方。未言山上为什么会有个穿山的大洞,刀狻猊其实并不知道,告诉他这座山有个洞的人是公孙朝夕,而那个奸商听说已经死了。这个未言洞他其实也没有走过,为了躲避御龙氏的追踪,他决定钻山。

现在他们两个在半山腰那个两人高的洞口面前,未言洞似乎是个天然的山洞,看得出多年前曾有野兽出没,但痕迹都很陈旧了。里头透出一股阴寒的味道,嗅着让人很不舒服,黑黝黝的也不知道有多深。刀狻猊和甄莘莀面面相觑,各自心里嘀咕了一阵,还是亮起火把,走了进去。

开始是一段曲曲折折的天然隧道,没有分岔也没有转弯,绕来绕去走了大半个时辰,正在刀狻猊开始后悔的时候,眼前突然出现了三个水塘。
在火把的映照下,那三个水塘一个是绿色的,一个是蓝色的,一个是黑色的。
刀狻猊和甄莘莀再次面面相觑,终于甄莘莀轻咳了一声:“这是什么鬼地方?”
刀狻猊微笑了一下,“在江湖传说中,这三个水塘底下有一个是出路。”
甄莘莀匪夷所思地瞪着他,“你跳吗?”
刀狻猊立刻回瞪了她一眼,“不跳。”
她摇摇头,“我也不跳。”
两个人面对着三个水塘沈默了几秒钟,突然异口同声地说:“我们回去吧。”
然后同时一怔,两个人大笑起来,侠客和囚犯之间的气氛突然变得温馨又融洽,甄莘莀眉开眼笑地拉住刀狻猊的手,“这鬼地方我简直连一秒钟都不想待下去,快走快走……”她刚说到“快走”的时候,突然脸色一变。

刀狻猊“嘘”了一声,只听洞口处传来脚步声,接着有人沈着声说:“在下江湖巡捕御龙氏,甄莘莀可在里面?和她在一起的不管是谁,如果要阻拦在下抓人,莫怪在下视为拒捕,不留情面。”接着传来几声狗叫,是他带了黄狗来追踪,那狗已经快速跑了过来。

刀狻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里四下没有出路,要是让御龙氏堵个正着,说他和甄莘莀孤男寡女躲在此处,一旦传扬出去,他老爹岂不是要剥了他的皮?大惊之下,他拉着甄莘莀“扑通”一声跳进其中一个水塘,像没头苍蝇一样潜了一阵水,“哗啦”一下从另一个水面冒了出来。

这里黑得完全没有光,突然有丝亮光从水下升起,他突然看见在和自己鼻子贴鼻子的地方有一张脸──吓得他大叫一声,和他鼻子贴鼻子的人也吓得大叫一声,呆了一呆,才知道是甄莘莀.她摸了颗夜明珠出来照路,这里又是个水坑,约莫是水道的几个水口之一。从水坑里爬出来,甄莘莀嫣然一笑,一手挽住他的手,“原来江湖大侠和我一样胆小如鼠。”

刀狻猊只能苦笑,他四下看了看,这里已经深入山腹,一股股的寒气逼人,山壁上有些什么蚯蚓小虫的见了光纷纷闪避开来,“从遇到你开始,我就知道我要倒霉了。”他喃喃地说。

她白了他一眼,“难道你以为倒霉的人只有你吗?”
刀狻猊摇摇头,虽然全身湿淋淋的,他却很风度地把她拨到身后,左手指间突然多了一柄小刀,“这底下倒霉的虽然不止我一个,但是最近一个月内,最倒霉的那一个,必定就是我了。”他喃喃地说,突然甄莘莀手里的夜明珠已经在他手里。高举夜明珠,他大步当先,往不知多少年没人走过的隧道里走去。

甄莘莀盈盈一笑,这个男人虽然要抓她回去受罚,却风度翩翩,果然不愧是风流倜傥的刀二公子啊。跟在刀狻猊身后,走没三步,前面有一扇大门,上面赫然写着“虚空之侧门”。

刀狻猊和甄莘莀面面相觑,甄莘莀指着那扇门,“这就是传说中楚留香和陆小凤的不知道几代孙子都消失在里面,连‘小楼一夜听春雨’和什么李寻欢飞刀秘笈都在里面的‘虚空之门’?”

刀狻猊瞄了上面“白衣人、剑客、浪子、青楼名妓、情侣慎入”的小字一眼,耸耸肩,“你信?”
甄莘莀也耸耸肩,“你呢?”
“不管真的假的,反正我们都要走一遭,既然都是要进去的,不管是什么门,我都当它是放屁。”刀狻猊叹口气,他要是知道一个月前公孙朝夕和萧守红从“虚空之门”的正门进来过,这时他大概已经去上吊了。

推门进去,里面空空如也都是房间,似乎本来曾经很奢侈豪华,现在已是尘封百年。但空气仍很清新,里面必然有通风的地方。
走了三步,“轰隆”一声,脚下的石板突然崩塌,底下是个箭洞,无数支箭朝上插在地上,左右两边机关发动,数十支短箭霍霍射向两人。刀狻猊挥动着指间刀,拉起甄莘莀拔身落在刚才走的那三步之后,喃喃地道:“这种机关大概是九十五……九十六年前流行的,现在早就不流行这种款式了,这门难道已建成九十六年了?”

甄莘莀却好奇地看着他的刀问:“这就是刀二公子的‘指间刀’?”
刀狻猊回答:“这是公孙朝夕家削水果的小刀。”
“可是这刀长三寸宽一寸,正和刀二公子名震江湖的‘指间刀’一模一样。”
“我出道那天在公孙朝夕家吃饭,正在削梨子,结果他有个仇人上金钱坊踢馆,我用这把刀削光了他的头发,把那个人吓跑了。”
“然后?”
刀狻猊微微一笑,“然后我就不好意思换刀了。”
甄莘莀瞅着他的手说:“那天被你吓跑的是‘河西神猿’何官东吧?听说何官东一手‘神猿捞月’十分了得。”
刀狻猊笑着说:“我只觉得他的头长得实在不行,削了头发还是像个猴屁股。”
甄莘莀叹了口气,“有你在我面前,我突然觉得在这地下也不错。”
刀狻猊也叹了口气,“当你肚子又饿了没东西吃的时候,你就会觉得这地方简直错得不能再错了。”
她突然咬唇一笑,“我不会,我可以吃蚯蚓、吃老鼠、吃蚂蚁……”
刀狻猊瞪着她,半晌才喃喃地道:“女人……也许是种比男人更不容易死的东西……”
正当他们说得高兴的时候,前面突然掠过一个黑影。甄莘莀眼睛一扫,“那是什么?”
刀狻猊拎着她的衣领把她整个人提起来立即赶路,“猴子!我们跟着它,说不定能找到出路。”正当他跟着那猴子掠过无数重门户的时候,突然眼前多了一个人影。
御龙氏。
刀狻猊和甄莘莀瞠目结舌,不知道他是从哪里进来的,呆了一呆,刀狻猊刚想说点儿什么,甄莘莀却疾快地说:“他好像中了这里什么机关,你看他的眼神!”
刀狻猊凝神看去,御龙氏一双眼睛翻白,满脸肌肉抽搐,仿佛正受着极大的痛苦,四周的房间处处鞭痕,显然是他狂暴的时候抽打的。刀狻猊倒抽一口凉气,御龙氏似乎被什么东西刺激得发了疯。甄莘莀望着御龙氏退了一步,俏眼悄悄看向刀狻猊,“你要带他一起走?”

刀狻猊苦笑着道:“我总不能见死不救。”
她没反驳,只是叹了口气,“原来你真的很君子,是个真正的好人。”
“难道你就是个真正的坏人吗?”
她斜眼瞅着他,突然娇媚地笑起来,“你以为呢?”
他神秘地微微一笑,“佛曰:不可说。”
正在这时,御龙氏突然狂吼一声,挥鞭向两人打来。他的鞭上还带着水渍,显然是刚才刀狻猊和甄莘莀跳入水坑之后他也跟着跳了下来,但是不知道跳了那个坑道,来到这里中了陈年暗算。虽然人神志不清,但鞭法却分外犀利,这一鞭抖了两个圈,一个圈套向刀狻猊的脖子,一个圈套向甄莘莀的脖子,凌厉非常。

甄莘莀急忙往后跳开,刀狻猊却随着鞭子来势一转,指间刀“嚓”地切掉了御龙氏那条长鞭的鞭梢。御龙氏鞭子一抖,“呼”的一声断去三分之一的长鞭居然还能抖出四个套颈圈,“哗啦”一下暗藏在鞭结之间的片片锋利的刀片相互撞击,刀狻猊吓了一跳:莫怪御龙氏能以长鞭套颈,他这鞭子里暗藏杀人机关。一念转完,他飞起一脚踢向御龙氏持鞭的手腕,未等踢正,人随那一踢的势头腾身而起,居然一脚在御龙氏肩上“扑”地踩了一下。疯狂的御龙氏恍若未觉,长鞭倏地倒卷上来牢牢缠上刀狻猊的右臂,刀狻猊左手持刀,轻轻松松在空中横刀一割。御龙氏长鞭自鞭尾断裂,节节松散,和刀狻猊一起落地。

刀狻猊是个左撇子。
御龙氏现在却是个疯子,他按照习惯挥鞭,自然打不过刀狻猊。
刀狻猊落地,甄莘莀脸上笑盈盈的,心里却在发寒。刀狻猊的武功名不虚传,御龙氏也算一流高手,就算发疯,在刀狻猊手下走不过两招。看来就算她逃脱了御龙氏的追捕,要从刀狻猊手里逃掉只怕难若登天。

刀狻猊自然知道这位姑奶奶在打什么算盘,他突然沉下脸问:“你在想什么?”
甄莘莀吓了一跳,“没什么没什么,我在想他为什么不动了?”心里却叫苦连天。
刀狻猊笑得很风流,说话却很正经:“他中了我这一脚‘马蹄’,想要走路至少是一天以后的事了。”
“马蹄?”甄莘莀眼珠子转了两转,忍不住大笑,“原来你是一匹野马。”
刀狻猊正色地说:“套马套得多了,总有那么一两次会被马踢,希望这位大捕头醒来以后自己能想通。一大把年纪了,不好好回家抱孙子看老婆,却到处管人闲事,总有一天不但会被马踢,说不定还会被马吃掉。”

甄莘莀却不理他的大道理,笑吟吟地歪头看着他,“如此说来,刀二公子到处管人闲事,莫非有一天也会被马吃掉?”
刀狻猊微笑地看着她,“我管人闲事有两个理由。”
“哦?”她挑起眉。
“第一,我的武功比他高,高很多。”他微笑得很可恶,却有说不出的好看,“第二,我比他有钱,有钱很多。”
甄莘莀苦笑着道:“无论是什么道理,在这两个道理面前,果然都是没有道理的。”
当下刀狻猊把被他一脚震得昏死过去的御龙氏丢给甄莘莀扛在肩上,他则优哉游哉地在前面探路,这么一耽搁,猴子已经不知去向,他们又沦落到四面八方都是门窗的困境里了。

甄莘莀扛着约莫也有一百六七十斤的御龙氏,面不改色地跟在刀狻猊背后。她很清楚在这个时候她要听话,尤其看见了刀狻猊的武功之后,她更确定让这个男人不愉快对她没有半点儿好处。

转过了几个房间,看见了一些七零八落的骸骨,她满不在乎,刀狻猊也当做没看见。
正当像没头苍蝇一样乱转的时候,遥远的迷宫深处,居然传来呼救的声音。
那声音突然传出来的时候两个人又吓了一跳,这似乎一百年没人走过的鬼地方居然还有活人。刀狻猊转身往呼救的地方走去,转了十七八个弯,才在一间五角形的房间里看到两个人。

两个活人。
一对大活人。
还在抱着头哭“救命”,这是一对约莫十四五岁的少男少女,衣着光鲜,显然也是从外面误入。一看那少年腰间配的长剑,刀狻猊忍不住溜了甄莘莀一眼,喃喃地道:“武当派?”

甄莘莀眨眨眼,绕有兴致地看着这一对突然出现的年轻人,“武当玉剑?”
那少年突然大声说:“你认得我?”突然看清楚夜明珠下甄莘莀的脸,呆了一呆,失声道:“偷娘甄莘莀?”当年武当静闲道长横死的时候,甄莘莀就在静闲房里,和玉剑、素剑都照过面。

甄莘莀抿嘴一笑,明眸流转,俏里带媚,“这位姑娘就是武当素剑了?奇怪啊奇怪,武当静阳道长座下左右双剑,居然在这地下埋死人的地方哭,莫非你们都吃错药了?”她笑吟吟地说着,一点儿也不给武当玉剑、素剑留面子。

玉剑又呆了一呆,“道长他……”他的声音突然恐惧起来,指着五角房间的一个门,“他被这里面不知道什么怪物给抓走了!”
甄莘莀惋惜地叹了口气,“像武当静阳这样的人物都给抓走了,我看我们千万莫走那条路,好危险。”说完她居然从怀里拿出手绢来笑吟吟地扇着风。
吓得神志崩溃哭成一团的素剑从玉剑怀里坐起来,愤慨地对甄莘莀道:“你这妖女!果然是奸邪小人只会为自己打算,从来不懂得救人性命有多重要……”
甄莘莀挥了挥手绢,笑得十分温柔可亲,“当一个侠女向一个妖女求救的时候,如果口气更客气一点,说不定妖女会考虑的。”
素剑一呆,“谁向你求救了?”
甄莘莀眼睛望天,“原来你不是在求我帮你们救静阳道长?”
素剑又是一呆,突然发现自己一句话都答不出来了。
甄莘莀终于忍不住大笑,刀狻猊这时在旁边也忍不住微笑着插了一句:“素剑姑娘,当你向人求救的时候,是不是也要看看主人的面子?”
玉剑、素剑终于把注意力移到刀狻猊身上,一眼看去,两个人全身一震,立刻站起来恭恭敬敬地向刀狻猊行礼,“武当玉剑、素剑,见过刀二公子!”
甄莘莀更加大声地笑起来。
刀狻猊这时身上的衣服已经干了,整整衣裳后依然风神俊朗,他风度翩翩地微微一笑,“两位武当高徒,怎么和静阳道长走入此地?”
玉剑看了甄莘莀一眼,“因为静阳道长他发现了妖女甄莘莀的行踪,我们追到江城附近这妖女就失踪了,我们不知道她落入了刀二公子手里,道长决定四下打听。路过子规村的时候,听说那里有古井闹鬼,我们从古井下来,就进了这个古怪的地方,绕了大半天也走不出去,后来道长就被这里面一个比人还大,全身都是毛的怪物抓走了。”他比划了一下那个怪物,比人高了两个头,像猿猴。

素剑全身一颤,想起那怪物便仍在发抖。
刀狻猊笑得越发开心,“虽然那条路很危险,但是刀二公子说要走的时候,甄姑娘是不会不答应的。”他悠然看着甄莘莀,“是吗?”
甄莘莀娇嗔地白了他一眼。
玉剑、素剑面面相觑,心下疑窦重重,但有刀狻猊做靠山,两人也就振作起来,“那里。”
刀狻猊往两人所指的门走去,他脸上含笑,心里却很警戒:无论那是什么,至少,御龙氏和静阳道长大概都受到那东西的袭击。
真的是怪物的话,也是个极其凶猛的怪物。
他现在肩上担着四条人命,加上他自己的和静阳道长的,一共六条人命。
其中有五个人需要他保护。
他脸上含笑走在前面,心里却在叫苦:想要整整齐齐地走出这鬼地方,看来是不可能了。果然从遇到甄莘莀那天开始,他就一直在倒霉。
眼前的通道黝黑黯淡,除了夜明珠的微光什么也没有,两边或开或关的门,越发增添诡异恐怖的气氛。素剑瑟瑟发抖,玉剑牢牢拉着她的手,甄莘莀扛着御龙氏,却还嘴角上扬似笑非笑,刀狻猊突然觉得,其实甄莘莀还算是个不错的女人,至少没有抱着他歇斯底里然后昏倒了事。

而且她还会笑,证明她还很镇定。
这让他稍微觉得有点儿可靠。
正在空气里只剩下素剑的抽泣声的时候,前面不远处“呜──”的一声,有个东西疾快地飞掠过来,听那声音和空气的激荡,体积比人还大而且来势凶猛。刀狻猊挥手下按,他身后三个活人和一个半死的全部伏在地上,剎那间,一团黑黝黝的东西已经扑到刀狻猊面前。

他居然连出刀的时间都没有!
刀狻猊合掌前劈,“啪”的一记犹如击中石板,虽然声音难听,但那东西却狂吼一声,像来时那样剎那间便飞逃而去,风声过后无声无息。
甄莘莀立刻站了起来,“那是个什么东西?”
刀狻猊收回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那东西是个母的。”他刚才一掌劈正那怪物胸口,按到了不该按的东西。甄莘莀怔了一怔,嫣然一笑,“说不定那是个女人。”
玉剑却大叫一声:“道长的鞋子!”
刀狻猊凝目看去,正是武当老道习惯穿的那种鞋。看玉剑满面悲愤地拾起来珍而重之放入怀里,他心里忍不住暗笑:说不定你静阳老道被母猩猩抢回去做压洞公猩猩,连衣服都剥了。

甄莘莀此刻却慎重起来,这东西居然能硬受刀狻猊一掌,难怪能一下抓走静阳道长?但既然这东西能从这条路逃走,证明这里也许有出路。
“这里有猴子脚印。”素剑刚指了指地上,突然不知她触动了什么机关,“轰隆”一声翻起几块石板来,把玉剑和刀狻猊,甄莘莀和素剑隔在了石板两边,而且身后的石板翻起拦住了退路。接着头顶“咯咯”作响,两块千钧巨石缓缓下降,片刻之后,就要把四人压成肉饼。

第三章 其实他对她不错
四个人抬头看着虽然不快但是在他们眼里已经下降得很快的沉重石块,甄莘莀叹了口气问隔壁:“怎么办?”
隔壁的刀狻猊回答:“不知道。”
她看着快要降到一半高的石块,幽幽地道:“就这样要死了?我真的很不甘心……”
隔壁的刀狻猊回答:“我也很不甘心。”
她继续叹息:“我才二十一岁,我还很年轻,我还没有好好享受过人生……”
隔壁的刀狻猊回答:“我也没有。”
她依然在叹息:“可怜我无父无母,从小孤苦伶仃,长到这么大不容易啊……”
隔壁的刀狻猊静了半晌,也叹了口气,“唉……”
玉剑和素剑目瞪口呆地听着他们隔着石板悠闲地一唱一和,几乎怀疑这两个人吓疯了。正在玉剑口齿一动忍不住想要大叫一声“你们在说什么”的时候,突然刀狻猊手指一动,一道白光闪过,“咯”的一声,头顶上有什么东西被卡住了,石块突然停了下来。

素剑本已闭目等死,突然听见石块停了下来的声音,愕然睁开眼睛。一睁开就看见甄莘莀弯下腰笑吟吟地和她脸对脸,她说:“起床了。”
素剑还没回答,隔在四个人中间的石板突然轰然倒下。风流倜傥、持着玉剑腰上那把长剑的刀狻猊微笑着走了过来。
甄莘莀指指头上,“你确定它不会突然掉下来?”
刀狻猊叹口气,“那只有奸脸公孙才知道。”
“为什么?”甄莘莀笑得很妩媚。
“因为那把刀是他的,虽然听说是从铸剑铁家买的,但奸脸公孙喜欢赝品,谁知道真的假的?”刀狻猊耸耸肩,“走吧。”说着他居然用玉剑那把剑在另一面石板上端端正正四平八稳地又切了个“门”出来,潇潇洒洒地走了出去。

玉剑、素剑自然不知道方才他们慢悠悠地一唱一和,其一是因为刀狻猊在听头顶机关的要害在何处;其二是为了确认在石板隔壁的两人是否安好。甄莘莀和刀狻猊颇有默契、心领神会,而玉剑、素剑却不懂。

甄莘莀从地上拾起死尸一样的御龙氏,几个人通过这个无聊过时的机关,走到了通道尽头,又是一间五角形的房子。
这房子很大,黑黝黝的一片,里头有呼吸声。
几个人耳目都很灵敏,里面是三个人的呼吸声。听那高度,比人高的约莫是那只母怪物,地上躺着两个人,一个呼吸绵密悠长,正是静阳,另一个听那呼吸似乎奄奄一息快要不行了。

怎么会多了一个人出来?刀狻猊心里思忖。
里头的怪物显然已经听到了动静,它在里面等待机会,刚才被刀狻猊劈了一掌,它学乖了。
他要怎么救人?
刀狻猊叹了口气,突然“叮”的一声把那颗夜明珠滚进房里。
那房间顿时亮了起来,大家看清楚里面的模样,素剑“扑通”一声昏倒,玉剑脸色惨白,甄莘莀却笑眉笑眼地看着里面那只怪物。
原来那不是猩猩,也不是猴子,那是个古怪的女人,骨骼特别宽大,眉眼毛发特别浓,牙齿凸出手爪锋利,就像猩猩或老虎的牙齿利爪都装到了这个女人身上。
最要命的是,除去那些毛发牙齿爪子,这个女人居然长得很美。
刀狻猊苦笑着摸了摸自己的脸,这“怪物”全身黑毛,但脸上皮肤细腻,如果不是暴牙在外,她根本是个艳丽的美女。

地上横躺着的是静阳道长,他年约五旬,一把胡子,正是最仙风道骨的那种道士。
另一边躺着的是一个胸口被抓了一个大洞的年轻人,血流了不少,看来再过一炷香时间没有神仙下凡,他就要羽化登仙去了。
甄莘莀突然忍不住大笑,“今天是妖女见妖女,才知人上有人,天外有天……”别人吓得瑟瑟发抖,她却笑弯了腰,顺手把御龙氏丢在地上。
那个“美女”一双大眼看着刀狻猊。
刀狻猊摸了摸脸在苦笑。
那美女怪物似乎也觉得他很吸引人。
刀狻猊微微往后一仰,那美女怪物就前进了一步。他缓缓后退一步,那怪物果然又跟进一步。
甄莘莀突然看了刀狻猊一眼,他心领神会,微微点头,甄莘莀嫣然一笑,对他抛了个媚眼。
刀狻猊神秘地微微一笑,对玉剑挑了挑眼角,突然大笑着说了声:“原来人在倒霉的时候,连母猴子都会找上门……”一句话没说完他转身往通道直掠出去,剎那间便消失在黑暗中。

不出所料,那只美女怪物怪叫一声,飞扑着跟了出去。
甄莘莀立刻冲进五角怪屋,把昏迷的静阳道长一掌拍醒──他只是头上受到重击一时昏迷。清醒之后,他立刻站了起来,定了定神,“无量寿佛,贫道居然受甄姑娘大恩……”
不管他后面要说什么,甄莘莀嫣然一笑,“救你的是刀二公子,姓甄的妖女不过是替他捡人而已。”说着她不管三七二十一,连地上那快死的人一起捞了起来。换了是她以前的脾气,这种必死的人是万万不救的,但是她不救刀狻猊说不定过会儿会回来找,她只得勉勉强强把此人一起搬走。

静阳道长一时分辨不清楚是怎么回事,玉剑已然呼吸紧迫,惶恐地指着外面的通道:“刀二公子引着那怪物不知道哪里去了,道长,如何是好?”
“如果连个母猴子都搞不定,”甄莘莀把她从地上捞起来的半死人往静阳道长手里一塞,自己扛起御龙氏,吊起眼看玉剑乖乖背起素剑,才盈盈一笑,“刀二公子早就死在姓甄的妖女暗算下四次了。”

玉剑骇然。
静阳道长为之皱眉。
只有甄莘莀笑得很开心。
这三天和刀狻猊在一起,虽然她行动受制,但也找到机会对他暗算四次,却全无效果。
“这边走。”甄莘莀瞧了瞧四下的房间,挑了一个往里钻,足足绕了二三十个圈,关了二三十个门,距离那美女怪物的老巢很远了,才懒洋洋地坐下休息,嘴里还喃喃地道:“饿死了……”

静阳道长一路走来一言不发,和害死他师弟静闲道长的妖女在一起,还为她所救,实是他平生奇耻大辱。但身在险境不齐心协力,却又必然危险重重。
只有玉剑忍不住发问:“我们转到这里来,刀二公子他……”
“他当然会找来。”甄莘莀悠然地说,“除了我们走过的路,没有哪些门关得这么谨慎标准的。”
但说是这么说,他们足足等了一个时辰,刀狻猊还不见踪影。
玉剑时不时斜眼看着甄莘莀.
静阳道长没有说话。
但是甄莘莀却知道他们心里都在怀疑她抛下刀狻猊自行逃脱,但抛下刀狻猊逃脱的人又不止甄莘莀,所以他们不敢说。
其实她也很奇怪:引走一只母怪物,以刀狻猊的武功,需要这么久吗?
他不会失手被美女怪物抓回去当压洞夫君了吧?她暗暗地想,心下居然开始担心起来,忘了三天之前,她其实时时想要害死他。
就在他们等得快要发疯的时候,房间的门慢吞吞地开了,刀狻猊居然拎着一串葡萄藤两个梨子三个橘子优哉游哉地出现在门口。看起来不但那美女怪物没有伤到他一根寒毛,没在他衣服上抓破一条丝线,而且还带他去了桃花源喝茶聊天一般。

房间里的人眼睛都亮了,静阳道长先问:“你找到出口了?”
刀狻猊叹了口气,“我找到个吃饭的地方,却出不去。”他把水果丢给肚子饿得呱呱叫的几个人,往外一指,“那边有条河,进水的地方有个口子,那口子小得只能伸出一只手。这鬼地方似乎有个猴子窝,猴子潜水出去,摘了水果进来。”他却不说他抢了四只猴子的食物。

“既然猴子能出去,人为什么不能出去?”甄莘莀皱着眉头问。
“那河里不知有多少吃人的怪鱼,但它们不吃猴子。”刀狻猊苦笑着道,“我本想捉几条鱼回来,可差点儿被鱼捉了。”
留在屋子里的人面面相觑,刚刚燃起的一线希望又破灭了,不免心情十分黯然。
“那个美女呢?”甄莘莀问。
“不知道。”刀狻猊耸耸肩,“我转过弯,它就不见了。”
房里以为他被那美女怪兽如何如何的人不免心里又有些惭愧,静阳道长咳嗽了一声,“两位身上可有伤药?”他点了那位伤者身上几处穴道,那人只差一口气就要羽化登仙或者驾鹤西去了。

“我有。”甄莘莀说。
静阳道长一喜。
她又说:“可惜被刀二公子丢在江城问柳客栈的”寻花阁“里了。”
静阳道长一呆。
刀狻猊笑得有些尴尬,“人有时候也会马失前蹄,丢掉一些不该丢掉的东西,很正常。”他认真地去看那个快死的人,一看一怔,再一看又一怔,最后揉了揉眼睛,“青云剑轩辕青云?”

