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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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歌?云歌?
摸过她的脖子间,虽没有找到发绳,可那个竹哨却是旧识。
刘弗陵大恸,将云歌小心翼翼地拥入怀中,一如小时候。
云歌一只脚的鞋子已被鲜血浸透,而另一只脚的鞋子不知去了何处,只一截满是污泥的纤足掩在稻草中。
刘弗陵用袖去擦,血色泥污却怎么都擦不干净。
天山雪驼上,小女孩笑靥如花。
雪白的纤足,半趿着珍珠绣鞋,在绿罗裙下一荡一荡。
他握着竹哨的手紧紧握成拳头。
太过用力,竹哨嵌进手掌中,指缝间透出了血色。
云歌!云歌!
九年后,我们居然是这样重逢了!
Chapter 2 咫尺天涯
院中的槐树依然浓荫可蔽日。
厨房中,一个个整齐摆放着的陶罐里,还有她没有用完的调料。
案头的书籍半开。
榻旁的蜡烛还剩一半。
只是那个笑说着喜欢槐荫茂密的人,喜欢做菜的人,为了他遍寻书籍寻找良方的人,却已经不在了。
蜡烛的前一半陪伴着他们灯下的嬉笑,它的明亮温暖中荡漾着他们的温暖。
而后一半,此时,正映照出墙壁上一个孤单的影子,它的明亮温暖,似乎只是为了讽刺现在一屋的安静冷清。
“孟大哥,仍没有云歌的消息吗?”许平君怯生生地立在门口。
孟珏凝视着跳动的烛火,没有说话。
许平君手扶着门,静静站了好久,“孟大哥,对不起,我应该留住云歌。”
孟珏轻叹了一声,终于侧头看向许平君:“平君,你有身孕,回去休息吧!”
许平君没有离去,反倒走进了屋中,嘴唇翕合,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眼中慢慢有了泪意。
孟珏看着她,原本目中的清冷渐渐杂了几分怜惜,指了指坐榻,示意她坐。
“平君,虽然没有一点云歌的消息,但我并不担心找不到她。她也许是因为难过,还在外面散心,又肯定不想再见我,所以藏匿了行踪,但她迟早会回家。只要她回家,我就一定能找到她。”
许平君释然了几分,“原来孟大哥知道云歌的家和亲人?那可太好了。”
孟珏看着许平君,“平君,你和云歌认识已非一日两日,可你怎么还那么糊涂?”
“我当时…当时只是觉得云歌回了家,也许可以少伤心一些。”许平君咬住了唇。
孟珏唇角微扬,似乎在笑,实际上没有任何笑意,“我知道你心里紧张刘病已,而云歌自从认识病已,就对他与众不同,很多事情上对病已近乎言听计从。可云歌既然当年未和你争,现在即使我伤了她的心,她又怎么会再去和你分享刘病已?你小看了云歌,更小看了自己,枉云歌将你视作姐姐。”
许平君藏在暗处的心思和恐惧被孟珏一语道破,眼泪一下全涌了出来。
这几日,孟珏和病已都忙着寻找云歌。病已对她和以往一样体贴,孟珏却对她十分冷淡。可她并不怕孟珏的冷淡,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可她凭直觉,感觉出孟珏也许怪她,但绝对没有气她,甚至他还能理解她。她反倒对病已的体贴忐忑不安。
眼前的男子有优雅高贵的举止,有可敌国的财富,温和下深藏的是疏狂傲慢,不管是王爷还是霍光都不能令他折腰。
可本该是高高在上的人,却奇怪地拥有和她一样的灵魂,一种来自社会底层的阴暗和自私,以及为了卑微心愿而不惜付出所有的挣扎。
她知道她的感觉十分荒谬,孟珏怎么可能和她一样?可她就是如此觉得,甚至从认识他的第一天起,就有这种想法。
