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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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乔伊斯曾经非常简洁地断言:“所谓想象力就是记忆。”此言极是,我完全认同詹姆斯·乔伊斯的观点。想象力千真万确就是缺乏脉络的记忆片段的结合体。这种说法在语义上似乎有些矛盾,“被巧妙组合起来的毫无脉络的记忆”会具备自己的直觉,具有预见性。它才应该成为故事正确的动力。

总之,我们的(至少是我的)脑袋里配备着这样的大型档案柜。一个个抽屉中塞满了形形色色作为信息的记忆。既有大抽屉,也有小抽屉,其中还有内设暗斗的抽屉。我一边写小说,一边根据需要拉开相应的抽屉,取出里面的素材,用作故事的一部分。档案柜里反正有数量庞大的抽屉,当我集中精力写小说时,哪里的哪一个抽屉中装着哪些东西,相关印象就会自动浮现在脑海里,眨眼间就能无意识地找到它的所在。平时忘却的记忆会自然而然地复苏。大脑进入这种畅通无阻的状态,是一件非常心旷神怡的事。换句话说,就是想象力游离了我的意志,开始立体地呈现出自由自在的行动。不用说,对身为小说家的我来说,收藏在脑内档案柜里的信息是任何东西都无法取代的丰富资产。

史蒂文·索德伯格导演的电影《卡夫卡》(一九九一年)中有一个场景,杰瑞米·艾恩斯扮演的弗朗茨·卡夫卡潜入了一座阴森可怖的城堡,里面排列着数量庞大的带抽屉的档案柜(当然是以那部《城堡》为原型)。记得看到这个场景,我忽然想到:“咦,这光景与我脑内的构造没准有相似之处呢。”那是一部意味深长的电影,诸位有机会看的话,请留意这个场景。我的脑袋里面虽然没有那么阴森可怖,但基本结构说不定有些相似。

作为一个作家,我不光写小说,还写一些随笔之类的东西。写小说的时期,会规定好除非有逼不得已的缘由,决不写小说以外的文字。因为倘若写起随笔,势必会应需要拉开某个抽屉,将其中的记忆信息用作素材。这么一来,写小说时再想用它,就会出现在别处已然用过的情况。比如说:“哎呀,说起来,有人一生气就会大打喷嚏这个素材,我上次在周刊杂志的随笔连载里写过了呀。”当然,同一种素材在随笔与小说中连续出现两次也无不可,只是一旦出现这种内容撞车,小说好像就会莫名其妙地变得单薄。总之一句话,在写小说那段时期,最好保证所有的档案柜都为写小说所用。不知什么时候需要什么东西,所以尽量节省着用。这是我从长年写小说的经验中得来的智慧。

小说写作告一段落后,会发现有些抽屉一次也没打开过,剩下很多没派上用场的素材,我会利用这些东西(说起来就是剩余物资)写出一批随笔。不过对我来说,随笔这东西就好比啤酒公司出品的罐装乌龙茶,算是副业。真正美味的素材总是要留给下一本小说(我的正业)。这样的素材积累得多了,“啊啊,想写小说啦”的心情好像就会自然而然地涌上心头,所以必须好好珍藏。

又要说到电影了——斯蒂芬·斯皮尔伯格的《E.T.》里有一个场景,E.T.将储物间的杂物收集起来,拼凑成一个临时通信装置。诸位还记得吗?像什么雨伞啦、台灯啦、餐具啦、电唱机之类。我是很久以前看的,详细情节已经忘了,只记得他用现成的居家用品随意拼组,三下两下就大功告成了。虽说是临时装置,却能和相距几千光年的母星取得联系,是一台正宗的通信机。坐在电影院里看到那个场景,我钦佩不已。一部好小说肯定也是这样完成的。材料本身的品质没那么重要。至关重要、必不可缺的是“魔法”。哪怕只有朴素的日常材料,哪怕只用简单平易的词语,只要有魔法,我们就能用那样的东西制造出举世震惊的完美装置。

然而不管怎样,我们每个人都要有属于自己的“储物间”。再怎么使用魔法,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法无中生有。当E.T.突然跑过来,对你说:“抱歉,能不能把你家储物间里的东西借我用用?”你就要有常备的“杂物”库存,才能唰的一下拉开门给他瞧瞧:“当然可以,不管是什么东西,尽管用好啦。”

