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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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微一颔首,“你可以走了。”我愣了一下,向他行了了个礼。
一声马嘶从身后传来,我回身气瞪了一眼那匹马,但拿人的手软,如今碍于它的主人,肯定不能和它计较。狼兄却不管什么人情面子,猛然一个转身,全身毛发尽张,仰天长长的呼啸起来,啸声未尽,几匹骆驼已全部软倒在沙地里,那匹马儿虽没有倒下,可也四腿直哆嗦。
我不禁放声大笑,不给你个狼威,你还真以为自己是沙漠里的大王?统御几万头狼的狼王,岂是你惹得起的?许是被我肆无忌惮地爽朗笑声惊住,白衣少年神情微怔,定定看着我,我被他看得脸上一红,忙收住了笑声,他也立即移开眼光,赞叹地看向狼兄,“这匹马虽不是汗血宝马,可也是万中选一的良驹,据说可独力斗虎豹,看来全是虚言。”
我歉然地道:“虚言倒是未必,寻常的虎豹是不能和我的狼兄相比的。”说完赶紧催狼兄走,我看他对那匹万中选一的良驹很有胃口的样子,再不走不知道要出什么乱子。
走远了,回头看他们,黄沙碧水旁的那袭白衣似乎也成了沙漠中一道难忘的风景。我不知他是否能看见我,却仍旧用力地向他挥了挥手后才隐入沙山间。
篝火旁只有我和狼兄,别的狼都因为畏惧火而远远躲着。狼兄最初也怕火,后来我教着他慢慢适应了火,其它狼却没有这个勇气。我强迫狼一、狼二他们在篝火旁卧下,不但从没有成功过,反倒我摧残狼儿的恶行在狼群中广为流传,我成为狼妈妈吓唬晚上不肯睡觉小狼的不二法宝,一提起要把他们交给我,再刁钻淘气的小狼也立即畏惧地乖乖趴下。
我摊开整条裙子,仔细看着。不知道是用什么植物上的色,才有这梦幻般的蓝。手工极其精致,衣袖边都密密绣着朵朵流云。一条坠着小珍珠的流苏腰带,系上它,随着行走,珍珠流苏肯定衬托的腰身摇曳生姿。楼兰女子终年都必须用纱巾覆脸,所以还有一条同色薄沙遮面丝巾,边角处一圈滚圆的大珍珠。当戴上这个丝巾遮住脸时,那一圈珍珠正好固定在头发上,浑然天成的发箍。如果在家中不需要遮脸时,放开的丝巾垂在头后,衬托着乌发,与头顶的珍珠发箍,又是一个别致的头饰。
我侧头看着狼兄,问道:“这衣裙是不是太贵重了?你说那个九爷为什么会给陌生人这么贵重的东西?这么多年我竟然还是改不了一见美丽东西就无法拒绝的毛病…”狼兄早已经习惯于我的喋喋不休,继续安然地闭着眼睛睡觉,无视我的存在。
我揪了下他的耳朵,他却一动不动,我只好收起自己的罗嗦,靠在他身边慢慢沉入睡乡。
又到满月的日子。我一直困惑于狼对月亮的感情,他们每到这个时候总是分外激动,有的狼甚至能对着月亮吼叫整个晚上。所以,现在这片大漠中,一片鬼哭狼嚎。胆小点的旅人今夜恐怕要整夜失眠了。
黑蓝天幕,月华如水,倾泻而下,落在无边无际,连绵起伏的大漠上,柔和地泛着银白的光。我穿着我最贵重的裙子,与狼兄漫步在沙漠中。
蓝色的裙裾随着我的步伐飘飘荡荡,起起俯俯。用珍珠发箍束于脑后的万千青丝与纱巾同在风中飞扬。我脱去鞋子,赤脚踏在仍有余温的细沙上,温暖从足心一直传到心里。极目能直看到天的无穷尽头,一瞬间,我有一种感觉这个天地彷佛都属于我,我可以自由翱翔在期间。我忍不住仰头看着月亮长啸起来,狼兄立即与我啸声应和,茫茫夜色中无数只狼也长啸呼应。
我和狼兄登上一个已经风化得千疮百孔的土墩高处,他昂然立着,俯瞰着整个沙漠。他是这片土地的王者,他正在审阅着属于他的一切。我虽有满腹的感慨,却不愿打扰他此时的心情,遂静静立在他的身后,仰头欣赏起月亮。
