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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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记忆之外,他没有任何文件可用;每增添一行六音步的诗句,他都默记在心,从而达到的准确和严谨,是那些灵机一动、想出整节整节的诗、随即又忘掉的人难以企及的。他不是为后代,也不是为上帝写作烟为他对上帝的文学喜好一无所知。他殚精竭虑、一动不动、秘密地在时间的范畴里营造无形的迷宫。他把第三幕改写了两次。删除了某些过于明显的象征:例如一再重复的钟声和音乐声。没有任何干扰。有的地方删删减减,有的地方加以拓展;有时恢复了最早的构思。他对那个后院和兵营甚至产生了好感;士兵中间的一张脸促使他改变了对勒默斯塔特性格的概念。他发现福楼拜深恶痛绝的同音重复只是视觉的迷信:是书写文字的弱点和麻烦,口头文字就没有这种问题……他结束了剧本:只缺一个性质形容词了。终于找到了那个词;雨滴在他面颊上流下来。他发狂似的喊了一声,扭过脸,四颗枪弹把他打倒在地。
亚罗米尔·赫拉迪克死于3月29日上午九时零二分。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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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
堕落似乎已经在劫难逃。
T.E.劳伦斯①:《智慧七柱》,103
①劳伦斯(1888—1935),英国军人、作家,在阿拉伯国家为英帝国收集情报,进行策反工作。
公元2世纪,当巴西利德斯①在小亚细亚或亚历山大城宣称,宇宙是有缺陷的天使们莽撞或险恶的即兴创造时,尼尔斯·吕内贝格已经以他特有的激情领导一个诺斯替小教派。但丁也许会在《神曲》里把他打入炼狱;他的名字在萨托尼洛和卡波克拉底斯之流的异教创始人名单上增添了一个;他的谩骂性说教的某些片断也许会留在伪撰的《异端邪说诸家批判书》里,也许在一座寺院藏书楼的大火烧毁最后的一本《语录》时付之一炬。相反的是,上帝给了他在20世纪的隆德大学城重新出头的机会。1904年,那里出了《基督与犹大》的初版本;1909年,又出了他的主要著作《神秘的救世主》。(后者有1912年问世的埃米尔·谢林的德文译本,书名是Der heimliche Heiland。)
①巴西利德斯,生于叙利亚,诺斯替教派创始人。
在审视那些草率的作品之前,必须再次指出,尼尔斯·吕内贝格作为全国福音协会会员是十分虔诚的。在巴黎,甚至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文人墨客的聚会上,很容易重新遇到吕内贝格的论点;那些论点无非是轻率或者亵渎神圣的无聊废话。对吕内贝格却是破译一个重大的神学奥秘的关键;是思考和分析、历史学和语言学论争的材料,足以让人感到自豪、高兴和恐怖。那些论点既证明了他的价值,又打乱了他的生活。读者应该记住,本文涉及的不是吕内贝格的论证和证据,只是他的结论。有人会注意到,早在“证据”之前已经作出结论。但是谁会有这份耐心去寻找他不相信的东西,或者与他无关的说教呢?
《基督与犹太》初版本的标题清楚明了,尼尔斯·吕内贝格本人几年后荒唐地延伸了它的意义:传统加在以色加略人扰大头上的事统统是假的,没有一件是真的。(德昆西,1857)某个德国人先前也发表过相似的意见;据德昆西猜测,犹大之所以出卖耶稣基督是为了迫使他宣布他的神性,激起反抗罗马压迫的广泛的起义;吕内贝格提出一个形而上学的辩护。他首先巧妙地强调犹大的行为纯属多余。他(像罗伯逊①那样)指出,耶稣每天在犹太人聚会上宣扬教义,在几干人面前创造奇迹,根本用不着由一个出卖他的门徒来指认。然而,指认的事还是发生了。认为《圣经》有错是不能容忍的;认为世界历史上最重大的事件中出现偶然性是同样不能容忍的。因此,犹大卖主并非偶然,而是预先安排好的、在耶稣舍身救世的过程中占有神秘位置的事件。