我第一次打算写小说时,对到底该写什么东西好,心中完全没有想法。我既不像祖辈那样经历过战争,又不像上一代那样体验过战后的混乱与饥饿,更没有革命的经验(倒是有类似革命的体验,可那并非我想叙述的东西),也不记得遭遇过惨烈的虐待与歧视。我住在相对安定的郊外住宅区,在一个普通上班族家庭长大,没有什么不满和不足,算不上格外幸福,但也没有特别不幸(大概算比较幸福吧),度过了平凡又毫无特点的少年时代。学习成绩虽然不太起眼,但也不至于太糟糕。把四周都看了一遍,也没找到“这个非写不可”的东西。倒不是缺少想写点什么的表达欲,只是没有想写一写的充实的材料。就这样,在迎来二十九岁之前,我想都没想过自己竟会写起小说来。没有可写的素材,更没有在缺少素材的情况下创造出什么的才华。我一直以为小说这东西仅仅是阅读对象,所以虽然读了很多小说,却很难想象自己会去写小说。

这种状况对今天的年轻一代来说也大致相同。或者说,与我们的年轻时代相比,“可写的东西”说不定变得更少了。那么,这种时候该怎么办才好?

这个嘛,就只能按照“E.T.方式”去办了,此外别无他法。打开后院的储物间,将里面现成的东西——哪怕触目皆是一文不值、形同废物的东西——不问青红皂白,先抓出几件来,再努力砰的一下施展魔法。除此之外,我们没有其他手段去跟别的行星建立联系。总之,我们只能凭借手头现有的东西,全力以赴坚持到底。不过,假如你能做到这一点,就握住了巨大的可能性。那就是你会施展魔法这个妙不可言的事实。(没错,你会写小说,就说明你能与居住在别的行星上的人们建立联系,真的!)

我准备写第一本小说《且听风吟》时,就曾痛感:“这个嘛,岂不是只好写没有任何东西可写的事了。”或者说,只能把“没有任何东西可写”反过来当作武器,从这一境地出发将小说写下去。如果不这么做,便没有方法与走在前头的作家抗衡了。总之,就是利用手头现成的东西把故事构建起来。

为此就需要新的语言和新的文体。必须创造出迄今为止的作家都不曾用过的载体,即语言和文体。什么战争啦革命啦饥饿啦,如果不去写(不能写)这类沉重的话题,就必然要面对相对轻松的素材,于是轻盈灵活、机动性强的载体就必不可缺了。

经历了许多次错误的尝试后(关于这错误的尝试,我在第二章已经写过),我终于成功地摸索出还算耐用的日语文体。虽然是尚不完美的应急品,破绽百出,但这毕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写下的小说,也是无可奈何。缺点嘛,以后——如果有以后的话——再一点点地修正就好。

在这里,我留心的首先是“不作说明”这一点。重要的是将零零星星的小插曲、意象、场面、语言等,不断地扔进小说这个容器里,再将它们立体地组合起来。而且要在与世间通用的逻辑、文坛常用的手法毫无关联的地方进行。这就是基本的框架。

在推进这种作业时,音乐发挥了最大的作用。我采用与演奏音乐相同的要领去写文章。主要是爵士乐大有用武之地。众所周知,爵士乐至关重要的是节奏。必须始终保持准确坚实的节奏,否则就不会有听众追捧。其次还有chord(和弦),叫它和声也无妨。美丽的和弦、混浊的和弦、衍生性的和弦、省去根音的和弦。巴德·鲍威尔的和弦、塞隆尼斯·蒙克的和弦、比尔·埃文斯的和弦、赫伯特·汉考克的和弦。和弦有各种各样。大家分明都使用同样的八十八键钢琴演奏,和弦的乐响却因人而异,竟能变幻出如此之多的差异来,不免令人震惊。这给了我们重要的启示:就算只能用有限的素材去构建故事,仍然会存在无限(或者说接近无限)的可能性。绝不会因为只有八十八个键,就无法用钢琴弹出新东西来了。

最后到来的是free improvisation,即自由的即兴演奏。这是构成爵士乐的主干。在坚实牢固的节奏与和弦(或者和声结构)之上,自由地编织音乐。

我不会演奏乐器,至少不足以演奏给旁人听,但是想演奏音乐的心情却十分强烈。既然如此,干脆就像演奏音乐那样写文章便好,这就是我最初的想法。这种心情至今依然没有改变。像这样敲击着键盘的同时,我总是从中寻觅准确的节奏,探寻相称的乐响与音色。这对于我的文章来说,已经成为不变的重要因素。