静阳道长彻底怔住:他看了这个半死人看了半天,居然没认出来他就是仅次于君霜桐君大公子的“江湖第二剑”轩辕青云。这人武功只怕不在刀狻猊之下,怎么会奄奄一息倒在这里?轩辕青云要是死在这里,岂不是震动江湖一片哗然的大事?“轩辕少侠?”

甄莘莀可也没认出来这位此刻天上西边的白鹤对他招手的男人就是轩辕青云,也是一怔。
顿时人人挤在轩辕青云身边,像看猴子一样稀奇地看着他,终于知道这个人为什么快死了也不吭声,倒在那美女窝里等死,实在太丢脸了!
这么一看,地上本来剩下一口气就快死的人脸都绿了,刀狻猊同情地看着他,轩辕青云大概只恨到现在为什么还不死。可惜刀狻猊家教森严,要是让他老爹知道他见死不救,估计要拆了他浑身上下两百多根骨头,然后枭首示众。他数了数,现在除了静阳道长不需要他照顾外,剩下的玉剑、素剑、御龙氏、轩辕青云,还有一位姑奶奶甄莘莀都要他照顾,就算把玉剑、素剑分配给静阳道长,御龙氏现在等于个死人,轩辕青云只剩一口气,要把这些人安全地从这鬼地方弄出去,他还真是任重道远。抬起头,甄莘莀正看着他,他眨眨眼睛,她便微微一笑。

她笑的意思就是说他不必顾虑她,她虽然武功不太高,却不会给他绊脚。
不知为何,看她这么一笑,刀狻猊竟然真有些感激的感觉。
静阳道长仔细地把少许葡萄汁挤进轩辕青云嘴里,在他身上按来按去,神功施展了半天,轩辕青云终于说了一句话:“出……口……”
他说出这一句话比别人说一百句刀狻猊都爱听,“你知道出口?”
轩辕青云点头。
围着他的许多双眼睛顿时闪闪发光,刀狻猊二话不说坐下来为他运功保命。
玉剑和素剑眼睛里充满渴盼地看着轩辕青云,甄莘莀嫣然一笑,静阳道长几十年道家修为居然也喉咙干燥一阵心头发热。人到绝境突然知道自己可以不死,那感觉真是无以形容的妙。

刀狻猊为轩辕青云运功,真气从背心“心俞”透“檀中”,自“身柱”下“神道”,加之方才静阳道长一番神功,轩辕青云一条命或者暂时捡了回来。正当这人人觉得生还有望的时候,刀狻猊却渐渐地觉得自己不怎么妙了。

首先,轩辕青云在套取他的真气,他居然强行掠取刀狻猊的内力,强冲任督二脉,妄图突破习武之人难以逾越的障碍。
其次,他觉得自己身体似乎出了什么问题,真气运转不灵,虽然并不严重,平时也许不会发觉,但在轩辕青云强取他真气的时候问题就不同了。他的真气无法运转自如,给了轩辕青云乘虚而入的机会,一时不查,竟然扳不回来。再次,轩辕青云千真万确受了重伤,他要是强行反抗,一下把轩辕青云震死,岂不连众人的出路都震死了?

最后,结果便是他很不妙,而身后的那些人却看不出来。
甄莘莀却渐渐觉得不对了,她觉得为轩辕青云吊住一口气,并不需要刀狻猊运功这么久。何况刀狻猊的脸色很慎重,她认为就算轩辕青云死上十次,这位其实并不怎么真心想要行侠仗义的刀二公子也不会为他板一张脸的。

她虽然年纪不大,却很狡猾,而且,观察力很强。
她有一种野兽般的本能,所以她是偷娘。
她突然“刷”的一声从素剑的剑鞘里拔出剑,一剑横在轩辕青云的颈上,阴恻恻地说:“你要是搞什么鬼,姑奶奶一剑杀了你。”
轩辕青云的真气突然波动了一下,刀狻猊虽然情形不妙,心里却感到好笑。
静阳道长也大出意料之外,“甄姑娘……”
甄莘莀充耳不闻,语调阴森森的道:“刀狻猊,这家伙是不是在暗算你?是的话,你眨一眨眼睛。”
刀狻猊立刻眨了眨眼睛,他不但眨了一下,还连眨了好几下。
在静阳道长和玉剑、素剑看来,他简直是在对甄莘莀抛媚眼。
甄莘莀笑吟吟地用剑刃划破一点点轩辕青云的脖子,“放开刀狻猊,否则姑奶奶砍了你的脖子。”
轩辕青云突然阴阳怪气地开口道:“你不想知道出口在哪里?”他用一炷香时间夺去了刀狻猊一成的内力,真气大盛,居然能开口说话。
甄莘莀一剑斩下三分,喝道:“放开!”
静阳道长忍不住上前一步,“他还是重伤之身……”
轩辕青云只觉脖子一阵剧痛,这位姑奶奶说砍就砍,竟然没有半点儿犹豫,心下大惊,“就算你想死,静阳道长难道会陪你一起死?杀了我就是断了出路,道长!快夺了她的剑!”

“放屁!”甄莘莀喝道,“剑在姑奶奶手里,姑奶奶要杀就杀,静阳老道武功比我高,他要是动一动,说不定姑奶奶为了自保,先杀了你!”
她这厉声一喝,轩辕青云倒也无辞可答辩,他原本觉得如能窃取刀狻猊的内力,把这些人困死在地下迷宫里,他得了这传说中“虚空之门”里暗藏的秘笈,便可称霸武林。不料在甄莘莀一柄长剑下步步失利,如此蛮不讲理的女子他还没见过,“你为了刀狻猊,不惜大家一起给他陪葬?”

甄莘莀嫣然一笑,“当然,我家刀儿英俊潇洒,除强扶弱,心地善良,武功高强,还有万贯家财千亩良田,为人风度翩翩,尊老爱幼,这种如意郎君哪里找去?姑奶奶要和刀儿回‘神悟刀家’拜堂成亲,你要是害了他,我先杀了你!”她这一番话说出来,自己眉开眼笑,咬着手绢吃吃直笑,好似没有看见连轩辕青云在内都是不信的眼神。

过了片刻,轩辕青云衡量利弊,甄莘莀持剑持得手酸,打了个哈欠,正打算运劲下斩,砍了他的人头算了的时候,轩辕青云终于放开了手。
“你怎么样?”甄莘莀和静阳道长异口同声问刀狻猊。
刀狻猊松了口气微微一笑,“我很好。”说着他对轩辕青云眨眨眼,又眨眨眼,直眨到轩辕青云一张脸变得青铁,才喃喃地道:“我还以为现在早已没有人相信在迷宫里会有宝藏这种故事了,居然现在还有人为了不知道在哪里的宝藏,打算先下手为强。”

轩辕青云青铁的脸色变成黑色,“这么浩大的地下迷宫,如果没有宝物,盖来何用?”
刀狻猊回答:“当然有用。”
轩辕青云问:“用来干什么?”
“整人。”刀狻猊一本正经地回答。
轩辕青云被他气得差点儿又死过去,“如果这里没有宝藏,有什么?”
刀狻猊的手突然在脸皮上一剥,露出一张青面獠牙的脸,“有鬼。”
轩辕青云骇然看着他突然变得恐怖异常的脸,突然眼睛翻白,就这么昏死过去了。
刀狻猊也是一怔,从脸上拉下一张面具,诧异地道:“这么大一个活人,居然被这种东西吓昏?”在他手里的只是一张画得青面獠牙的脸谱。
静阳道长也脸色青白,他在武当山长大,从来没有想过有人会把这种孩子玩意带在身上,更没有想过赫赫有名的“江湖第一刀”刀狻猊刀二公子身上会带着这种东西,方才刀狻猊一变脸,连他都吓了一跳。

只有甄莘莀抿嘴在笑,到轩辕青云吓昏之后,她忍不住哈哈大笑。
刀狻猊风度翩翩地微微一笑,“甄丫头过来。”
甄莘莀还在笑,看着刀狻猊手上那个面具,她突然觉得这个男人除了可靠,还有说不出的风趣可爱,“怎么?”她站着不过去。
刀狻猊手指一弹,那面具向她飞去,“送你。”
她伸手接过,戴在脸上,对刀狻猊吐了吐舌头。
那一刻,他突然觉得这个女人虽然可恶,但却俏丽可爱,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见她突然怔了一怔,移开了目光。他自己惊觉,似乎对甄莘莀,自己的心情已经不对了,心头暗暗发寒:要是老爹知道他对她非但照顾再三,而且还有三分好感,这下进家门自己就要先去自杀谢罪。可是心头虽然警告自己不要出轨,眼睛却仍忍不住看着她。

静阳道长轻咳了一声,打断两人的眉目传情,“刀二公子,青云剑人未清醒,我们是何打算?”
刀狻猊说:“我们先吃东西,然后等他醒。”
如此大家没有意见,各自找个角落坐下,食物虽然不多,各位却都有武功在身,并不需要进食太多。
甄莘莀吃了一个梨子,眼角一直看着刀狻猊,却见他一直在剥橘子,“橘子好吃吗?”
“我觉得不错。”他递了半个给她。
她咬了一口立刻惨叫起来,“酸得要命!我的牙齿……”她立刻往嘴里塞了两个葡萄,才觉得好点儿,“想不到刀二公子居然能吃这么酸的东西。”
刀狻猊怔了一怔,望着自己手里的橘子,他一向不喜欢酸。他喜欢甜和辣,现在却对半生不熟的橘子感兴趣,难道人饿了真的饥不择食?可是他没有记错的话,他曾经三天三夜不吃不喝,只是因为客栈的烤鸡用的木炭不对。呆了一呆,他还是把橘子吃完了,耸了耸肩,“我打坐一会儿。”

她点点头,仿佛早已习惯他如此说。刀狻猊此刻对甄莘莀没有半分防备,她若是有杀心,刀狻猊已经死了十次不止,可是她却连一次也没有想到要杀人,也没有想到这位冤家正是要把她抓去杀头的罪魁祸首,而是充满温馨地看着他打坐。

她一辈子也没有觉得看着人打坐是件很愉快的事。
但她现在承认,人啊,尤其是女人,有些时候,的确是会头脑发热脑筋打结,对着某些明知道爱了不会有好结果的男人发起呆来。
聪明的她,也会迷醉。
其实没有什么,只不过他在打坐,他的表情很安详、很相信她。
她就觉得很温暖。
仿佛那些杀伐、生死、憎恨、疾病、饥饿、恐惧、哀伤、遗憾、后悔……种种悲苦从不曾发生,在他的眼下只有温馨,天塌下来都有他。
突然间觉得……看着一个好男人,也会看得很感动,也会看到想流泪,想流泪又想微笑,想微笑又想深沉,想变成一个好女人。
她常常觉得自己是很潇洒的女人,不管是富裕还是贫穷,活得辛苦还是舒服,都不曾对老天埋怨和奢望太多。
但她现在觉得有些不够。
她想要这个男人。
但是她要不起。
方才还想流泪想微笑想深沉,现在却觉得凄凉起来,她突然觉得自己很可怜。
她也许爱上了刀狻猊。
可是这个男人太昂贵。
她爱不起。               
刀狻猊运气调息。
他要好好查一查自己是不是中了什么暗算,或是受了什么伤,真气稍微运转不灵,和一般庸手动手也就罢了,一旦遇到犹如君书生那样不相上下的高手,打起架来岂不是大输特输?输给别人也就罢了,要是输给君大书生,他岂不是也要被老爹抓去剥皮说“江湖第一刀”输给“江湖第一剑”,然后他岂不是还要在列祖列宗面前自杀谢罪?

而他却不知道“翩翩浊世佳公子”的君霜桐君大公子现在也在面对和他一模一样的问题,只能说刀狻猊比君霜桐大而化之,爽朗豁达的脾气让他成为最后一个发现自己有问题的人。

真气沉到“神阙”之上,他眉心微微一蹙,肝脏之间似乎吸附着什么东西,有拳头般大小。身体里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团东西,他居然毫不知情,纵然他一贯达观率性,也不得不凛然生惧:换了平时,就算是身体里有微毫经脉不畅他都会立刻警觉,现在多了一团拳头般大小的东西,他竟然毫不知情。显然干扰他真气运行的就是这团东西,而那东西微微跳动有自己的节奏,似乎是一团活物。

那是什么?他大惑不解,他已在“神悟刀家”待了四个月不止,期间决不可能有人对他施加暗算,难道是遇到甄莘莀以后的事?直觉却告诉他甄莘莀那女人虽然可恶,却不会真的对他不利,何况他也不信甄莘莀能暗算他暗算得让他毫无所觉,事实上他不信江湖上有谁能暗算刀二公子暗算得让他茫然不知。

那么他肚子里的东西是什么?
他以真气试探,运气一逼。
那东西和他血脉相连,真气通畅无阻,全然无效。
刀狻猊觉得他倒霉还没有倒到尽头,颓然放弃的时候,他预感到会有更倒霉的事在等着他。
第四章 让刀二公子上吊的事
刀狻猊睁开眼睛的时候,轩辕青云已经醒了,但看着他的眼光就像见了鬼。
他突然对轩辕青云笑了笑,满意地看见他吓得脸色青白,然后问:“出口在哪里?”
轩辕青云立刻回答:“在高阳山。”
高阳山?那不就是奸脸公孙常常去休憩的地方?听说前年“人生祸福如朝夕”的公孙朝夕和“江湖第一厨”在高阳山烤野味,烧掉了整座山头,以至于现在那里连只兔子都没有,怎么会这地下迷宫的出口在那里?诧异归诧异,刀狻猊对这个答案很满意,世上知道高阳山这座破山丘的人还真不多。

“带路。”他下令。
轩辕青云连连点头,又说:“临门王在那里,通向出口的通道里有很多临门王的手下。”
原来出去还是要打,刀狻猊叹了口气,“临门王不好好在家里喝茶,跑到别人的逃命出口去干什么?”
轩辕青云说:“上个月西门杀烧了鄙夫王的信侯宫,公孙朝夕震伤鄙大王钱衰灯,江湖四王之一的鄙夫王倒台;加上横扇王也死在西门杀剑下,同为江湖四王之一的临门王兔死狐悲,要为鄙夫王报仇。”他很快喘了口气,竟然对刀狻猊畏如蛇蝎,只怕他不清楚而拼命解释,“但是其实临门王是得到了公孙朝夕发现‘虚空之门’的消息,知道他震伤钱衰灯之后从虚空之门逃脱,想到这里寻宝,所以借口要替钱衰灯报仇,霸占虚空之门的入口……”

“所以现在要出去势必和临门王有一场火拼。”刀狻猊喃喃地道,“真奇怪,临门王一把年纪,居然也相信迷宫里就会有宝藏的故事,他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甄莘莀一双眼睛瞪着轩辕青云,“你就是临门王寻宝的同伙之一,对不对?”
轩辕青云被这位狡黠敏锐的姑奶奶噎了一下,只得默认。
刀狻猊一把拎起轩辕青云,“是同伙就更好,带路。”
正当他们要一脚踩出门的时候,“轰隆”一声,那扇石板大门碎裂,门口拦着一个满身黑毛的怪物,正是刚才不见踪影的美女怪物。
静阳道长“刷”的──声长剑出鞘。“噢呜──”一声,邪怪物狂吼起来,一巴掌过去,静阳道长闪身避开,那怪物的掌风波及玉剑,只见玉剑“砰”的一声后跌三尺,摔得满头满脸都是血。静阳道长骇然,一剑“九月霜寒”肘着美女怪物的胸口连刺九剑,那怪物毫不在乎,那九剑只削掉了它不少黑毛,“咯啦”一声,静阳道长的剑却被它一下咬碎,一张美艳暴牙的怪脸直凑到静阳道长面前,似乎就要把他一口吞下。

甄莘莀大吃一惊,这一下破门只在剎那之间,她身上本有不少暗器,在“寻花阁”洗澡的时候被刀狻猊全部丢掉,现在想救人也不知道从何救起,恨只恨她的“苦寒勾”不在身边,否则怎么怕了这妖女?正当她捶胸顿足无限后悔的时候,刀狻猊丢了个东西过去,那美女怪物合齿一咬,却是橘子皮,一顿之间,静阳道长已经抢得先机,他毕竟几十年的修为,虽惊不乱,居然没有逃走,“刷”的一剑自那美女怪物喉头插入,贯剑三尺!

那东西虽然铜筋铁骨,咽喉却也柔软,在静阳道长这种高手的剑下,剎那间就受了重创!咽喉被刺之后那美女怪物呆了一呆,突然咆哮一声,飞身往静阳道长身上扑来,森森白牙犀利的手爪,只比野兽更恐怖。静阳道长一剑得手,拔剑后退,飘飘然有一代名道的气质,刀狻猊却在苦笑:这位道长也忒辣手。

“噢呜──”静阳道长拔剑之后,那美女怪物一时未死,突然大叫一声转向甄莘莀扑来。甄莘莀心里恻然怜悯,一时没想到它临死反扑,眼前一花,刀狻猊拦在她面前一掌把它劈了出去,只见怪物撞在不远处的墙壁上。

“我们都不是猴子,不知道它其实想干什么,”刀狻猊对她一笑,“说不定它只是想找个人聊聊天。”
她对他嫣然一笑,“死了就是死了,就算有一千种冤枉,只要有好多人觉得你该死,你就是该死,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的。”
她意有所指,刀狻猊故意装做听不懂,刚想一脚踏出房门,静阳道长却“扑通”一声倒下。
守着玉剑掉眼泪的素剑大惊失色,扑过去大喊“道长”,跟着一口气便堵住咽喉,昏了过去。刀狻猊赶过去一把脉,“他好像是中了毒。”目光转到门外横死的美女怪物身上,他喃喃地道:“那东西还有口气。”

甄莘莀一翻静阳道长的眼皮,“他的眼神散了,我猜那妖女会吐毒气,静阳老道和御龙氏一样,都是中了它神志涣散的怪毒。”说完她有些诧异,“怪了,它跟了我们这么久,如果不是老道刺它一剑,也没看见它喷出这种毒气来。”

刀狻猊苦笑一下,“所以也许它只不过是在底下住了一百年太无聊,想找个人聊聊天。”然后看着一地昏的昏伤的伤,他开始考虑是不是要先找个板车,否则怎么处理这些横七竖八没有用的人?

他没有太多的时间考虑,因为门口现在又来了两个人,一个白衣,另一个也是白衣。
刀狻猊和甄莘莀相视一眼,心里却不约而同在想那“虚空之侧门”上写的“白衣人慎入”。
但拦在门口的这两个白衣人却不是普通的江湖白衣书生或者白衣少女。
这两个人号称“白衣双煞”,听说和百年前“黑风双煞”梅超风陈玄风一样精通“九阴白骨抓”,而且一个叫梅抄风,一个叫陈旋风。
刀狻猊觉得,出门跌进地洞已经很倒霉了,跌进地洞又遇到疯子才是倒霉之中的倒霉。
偏偏这两个人还不是一般的疯子。
白衣双煞在临门王座下名列第一,和鄙夫王座下“白将军”白星汉齐名,区别是鄙夫王只有一个白星汉,临门王却有两个。
陈旋风望了一眼地上的轩辕青云,低声和梅抄风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梅抄风突然怪叫一声:“你们杀了轩辕青云?”
刀狻猊懒得解释那个人还没死,因为也差不多了。
“那就是说他找到的宝物,现在在你们身上了?”梅抄风阴恻恻地道。
刀狻猊差点儿被自己一口口水噎死,江湖传说中常常出现的所谓的“xxxx藏宝图”、“xxxx武功秘笈”、“xxxx年何首乌”,“xxxx年雪莲”、“xxxx宝典”、“xxxx章经”之类的东西原来就是这么凭空出现的……

“我要是说根本没有那种东西,你们信吗?”
陈旋风冷笑一声,“你当我是三岁孩童?”
刀狻猊苦笑着道:“我不敢。”白毛双煞对他来说还是武林前辈,刀二公子风度翩翩,就算心里嘀咕,嘴上也不失礼。
甄莘莀却在暗笑,他说他“不敢”,又没说他“不是”。原来所谓的风度就是这么装出来的啊?她虽然知道白衣双煞起意杀人,她和刀狻猊要护着身后这一片东倒西歪的人简直难若登天,但她却在笑。

反正刀狻猊站在她前面,她就觉得死这件事离她很远。
即使她从前常常觉得它近在咫尺。
梅抄风一声尖啸,和陈旋风犹如两道白影,直扑地上的半死人。梅抄风一抓抓向静阳道长,陈旋风抓向御龙氏,他们一听便知地上躺着的这两个人武功最高,不管是真昏假昏,统统杀了再说!

甄莘莀迎上梅抄风,噼啪指掌相交,两个人近身擒拿勾、撞、绊、戳、劈,打得激烈异常,甄莘莀的武功自然远远不如梅抄风,但她却敢对着梅抄风抢攻,“阴山小擒拿”招招狠辣,居然压住了梅抄风,让她只来得及招架,连反击的时间都没有。

刀狻猊截住陈旋风,幽暗的房间里陡然掠过一片朦胧微光,甄莘莀目光一掠,刀狻猊左手握着一柄微蓝的小刀,那刀刃雪亮得发蓝,一眼便看出绝对是利器中的利器,原来这才是刀狻猊真正的兵器。刀狻猊与陈旋风的交乎没有丝毫声息,一招过后,陈旋风闷声后退。甄莘莀心神一分,梅抄风突然占到先手,“咯啦”一手爪便往她头顶抓来,甄莘莀无可招架,坐倒等死。

突然只见空中掠过一层幽蓝之影,梅抄风大叫一声,似乎被刀狻猊飞刀所伤,和陈旋风一起自门口飞退,留下点点血迹。
甄莘莀的的确确是被震慑住了,她有些失声地问:“这就是‘丽人刀’?”
刀狻猊点点头,那刀伤了梅抄风以后打了一个回旋,回到他手上,剎那间不见踪影,也不知道他藏在哪里。
“你居然一刀伤了陈旋风一刀伤了梅抄风……”她喃喃自语,“‘神悟刀家’的武功,竟然有那么厉害……”陡然发觉刀狻猊神色不对,“你怎么不说话?”
刀狻猊深吸了一口气,等了一会儿,才喃喃地道:“‘神悟刀家’的武功没有那么厉害,陈旋风没有受伤,他是去搬救兵,认定‘宝物’在我们身上……伤了梅抄风是意外……”他皱了皱眉,似乎很不舒服,又说:“我们……要赶快……离开这里……”

甄莘莀剎那间被他吓得六神无主,定了定神以后才觉得自己慌张得可笑,什么时候把刀狻猊当做靠山,他一出问题自己就觉得世界要崩塌。
“你怎么了?”她尽量使自己的声音不显得那么惊慌可笑,“受伤了?”
“没有……”刀狻猊眉头皱得更深,“我也不知道……”突然他“哇”的一声把刚才吃的橘子吐了出来,接着就像要吐光所有的食物一样,呕吐个不停。
甄莘莀真的被他吓住了,她觉得自己都要疯了,轻拍着刀狻猊的背,紧张得自己竟然手在颤抖,“刚才的橘子……不干净?”
他吐得辛苦,好不容易缓口气,显得振作了一点,苦笑了一下,“不知道,也许是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差的橘子。”说着他就地坐下。
她陪他坐下,“觉得怎么样?”大敌当前,地上四五条人命,刀狻猊却在这当头出事,让她急得简直要发疯。
他擦了擦嘴角,深吸口气,“我好多了,快点儿把他们带走,白衣双煞要是带着临门王过来,你和我就……”说着他语气一顿,眉头深皱,手按小腹。
“把手给我。”甄莘莀一把抓住刀狻猊的手腕,给他把脉。她漂泊江湖日久,医术虽然不是一流,却也在二流上下:一把之后,她怔了一怔,满脸愕然。
刀狻猊诧异,“怎么了?”
“你真的是男人?”她瞪眼看着刀狻猊。
刀狻猊苦笑着道:“难道要我脱衣服给你看?”
甄莘莀瞪着他,过了好半晌,才喃喃地道:“看你也不像女扮男装,没见过女扮男装有这么丑的,还有胡子喉结……”突然她用力掐了自己一把,打打自己的脸,“我的医术太差,要回去重学。”