狼兄低叫了一声,我忙举目向远处望去,但我目力不如他,耳力不如他,看不到、听不到他所说的异常,除了狼儿啸声传递着的信息,于我而言那仍然是一片美丽安静的夜色。
过了好大一阵,我渐渐能听出藏在夜色中的声响。越来越近,好似上千匹马在奔腾,狼兄嘲笑说,没有我判断的那么多。再过了一会,我渐渐能看得分明,果如他所言,夜色下大概十几个人的商旅队伍在前面疾驰,后面一两百人在追逐,看上去不是军队,应该是沙盗。
半天黄沙,马蹄隆隆,月色也黯淡了许多。狼兄对远处的人群显然很厌烦,因为他们破坏了这个属于狼的夜晚,但不愿争斗,他摇晃下脑袋,趴了下来。狼群有狼群的生存规则,规则之一就是不到食物缺乏的极端,或者为了自保,狼是尽量避免攻击人,不是惧怕,只是一种避免麻烦的生存方式。
我穿好鞋子,戴上面纱,坐了下来,看着远处结局早已经注定的厮杀。据说被沙盗盯上是不死不休,何况力量如此悬殊的争斗。前方的商旅队伍中已经有两个人被砍落下马,紧跟而至的马蹄践踏过他们的尸身,继续呼啸向前。
突然一匹马的马腿被沙盗们飞旋而出的刀砍断,鲜血飞溅中,马儿摇晃着向前俯冲着跪倒在地上,马背上的人被摔落在地,眼看着他就要被后面的马蹄践踏而死,前方的一个人猛然勒马一个回旋,把落马的人从地上拉起,继续向前急冲,但马速已经明显慢了下来。被拎起的那个人挣扎着欲跳下马,而救了他的人似乎对他很不耐烦,挥手就砍向他的后脖子,他立即晕厥,软软地趴在了马上。
我的眼前似乎蒙上了一层氤氲血色,鼻端似乎能闻到丝丝惺甜。三年前的漫天马蹄声再次得得回响在耳边。我忍不住站起来,眼睛空茫地看着下方。
於单和我骑着整个匈奴部族最好的马,逃了两日两夜,却仍旧没有逃到汉朝,仍旧没有避开追兵。於单的护卫一个个死去,最后只剩下我们。我有些害怕地想我们也会很快掉下马,不知道那些马蹄子踏在身上痛不痛。伊稚斜,你真的要杀阿爹和我们吗?如果你杀了阿爹,我会恨你的。
“玉谨,我要用刀刺马股一下,马会跑得很快。等我们甩开追兵一段,我就放你下马,你自己逃。你小时候不是在这片荒漠中做过狼吗?这次你重新再做狼,一定要避开身后的猎人。”
“你呢?阿爹说要我们一起逃到中原。”
我只记得马儿跑得快,可忘了已经跑了两日两夜的马,马股上又不停流血的马,这快又能坚持多久?还有那血腥气,引得不知道我已经单独跑掉的追兵势必只会追他。
沙盗好象对这个游戏的兴趣越来越大,竟然没有再直接砍杀任何一个人,只是慢慢从两边冲出,开始包围商队。
眼见包围圈在慢慢合拢,我猛然拿定了主意,这次我非要扭转上天已定的命运。看了眼狼兄,对着前方发出一声狼啸。狼兄抖了抖身子,缓缓立起,微昂着脖子,啸声由小到大,召唤着他的子民。
刹那间茫茫旷野里狼啸声纷纷而起,一只只狼出现在或高或低的沙丘上,残壁上。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夜色中,一双双闪烁着绿光的眼睛彷佛点燃了通向地狱大门的引路灯。
不知道沙盗们属于哪个民族,大吼着我听不懂的话,立即放弃了追击商旅,开始急速地向一起团聚,一百多人一圈圈围成了一个队伍寻找着可以逃生的路口,可四周全是狼,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比另一个地方少。群狼遥遥盯着他们,他们也不敢贸然攻击狼群。生活在沙漠里的沙盗又被称为狼盗,他们应该很了解一场不死不休的追逐是多么可怕。
那个商旅队伍也迅速靠拢,虽然弱小,但他们都有着极其坚强的求生意志。我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旁边是沙漠中令人闻风丧胆的沙盗,外围是上万只的狼,一般的商旅在面对这样的情形时还能队伍如此整齐?