我(基于自身的经验)觉得,从“没有任何东西可写”的境地出发,到引擎发动起来之前会相当艰难,不过一旦载体获得了驱动力开始向前行驶,之后反倒会变得轻松。因为所谓“手头没有东西可写”,换句话说就意味着“可以自由地写任何东西”。纵使你手里拿着的素材是“轻量级”,而且数量有限,但只要掌握了组合方式的魔法,无论多少故事都能构建起来。假如你熟悉了这项作业的手法,并且没有丧失健全的野心,你就能由此出发,构筑出令人震惊的“沉重而深刻的东西”。

与之相比,从一开始就提着沉重的素材出发的作家们——当然并非所有人都是这样——到了某一刻,往往容易出现“不堪重负”的倾向。比如说从描写战争体验出发的作家们,从不同角度写了多部关于战争的作品后,多少会陷入原地徘徊的状态:“接下去写什么好呢?”这种情况似乎很常见。当然,也有人干脆转变方向,抓住了新的主题,在作家之路上又获得了成长。遗憾的是也有些作家没能成功转型,渐渐丧失了力量。

厄内斯特·海明威无疑是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然而其作品“以初期为佳”的观点几乎已成为世间定论。我也最喜欢他头两部长篇小说《太阳照常升起》和《永别了,武器》,以及有尼克·亚当斯登场的早期短篇小说。书中恢宏的气势让人喘不过气来。然而到了后期的作品,好固然是好的,但小说潜在的力量却有所削弱,字里行间似乎感受不到从前那种新鲜了。我揣测,这大概是因为海明威毕竟是那种从素材中汲取力量的作家。恐怕正因如此,他才主动投身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西班牙内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去非洲狩猎,满世界去钓鱼,沉湎于斗牛,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大概是经常需要外部刺激的缘故吧。这样的生活固然可以成为一种传说,但是随着年龄增长,体验赋予他的活力还是会渐渐减弱。所以(是否如此,当然只有他本人才知道),海明威虽然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一九五四年),却沉溺于饮酒,一九六一年在声望达到顶峰之际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与之相比,不依赖素材的分量,从自己的内在出发编织故事的作家,说不定反而更轻松些。因为只要将周围自然发生的事件、每日目睹的情景、平常生活中邂逅的人物作为素材收纳在心里,再驱使想象力,以这些素材为基础构建属于自己的故事就行了。对了,这就是类似“自然再生能源”的东西。既没有必要特意投身战场,也没有必要去体验斗牛、射杀猎豹或美洲豹。

希望大家不要误解,我不是说战争、斗牛和狩猎的经历没有意义。那当然有意义。无论什么事情,经历一番对作家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我只是想表达一句个人见解:即便没有这种威猛张扬的经历,人们其实也能写出小说来。不管多么微不足道的经历,只要方法得当,就能从中发掘出令世人震惊的力量。

有句话叫作“木沉石浮”,指一般不可能发生的事竟然发生了。不过在小说世界里,或者说艺术世界里,这种逆转现象却屡屡在现实中发生。在社会上通常被视为轻微的事物,随着时间的流逝却能获得不可忽视的分量;而一般被看重的事物,不知不觉中却会失去分量,化作形骸。那叫作持续创造性的肉眼看不见的力量,得力于时间的帮助,会带来这种剧烈的逆转。

因此,觉得“自己手头没有写小说的素材”的人,也不必灰心丧气。只要稍稍变换一下视角、转换一下思维,肯定会发现素材在身边简直比比皆是。它们正等待着你去发现、撷取和使用。人的行为哪怕一见之下多么微不足道,也会自然而然地生出这些兴味盎然的东西。此间至关重要的(似有重复之嫌),就是“不失健全的野心”。这才是关键。

我一贯主张,一代人与另一代人并没有优劣之分。大抵不会出现某一代人比另一代优秀或低劣的情况。社会上常常有人展开千篇一律的代际批判,但我坚信这种东西都是毫无意义的空论。每代人之间既没有优劣之分,也没有高下之别。虽然在倾向和方向性上会有些差异,但质量是毫无差别的,或者说并没有值得视为问题的差异。