刀狻猊忍不住问:“你到底把出来了什么?”
“喜脉,你怀了个孩子:”她回答,然后指着她自己的鼻子,“你说我是不是要去重学?”
刀狻猊怔了怔,想起在肝脏之间和他血脉相连的那团东西,孩子?他叹了口气,“我还以为我‘行侠仗义’已经行得够含混了,你学医术学得更差。”
她颇有同感地点点头,“你好点儿没?”
刀狻猊微微一笑,“像我这样的硬汉,就算是生病也会很快好的。”说着他已经施施然站起来,一手一个捞起素剑和玉剑,“我们从现在开始逃跑吧。”
她放心、妩媚地瞪了他好几眼,“你留下三个又老又脏又坏的半死人让我扛?”
刀狻猊大笑,“偷娘甄莘莀好大名气,难道连三个大活人都偷不过墙?”他一语双关,扛着两个年轻人往外就逃。
甄莘莀把三个大男人迭在一起,牢牢绑住,以御龙氏马鞭做引,悠然在地上拖着,速度虽然不是很快,但也不是很慢地跟着刀狻猊没入黑暗之中。
出口必然距离刚才那五角房间很近,否则白衣双煞不会进退自如,但是他们却出不去。
两个人如果没有板车,是不可能同时带走五个人的。
这是常识。
要是他们先闯了出去,临门王的人一发现这个房间,当然会把这些半死人变成全死人。
所以他们不能走。
但是躲在某个黑暗的房间里也不是办法,他们很可能会在没有饿死之前渴死。
刀狻猊先觉得很渴,然后觉得很饿,但没过多久他就觉得不渴也不饿了──而他已经毫无感觉的时候甄莘莀才开始觉得渴。
这并不是一件好事,那证明刀狻猊的身体已经对水和食物这两件事麻木了。
证明他的耐受力比甄莘莀差。
他觉得很奇怪,虽然他承认他比甄莘莀娇生惯养,可是也曾经三天三夜不吃不喝最后横扫杀人客栈“东风破”。
也许是今天从一大清早开始就不断遇到古怪的事,让精神和身体都很疲倦,以至于平时没有感觉到的问题一一浮现出来。他觉得全身上下哪里都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

甄莘莀也在担心,那奇怪的“喜脉”之相,虽然她认定是自己医术有差,但刀狻猊的身体必然有问题,否则脉象不会如此奇怪。
就在这个时候,刀狻猊作了一个决定:“甄丫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她点点头,反问:“我们谁出去?”
刀狻猊到这时候笑起来还是很俊朗神气,“我有时候觉得和一个聪明的女人在一起并不是什么坏事……你去。”
他和甄莘莀都很清楚,要是困守在这里,除了晚死几天不会有什么好结果,要是两个人一起出去自然生还的希望很大,但是丢下五条性命未免于心有愧,剩下的一条路就要两个人赌一把:一个人出去求救,一个人留下看守。

如果一个人能顺利逃脱,留下看守的人自然危险得多,而刀狻猊伤了梅抄风,有地上血迹做引,出口的路并不难找,困难的只是如何让求救的人逃脱。
“我有个也许会给我老爹剥皮的办法……”刀狻猊喃喃地道,“但是比起他儿子现在的老命,剥皮也许还可以商量……”他手里突然又出现了那把“丽人刀”。
那是一柄如美人眉眼般细细弯弯,弧度让人心跳的小刀,雪白的锋刃湛湛发蓝,随着刀狻猊的呼吸蓝光一闪一闪地在流动,仿佛那刀上真的有美人媚眼残留一般。
只要在江湖上走过一天的人,都听说过“丽人战霸王”的故事,刀狻猊的爷爷刀旦旦以这把“丽人刀”击败“霸王马”马留恩,从而确立刀家“神悟刀家”的赫赫威名。自那以后“丽人刀”从未在江湖上现身,刀狻猊手上有“丽人刀”并不奇怪,他毕竟是“神悟刀家”的正宗传人。

甄莘莀呼吸急促地看着那柄承载着瑰丽传说的蓝色小刀,刀狻猊想拿它干什么?
“你带它出去。”刀狻猊正色地说,“甄丫头你的轻功虽然不是最好,鬼鬼祟祟你却最在行,从这里摸到出口我相信你绝对没问题,一旦看到有人,你把这柄刀往人多的地方丢。”他把“丽人刀”交到甄莘莀手上,甄莘莀接过的时候手指发颤,差点儿把那把刀跌在地上。刀狻猊把刀同她的手一起用力握在手里,冰冷的刀柄和他灼热的手心,让她突然之间失去主张。“丽人刀”绝对是“神悟刀家”荣耀之所在,刀狻猊居然让她带走,居然让她带走……

“我是你的囚犯……”她突然颤着声说,“你为什么……为什么这么相信我?”
刀狻猊摸摸她的头,很迷人地微微一笑,“因为从一开始我就没觉得你是个坏女人。”
“要是我出去了不回来了呢?”她怔了一怔,不大习惯有人像对着孩子那般温柔地对她说话。
“那我就死在这里。”刀狻猊耸耸肩,像真的一点儿也不在乎。
“如果我出去了不回来了,你快要死的时候,会不会有一点点怪我?”她又问。
刀狻猊怔了一怔,“也……也许……”
他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了,他只是想赌个能救人的办法,为什么相信甄莘莀他没想过,为什么不相信她呢?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把她当做身边很亲的人,就像他所有的亲戚朋友一样。如果甄莘莀出去了,就算不会回来也至少是她逃掉了,其他的……他真的没有多想。什么叫做“如果我出去了不回来了,你快要死的时候,会不会有一点点怪我?”他当然不是笨蛋,这句话好生凉薄,入耳却荡气回肠,让他的呼吸几乎为之停止,她……

她突然挑起眼角笑了笑,收起了“丽人刀”,“我走了。”
他立刻对她一笑,“记得哪里人多往哪里丢。”
“砸烂了我可不赔。”她嫣然一笑,“你死在里面吧,我不回来了。”说着一跃,无声无息地消失在通道的黑暗中。
他看着她矫健地出去,心情却是出乎意料地好,仿佛看她逃走,已是他最安慰的事。
他对甄莘莀的心情……
坐在一地半死之人中间,他却觉得很平静,甚至有一点点幸福的感觉。
他对甄莘莀的心情不大对劲,让老爹知道了估计又要剥皮。
他却想笑。
“如果我出去了不回来了,你快要死的时候,会不会有一点点怪我?”
他面对着重电黑暗,未知的通道,将死的未来,心里承认:如果你出去了不回来了,我快要死的时候,一定会怪你的。
不过我知道你不会。
我还知道你不是很多人说的那种坏女人。               
甄莘莀很顺利地摸到出口,潜伏在通道口的时候,她看见里里外外都有不少“白衣人”,张望了一阵,发现远处一群白衣人中间有一个人身穿紫袍。她暗想那约莫就是临门王,手里握着“丽人刀”,想到刀狻猊刚才递刀给她,心里不免有些恋恋不舍,定了定神,她把这把数十年传奇的名刀当做暗器,“刷”的一下往紫袍人身上掷去。

“丽人刀”果然是利器中之利器,掠空而过的时候没有声音,出手之际也没有光影,刀到半途才闪出一片蓝光。
然后“扑”的一声,那个紫袍人被她一刀插正背心,向前扑倒在地。
甄莘莀差点儿从通道口跌下来,她可不是故意的,她只是在丢刀。
她不知道那紫袍人并不是临门王,而是临门王他新娶的小妾,一时娇嗔披了临门王的长袍玩耍,却招来横祸。她这一扑倒临门王一伙顿时大乱,仔细一看发现那是“丽人刀”,一群白衣人顿时僵住,骇然。

她看到这里,人已经悄然出了通道,上了树梢,在临门王检验那柄威名赫赫的蓝色小刀的时候,她已逃之夭夭。
去“神悟刀家”搬救兵?如果一脚踩进大门还没有说话就给刀望山杀了怎么办?
不去?刀狻猊怎么办?
“丽人刀”出现在高阳山,这个消息一传出去,“神悟刀家”必然知道刀狻猊出事了。
她还要不要去求救?
如果刀望山还没有来刀狻猊就已经死了怎么办?
她逃出来之后只有比在通道里更心烦十倍,突然在山下停步,她呆呆地想了一会儿。
要甄莘莀为一个男人拼命,真是件任重道远的事。
她如果现在自顾自逃走,大吉大利,没人能再抓住她。               
甄莘莀走后,素剑、玉剑醒了过来。
他们醒过来就听见刀狻猊在吐,他早就没什么可吐的了,却还在呕清水。
“刀二公子……”素剑吓得六神无主。
刀狻猊已经吐得觉得自己肚子里能吐的东西都吐光了,却还是反胃,苦笑擦擦嘴,“没事。”
当一个人吐得半死不活的时候对人说“没事”,一定是骗你的。玉剑低声问:“刀二公子,你是不是中了姓甄的妖女的暗算?”
刀狻猊微微一笑,“你说刀二公子如果被甄莘莀暗算得手,他的面子要往哪里放?”
这一问问得玉剑一呆,接着刀狻猊拍拍他的头,“我没受伤,也没中毒,放心。”
“可是……”
“嘘,”刀狻猊示意他们噤声,门外的通道突然传来往这边门直奔的声音,几声轻捷的脚步声起落,已有人在这个门前一丈处站定。他们刚才简短的对话已经被人听见,听这脚步声,必是梅抄风陈旋风其中之一。他横臂拦住那两个十五六岁的半大孩子,自己的状态虽然不佳,但是无沦如何,要守到甄莘莀叫救兵回来──那要守几天?两天?三天?他苦笑道,示意玉剑、素剑去守护静阳道长和御龙氏,至于轩辕青云,他想了想把他踢到边角,整了整衣裳,平心静气地等门外的人进来。

“咿呀”一声门开,门外白衣飘飘以为自己是梅超风再世的女人自然就是梅抄风,还披散着一头白发,似乎恨不得别人把她当做白衣女鬼。刚刚踏进一步,突然“哗啦”一声门上竟然倾倒下许多污水,剎那间梅抄风的女鬼装变成了乞丐装,门上俨然滑下一副陈旧发黄的字条:“吾平生最恨白衣大侠,惩之。”

刀狻猊大笑起来,玉剑、素剑呆若木鸡,他们刚才进来的时候却没触动这机关,难道世上真有机关能分辨是否白衣?
梅抄风无端端被泼了一身脏水,只当是刀狻猊作怪,怪叫一声便一手向他胸口抓去,刀狻猊把“丽人刀”给了甄莘莀,手持玉剑的长剑招架,心里不免又在想:老爹如果知道他遇到大敌施展的是剑法,他大概还是要去列祖列宗面前谢罪自杀……

堪堪和梅抄风拆了十来招,门外白影一闪,陈旋风冲了进来,他身后居然浩浩荡荡跟着十来个临门王的白衣剑士。刀狻猊叫苦连天,横剑截住陈旋风,他一剑对两人,顿时感到压力极大,幸好陈旋风背后的剑士碍于房里位置狭窄,冲不进来,让他稍微有点儿安慰。

玉剑、素剑只见面前掌影剑气纵横,刀狻猊的青袍在白影之中隐约可见,心里骇然到了极点,围在静阳道长身前瑟瑟发抖。突然“叮”的一声,梅抄风突破刀狻猊的长剑把一枚不知道什么暗器击到玉剑身旁,刀狻猊骤然后退横剑去拍,剑尖“啪”的一声被震断一截。而在刀狻猊倒退之际,陈旋风已经越过刀狻猊,一把抓住了御龙氏。

“当”的一声,刀狻猊断去的剑尖骤然倒射陈旋风,他以断剑施展刀法,一招“楚血未干”劈向陈旋风的鼻子,身后梅抄风却又逼近一步,刀狻猊左右难以兼顾,突然大喝一声:“开!”

轰然一声,他左手的剑炸成碎片,碎屑在房中斜飞激射,居然还能打陈旋风“人迎”,“天突”、“大椎”、“檀中”四大穴;打梅抄风“灵台”、“至阳”、“天宗”、“印堂”四穴。这一招“八云开四季”,已是“神悟刀家”势在拼命的绝招。

梅抄风和陈旋风本能地后闪,刀狻猊乘机轰然关上大门,落下铁杆门闩,他一手捂嘴,不是喘气,而是又吐了出来。
他撑着门,全在空呕,胃里早已什么也没有了。
玉剑、素剑脸色惨白,僵硬在黑暗中,梅抄风和陈旋风要破门而入,不过是片刻间的事。
他们死定了!
就在这时候,御龙氏突然醒了过来。他茫然地眨眨眼睛,似乎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嘿……”刀狻猊喘着气,精神却很振奋,“梅抄风和陈旋风,官府悬赏一万两黄金……”
御龙氏刚刚茫然地问了句“什么”,石板大门已经轰然碎裂,梅抄风和陈旋风大步走了进来。
刀狻猊一口气还没缓过来,他还在空呕,指着梅抄风,“五千两黄金……”
御龙氏袖中居然还藏有一条备用长鞭,“哗啦”一下卷向梅抄风的脖子,他长鞭纵横,梅抄风和陈旋风久闻御龙氏大名,也不敢强行抢入他的鞭圈,剎那间又被挡在门外。
那美女怪兽的口气,原来是有限期的,看来静阳道长也没什么问题。刀狻猊踉跄着走到静阳道长身边,尝试着给他推拿,静阳道长应手而醒,醒过来人日看见刀狻猊惨淡的脸色,怔了一怔,反手扣住他的脉门给他把脉。

他以为刀狻猊受了伤。
一把之下,静阳道长自己本就还未怎么清醒,凭着本能脱口而出:“你有孕在身,不宜……”
刀狻猊这下可真的呆住了。
不止是他呆住,这屋里的每个人都是一呆,静阳道长在武当以炼丹闻名,他的诊断绝少出错。
但这一次连他自己都被自己懵得呆若木鸡,刀狻猊的脉象绝对是喜脉。
但他是个男人,怎么可能呢?
就在这时,梅抄风陈旋风冷笑起来,“原来堂堂刀二公子,居然是女扮男装,肚子里还怀了个孩子,哈哈哈哈……这件事传扬出去,你说‘神悟刀家’还不沦为江湖笑柄吗?”
刀狻猊这下不知道该立刻脱衣服解释自己是个男人,还是该掐死静阳道长怒喝他胡说八道,或是直接找块石头砸死自己了事。
他活到二十三岁,还没有一次遇到这么尴尬这么荒谬的事,居然让他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件事不管究竟是谁搞错,一旦传扬出去,他爹真的会亲自拿刀杀了他!对于“神悟刀家”,名誉重逾泰山。

他现在只想用御龙氏的长鞭去吊颈,一死了之。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些名臣、烈女什么的会为了名节去撞墙,如果不是他明知道自己撞墙最多把自己撞昏撞不死人,他早就已经撞死在墙上了。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大哗,隐约有人在大叫:“官兵来了!官兵来了!”
梅抄风和陈旋风一怔:这里默默无闻,怎么会引得官兵出来?最近的衙门离这里也有十里,但他们本都是官府重金擒拿的要犯,听得官兵包抄的脚步汹汹,只得退了。
御龙氏拔腿就追,静阳道长却仍然呆若木鸡地看着刀狻猊,刀狻猊苦笑着在想他是不是现在就找把剑去白刎,玉剑、素剑依然僵硬。
“刀狻猊!”一个人冲进房间,披头散发,手里居然握着一根鼓槌,正是甄莘莀,“你还活着吗?”
刀狻猊抬头看向甄莘莀,没有一刻他觉得看见这个女人如此欣慰温暖。
她拉住他的手就往外逃,边逃边喊:“我去击鼓告官说高阳山有叛军造反,官兵大军就开来了,大家快逃啊!”
原来她就是这样搬的救兵……刀狻猊苦笑着握了握她的手,他此刻觉得自己分外脆弱,竟然需要这一个女人的温热手心来依靠,“甄丫头,我的麻烦大了。”
她脚步不停,拖着他直奔出口,往荒山野岭里逃去,浑然把什么静阳道长什么轩辕青云抛在脑后,“什么?”
“我以后要和你浪迹天涯,改名换姓,不回‘神悟刀家’了。”他一只手和她相握,一只手圈住她的纤腰,渴求她更多的温暖。
“为什么?”她大为错愕,“你疯了?”
他到此刻居然还能微笑得很倜傥,“我回家老爹会砍死我的。”
“怎么了?”她满心疑惑,“你不当堂堂刀二公子,要和我浪迹天涯,你疯了?”
这个女人没有半点儿感动刀二公子对她如此垂青,居然还是一口咬定他疯了?刀狻猊瞪了她一眼,闷闷地说了一句什么。
她没听清楚,“什么?”
刀狻猊只得再说一遍:“我说,我可能真的……怀了个孩子。”
甄莘莀那时望着他的表情简直就像刀狻猊突然变成了一只猴子而一只蚂蚁突然间变成了刀狻猊一样。
风吹来,两个人之间草木萧萧摇晃,过了足足有一顿饭工夫,甄莘莀才干笑着反问:“你再说一次?”
刀狻猊双眼望天,“如果不是你和静阳道长的医术都差到人神共弃,那就是说,我现在肚子里有个孩子或者类似孩子的东西。”
甄莘莀干笑着看着他,他干笑着看着甄莘莀.
又过了一炷香时间,刀狻猊问:“如果你是我,你怎么办?”
“逃,或者自杀。”甄莘莀想也没想地说着。
刀狻猊笑得俊朗好看,风度翩翩,“我不想死,所以我以后打算跟着你了。”整了整衣服,他居然施施然地说:“包括我的吃饭、穿衣、洗澡、住宿,全部都包在你身上。”
她剎那间眼睛瞪得几乎脱窗,“你要我养你?”
他潇潇洒洒地点点头,“像我这种武功高强心地善良的如意郎君,你到哪里去找?”他居然从身上摸出十两银子,脸皮厚如城墙地含着笑,“我也不是故意要你养,不过我的钱在出‘寻花阁’的时候,付完马车钱就剩下这么多了,你要就拿去吧。”

她瞪着这个理直气壮的公子爷,喃喃地道:“我就知道,自从遇到你那天起,我就已经惹上了一个超级大麻烦。”
第五章 甄莘莀的深沉
从进未言洞到从高阳山出来,也不过十来个时辰,两个人却都觉得好像过了好几辈子。刀狻猊咬牙切齿地说绝对饶不了叫他钻洞的公孙朝夕,而甄莘莀心里想的只是刀狻猊是不是真的肚子里有了个孩子。

自高阳山出来他们两天走了八处小镇,看了十几个大夫,刀狻猊蒙面就诊,几乎人人都说“姑娘”有孕在身,竟然还有人开出补药,说他孕吐强烈,需要补身。
刀狻猊只有苦笑而已,甄莘莀从全然不信,到最后居然渐渐习惯了。
两个人在一起的第九天──
刀狻猊终于跟着甄莘莀到达了她平素很少回去的老巢,“偷娘”甄莘莀的“梨涡”。
那是所深宅大院……里的地窖。
听说这所大院的主人乃是京官,一年回来住不到几天,甄莘莀借了别人空宅的地窖,作为自己私藏的密地。
现在刀狻猊很舒服地躺在甄莘莀地窖里惟一的一张床上休息,甄莘莀却手持菜刀,娇媚地对着刀狻猊直笑。
他们在讨论一个严肃的问题:谁去打猎?
甄莘莀这个“梨涡”里连一根草都没有,虽然她有价值连城的珠宝玉石,珍奇古玩,可是“梨涡”距离有菜市场的城镇也有二十里那么远,要去买菜不如去后山打猎。
甄莘莀的菜刀已经架到了刀狻猊的脖子上,刀狻猊却还在对她微笑。
那微笑的意思就是他死也不去。
“你不去,我真的会砍了你的头。”甄莘莀威胁着道。
刀狻猊却还在慢条斯理地微笑,“你要是舍得砍我的头,又何必这么麻烦回头把我从地洞里救出来?”他悠然地抬头看着地窖的天花板,一双脚舒舒服服地跷在床边的桌上,那模样非但他死也不会去打猎,而是他死也要死在这张床上。

甄莘莀被他一句话噎到,“咚”的一声菜刀剁在床沿上,她发狠地道:“我拆了这张床,看你能赖到什么时候!”说着她居然真的刀刀砍在床板上,恨不得三刀下去把床板砍出一个刀狻猊那么大的洞出来。

刀狻猊却很惬意地继续躺着,好心提醒她:“床塌了我可以躺地板。”
她一怔,停手不砍了,嫣然一笑,绾了绾头发,“没见过你这么懒的人,还说是名门子弟,我说比一头猪还懒。”
刀狻猊正色地说:“这不是我很懒,而是你这里一没有上好的松木,二没有照花斋的油盐酱醋,三没有江湖第一厨桃如丑掌勺,就算打到了猎物,那又能吃吗?”说完他又喃喃地念叨:“我开始想念桃花家送饭的小白了。”

甄莘莀是连生肉都吃得下去的女人,斜眼看着娇生惯养的大少爷,“果然是富人不知穷人苦,什么是桃花家送饭的小白?”
刀狻猊露出十分垂涎的可怕笑容,“照花斋用来送饭的小白狗,我一直想把它抓来吃了,可惜那朵桃花把它当宝,摸也不让人摸一下。”
“你饿疯了?”她悄悄地翻白眼,哼了一声。
刀狻猊大大地叹口气,向往地道:“你不知道小白是那朵桃花每天用牛奶、鸡蛋、苹果、甘蔗、打浆鱼肉丸、人参和精选嫩草喂大的……那只肥狗的肉啊……那么粉粉的、嘟嘟的,充满弹性……”他啧啧地直摇头,“和一般的鸡鸭牛羊不能比啊不能比,可惜那朵桃花宁可把它塞在床底下当宝,也舍不得拿去下酒。”

她匪夷所思地瞪着他说:“我以为我吃田鼠已经很可怕了,没想到世上还有你这种无事幻想怎么吃别人家狗的变态。”
刀狻猊悠悠地说:“我现在想念它是因为我饿了。”
她开始笑了,“我现在要去打猎,你在这里慢慢饿。”她悠悠地转身出去,又说:“不到半夜我不会回来,你如果抓到老鼠,不妨当点心吃了。”于是她十分恶毒地出门去了。
她就算抓到东西也会在外面立刻吃掉,她就是这个意思。
刀狻猊含笑目送她出去,然后继续舒舒服服地躺在她的床上。
他需要好好考虑一下以后应该怎么办。江湖上的传闻他已经听见了:刀狻猊原来是女扮男装,和神秘男子暗度春宵身怀六甲,被“神悟刀家”逐出家门。刀望山只说了一句“神悟刀家”的弟子看到刀狻猊立刻要把他抓回家去,那倒很符合他爹的脾气。他现在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最重要的是要搞清楚──他肚子里的“孩子”是从哪里来的?

他自然不会相信自己像女人一样能生孩子,就算他能,他也没和男人上过床,哪里来的鬼胎?躺在床上想了半天,突然想起五个月前他们“天下第一”聚会,江湖第一剑君霜桐,江湖第一刀刀狻猊,江湖第一厨桃如丑,江湖第一美人萧守红,还有一个路人甲公孙朝夕,在昆仑山上聚会。那夜萧守红先行下山之后,他们四个男人比拼酒量,在山顶醉得不省人事,第二天清早起来四个人的衣裳鞋袜全都没了。那时是尴尬了好一阵子,但后来他也忘了,要说近半年来遇到的古怪事,也不过就这一件。

难道……问题就出在昆仑山顶上?他沉思着,如果问题出在昆仑山顶,那就意味着他们四个人全部都……身怀鬼胎?他突然“扑哧”一声笑出来,真不知道君书生那一本正经正义凛然的模样,身怀鬼胎之后是什么样子?暗笑了好一阵,他运功默查吸附在肝脏之间的那团东西,它没有长大,依然如故,也分不出来是什么,只要不过于劳累,想必也无大碍。他必须想出一个咸鱼翻生挽回面子的办法,否则他刀二公子是个女人这种谣言说得多了,原本不信的都信了,他要如何是好?