狼群的啸声已停,沙盗们也没有再大吼大叫,静谧的夜色中透着几丝滑稽,真正人生无常!这么快沙盗就从捕猎者的角色成为了被猎者。我估计他们该想用火了,可惜附近没有树木,即使他们随身携带着火把,那点萤火之光也冲不出狼群。的b73ce398c39f506af761d2277d853a92
沙盗逐渐点起了火把,我拍了拍狼兄,“估计他们已经没有兴趣再追杀别人,让狼群散开一条道路放他们走。”狼兄威风摆够,刚才因他们而忍着的不高兴也已消散,没什么异意地呼啸着,命狼群散开一条路。
起先在混乱中一直没有人注意隐藏在高处的我们,这会狼兄的呼啸声忽然在安静中响起,所有人立即闻声望向我们。狼兄大摇大摆地更向前走了几步,立在断壁前,高傲地俯看向低下的人群,根根耸立如针的银发在月光下散发着一层银光,气势非凡。
我气踢了他一脚,又开始炫了。唉!今夜不知道又有多少只母狼要一颗芳心破碎在这里。
此时狼群已经让开一条道路,沙盗呆呆愣愣,居然全无动静,一会仰看向我们,一会又盯着那条没有狼群的道路,不知道是在研判我和狼兄,还是在研判那条路是否安全。
我不耐烦起来,也不管他们是否能听懂汉语,大叫道:“已经给了你们生路,你们还不走?”沙盗们沉默了一瞬,猛然挥舞着马刀大叫起来,跳下马,向我们开始跪拜。我愣了一下,又迅即释然,沙盗们虽然怕狼,可也崇拜狼的力量、残忍和坚韧,他们自称为狼盗,也许狼就是他们的精神图腾。他们叩拜完后,又迅速跳上马,沿着没有狼的道路远遁而去。
待滚滚烟尘消散,我长啸着让下面的狼群都该干吗就干吗去,夜色还未过半,你们悲伤的继续悲伤,高兴的仍旧高兴,谈情说爱的也请继续,全当我没有打扰过你们。狼群对我可不象对狼兄那么客气,齐齐嘘了我一声,又朝我呲牙咧嘴了一下,方各自散去。听在人类耳里,又是一阵鬼哭狼嚎。
我看了眼低下的商旅,没什么心思与他们说话,招呼狼兄离去。我们刚跳跃下土墩,没有行走多远,身后马蹄急急,“多谢姑娘救命之恩。”我回身微点了下头,只是快跑,想甩脱他们。
“姑娘,请等等!我们被沙盗追赶中已经迷失了方向,还请姑娘再指点我们一条路。”
他们如此说,我只能请狼兄先停下。他们的马离着狼兄老远,就抵着腿嘶鸣着,死活不肯再多走一步,我让狼兄留在原地,收敛一下身上的霸气,也敛去自己身上狼的气息,向他们行去,他们立即纷纷下马。大概因为我穿着的这条衣裙是楼兰服饰,他们为了表示对我的尊敬,向我行了一个楼兰的见面礼,又用楼兰语向我问好。我摘下面纱,“我虽然穿着楼兰服装,可不是楼兰人,他们的话我也听不懂。”
一个男子问道:“你是大汉人?”我踌躇了一下,我是吗?阿爹说过他的女儿自然是汉人,那么我应该是大汉人了,遂点点头。
一个声音在众人后面响起,“我们是从长安过来购买香料的商队,不知姑娘是从哪里来?” 循声望去,我认出他就是那个救人的人。
没有想到只是一个年纪十六七的少年,身姿挺拔如苍松,气势刚健似骄阳,剑眉下一双璀璨如寒星的双眸,正充满探究地盯着我,脸上带着一抹似乎什么都不在乎的笑。我避开他刀锋般锐利的目光,低头看向地面。
