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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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中情局的,给我一份卫斯理的情报。”

“我权限不够啊。”

“他这么牛逼,还要权限才能调查。”

“卫斯理的背景很神秘,我尽量吧。”

“小九还在烽火集团吗?”

“是的,乐不思蜀呢。”

“那我就不打扰她,毕竟,能让她开心的事情那么少。”小乔说,“你说她何苦,爱就去追,恨就干掉嘛。”

烽火集团。

陆柏病怏怏了好几天,精神不怎么好,天天都萎靡不振,就算陆小九变着法子做好吃的,陆柏都没什么胃口,天天看起来萎靡不振的样子,作为一个工作狂,他最近也不怎么工作,生活照样很规律,被逼着十点上床,原本要折腾到一两点睡觉,现在十一点多就能睡觉。早上六点起来,看早报,看新闻,开一个简短的领导会议,接着就是吃早餐,没精打采地裹着羊绒毯子开始看书,就这样能维持到中午。

睡个午觉,下午又继续看书,维持到晚上,快要下班时开一个会议,他负责的领域倘若有什么紧急的事情,廖梦影会来和她说,倘若是没有,他一天都能不受打扰地看书。

陆小九从小是一名学霸,可论起看书,她做不到陆柏这样全神贯注,特别是这几年,她很少静下心来去看书,除非是专业医科类的书籍,否则,她早就没了心思看什么书籍。

“我要抽你一管血。”陆小九说。

“为何?”陆柏揉了揉鼻子,裹着羊毛毯子,整个人卷在飘窗前看书,抬头就是纽约金融界的繁华美景,冰冷的灯光衬得他的脸色更白得像鬼。

“无聊,抽你一管血去检查检查。”

“拒绝。”陆柏说,“我这么一个看着命不长久的人,一滴血都很珍贵。”

陆小九,“…”

第499章 宅男和宅女

她有心做一个检测,又知道其实一点用处都没有,陆柏有专门的医疗团队,里面的人才都是这个领域的尖端人才,她见过其中一人,这么多顶级的医生在维护他的身体,她只不过是一个还没有专业证的外科医生,的确有点多余,可什么都不做,她心里真的很难受。

陆柏把一份体检报告给她,“这是我的体检报告。”

陆小九半信半疑地接过来,这份体检报告上显示,陆柏低血压,低血糖,有早期的肝硬化等等等毛病,其他的都是亚健康,小毛病,陆小九看着肝硬化这一行刺眼的字,“肝硬化?”

“这是一年前的体检报告,现在已经改善多了。”陆柏说,“况且是早期的,又不是癌症。”

陆柏免疫力非常差,稍微受凉就会感冒。

陆小九心里总有担忧,却每次都被陆柏轻描淡写地盖过去了。

“算了,反正身体是你的,又不是我的。”

陆柏放下书,看着她,这几年他都没机会知道一件事,“天一给你捐过肝脏,这几年可有别的排异现象?对你身体可有别的影响?”

陆小九摇头,一切正常,她甚至能迅速开始高强度的训练,对她一点影响都没有,好像这颗肝脏和她的肝脏同属一脉,对她的身体一点影响都没有。

“那就好。”陆柏说。

陆小九有心想问,既然还记得天一,每一次谈起天一也是一副感恩的语气,为何要了天一的命?可她知道,她从陆柏的口中,问不出什么来。

“中午要吃什么,我给你做。”

“我已经三天没出大厦了,出去走一走吧,换季了,应该买一些衣服。”陆柏说,“每年都是梦影买衣服,我都快穿腻了。”

他衣柜里的衣服,都是廖梦影买的?