吕内贝格接着指出:圣子成为肉身之后,便从无处不在到了有形的空间,从永恒到了历史,从无限幸福到了生老病死苦;为了同这样的牺牲相匹配,一个代表全体人类的人必须作出应有的牺牲。所有的门徒中间唯独以色加略人犹大觉察到了秘密的神性和耶稣的意图。既然圣子可以屈尊成为凡人;圣子的门徒犹大当然也可以降格成为告密者(最卑劣的罪恶),在永不熄灭的地狱之火里委屈一下。下级是上级的镜子;人间的形象和天上的形象对应;皮肤上的斑点是终古常新的星座图像;犹大以某种方式反映了耶稣。由此产生了那三十枚银币和叛卖之吻;产生了自杀,以便更心甘情愿地被打入地狱。尼尔斯·吕内贝格用这种方式阐明了犹大之谜。
①罗伯逊(1721—1793),苏格兰历史学家,英国国王的史官。
各种学派的神学家纷纷加以驳斥。拉尔斯·彼得·恩斯特伦指责他对人神合一之说完全无知或者略而不提;阿克塞尔·博雷留斯指责他重新搬出那些否认耶稣的人性、主张基督只是幻影、没有肉身的异端邪说;隆德主教尖锐地指责他同《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三节的教导相悖①。
①《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三节说:“这时,撒但入了那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门徒里的一个。”
这些斥责对吕内贝格起了作用,他部分改写了那本遭到非难的书,修正了他的学说。他把神学领域拱手让给他的对手们,迂回地提出道德方面的理由。他承认耶稣“确实具备万能的主所能提供的种种条件”,不需要牺牲一个人去拯救全人类。随后他向那些声称我们对那个难以解释的叛徒一无所知的人发起反击;他说,我们知道那人是十二门徒之一,被选去宣扬天国已经临近,去医治病人,叫长麻风的人洁净,叫死人复活,把鬼赶出去(《马太福音》十章七至八节;《路加福音》九章一节)。救世主既然对这样的人委以如此重任,他的所作所为理应得到我们最好的解释。把他的罪恶归咎于贪婪(如同某些人引用《约翰福音》十二章六节时所做的那样),只满足于找一个最卑鄙的动机。尼尔斯·吕内贝格提出了一个相反的动机:夸大的甚至是无限的禁欲主义。禁欲主义者为了把更大的荣耀归于上帝,贬低甚至折磨自己的肉体;犹大则贬低甚至折磨自己的精神。他像别人一样舍弃了荣誉、幸福、安宁、天国,只是没有像别人那样勇敢地舍弃了欢乐①。他以可怕的清醒事先筹划了他的罪行。通奸往往带有柔情和自我牺牲;杀人往往需要勇气;亵渎神明往往夹杂着撒但的光芒。犹大选择了那些不含任何德行的罪恶:辜负别人的信任(《约翰福音》十二章六节)和告密。他行事如此卑鄙,是因为他认为自己不配当好人。保罗写道:如经上所记,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哥林多前书》一章三十一节)犹大自找地狱,因为上帝幸福已使他满足。他认为幸福是神的属性,人们不该篡夺。②
①博雷留斯嘲笑地问道:他为什么不拒绝舍弃?他为什么不这么做?——原住
②欧克利德斯·达库尼亚在吕内贝格所不知的一本书里写道:对于卡努多斯异教创始人安东尼奥·孔塞莱罗来说,德行“几乎成了不虔诚”。阿根廷读者也许记得阿尔马富埃尔特的作品里也有相似的段落。日内贝格在象征主义报刊《Sju insegel》发表了一首题为《秘密的水》的叙事诗;前几节描写了一天中纷乱的事,最后几节写了一池冰冷的水;诗人暗示,那池静水纠正了我们无益的暴力,同时又以某种方式允许和宽恕了它的存在。诗的结尾是这样的:森林中的水是幸福的;而我们可能是邪恶和痛苦的。——原注