“扑啦”,窗口飞进来一只黄色小鸟,刀狻猊一看就知道奸诈刁滑的“人生祸福如朝夕”公孙朝夕那奸商未死,这鸟是公孙朝夕联络他的惯用工具。接过小鸟,解开它携带的纸条,只见上面写道:“刀二公子是个女人,哇哈哈哈哈哈……”然后就没了,正是公孙朝夕那奸商挺拔的笔迹。

刀狻猊苦笑了下,懒得回信把那张纸揉了,让鸟飞走,倒回床上闭上眼睛,这九天来,他已经不盼这一切是一场梦了。
然后他就睡着了,还睡得很香甜。
当甄莘莀在外面打到兔子吃了半只提了半只回来的时候,正看到这位冤家在她的床上睡得香甜,怔了一怔,心里暗暗叹了口气,目光却没离开他。虽然和他嬉笑怒骂,呼呼喝喝要砍要杀,但是这位冤家啊……她其实不敢……不敢太上心去对他好,无论他是如何落魄还是当真打算要和她“浪迹天涯”,他毕竟是那种过分昂贵的男人,身心都是,昂贵得让她无法真心去爱,就像“丽人刀”无法和一只田鼠相爱一样。

把半只兔子的肉用小刀削了下来放在碟子里,她等着他醒过来吃,结果刀狻猊一觉睡到天亮,她也居然搬张凳子趴在他床头睡着了。
清晨刀狻猊醒来的时候,甄莘莀一手还扶着装着兔子肉的碟子,一手抓着他的衣袖,睡得很沉。他本能的反应是轻轻点了她的睡穴,缩手的时候才惊觉自己怕吵醒她,把她抱上床,轻轻扳开她抓住自己衣袖的手指,掠了掠她散落的长发。

不敢解开她的睡穴,怕她醒来。
她其实长得很朴素,娇媚的神态都是装出来的,不施脂粉的她很普通。
脸上有一些小小的伤痕,他用指尖轻轻去蹭,那是擦伤。
很久以前的伤痕,约莫是被人拉着腿在地上拖,然后擦伤的疤痕,退不掉的。
这个女人有故事,仿佛活得很复杂。刀狻猊抬头看着这小小的“梨涡”,有海南邝家的明珠、山东刘家的短剑、赫赫有名的脂玉美人蛇、少林寺里一尊佛塔、峨嵋派掌门的一件衣服……有些东西价值连城,有些东西一文不值,她偷来放着,都封尘了,看得出自从放在这里,她就一直没动过。

而且她过得很穷,守着价值连城的贼赃,却过着几乎茹毛饮血的日子。
为什么?
看了一会儿,他轻轻解开甄莘莀的穴道,她居然还在睡,刀狻猊把那碟子的兔子肉放了一块在她嘴唇上,她居然还是没有醒。
猪一样的女人。
他突然去捏她的脸,甄莘莀吃痛惊醒,一张嘴“啊”的一声,那块兔子肉跌入嘴里,吓得她脸都白了。
“原来你怕兔子肉。”刀狻猊故意说。
她怔了怔,居然把那块兔子肉吃了下去,而后嫣然一笑,“兔子肉说不定也怕我。”
刀狻猊忍不住笑着道:“兔子肉如果知道有你这种人,那些兔子说不定一早改长老鼠肉。”
她笑吟吟地说:“说不定老鼠肉也怕我。”
刀狻猊转移话题,看了一眼她偷来的许多东西,“偷这些明珠,短剑也就算了,你偷老尼姑的衣服做什么?又不能卖钱。”
“也没什么,我只是想试试看能不能从峨眉老尼姑的衣橱里偷件东西出来而已,老尼姑穷得丁当响,衣橱里除了这件衣裳什么都没有,让我失望极了。”
“无聊的女人。”
“无聊的男人。”
甄莘莀从床上跳下来,径自去洗脸,突然“扑通”一声跌倒,却是一脚踩到了她昨天丢在地上的披风。她若无其事地爬起来,哼着歌继续去洗脸。
那证明这个女人经常跌倒,连飞跌出去的姿势都很优美,刀狻猊苦笑着捏捏自己的脸,她真的是偷遍江湖无敌手的“偷娘”?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突然看见床底深处似乎有什么东西,若非他眼力了得也看不见,伸脚一勾,那竟然是一个肚兜。
一个小孩子的肚兜,只有巴掌那么大,颜色还很鲜艳,但灰尘遍布,连原来的艳紫色都快看不清楚了。
这应该是初生婴儿的肚兜,他心里泛起一股难以置信的心情,这难道是……甄莘莀自己的?她偷的?还是……她孩子的?
她有过孩子吗?她看起来还那么年轻……
“刀狻猊!你在干什么……”从外面洗漱整齐进来的甄莘莀手里端着的脸盆“哐啷”一声跌在地上,水溅了一地,她呆呆地看着刀狻猊拾起来的肚兜,一时竟然好像忘了自己在做什么。

刀狻猊抖了抖上面的灰尘,这约莫是三四年前的东西了,“这是……你的?”
她怔怔地摇摇头,过了一会儿如梦初醒,慢慢拾起被她失手跌在地上的脸盆,“那是我女儿的。”
“你女儿?”刀狻猊试图笑得很自然,“原来你有女儿……”
她摇摇头,“她死了。”
刀狻猊差点儿被自己的话噎死,瞪着甄莘莀,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恨自己为什么要从床底下把这种东西翻出来。
幸好甄莘莀很快嫣然一笑,“我有女儿很奇怪吗?像我这样又聪明又美貌的女人,你以为我会独守空闺很久?”
他心里难以言喻的滋味在蔓延,说不上是苦是喜是悲是怨,“你女儿的爹……还在吗?”
“他也死了。”她答得轻松自在,就像说昨天有一只蚂蚁死了一样!
刀狻猊望着她,半晌喃喃地说:“幸好他死了……”
甄莘莀也望着他,似笑非笑,似哭非哭,是奇异的眼神。
“如果他没死,他老婆要爬墙,他岂不是要和我拼命?”刀狻猊微微一笑,居然笑得有点儿可爱。
甄莘莀也咬唇轻笑,“幸好他死了……阿弥陀佛……”她眨了眨眼,居然一个字没提她死去的女儿和丈夫,“所以你如果怀了孩子,在我这里住绝对没问题,我是过来人有经验,就算给你接生,也会很温柔。”

刀狻猊被她的话呛了一口,“不管我肚子里是什么,但绝对不是孩子!”
她狡猾地看着他,末了小心翼翼地问:“如果是,你怎么办?”
他一口咬定:“如果是,我就找棵大树去吊颈。”
“那么那时候我给你搬凳子垫脚。”说着她笑吟吟地点点他的额头,“以我过来人的眼光看,你肚子里肯定是个男孩子。”
“你再说下去,我现在就要找棵大树去吊颈了。”说着他真的从地窖里窜了出去──去洗漱。
深宅大院里古井的水清凉冰冷,他撩起来泼在脸上,深吸一口气,甄莘莀的夫婿究竟是谁?孩子和孩子的爹又是怎么死去的?她又是怎么一个人化身为“偷娘”,貌似风光地活到了现在?那些拖拽的伤痕是哪里来的?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人……为什么他看到的都是温情……全是温情……只是一个孤苦潦倒的女人的温情……

还有传说中她杀的那些人,失落的“苦寒勾”,全部的全部都是……一个谜。
他凝视着古井里自己的倒影,有一剎那觉得嘴里尝到的古井的清水,是苦的。               
在“梨涡”住下以后,刀狻猊居然安分守己地在这穷山僻壤住了半年。
江湖上的“刀二公子”已经失踪很久了,而这“青钱村”附近,人人都知道有位年轻人乐于助人,笑容可掬,村里的老老少少都很喜欢他。
他自称阿刀,而难得在村里露面的甄丫头也回来了,青钱村里小日子过得平静,两个人进进出出,宛若年轻夫妇,十分温馨。
“听说西山来了一头大白狼,咬伤了不少人,大伙儿以后出村不要从西山走,绕道东山吧。”最近青钱村流传着西山有大白狼的谣言,听说东街的阿赵、西街的阿钱、南街的阿孙、北街的阿李都被咬伤了,正躺在家里哼哼。

自从有这种谣言出来,必然会有一群年轻人热血澎湃、不惧危险、突破阻拦前去打虎,比如说某个老婆被人偷走的姓武的矮子的弟弟就因为年轻气盛,滥杀无辜,喝酒误事,弄死了一头老虎……青钱村里的武树就是这种激情澎湃的热血男儿,正在村里大声疾呼,要召集一队猎手去打虎,哦不,打狼。

东街阿赵的儿子赵大、西街阿钱的儿子钱二,南街阿孙的儿子孙三、北街阿李的儿子李四这等热血青年积极响应武树的号召,刀枪棍棒什么的都准备好了,正在青钱村“三十碗不过岗”的酒铺里喝酒壮胆。

赵大说:“该死的,咬伤我爹!我剥了那畜生的皮拿去给我爹垫背!什么玩意儿……”
钱二的眼睛立刻直了,“该死的你想独吞那张狼皮?那畜生咬我爹可咬得比你爹狠!”
孙三大声说:“我爹的腿被咬断了,那张狼皮应该归我爹!”
李四说:“你们等着!我爹很快就死了,那张狼皮一定要给我爹陪葬!”
“是我的!”
“我爹快死了……”
“我爹昨夜已经死了,那狼皮是我的!”
“我爹已经死了好几天了……”
“该死的,我爹已经死了十来年了,最近是死了又活过来的……”
武树“砰”的一声拍案,“总之!咱们先去打狼,杀了它再分!”
顿时酒铺里一片欢呼,赵大钱二孙三李四由衷地赞叹老大英明,于是敬酒不断,酒铺里的二锅头流水一般被卖掉,打狼的这一队人马兴致高涨。
这时酒铺外走进来一个人,声音含笑,一听就觉得他比别人俊朗,“掌柜的,给我二两酒。”来人粗布衣裳,一双手工不佳的布鞋,人却依然风神俊朗,在青钱村里深得姑娘们的欢心。

这人自然是刀狻猊。
这天其实是甄莘莀不在,她出门卖菜去了──自从刀狻猊要和她在这里“浪迹天涯”过那传说中的隐居生活,她懒了几天啃了几天兔子肉之后不得不去询问究竟那些没有偷偷摸摸的普通人是怎么过日子的,结果左邻右舍都告诉她要卖菜,于是她便跑到临村这个田里偷两颗菜,那个田里偷三颗菜,然后去卖菜。而后“不食人间烟火”的刀二公子发现她这样卖菜,终于良心发现,决定去种田。那天刀狻猊说他要种田,开心得甄莘莀说她要去织布,而后刀狻猊居然真的种出了一些菜,让甄莘莀开心了好多天,但她的布却没有织出来。

今天她就是拿着那些菜去卖菜,刀狻猊打算到酒铺打二两酒犒劳这位辛苦的劳动妇女。西山有狼的谣言他自然也听见了,不过打从没有老爹压着他“行侠仗义”,刀二公子的正气便下跌到谷底,惰性直线上升,谣言不过就是谣言而已……

“阿刀!”喝得半醉的武树走过来一把拉住他,“走!跟我们打狼去!”
刀狻猊“啊”了一声,“打狼?”
武树一过来,醉醺醺的赵大钱二孙三李四就都过来了,把刀狻猊团团围住,“阿刀,年轻人就是要有一个勇,没有这个勇啊……你也就差不多了,怎么……你怕狼?和我们打狼去……”

“像我们这种硬汉……什么也不怕……不要说狼……连老……老虎也不怕……”
“阿刀你看平时我们多好的交情……快点儿回去收拾收拾,孙三哥我要打狼,你给我……跟着……”
“哈哈哈哈……我李四,打了狼以后请你喝酒!喝酒!”
刀狻猊摸着鼻子苦笑,“我……”
“走!”武树一把搭住他的肩,用力把他往外带,“大伙儿,上山打狼去!”
“我的酒……”刀狻猊对于打不打狼倒是无所谓,可是他的酒还在店里。
“打完狼请你喝两斤!”李四醉醺醺地伸出两根手指,炫耀地在刀狻猊面前晃。
刀狻猊只好继续苦笑,和醉酒的人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说的。               
西山。
青钱村的西山的确是座阴森的大山,尤其是树木茂密,如果不是为了赶集或者走远门,村里的人几乎都不过西山。但这里是出村的捷径,如果不翻西山,出村要多绕两天。
刀狻猊走在一群打狼人的最后,无奈地看着前面被西山夜风吹得洒醒,有些战战兢兢的“打狼英雄”。武树倒还好,李四却已经脸色大变。
“呼”的一声风响,李四大叫一声“狼!”挥起棍棒四下乱打。
武树问道:“在哪里?”
李四打了一阵,“不知道。”
于是李四被武树踹了一脚,武树开始严令:不许胡说乱喊,慢慢行动。
刀狻猊被分配了一把大刀,本来他不想拿着累赘的东西,但刀一入手,莫名地有一股亲切感,他已经有大半年没有摸过刀了,也就那么拿着。
“哗啦”一声,武树喊道:“狼!”
刀狻猊懒懒地看着前面,大刀抗在肩上,前面的确出现了一条狼。
一条白色的比寻常灰狼大了一倍的狼,它奔跑的时候近乎全然无声,到眼前了才似乎故意踩到树叶,发出一些声音。
这畜生也是头骄傲的畜生,刀狻猊很欣赏。
武树手里拿着的是祖传的长枪,白狼一出现,赵大钱二孙三李四一拥而上,经过一番英勇顽强可歌可泣的搏杀,白狼被五个伤痕累累的硬汉钉死在地上。
刀狻猊没有出手,寻常人有寻常人的英武,就算是这一群不怎么样的“英雄”,也需要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他出手会毁了一段传说,说不定毁了这五个虽然不怎么高明,但是却很可爱的朋友的自尊和自信。

他甚至放手让他们去受伤,那些伤是他们日后炫耀的资本。
而且,他斜眼看着地上死掉的大白狼,咬人是不对的,虽然你是头骄傲的畜生,但是只有疯狗才会乱咬人,有尊严的狼他见过很多,像人这种被狼认为庸俗的生物,狼一般是不吃的。

“哈──哈──哈──”武树的酒醒了,狼也杀了,他转过头恶狠狠地瞪着斜斜地倚着大树扛着大刀的刀狻猊,“该死的!老子当你是兄弟,紧要关头你居然绕跑!就这么一条大狗,犯得着让你吓成这样?”

刀狻猊微微一笑,在他眼里,武树的确是个英雄。
“老子日后和你这种人绝交!”
“阿刀是个孬种!”
“以后你休想喝孙三爷的酒!”
“该死的我瞧不起你!”
骂骂咧咧声中,伤痕累累的英雄们扛着狼下山,如果不是刚才打很打得没了力,说不定连刀狻猊也一起打了。
回到青钱村,五个打狼英雄的事迹立刻泛滥成灾,连李四是如何飞起一脚踢掉大白狼的鼻子这种细节都巨细无遗地在村民之间流传,刀狻猊顿时被人鄙夷,五大英雄代替刀狻猊成为村里姑娘心目中的偶像。

甄莘莀听了故事以后躺在床上差点儿笑死,旁人对她谆谆善诱说阿刀靠不住,她连连点头,深有同感,在旁边插两句阿刀平时是如何懒惰成性,不打猎只等饭,种田也只三天五天才记得去浇水……

于是,刀狻猊在几天之内变成了青钱村万众唾弃的对象。
对此,他无奈地问甄莘莀:“你觉得和一个胆小没用懒惰无能的男人住在一起很有面子?”
她笑吟吟地回答:“面子那是刀二公子才有的,你现在是阿刀。”
于是他知道甄莘莀整人居然还有深沉的道理:她怕他身份外露,拼命诋毁他的形象。
这要让他爱她还是恨她好?女人,果然是无解的东西。               
又过了半个月。
刀狻猊皮厚异常地坐在四周都在议论他如何没用的酒铺里优哉游哉地喝着酒,门外突然起了一阵喧哗,里面夹杂着李四的怒吼。他放下酒杯,突然“啪啦”一声,一个人从酒铺门口飞了进来,却是武树,被人打得头破血流,奄奄一息。酒铺里的小老百姓纷纷尖叫起来,武树在他们心中已然是英雄,居然有人把他打成这样!还没叫完,外面又“啪啦”一声跌进半个人来,却是李四,他还在大吼大叫:“该死的你们抢走阿花,那是老子的女人!”

门外走进来一只金光灿灿的脚,接着是青袍下摆,上面绣着许多小老虎,只听来人哈哈大笑,“我堂堂‘神悟刀家’刀二公子要走你们这小地方一个女人,是你们的荣幸,居然敢和我江湖第一刀动手,你们说他该不该死?”

“咳咳……”刀狻猊差点儿被一口酒呛死,过了好一会儿才有气无力地忍不住插口:“江湖传说,刀狻猊是个女人。”他上下打量着这位“刀二公子”只见来人身材魁梧,目若金刚,脸若倒悬之梨,身若储酒之坛。

来人哈哈大笑,“你居然还知道本公子的大名,半年前江湖的确有流传本公子是个女人的谣言,不过我爹刀望山亲自澄清解释,这件事纯属误会,静阳道长也公开向本公子道歉,早就是过眼云烟……”

刀狻猊一怔,他那除了压着他“行侠仗义”之外对他很少过问的爹,居然会为了他做这种事……倒是出乎他的意料,心里竟然有些感动,“是吗?”
“看在你还知道本公子大名的份上,那个妞我带走,这两个人我也就不杀了。”梨脸“刀二公子”一脚往李四身上踩去,打算踩完了就走。
“真快……半年了,我还当没人敢再做这种无聊没品的事……女人,究竟有什么好……”刀狻猊喃喃地边说,边放下酒杯,突然之间,那位“刀二公子”往李四身上踩的脚就在刀狻猊手里,他轻轻一推,“刀二公子”仰天摔倒,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李四连忙爬了起来,大家顿时呆若木鸡,无数双眼睛死死盯着这位又胆小又没用又懦弱又无能的刚才把一个恶霸一手摔倒的“阿刀”。
而且他还在喝酒,满脸都是遗憾的表情。
那个摔在地上的“刀二公子”一时没有爬起来,满脸恐惧地看着刀狻猊,过了半晌,刀狻猊酒都喝完了一杯,他才颤抖地伸出手指着刀狻猊,“戒……色……摔……你是……你是……刀……”

刚才刀狻猊摔他这一手可谓威名远扬,那正是刀二公子惩戒江湖所有调戏女子淫徒的“戒色一摔”!
刀狻猊哈哈一笑,“霍”的一下甩开衣裳下摆扫身站起,“咚”地踢了地上这只肥猪一脚,“看在你还知道本公子大名的份上,那个妞我留下了,你这头猪我也就不杀了,以后再让我看见你假冒张三李四的大名招摇撞骗奸淫掳掠,你自己去找棵大树吊颈!”

“是!是是是!”那位梨脸肥猪一发现他就是刀狻猊,只恨自己行骗走得太偏僻,连隐居的刀狻猊都能遇到,霉运霉到了头!
肥猪走后,武树李四骇然地看着他,刀狻猊无辜地眨眨眼,只好干笑。
“原来阿刀是这么厉害的人……”四周渐渐议论起来,“以前都看错了他,原来……”
“阿刀,原来你很厉害。”武树还在茫然。
李四却已经立刻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阿刀,刚才你摔人那一下能不能教我?”
刀狻猊苦笑了一下,陡然小腹里一阵酸软传上来,他在椅子上坐下,肚子里那东西似乎不满他刚才那么利落地出手,稍微颤动了一下,这一下已让他额上直冒冷汗。他只要动了真气,肚子里那团东西就会小小的造反,轻则酸软乏力,重则隐隐作痛,它长得很慢,却很要命。他之所以不敢回家,有一大半是因为这种状态,如果还出去“行侠仗义”,无疑等于自杀。

“阿刀?”周围的人围了过来,关切地问,“怎么了?”
他叹了口气,苦笑着道:“没事。”
李四已经爬起来冲了过来,“阿刀,你会武功吧?教我武功!你怎么了?”他自己虽然满脸青包,却看见刀狻猊额上细微的冷汗。
“你先去把老大捡起来,送他去朱大夫那边治伤。”刀狻猊说。
李四连连点头,“然后呢?”
刀狻猊瞪起眼,“什么然后?”
李四一怔,“你什么时候教我武功?”
刀狻猊一口否决:“不教!”
李四失望极了。
刀狻猊微微一笑,“我最多教你打人,不会教你武功的。”
李四大喜,立刻把武树拖了起来,送去治伤。
刀狻猊觉得全身的酸软越来越甚,提起一口气说:“我先走了。”他转身优哉游哉地走了,留下一堆仰慕的目光,却不知道他心里暗暗叫苦。如果连“戒色一摔”都做不到,他几乎等于武功全废,难道这就是肚子里的东西产生的糟糕之极的后果?

第六章 重出江湖
甄莘莀回来的时候,看见的是刀狻猊伏在桌上一动不动的背影。她心里奇怪,“干吗不上床去睡?”
“人倒霉的时候,连爬上床都不舒服。”刀狻猊的声音哑哑地传来。
她走过去伸手一摸,他身上乍寒乍暖,都是冷汗,不免柔声地问:“怎么了?”
刀狻猊的声音闷闷的:“不知道。”
她觉得他心跳得好快,按了按他的脉门,沉吟了一下,“我去熬药,你再趴一会儿。”
他懒洋洋地说:“不用了……”
她却已经去了。
之后他听到一些七零八落叮叮咚咚的声音,许多难闻的药草味,接着他便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满嘴的苦味,难受的感觉却已经消失了不少,他发现自己在甄莘莀怀里,不免立刻坐了起来,摸摸自己的头,“我怎么了?”
甄莘莀抿嘴直笑,却不说。
他心里很奇怪,抢过那碗药看了半天也看不出什么名堂来。甄莘莀一本正经地说:“我说了你一不准上吊,二不准打人。”
他眼珠子转了两转,嗅到那种奇怪的味道,突然失声说:“这难道是……”
她伏在床上大笑,“就是!”
刀狻猊整张俊脸变成了青色,“胶艾汤?”
甄莘莀笑得一口气喘不过来,趴在床上直捶床,“阿胶、艾叶、甘草、香附子……”
安胎药!
刀狻猊喃喃地道:“刀呢?菜刀在哪里?刀呢……”
“就算你想自杀,药你已经喝了,人也已经好了……”甄莘莀还没笑完,“哈哈哈……你还死也不信……你怀了个孩子,哈哈哈哈……”
刀狻猊青脸变成了黑脸,“很好笑吗?”
她连连点头,“当然好笑,好笑到我快要笑死了,你千真万确……怀了个孩子……哈哈哈哈……”
刀狻猊拳头握得死紧,却不能一拳把自己或者甄莘莀打死,往后一仰倒回床上闭上眼。
甄莘莀正色地说:“那东西吸附在你肝脏之间,肝脏是如何危险的地方,你武功比我高,应该很清楚。你刚才虚脱到几乎昏倒,难道自己不知道?”
“本公子向来身强体壮,怎么,知道虚脱的滋味……”
她拍拍他的脸,“那东西不管是什么,它待在那地方一不小心就要了你的命,如果不是你刀二公子内力深厚血脉稳固,早就肝脏破裂死于非命了。你说要不要看好它?”
“我知道……”他叹了口气,“总之我以后少和人动手就是。对了,甄丫头,我今天听说老爹跑出来澄清,说他二儿子的确是个儿子,似乎也没有大发雷霆说他儿子给他丢脸了。”

她怔了一怔,“你想回去?”
他摇摇头,“我只是说,老爹也许没有怪我。”
“你想回去就回去吧。”她说,“也许回‘神悟刀家’,能查清楚你肚子里的东西是什么,也能让你吃好穿好,慢慢地休养。”
“你说真的?”
“当然是真的。”
“我会舍不得你的。”他懒洋洋地抱住她的一只手臂,“骗你的,我不想回去,回去了丢脸。”
她温柔地拍拍他的脸,“真的?”
“不能动手的刀二公子对刀家没有意义。”他喃喃地道,“我不想回去做米虫,就算没有人会怪我,我也会因为丢脸去吊颈的。”
“总之你不管是要离家出走和我‘浪迹天涯’还是现在决定不回家,都不是为了我。”她说得似乎很开心。
刀狻猊却怔了一下,迷惑地看着她笑得很开心的脸。
他本以为自己是喜欢这个女人的,现在却发现他的确喜欢得不够多……的确他作决定,很少是为了甄莘莀,或者说是从来没有考虑过她的存在。
他只考虑他自己和“神悟刀家”,然后依赖这个女人的温情和狡黠的微笑,却不替她着想。
她掐了一下他的耳朵,“不想回家的人现在给我去菜地浇水!待会儿回来吃饭!”
耳朵上不轻不重的一掐,他突然觉得……愧疚了起来……
非常愧疚。               
但世事并不是刀二公子说不想回家就能在青钱村待一辈子的。
梨脸肥猪从青钱村逃出去以后,刀狻猊人在这里的消息也就渐渐传了出去,江湖上骤然起了一阵寻找刀狻猊的热潮,因为“神悟刀家”说不管是谁找到刀狻猊把他送回刀家,将重赏黄金万两。

这一天,刀狻猊在他洒了一把种子就从来没管过的“菜地”旁边的一颗大树下睡了一觉,足以搪塞甄莘莀说他去种了田,正要回去的时候,突然有几个村民向他跑来,指手划脚大喊大叫说村里来了一群人找他。

他只好跟着回村,一脚踩进青钱村,只见“三十碗不过岗”的酒铺里里外外站着许多衣着华丽整整齐齐的汉子,一见到他轰然一声全数跪下,“恭迎刀二公子回府!”
他看着那阵势苦笑了一下,只见华丽衣裳人群中一张摇椅,摇椅上懒洋洋地躺着一个身材颀长模样俊逸但眼神奸诈的年轻人,刀狻猊看了他就叹气,“我就知道老爹一悬赏,跑得最快的人就是你。”

这排着轰轰烈烈的阵势来请刀二公子回府的人自然就是江湖上最好诈爱钱、但据说已经在半年前死掉的奸商公孙朝夕,见了刀狻猊的布衣布鞋,公孙朝夕笑眯眯地说:“如果跑得最快的不是我,你就知道公孙朝夕真的已经死了。”

“像你这种人如果死了,连阎罗王的裤子都会被你算计光,所以他决计不会收你这种人。”刀狻猊瞪着眼,“我如果说不回去,你打算怎么办?”
公孙朝夕愁眉苦脸地道:“我给你老爹打了保票说一定带你回去见他,可怜他大半年想你想得骨瘦如柴,你这儿子却在这里享福不肯回家。”
刀狻猊望着天翻了个白眼,“他本来就骨瘦如柴好不好?”
“是吗?他是你爹不是我爹,原谅我不了解。”接着他故意叹了口气,“其实除了你爹瘦了这件事以外,我还想告诉你一些别的事。”
“别的什么事?”刀狻猊怀疑地问。
“比如说……关于生孩子……”公孙朝夕不怀好意地瞄着刀狻猊的肚子,“哎呀,半年前传说刀二公子是个女人,把我吓了一跳……”
刀狻猊立刻欺近身一把捂住公孙朝夕的嘴,瞪着眼道:“闭嘴!”
“你如果跟我回家,我就告诉你怎么生儿子。”公孙朝夕压低声音说。
刀狻猊也压低声音:“只要老爹答应我一个条件。”
“你爹说只要你回家他什么都答应你。”公孙朝夕替刀望山做哀怜状,“他想你快想疯了。”
“我要甄莘莀陪我。”刀狻猊笑眯眯地说。
公孙朝夕的笑容不比刀狻猊逊色,“在你爹眼里,她是拐带你私奔的妖女。”
“私奔?”刀狻猊怔了一怔。
公孙朝夕斜眼像看白痴一样看着他,“你们两个逃出来同住了大半年,不是私奔,难道是逃难?”
刀狻猊没有面子地咳嗽了一声,本来就是逃难……“把她一个人留下来她会变成野人。”那女人茹毛饮血,什么都吃,守着价值连城的赃物和堆积如山的银子,却懒得花。
“难道你真的打算和你爹决裂?”公孙朝夕撞撞他,“你难道不知道你那爹万年难得这么‘温柔’,你忍心让他失望?本来就没什么事,不过是静阳老道多嘴而已,解释清楚不就没事了嘛。”接着他笑眯眯地继续躺回摇椅里,舒服地深深吸了口气,喃喃地说:“难道在刀二公子眼里,不是‘神悟刀家’比较重要,而是江湖上万众唾弃坑蒙拐骗小偷小摸杀人放火的偷大娘比较重要?”

