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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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笛手响起双笛,她唱道:
我狂喜极乐
伟立于大地!
众人赞美我吧——
快看看我的猎获!
往下两排,男孩只看见他父亲的背部,他转向了邻座的一位宾客,脸不在视线内。
王陵上的诅咒,黑犬的血,荆刺的人偶,都是秘仪。如今却是白天的赫卡忒之咒,以一场死亡来献祭。王后枪头戳着的首级是她儿子的。
周围的声音将他从梦魇中唤起,在另一个噩梦中醒来。像一堆苍蝇从腐肉上被惊扰起来一般,嗡嗡声几乎盖过了演员的念白。
他们在议论她,而不是戏里的阿高厄王后。他们在议论她!称马其顿为蛮荒的南方人、爵爷、庄稼汉和佃农。兵士们也在议论。
他们或许叫她女巫。女神有她的法术。这却是另一回事;他认得这种语调。在营房里,当步卒方阵的人谈起他们一半人都上过的某个女子,或是一个有私生子的村姑时,也是这种语调。
菲尼克斯同样在受苦。他稳重而缺乏急才,起先震住了,料不到奥林匹娅斯能狂放至此。不消说,她是在祭仪上舞迷酒醉时向狄奥尼索斯发愿要这样的。他开始伸出一只安慰的手,又看了看,缩回手去。
阿高厄王后出离癫狂,醒悟了,伤心欲绝。无情的神现身空中,结束了戏。歌队唱出警句。
众神有许多面孔,
凭借许多命运的实现,
来执行他们的意愿。
预想的结局不会到来;
天神让意外之事发生,
就像我们于此所见。
演完了,但无人动身离去。她会做什么?她向歌队席供着的狄奥尼索斯塑像致了敬,便与别人一同退下;检场的拾起那首级。显然她不会回来了。顶上那看不清脸的男人堆中传来一声长而尖的口哨。
主角返场,领受心不在焉的掌声。他演得一般,因为这件异行分了神。但报偿是值得的。
男孩起身,没有看菲尼克斯一眼。他抬着下巴,目不斜视,穿过嘈嘈切切流连不去的群众。议论在他们经过的地方为之停止,但慢了一步。一出剧场门,他就转过身来,审视菲尼克斯的脸色,然后说:“她比演员们都好。”
“确实。神激发了她。这是她敬神的奉献。狄奥尼索斯对这样的供奉是十分欢喜的。”
他们走到剧场外一块踏平的泥地上。小群聚谈的妇女们散着步回家,男人们四处站着。不远处站了一群衣着光鲜的艺妓,是来自以弗所和科林斯的身价不菲的姑娘,在佩拉服侍将官,她们独立于习俗之外。其中一人用甜美而有穿透力的声音说:“可爱又可怜的小家伙,看得出他受了刺激。”孩子头也不回地前行。
他们差不多已离开人群;菲尼克斯正开始觉得呼吸通畅了些,便发现他走了。怎能不走?但不对,他在那边,不足二十尺以外,靠近一堆聚拢交谈的男人。菲尼克斯听见他们的笑声,跑起来,却依然太迟。
用清楚无比的话做了最后总结的那个人没有发觉异样。但是背向孩子的另一个人感到自己的刀带又低又快地抽了一下。他猛一转身,视线落在成年人的高度,只赶上撞飞男孩的手臂。匕首没有扎进发言者的腹部,而是划过他的身侧。
事发迅速而安静,在场者无人转过脸来。这群人木桩一般呆立着;被刺伤的人有一道血水蜿蜒流下腿部;匕首的主人未看清男孩是谁就拽住了他,此时只茫然盯着手上血污的武器;菲尼克斯在男孩身后,两手按在他肩上;男孩瞪着伤者的脸,竟是一个相识。那人紧捂着渗出热血的身侧,骇异痛苦地报以瞪视,然后吃惊地也认了出来。
四下的人都倒抽一口凉气。不等任何人发言,菲尼克斯就像在战场上一样擎起一只手,方脸变得公牛似的,完全改容。“缄口不谈对你们所有人都有好处。”他拉起男孩的手,打断了两对眼睛的相觑,带他离开。
他不知哪里可以藏他,只好把孩子带回住所,位于这小城里唯一像样的街上。房间逼仄,由于旧羊毛、旧书卷、旧被铺和菲尼克斯治膝盖僵硬的药膏而气味不佳。床上有一条红蓝方格的毯子,男孩伏脸躺倒,默默无声。菲尼克斯轻拍他的双肩和头,当他抽搐着哭起来时,又扶起了他。
这男子觉得,他不必顾及这一瞬之外的需求。他的爱无涉情欲,以他看来,就没有私心。他当然愿付出自己的所有,虽流血而不辞。此时需要的没有那么多,只是安慰和一句舒心的话。
“龌龊的家伙,就杀了他也不足惜。任何有自尊的人岂能容他……目无神圣,连祭神也敢嘲笑……来,我的阿基琉斯,别哭啊,是你内心的战士冲动了而已。他会伤愈的,以他所做的算是便宜他了;况且若他识相就会管住嘴巴。我一句也不会说的。”
男孩靠在菲尼克斯的肩膀上哽咽着。“我的弓是他给做的。”
“扔掉别要了,我给你找个更好的。”
一时顿了一顿。“那不是对着我说的。他不知道我在。”
“但这样的人还算朋友吗?”