许多人事后发现,吕内贝格最初那些差强人意的论点已经包含了离奇的结论,《神秘的救世主》无非是对《基督与犹大》的歪曲和强化。1907年底,吕内贝格完成并修改了手稿;几乎过了两年才交给印刷所。那本书于1909年10月出版,有丹麦的希伯来语言文化学家埃里克·埃尔菲尤德写的一篇不痛不痒的、费解的前言和如下的不实的题词: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约翰福音》一章十节)总的说来,书的内容并不复杂,结论却惊世骇俗。尼尔斯·吕内贝格声称耶稣为了拯救人类而屈尊来到人间;可以设想他作出的牺牲应是完美的,不会由于某些疏忽而失效或者逊色。把他遭受的苦难仅仅限于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一个下午的临终痛苦,乃是对他的亵渎①。说他是人并且不可能犯错误是互相矛盾的;完美和人的属性是不相容的。肯比斯②承认救世主也感到疲倦、寒冷、困惑、饥渴;还应承认的是,他也可能犯错误,迷失方向。他在耶和华面前生长如嫩芽,像根出于于地。他无佳形美容,我们看见他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他。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以赛亚书》五十三章二至三节)这段名言在许多人眼里是耶稣钉十字架的预现;对某些人说来(例如汉斯·拉森·马滕森),是对世俗认为基督长得漂亮的驳斥;对吕内贝格说来,是圣子成为肉身时确切地预言他并非暂时而是在整个险恶的未来将遭到厄运。耶稣完全成了凡人,不是一般的凡人,而是声名狼藉的、遭到谴责的、永劫不复的凡人。他为了拯救我们,可以选择纷纭复杂的历史所罗织的任何一种命运;他可以成为亚历山大大帝、毕达哥拉斯、卢尼克或耶稣;他选择了最坏的命运:他成了犹大。
①莫里斯·阿布拉莫维茨指出:“根据那个斯堪的纳维亚人的看法,耶稣干得十分出色;由于印刷术的发展,他的事迹已译成多种文字;说到底,他在人间待了三十三年并非休闲度假。”埃尔菲尤德在《基督教学说》的附录三中驳斥了这段话。他指出耶稣的受难并未结束,因为在时间范畴里发生一次的事情,在永恒中不停重复。迄今为止,犹大仍在收取三十枚银币;仍在吻耶稣基督;仍在寺庙里投银币;仍在血泊里解绳索。(埃尔菲尤德为了证实这番话,引用了亚罗米尔·赫拉迪克的《永恒辩》。
②此处原文是Kemnitz,似应是肯比斯(Kempis,1380—1471),德国神秘主义作家,著有《基督的模仿》。
斯德哥尔摩和隆德的书店推销不出这本书。不信神的人有成见,认为它是沉闷乏味的神学游戏;神学家们对之不屑一顾。日内贝格从普遍的冷漠中看到一个近乎奇迹的证明。上帝吩咐人们漠然处之;不希望他可怕的秘密在世间传播。吕内贝格知道还不是时候。他感到古老的神的诅咒劈头盖脑地落到他身上;他想起在西乃山顶上用手遮住脸不看上帝的以利亚和摩西;想起那个看到上帝把荣光洒满大地时惊恐万分的以赛亚;想起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突然失明的扫罗;想起见了天国而死去的犹太教博士西梅翁·本·阿扎伊;想起见了三位一体而发疯的著名的巫师维特尔博的胡安;想起那些痛恨不敬神的人读出上帝秘密的名字的犹太法学博士。他本人岂不是也犯下了那种罪恶?那岂不是不得赦免的亵渎圣灵之罪(《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一节①)?巴莱里奥·索拉诺由于传播了罗马秘密的名字而丧命;他发现并且传播了上帝可怕的名字又该遭到什么无限的惩罚呢?
①《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一节原文是:“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唯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
尼尔斯·吕内贝格彻夜难眠,被论证搞得昏昏沉沉,在马尔默街上到处乱跑,大声祈求同救世主一起分享入地狱的恩宠。
1912年3月1日,他因动脉瘤破裂而死。异教学研究者也许记得此人;他在似乎已经透彻的圣子的概念里增添了有关邪恶和不幸的复杂性。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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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
