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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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整个房间一片忙碌:食物、酒水送了上来,火也很快生好。随着一位仆人殷勤的低语,他湿漉漉的外衣脱了下来。红衣主教府上的所有仆人都是这样:细致周到,轻手轻脚,总是一副歉然和逆来顺受的样子。红衣主教的所有客人也总是受到同样的款待。就算你十年来,每晚都来打扰他,每次都是闷闷不乐、愁眉苦脸地坐在那儿看着他,你仍然会是他的座上宾。

仆人们闪到一旁,朝门口退去。“你还想要点什么?”红衣主教问。

“让太阳出来?”

“在这么晚的时候?你真是浪费我的力量。”

“那么黎明也行。”

红衣主教朝仆人们点了点头,一本正经地说,“这项要求我自己来解决。”仆人们也一本正经地低声应诺,并退了出去。

红衣主教搓着手,面带微笑,长长地、深深地吁了口气,就像一只豹子在一个暖洋洋的地方躺了下来。他望着自己的律师,他的律师也望着他。红衣主教已经五十五岁,但依然像年轻时那么英俊。今天晚上,他身上的法袍不是平日的红色,而是深紫色,饰有典雅的白色花边:使他看上去像一位谦恭的主教。他身高过人;那本该属于另一位更加久坐不动的人的肚子只是他的王者气派的特征之一,而他的一只戴有戒指的白皙的大手则常常信赖地搭在肚子上。一颗大大的脑袋——显然是上帝的有意设计,以便承戴教皇的法冠——威严地立在宽阔的双肩之上,而肩膀的周围则往往(不过此刻没有)环着英格兰大法官的大项链。那颗脑袋微微一低;红衣主教用轻柔的语气——从这里到维也纳,他这种语气无人不知——说,“好了,跟我说说,约克郡是什么情况。”

“糟透了。”他坐了下来。“天气。人。举止。品行。”

“嗯,我想,在这儿抱怨算是找对了地方。尽管我已经跟上帝说起过天气的事儿了。”

“哦,还有吃的问题。从沿海到内陆五英里的地方,都没有新鲜鱼。”

“恐怕也很难弄到柠檬,我想。那他们都吃些什么?”

“吃伦敦人,如果能抓到他们的话。从没见过那样的野蛮人。他们身材奇高,额头很低。住在洞穴里,但在那儿却被视为上等人。”红衣主教应该自己去亲眼看看;他是约克大主教,却从没到过自己的教区。“至于大人的事务——”

“我听着呢,”红衣主教说,“事实上,还不仅如此。我已经入迷了。”

红衣主教一边听,脸上一边现出和蔼的、一贯专心的皱纹。他不时地记下听到的某个数字。他啜了一口杯子里的上等好酒,终于说,“托马斯……你都干什么了,你这位邪恶的仆人?哪位女修道院院长怀孩子了?还是两三位都这样?要么,让我看看……就是你心血来潮,放火烧了惠特比?”

对自己的亲信克伦威尔,红衣主教经常开的玩笑有两个,有时也两者结合成为一个玩笑。其一是他进门时要的东西:四月份要樱桃,十二月要生菜。其二是他下乡时到处强暴民女,然后把所需的开销记在红衣主教的账上。红衣主教也经常开些其他的玩笑:视他的心情而定。

已经是十点左右了。蜡烛的火苗朝红衣主教谦卑地弯了弯腰,然后又重新挺直。雨点——从去年九月份以来就一直在下雨——滴滴答答地打在窗玻璃上。“您的方案,”他说,“在约克郡不受欢迎。”

红衣主教的方案已经获得教皇的许可,其内容是:他打算将约三十座管理不善的小修道院与大修道院合并,而将这些破败但往往非常古老的小修道院的受赠所得转为他准备建立的两所神学院的收入,一为牛津的红衣主教神学院,另一所设在他家乡的小镇伊普斯威奇,那里的乡亲都知道他博学多才,而他父亲则是一位成功、虔诚的大肉商,是同业公会的成员,还开着一家经营有序、通常是优质客人所光顾的大旅店。问题是……不,事实上,有好几个问题。红衣主教十五岁获得文学学士,二十四五岁获得神学学士,他精通法律,但不喜欢它的拖拖拉拉,他可以快速而容易地将圣饼变成基督的身体,不动产却不能同样快速而容易地变成钱,这让他难以接受。有一次,他曾经仅仅是试着向红衣主教解释土地法中的一个小条款,涉及——哦,管它涉及什么呢,反正是一个小条款——但马上就看到红衣主教冒出了汗,并且说,托马斯,我该给你什么,才能说服你再也不要跟我提这个?遇到障碍时,他会说,想想办法,快点干去吧;而如果听说有哪位无名小卒阻挡了他的宏伟计划,他就会说,托马斯,给他们一点钱,打发掉他们。

他有暇想着这些,是因为红衣主教正低着头,盯着桌上那封写了一半的信。他抬起头来。“汤姆……”他刚想到了什么,一转念又说,“不,别管那个。告诉我你为什么满脸的不高兴。”

“那儿的人说,他们要杀了我。”

“是吗?”红衣主教问。他的表情在说,我既惊讶又失望。“那么,他们会杀了你吗?或者说,你自己怎么看?”