“他没有预备。”
“你也没有预备他那样说呀。”
男孩轻柔而恭谨地离开了他,再次埋着脸躺下。少顷他坐了起来,用手擦拭眼睛鼻子。菲尼克斯从水罐绞了一把手巾,清洁了他的脸。他目光呆滞地坐着,不时说一句“谢谢你”。
菲尼克斯从枕箱中取出他最好的银杯,和最后一点早餐酒,哄着男孩喝了。那酒似乎直透到他皮肤上,泛红了他憔悴的脸、他的喉咙和胸膛。少顷他说道:“他侮辱了我的亲人,但是他没有预备。”他甩了甩头发,拉平起褶的宽袍,重新系上一根松开的绳鞋绑带。“谢谢你在家里招待我。我要骑马出去了。”
“别说这种傻话。你早餐还没有吃。”
“我已经吃不下了,谢谢你。再会。”
“那等等。我换衣服陪你去。”
“不,谢谢你。我想一个人去。”
“不不,咱俩安安静静待一会儿,读读书,或者去散步——”
“放我走。”
菲尼克斯像个受惊的孩子一样缩了手。
过了些时,他去查看,发现男孩的马靴不在,他的小马、他练习用的投枪也不见了。菲尼克斯到处奔走,打听他的去向。有人在城外山坡上看见过他,骑向奥林匹斯山去了。
离正午尚有几个钟点。菲尼克斯在等他回来,听见众人的议论,都同意王后的出格之举是为了祀神。伊庇鲁斯人自娘胎起便是秘教信徒,马其顿人却看不惯她如此。在宾客面前,国王勉力显得若无其事,连对那悲剧演员涅俄普托勒摩也客客气气的。不过小亚历山大哪儿去了?
噢,他骑马出去了,菲尼克斯答道,掩饰着加深的恐惧。他中了什么邪,竟由得那孩子像大人似的走了?他应当一刻也不让他离了眼前。现在追去也无益;以奥林匹斯山之巨大,两军在山中也可能不相邂逅。那里有无底峭壁,其岩趾不可企及;有野猪、狼、豹,连狮子都未绝迹。
太阳西斜了,陡峭的东面山壁黯淡下来,狄翁城就在其山脚;云朵萦绕在隐没的高峰上。菲尼克斯四处骑行,奔走于俯临城镇的空廓土地。在一株神树橡木的根桩下,他向着那个阳光恒照的山峰伸开双臂,宙斯的王座浴在澄澈的以太18之中。他哭祷,许下祭品发愿。到了夜晚,他就无法再隐瞒下去了。
奥林匹斯山的巨影踽踽越过海岸线,熄灭了海上波光。橡树林暮色变浓,更深处的林莽已没入黑暗。暮与夜之间,有个什么在移动。他跃上马背,忍着关节的锥痛向它骑去。
男孩穿林而下,与小马齐头。那马匹累了筋骨,低着头,在他旁边曳行,一蹄稍有颠踬。他们不疾不徐走下那林间空地,这时男孩看见了菲尼克斯,扬手招呼,但没有说话。
他的投枪都横绑在鞍布上;他还没有枪套。那小马对他腮颊相倚,像个同谋。衣服撕破了,膝盖擦伤了而且蒙着灰,手臂与腿划痕纵横。从早晨至今,他似乎已经瘦了好些。宽袍正面由于染血而色深。他在树木间沉着地走来,眼睛凹陷而放大,步子轻,飘浮一般,有世外的宁谧与平静。
菲尼克斯在他身旁下马,喘息着,又是责备又是询问。男孩摸着小马的鼻子,说道:“它快要跛了。”
“我在这山里跑了半天,都要发疯了。你把自己怎么了?哪儿在流血?到什么地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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