雷卡巴伦躺在小床上半睁眼睛,看到倾斜的芦苇编的天花板。另一间屋子里传来吉他的弹拨声,仿佛是拙劣透顶的迷宫,音符无休无止地纠缠在一起然后又解开……他点点滴滴地回想起现实,回想起再也不能改变的日常事物。他并不惋惜地瞅着自己大而无用的躯体和裹在腿上的粗羊毛斗篷。窗户栏杆外面延伸着下午的平原;他睡了一觉,但天空仍旧很亮。他伸出左臂摸索,拿到了小床脚旁的青铜铃铛。他摇了一两下;门那边仍旧传来平淡的吉他声。弹奏的是一个黑人,一晚以歌手的身份出现,同另一个外地人比赛对歌。败下后,他仍然常来杂货铺,仿佛在等人似的。他拨弄着吉他消磨时光,可是不再唱了;也许对歌失败使他泄了气。街坊上已经习惯于那个不招惹是非的人。雷卡巴伦是杂货铺老板,他忘不了那次对歌的事;因为第二天他搬动几大捆马黛茶时,身体右侧突然动弹不得,话也不会说了。我们往往为小说人物的不幸一掬同情之泪,结果我们自己的不幸更伤心;然而倒霉的雷卡巴伦却不自怨自艾,他像以前忍受美洲的严峻和孤寂那样忍受了半身不遂的事实。他像动物一样只顾目前,现在他瞅着天空,心想月亮的红晕预示着要下雨了。
一个带印第安人特征的小孩(也许是他的种)半推开门。雷卡巴伦的眼神问他有没有主顾。小孩心领神会,打手势告诉他没有:那个黑人不算数。躺在床上的人独自待着;他用左手抚弄着铃铛,仿佛在施什么法力。
夕阳下面的平原有点虚幻,像是梦中所见。地平线上有个黑点起伏波动,越来越大,原来是个骑手,朝杂货铺,或者像是朝杂货铺跑来。雷卡巴伦看到帽子、深色的长斗篷、白花黑马,但是看不清骑手的脸。他终于减慢速度,让马小跑着来近。在一百六七十公尺远的地方拐了弯。雷卡巴伦看不见他了,只听到他说话的声音,他下了马,把马拴在柱子上,稳步走进杂货铺。
黑人似乎在吉他上寻找什么,没有抬眼,从容不迫地说:
“先生,我早知道你靠得住会来的。”
对方却粗声粗气地回答:
“我知道你也靠得住,黑家伙。我让你等了几天,可是我现在来了。”
静默了片刻。黑人终于说:
“我等惯了。我等了七年。”
对方不慌不忙地解释说:
“我七年多没有见到我的孩子们。那天我找到他们,我不愿意显得像是整天玩刀子的人。”
“我能理解,”黑人说。“你离开他们时,他们都好吧。”
外地人坐在柜台前,快活地笑了。他要了一杯白酒,尝了一口,没有喝光。
“我给了他们一些好的劝告,”他说。“劝告永远不会是多余的,并且不用花钱。除了别的事情外,我对他们说,人不该互相残杀。”
黑人拨了一下吉他,然后回答:
“你做得对。这一来他们不会学我们的样了。”
“至少不会学我的样,”外地人回道。接着他仿佛是自言自语地补充说:“我的命运要我杀人,如今再一次把刀交到我手里。”
黑人似乎没有听到,自顾自说:
“秋天一到,白天越来越短了。”
“剩下的光线对我足够,”对方说着站了起来。
他在黑人面前站停,好像有点疲倦:
“让吉他安静一会,今天等着你的是另一种对歌。”
两人朝门口走去。黑人出门时喃喃说:
“这次我对歌也许和上次一样糟。”
对方认真地回道:
“上次你并不糟。问题是你急于参加第二次对歌。”
他们并排走着,离开房屋有一段距离了。平原上到处一样,月光皎洁。他们突然站住,对瞅着,外地人解下马刺。两人都把斗篷卷在前臂上,黑人说:
“我们交手之前,我有一个要求。希望你在这次格斗中拿出所有的勇气和奸计,正如七年前你杀我弟弟的那次一样。”
在他们的对话中,马丁·菲耶罗也许是第一次听到了仇恨的口气。他像挨了一鞭子似的,在血液里感到了。两人开始恶斗,锋利的刀刃闪电似的划去,在黑人脸上拉了一个口子。
傍晚有一个时刻,平原仿佛有话要说;它从没有说过,或许地老天荒一直在诉说而我们听不懂,或许我们听懂了,不过像音乐一样无法解释……雷卡巴伦躺在小床上看到了结局。一次冲击,黑人后退几步,没有站稳,佯装朝对方脸上剁去,手腕一转却直刺过去,捅进对方肚子。然后又是一下,杂货铺老板没有看清,菲耶罗没有起来。黑人一动不动,似乎守着他痛苦的垂死挣扎。他在草地上擦净那把染血的尖刀,缓缓向房屋走来,没有回头张望。他完成了报仇的任务,现在谁都不是了。说得更确切一些,他成了另一个人:他杀了一个人,世界上没有他容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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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教派