陆小九心里莫名其妙地冒着酸气,她能看得出来,廖梦影对陆柏而言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烽火集团的前身就是一个武器工厂,那家的主人训练了许多特工,一起卖给烽火集团,并签订了合约,廖梦影是一名出色的特工,长相美貌,品行良好,甚至是知情识趣的,这么一名优秀的女人竟然甘愿让一个男人的生活助理,可见她对陆柏多么忠心,陆柏生活上很多事情都离不开廖梦影。

“好。”

廖梦影身为陆柏的生活助理和保镖,只要在纽约就会一直跟着陆柏,陆小九说,“我会保护他,你不用跟着去了。”

廖梦影愣了愣,陆小九说,“我要杀他,是几年后的事情,现在,我不会动他一根头发,谁要他的命,就是和我过不去。”

陆柏笑了笑,廖梦影说,“是。”

她退了一旁,陆柏和陆小九离开大厦,方曼宁和顾西西走了过来,方曼宁说,“她凭什么在我们烽火集团发号命令,简直太过分了,她是无忧门的人啊。”

顾西西眉目垂下,略有点不服,她花了那么多年,都不如陆小九一个礼拜,她说什么,陆柏几乎不会反对,在烽火集团李,她最忌惮的人就是陆柏,一个拥有一双锐利的眼的男人是她的心腹大患,更不用说,陆柏几乎可以算得上是烽火集团的大脑,一个移动的百科全书,这样的男人实在太可怕,当初她没决定潜伏在陆柏身边,就是看出,陆柏此人太过阴沉冷漠,不易取得他的信任。

他信着一名敌人。

哪怕这个敌人会要他的命,他也信她。

陆小九拿到了一份,她从未拿到的资料,传到了泰勒将军的手里,她几年的潜伏竟然比不上陆小九的几天,感觉被打脸了,泰勒将军肯定会以为她没尽责,他没拿到核心情报。

顾西西对此,非常的恼怒。

“这是陆柏的决定,我们无权置喙。”廖梦影说。

“梦影,我是为你感到不值啊。”方曼宁。

“心领了。”廖梦影转身离开。

方曼宁说,“西西,你说,她是不是不是好心人,我只是觉得对她不公平,多唠叨几句。”

“你又不是不知道,梦影对陆柏多死忠。”

方曼宁,“忠心有什么用,陆柏还不是喜欢陆小九。”

家里陆小九做的饭菜,陆柏多少还吃一点,外面的餐厅,陆柏吃得特别少,陆小九若不是从小和他一起长大知道他的饭量,一定以为他一直都这么食欲不振。

明明当年他很能吃。

或许,许多事情都变了吧。

陆小九说,“我给你点了一份沙拉,至少吃完了。”

陆柏,“…”

她开口的事情,他总能做到,哪怕没吃一口,就恶心反胃地想吐,他没告诉小九,因为肝脏的问题,他每隔半年要打一种药物,这种药物会让他在半个月内失去食欲,没吃一口东西都恶心反胃,他刚打过药物一个礼拜,这半个月内都没胃口,也不会很饿,若不是小九在他身边,他这半个月多数都是滴葡萄糖过的。

“好吃吗?”陆小九问。

陆柏擦了擦嘴,“很好吃。”

不知道为什么,陆小九觉得他的脸色更差了一点,眼角还沾了一点泪意。

他们和正常的情侣一样吃过饭就去逛街,陆小九带他去一家高档商场逛,纽约的商场人很多,几乎每一家都是,有一个商场人却极少,诺大的商场逛的人并不是特别多,不会出现买单还要排队的情况。然而,这里的衣服极昂贵,除了国际大牌入住,没有一个大众品牌,此外是尖锐设计师的品牌,都很有特色。

陆柏的衣服,几乎都是廖梦影采购,买什么穿什么,并不是说他的时尚感不好,不会自己买衣服,他只是太忙了,抽不出时间来逛,交给廖梦影全部处理。

廖梦影也从来没让他失望过。

“一个宅男要那么多衣服干什么。”楚凛曾经这么吐槽过他。

作为一个宅男,陆柏算是非常注意形象的宅男了,就算宅,一天不见人也会把自己收拾得格外的干净光鲜,陆小九给他挑选了好几套衣服,除了正装,挑了很多家居服,陆柏偏爱毛衣,各种各样的毛衣,一件毛衣,休闲长裤就是他日常的装扮,格外的赏心悦目。

陆柏看着陆小九给他挑选的衣服,神色略微妙。

陆小九好整以暇地问,“怎么了?不合心意?”