她藏在暗中的那些私心,那些不光明的想法,在他面前似乎都没有什么不对,都是十分正常的心愿和做法。
“孟大哥,我…我就是怕。云歌聪明美丽,人又好,可她越是好,我越是怕。病已写的字,我不认识,可云歌认识;病已吟出的诗赋,我听不懂,可云歌听得懂;病已笑摆的围棋,我根本不解,可云歌知道如何回应病已的嘲笑,她只随手下了一子,病已就抚掌大笑。而病已…我从来都猜不透他的心思,成婚前是,现在也是。有时候,我甚至连他究竟是高兴还是不高兴都看不出来。就拿这几日来说,我宁可他对我发脾气,怪我为什么知道云歌要走,既不告诉他,也没有尽力挽留云歌。可他什么都不说,连一句重话都没有,对我依然如往常一样好。怕我累着,每日做饭洗衣都是他干,怕我在家里气闷,带我出去散步,甚至说我最近笑得太少,讲笑话逗我笑,好像我们的生活中,云歌根本没有存在过,她的走对我们没有丝毫影响。孟大哥,我真的不明白病已的心思。我越不懂,越没底,就越害怕。我是个什么都没有的人,父亲有和没有差不了多少,母亲根本不喜欢我,在这个世上,我全部的所有只是病已…我知道我不应该,可是我…我必须要守着我唯一所有的东西。孟大哥…对不起…我必须要守着…”
许平君边说边哭,说到后来,又是委屈又是抱歉,还有心事倾诉出来的释然,索性不管不顾地哭了起来,眼泪落得又急又密。
孟珏从榻上拿了条绢帕递给许平君,语声温和,“我明白。你做得没有什么不对。每个人都有权力,也都应该尽力守护自己的幸福。”
许平君没有想到最应该因为云歌怪她的人,竟然对她没有丝毫怨怪,“孟大哥,我…”
心里越发难受,手中握着帕子,眼泪落得更急。
“平君,你虽然聪明,可你差了一点识人之明,眼界又局限于市井中,心胸不够开阔,所以你的聪明终落了下乘,只是小聪明。若是个一般男子,你的能力足够应付,可病已不是一般的男人,你的自以为是也许有一天会害了你。”
许平君慢慢停止了哭泣,怔怔地望着孟珏。忽想起云歌临走前和她说过的那句话,“孟大哥,云歌在走前,和我说过一句话,她说感情就像用手去握水,如果我太用力,拽得越紧,最后握紧的拳头中一滴水都不会剩下。我以为她是在说自己,原来…原来她是说我?!”
孟珏的神情一黯。
许平君慢慢体会出云歌话中的意思和对她的担心。
刹那间,满心的后悔和难过,眼泪又涌了出来,“孟大哥,云歌,云歌她和你一样,已经看透我的心思。她那么急着走,固然是因为生了大哥的气,可也是因为…因为我。”
孟珏淡淡笑着,没有说话,显然没有否认许平君的话。
对云歌而言,世间万物,再宝贵都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情义才是她心中的珍宝,也才能留住她。
短短一日间,她发现自己失去了爱情,又紧接着发现拥有的友情也在猜忌中摇摇欲碎。那长安城还有什么可留念?
决然地转身离去,既是逃避开失望的爱情,也是尽可能保存剩下的两份友情。
那一夜间,云歌的心会如何痛?
那个曾经不染尘埃的世外精灵,已经不可能再轻盈地翩翩起舞…
也许她选择飞入长安,本就是个错误。
院中槐树的阴影下,静站了很久的刘病已,轻轻转身,隐入了院外的夜色中。
屋内的对话虽只听到一小半,但他们所谈的内容,他早已大致猜到。
出乎意料的是平君竟然和孟珏如此亲近?
他们两人从什么时候就有了这份投契?
许平君依旧低着头哭泣。
孟珏对她的气早已全部消散,此时只剩怜惜,“平君,你想守护你的幸福,可你的守护方法对吗?现在碰到的是云歌,她会让你,可如果有一日,病已碰到一个女子,也聪明美丽,懂得一切云歌懂得的东西,她却不让你,你该如何?”