有人说凤凰教派起源于埃及的赫利奥波利斯,是推行改革的阿梅诺菲斯四世①死后的宗教复辟的产物,那些人援引了希罗多德②和塔西伦的文章以及埃及的碑刻,却不知道,或者不想知道,“凤凰教派”名称的由来不早于赫拉班诺·毛罗,最古老的记载(比如说,弗拉维奥·约瑟夫③的作品)只提到“民俗派”和“秘密派”。格雷戈罗维乌斯在意大利弗拉拉的聚会上曾经指出,口语中极少用“凤凰”一词;我在日内瓦同手艺人打交道,问他们是不是凤凰派时,他们不懂我的意思,但随即承认自己是秘密派。假如我没有记错的话,佛教徒中间也有类似情况;世人对他们的称呼同他们自己的称呼不一样。
①阿梅诺菲斯四世(前1370—前1350),古埃及法老,在位期间推行宗教改革,以削弱祭司的权力。
②希罗多德(前484—前432),古希腊历史学家,著有《希腊—波斯战争史》。
③弗拉维奥·约瑟夫(37—100?),古犹太历史学家,著有《犹太时代》。
米克洛希奇在一篇著名的文章里把凤凰教徒和吉卜赛人相提并论。智利和匈牙利有吉卜赛人,也有凤凰教徒;除了这一点之外,两者没有什么共同之处。吉卜赛人多数是马贩子、补锅匠、铁匠和算命看相的;凤凰教徒往往自在地从事自由职业。吉卜赛人组成容貌体形相似的人群,用的,或者曾经用的是一种秘密的语言;凤凰教徒们和别人混居一起,他们没有受过迫害便是证明。吉卜赛人生活丰富多彩,给了蹩脚诗人以创作灵感;凤凰教徒们却同传奇、绘画、舞蹈无缘……马丁·布伯声称犹太人基本都是伤感的;凤凰教徒们却不尽然,有的甚至厌恶伤感;这一众所周知的事实足以驳斥一般人认为凤凰教是以色列一个分支的错误看法(乌尔曼居然荒唐地加以维护)。人们通常是这样推断的;乌尔曼相当敏感;他是犹太人;经常和布拉格犹太区的凤凰教徒们接触;乌尔曼感到的亲合力就是事实证明。说心里话,我不能同意那种推断。在犹太环境中的凤凰教徒和犹太人相似这一点并不能证明什么;无可否认的是正如赫兹利特①笔下的人情练达的莎士比亚,他们和世上所有的人相像。他们像使徒那样容易同各种各样的人打成一片;几天前,派桑杜的胡安·弗朗西斯科·阿马罗博士称赞说,他们很快就本地化了。
①赫兹利特(1778—1830),英国随笔作家、文学评论家,政治思想激进,对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剧作家颇有研究,著有《莎士比亚剧本中的人物》等。
我说过,凤凰教派在历史上没有遭受迫害的情况。这是事实;但是,既然任何人群中都有支持凤凰教派的人,这些人遭受过迫害或苦难,或者对别人施加过迫害或苦难,也是不争的事实。在西方的战争和亚洲早期的战争中,他们在不同的阵营里长期付出了鲜血;他们同世上所有的民族融为一体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他们没有一部同《圣经》一样能把以色列凝聚在一起的圣书,除了语言以外没有共同的记忆,他们分散在世界各地,肤色和相貌各各不同,把他们团结在一起、直到时间终结的,唯有一件东西——秘密。有时候,除了秘密以外还有一个传说(也许是关于宇宙起源学的神话),但是那些肤浅的凤凰派教徒已经忘却,如今只保存关于惩罚的模模糊糊的传统。关于惩罚、盟约或者特权的传统,因为说法不同,很难看出神是否作出确保一个血统长久不衰的裁决,属于那血统的人是否世世代代举行一种仪式。我核对过旅行家的报告,同族长和神学家们交谈;可以肯定凤凰教徒唯一的宗教活动是举行那种仪式。仪式形成了秘密。我先前说过,秘密是世代相传的,但习俗不要求由母亲传授子女,也不由教士传授;传授秘密是最卑微的人的任务。奴隶、麻风病人或者乞丐充当秘义传授师的角色。小孩也可以教别的小孩。仪式本身微不足道,很快就能完成,不需要详细说明。使用的材料是软木、蜡或者阿拉伯树胶。(仪式中还提到烂泥;也是常用的东西。)没有专为举行此类仪式而设的寺庙,但是废墟、地窖或门廊都可认为是合适的场所。