说得具体点,比如今天的年轻一代在汉字读写方面或许不如前辈(我不太清楚事实如何),但在计算机语言的理解和处理能力上无疑要胜过他们。我想说的就是这样的事。人们彼此都有擅长的领域,也有不擅长的领域,仅此而已。那么,每一代人从事创造时,只要在各自“擅长的领域”努力向前推进就行了。运用最得心应手的语言,把最清晰地映入眼帘的东西记述下来就好。既不必对不同世代的人心生自卑,也不必莫名其妙地感到优越。

我三十五年前开始写小说,那时候常常受到前辈们严厉的批判:“这种玩意儿不是小说。”“这种东西不能叫文学。”这样的状况不免令人觉得沉重(或者说郁闷),于是我有很长一段时期离开了日本,到外国生活,在没有杂音的安静之地随心所欲地写小说。不过在此期间,我也根本不认为自己错了,也没有感到不安。索性心一横:“实际上我只能写这些,难道不是只能这么去写?有什么不对?”眼下的确还不够完美,可总有一天我能写出像样的优秀作品来。到了那个时候,我坚信时代也会完成蜕变,证明我做的并没有错。这话好像有点恬不知耻嘛。

这件事有没有在现实中得到证明?此刻举目四望、环顾八方,我仍然不太清楚。究竟会怎样呢?也许在文学上,永远不会有什么东西能得到证明。这个暂且不提,无论是三十五年前还是如今,我都相信自己的所作所为基本没有错,这种信念几乎不曾动摇过。再过三十五年,也许会产生新的状况。可是想亲眼目睹最终结局,从我的年龄来看似乎有点困难。请哪位代劳帮我看看吧。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新一代人自有新一代人的小说素材,应该从那素材的形状和分量逆向推算,设定它的载体的形状和功能。再从那素材与载体的相关性、从那接触面的状况,来产生小说的现实感。

不论哪个时代,哪一代人,都各自拥有固有的现实。尽管如此,我觉得对小说家而言,仔细收集和积攒故事需要的素材仍然极其重要,这个事实恐怕到任何时代都不会改变。

假如你立志写小说,就请细心环顾四周——这就是我这篇闲话的结论。世界看似无聊,其实布满了许许多多魅力四射、谜团一般的原石。所谓小说家就是独具慧眼、能够发现这些原石的人。而且还有一件妙不可言的事,这些原石基本都是免费的。只要你拥有一双慧眼,就可以随意挑选、随意挖掘这些宝贵的原石。

如此美妙的职业,您不觉得没有第二个了吗?

第六章 与时间成为朋友—写长篇小说

在这大约三十五年间,我算是以职业作家的身份活动着,其间写过各种形式、各种篇幅的小说。有长到不得不分册发行的长篇小说(如《1Q84》),一册便能收录全文的中篇小说(如《天黑以后》),还有一般所谓的短篇小说,以及篇幅极短的短篇(微型)小说,等等。用舰队来比喻的话,就是从巡洋舰、驱逐舰到潜水艇,各种船舰一应俱全(当然,我的小说里没有攻击性的意图)。不同的船舰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而且部署的位置在整体上能巧妙地互为补充。应该采用多长的形式来写小说,则取决于当时的心情,并非遵循轮转周期有规律地循环,而是随心所欲,或者说完全顺其自然。“差不多该写个长篇了吧”或者“又想写短篇啦”,根据每时每刻的心思波动,顺应内心要求,自由地选择容器。在选择时,我很少犹豫不决,而是能清晰地作出判断:“这次就是这个啦!”倘若是写短篇小说的时期到来了,便不会三心二意,只管专心地写短篇小说。

不过说到底,我基本上认为自己是个“长篇小说作家”。虽然也爱写短篇小说和中篇小说,写起来当然会忘乎所以,对写成的作品也满怀爱怜之情,但长篇小说才是我的主战场,我身为作家的特质和风格在这里最明确无误地——恐怕还是以最佳形态——得到了展现(即使有人认为并非如此,我也毫无反驳的打算)。我原本就是长跑者的体质,因此要巧妙地让林林总总的事物综合而立体地运动起来,就势必需要一定体量的时间与距离。要做真正想做的事情时,就像飞机一样,需要长长的跑道。

短篇小说这东西,能用来弥补长篇小说无法完全捕捉的细节,是敏捷而灵活的载体,可以在文字表现方式和情节上进行各种大胆的实验,还可以尝试唯有短篇形式才能处理的素材。而且(运气好的话)也可以把我心中形形色色的侧面,就像拿细纱网去捞取微妙的影子一般,原模原样地迅速形象化。写短篇小说也不必花费太多的时间。一旦来了兴致,完全有可能不作准备便一气呵成,几天内顺顺当当地完工。有的时期,我特别需要这种身轻如燕、灵活多变的形式。然而——这说到底是附带“对我来说”这个条件的发言——短篇小说这种形式却没有足够的空间,让我随心所欲地将自己身上的东西倾注其中。

