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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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万分羡慕他的笔,可以这样被他握在手心。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那么迷恋江海洋左手写字的样子。至今,我也没有找到答案。
江海洋的手带着笔在纸上游走,笔尖触到纸张发出轻微的划声,他很快的写完,还没等我看清,就已经起身,将纸贴贴到墙上,而且为了让我看不到,他故意把纸贴贴的很高很高。
但是,世界上有些事,就叫命中注定。
江海洋刚刚贴上去的纸贴,就那么直直地掉了下来,掉在我的脚边。
心形的纸上黑水笔写的几个遒劲有力的字赫然出现在我眼底:
【愿于季礼心想事成】
我呆愣在原地。心脏像失了控制一般狂躁地跳动。
我从来不知道,原来我于季礼,也可以成为别人愿望的主角。
窝囊这么多年的我,深深地舒了一口气,抬眼直直地盯着江海洋。
他笑着耸耸肩,双手随意的叉着腰:
“姑娘,你要哭了。”
我不管眼底私自泛起的水汽,只是重重地点头。
他轻叹一口气,将我按向身旁的椅子:
“你这姑娘怎么跟水似地,变得这么爱哭了?”一边说还以便自顾自地笑:“以前同学们都说你是无情无欲的灭绝师太呢。”
我本来都酝酿起的感动情绪瞬间被这句“灭绝师太”给镇压了下去。弄得我哭也哭不出,笑又憋不住,我想,我此刻的表情一定异常地难看。我羞恼地用眼神狠狠剜了江海洋一眼,恨恨地说:
“我明明是武功高强断爱绝情的小龙女!”
江海洋听见我的回答,立马笑了起来,他的双眼因为笑容微微眯着,眼瞳很黑,像曜石一般闪耀。
一个男人,为什么会这么好看呢?
我痴痴地看着江海洋,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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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溜达回到家的时候,已近黄昏。
第二次进我小窝的江海洋明显熟稔了许多,自觉地脱掉鞋子,跟在我身后。
我默默地钻进厨房,准备做晚饭。
明明是江海洋的生日,但是今天一整天,不知道到底是他陪我,还是我陪他。
我将超市里买回来的基围虾蒸在高压锅里,切了些肉炸了酥酥的丸子,炒了一盘西兰花。再加上一些速冻食品加热,也算是做了丰盛的一顿。
我屯来过年的粮,差不多都弄到桌上了。
围在我支起的小小桌子旁,江海洋像个贪吃的孩子端着饭碗不停地敲,提醒我赶紧上菜。
这么对坐在小小的桌边吃饭,尤其背景是我的家,气氛不觉变的就微妙了起来。
我一边往嘴里送米饭,一边想着一会儿该做点什么来缓解气氛。
“你不吃菜么?一直往嘴里送米饭?想什么呢?这么入神?”江海洋一脸戏谑。像模像样地用筷子敲了敲碗:
“再盛一碗。”
我起身又给他盛了一碗,看他吃的很香的样子,心里也暗暗高兴,我抬头:
“你现在住在哪呢?”
“我昨天才回来的,一回来就来你这了,还没地方住呢。”
“呃……”我呼吸一窒,他说,他没地方住,而我家正好有一张空床,按照常理,我该让他留下吧?
可是和江海洋同处一室?还睡觉?!这我还真的一时半会儿没法接受。
“呵咳咳……”江海洋大概是想笑,结果乐极生悲,呛到了,我赶紧给他倒了一杯水,他一边喝我一边拍拂着他的背给他顺气:
“急什么呢?”