他感觉到了我的不悦,却仍旧毫不在意地盯着我。他身旁的一个中年男子忙上前几步,陪笑道:“大恩难言谢,姑娘衣饰华贵,气宇超脱,本不敢用俗物亵渎,但我们正好有一副珍珠耳坠,堪堪可配姑娘的衣裙,望姑娘笑纳。”一面说着,中年人已经双手捧着一个小锦盒,送到我面前。
我摇摇头,“我要这个没用,你们若有女子的衣裙倒是可以给我一套。”几个男人面面相觑。
我道:“没有就算了,你们想去哪里?”中年男子道:“我们想去敦煌城,从那里返回长安。”我微一沉吟道:“从此处到鸣沙山月牙泉要四天的路程,我只能领你们到那里。”
众人闻言都脸显忧色,只有那个少年依旧嘴角含着抹满不在乎的笑。中年男子问道:“从月牙泉进敦煌城的路我们认得。但有近路吗?我们的骆驼被沙盗追击时已经劫去,大部分的食物和水也丢了,如果不快点,我怕我们仅余的水支撑不到月牙泉。”我道:“我说的天数是我的速度,你们有马,应该能快一到两天。”他们闻言,神色立即缓和许多。
他们决定先休息吃东西,恢复一下被沙盗追击一日一夜后的体力再上路。征询我的意见时,我道:“我整天都在沙漠中游荡,没什么事情,随便你们安排。”心中却暗惊,这么几个人居然能被沙盗追击一日一夜,如果不是沙盗占了地势之力,他们之间还真难说谁输谁赢。
我吩咐狼兄先行离去,但求他派几只狼偷偷跟着我。狼兄对我与人类牵扯不清,微有困惑,却只是舔了下我的手,小步跑着优雅地离开。
商队拿出了食物和水席地而坐,我离开他们一段距离,抱膝坐在沙丘上。人虽多,却一直保持着一种尴尬的沉默,我判定他们并非普通的商队,但和我没什么关系,所以懒得刺探他们究竟是什么人。而他们对我也颇多忌讳,不知道是因为我与狼在一起,还是因为我身份的可疑,一个穿着华贵楼兰服饰,出没在西域的女子自称是汉人,却说不出来自何方。
那个先前要送我珍珠耳坠的中年人,笑着走到我身前,递给我一个面饼,闻着喷香的孜然味,我不禁咽了口口水,不好意思地接过,“谢谢大叔。”
中年人笑道:“该谢谢的是我们,叫我陈叔就可以。”一面指着各人向我介绍道:“这是王伯,这是土柱子,这是…”他把所有人都向我介绍了一遍,最后才看向坐在众人身前,一言不发的少年,微微踌躇着没有立即说话。我纳闷地看向少年,他嘴角露了一丝笑意道:“叫我小霍。”
我看大家都笑眯眯地看着我,侧头想了下说:“我叫玉…我叫金玉,你们可以叫我阿玉。”除了上次在月牙泉边偶遇那个九爷,我已经三年多没有和人群打过交道。在名字脱口而出的刹那,我突然决定给自己起一个新名字,从今后没有玉谨,只有谨玉,金玉。
休息后,商队准备上路,他们让两个身形较小的人合骑一匹马,匀了一匹马给我。我道:“我不会骑马。” 十几个人闻言都沉默地看着我,小霍想了想,无所谓地说:“你和我同骑一匹马吧!”他话出口,众人都紧张地盯着我。
我微微犹豫了下,点了点头。众人脸上的凝重之色方散去,彼此高兴地对视,随即又记起我,有些歉然地看着我。西域虽然民风开放,可陌生男女共用一骥依旧罕见。小霍却神色坦然,只是笑着向我行了一礼,“多谢阿玉姑娘!”