陆柏歪着头,欣赏着陆小九给他挑选的,所谓的新锐设计师的服装,很是另类,他一般不往潮装这一类挑选,要的都是王子装,几乎没一套衣服都能衬得他气质干净优雅。

陆小九挑选的这些另类的潮牌,很显然是他没尝试过的。

五颜六色,全都齐全了。

对于一名偏爱白色的男人,并且是格外挑剔的男人而言,这的确是一件很有挑战的事情,陆柏说,“挺漂亮的。”

完全是口是心非。

“那就都要了。”陆小九格外的豪气。

反正陆柏有钱,不在乎这点钱。

陆柏打算回去就把这些衣服都打入冷宫,阿生可能会喜欢,赠送,“再买一点鞋子和配件吧。”

“好!”陆柏相当的好脾气,哪怕陆小九给他挑选的,全部是他的风格,他也乐此不彼,心情非常放松,陆小九原本是赌气,她已有很多年不曾有过这样的赌气,仿佛回到了少女时代。陆柏这么好脾气,她又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他看起来相当的好欺负的样子呢。

当年的陆柏,可一点都没这么好欺负。

她要是给他挑选这样的衣服,陆柏就会骂人,不管是谁,他都不会接受的,他当年脾气可不怎么好,反而是她,不管陆柏做什么,她都觉得这样好,那样好,啊,怎么哪哪儿都好。

他们的情况,仿佛调过来了。

“你看着我干什么?”陆柏问。

陆小九定定地看着他,倏然别开了目光,低声说,“没什么。”

她一点都不想感慨时光对一个人的残忍。

“小九,你也挑一点衣服吧。”

“我不需要。”陆小九说,“我的衣服够了,也不需要多好的衣服,好衣服穿在我身上简直是浪费。”

作为一名特工,不需要把自己打扮得多精细。

陆柏让人把衣服全部都送到烽火集团,他牵着陆小九的手去女装店,陆小九没想到他会突然牵着她的手,格外的诧异,又格外…心跳如雷,她试着挣脱陆柏的手,却被他紧紧地握住。

“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哪一个不是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陆小九内心是拒绝的,可实在是争不过陆柏,这时候陆柏就格外的强势,硬是给陆小九买了几件风格不一样的裙子。

有短裙,也有长裙。

几乎都是连衣裙,陆小九骨骼小,穿连衣裙格外的好看,陆小九左右不适应,这衣服穿着她觉得很不爽,陆小九说,“我不适合这些衣服。”

“很漂亮。”陆柏说,淡淡说,“你穿着也很漂亮。”

陆柏的手,轻轻地拂过陆小九的眉目,带了几分柔情,他的指尖很细,手指圆润,身材消瘦得那么厉害,手指却很漂亮,陆小九仰头看着他的眼睛,里面有一种夺目的光,浅灰带蓝的眼瞳里,倒映出她的容颜,冷清得令人讨厌。陆柏喜欢如今的自己吗?他喜欢的,是当年活泼朝气的小九,并不是如今死气沉沉,毫无情绪波动的小九,彼此都是当年陌生的样子,就算他们渴望时光倒流,却没有人愿意,往后倒退一步,就像被枪指着背脊的人,只能不断地往前走,过往一点一点地沙化在时光中。

第500章 细水流长的温柔

他是她永远的遗憾和痛恨。

陆小九别开了脸,指尖轻轻地颤动,带着一分冷意。

“这是你曾经最喜欢的鞋子。”陆柏说。

陆小九看向一双红色的高跟鞋,鲜红的漆面,细尖的高跟鞋,十四岁的是她渴望着长大,在国,女孩子穿上高跟鞋就意味着长大,她渴望成长,能当陆柏的新娘。

她拉着陆柏,指着高档橱窗里摆设的高跟鞋说,这是我最喜欢的鞋。

一模一样的设计,一模一样的颜色,这样的红色,很令人心动。

陆柏拿了过来,轻轻地扬了扬,“试一试?”

小九看着很娇小,但是并不矮,常年穿着一双白球鞋,在高跟鞋满街的纽约,她就显得格外的矮,女人们都喜欢穿高跟鞋,她却喜欢舒服的装束。

他把袋子放在一旁,单膝跪在她身边,替她脱去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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