那个秘密是神圣的,然而有点可笑;举行仪式时要避人耳目,信徒们从不谈论。仪式没有文雅的名称,但大家明白,随便什么话都可以代表,或者说,不可避免地都可以涉及;因此,我谈话时不留心说了什么,信徒们往往会尴尬地掩口而笑,因为他们认为我触及了那个秘密。日耳曼文学中有凤凰教徒写的诗,从表面上看,主题是海洋或者傍晚;其实我听说是那个秘密的象征。迪康热在他的《术语词典》里收集了一条经外的箴言:地球乃是竞技的镜子。某些信徒出于神圣的恐惧不敢举行那种再简单不过的仪式;他们遭到别人蔑视,但更蔑视自己。相反的是,一些故意拒绝习俗、同神取得直接沟通的人却很有名声;他们在礼拜仪式中用塑像来表现这种沟通,因此,约翰写道:
天庭上下都应知道
神同软木和烂泥一样令人愉悦。
我在三大洲有不少信奉凤凰教的朋友;我发现他们最初觉得那个秘密无聊、庸俗、让人痛心、(更奇怪的是)令人难以置信。他们不愿承认他们的父辈竟会干这种无聊的事。奇怪的是,长远以来,那个秘密并没有失传;尽管世界风云变幻,战争频仍,人们流离失所,那个秘密依然不可思议传到了所有的信徒。有人甚至毫不犹豫地声称那秘密已成为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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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
1871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登岸的那个人名叫约翰尼斯·达尔曼,是福音派教会的牧师;1939年,他的一个孙于,胡安·达尔曼,是坐落在科尔多瓦街的市立图书馆的秘书,自以为是根深蒂固的阿根廷人。他的外祖父是作战步兵二团的弗朗西斯科·弗洛雷斯,被卡特里尔的印第安人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省边境上用长矛刺死;在两个格格不入的家世之间,胡安·达尔曼(或许由于日耳曼血统的原因)选择了浪漫主义的先辈,或者浪漫主义的死亡的家世。一个毫无表情、满脸胡子的人的银版照相,一把古老的剑,某些音乐引起的欢乐和激动,背诵《马丁·菲耶罗》中一些章节的习惯,逝去的岁月,忧郁孤寂,助长了他心甘情愿但从不外露的低人一等的心理。达尔曼省吃俭用,勉强保住南方的一个庄园,那注产业原是弗洛雷斯家族的,现在只剩一个空架子;他经常回忆的是那些香桉树和那幢已经泛白的红色大房子的模样。琐碎的事务和容或有的冷漠使他一直留在城市。年复一年,他满足于拥有一注产业的抽象概念,确信他在平原的家在等他归去。1939年2月下旬,他出了一件事。
从不认错的命运对一些小小的疏忽也可能毫不容情。一天下午,达尔曼买到一本不成套的威尔版的《一千零一夜》;他迫不及待地想看看这一新发现,不等电梯下来,就匆匆从楼梯上去;暗地里他的前额被什么刮了一下,不知是蝙蝠还是乌。替他开门的女人脸上一副惊骇的神情,他伸手摸摸额头,全是鲜红的血。谁油漆了窗于,忘了关上,害他划破了头。达尔曼那晚上床睡觉,凌晨就醒了,从那时候开始嘴里苦得难受。高烧把他折磨得死去活来,《一千零一夜》里的插图在他恶梦中频频出现。亲友们来探望他,带着不自然的微笑,反复说他气色很好。达尔曼有点麻木地听他们说话,心想自己在地狱里受煎熬,他们竟然不知道,真叫人纳闷。八天过去了,长得像是八个世纪。一天下午,经常来看他的大夫带了一个陌生的大夫同来,把他送到厄瓜多尔街的一家疗养院,因为要替他拍X光片于。达尔曼在出租马车里想,他终于可以在不是他自己的房间里睡个好觉。他觉得高兴,很健谈;到了疗养院,他们替他脱光衣服,剃光脑袋,用金属带把他在推床上固定,耀眼的灯光使他头晕,他们还替他听诊,一个戴口罩的人在他胳臂上扎下注射针。他苏醒过来时头上扎着绷带,感到恶心,躺在井底似的小房间里,在手术后的日日夜夜里,他体会到以前的难受连地狱的边缘都算不上。他嘴里含的冰块没有一丝凉快的感觉。在那些日子,达尔曼恨透了自己;恨自己这个人,恨自己有解大小便的需要,恨自己要听人摆弄,恨脸上长出的胡子植。他坚强地忍受了那些极其痛苦的治疗,但是当大夫告诉他,他先前得的是败血症,几乎送命的时候,达尔曼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悲哀,失声哭了。肉体的痛苦和夜里的不是失眠便是梦魇不容他想到死亡那样抽象的事。过了不久,大夫对他说,他开始好转,很快就可以去庄园休养了。难以置信的是,那天居然来到。