小霍上马后,伸手拉我上马。我握住他的手,心中暗想,这是一双常年握缰绳和兵刃的手,粗糙的茧子,透着一股刚硬强悍,而且从他的茧结位置判断,他应该练习过很多年的箭术。我坐在他身后,两人身体都挺得笔直,马一动不动,别人偷眼看着我们,却不好相催,只在前面打马慢行。
他道:“我们这样可不成,我一策马,你非跌下去不可。”他的声音虽然轻快,可他的背脊却出卖了他,透着一点紧张。我暗笑起来,心里的尴尬全化作了嘲弄,原来你并非如你表现的那样事事镇定。我稍微往前挪了挪,伸手抓住他腰身两侧的衣服道:“可以了。”
他立即纵马直奔,众人都跟着快跑起来。跑了一会,他忽地低声道:“你要再想个法子,我衣服再这么被你扯下去,我要赤膊进敦煌城了。”
其实我早就发觉他的衣服被我抓得直往下滑,但却想看看他怎么办,只是暗中做好万一被甩下马的准备。我压着笑意道:“为什么要我想?你干吗不想?”
他低声笑道:“办法我自然是有的,不过说出来,倒好似我欺负你,所以看你可有更好的方法?”
我道:“我没什么好主意,你倒说说你的法子,可行自然照办,不可行那你就赤膊吧!”
他一言未发,却突然回手一扯我胳膊,把我的手放在了他的腰上。我对马性不熟,不敢剧烈挣扎,被他一带整个身子往前一扑恰贴在他背上。此时一只胳膊被他带着,还搂着他腰,随着马儿的颠簸,肢体相蹭,两人的姿势说多暧昧有多暧昧。
我的耳朵烧起来,有些羞,更是怒,扶着他腰,坐直了身子,“你们长安人就是这么对救命恩人的吗?”他满不在乎地道:“比让你摔下马总好些。”我欲反驳他,却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冷哼了一声,只得沉默地坐着,心里却气难消。手上忍不住加了把力气,狠狠掐着他腰,他却恍若未觉,只是专心策马,我鼓着腮帮子想,这人倒是挺能忍疼。时间长了,自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又慢慢松了劲。
再次与人共用一骥马,我的心思有些恍惚,昨日又一夜未睡,时间一长,竟然彷若小时候一般,下意识地抱着小霍的腰,趴在小霍的背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蓦然惊醒时,刹那从脸颊直烧到脖子,立即直起身子,想放开他。小霍似猜到我的心思,一把稳住我的手,“小心掉下去。”我强压着羞赧,装作若无其事地松松扶着他腰,心中却多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纵马快驰了一整日后,方下马休息,小霍看我低着头一直不说话,坐到我身边低声笑道:“我看你是个很警觉的人,怎么对我这么相信?你不怕我把你拉去卖了?”