许平君嘴唇翕动:“我…我…她…不会…”却没有一句完整的话。她想说,那么好的女子不属于她和病已的世界,可是云歌怎么进入了他们的世界?孟珏又怎么认识了他们?她想说,病已不会抛弃她,可病已难道会因为云歌就抛弃她吗?她又为何,每次看到云歌和病已说着她不能理解的话时就那么难受?
半晌后,许平君擦去了眼泪,抬头凝视着孟珏,轻声问:“孟大哥,你说我该怎么办?”
孟珏赞赏地笑了:“你总想用手去抓住离你很远的东西,为什么不尝试一下自己走得更近一些再伸手呢?”
许平君皱眉思索:“走得更近一些?”
“你说云歌能看懂病已写的字,你看不懂。难道你不能学着去看懂吗?可以问病已,可以问云歌,一天只学十个字,一年就是三千六百五十个字了。你说你听不懂病已说的话,云歌却能听懂,你为什么听不懂呢?听不懂的话,可以问云歌,这次听不懂,弄懂了,下次就可以听懂了。云歌书架上的书,如果你要看,她肯定会很乐意给你讲解。琴棋书画,你幼时不能学是因为没有钱请人教,可现在你周围都是免费的先生,你若真因为这些自卑,为什么不可以努力把你的自卑抹去呢?”
许平君心内震动。她从没有如此想过!
她只顾着羡慕嫉妒云歌所拥有的,只顾着猜度刘病已的心思,却从没有想过自己,她总是暗自怨云歌,怨病已,殊不知一切的一切,她才是错得最多的一个。
“孟大哥,我懂了。我如果因为这些,觉得自己和病已不是一个世界的人,那么我应该做的是努力让自己进入病已的世界,而不是想方设法把他拖进我的世界,或者阻止别人进入他的世界。”许平君只觉得眼前豁然开朗。
原来似陷在一口井中,知道外面另有一个天地,可自己的天却只有井口那么大。
羡慕外面的天地,不满意自己的黑暗世界,却不知道该怎么办。时间越久,只觉得自己的天地越发黑暗,那井越发的深,原本光明的人也渐渐变得阴暗。
她何尝没有痛恨过自己有负云歌对她的一片心意呢?她又怎么没有怀念过刚认识云歌时的坦诚明快呢?
她蹲在井底,想抓住自己的光明,可每一次的挣扎跳跃,都不是跳出井口,而是一次又一次的落下,在污泥里陷得更深。
现在,她已经知道如何爬上井口,走到外面那个天地的方法,虽然会很慢,可是她不怕,她会努力地、慢慢地顺着孟珏指点给她的梯子,走出她的阴暗。
孟珏道:“如果你想学任何东西,都可以来找我,我虽没有时间,可三月她们会很乐意教你。”
许平君起身向孟珏行礼:“大哥,谢谢你。”孟珏本要扶她,但听到许平君将“孟”字丢掉,叫的是“大哥”,心中倒是莫名地一暖,手就又缩了回来,任由许平君行了一礼。
许平君离去后,屋内只剩他一个人。孟珏随手拿起一卷书想分散一下心神,却看到云歌在旁边的批注,她的批注很奇怪,只是图案,如果喜欢就是一个笑眯眯的太阳,如果不喜欢就是一朵耷拉着的花。
孟珏看着那个神采飞扬的太阳,眼前闪过烈火浓烟中,云歌凄楚的眼神,猛然用力把书册合上。
云歌,你现在在哪里?