现实生活喜欢对称和轻微的时间错移;达尔曼是坐出租马车到疗养院的,现在也坐出租马车到孔斯蒂图西昂市。经过夏季的闷热之后,初秋的凉爽仿佛是他从死亡和热病的掌握中获得解救的自然界的象征。早晨七点钟的城市并没有失去夜晚使他产生的老宅的气氛;街道像是长门厅,广场像是院落。达尔曼带着幸福和些许眩晕的感觉认出了这个城市;在他放眼四望的几秒钟之前,他记起了街道的角落、商店的招牌、这个质朴的城市和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差别。在早晨的黄色光线下,往事的回忆纷至沓来。
谁都知道里瓦达维亚的那一侧就是南方的开始。达尔曼常说那并非约定俗成,你穿过那条街道就进入一个比较古老踏实的世界。他在马车上从新的建筑物中间寻找带铁栏杆的窗户、门铃、大门的拱顶、门厅和亲切的小院。
在火车站的大厅里,他发现还有三十分钟火车才开。他突然记起巴西街的一家咖啡馆(离伊里戈延家不远)有一只好大的猫像冷眼看世界的神道一样,任人抚摩。他走进咖啡馆。猫还在,不过睡着了。他要了一杯咖啡,缓缓加糖搅拌,尝了一口(疗养院里禁止他喝咖啡),一面抚摩猫的黑毛皮,觉得这种接触有点虚幻,仿佛他和猫之间隔着一块玻璃,因为人生活在时间和时间的延续中,而那个神秘的动物却生活在当前,在瞬间的永恒之中。
列车停在倒数第二个月台旁边。达尔曼穿过几节车厢,有一节几乎是空的。他把手提箱搁在行李架上;列车起动后,他打开箱子,犹豫一下之后,取出《一千零一夜》的第一册。这部书同他不幸的遭遇密切相连,他带这部书出门就是要表明不幸已经勾销,是对被挫败的邪恶力量一次暗自得意的挑战。
列车两旁的市区逐渐成为房屋稀稀落落的郊区;这番景色和随后出现的花园和乡间别墅使他迟迟没有开始看书。事实上,达尔曼看得不多;谁都不否认,磁石山和发誓要杀死恩人的妖精固然奇妙,但是明媚的早晨和生活的乐趣更为奇妙。幸福感使他无心去注意山鲁佐德和她多余的奇迹;达尔曼合上书,充分享受愉悦的时刻。
午饭(汤是盛在精光锃亮的金属碗里端来的,像遥远的儿时外出避暑时那样)又是宁静惬意的享受。
明天早晨我就在庄园里醒来了,他想道,他有一身而为二人的感觉:一个人是秋日在祖国的大地上行进,另一个给关在疗养院里,忍受着有条不紊的摆布。他看到粉刷剥落的砖房,宽大而棱角分明,在铁路边无休无止地瞅着列车经过;他看到泥路上的骑手;看到沟渠、水塘和农场;看到大理石般的明亮的云层,这一切都是偶遇,仿佛平原上的梦境。他还觉得树木和庄稼地似曾相识,只是叫不出它们的名字,因为他对田野的感性认识远远低于他思念的理性认识。
他瞌睡了一会儿,梦中见到的是隆隆向前的列车。中午十二点的难以忍受的白炽太阳已成了傍晚前的黄色,不久又将成为红色。车厢也不一样了;不是在孔斯蒂图西昂离开月台时的模样:平原和时间贯穿并改变了它的形状。车厢在外面的移动的影子朝地平线延伸。漠漠大地没有村落或人的迹象。一切都茫无垠际,但同时又很亲切,在某种意义上有些隐秘。在粗犷的田野上,有时候除了一头牛外空无一物。孤寂达到十足的程度,甚至含有敌意,达尔曼几乎怀疑自己不仅是向南方,而是向过去的时间行进。检票员打断了他这些不真实的遐想,看了他的车票后通知他说,列车不停在惯常的车站,而要停在达尔曼几乎不认识的稍前面的一个车站。(那人还作了解释,达尔曼不想弄明白,甚至不想听,因为他对事情的过程不感兴趣。)
列车吃力地停住,周围几乎是一片荒野。铁轨的另一面是车站,只是月台上一个棚子而已。车站附近没有任何车辆,但是站长认为在十来个街口远的一家铺子里也许能找到一辆车。
达尔曼决定步行前去,把它当做一次小小的历险。太阳已经西沉,但是余辉在被夜晚抹去之前,把深切阒静的平原映照得更辉煌。达尔曼缓步当车,心醉神迷地深吸着三叶草的气息,他走得很慢,并不是怕累,而是尽量延长这欢快的时刻。