我的脸又烫起来,瞪了他一眼,起身走开,重新找了块地方坐下。说来也奇怪,虽然明知道他的身份有问题,可偏偏不觉得他会害我,总觉得以这个人的高傲,他绝对不屑于用阴险手段。
他拿着食物又坐到了我身旁,默默递给我几块分好的面饼,我瞥了他一眼,沉默地接过饼子,不知何时,他眼中原有的几分警惕都已消失,此时只有笑意。
大概是思乡情切,商队中的人讲起了长安城,细致地描绘着长安的盛世繁华,那里的街道是多么宽大整洁,那里的屋宇是多么巧夺天工,那里的集市是多么热闹有趣,那里有最有才华的才子,最妩媚动人的歌舞伎,最英勇的将军,最高贵的仕女,最香醇的酒,最好吃的食物,世上最好的东西都可以在那里寻到,那里似乎有你想要的一切。
我呆呆听着,心情奇怪复杂,那里的一切对我而言,熟悉又陌生。如果一切照阿爹所想,也许我现在是和阿爹在长安城,而不是独自流浪在沙漠戈壁。
人多时,小霍都很少说话,总是沉默地听着其他人的描绘,最后两人在马背上时才对我道:“他们说的都是长安城光鲜亮丽的一面,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他们口中的一切。”我“嗯”了一声,表示明白他的意思
两天后,我们在月牙泉边挥手作别。我因为有了新的想法,当他们再次对我说谢谢时,我大大方方地提出如果他们路费宽裕,能否给我一些银子作为对我领路的酬谢。
小霍一愣后,扬眉笑起来,给了我一袋银子,踌躇着想说些什么,最终却放弃了,极其认真地道:“长安对你而言,不比西域,你一切小心。”我点点头,拿着自己挣来的银子离去。
走出老远,终于没有忍住,回头望去。本以为只能看到离去的背影,没想到他居然没有离开,犹骑在马上,遥遥目送着我。促不及防间两人目光相撞,他面上蓦地带了一丝惊喜,我心中一颤,赶紧扭回头,匆匆向前奔去。
自从和小霍他们的商队分别后,我跟着狼群从戈壁到草原,从草原到沙漠,夜晚却时时捧着那一袋银子发呆。
我留恋着狼兄他们,也舍不得这里的黄沙、绿地和胡杨林。可是我难道在这里与狼群生活一辈子吗?正如阿爹所说,我毕竟是人,我已经不可能完全做一只狼了。
几经琢磨,我决定离开。狼兄的狼生正过得波澜起伏,前方还有无数的挑战,一个也许西域狼史上最大的王国等着他。可我的人生才刚开始,我的生命来之不易,不管前方是酸是甜,是苦是辣,我都要去尝一尝。正如那些牧歌唱的,宝刀不磨不利,嗓子不唱不亮。没有经历的人生又是多么黯淡呢?如同失去繁星的夜空。我要去看看长安城,看看阿爹口中的大汉,也许我可以做阿爹心中美丽的汉家女。
(三)
我在敦煌城付了足够的银子,一个去往长安的商队答应带我同行。我带着我的全部家当和其他四个人挤在一辆马车上。所谓全部身家,值钱的不过是那一套楼兰衣裙。
阿爹曾给我讲过很多长安城的景致,我也无数次想象过长安城的样子,可是仍然被它的雄宏庄严震慑。目测了下我正在走的道路,大约宽十五丈,路面用水沟间隔分成三股,中间的宽六七丈,两侧的边道各四丈左右。刚进城时,驾车的汉子满面自豪地告诉我,中间的是御道,专供大汉天子用,两侧的供官吏和平民行走。
望眼所及,美轮美奂的宅第栉比鳞次,屋檐似乎能连到天边,宽阔的道路两侧栽植着槐榆松柏等各种树木,郁郁葱葱,枝叶繁茂,给这座皇城平添了几分柔美。
我抱着我的包裹,不停地沿街道走着,沉浸在初见长安城的兴奋中。一个屋角,一座拱桥都让我惊叹不已,我想我开始有些明白阿爹的感情了,从小看惯这样精致繁丽的人只怕很难爱上“简陋”的帐篷,和左看右看,不是牛就是羊的地方。
不知道走了多久,直到天色转暗时,我才意识到我该找地方歇息。虽然选择了最便宜的客栈,可手里的银子也只够住十几日。我在菜油灯下仔细地点了两遍银子后,忍不住怀念起西域不用花钱的日子,我以后该何以为生?