刀狻猊又咳嗽了一声,“我……”
“你什么?”公孙朝夕抢下话来。
让他这么一抢,刀狻猊突然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公孙朝夕调侃地看着他,终于食指勾着他的衣角,把刀狻猊勾到身边,轻轻地在他耳边说了一句:“你喜欢她?”
刀狻猊苦笑着无言以对。
“不对,”公孙朝夕笑眯眯地说,“你只是不知道没有了那位偷大娘,你会变成什么样而已,喜不喜欢,现在谈不上。”
刀狻猊只好继续苦笑,这人之所以号称奸人,必定就是有他的道理。
“没有甄莘莀,你会怎么样?”公孙朝夕问。
刀狻猊答:“不知道。”
公孙朝夕笑得很斯文,“对了,其实我刚才进村的时候,和那位偷大娘照了一面,她好像要去卖菜,不过见了我们浩浩荡荡的迎宾队以后,她丢下菜担子不知道去了哪里。”他托腮看着刀狻猊,“人家不一定会永远陪你的。”

刀狻猊的脸色一变,突然倒窜、飞掠、凌空──在青钱村众目睽睽之下做出常人不可想象的动作,眨眼间便扑到了他和甄莘莀后来搭建的小屋门外,“咿呀”一声门开,里面自然没有人。他顿了一顿,一言不发往外就冲,剎那间众人眼前幻起千层人影,刀狻猊消失在人影深处。

那影像诡异得就像白日里见了鬼,青钱村的村民目瞪口呆、瞠目结舌,半年来乐于助人的阿刀居然是这样神奇的怪物,不知是人是鬼……
公孙朝夕啧啧称奇地看着刀狻猊消失的地方,刚才那一招是“神悟刀家”不传之密“鬼迷瞳”,那是和刀家“八云开四季”并列的拼命绝招,“八云开四季”用来杀人,“鬼迷瞳”用来逃命。刀狻猊在对敌的时候从来没有用过“鬼迷瞳”,现在却用来追老婆……其实这家伙虽然风流,却是个情种,只可惜他自己都搞不清楚而已。

半天以后──公孙朝夕胜利地和刀狻猊并躺在八人抬的摇椅上浩浩荡荡地从青钱村出发,往“神悟刀家”前进。
刀狻猊没有找到甄莘莀,在她常常卖菜的地方是空的,常常打猎的地方也是空的,家里更是空的,山上草地树林里到处都是空的。
看见公孙朝夕来了,她就走了,连一句话都没有和刀狻猊多说。
有人接他回家了,她便让他回家。
然后她消失,刀二公子回归刀二公子,一切和半年前并没有什么不同。
那些共度的患难,相处的欢喜、照顾和关怀,甚至打情骂俏,都等于没有发生过。
他终于知道了自己有多幼稚:没有付出任何东西,却以为她可以无限度对他付出,以为她永远应该陪他永远应该对他好,凭什么呢?她凭什么不可以离开?他们没有过承诺没有过甜言蜜语,没有花前月下没有谈及彼此对彼此的意义,他甚至不知道她究竟有多重要……

原来不仅仅是他不够爱她,原来半年来照顾他守护他安慰他的她,也不曾打算真的爱他。
爱一个人,不会轻易就走开,是不是?
原来不仅仅是他不够爱她,连她,也不够爱他。
如果两个人都爱得不那么多,那些真实有过的甜蜜,那些在一起安稳的心情,那种情不自禁的依赖又算什么?又是什么?
惩罚?
惩罚他没有给过她温柔,没有给过她承诺,没有挽留住一个女人,而从她消失的时候他才开始惊醒:原来,她有那么重要。
这种惩罚并不剧烈,只是在呼吸的时候觉得沉闷,在睁开眼睛的时候觉得空虚,不确定她现在是什么状态,心飘飘浮浮也无法确定。她欢喜的时候他也欢喜,她寂寞的时候他也寂寞,如今不知道她是欢喜还是寂寞,他的心,为谁而跳?如何去跳?

好浮躁……
他失去了安全感。               
半个月之后,刀狻猊回到了“神悟刀家”。
老爹居然亲自来接他,接他的时候被他敏锐的目光看到了老爹隐有泪光,心里不免大大感动了一下,满口承诺永远不会再突然失踪。兄弟情汹涌澎湃、他从来没发现有六个兄弟是这么嘈杂的事情,一连喝了三天酒才算清静,而后又陪着刀俊殷钓了两天鱼,他这轰轰烈烈回家的事才告一段落。

他自从回到家以后,心情一直很乱,甄莘莀去了哪里?那个野生的女人,那个其实真的很温柔的女人,她现在在做什么?她会想念他吗?
“二弟啊──”正在刀狻猊一个人在“神悟刀家”后花园散步的时候,刀俊殷兴致勃勃地奔了上来,“爹叫你去耀宗堂,他要教你‘十面埋伏’!快去快去,你不知道七弟想了多久老爹都不肯教他,我说他要学‘十面埋伏’他就得先去失踪个一年半年,老爹就会对他另眼相看……”他扯着刀狻猊的衣袖,一路把他拉到耀宗堂。

如果是半年前,刀狻猊必定带着迷人的微笑施施然去和老爹练功,而现在他却只有在心里叫苦连天的份──叫他怎么练?他现在连“戒色一摔”都要冒冷汗,他爹居然要他去练“神悟刀家”最难的武功。

他要是练不下来,刀望山是不是会剥了他的皮?
刀狻猊脸上依然带着迷人的微笑,心里却都是苦笑。
江湖上德高望重,一跺脚江湖震动,一拍桌子鸡飞狗跳的“神悟刀家”的主人刀望山正手持一柄闪烁着蓝光的小刀站在堂里。刀狻猊心里直打鼓:莫非老爹要先算旧帐,先问他怎么弄丢了家传宝刀……

幸好刀望山并没有问刀狻猊半年前究竟是怎么把“丽人刀”丢在高阳山上,而是威严中带了些许慈祥地看着他,“你杀临门王妾氏的时候使用的力道不对,‘丽人刀’虽然本是为飞刀一击所制,但是你施的方法不对,刀一旦脱手很难回飞。”

刀狻猊先是微笑,然后干笑,那乱扔他家宝刀误杀别人老婆的人不是他……但老爹似乎以为他在“行侠仗义”,并没有怪他乱扔家传宝刀,这让他安心不少。“嗯。”他毕恭毕敬地聆听老爹的教诲。

“刀家‘十面埋伏’其实和一般飞刀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不同只在于两点……”刀望山开始传授他“十面埋伏”的诀窍,“真气从少海到支正,转内关,上大陵,入小天星,然后自劳宫穴出,脱手伤人。”

刀狻猊依言运转真气,“我从檀中启功,还是从丹田启功?”
刀望山伸手在他身上按着真气运行的穴道和线路,“刀家‘十面埋伏’是与寻常武功截然不同的运劲方式,自上丹田印堂引一丝真气徐徐下沉……”他的手指沿着刀狻猊的正面额头转背后一穴一穴往下按去,慢慢按到刀狻猊的腹部,然后回左臂,一步一步指点到掌心劳宫。

刀狻猊沉息运功,灵台清明,接过刀望山手里的“丽人刀”,凝神屏息,突然飞刀出手,“嚓”的一声轻响,那刀没入对墙直至刀柄,却连一丝墙粉都没有震落。

刀望山赞许地点点头,“照此练个十年八年,或许就能操纵人生死于一刀之间,此刀出,刀下是死是活,全由你随心所欲。”他本性严苛,难得对刀狻猊如此亲切,倒让他怔了一怔,只听刀望山继续说:“其实急于教你‘十面埋伏’,是刀家最近面临一件大事,你刚刚回家可能还不清楚。”

刀狻猊又是一呆,“什么事?”他还以为“神悟刀家”面临最大的事就是他老爹每次神不知鬼不觉地和刀俊殷去钓鱼,家里常常找不到老爷这种事。
“最近半年,有人不断向‘神悟刀家’挑衅,索要偷娘甄莘莀.”刀望山淡淡地说,“她和你一道失踪,或许来人误会是你带走了她,来人武功不弱,半年前伤了我们几个家丁,一个月前,他掳走了你四弟媳姚茹烟,要我们交出甄莘莀.”他牢牢地盯着刀狻猊,“你可知偷娘甄莘莀人在何处?”

“我不知道。”刀狻猊想也不想地回答。
刀望山对他的答复显然很满意,喃喃地道:“好,我就知‘神悟刀家’的弟子,绝不可能与妖女有所牵连。来人自称祝华风,名不见经传,但武功确实不弱,加上神兵‘苦寒勾’在手,你若无一手飞刀绝技可以远攻,定要伤在‘苦寒勾’寒毒之下。”

原来这就是老爹教他武功的原因,原来还是要他挽回刀家的颜面,毕竟刀家四弟媳被掳,已是震动江湖的大事!刀狻猊脸色微变,这位祝华风,赫然便是甄莘莀所说的死去的那个丈夫!

她是已嫁之身!
她是……别人的妻子,她却不告诉他,她告诉他她丈夫死了……
祝华风却找上门来向“神悟刀家”索要妻子。
这究竟是什么和什么……他深深地吸了口气,“爹,祝华风这件事,我一定会妥善处理,告诉四弟要他放心,他老婆我会帮他找回来的。”
面对儿子露出的微笑,刀望山一直都很有信心,点了点头,便负手离去。
刀狻猊凝望着满庭的花草,二十多年来,第一次露出了凝重和沉郁的眼神。               
夜里。
刀狻猊终于了解到祝华风凭借对刀家的挑衅半年来已经很有名气,祝华风和刀家的一战被江湖称为“铸刀之战”,这场大战之所以没有人阻止,一则因为君大公子依然在天山赏雪中估计他不知道,二则因为刀二公子长期失踪,三则因为江湖上已对这场决斗投下大量赌资,一赔十五的比例赌刀家赢。

换言之,他只能赢,不能输。
十日之后。
刀狻猊和祝华风相遇“神悟刀家”门前,于闹市之中动手,刀狻猊以家传飞刀绝技重伤祝华风,夺回四弟媳姚茹烟,重出江湖之后名望更盛。
现在祝华风在甄莘莀身边,胸口插着一柄飞刀,奄奄一息。
刚才刀狻猊十分风光地一刀击中祝华风胸口,夺回姚茹烟,撂下一堆假如下次再犯绝不轻饶之类的狠话,在前呼后拥之下怒马鲜衣地回刀家去了。
看客散去,快要死在地上的祝华风终于被一个人捡回了街边。刚才他和刀狻猊动手的时候这个人站在距离看台最近的地方,和旁人一样看得兴高采烈。他正感激地仰望救命恩人的时候,却发现那是甄莘莀.

她现在托腮坐在祝华风身边,绕有兴致地看着他快死的脸,就像看着一朵快要开的花。
祝华风挣扎着吐出了几个字:“甄甄,你……为……什……么……”
她回答:“你为什么还不死?”
祝华风突然笑了一下,咬牙切齿一口气一口气地喘着说:“死?遇见了你……我就不会死……你……你……爱……我……”
她托腮直笑,今天她穿着男人的衣服,梳著书童头,干干净净的。这么一笑,笑得却很妩媚,“我十五岁的时候是爱你的。”
“我教你武功……我养你长大……你不能……忘恩……”
“你的武功,我已经学会了,我现在不必你养,所以你可以死了,我在这里等。”她说。
“甄甄……你忘了,这世上只有我……只有我能证明……你没有杀武当……静闲道长……”
“那当然,他是你杀的。”她继续托腮而笑。
祝华风用尽全身力气,狂吼了一声:“就算你不在乎替我背黑锅,难道你也不在乎……不在乎我们女儿的墓穴……她究竟葬在哪里吗?”他恶狠狠地盯着甄莘莀,“你我……一年夫妻……你还记得吗?你曾经……很爱我……真的真的很爱我……”他的目光渐渐变得无限温柔,“你曾经对我……”

她缓缓地眨了眨眼睛,“是吗?你也爱过我吗?”
“当……然……我找你……找得好苦……”
“现在你找到了,可以瞑目了。”她依然不为所动。
“甄甄!”祝华风陡然双眼大睁,“难道你真的……那么绝情──”他一口气吊不上来,双眼翻白,这一下真的要气绝了。
甄莘莀微微一颤,她爱过这个男人,也恨过这个男人,现在她不爱也不恨,他要死了,她也不知道救还是不救,稍一犹豫,突然身后伸出一只手点了祝华风胸口上的几个穴道,拔出了那柄飞刀。她蓦然回首,身后风流倜傥微笑的男人正是刀狻猊,她呆了半晌,“你来干什么?”

“收尸。”刀狻猊轻轻拍了拍她的肩,“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
祝华风穴道被点,还能说话:“甄甄,难道你勾搭上了刀家二公子,就……就……你我夫妻是你心甘情愿,我从来没有强迫你……”
她退后一步躲开刀狻猊的怀抱,嫣然一笑,绾了绾头发,“他是我嫁过的男人,要收尸也是我来收,刀二公子,让人发现你刚回家又没有身份地翻墙出来,会被教训的吧?”说着她笑吟吟地望着刀狻猊的衣裳下摆──打结的。

刀狻猊忍不住微笑,“刀二公子在打坐,阿刀是不需要面子的。”说着瞧了地上的祝华风一眼,“他是你嫁过的男人?”
甄莘莀点点头,“我的眼光如何?”
刀狻猊赞道:“不坏。”
祝华风简直可称绝世美男子,虽然年纪约莫有三四十,却是皮肤雪白长眉凤目,宛若优质美玉,甚至有点儿明珠生晕的高华气质。这张脸出去,不知能迷死多少小姑娘。
刀狻猊赞了一句“不坏”,后面再接一句:“可惜外表很好,本质太差,不实用。”
甄莘莀吃吃地一笑,“我老公比你英俊潇洒多了。”
刀狻猊没有面子地摸摸脸,“他快要死了,救不救?”
“刀二公子在场,见死不救,是重罪。”她横了地上已经说不出话来的祝华风一眼,居然对他轻飘飘地抛了个媚眼,“有刀二公子救你,我就不好意思害你了,下次有机会再见。”说着衣袖一飘,就打算走人。

“等一等。”刀狻猊一把拉住她的衣袖,“我请你吃饭。”
“我不饿。”甄莘莀头也不回。
“那么和我去茶馆喝茶。”刀狻猊拉住她不放手。
“我不渴。”她嫣然在笑,并没有断然拒绝。可依然不回头。
“那么,陪我在街上走走,好不好?”
甄莘莀终于笑着回过头来,“你当着人家老公的面勾搭别人的老婆,刀二公子你也未免欺他太甚。”她轻轻挣开刀狻猊的手,微笑得很平静愉快,“我还有事,就此别过了。”
“在五里亭等我!”刀狻猊边说一把扛起地上的祝华风,一溜烟往街道药铺奔去。
甄莘莀望着他奔去的背影,幽幽地叹了口气,往城外走去。               
刀狻猊替祝华风找了个大夫,然后交待此人活了以后送由他老子处置,便匆匆赶出城外,直奔五里亭。
甄莘莀果然在等他,坐在亭里满脸都是无辜无奈的表情。看见他一路奔来,她眨眨眼睛,“回家几天过得怎么样?”
他没想到她一开口说这些,叹了口气,“被老爹逼着整天对墙壁丢飞刀,你说好不好?”
“身体看起来好多了。”她又眨眨眼,“我没想到你能这么简单胜了祝华风。”
刀狻猊懒得和她解释他究竟是如何突然变得神勇起来,走过来还是一把抓住她的手,“告诉我你是怎么嫁给祝华风的!”
她瞠目结舌地看着他气势汹汹的样子,半晌才瞪着眼道:“我高兴嫁给谁就嫁给谁,你这么凶干什么?关你什么事?”
刀狻猊死死拽着她的手,“他是你什么人?你为什么嫁给他?他逼你的是不是?他打过你吗?”
“没有,你放手!”甄莘莀怎么也挣不开他的腕力,不禁怒目而视,“那是我的事,你回家去做你的刀二公子,和我半点儿关系也没有,你管我……那么多……”
“你脸上的伤……谁拉着你在地上拖?”刀狻猊脱口而出,脱口而出之后他喘了口气,自己也呆了,他还不曾……对哪个女人如此暴力,基于太想知道所有关于她的事,焦急得表现得完全不像他。

拖?她看着他不禁有些呆了,“什么拖……”她抚摸上自己的脸,“这是被狼拖的,听说这是被狼拖的,听祝华风说是被狼拖的。”
刀狻猊被她说得呆了,突然忍不住大笑起来,“什么听说,你连自己脸上的伤是怎么来的都不知道?”
甄莘莀对他吐吐舌头,“我是祝华风捡回来的──他说我小时候被大灰狼叼走,是他从树林里捡回来的。”
“真的?”刀狻猊突然觉得眼前的每一根草都会开花,每一只鸟都会对他唱歌,连快要下雨的那块乌云看起来都那么傻得可爱,“他没有打过你?”
甄莘莀终于弄明白他误会了什么,嫣然一笑,“没有,他曾经对我很好,十五岁以前,我叫他爹。”
刀狻猊听到这声爹却很不舒服,哼了一声眼睛望向天,“爹?”
她吃吃地一笑,“我十七岁那年就嫁给了他,那时他三十三,也不算老吧?过了一年我们生了个女儿,女儿像爹,长得不知有多漂亮可爱。”她眨眨眼,“那时我真的以为这辈子会这样开开心心地过下去,一直到什么地老天荒啊,海枯石烂啊,什么两鬓斑白啊,呵呵……”

听着她笑了起来,刀狻猊瞪了她一眼,“后来呢?”
“后来,后来的事情可离奇了。”她顿了一下,“有一天,我在家里后院种花,一锄头下去挖出个古怪的东西出来,还有秘笈两本,上面画满了美女,上册叫做《如花宝典》,下册叫《如梦秘笈》。我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儿,东西我扫地扫到一边去,两本秘笈我拿去垫桌脚。”

刀狻猊忍不住笑着道:“如果让秘笈主人知道你把他的秘笈拿去垫桌脚,想必要在坟墓里吐血。”
甄莘莀笑吟吟地说:“然后的事情就更奇怪了,祝华风捡了那两本秘笈和那古怪的东西,就练功去了。我料想凡是秘笈没几本是好东西,多半都要练出些毛病出来,趁他不注意,我一把火烧了那两本秘笈。”

刀狻猊眼睛都不眨一下,“后来呢?”
“后来……”她叹了口气,“后来祝华风回来,说什么也不相信我烧掉了那两本书,他只相信把那两本书练完以后就可以变成天下第一高手什么的,他逼我还他秘笈。”说着她做了个鬼脸,“可是我已经烧掉了,杀了我也没有,我还不出来。”

刀狻猊突然眨眨眼,“他就和你吵架了?”
甄莘莀摇摇头,笑吟吟地说:“他抱走了我的宝贝女儿,威胁我不还他秘笈就不还我女儿。他以为我想要独霸秘笈,因为那本《如花如梦》的秘笈,本是给女人练的。”
刀狻猊揶揄道:“他已经长得够娘娘腔了,再练《如花如梦》,差不多就可以嫁人了。”
甄莘莀忍不住大笑,“咳咳……”她咳嗽了两声才笑着继续说:“那时候我真的很伤心,我不知道为了两本不知道是真是假的书,他居然会这样揣测我,把我想得那么坏。”
“那是因为他本身就是这样的人,所以才会这样想你,他的本质不好。”刀狻猊平静地说。
甄莘莀点点头,她已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举袖擦去,继续说:“我把自己关在家里,他抱走女儿,一去一年没有音信,我四处寻找,却哪里也找不到。我没有盘缠,所以一路偷盗,一年之间,几乎把整个中原都踏遍了。”说着她嫣然一笑,“人做贼做得多了,难免就贼头贼脑起来,那时我也不知道被我偷了的许多家,原来都是有名的江湖大家。我虽然偷的都是不值钱的东西,却莫名其妙地有名起来──我告诉你,其实江湖大家的东西很好偷,他们宅院大,又都自负得很,自以为天下没人敢来动手动脚,像我这种不知天高地厚不知道你院子里住的是谁,又只偷个五两十两银子的小贼,是很容易得手的。”

刀狻猊悠悠地一笑,“包括我家?”
她横起眼,“你说呢?”
刀狻猊忍不住又笑,“跑到‘神悟刀家’来耍飞刀的小贼,的确让人防不胜防。”
她也忍不住好笑,继续说:“后来认识了很多武林中人,似乎好人认识得少,坏人认识得多,反正我是个贼,物以类聚,和我相看顺眼的多半都有点儿问题。逛了江湖两年,踏遍中原哪里都找不到女儿的时候,我突然听说,有个绝世美男子在武当山出现。”

刀狻猊听到她说“和我相看顺眼的多半都有点儿问题”,有些不是滋味地摸摸脸,听到“绝世美男子”,他又开始望天,“那就是你相公?”
她嘻嘻一笑,“是啊,这世上除了君大公子,也只有我老公才有那美貌。我追到武当山,发现他从静闲老道的房间里出来,我冲上去要女儿,他却拉着我痛哭流涕说他要痛改前非,要我救他。”

“救他?”刀狻猊有些奇怪,“什么救他?”
甄莘莀叹了口气,也开始望天,“他说静闲老道如何贪恋他的美貌,把他关在房间里如何如何,说看在我们夫妻一场的份上,要我帮他杀静闲,然后脱身。”
刀狻猊瞠目结舌,甄莘莀又叹了口气,“静闲老道名声很好,祝华风是什么样的人我最清楚不过,他是那种万万不能让他得势的小人,他能和你共患难,落难的时候他是个好人,但他不能和你共富贵,他会立刻抓住任何机会往上爬。所以我不是很信他,但他说女儿死了,女儿是被静闲老道打死的。”她的语调终于黯淡了下来,“我差点儿疯了,他居然没有把她带好,居然让她死了……”

刀狻猊犹豫了一下,把她拖进怀里,她没有反抗,怔怔地看着地板,“所以我信了他,那天晚上我冲进静闲的房间,要问他是不是真的杀了我女儿,如果是,就算我打不过他,也会和他同归于尽。”

“然后?”他柔声地问。
“然后等我冲进静闲的房间,他已经死了。”她说,“他根本是在祝华风从他房间里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死了。我刚刚发现静闲死了,武当弟子就冲进房来把我团团围住,说我杀了静闲,要我交出什么武当秘笈,我到现在也没搞清楚武当说我偷走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祝华风做的?杀人和盗宝?”刀狻猊叹了口气,这男人实在不行,本质太差。
甄莘莀耸耸肩,“最可怕的不是他杀了静闲盗走秘笈嫁祸给我,”她的语调突然从黯淡变得轻快,“你知道我女儿是怎么死的吗?我后来才查清楚,他为了接近静闲……嗯,你要承认祝华风长得真不错,静闲老道不过四十一,祝华风去引诱他的时候是三十五,倒是蛮相配的。何况这种清规戒律守久了的道长很容易堕落的啦,祝华风为了证明他对静闲是真心,杀了亲生女儿,证明与我非但一刀两断,而且仇深似海。”

刀狻猊不禁有些毛骨悚然,“他还真是狠……只为了武当《宝元秘笈》,不过武当《宝元秘笈》,只要学得皮毛就足以独当一面,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他恨我烧了他的《如花如梦》,”甄莘莀嫣然一笑,“他一半是为了秘笈,一半是为了报复我,所以他杀了亲生女儿。”
刀狻猊突然叹了口气,“如果我肚子里的东西是个孩子,我生个女儿赔你,莫伤心了。”
甄莘莀大笑,就像一点儿也不伤心似的斜眼看着他的肚子,“对了,你怎么胜祝华风的?听说他练了宝元秘笈,武功已经很高了。”
“老爹教我运用上丹田之气,不必惊动下丹田的真气,就不会惊动肚子里的女儿。”刀狻猊苦笑着道,“甄丫头,你真的要走?”
甄莘莀抿嘴一笑,“光天化日之下一脚踩进你家,我会被你家老老小小的眼光杀死,然后烧成骨灰,最后被你家扫地的大妈用抹布擦得干干净净,以证明甄莘莀这妖女从来没污染过刀家的大门。”

刀狻猊忍不住大笑,“我们可以──翻──墙──”他握起甄莘莀的手,他要认真地握一个姑娘的手的时候,连甄莘莀也无法拒绝,“陪我好不好?你不在,我每天晚上都睡不着。”

她啐了一声,“花言巧语!我不信你一个月都没睡觉。”
刀狻猊眼睛眨也不眨,“我‘几乎’每天晚上都睡不着。”
她望向天,“看起来不像。”
刀狻猊继续柔声地说:“陪我。”
“不陪,没空。”
刀狻猊继续说:“那么我跟着你浪迹天涯。”
甄莘莀叫了起来:“你饶了我吧,我再带你私奔,你爹一定会天涯海角地追杀我……”
“那就陪我住刀家。”刀狻猊神秘地微微一笑,“甄丫头,其实你没发现吗?我们全家除了我,没有一个人见过你的真面目。你大摇大摆地走进去,也没有人知道你是谁的。”
甄莘莀眼珠子转了几转,这件事似乎蛮好玩,“这个……”
“还有,你不在,谁做胶艾汤给我喝?”他迷人地笑着,像是根本一点儿都不在意了。
她终于笑了出来,“你当我是你保姆啊?”
刀狻猊的嘴唇贴上她的耳朵,悄悄地说:“嫁给我。”
他的语气呵得她好痒,像一直痒到了心里,心头突然狂跳起来,她故作镇定,一扭头,“我已经嫁过了。”
“你休了他。”刀狻猊说,“那样的相公你还要吗?”
“不要也不嫁。”她说。
刀狻猊充耳不闻她“不嫁不嫁”地叫着,咬了她耳朵一口,“没有你陪,我活着一点儿意思也没有。”
她突然语塞了,对这句话有些瞠目结舌,有些脸红,最后终于低下头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第七章 红衣小婢
自那日之后,刀家就多了一个叫“甄甄”的红衣女婢,幸好刀家人口众多丫鬟仆人人山人海,以至于根本没人认出来这个人是原来就有的,还是原来根本没有的。
晚上吃饭。
刀家一家子吃饭是件严肃的事,一桌子围坐的有十几个人,以刀望山以下,每人规规矩矩按照长幼安分守己地吃饭,身边女婢穿梭来去,气氛却很压抑,没有人敢随便说活,连筷子和碗的敲击声都很少。

甄莘莀斜眼看着坐在刀俊殷以下的刀狻猊,她如果真的嫁了刀狻猊,坐在这桌子上吃饭会闷死,富贵人家不知道肚子饿的滋味,讲究什么身份气质,居然连夹菜都要按顺序,刀望山夹一下,刀俊殷夹一下,刀狻猊夹一下,如此排列。如果刀狻猊上一口没吃完,又轮到他夹菜怎么办?她眼珠子转来转去就在想这件事,心里一个劲儿地偷笑。

突然刀狻猊的筷子顿了一下,刀俊殷夹完菜他没有去夹菜,微蹙了一下眉头。她心头一跳,她一看就知道刀狻猊又反胃想吐,如果当着全家的面吐了出来,刀望山肯定要请大夫,那时候刀狻猊的“喜脉”就掩饰不住了怎么办?她本来站在旁边侍侯,情急之下两眼翻白“啊”的一声假装昏倒。

她这一倒,让刀家全家都是一愣,刀望山浓眉紧蹙,“刀三。”
刀家管家刀三立刻过去按了按红衣女婢甄甄的脉门,“把她抬出去。”
几个女婢合力把假昏的甄莘莀抬了出去,刀三目中掠过一丝奇光,跟了出去。
刀狻猊一手捂住嘴,勉强压下反胃的感觉,心里苦笑这女人做事无比惊悚,要转移注意力做什么都好,她居然来玩一手假昏,这下肯定会引起老爹的注意了,就算没引起老爹的注意,刀三那精明得快成仙的眼力难道看不出她在装昏?