红衣主教的背后,悬着一张有整面墙高的挂毯。所罗门王向黑暗中伸出双手,在接见示巴女王。

“我想,你如果要杀一个人,就直接去杀他。不要写信告诉他。不要又恐吓又威胁的让他提高警惕。”

“如果什么时候你准备放松警惕,可要让我知道。我很想看看那种情形。你知不知道是谁……不过我想,他们写信是不会落款的吧?我不会放弃那个方案。这些修道院都是我亲自而认真地选择的,教皇陛下也已经盖章批准。那些反对者误解了我的意图。谁也没打算让那些老僧侣四处流浪。”

这一点没错。他们会被重新安置;会有养老金,补偿金。事情可以商谈,只要双方有诚意。他会劝他们,听天由命吧。听红衣主教大人的。接受他考虑周全的、父亲般的关心;相信他敏锐的眼光关注着教会的最终利益。这就是商谈时的辞令。当你告诉那些老修道院院长怎么办时,应该强调的是:放弃财产,禁欲,顺从。“他们没有误解,”他说,“他们只是自己想要那些收益。”

“你下一次北上时,得带一支武装卫队才行。”

总是为基督徒的末日着想的红衣主教已经让佛罗伦萨的一位雕塑家为自己设计好了陵墓。他的遗体将躺在一具斑岩石棺里,在天使张开的翅膀守护之下。当他自己的血管在防腐处理中变干时,脉石将用作他的纪念碑;当他的四肢像大理石一般僵硬时,歌颂他品德的碑文将被镀上金色。不过,神学院将是他活着的纪念碑,在他辞世很久之后,还会继续运行、存在:红衣主教的智慧,他对奇迹和美的感受,他对礼仪和快乐的直觉,还有他的谋略,将由那些穷孩子、穷学者传扬到这个世界上。因此难怪他会摇摇头。通常情况下,你不必交给律师一支武装卫队。红衣主教讨厌任何形式的武力展示。他认为那样不高明。有时候,他的哪位手下——比如史蒂芬·加迪纳——会来向他举报城里的某群异教徒。他就会诚挚地说,可怜而蒙昧的人哪。为他们祈祷吧,史蒂芬,我也会为他们祈祷,看看我们同心合力,能否将他们的精神提升一个层次。并且转告他们,要改正自己的行为,否则托马斯·莫尔会把他们抓起来,关进他的地下室。而我们听到的就只有他们的哀嚎了。

“哦,托马斯。”他抬起头来。“你手下有西班牙人吗?”

“有一些。很难缠,您知道。性情粗野。”

“我想,你在西班牙军队里服役过。”

“是法国军队。”

“哦,是这样。没有亲敌吧?”

“还算不上。我会用西班牙语骂人。”

“我会记住这个,”红衣主教说。“也许你的机会到了。因为现在……我在考虑,在王后身边多些朋友会有好处。”

他指的密探。好看看她听到消息时是什么反应。看看凯瑟琳王后在摆脱外交语言的束缚后,私下里会说些什么——到时候,有人会用拉丁语极为策略地告诉她,国王在与她共同生活约二十年之后,要娶另一位女士。任何一位女士。任何一位他觉得可能为他生儿子的公主。

红衣主教手托着下巴,接着又用拇指和食指揉了揉眼睛。“国王今天早晨召见我了,”他说,“特别早。”

“他想要什么?”

“同情。而且在这么早的时间。我陪他听了一场清晨弥撒,他一直说个不停。我爱国王。上帝知道我多么爱他。但我的同情有时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举起酒杯,望着杯沿。“设身处地地想想吧,汤姆。这样想象一下。你是一位三十五岁左右的男人。身体很棒,胃口很好,每天能敞开肚子吃,你的关节很灵活,骨头很硬朗,另外,你还是英格兰国王。可是,”他摇了摇头,“可是!如果他要的是简单一点的东西就好了。点金石。不老仙丹。那种出现在故事里的箱子,里面满是金币。”

“你拿出一些之后,它马上又自动变满?”