要写一部对自己有重要意义的小说时,换言之就是要开始写一个“或许能让自己产生变革的综合故事”时,我需要一个能不受约束地自由使用的广阔空间。首先要确保足够的空间,再看准自己体内已经积蓄了足够填满那个空间的能量,说来便是把水龙头开大开足,着手启动漫长的工作。这时候体味到的充实感是任何东西都难以取代的。这是动手写长篇小说时才有的别样的心情。

这么一想,不妨说长篇小说对我而言是生命线,而短篇小说和中篇小说,说得极端一点,则是为写长篇小说作准备的重要练习场,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台阶。这或许就像一个长跑选手在一万米和五千米这些径赛项目中也能获得不错的成绩,但重心终归还是放在全程马拉松上。

有鉴于此,这回我想谈一谈长篇小说的写作。换句话说,就是想以长篇小说写作为例,来具体谈谈我是用什么方法写小说的。当然,虽然都叫长篇小说,每部小说的内容却不一样。同样的,写作方法呀、工作场所呀、所需时间等也各各相异。尽管如此,基本顺序和规则之类(说到底,这只是我自己的印象)却几乎没有变化。对我来说,不妨把它称作“照常营业行为”(business as usual)。或者说是把自己逼进这种固定模式里,建立生活与工作的循环周期,才有可能创作长篇小说。因为这漫长的工作对能量的需求大得异乎寻常,必须先牢牢固守自己的态势。不这么做,说不定就会因为实力不足导致半途而废。

写长篇小说时,我首先(打个比方)把书桌上的东西收拾得干干净净,摆好“除了小说什么都不写”的架势。如果这时候在写随笔连载的话,我会暂时停笔不写。而临时添加进来的工作,除非万不得已一律不接受。因为我天生就是这样的性格,一旦认真做起某项工作来,便无法分心旁骛。虽然我常常按照自己喜欢的节奏,齐头并进地做些没有截稿日期的翻译之类,但这与其说是为了生活,不如说是为了换换心情。翻译基本上是技术活儿,和写小说使用的大脑部位不同,不会成为小说写作的负担。与肌肉伸展运动一样,搭配着进行这样的工作,也许更有助于平衡大脑活动。

“你说得倒轻松。可为了生活,不是也得接下其他的零工碎活吗?”也许有同行会这么问。写长篇小说期间该如何维持生计?这里说到底只是谈论我自己采用至今的方法。本来只需向出版社支取预付版税就万事大吉了,可是在日本并没有这种制度,写长篇小说期间的生活费说不定无从筹措。只不过,如果允许我谈谈自己的情况,从我的书还不大卖得出去的时候起,我就一直用这个方法写长篇小说。为了赚取生活费,我做过与写作毫不相干的其他工作(近乎体力劳动),但原则上不接受约稿。除了作家生涯之初的少数例外(因为当时还没有确立自己的写作风格,有过几次错误的尝试),基本上在写小说时,我就只写小说。

从某个时期开始,我在国外执笔写小说的情况多了起来。因为人在日本,就避免不了杂事(或杂音)纷纷来扰。去了国外,就不必牵挂多余的闲事,可以集中心思写作。尤其在我刚刚起笔那段时日——相当于把写长篇小说需要的生活模式固定下来的重大时期——好像还是离开日本更好。我第一次离开日本是在八十年代后半期,当时也有过迷惘:“这么干,当真能活下来吗?”心里惴惴不安。我算是相当厚脸皮的人了,可毕竟需要背水一战、破釜沉舟的决心。尽管谈妥了写旅行记的稿约,好说歹说向出版社要来了一些预付版税(后来成了《远方的鼓声》那本书),但基本上得靠着存款生活,坐吃山空。

不过毅然打定主意追求新的可能性,在我这里似乎产生了良好的结果。逗留欧洲期间写出的小说《挪威的森林》碰巧(出乎意料地)卖得很好,生活总算安定下来,一个类似为长期坚持写小说而设的个人系统初现雏形。在这层意义上,我感到颇为幸运。然而(这话说出口,保不准会有人觉得傲慢),事物发展绝非仅靠运气。其中毕竟也有我的决心和义无反顾。