“二哥?”身边的三弟刀峻樵有些奇怪地看着他。“怎么了?”
刀狻猊摇摇头,放下碗筷,“我吃饱了。”
刀望山眉头再次一皱,对他点了点头,让他先走。
甄莘莀被刀三指使女婢抬到了一个偏僻的房间,心里暗暗叫苦,不知道是被抬到了刑场还是厨房?她当然知道她这一翻白眼,以刀家众人犀利的目光肯定看出她在装昏。刀三听说是“神悟刀家”的“神刑之刀”,连刀狻猊小时候都被他打过。

“起来吧。”刀三的态度却很温和,“小姑娘,可是被人欺负了?”
啊?被人欺负?甄莘莀未睁眼先流泪,哽咽着说:“刀大爷,二公子……二公子……”她从地上坐起来扯了衣袖里的手绢擦笑出来的眼泪,“二公子从淫贼手里救下我这落难女子,安排我有刀家这份差事养家糊口,可是我天生胆小,看着各位大爷威风凛凛,走路都带刀,吃饭都不说话,还常常有人打上门来,听说前阵子二公子用刀打死了人,我真的好害怕……”

刀三点了点头,“你本非江湖中人,自然不惯我等江湖世家行事。”
“所以,求求你,刀大爷,我可以去后院扫地吗?我好怕刚才吃饭的各位大爷,各位大爷目光都好凶……”她顺势大哭,做哀怜状,“我只想做个洗衣扫地的小丫头,我怕刀……”

刀三却很老实,她想不通这种人居然能坐刑堂而没有被人骗死,难道大家都觉得他长得阴沉所以不敢骗他?只听刀三说:“从现在开始你可以去后院扫地,一日三餐和嬷嬷们一起吃,不必伺候各位公子用餐。”

她大喜过望──不是装的──这样她就不必和刀望山那老头朝面,就不会被揭穿身份。她立刻从地上爬起来磕头,诚诚恳恳地说:“多谢刀三爷成全,小婢作牛作马都会报答三爷的。”心里却想她既不想变成牛也不想变成马,自然就不必报答了。

正在这时,门开了,刀狻猊含笑走了进来,“甄甄,怎么了?”
甄莘莀往刀三身后一躲,怯怯地看着刀狻猊,装得像只兔子。刀三说:“小姑娘不惯江湖风浪,我打发她去后院扫地,二公子不必挂怀。”
“我屋里正好缺人整理,这丫头先去给我打扫打扫。”如此,甄甄这个胆小如鼠的丫头在刀家就名正言顺地扫地去了。               
刀家的后院在懒惰成性的甄莘莀眼里看来等于没有什么落叶,晚上她正在和刀狻猊喝酒看月亮。
“我觉得很奇怪啊,你家刀三怎么是这样的?我说什么他信什么?”甄莘莀奇怪地看着刀狻猊,“他难道没有想过我在胡扯?”
刀狻猊悠悠地说:“那是因为谁都知道神刑一刀脾气很坏,听说一旦被他发现你有一丝不实之言,就会立刻用他独门‘芥毒刀’在你脸上划十字,被那刀划伤以后可是永远都好不了的,所以从来没人敢骗他。刀叔总以为只要他一出马,天下没人敢在他面前撒谎。”

甄莘莀嘻嘻一笑,“看到这种人,就知道这个世界多么可爱了。”
“看到你这种人,就知道这个世界是多么让老实人头痛。”
“幸好你不是老实人。”
刀狻猊举起酒杯,“甄丫头,你虽然不是个老实人,却不够坏。”
她笑吟吟地看着他,“怎么说?”
“够坏的话,你该杀了祝华风。”
她想了想,承认道:“我曾经很想杀他。”
“现在呢?”刀狻猊好奇地问,“为什么不杀?”
“因为他在你刀二公子眼皮底下,我要杀他,刀二公子总要救人的。”她嫣然一笑,“何况他已经完全毁掉了,你爹从他身上搜到《宝元秘笈》,证明了他才是杀死武当静闲的凶手,我已经很满足了。”说着她举杯喝酒,像什么事都不再挂怀,十分开心的样子。

“你真不够坏。”刀狻猊叹口气,“和江湖传说的偷娘差得太远。”
“我也一直觉得自己不坏,虽然也不怎么好。”
刀狻猊愉快地给她斟酒,突然又说:“明天我们去见江湖第一大美人。”
“我早等着你给我引荐那位传说中冰清玉洁倾国倾城的萧姑娘了。刀二公子苦追多年的女人,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奇女子。”
刀狻猊含笑神秘地说:“她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
“不管是多美的女人,我都不会吃惊的,因为我不是美女。”               
第二天。
刀家二公子造访金钱坊。
甄莘莀见过公孙朝夕一次,匆匆一面,只知道此人懒惰程度和她不相上下,其余并不了解。他的妻子“江湖第一美人”萧守红却是大名鼎鼎,以冰清玉洁、高雅出尘和多才多艺驰名江湖。

这些优点她都没有,所以她倒是诚心诚意来看美人的,不管美人有多美,她相信她抱着虔诚的心态来参观,不至于大吃一惊。
但她看见萧守红的时候着实大吃一惊,甚至吃惊得像在嘴里发现了一只苍蝇。
她一脚踩进金钱坊的大门,就听到门里的河东狮吼:“公孙朝夕你给我出来!谁叫你把儿子放出去抓鸽子?儿子虽然是你生的但是我养的!快点儿把我儿子还来,否则我杀了你!”

河东狮吼的声音清脆好听,但她身为刀二公子座前小婢,不得不怯怯地去通报:“‘神悟刀家’二公子来访……啊──”她闪身避开从大门口飞出的三个苹果两个梨子,只听“扑扑扑”三声,那三个苹果刀狻猊抓住了两个,剩下的一个苹果两个梨却都砸在刀二公子的马车上,汁水横飞,四面开花。她吓得花容失色,余悸犹存地看着苦笑的刀狻猊。

只见公孙朝夕从屋里掠了出来,笑眯眯艳看着门外误中流弹的贵客,“家里正在抓儿子,两位请进请进。”说着一道白影从屋里射出,吼道:“你快叫儿子回来……”她突然看清楚门外的“贵客”,突然噎了一口气,轻声细语斯斯文文地说:“啊,二公子,守红失礼了。”

这位闪身出来的女子高雅秀丽,气质犹如空谷幽兰,十分纤细动人,如果不是甄莘莀清清楚楚看见她变脸的全过程,杀了她也不相信这么一位纤纤秀秀的绝代佳人居然能发出那么大的吼声,还连摔了五个水果打老公。斜眼看了刀狻猊一眼,她在心里大笑,这位“江湖第一美人”她喜欢!

公孙朝夕颀长飘逸的身形看起来也文质彬彬,笑得却有股说不出的味道,被他一笑总让人忍不住想要往自己身上四处瞧瞧是不是有什么东西被他赚了去。
刀狻猊把两个苹果抛回给公孙朝夕,苦笑着道:“我来瞧你儿子,你儿子呢?”
公孙朝夕咳嗽了一声,“儿子啊,儿子被我不小心放跑了……”
“放跑了?”甄莘莀瞠目结舌,儿子又不是狗,怎么会不小心放跑了?
萧守红淡淡地道:“中午要抓来烤鸽子的鸽子飞了,他居然放儿子去给他抓鸟,你说这种亲生爹爹是不是该打?”
放儿子……去抓鸟?甄莘莀一向自认为不笨,却第一次听不懂,眨眨眼,“什么?”
刀狻猊也没见过公孙朝夕的儿子,“难道你生了一只老鹰?”
公孙朝夕瞪着眼道:“我生的明明是白白胖胖又漂亮义可爱的好儿子,你才生了只老鹰!”
刀狻猊被他骂得无趣地摸着鼻子,喃喃地道:“我觉得生老鹰总比生儿子好,我可是堂堂七尺男儿,要让我老爹知道我会生儿子,他会杀人灭口……”
正当争吵之时,天空中扑啦啦传来振翅的声音,还有婴儿的笑声,公孙朝夕眼睛一亮,“儿子回来了!”说着趾高气扬地瞪着萧守红,“还说儿子不认识路,我生的儿子怎么会不认识回家的路?我放儿子出去遛遛,那是为儿子好!”

刀狻猊无暇听他们夫妻吵架,抬头看去,只见天空上缓缓降下一个穿着粉红肚兜的小婴儿,两眼圆圆乌黑明亮,十分纯真,背后展开一对翅膀,手里抱着一条裤子,“咿咿呀呀”往公孙朝夕身上扑去。

顿时公孙朝夕惨叫声起:“笨儿子,我叫你去抓鸽子,不是要你去偷别人家绣花格子的内裤!”
那只小婴儿却不管,抓住公孙朝夕亲亲热热地往他身上蹭啊蹭,幸福得像一只千里跋涉终于找到主人的狗,亲得公孙朝夕满脸口水,大喊大叫地在院子里逃来逃去,却逃不过儿子热情的“拥吻”。

刀狻猊和甄莘莀同时大笑,笑得眼泪都快要出来丁,萧守红吹了声口哨,他们的“儿子”萧公孙乖乖地飞回来抱着她的手臂在她怀里睡觉。她轻轻地抚摸着萧公孙的头,对这种状况习以为常。

“你快点儿……快点儿生个儿子给我玩……”甄莘莀拼命拉着刀狻猊的衣袖,对萧公孙羡慕得不得了,“实在是太可爱了,我也要!”
刀狻猊笑到一半突然噎住,要他看别人笑话他是当仁不让,要他自己生他是万万不肯的。“奸脸公孙,我要是生出这样的儿子,我爹会杀了我。”他谄媚地凑过去悄悄和公孙朝夕咬耳朵,“有没有办法可以不生?”

公孙朝夕不怀好意地看着他的肚子,“我听江湖第一神医官水水说,以你的武功,大概可以拖个两三年,生还是要生的,不过我建议你最好先娶个老婆掩饰掩饰,否则你爹那关不好交代。”

刀狻猊一口拒绝:“我不要,我宁愿去找棵大树吊颈。”
公孙朝夕指指他前院的大树,“那棵大树又高又人,我从里面搬把椅子给你垫脚,三尺白绫我可以从不要的衣服上剪下来卖给你,价钱另算,刀二公子慢走不送。”
甄莘莀抿嘴直笑,对公孙朝夕和萧守红这对夫妻她真是看得顺眼到了极点,“我们家阿刀肚子里的孩子,我会当做心肝宝贝好好地疼爱,他要吊颈先过我这关,从我的尸身上踩过去吧。”

萧守红眼睛一亮,像看到了盟友,奔过去拉住甄莘莀的手,“这位妹妹,你看我家朝夕的宝宝。”她献宝似的把萧公孙拎起来放到甄莘莀怀里,“你摸摸他的肥胳膊肥腿,多可爱的肉啊,手感多好的皮肤,按下去还会弹起来,可以这样捏……还可以这样捏……”

甄莘莀双眼发光,萧公孙被萧守红捏得痛了,“咿唔叽布叽咕”地大声抗议,张开嘴企图去咬萧守红的手指,左边咬不到,右边咬不到,上面咬不到,下面咬不到,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聚精会神地看着“母亲”欺负他的手指,虎视眈眈准备狠狠咬一口。

“哈哈哈……”甄莘莀看得大笑,“我也要玩,给我玩。”她抱过萧公孙,那一岁的小婴儿抱在怀里十分稳当,看他好奇地抬起头一双纯真无邪的眼睛望着她,顿时让她想起了出生不久便离开母亲最终横死的女儿,她的女儿也有这么纯真的一双眼睛。笑容顿时黯淡,她的嘴角却向上弯,露出一个妩媚的笑意。

萧公孙奇怪地看着她的眼睛,突然低下头咬住她的衣襟,含在嘴巴里对她笑,“呜呜……叽布叽咕……”
刀狻猊拍了拍她的背,戳了那肥嘟嘟的小婴儿一下,抬起手来的时候衣褶恰巧掠过甄莘莀的眼角,擦掉了她的眼泪,“你儿子怎么养的,肥得像头猪……”他一句话没说完,“呼”的一声突然往后跳了一大步,他刚才站的地方起了一团火球,振着翅膀的萧公孙不满地看着他,大大的眼睛充满泪水,突然扑回萧守红怀里大哭,“呜呜呜鸣呜……”

“你儿子居然会喷火……”刀狻猊喃喃地道,“可怕!真可怕……”
“你儿子生出来说不定也会。”公孙朝夕斜着眼直笑,“到时候咱哥们仗着儿子纵横江湖,横扫八荒六合,看不顺眼的人统统都烧了,这就叫养儿有孝,防贫防老。”
刀狻猊只有苦笑,没面子地摸摸脸,喃喃地道:“我倒想问问君书生怎么样了,难怪他跑到天山赏雪一去不复返,他要是敢在家里生个儿子出来,他老爹绝对会杀了他,然后自杀。”

“不管他打算怎么样,总之不过两年三年,你儿子还是要管我儿子叫大哥的。”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
刀狻猊瞪眼看向他,“我要是生个女儿呢?”
公孙朝夕仰天长笑,“你如果生个女儿,就嫁给我儿子当老婆……”一句话没说完,刀狻猊袖中刀出,一刀便往公孙朝夕的脑袋上劈去,笑骂道:“你还是幸灾乐祸,算盘打得精明!我告诉你,我女儿嫁给你儿子没问题,要是我生个儿子,你儿子倒也嫁给我儿子叫我声岳丈试试?”

公孙朝夕居然脸色都不变一下,笑嘻嘻地说:“我们的儿子都是昆仑山上不知道什么怪物寄养在咱们肚子里的,既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那我儿子嫁给你儿子又有什么问题,那叫物以类聚……反正我搞不清楚按照昆仑山怪物的分类,我儿子到底算公的还是母的……”

“公孙朝夕!”河东狮吼再起,萧守红手指公孙朝夕,“儿子烧死你爹!他居然为了当刀家岳丈把你卖掉!”
萧公孙一张笑脸对着公孙朝夕飞扑过去,却不是对他喷火而是幸福地飞到他怀里蹭啊蹭。公孙朝夕手托儿子得意地炫耀:“看见了?亲生的就是亲生的……喂,不许你拿拍子打儿子!野乌鸦,你给我放下……”正当他得意之际,萧守红抄出藏在门口的一把巨型苍蝇拍,一拍往飞在半空中的萧公孙屁股拍上,公孙朝夕一把抱住儿子,大喊大叫地往屋里窜。

甄莘莀和刀狻猊相视一眼,她看得大笑起来眼泪却顺腮而下,刀狻猊知道她想起了女儿和祝华风,他蒙住她的眼睛,微笑着问:“想说什么?”
甄莘莀微微一笑,眼泪温润了他的手指,她的嘴角上扬,勾着一个娇媚动人的微笑,“你生个儿子给我玩。”
他吻了下她的脸颊,“只要你喜欢。”
她轻轻挣脱他的手指抬起头看向他,“我觉得,看见他们……就觉得和你在一起,将来也会有这样……幸福得不可思议的时候。”
“只要你觉得幸福,就算是老鼠我也生了。”
她大笑着拉起他的衣袖擦掉眼泪,“只要是你生的,就算是老鼠我也养了!”               
数年之后。
狮子堂。
刀狻猊舒服地躺在他的虎头大椅里睡觉,甄莘莀正在做乖巧的女婢状,拿着块抹布慢腾腾地在屋里转,好像在擦墙,其实在伸懒腰。
脚步声响。
“二哥,爹叫你到娘房里,有重要的事要和你商量。”
刀狻猊睁开眼睛,“娘找我?”
来的人是他三弟刀峻憔,闻言点了点头,“好像是明玉君府君霜梨君姑娘的媒婆找上门来,明玉君府要和咱们联姻,大概选中了你吧。”
“什么?”刀狻猊目瞪口呆,甄莘莀转过身去捂着嘴偷笑,刀峻樵比刀狻猊更奇怪地看着他,“你不是常去君府?”
“君书生什么时候有个妹子,我怎么不知道?”刀狻猊差点儿掐作自己的脖子试试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听说是君无双君大侠早年和红颜知己生的,是个流落在外的好姑娘,前不久才认祖归宗回到君府,可能连君大公子都不知道多了个姐姐──她比君大公子年长两岁,不是妹妹,是姐姐。”刀峻樵一本正经地说。

“老夫人相请,二公子还是前去,以免耽误了终身大事。”腼腆温柔的红衣小婢“甄甄”一边说,一边福了福,“二公子慢走。”
刀狻猊恶狠狠地瞪了那个可恶的女人一眼,一甩袖子大步往他娘房里走去。
君霜梨?就算是比萧守红更美像君书生一样幽雅或者比什么神仙更出色的女人,他也一概不要!
甄莘莀等刀狻猊和刀峻樵走了以后便忍不住大笑起来,传说中门当户对的英雄荑人的故事终于开始了。她非要搬把凳子坐看刀狻猊怎么处理这个名门之女不可,既然是君霜桐的姐姐,想必和那位温文尔雅气质高贵的白衣书生差不多,是个神仙般的人物。

既是好儿子,又是风度翩翩从不让女人流泪的刀二公子,会怎么做呢?她躺在刀狻猊刚才躺的那块椅子上,舒舒服服地窃笑。               
“神悟刀家”大夫人房里。
刀狻猊走进他娘的房间,整了整衣服,恭恭敬敬地给他娘请安,“娘。”
刀夫人慈祥得像尊观音,抬手让他起来,手里举着一幅画像,“狻猊,你看这位君姑娘有才有貌,君府刚刚来提亲,你可有喜欢的姑娘?如果没有,娘觉得这位君姑娘颇为不错。”

刀狻猊心里说他早就有喜欢的姑娘,只不过那位姑娘是老爹眼里的妖女,他现在只敢把她藏在家里鬼混,还不敢也找不到机会娶她,嘴里不得不微笑地说:“听说她是君书生失散多年的姐姐?”

刀夫人点点头,举起那幅画像,刀狻猊暗自翻白眼──长得和君霜桐一模一样的女人他怎么会有兴趣?娶了她不就和娶了他最讨厌的君书生一样?那种日子怎么过?咳嗽了一声,他说:“这位姑娘……”

“美吗?”刀夫人含着笑问。
刀狻猊噎了一声:“美。”
“听闻这位姑娘知书达理,女红书画精通,而且武功高强。”刀夫人详细地说,“是百里挑一的好姑娘。”
刀狻猊全然不认识这位君霜梨,想挑剔也不知道人家有什么毛病,只得苦笑,应也不是,不应也不是。
“明天君姑娘就会过来拜访,你好好准备一下。”刀夫人笑得像观音,在刀狻猊眼里却像阎罗,他唯唯诺诺地退下,一肚子不以为然。               
第二天──
甄莘莀一早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在大门口把仅有的几片落叶扫过来又扫过去。
“咿呀”一声,大门轰然而开,差点儿砸飞她手由的扫帚。侥幸往后一闪,她心有余悸地看着一位脸庞长得和君霜桐一模一样的白衣女子持剑而入──你来相亲,带剑来干什么?难道相亲不成要谋杀亲夫?

她闪得远远的,看刀望山和刀夫人面不改色地迎了出来,君家的大小姐,就算再踢烂三五块门板也没什么。甄莘莀深切地感受到了身为贫民的悲哀,正在感慨,突然看见衣裳华丽青袍新靴的刀狻猊走了出来,她心里大笑,捡回地上那根扫帚继续扫地,看着白衣美女一步步向青袍郎君走去,只见那位白衣美女冷冷地说:“你不必为了我如此局促,新袍新靴这般礼数,我已经知道了。”

刀狻猊差点儿笑场,他十天有八天穿的是新衣新靴,因为“神悟刀家”有钱──表面上他却含笑拱手,“君姑娘好说。”
白衣美女又哼了一声:“你不必讨好我,就算你对我再有好感,我君霜梨绝非轻易下嫁之人,要我服你为夫,先问我手中长剑答应不答应。”
这位美女从哪里来的信心说刀狻猊爱她爱得要死?甄莘莀支着扫帚暗笑得快要噎死,实在太好笑了,哈哈哈……斜眼吊着刀狻猊,她发现他一双眼睛在往天边看,嘴里却彬彬有礼:“姑娘言重了,如君姑娘这般人才,刀某岂敢妄想?”

白衣美女“刷”地一剑架在他脖子上,一字一字地道:“你嘴上说没有,心里在想些什么难道我不知道?下场赢了我手中之剑,我便允你婚事,你赢不了我找手中长剑,我一剑杀了你还我清白。”

是吗?他什么时候这么着急要娶她了怎么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刀狻猊暗中白眼翻了无数,脸上却是迷人的微笑,“不敢不敢,刀某认输便是。”
白衣美女一怔,陡然听到刀望山厉声喝道:“君姑娘要和你比试,你岂可弱了刀家声望?下场比武,你若输了,不要叫我这声爹!”
……
刀狻猊遇到爹妈便是绊了两条老板娘的裹脚布,横也不是竖也不是,无可奈何地走到兵器架旁扛了一把厚背大砍刀,懒洋洋地站在君霜梨面前。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刀二公子善用三寸小刀,他抬出这么一把大刀出来不是对对手极端重视,就是对对手极端藐视。

刀望山还没来得及翻脸大怒,只见那白衣美女却不吭气,似乎并不觉得刀狻猊在应付了事,“刷”地一剑往他胸前刺去,剑到半途,她看了刀狻猊一眼,脸上微微一红。
刀狻猊想打个平手,既不用娶这个恐怖的女人,又不会被老爹剥皮,正当他反手乎削的时候,那白衣飘飘的君霜梨“嘤咛”一声倒进他怀里,手中长剑随即落地,水汪汪地看着刀狻猊,嘴里却恶狠狠冷冰冰地说:“你赢了。”

什么?刀狻猊瞠目结舌,发生了什么事?连刀望山和刀夫人都是一愕,他们当然看出君霜梨顺势倒在刀狻猊怀里,连打也没打,就这么认输了。她竟然是嘴上狠毒,心里对刀狻猊中意到了极点,竟然比武放水,没打就输。

如此一来,岂不是让刀狻猊一定要娶她?他可没说要娶这个女人,输了就嫁是她自己说的,比武是他爹叫他比的,他比窦娥还冤,莫名其妙一桩婚事赖在他头上,“君姑娘……”手里的女人全身重量都在他手里,他如果放手这女人肯定会一屁股坐在地上,对女人一贯体贴的刀狻猊差点儿把她整个人抛进后门的大阴沟里,冷静了一下还是没扔,“我已经有喜欢的姑娘了。”他正色地说。

没想到君霜梨却说:“我不在乎娥皇女英……”
她居然要二女共事一夫──刀狻猊差点儿立刻把她从手里扔出去,“这样不太好吧?君姑娘,你这样躺在我怀里,不怕闪到腰?”
君霜梨立刻站了起来,一双大眼睛瞪着刀狻猊,刀狻猊立刻确定这女人和君书生长得一点儿也不像,君书生那双眼睛多高雅多斯文,哪像这个女人满眼花痴吓死人不赔命。他说出这么一句话之后君霜梨变了脸色,冷笑着道:“我是堂堂明玉君府的大小姐,你居然敢这样对我说话,你当我明玉君府威震江湖几十年是假的吗?”