江海洋捂着喉咙对我摆摆手:
“没有,就是觉得你的反应很可爱。”他轻咳一声,但是声音里还是有些喑哑:
“我现在住在我姑妈的一套旧房子里。在城都花园。”
城都花园?据我极其贫乏的房产消息所知,城都花园的房子是很贵的。
他姑妈的旧房子都能在城都花园,而我这样积极生活,努力工作的人,还在租这样简陋的房子。
这就是差距啊。
我无声的低下头去吃自己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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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我们拿着我无聊买的一点烟花鞭炮奔到离我家不远的小广场上放烟花,大年三十整晚上都可以放。
还没到广场,就听见噼里啪啦的声音,我一抬头,那边已经聚集了不少的人,凝重的夜色被绚烂多彩的烟花点燃,周围的景物都在骤然的光亮中忽明忽暗。
我和江海洋握着手中的烟花,都那么定在原地看着华光熠熠的天空,广场上的人们兴致高涨,烟花一盒一盒的点燃,空中骤然成了一副美丽的涂鸦画卷,各式烟花齐放,让人目不暇接。
多么欢乐地气氛,即使烟花的结局,是颓然伤逝,也无所谓。
“七年,我终于回来了。”
漫天华彩作背景,江海洋的声音隐在霹雳巴拉的嘈杂声音里,我回过头,他的面庞在忽明忽暗的湛蓝幕布中有些飘忽不定,五光十色的烟花映在他英挺的五官上,显得几分迷离。耳畔只听见他坚定地说:
“相信我,我会让你的世界,变得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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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躺在床上,我一直辗转反侧难以成寐,脑海里反复回荡江海洋那句:“相信我,我会让你的世界,变得很不一样。”
我突然有了一丝奇异的感觉。
一晚上做了很多梦,梦了什么也不太清楚。半梦半醒之间我几次睁眼又闭上,身上的气力渐渐流失。
早上起来,我感到头异常的疼,几个喷嚏打下来,我大概知道了原因。
除夕夜玩的太开心了,寒风给我来了个特大优惠,直接让感冒兄来和我亲密接触了。
今天是大年初一,我却一直窝在床上像摊泥似地,随便动一动就觉得身上的骨头都在疼。头晕晕的,异常的重,看东西总觉得很模糊。
我从来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般想家。
叶爱红,我突然就想你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
大概是我忍不了的时候。
我强自从床上爬起来,感到全身虚软无力。在身上裹了好几件毛衣和外套,又把衣柜里唯一一件羽绒服拿出来套在身上,拿上包出门了。
飕飕的寒风吹得我一个激灵,瞬时清醒了许多。
仰天无奈地苦笑。
本来我手上的钱就不多了,我竟然还敢生病。
我开始异常怨恨起自己娇气的身体。
到了医院,我独自排队挂号在看病的人群中显得形单影只,好不容易轮到我,我赶紧钻进了诊室。
穿着白大褂的中年医生给我量了烧看了症状,诊断我感冒的有点严重,挂水要挂好几天,我想想几天的开销挺大,就让医生给我开点特效的,快点好的。
医生斜斜睨了我一眼,大笔一挥在诊断单上写写画画,一边用很是不屑地口气说:
“真搞不懂你们这些人,病了就好好治吧,急什么劲儿!去窗口划价,划完价去护士站作皮试,打‘先锋’吧,好的快。”
我讪笑着接过诊断单,一转身就翻了个白眼,现代的医生,态度真差。
因为衣服穿得太多,作皮试的时候,袖子总也挼不上去,我只得一件件把衣服脱下来,放在一边。
给我作皮试的护士拿着那粗长的针管一脸笑容地向我靠近,弄得我汗毛倒立,吓得一身冷汗。
她使劲往我皮肤里一戳,又黑心的往上一挑。
疼得我,直接咬着牙含着泪把她祖宗十八代以内所有亲属都亲切问候了一遍。
坐在护士站外的长椅上,我看着我手臂上那块涂了碘酒的地方,期盼着别有异常的反应。
百无聊赖,我抬头看着走廊尽头的电视机,我坐的地方离电视不远,但是鉴于我不太好的视力,我基本上只能通过颜色来鉴别电视上的人和物。
“于季礼?”
正当我看的津津有味,一声探究地询问打断了我,我回头。
一对年轻的伉俪出现在我的视线,俪影双双对我和善地笑,那喊我的女人我认出是我高一的同学,后来分班没分到一起。
大概是刚刚输完液,准备走,不巧就正好遇到坐在走廊的我了。
我世故地和他们寒暄了几句,我那女同学一贯是个古道热肠的主,看我一个人来看病,一直坚持要陪我,我再三推辞她才作罢,临走她要了我的电话,告诉我不久以后要同学聚会,再三嘱咐我一定要去。
医院的灯光很明亮,却让我有一种寂寞的荒凉感。看着他们携手离去的背影,我才深深舒了一口气。像卸下了厚重的包袱。
现在的我,总是很不想碰见以前的同学。
或许是虚荣心作祟,我不想因为现在窘迫的生活折损我的骄傲。
很庆幸,我没有对“先锋”过敏。输完液我又一个人回家。沿路我都走得不快,大概是生病的缘故,我总觉得有气无力,蔫蔫的,走路像在飘似地。
还没到家,我就看见我住的那栋楼门口围满了人。
这样的情景并不多见,我有些紧张,开始思索会不会是哪一家着火了,更或者是我自己没关煤气或者电线老化酿成惨剧了?
我的心脏突突地跳,赶紧三步并作两步走,挤到人群里。
我拉住前面围着的一个大嫂,这个大嫂我认识,是楼下副食店的老板娘。她为人很八卦,见谁都一副很熟稔地样子,一见我回来,忙拉着我说:
“小于啊,你回来啦。现在莫进去哟,造孽哦,五楼死人啦!”她表情凝重,夸张地拍着手,痛心疾首的模样让我不禁怀疑是不是她家出事了。
我皱了皱眉,五楼两家住户我都不熟,没什么印象,我问:“怎么回事啊?”
“造孽哦,五楼住的那对小情侣呐,今天又吵起来啦,那男的拿起切水果的刀就捅过去啦,那女的,脾脏破裂,救护车都没来就直接嗝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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