写长篇小说时,我规定自己一天写出十页稿纸,每页四百字。用我的苹果电脑来说,大概是两屏半的文字,不过还是按照从前的习惯,以四百字一页计算。即使心里还想继续写下去,也照样在十页左右打住;哪怕觉得今天提不起劲儿来,也要鼓足精神写满十页。因为做一项长期工作时,规律性有极大的意义。写得顺手时趁势拼命多写,写得不顺手时就搁笔不写,这样是产生不了规律性的。因此我就像打考勤卡那样,每天基本上不多不少,就写十页。

这哪里是艺术家的做法!这样一来,不就和工厂车间一个样儿了吗?也许有人会这么说。是呀,也许这的确不是艺术家的做法。可是,小说家干吗非得是艺术家不可呢?这到底是什么人在什么时候规定的?没有人规定过,对不对?我们只管按照自己喜欢的方法写小说就行。首先,只要认定“不必非得是个艺术家”,心情就会猛然轻松许多。所谓小说家,在成为艺术家之前,必须是自由人。在自己喜欢的时间,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对我而言这便是自由人的定义。与其做个不得不在乎世人的眼光、穿一身不自在的礼服的艺术家,还不如做个普普通通、随处可见的自由人。

伊萨克·迪内森说过:“我既没有希望也没有绝望,每天写上一点点。”与之相同,我每天写十页原稿,非常淡然。“既没有希望也没有绝望”,实在说得妙极了。早晨起床后,沏好咖啡,伏案工作四五个小时。一天写上十页,一个月便能写三百页。单纯地一算,半年就能写出一千八百页。举个具体的例子,《海边的卡夫卡》的第一稿就是一千八百页。这部小说主要是在夏威夷考爱岛的北岸写的。那儿真是个一无所有的地方,再加上常常下雨,工作得以顺利进展。四月初动笔,十月里便收笔完稿了。我还清楚地记得是在职业棒球联赛开幕时起笔,到全日本统一冠军总决赛开始时写完。那一年在野村总教练的率领下,养乐多燕子队最终夺冠。我多年来一直是养乐多的球迷,养乐多夺冠,小说也终于完稿,心情颇有些喜不自禁。只是大部分时间一直待在考爱岛,常规赛季里没怎么去神宫球场,是一件憾事。

然而长篇小说的写作不像棒球,一旦写完,又有别的赛事开场了。如果让我来说的话,那么,从这里开始才是值得费时耗日、津津有味的部分。

第一稿完成后,稍微放上一段时间,小作休整(视情况而定,不过一般会休息一周左右),便进入第一轮修改。我总是从头做一次彻底的改写,进行尺度相当大的整体加工。不管一部小说有多么长,结构有多么复杂,我从来都不会先制订写作计划,而是对展开和结局一无所知,信马由缰,想到哪儿写到哪儿,让故事即兴推演下去。这样写起来当然要有趣得多。不过使用这种方法写作,可能导致许多地方前后矛盾、不合情理。登场人物的形象和性格还可能在半道上突生骤变,时间设定也可能出现前后颠倒。得将这些矛盾的地方逐一化解,改成一个合情合理、前后连贯的故事。有很大一部分要完全删除,另有一些部分要进行扩充,再时不时地添加一些新的小插曲。

写《奇鸟行状录》时,我断定“这个部分从整体上来看不太协调”,将好几个章节整章整章地删除了,后来又以那删除的部分为基础,另外鼓捣出一部全新的小说来(《国境以南,太阳以西》)。像这样的事儿也曾有过,算是颇为极端的例子,大多数时候删除的部分就此消失,再无踪影了。

这轮修改可能需要一到两个月。这个流程结束后,我会再搁置一周,然后进行第二轮修改。这一次也是大刀阔斧地从头改写,只不过更加着眼于细节,仔细地修改。比如加入一些细致的风景描写,整合会话的语气。检查有没有与情节发展不相吻合的地方,将一读之下不易理解的部分改写得易于理解,让故事的展开更加畅达自然。这不是大手术,而是微小手术的积累。这轮工作结束后,再稍事休整,然后着手下一轮修改。这次与其说是手术,不如说更接近于修正。在这一阶段,重要的是看准小说的展开中有哪些部分的螺丝需要牢牢拧紧,哪些部分的螺丝应当稍稍拧松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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