刀狻猊悠悠地说:“我是堂堂‘神悟刀家’二公子,你居然敢这样对我说话,你当我‘神悟刀家’威震江湖几十年是假的吗?”
此话一出,君霜梨瞠目结舌,呆了一呆,突然把长剑拾起来再往地上一砸,砸出“哐啷”一声,她恨恨地拂袖而去,“不雪今日之耻,我不姓君!”
君霜梨表现到如此,刀望山和刀夫人对她的印象也是极差,摇了摇头,都在诧异君家名门,怎么会养出这么个仗势欺人惺惺作态的女儿。比之君霜桐,简直是一个在地下的地下室,一个在天上的天花板。刀狻猊却松了口气,反正此后他娘不会再逼着他和某个女人成亲了,看了甄莘莀一眼,却发现她在咳嗽,忍不住走过去拍拍她的肩,“怎么了?”

甄莘莀边笑边咳,悄悄一瞪眼,“笑得呛到了。”
他笑着拧了下她的鼻子,刀望山在旁,她侧头避开,规规矩矩地站好。
刀狻猊和丫头“甄甄”打情骂俏自然看在刀望山和刀夫人眼里,刀夫人轻轻一叹,儿子风流倜傥,红颜知己无数,没一个他愿意娶的,看这个乖巧腼腆的甄甄,又是儿子招惹的一位了。

他不是没有喜欢的姑娘吗?刚才说有,难道他喜欢的就是甄甄?刀夫人虽然少问世事,但对儿子的事,却非常敏感。瞧了那“甄甄”两眼,她第一眼觉得这女孩笑得过于娇媚,第二眼觉得,那娇媚淡了,却像有一种包容和纵容的温情,自妩媚中,缓缓地散发开来。

第八章 瞒天过海
话说君霜梨气冲冲地回了家,明玉君府君无双君老爷对这个迟归的女儿宠爱有加,君家和刀家的护短程度不相上下,于是第三天,君无双和君夫人亲自来刀家,并与刀家一起用餐。

甄莘莀在吃饭的门外扫地,扫的还是那三五片树叶,她的目光自送过去的菜肴,微微一皱眉,那里面有一味药汤,里面掺了红花,那东西强健筋骨,不过有点儿……
屋里的武林泰山、北斗正在详谈,君无双说刀狻猊两句话让君霜梨伤心欲绝,回家后三日不吃不喝,希望他能救女儿一命。刀望山却冷冷地说道这种女人一不顺心就要死要活,娶过了门岂不是三天两头要自杀?他喝了一声狻猊,你什么人都娶得,就是君霜梨万万娶不得。

刀狻猊没有一次和老爹这么心意相同过,忙连连点头。君无双面子上有些挂不住,变色说那他女儿的性命怎么办。
宴席上的气氛浊重压抑,刀狻猊在两边长辈之间不好说话,只得闷头吃菜,偶尔抬起头对窗外“扫地”的甄莘莀笑一笑,煞是自得其乐。
渐渐地他觉得不太对劲,虽然不是想吐,却有点头昏,好像开始在发烧,然后肚子里的不知道是儿子还是女儿的东西突然挣扎了一下,又居然痛了起来。那种痛是无法想象的痛,他的微笑僵在脸上,一手按住小腹,肚子里的东西在不停地挣扎,他忍住,嘴角仍然挂着微笑。

甄莘莀的心一下子颤了起来──红花,那是堕胎药的主味,他喝了汤……手里握着的扫帚突然热了起来,低头才发现自己满手冷汗。刀狻猊……刀狻猊是她失去女儿之后最重要的东西,如果他出事,她活着有什么意义?她本失去了所有,是他给了她希望和信心,认为在一起就会有幸福得不可思议的时候。所以他……不能出事……

刀狻猊支着手肘低着头,一动也不敢动地坐在君无双夫妇和老爹老娘中间,要是被看出来他暗怀鬼胎,他二十多年的名誉包括“神悟刀家”的名誉,都跟着一起灰飞烟灭……变成别人传唱的笑话了。可是那种疼痛实在不是他闷不吭声就能忍耐的,很快他的呼吸便急促地喘息起来,君无双第一个警觉地转过头来想问,突然“轰隆”一声,有蒙面人一脚踹飞大门,当面“刷刷刷”三柄飞刀直奔刀望山门面,刀望山以筷子一一击落,刀狻猊却拼尽全力从椅子上站起来,大喊一声:“小贼看打!”便冲了出去。

这踹门的小贼自然是甄莘莀,她抓住踉跄的刀狻猊飞身往她的侍女房里一塞,转身又冲出去在外面乱跑乱跳引得一大群人往外追去,她才又匆匆回来,“你怎么样?”
刀狻猊在她床上一动也不敢动,声音沙哑地道:“痛……”
她第一次伸手去按刀狻猊的肚子,那皮肤底下有个什么东西也在很痛苦地挣扎,她揭开他的上衣,惊异地发现他的肚子自己裂开了条缝隙,血液和清水正往外直冒。刀狻猊咬牙忍耐着剧痛,双手牢牢抓住她的被褥,突然“啊”地叫了半声,一个婴儿缓缓通过他肚子上的裂口,湿淋淋地滑落到她的被褥上。刀狻猊脸色死白,痛得他几乎昏倒,强撑着精神睁大眼睛看着他好不容易生下的“儿子”。

那婴儿长得也像个男孩子,背上没有翅膀,但背后有朵像紫藤花一样鲜红纤细的胎记,普通人的指甲是透明偏黄白的,而这个孩子的手指脚趾都如白玉一般,非但没有丝毫透明,而且仿佛质地优良,十分冰凉沁人,漂亮极了。

甄莘莀看着这个也有点儿古怪的“儿子”,喃喃地道:“白玉指甲,他居然没有翅膀。”说到底,她嫌弃这儿子不会飞。
刀狻猊看了孩子一眼,满身血迹清水,人累得快要昏倒,神志还很清醒,“我现在不走,过会儿爹会找上门来……我走了……”
甄莘莀温柔地把他按倒在被褥上,“你爹找上门来,我把你塞在床底下。现在好好睡,恭喜你生了个儿子。”
刀狻猊斜眼看向那个歪头看着不知道世界是怎么回事的小肉团,甄莘莀的发丝落到他身上,带着她的体温和气息。他突然觉得有此生足矣的感觉,有个女人会温情脉脉带着玩笑和纵容陪着他,无论在什么地方,遇见了什么人,发生了什么古怪的事,她都会陪在他身旁,永远不会离开。他张了张嘴,说出来的第一句话是:“儿子怎么不哭?”

甄莘莀以房里的汗巾慢慢擦去刀狻猊伤口上流出来的血液和清水,也擦干儿子,“你儿子看见你只会笑,哪里会哭?幸好这只儿子不会飞,不会从窗户或是哪里跑掉。”她管儿子算“一只”,拍了拍刀狻猊的胸口,柔声地说:“你好好休息,我去找点儿伤药端点儿汤回来。”

他的冷汗渐渐停了下来,目光忍不住停留在那个和萧公孙一样肥嘟嘟的小东西上,嘴里喃喃地道:“真像一只狗……”
那个刚生下来的“儿子”已经睁开了眼睛,一双大大明亮的眼睛愣愣地看着他爹,而后慢慢地东倒西歪地爬到他爹身边,蜷缩在他怀里闭上眼睛睡觉。
乖巧的儿子,居然一声不响,刀狻猊心里泛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滋味,摸了摸儿子的面颊,他本想回房间去换衣服,然后若无其事地说刚才的贼跑了,不过根本爬不起身,只得昏昏沉沉地躺在甄莘莀床上,眼皮沉重地睁不开来,他实在累坏了。

脚步声响,门外刀望山的声音传来:“狻猊,你在里面吗?”
刀狻猊勉强打起精神睁开眼睛,有气无力地苦笑了一下,爹还真是会找时候啊……这个时候进来正好捉奸在床,连儿子带孙子一起抓住……他会到这里找儿子,想必甄莘莀进进出出的身影引起了他的怀疑。还没等他决定是出声,还是爬到床底下去避难,大门已经传出“咿呀”一声,刀望山要推门而入了。

刀狻猊从床上爬起来,勉强坐直,死就死吧,英雄就义也是死,缩头乌龟也是死,他不想死在床底下那么难看。正当他在转念头,床上的儿子却突然翻了个身,眼睛看向门口,“咯啦”一声,本要轰然打开的大门上却封了一层冰,在烛光下闪闪发光。

刀狻猊瞠目结舌,倒抽一口凉气看着儿子,那小东西正对着他咧嘴笑,笑得口水直流十分白痴的样子──这只不足一尺长的狗狗,不,儿子,果然也是个不正常的儿子。接着他儿子笑得七分白痴三分可爱地慢腾腾地爬过来,抓住他的衣服,又甜甜地睡去。

门外的刀望山本要踹开大门顺势进去,突然踹门受阻,他收势不住一头撞上门板,额头上起了个大包,脸色更黑了三分!“狻猊,你在里面吗?”他听管家说甄甄在厨房药房里里外外地跑,事有蹊跷。

刀狻猊听到门外老爹一头撞上门板的声音忍不住无声大笑,对儿子无限满意,只是甄莘莀人在外面,要是折返回来遇到老爹,她会吃不了兜着走。突然门口封着的冰消失了,刀望山大步跨进门里,一抬头便看见刀狻猊怀抱婴儿,坐在床沿。

刀狻猊身上有血,刀望山却惊愕万分只看到那个似乎出生已有七八天的孩子。
哪里来的孩子?
“刀狻猊……”门外带着药物端着膳汤回来的甄莘莀目瞪口呆,差点儿失手把汤打翻在地,“老……老爷……”
刀望山脸色黑得像块石头,看了一眼甄莘莀,又看了一眼刀狻猊,狠狠一挥衣袖,落下一句话来:“你们两个,择日成亲!”说着他掉头而去,连一眼一分都不想在这房里多待。

“我们两个,择日成亲?”甄莘莀指着自己的鼻子,匪夷所思地看着刀狻猊,“你爹想到哪里去了?”
刀狻猊大笑,这次他是真真正正地大笑起来,笑得他捂着肚子上的伤口哎呀大叫:“当然……他当然以为……儿子是你生的……哎呀,笑死我了……”
甄莘莀“扑哧”一声笑出来,“我说刀二公子没胆子说要娶我,刀老爷倒是爽快。”她斜眼看向刀狻猊,“要不要嫁给你,我还没想好呢。”
刀狻猊正色地道:“刀老爷说择日成婚,你敢不听?”
她抿嘴一笑,“敢。”
刀狻猊叹了口气,突然脸色有些黯淡,“你该和他去作个了断了吧?”
甄莘莀点了点头。
刀狻猊虽然没说是谁,但是甄莘莀知道他在说祝华风,无论她嫁还是不嫁,至少,她和祝华风现在仍份属夫妻,无论如何,都要作个了断的。               

祝华风被刀狻猊救了回来,现在被关在刀家为严惩江湖奸邪特质的的牢里。刀望山打算今年武林大会之时交给武当派处置,甄莘莀打开地牢的门,原本风神俊美的郎君已憔悴得不成人形,她几乎快要认不出是当年那位抚养她长大的美男子。脚步停了停,她提着一罐当年祝华风最爱喝的竹荪汤走到他面前蹲了下来。

祝华风嗅到了竹荪汤的清香,恍恍忽忽抬起头来,牢门前妩媚微笑的女子就像当年一样,一身红衣,出现在眼前。他以为自己在做梦,爬起来揉了揉眼睛,呆呆地看着她用钥匙打开牢门,把竹荪汤端到了牢房里来。她坐下,摆出了几样小菜,还有那一罐散发着几年前清香的竹荪汤,那一双摆放碗筷的手,一如往昔。

他的眼泪突然掉了下来,模模糊糊他脑子里没有了《宝元秘笈》四个字,突然想起了这个小女子嫁给他那一天,那一场红衣盛舞的喜宴,那是一场只有两个人的喜宴,却幸福得仿佛就是全世界……

“华风。”甄莘莀夹了块鸭肉给他,“好久不见了。”
祝华风泪眼模糊中露出一个凄厉的笑容,“你还在等我死……何必……如此……”
她也呆呆地看着他憔悴的脸,过了很久才微微一笑,“我恨过你。”
祝华风点点头,眼泪掉了下来,他说:“我知道,但我不后悔,要是重来一次,我不会让你烧了《如花宝典》,要是重来一次,我还是不会放弃《宝元秘笈》……”
她的眼睛模糊了,泪水在眼睛里转,“是……吗……”
他的身上的锁链“当啷”一声,他擦掉了眼泪,露出的是笑容,凄厉而又不悔的笑容,难看得像灵魂撕裂的伤。
“为……什么……”她终于问出了五年以来没有问出的问题,为什么不要温馨的三人之家?为什么非要天下第一的武功?为什么为了成为人上人而要先做鬼中鬼?
他不答,她替他斟汤,手指在颤抖,调羹和碗轻轻地震响。
“因为我想……我想……女儿可以再生,只要委屈几年,我可以给你更好……更无忧无虑的生活,还有身份、地位、所有人的敬畏……”他没有眼泪,“我想要我们的家更好点。”

甄莘莀的眼泪掉下来,她把汤递到祝华风手里,“我可以不要那些。”她说得哽咽,深吸一口气再呵出,“我不要那些……”
祝华风缓缓摇头,突然短促地笑了一声,“你毕竟和我不一样,就算你是我养大的,也还是不一样。”他用尽力气推掉她手里的汤,“当啷”一声,那碗汤翻倒在地,碗被打得粉碎,“你善良。”他漠然地说完,便转过头去,不再看她。

甄莘莀缓缓地伸手去握他的手,被祝华风一把甩开,他面向墙壁,“你走吧,我养你十年,夫妻一场,杀你女儿,一切……一切……就这么算了。”
她突然颤着声说:“我要嫁给刀狻猊了,如果你后悔……我……我……”
“我绝不后悔!”祝华风斩钉截铁地道,“你跟着我,总有一天,如果有出人头地的机会,我还是会害你。”
那是他的本性,想要受到万众敬仰,想要受人拥戴,想要天下第一。
她摇了摇头,“我们……终究不是一路人,就算做了夫妻,也还是有各自的路要走。”深吸一口气,她对祝华风的背影微微一笑,“我要改嫁给刀狻猊了。”
“恭喜。”祝华风语气冷淡,“嗒”的一声,一根珠钗从他身前抛到身后,“还你。”
她拾起那根珠钗,那是她十六岁那年,祝华风送她的第一件礼物,也是她成亲的时候还给祝华风的鸳盟信物。“啪”的一声,她双手掰裂那根珠钗,一低头从牢房里走了出去,“华风,我想……我会比你幸福。”

她走了。
她关上了牢门,听那关门的“咿呀”一声,祝华风蓦然回首,泪流满面。               
走出牢门的时候,刀狻猊在外面等着她。他小腹的伤口已经仔细缠好,穿一身青鳞虎皮,阳光下看来俊朗英武。她呆呆地看着他在太阳下的模样,那一瞬间她自惭形秽,他的的确确是高贵剔透毫无污秽的人,改嫁给刀狻猊,真的可以吗?对于她这样人生灰败的女人,是不是奢望得太过分了?

她一呆的时候,刀狻猊从背后提了一只穿着青色肚兜,肚兜上绣着一只小老虎的肥嘟嘟的东西出来。他拎着儿子后颈,就像拎着一只猫,她一呆以后忍不住大叫起来:“你儿子生下来才一天,你在干什么?”

刀狻猊没面子地摸摸脸,“他会咬人。”拎着儿子的脖子,他把他拎得远远的,那肥嘟嘟的小婴儿笑得像个白痴,对她张牙舞爪咿咿呀呀地边比划边流着口水,没有牙齿的小嘴一览无遗。

“他饿了。”甄莘莀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急急抱过儿子,“我去厨房找米汤。”
刀狻猊讪讪地跟在她后面,这个时候她又觉得这个光芒万丈“高贵”“风流”的男人白痴懒惰得无药可救,忍不住突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回头看了刀狻猊一眼。
他无辜地看着她,“干吗?”
她嫣然一笑,“看傻瓜。”
刀狻猊故意问:“好看吗?”
她再嫣然一笑,抱着儿子直奔厨房而去。
她那一笑,笑得全无芥蒂,是真真正正觉得幸福了吧?刀狻猊竟然松了一口气,她一直照顾他,一直让他依赖,也一直都不快乐,即使她常常在笑。但刚才她那样的笑法,就是真的开始在享受他能给她的幸福,真的觉得陪在他身边是会幸福得不可思议的吧?

第九章 妖女持家
刀望山和刀夫人对于这种“公子”和“丫鬟”之间庸俗得不能再庸俗的情事自然是十分不满,但疏忽大意之下连儿子都生了,就算他们有一千条一万条不满意,也不愿“神悟刀家”落人口实说二公子始乱终弃。

刀狻猊的婚事,在仓卒之间举行,亲朋好友一概不通知,等孩子满月后补。一则是因为根本来不及,二则是刀家还没有想到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明刀狻猊仓促成婚的原因。
总不能说是因为刀二公子行为不检和女婢私通,先生了孩子后成婚吧?
刀望山头痛不已,对他的“孙子”更是厌恶,偏偏这时候刀狻猊和甄甄被刀夫人叫去问话,那孙子就交给刀望山照顾。
一个白白胖胖,眼睛乌黑浑圆,表情十分天真的小东西。
他把他放在桌上,小东西两只手在桌上拍啊拍的,摇晃着桌子,格格地笑,大眼睛老是看着他这位“爷爷”。
看得久了,刀望山忍不住想这个孙子还蛮可爱,长大以后定然又是个相貌出众的美男子。心下暗暗叹了口气,如果刀狻猊不这么胡闹,要是和江湖上随便哪个名门之后,就算是扬州韦家韦大宝的孙女韦铜钱生个这样的孙子出来,他的面上也有光彩。偏偏堂堂刀二公子和府中女婢成婚,真是“神悟刀家”的耻辱啊。

正在发呆的时候,突然他眨眨眼,桌子上的孙子不见了,猛一转头──那肥嘟嘟的孙子却躺在他的床榻上揪着锦被在睡觉。刀望山目瞪口呆──孙子是怎么从桌子上消失又怎么爬到床上去的他竟然懵然未觉!就算是天下第一轻功高手要从他刀望山眼皮底下从桌上掠到床上他也不可能全然不知,何况他一直看着孙子:他的的确确就是突然消失,然后在床上出现。

这是他年老眼花,还是有鬼?
“呜……呜……咿唔……”睡觉的孙子翻了个身,摇摇晃晃地坐起来对着他笑,那笑容八呆七傻,可爱极了。刀望山突然伸手去戳了一下孙子的脸,触手娇嫩柔软,孙子猛地一下低头去咬爷爷欺负他的手指,刀望山又戳了一下孙子的小肥腿,“哇呜!”孙子又低头去咬他的手,咬不到,却在叽叽咯咯地笑。

他自己的儿子生下来的时候,他都没这么逗过儿子,难道是人老了,逗弄孙儿的心也就起来了?望着孙子傻笑的脸,刀望山突然觉得,其实刀狻猊娶了甄甄也不错,老老实实、贤惠貌美,又生出个大胖儿子,足以令他心满意足了。

刀望山幻想中的贤惠儿媳妇刚刚听了刀夫人长达两个时辰的教训,踏出刀夫人房门的时候正在愁眉苦脸地问刀狻猊他娘教她做好媳妇除了要绣花拜佛整天坐在房里修养身心以外还有什么?甄莘莀自认听得十分认真完全不敢跑神,但对于她这种野地里乱跑茹毛饮血从来不知道菩萨是什么东西的女人来说,她连织布都不会,何况绣花?不要说织布绣花这种高难度的事,她连刀夫人拜的那尊佛像是男的女的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刀狻猊说:“每天早上起来要给我爹娘请安,然后陪我娘去做早课,中午回来和师父一起下厨,做了饭菜和大家同吃,吃完了午休,午休完了陪我娘去绣花,绣完花陪她做晚课……”

甄莘莀一瞪眼,“我是嫁给你,又不是嫁给你娘,我为什么要陪她念经?”
刀狻猊叹了口气,“因为我娘喜欢淑女,偏偏你又装得有点儿像。”
甄莘莀喃喃自语:“我现在要是告诉你爹我是偷娘,你爹会怎么样?”
刀狻猊苦笑着说:“他会把你绑起来关进地牢,点住你的穴道封住你的武功,然后在武林大会里叫卖,看有没有人要把你领回去报仇。”
“那你呢?”
刀狻猊摸摸鼻子,“我在你被绑进地牢的时候就被他押去列祖列宗面前自杀了。”
甄莘莀同情地看着他,“我开始后悔答应嫁给你了。”
刀狻猊微微一笑,“我家大门进了以后难受得很,如果不是你这打不死的野兽,我还真不敢把别人家的姑娘带回家……”他话没说完甄莘莀一脚就飞扫过来,“你就看上我命硬死不了是不是?”

刀狻猊转身就逃,边逃边回头说:“哪有、哪有,我还看上甄丫头只要三两只老鼠野兔什么的就能养活……”
甄莘莀娇喝一声“看暗器”,绣花鞋飞出打向刀狻猊双眼之间,刀狻猊一把抓住她的鞋子,另一手抓住她踢过来的脚,把鞋子帮她套上,迷人地微微一笑,“我还看上你很有情。”

“有情?”甄莘莀反问。
“你是一个不会给人压力,温情脉脉的女人。”刀狻猊柔声地说。
甄莘莀一怔,她活到二十二岁,从来没有想到,会有一个人说她是一个温情脉脉的女子。
她曾想过自己是个很有韧性的女人,似乎无论什么打击都能活下去。
如果刀狻猊赞她坚强,她会一笑了之。
但他说她温情。
她有吗?有吗?有……吗……
她在反问自己的时候。刀狻猊一笑搂住她的腰,“咱们接儿子去。”               
这一年的九月九日,这位名叫“甄甄”的贤惠丫头就这么嫁给了“神悟刀家”的二公子。江湖上众女兴叹,早知刀二公子喜欢窝边草,我就是易容乔装卖身葬父都拼死去刀家打工。可惜为时已晚,刀二公子名花有主,再去就只有为妾为路边野花的份,幸好君大公子还是孤身一人,还在天山赏雪,还可以期待。

婚嫁过后的第二天。
甄莘莀准时去刀夫人那里报到,陪她念经。
她穿得整整齐齐,端端正正地迈着小脚步“挪”进刀夫人静坐的佛堂,天知道平时这段路她只走十步,现在她却走了一百零三步。好不容易走到刀夫人身边,恭恭敬敬地行礼请安,她一本正经地陪刀夫人坐在那里面对着一尊不知道什么大佛,垂眉低目,宝相庄严。

一炷香的功夫之后,刀夫人突觉有异,诧异地往旁边看了一眼──身边端庄贤淑的儿媳妇背后靠着个椅子宝相庄严的盘膝坐着,脸上微露笑容,舒舒服服地──睡、着、了!
刀夫人毕竟是名门媳妇,眉头抽搐了三十下之后终于决定继续念经,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然后甄莘莀睡了一个半时辰,时间到了她若无其事地爬起来,拍拍灰尘,擦擦口水,端端正正地给刀夫人行了礼,下厨去了。
刀夫人满面黑线,他们家狻猊到底娶的是什么媳妇?               
厨房中。
甄莘莀拿着双筷子跟在刀家做莱的师父身后,饶有兴趣地看着他炒热这个,蒸熟那个。每一盘莱做出来刀二夫人先尝一口试试看,好吃就多赞两句,多吃两口,把从未得过主人赞美的苏大厨乐得心花怒放。她也吃得兴高采烈。

用餐时……
刀家的新媳妇恭恭敬敬地说她伺候大家用餐,她连椅子也不坐,给刀家二老端茶倒水,给刀狻猊夹菜夹肉,对刀家七兄弟详加指点,这菜吃下去对什么什么好,那菜做得又是如何繁琐。习惯沉默按顺序吃饭的刀家顿然有些不习惯,刀望山本想斥责,但他嘴巴一张,甄莘莀一筷子鱼肉就塞了过来,还柔声地说:“吃鱼肉对老爷身体好。”

刀狻猊一本正经地按照规矩吃饭,刀望山夹一筷子,刀俊殷夹一筷子,他自己夹一筷子……但他嘴角在抽搐着偷笑──刀望山碗里已经堆满了甄莘莀夹给他的各色菜肴鱼肉,要刀望山按照家规这么一筷子一筷子夹下去,他如果不夹,下面的人没菜吃,他如果夹了,碗里的那些怎么办?看着自己老爸微微抽筋的嘴角,刀狻猊闷头吃饭,没有菜吃就吃白饭了,他是个对菜肴很挑剔的人,但对白饭却并不怎么挑剔,听说白饭分香米、胭脂米、猫牙米、珍珠米……煮饭的水有山泉、有井水、有河水……可是刀狻猊对鱼肉鸡鸭挑剔之极的舌头却吃不出那些白饭有什么不同,这点让公孙朝夕大肆嘲笑说他没有淡雅的天分,彻头彻尾是个俗人。刀狻猊却俗得悠然自在,一点儿惭愧的意思也没有。

他扮着乖儿子,但刀俊殷第一个无视僵在那里的老爹,夹走了一块鸡腿。老大做榜样,其余的老三老四老五等儿子们纷纷效仿,刀家按长幼吃饭的家规一败涂地。
吃完饭刀狻猊问甄莘莀:“你不饿?”
甄莘莀笑吟吟地说:“我已经吃过了。”
“吃老鼠?”他故意问。
甄莘莀不以为然,依旧笑吟吟地道:“你没发现那碗酱鸭少了两条腿吗?”
刀狻猊斜眼看着她,“以后我要在厨房放老鼠夹抓偷吃的老鼠。”
甄莘莀娇媚温柔拂了拂衣袖,“你确定抓老鼠的人不会被老鼠抓?我陪娘绣花去了。”
“不要扎死自己。”刀狻猊眼睛也不眨一下地说。
“我尽量。”               
经过念经和吃饭两件事,刀夫人已经对这位儿媳妇满腹疑窦,甄甄平日羞涩少言,胆小怕生,不料一嫁给刀狻猊就变得如此古怪。她从她生的那“孙子”那儿就觉得这姑娘古怪,今天一天下来就觉得更古怪了、走到绣花棚里坐下,她便开始默默绣花,甄莘莀也跟着坐下,可她托腮对着棉布发呆,一呆就呆了半个时辰,当她终于拿起绣花针要扎下历史性的第一针时,突然有个小婢上前通报:“老夫人,君家的大小姐到。”

刀夫人现在看儿媳妇是狐疑,看君大小姐是头痛,小婢刚刚通报完毕,只听佛堂外“啪啦”一声大响,君霜梨用长剑砍破刀家佛堂大门,冲了进来。
哇……甄莘莀护着刀夫人往后跳了一步,这位花痴加白痴的大小姐最好去换把柴刀,这柄剑看起来像君家的另外一柄名剑,和君霜桐“文柏沉渊”齐名的“鸣凤合歌”。这种虽然名气很大样子好看但是不知道好不好用的“家传宝剑”还是不要随便拿出来砍门──她想到这里的时候,刚好闪过君霜梨的第五剑,“当啷”一声,君霜梨一剑斩在地上,“啪”的一声剑断了。

刀夫人是个纯粹的名门闺秀,不会武功,看着君霜梨持剑杀人吓得全身僵硬,符合闺秀标准地眼睛一翻昏倒了──她嫁给刀望山三十年,还没见过明晃晃的刀剑在自己身前划来划去的险境。

甄莘莀瞟了君霜梨一眼,这女人真的很奇怪,现在居然满面悲愤,全身发颤地来找她拼命。明玉君府的层次果然和神悟刀家一样差。君霜梨毫不怀疑地认为刀狻猊对她有意,在她惺惺作态以后刀狻猊应该痛哭流涕地来求她嫁给他,她再摆摆姿态,最后委委屈屈高高贵贵地嫁入刀家,这是君霜梨自己以为的过程吧?结果刀狻猊不但没想到要去求君霜梨原谅他的无知无理,还闷不吭声娶了她“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颗默默无闻的小草”的刀家丫鬟甲,难怪这位认祖归宗之后趾高气扬的大小姐会神志失常,挥剑杀上门来。

她在心里为君霜桐惋惜,好好一个江湖名门,大好的名声被这种白痴无聊的女人毁得一乾二净,以前她看君府用的是瞻仰的目光,现在她用的是同情的目光。正当她同情之时,刀家上下几乎同时飞奔到被打烂的佛堂前,刀狻猊目光微闪,本想立刻冲上去动手救母亲和甄莘莀,突然一呆,上上下下打量起那位疯疯癫癫花痴白痴的君霜梨起来,咦……

这么个花痴得弱智的女人居然武功练得很好,念头正在转,君霜梨突然一剑往昏倒在地的刀夫人身上砍去。围观的刀家公子们大惊,纷纷抢进门来,刀狻猊眼珠子一转一脚绊倒所有兄弟,自己也假装跌在地上起不来。甄莘莀没想到君霜梨势道凌厉真的要刀夫人的命,也没想到刀家兄弟居然会在门口跌倒滚作一团,这一剑她距离太远无可招架,情急之下她大喝一声:“让开!”