长安城,大司马府。
霍氏已经掌控了未央宫的侍卫,但侍卫只负责守护宫廷门户,并不能在宫廷内随意走动,所以霍氏对皇上日常的一举一动都不能及时掌握。要想及时得到皇上的一切消息,必须安排太监和宫女到御前侍奉,可宫廷总管于安是先帝任命,在宫内根基深厚,又对刘弗陵死忠,所以御前竟没有一个霍氏的人。
霍禹几次试探逼迫,都被于安不落痕迹地化解了,恼怒下,决定来个硬碰硬,看看这个阉人能有多大能耐。
趁皇上不在长安,身在骊山,霍禹命霍山精心挑选一批刺客,去刺杀于安。只要杀了于安,日后宫廷内的一切都会好办。安排太监宫女也会随他们的心意。
却不料派出的好手一去不回,连尸身都找不到。而他在骊山见到于安时,于安一根汗毛都未掉,笑容依旧是那副阴恻恻的样子,他这才明白为什么连父亲都对这个阉人一直存着几分忌惮。也才真正理解父亲一再说的那句话“先皇不会挑一个庸人放在如此重要的位置上。”
霍禹在父荫庇护下,自小到大一帆风顺,几曾吃过如此的暗亏?气得肺都要炸,却只能在霍山和霍云面前大骂。
霍云劝道:“大哥,这事是我们擅自行动,未和叔叔商量过,所以就此揭过,以后都不要再提了。不然让叔叔知道,只怕罚我们跪祠堂都是轻的。”
霍山不服,“难道就让这个阉人继续在那里得意?我们送进宫的人,除了上官丫头的椒房宫他不怎么插手,其余哪个没有被他使阴招?这次折损了我多少好手?就白白折损了?”
霍云瞪了眼霍山,“二哥,你就少给大哥添堵了!这些好手也不算白折损,至少我们知道了于安这帮太监的实力,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等到日后想铲除他们时,心里有底。”又对霍禹苦劝,“大哥,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叔叔为了收拾上官桀,隐忍了多少年?”
霍禹明白霍云说的全在理,若让父亲知道这事,只怕他更倒霉,这口气只能暂且吞下去,点点头,“云弟说得有理,这事就当没有发生过,以后谁都不许再提。于安…”霍禹重重冷哼了一声,“你以后千万不要落在我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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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熬”二字,为何底下是火形,于安第一次真正明白。
这几日,皇上不就是如同在火上慢慢地烤着吗?每时每刻都是煎熬。
那个昏迷不醒的人就是那把火,把皇上的痛苦自责汇聚成汤,烧得越来越烫,越来越浓。
如果那个人永远醒不来,这锅天下最苦的汤滚沸时,皇上会怎么样?
于安打了激灵,不敢再想。对自己喃喃说,“会醒来的。我们有大汉最好的大夫,有最好的药,一定会醒来。”
看见张太医出来,于安立即迎了上去,“张太医?”
张太医先给于安请安,张太医的父亲就曾在太医院任职,父子二人脾气都很耿直,话语间常得罪权贵,刘弗陵却很欣赏张太医这一句是一句的脾气,于安自也不敢轻慢,忙伸手扶起了张太医。
张太医道:“伤得太重,又耽误了医治时间。在下医术有限,药石的效力已做到极致,现在只能听天由命了。”
于安听到后,知道张太医刚才对皇上,肯定也是这话,心沉了下去,不禁长叹口气,对神色黯然的张太医摆了摆手,“张太医家学渊源,医术已经是太医院的翘楚,这事…唉!不是你的错,是我的错。”
张太医也是重重叹了口气,“世人都以为天下医术最高超的人是太医院的大夫,其实根本不是。风尘中多有藏龙卧虎之辈,在下听父亲提起过,很多年前,长安城内有一个人的医术可以说‘扁鹊再生’,我们和此人比不过都是沽名钓誉之徒。若他能给云姑娘看病,也许情形会大不一样。”
于安眼睛一亮,“那个人如今在哪里?我派人去请。”
张太医摇摇头,“若在下知道他在哪里,早就求皇上派人去请了,身为医者,却不能救人,那种无力感…唉!听父亲说,那个人很多年前就离开了长安,早已不知去向。只希望他能收个有天分的徒弟,万万不要让一身医术失传。否则不仅是医界的损失,也是天下百姓的损失。”
于安失望之色尽显。张太医行了个礼后,脚步沉重地离去。
于安想进屋去宽解一下皇上,刚到门口,就听到屋内传出了箫音。
隔着珠帘望去,榻上的女子乌发玉颜,榻侧的男子眉清目朗。此时男子正坐在女子身侧,为她吹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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