杂货铺的房屋本来漆成大红色,日久天长,现在的颜色退得不那么刺眼。简陋的建筑使他想起一帧钢版画,或许是旧版《保尔和弗吉尼亚》①里的插图。木桩上拴着几匹马。达尔曼进门后觉得店主面熟;后来才想起疗养院有个职员长得像他。店主听了他的情况后说是可以套四轮马车送他;为了替那个日子添件事,消磨等车的时光,达尔曼决定在杂货铺吃晚饭。
①《保尔和弗吉尼亚》,法国伤感主义作家圣比埃尔(1737—1814)写的小说。主人公保尔和弗吉尼亚从小青梅竹马,但未能结合。小说地理背景是远离文明的当时法属毛里求斯岛。
一张桌子旁有几个小伙子又吃又喝,闹闹嚷嚷,达尔曼开头并不理会。一个非常老的男人背靠柜台蹲在地下,像件东西似的一动不动。悠久的岁月使他抽缩,磨光了棱角,正如流水磨光的石头或者几代人锤炼的谚语。他黧黑、瘦小、干瘪,仿佛超越时间之外,处于永恒。达尔曼兴致勃勃地打量着他的头巾、粗呢斗篷、长长的围腰布和小马皮制的靴子,想起自己同北部地区或者恩特雷里奥斯人无益的争论,心想像这样的高乔人除了南方之外,别的地方很难见到了。
达尔曼在靠窗的一张桌子旁坐下。外面的田野越来越暗,但是田野的芬芳和声息通过铁横条传来。店主给他先后端来沙丁鱼和烤牛肉。达尔曼就着菜喝了几杯红葡萄酒。他无聊地咂着酒味,懒洋洋地打量着周围。煤油灯挂在一根梁下;另一张桌子有三个主顾:两个像是小庄园的雇工;第三个一副粗俗的样子,帽子也没脱在喝酒。达尔曼突然觉得脸上有什么东西擦过。粗玻璃杯旁边,桌布的条纹上,有一个用面包心搓成的小球。就是这么回事,不过是有人故意朝他扔的。
另一张桌子旁的人仿佛并没有注意他。达尔曼有点纳闷,当它什么也没有发生,打开《一千零一夜》,似乎要掩盖现实。几分钟后,另一个小球打中了他,这次那几个雇工笑了。达尔曼对自己说,不值得大惊小怪,不过他大病初愈,被几个陌生人卷进一场斗殴未免荒唐。他决定离开,刚站起身,店主便过来,声调惊慌地央求他:
“达尔曼先生,那些小伙子醉了,别理他们。”
达尔曼并不因为店主能叫出他的姓而奇怪,但觉得这些排解的话反而把事情搞得更糟。起初,雇工的寻衅只针对一个陌生人,也可以说谁也不是;现在却针对他,针对他的姓氏,闹得无人不知。达尔曼把店主推在一边,面对那些雇工,问他们想干什么。
那个长相粗鲁的人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和胡安·达尔曼相隔只有一步的距离,但他高声叫骂,仿佛隔得老远似的。他故意装得醉态可掬,这种做作是难以容忍的嘲弄。他满口脏话,一面骂声不绝,一面掏出长匕首往上一抛,看它落下时一把接住,胁迫达尔曼同他打斗。店主声音颤抖地反对说,达尔曼没有武器。这时候,发生了一件始料不及的事。
蹲在角落里出神的那个老高乔人(达尔曼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所属的南方的集中体现),朝他扔出一把亮晃晃的匕首,正好落在他脚下。仿佛南方的风气决定达尔曼应当接受挑战。达尔曼弯腰捡起匕首,心里闪过两个念头。首先,这一几乎出于本能的举动使他有进无退,非打斗不可。其次,这件武器在他笨拙的手里非但起不了防护他的作用,反而给人以杀死他的理由。像所有的男人一样,他生平也玩过刀子,但他只知道刺杀时刀刃应该冲里面,刀子应该从下往上挑。疗养院里绝对不允许这种事情落到我头上,他想道。
“咱们到外面去。”对方说。
他们出了店门,如果说达尔曼没有希望,他至少也没有恐惧。他跨过门槛时心想,在疗养院的第一晚,当他们把注射针头扎进他胳臂时,如果他能在旷野上持刀拼杀,死于械斗,对他倒是解脱,是幸福,是欢乐。他还想,如果当时他能选择或向往他死的方式,这样的死亡正是他要选择或向往的。
达尔曼紧握他不善于使用的匕首,向平原走去。
以上译自《杜撰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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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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