“是呀。眼下,那装满金币的箱子,让人长生不老的仙丹,还有别的各种东西,我都有希望弄到。可是,在他之后要找一个儿子来统治他的国家,我该从哪儿着手呢?”

在红衣主教的身后,由于随着气流轻微起伏,所罗门王弯下了腰,面孔模糊起来。面带笑容、脚步轻盈的示巴女王使他想起了一位年轻的寡妇——在安特卫普时,他住在她的家里。既然他们已经同床共枕,他当时是不是该娶她为妻?从道义上说,没错。但如果娶了安塞尔玛,他就不可能娶丽兹,而他的孩子也就会跟现在的不一样。

“如果不能为他找一个儿子,”他说,“你就得为他找一段经文。让他安下心来。”

红衣主教似乎正在桌上找经文。“嗯,《申命记》。上面明确地说,男人应该娶自己已故的兄弟的妻子。像他所做的那样。”红衣主教叹了口气。“可他不喜欢《申命记》。”

问为什么是多此一举。同样,也不要说什么如果《申命记》要你娶你的寡嫂,而《利未记》却说不行,否则你会断子绝孙,反正你得接受这种矛盾,接受这种现实:关于该遵守哪一种说法的问题,是二十年前由一帮位高权重的高级牧师在罗马定下来的,罗马为此得到了一大笔钱,当时颁发了盖有教皇印章的特许状。

“我看他也不会拿《利未记》当回事。他现在有个女儿活得好好的。”

“不过我想,人们通常认为,《圣经》中的‘孩子’指的是‘儿子’。”

红衣主教讲起了经文,谈到了希伯来人。他的语气和缓轻柔。他好为人师,只要有人有意从师。他们已经相识多年,尽管红衣主教身份显赫,两人之间却早就不拘礼节。“我有个儿子,”他说,“当然,这个你知道。上帝饶恕我。是肉体一时的脆弱。”

红衣主教的儿子——大家都叫他托马斯·温特尔——似乎只喜欢钻在书堆里,过安安静静的生活,尽管红衣主教可能有其他的打算。红衣主教还有个女儿,一个谁也没有见过的姑娘。他明显有所指地称她为多萝茜亚,即上帝的礼物,她已经被安置在一所女修道院里,她将在那里为她的父母祈祷。

“你也有个儿子,”红衣主教说,“也许我该说,你有一个以你的名字命名的儿子。不过我猜想,还有些你不知道的正在泰晤士河岸上玩耍呢!”

“但愿没有。我离家出走时还不到十五岁。”

沃尔西对他不清楚自己的年龄感到很有趣。红衣主教往下看着社会的分层,从他自己作为一位肉商的吃牛肉长大的儿子这一阶层一直往下看去,看到了他的仆人的出生之地,而其出生之日却高度模糊,无人知晓。他出生时,他父亲显然已经烂醉如泥,而不难理解的是,他母亲则自顾不暇。凯特给他指定了一个日子:他为此很庆幸。

“嗯,十五岁……”红衣主教说。“不过我想,你十五岁应该可以干这种事了吧?我知道我是可以的。现在我有个儿子,你河里的船夫有个儿子,你街上的乞丐有个儿子,约克郡那些将要你命的人无疑有很多儿子,他们会发誓不放过你的子孙后代,而你自己呢,我们刚才也说过,制造了一大群在河边玩耍的捣蛋鬼——可是国王,只有国王,却没有儿子。这是谁的错呢?”

“上帝吗?”

“也许比上帝近一些?”

“王后?”

“对所有事情比王后更负有责任的是——”

他忍俊不禁。“您自己,大人。”

“我自己,我这位大人。对此我会怎么办呢?我来告诉你我可能怎么办。我可能会派史蒂芬先生去罗马试探一下教廷。可我这儿又需要他……”

沃尔西看着他的表情,笑了起来。你争我斗的下属呀!他十分清楚,由于不满意自己原来的出身,他们彼此争宠,都想得到他的偏爱。“不管你怎么看史蒂芬先生,他其实很精通教会法规,也很能说服人,不过想说服你的时候除外。告诉你吧——”他顿了顿;他倾身向前,双手托住那颗狮子般的大脑袋——如果在最后一次选举中,让该拿的人拿到了该拿的钱,这颗脑袋将来的确会戴上教皇的法冠。“我恳求过他,”红衣主教说。“托马斯,我双膝着地,用那种谦恭的姿势,想劝他打消这个念头。我说,陛下,听我的吧。如果您想摆脱您的妻子,那么,只会带来一连串的麻烦和巨额的开销。”

“而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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