正在灯下发呆,猛然想起菜油灯是要另收油钱的,赶忙收好东西,熄灯睡觉。黑暗中,发了一小会子愁,又笑起来。长安城那么大,能养活那么多人,难道我比别人差?我有手有脚,难道还会饿死?真是杞人忧天!
可是当我在长安城转遍三圈时,我开始怀疑,我真能养活自己吗?奴婢,歌舞妓,这些都要卖身,我肯定不会卖了自己,让别人主宰自己的生活。刺绣制衣,我却都不会。女子该会的我竟然都不会,而且最麻烦的是我没有保人,有一家店听到我会算帐,工钱要的只是男子的三分之一,那个精明的老板娘颇动了心,可当她问我“有长安城的人能作你的保人吗?”我的摇头,让她非常遗憾地也摇了头。他们不能雇佣一个不知道底细的人。
我试图找过小霍他们,想着至少他们能给我做保人,可一家家商家询问过去,却全都是摇头,没有见过这样的香料商人,我无奈失望下有点怨小霍,果然是骗了我。
九九重阳佳节近,性急的店铺已经在门口插上茱萸,卖花人的摊铺上也加摆了茱萸,酒店的菊花酒一坛坛垒在店外吸引往来者的注意,人人都沉浸在节日的喜悦中,而我已身无分文。从昨天起就没有吃过一口东西,今天晚上也不知道栖身何处。
空气中辛烈的茱萸气,雅淡的菊花香,人们脸上的喜色,这一切都与我不相关,我在人来人往的繁华街道独自一人。
我抱着包裹向城外行去。西边有一片白桦林,我今夜打算住在那里,至少可以生一堆火,让自己暖和一些,运气好也许可以逮一只兔子什么的。露宿野外对我来说家常便饭,可饿肚子实在不好受。
心情沮丧时,我曾想过是否来错了,琢磨着把包裹里的那套楼兰衣裙当掉就有足够的钱回西域。可转而又觉得十分不甘心,阿爹恐怕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悉心调教的汉家女儿居然会在汉朝的长安城活不下去。
到了白桦林,发现与我想法相同的人不少,很多乞丐都选择了在这里休息,三五成群地围在篝火前吃东西聊天。
我默默穿行在一堆堆篝火间,饭菜的香气让我的肚子开始疼,我看中了一株大树,正准备今夜就在它身旁睡一觉,篝火旁的一个乞丐已经大叫着跳起来,破口大骂道:“死丫头,你懂不懂规矩?那是你爷爷的地盘。”
我转身怒盯着他,他又没有象狼一样撒尿标注自己的势力范围,我即使无意冒犯,也不必口出脏言。可想了想,我何必和他一个浑人计较,遂低头走开,另觅他处。
他身旁的汉子不怀好意地盯着我,舔了下嘴唇道:“丫头,那一片都有人占了,不过你若肯给爷唱只曲子,只不准爷一开心就肯把爷睡的地方让一点给你,让你和爷同睡。”一群乞丐都轰然大笑。
我转身看向他们,正准备蹲下拔出藏在小腿处的匕首,一个小乞丐手中捧着一壶酒,大大拉拉地走到三个泼皮前,随意地说:“癞头,小爷今日运气好,竟然从一品居讨了一壶上好的菊花酒。”
几个乞丐闻言都从我身上移开眼光,盯向他手中的酒壶。最初骂我的乞丐呵呵笑道:“你小子人不大,鬼机灵不少,这一片的乞丐谁都比不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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