“倏”的一道白光闪过,寒意剎那间弥漫了整个佛堂。
刀俊殷骤然抬头,失声叫道:“苦寒勾!”
“当”的一声,甄莘莀袖中掷出的东西架住了君霜梨的断剑一击,但她自己防无可防,被君霜梨欺到身前,“砰”的一掌击中胸口,横摔出去,口吐鲜血。苦寒勾临空架住君霜梨的断剑之后自动飞回甄莘莀的衣袖内,看不清什么模样,但是这么一个三寸不到的小东西一掠竟然让四周宛如寒冬,江湖上再没有其他东西有如此威力!

刀狻猊娶的妻子,侍候刀家满一年的羞涩丫头甄甄居然就是“偷娘”甄莘莀!
刀家兄弟瞠目结舌,但是她为救刀夫人舍身拼命却是有目共睹,现在更是跌倒在地,生死不明。刀狻猊大怒,一跃而出抄起地上另外半截断剑,一招“八云开四季”,“啪”的一声,断剑再碎裂成八块碎屑爆打君霜梨上下八处死穴,喝道:“你给我留下!”那刚刚展示绝世武功连伤两人的“君霜梨”转身往外就逃,刀狻猊如影随形地追了出去。

刀俊殷和刀峻樵等几人面面相觑,抬起头来,却看见刀望山早己沉着脸在旁,似乎早已来了,扶起刀夫人,确认她只是受了惊吓,又按了按甄莘莀的脉门,阴沉着脸道:“还不快去请大夫救人?愣着干什么?”

“是,是。”刀俊殷心里最讨厌刀望山的家规,也最喜欢二弟这个古怪老婆,听老爹这么一吼,他就知道刀望山接受了她──甄莘莀舍命救刀夫人,虽然她曾经是刀望山厌恶至极的妖女,但现在查明武当静闲非她所杀,她又给刀家生了儿子,又舍命救婆婆,也是厌都厌不起来了。

他为二弟高兴,老爹顽固成性冥顽不灵,这还是第一次没有“除恶扬善”。               
刀狻猊追着君霜梨追出刀家大门,长得和君霜桐一模一样的君霜梨突然转过身对他拉开脸颊做了个鬼脸,笑眯眯地说:“我想砸烂你家的房子已经很久了。”
刀狻猊瞪眼看着她,半晌才说:“我居然一开始没看出来是你,想想君书生那样的气质,怎么可能会有你这样猥琐的姐姐。”
“君霜梨”“嫣然一笑”,笑得刀狻猊直起鸡皮疙瘩,她慢吞吞地说:“我是好心在帮你,这叫苦肉计,一呢,能试试看甄莘莀到底爱不爱你;二呢,你看她这样舍命救你妈,就算她以前杀人放火无恶不作,讲究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你爹我伯父难道还能把她赶出去?”

刀狻猊望天翻白眼,“你不是耍了君无双又弄断君大老爷最宝贝的那柄破剑,找到借口砸烂我家房子,还顺便耍了我,而玩得兴高采烈吗?”
“君霜梨”笑吟吟地撕掉脸上戴的君霜桐的面具,露出一张同样俊朗潇洒,但比刀狻猊稍微俊美圆滑的脸,肤质白皙泛着漂亮的粉色,“我明明是为你好。”
刀狻猊哼了一声,这个易容惟妙惟肖、扮花痴扮得淋漓尽致的“君霜梨”就是“天下第一厨”桃如丑。
如果说轻薄和尚、公孙朝夕这些人都是些江湖上少了他们就会很无趣的妙人,那么桃如丑就是江湖上少了他轻薄和尚和公孙朝夕都会因为没有美食而去吊死,因为过度无聊而闷死的妙人中的妙人。

桃如丑是一个传奇。
他本姓柳,叫柳梨花。
即使是认识他很多年的人也只知道他菜烧得登峰造极,武功也很高,改姓桃的原因是不想有柳下惠那样的祖宗。
他喜欢三样东西:整人、恶搞、烧菜。
刀狻猊自认比之公孙朝夕和桃如丑之流,他正常得多,简直是太正常了,是江湖子弟规规矩矩的典范。
所以他突然认出君霜梨就是桃如丑的时候他只能摸鼻子苦笑,当然他也知道桃如丑是好心帮甄莘莀光明正大轰轰烈烈亮出她是偷娘的身份,但是显然,帮他一把只是附带,桃如丑这回整得“明玉君府”和“神悟刀家”鸡飞狗跳神鬼不安,那才是他心里最舒服最开心最享受的事。

突然刀狻猊想起一件事,昆仑山天下第一聚会桃如丑也去了,不免阴阴笑着看桃如丑的肚子,“你最近身体如何?”
桃如丑居然眉头也不皱一下,笑吟吟地看着他,“你不知道当一个人不必讨老婆就能有儿子,那是多么让人开心的事。”
刀狻猊苦笑着道:“你这种人能讨到的老婆,约莫就是牛魔王转世变的了。”
第十章 冰火纠结
经过甄莘莀舍命救人,刀望山没对甄莘莀的身份多说一个字。
听说君大姑娘在刀家闹了这么大一件事出来,君家上下十分震怒,将她关入君家大牢禁闭,而就在禁闭当晚,这位君大姑娘却无声无息地消失了。这件事成为君家一个不愿外传的谜。

但如果没有君霜梨这一闹,只怕甄莘莀却要在刀家隐姓埋名鬼鬼祟祟一辈子了。虽说明知桃如丑整人之心远胜助人,甄莘莀还真是感激他一场胡闹。
这一日──
刀狻猊和轻薄和尚喝酒。
“听说最近‘白衣双煞’路过鹿阳,抓走了鹿阳镇首富陆人甲。”轻薄和尚斯斯文文地喝酒,正正经经地吃猪蹄,小心翼翼地擦掉嘴边流下的油。
刀狻猊苦笑着道:“那关我什么事?”他也喝酒,大口大口地喝酒,因为桌上所有的猪蹄都给轻薄和尚吃光了──看不出这和尚人长得秀气却是个饿死鬼。
“我还听说陆人甲的弟弟陆人乙是你刀家的亲戚。”轻薄和尚感慨地说,“陆人乙家的黄狗‘大头’不是和你刀家的母狗配了种吗?所以……”
刀狻猊摸着下巴继续苦笑,“那是。所以陆家就和我们是亲戚?”
“正是。”轻薄和尚正色道,“我听说陆家把刀家抬出来,惹着了‘白衣双煞’。”
“然后?”刀狻猊瞪眼看着轻薄和尚,“那又怎么样?”
轻薄和尚慢吞吞地说:“那对夫妻说要约你刀二公子日落鹿阳坡见,要见识见识江湖第一刀的武功。”
“这种事你和尚怎么知道?”刀狻猊狐疑地看着轻薄和尚,“梅抄风又不是美人。”
轻薄和尚宝相庄严,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和尚进门的时候看到一张邀战书贴在刀家大门口。和尚觉得红尘万丈,一切都是虚无,如此争强斗狠有违我佛慈悲,所以就收了起来。”他慢吞吞地从怀里摸出一张告示,突然又道:“但是和尚走了不远又想到如果你没看到这东西,万一陆人甲被‘白衣双煞’给杀了,岂不是也有违佛祖好生之德?阿弥陀佛,于是和尚就辛辛苦苦赶了回来。”

刀狻猊叹了口气,“如果不是你闻到那朵桃花在我家厨房烧猪蹄的香味,你会回来?”
轻薄和尚正色地道:“那和尚倒是不会回来的。”
刀狻猊对着这个和尚只有苦笑,他常觉得和这些人比起来自己简直就是天底下最乖巧听话遵规守矩的人。斜眼看那张被轻薄和尚拿去包干粮的皱巴巴油腻腻的邀战书,他连看也懒得看,“什么时候在哪里?”

轻薄和尚慢吞吞地说:“今天日落,青茨山。”
青茨山?刀狻猊一怔,蓦然抬头现在正在日落,突然大叫一声:“青茨山?现在?死和尚!我老婆儿子今天上青茨山放风筝去了!天啊天啊……”
轻薄和尚也吓了一跳,瞬间溜得无影无踪,“阿弥陀佛,和尚错了。”他往青茨山溜去,刀狻猊跟着他往东而去,心里一片焦虑,甄莘莀带儿子出门走走,不知有没遇上那两个煞星,究竟安全吗?如果甄莘莀和儿子有什么损伤……他把这好色和尚废了武功卖给妓院让女人收拾他!心里狠狠地想着,不免渐渐惊恐起来──日落了、日落了。

这是儿子出生的第十天。
甄莘莀抱着儿子出门走走,本来刀狻猊和家里的丫鬟仆人要陪着她去,她却瞪眼说一不小心儿子的异能给丫鬟仆人看见了那怎么办,正巧轻薄和尚敲门,刀狻猊留下陪客,甄莘莀便一个人带儿子出门遛遛。

这天风和日丽,风刮得很大,甄莘莀本想放风筝,但儿子却扒在她身上死也不下来,于是只好放弃,坐在草地上捏儿子。
这儿子还没起名字,听说公孙朝夕家那孩子跟母姓,叫“萧公孙”,她也想让这孩子跟母姓叫“甄刀”,不过刀家那群老老小小定然不肯答应。刀狻猊比她还懒,竟然说叫“刀儿子”就好,她也懒懒地说只要他家老爷同意她无所谓,但刀狻猊见了老子像见了鬼──想起来她就觉得好笑,刀狻猊“敬畏”刀望山就像见鬼,却是死也不敢对老子说想把他孙子叫做“儿子”。

于是起名字这件事就耽搁了下来,她懒得想,统统推给刀狻猊。
怀里的儿子乖得很,和公孙朝夕家那只到处乱飞的萧公孙不一样,这小东西整天一张“天真无邪”的笑脸,傻笑傻笑的,不哭也不吵不闹。有时候刀狻猊欺负他使劲捏他的脸,他也使劲用他那肥嘟嘟的脸颊蹭他老爸的手背,蹭破皮也“无怨无悔”,实在让她佩服儿子的傻劲。真不知道长大以后追老婆有没有这股傻劲……

远远的树林里鸟雀惊飞,她警觉地四下张望,却没看见什么。刀狻猊那“儿子”睁开眼睛动了动,“呀呀……咿唔……”地直叫,那声音像猫一样。甄莘莀好笑地看着儿子,儿子睁大乌溜溜的眼睛也看着她,小手小脚一起推她,“唔唔。”

她对儿子说:“听不懂。”
她怀里那小小的婴儿持之以恒,继续“唔唔”。
她还是摇头,无辜地对儿子说:“不懂。”
小婴儿更加用力地踢了她一下,眼珠瞪得快掉下来了,但就是不哭,“唔……唔唔……”
她大笑,这孩子好好笑,不知道想要什么,说不出来只会“呜呜呜”,正在她嘲笑之际突然手指一痛──儿子咬了她──她大怒,突有所觉猛一回头,身后站着两个白衣人。
梅抄风、陈旋风。
她顿时寒毛直立,只想立刻从这地方消失,这两人在高阳山那地下迷宫里差点儿杀了她和刀狻猊,现在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这里明明是刀家地盘,难道临门王想要单挑“神悟刀家”?如果真是这样她要往哪边逃才对……正在她努力幻想这对“白衣双煞”忘记她是谁的时候,梅抄风阴恻恻地问:“甄姑娘,别来无恙?”

甄莘莀嫣然一笑,徐徐退开几步,“两位……前辈高人,出现在青茨山究竟……”她拐弯抹角地打听这两只怪物究竟是来干什么的。
“少装蒜!”陈旋风沉声喝道,“被你和刀狻倪拿走的‘虚空之门’的宝藏呢?我已说得清清楚楚,拿虚空宝藏换陆人甲一条命,陆老板是死是活,全在你和刀狻猊的一句话。”

“虚空之门”的……宝藏?甄莘莀差点儿咬舌自尽──说没有的话,就算把临门王满门杀死三次他们也是不信的,“宝藏……宝藏……”她努力地想,“有有有,不过……两位前辈让我回家去拿……”

“笑活!既然你人已在青茨山,怎会还要回家拿宝藏?”梅抄风冷冷地一笑,“你既然来赴约,难道还会空手而来?”说着她逼上一步,山风吹来,她白发乱飘,看起来煞是可怖。

赴约?甄莘莀目瞪口呆,她要说她其实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偶然在这里,这两人也绝对是不信的。宝藏宝藏……她要到哪里去弄个“宝藏”那样的东西给这两位祖宗?可怜她身上除了尿布什么也没带。正在这时,陈旋风突然发现她怀里抱着的婴儿指甲犹如白玉,与常人不同,愕然道:“寒脂甲!这孩子难道服食过万年寒石,为天地至寒之身?”

啥?甄莘莀差点儿一口气呛死,这孩子生下来就那样,请不要胡说八道……万年寒石……陈老前辈你确定真有那东西,不是听张三传李四李四传王五王五传赵六说的?在她目瞪口呆的时候,梅抄风与陈旋风已然同声喝道:“果然!地底迷宫的宝藏就在这孩子身上,抢孩子!”

我的如来佛祖、太极仙翁、观世音菩萨、关老爷……甄莘莀抱着儿子掉头就跑,嘴里大喊大叫:“救命啊……”
“追!”“白衣双煞”应声直追,左右包抄。
正在甄莘莀无处可逃,刀狻猊那儿子眼看就要被抢走的时候,只听树林里有人摇摇晃晃地跑了出来,奶声奶气地叫道:“爹爹说相信地下迷宫有宝藏的是白痴,咬咬四岁了,已经不相信迷宫里会有宝藏的故事了。老爷爷老奶奶是笨蛋!”

“白衣双煞”为之一呆,只见从树林里跑出来的是个四岁大的小男孩,长得粉嫩可爱,一身锦绣衣服,看起来就像大户人家的小少爷。这孩子话音刚落,甄莘莀便忍不住大笑,真想趴在地上狂捶地面,说得真是于她心有戚戚焉,这就是真正仗义、主持真理的英雄啊!

“娘娘,我的娘娘……”那仗义执言的“英雄”下一句却是向她张着双手扑来,摇摇晃晃中还跌了一跤,顿时坐在地上大哭,“呜呜鸣……我要我的娘娘……鸣呜呜……”
甄莘莀看这孩子哭得水汪汪的眼睛,粉嘟嘟的脸蛋可爱得像个桃子,一眼认得这是公孙朝夕家的宝贝萧公孙,心里大笑又诧异,这宝贝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一边急急忙忙赶过去把他抱起来,拍拍他的衣服,揉揉跌痛的地方,“咬咬,你要什么?别哭别哭,乖孩子不哭啊,你看我家儿子从来不哭多么乖……”

萧公孙一把抱住她怀里的儿子,牢牢地抱住不放手,“我的娘娘。”
甄莘莀再次目瞪口呆,“什么?”
“爹爹说刀家叔叔的儿子以后给我当新娘子,就是我的娘娘。”萧公孙底气足足地大声说,“我的娘娘,我要带回家和我一起玩。”
甄莘莀呆了半天,终于醒悟过来,“不行!这是我儿子!不许你叫他‘娘娘’!这是我儿子,我还没起名字,不许你给他起名字!”她抓住儿子的一手一脚,萧公孙却抱住她儿子的身体,两人像拔河一样地拉着。

“白衣双煞”面面相觑,陈旋风咳嗽一声,“甄姑娘。”
“不要吵!”甄莘莀和萧公孙抢儿子抢得正满身大汗,这死小孩年纪虽小力气却很大,“快把我儿子还来!不许你叫他‘娘娘’这么难听的名字!”
“哇──我的娘娘──”萧公孙张开嘴开始哭,跟着被弄痛的刀狻猊的儿子也“唔唔”地挣扎起来,甄莘莀更是大喊大叫,世界顿时陷入小孩和女人那种嘈杂的气氛中。
“一起抓了。”陈旋风听得心烦意乱,一手向哭哭闹闹的萧公孙抓来,准备把他一下捏死。
那边树林里有人笑道:“小心烫手。”
陈旋风心头一惊,心念刚刚一转:是谁在那里?手已经堪堪抓到了萧公孙,手指一触,突然“呼”的一声,衣服、头发、胡子便一起着起火来,大骇之下在地上滚了几滚才熄灭。跃起来惊怒交集地看着那泪眼未干的小娃娃,不知火焰从何处来。

梅抄风不知老公出了什么事,厉喝一声跟着往甄莘莀身上抓去。突然甄莘莀怀里的小婴儿瞪了她一眼,梅抄风只觉浑身一痛一寒,竟是全身上下封了一层厚厚的冰。打碎了冰,她却还不知发生了什么,陈旋风喃喃地道:“妖术……”

“娘娘!”萧公孙看见甄莘莀怀里的东西会封冰,大为高兴,抢过来抱在怀里,摇摇晃晃的,两个孩子一起跌倒在草地上,他也不爬起来,笑得叽叽咯咯地指着陈旋风。
陈旋风身身上“呼”的一声起了一阵大火,正惊恐万状,草地上只会“唔唔”的小东西也开始傻笑了,傻笑地蹭在萧公孙身上,口水直往他身上蹭,抬起小手点向陈旋风。“喀啦”一声,陈旋风身上的大火变成了冰,他以蹦跳的姿势被封在冰里。

萧公孙格格直笑,“呼”的一声大火再起,“喀啦”一声又结了冰。两个加起来不到五岁的小东西在名震江湖的“白衣双煞”身上玩得不亦乐乎。
甄莘莀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这时树林里走出一位俊美倜傥的书生,笑吟吟地看着那“相依相偎”的一对儿,突然贼眼兮兮地对甄莘莀悄声道:“过会儿他们老子过来说我不在。”说着转身就逃,甄莘莀还没问清他到底是谁,这书生就消失了,另一边树头又出现了个和尚,一看这场面,连连念佛:“阿弥陀佛,佛祖有好生之德,和尚有怕死之心,这……这……就当和尚我没看见。”说完他转身也溜了。

甄莘莀自然认得这是轻薄和尚,见他逃之夭夭,心里哭笑不得──听说江湖上有许多侠士,看见江湖魔头都是会降妖除魔的,为啥她从来没遇到一个?
再过片刻,东边一人大叫“烂桃花还我儿子来”,西边一人大叫“甄甄”。
她心头一跳一暖,往西边望去,那从西边赶来的正是刀狻猊。只见他一赶到这边山坡,猛地看见被封在冰里的“白衣双煞”,顿时瞠目结舌,叫苦连天,“是谁教坏了我儿子?”

另一边出来的人自然是公孙朝夕,他大步过来一把拧起儿子,“快跟我回家,不许跟着那朵烂桃花到处野飞。”
萧公孙讨好地看着他爹,牢牢抱着他的“娘娘”,笑得比花还灿烂,“咬咬要带娘娘回家玩。”他扑到老爹怀里蹭,“咬咬要娘娘一起玩。”
“娘娘?”公孙朝夕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那是啥?”
另一边刀狻猊差点儿被噎死,“快把你儿子带走,去去去,不要在这里瞎捣乱。”
偏偏公孙朝夕脑筋灵光,一转念就知道啥是“娘娘”了,他笑眯眯地一手勾住刀狻猊,“把你家‘娘娘’嫁给我儿子。”
刀狻猊斜眼看他在别人小孩怀里蹭蹭蹭流口水的儿子,哼了一声:“儿子,你是要爹还是要他?”他很傲气地指了指萧公孙,“今天有他没我有我没他!”
甄莘莀好笑地看他一脸的大义凛然,又看那受威胁的“儿子”缩了缩脑袋,委委屈屈地从萧公孙怀里爬下来,萧公孙抓住他的衣服,儿子还小小地用冰封了萧公孙的手,慢慢地爬回来蹭在刀狻猊的鞋子边,可怜兮兮地抬头看向生他的老子。

他老子抬头看天,惩罚这个投奔到别人怀里去的儿子,不理他。
儿子小小的身子又缩了缩,突然张嘴咬住他的裤脚,牢牢地衔住不放。
甄莘莀和公孙朝夕看着看着忍不住同时爆笑,公孙朝夕抓着儿子大笑着溜走,遥遥地道:“你生的狗,哈哈哈哈……”
甄莘莀笑得直咳嗽,差点儿呛死她,“哈哈哈,好小一只狗……还会流口水……哈哈哈哈……”
刀狻猊无奈地提起很“甜蜜”地衔住他裤脚的儿子,对他眼对眼瞪了半天,“以后不许爬到别人家去,听到了没有?”
他儿子用力点头,对老爹放射出无限崇拜的目光。
“还有,你不叫娘娘,千万不许以为自己叫做娘娘,我一定给你起个英雄点儿的名字。”刀狻猊转过头悠悠地对甄莘莀说:“我已经想好了,我们家儿子叫刀不冰,以后千千万万记住,绝、对──不许对着人放冰。你觉得如何?”

甄莘莀嫣然一笑,也悠悠地道:“我比公孙家那位美人好的地方就在──不管刀二公子说儿子要叫什么名字,我都不会说不好的……”
刀狻猊叹口气,“那是因为他娶了个懒婆娘,这点是千真万确的,世上除了奸脸公孙,有人能比她更懒的。”
甄莘莀笑得盈盈艳艳,刀狻猊搂住她的腰,两人一起低头看着那被叫做“刀不冰”的儿子。
“儿子啊,长大以后千千万万不许给公孙家那乱飞的小奸脸吃得死死的,知道了吗?”
“唔唔。”
“还有无论你君伯伯生了什么样的东西出来,你万万不能输给他,否则你会被爷爷抓到列祖列宗面前自杀,知道了吗?”
“唔唔。”
“还有,以后看见那个叫做桃如丑的叔叔生的不管是什么东西,你都要逃得远远的,千万不要让他抓住你,知道了吗?”
“唔唔。”
……  

  如果觉得杜撰组异闻录小说不错,请推荐给朋友欣赏。更多阅读推荐:藤萍小说全集杜撰组异闻录灵猫侦探情锁系列追情+追情续文那么遥远以后风行云动千劫眉狐魅天下如何不相离佛罪吉祥纹莲花楼夜间刑事档案惊魂六计:一人一个诡故事死亡密码2蜥蜴之髯死亡密码锁情卷夜行·黄雀夜行极端优雅的少年吉祥纹莲花楼之青龙白虎露从今夜白伸缩自如的爱善·变清水雅然迷迭名刀狻猊乘龙快婿福祸朝夕小姑娘撞上大皇子诱惑小傻瓜祁连山·莲花血钧天舞太簇角舞姑洗徵舞祀风师乐舞太和舞送神舞南吕羽舞香初上舞·再上香初上舞·终上香初上舞大好河山疫城锁心玉锁琴卷锁檀经结发人偶谜样猫女人硃娥马腹鱼妇锁情卷你愿意宠爱什么都好, 点击左边的书名直接进入全文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方向键翻页,回车键返回目录)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