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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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敲了下她的头:“傻丫头,我命大着呢,死不了。”

“谁啊,大半夜的还让不让人睡觉啦……”梅姨的声音从楼上传了下来。她走到楼梯口看见是我和念乔站在大厅里,先是一愣,然后惊得大叫:“大小姐?”

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竟然在梅姨的眼睛里的眼里看到了一丝喜悦。那个我最讨厌的女人像往常一样踩着高跟鞋把楼梯敲得噔噔的响。随后下楼的是金姨和凤姨,凤姨边走边整理衣裳,显然是刚从床上起来。现在已经很晚了,沈公馆大部分人都是在梦乡中被老李给唤醒的。

金姨凤姨还有那些下人们见我回来都是又惊又喜的表情,只有爸爸很平淡,似是早就料到我会在这个时候回家。今晚听了林谭义的那些话我对爸爸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他让我太意外,完全不是我印象中的那个严厉古板的沈怀瑾。他的目光异常犀利,我根本无法直视他的眼睛,把头埋地低低的,盯着自己的鞋尖看。我咬了咬嘴唇,爸爸两个字硬是没有叫出口。

“回来就好,以后不许这么任性了。”最终还是爸爸先开的口。

我轻声回答:“知道了。”

梅姨上前走了几步,笑盈盈地说:“挽素你这孩子也太任性了,你离家出走的这四天可把大家都给急坏了,差点把整个上海都掘地三尺呢。还不快向你爸爸道歉。”

我抬头瞪了她一眼,一旁的金姨和凤姨眉眼中都是得意的表情,仿佛等待着看好戏。然而出乎她们意料的是我说话依然是轻声轻气的:“梅姨教训的是,是挽素太任性了——爸爸,我有些不舒服就先回房了。”

我在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一步一步上了楼。连梅姨都讶于我的忍气吞声,更不用说是其他人了。我并非有意忍让梅姨,而是因为有爸爸在场,我不想再让他为难,他这一生已经活得太辛苦了。

回房后我在床上辗转半天依然无法入睡,林谭义说的那些往事深深印在我的心上。那本《诗经》静静地躺在我的身旁,泛黄的纸张中透出岁月的沧桑记忆。我随手一翻,映入眼帘的恰好是上次在琴语轩那幅水墨画屏风上的诗: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

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溯洄从之,道阻且跻。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

所谓伊人,在水之涘。

溯洄从之,道阻且右。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二十多年前,林谭义还只是外公手下军队里一个小小的队长,生活平淡而充实。令他的人生发上翻天覆地变化的人就是我的妈妈白语陌。

那时妈妈才十七八岁就已出落得清丽脱俗,又生在权势显赫的白家,是上海最名副其实的公主。一次偶然的机会,高高在上的公主邂逅了平凡的军人,后来的故事很简单也很理所当然——他们相恋了。只是林谭义很清楚,外公这样处在权力中心的大人物是不会把女儿嫁给他这种无名小卒的。于是他离开了白家,想闯出一番自己的事业。等他终于有所成就的时候一切都来不及了,他心心念念的女孩已嫁作他人妇。

外公一直都想找个门当户对且配得上他的宝贝女儿的人作女婿。白家权大势大,想娶白家大小姐的人多得可以从黄浦江排到长江口。外公最终选择了当时上海商会主席沈鸿的儿子,也就是我的父亲沈怀瑾。

年轻时候的白语陌安静温婉,恬淡理智,有任何委屈她都会藏在心中,独自默默承担。对于父亲的安排哪怕再排斥她也不会公然反抗。她很清楚自己和林谭义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就算她不嫁给沈怀瑾,日后还会有更多和沈怀瑾一样的所谓门当户对的人等着她去嫁,所以她只能认命。

曾经沧海难为水,却到曾经难回首……

两年以后他们在一场宴会上再次相遇了,那时林谭义已经娶了上流社会的千金小姐冷欣妍,生下了林宇朝。

美丽的过往如烟花般灿烂炫目,但烟花散尽剩下的只有落寞和无尽的沧桑。

回到家之后妈妈就病倒了,医生诊断出来的结果令整个沈公馆为之一震,她流产了。她居然有了两个月的身孕,而且很可能是个男婴。

爸爸震怒。娶白语陌只是他父亲的意思,他生性放荡,根本不想这么早就失去自由。而且他本是风流多情之人,不知道有多少女人为他要死要活,只有白语陌是例外。自从嫁到沈家白语陌从来没有笑过,她就像行尸走肉一般,没有半点感情。

爸爸原以为没有真感情和谁一起生活都一样,何况白语陌是堂堂白家大小姐,娶她只有好处。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会真的爱上白语陌,而白语陌心里却放着另一个男人,因为这个男人她失去了他们的孩子。

失去孩子后妈妈只是一味沉默,每天不吃不喝,形容憔悴。我的爸爸则每晚大醉而归,在一个深夜出了车祸。

再见林谭义的时候妈妈觉得自己的心仿佛缺了一块;而见到爸爸气息奄奄地躺在病床上她仿佛灵魂被抽走了一般,再也支撑不住。

两年多的朝夕相处早就将他们的点点滴滴刻在了对方的心上,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本该讨厌的人,而那个她曾今深深爱过的人却随着时光荏苒渐渐远去,最终淡出了她的生命。

后来爸爸病愈,而妈妈仍然不敢承认这个事实,她觉得她背叛了自己的心,背叛了自己的灵魂。

多年以来,他们一直就这样互相爱着并伤害着。

我的出生没有改变什么,爸爸妈妈都很疼我,却并不在我面前掩饰他们的不和。在林谭义告诉我这个故事之前我都以为他们之间没有任何感情,只是家族利益的牺牲品而已。

爸爸妈妈爱得那么辛苦,妈妈死之前他们都不知道对方其实是爱自己的。在爸爸眼中妈妈最爱的人是林谭义,而在妈妈心里爸爸就是像他的表面一样,是个风流滥情却毫无真情的人。妈妈不想整日活在自责的痛苦之中,她去找过林谭义,告诉了他她爱上沈怀瑾的事。

林谭义说,妈妈认为这是她一生中做过的最大的错事,她永远不会原谅自己,她也不允许林谭义把这件事告诉爸爸。我无意中撞到爸爸妈妈吵架那一次,妈妈正是去见了林谭义,爸爸以为她是去会旧情人才会发那么大的脾气。

可是妈妈死后林谭义还是把她的秘密告诉了爸爸。

“你妈妈活着的时候太痛苦,她一直在欺骗自己的心,我不想她死后还要继续欺骗自己的灵魂。挽素,我这样做你会怪我吗?”说完他要说的故事林谭义这样问我。

我说:“当然不会,我想妈妈也不会怪你的,他们错了一辈子,是你帮他们结束了这个错误。”

爸爸最终和林谭义握手成为了朋友,或许是因为他们心中那份共同的思念。

“挽素,知道你爸爸送你去英国的正真原因吗?不是因为你跟乐心梅不和。你长得越来越像语陌,看见你他就会想起你的妈妈,他会心痛……”

“所以,不要怪你的爸爸,他其实很爱你,就像爱你妈妈一样……”

“你不应该再让他继续痛苦的……”

林谭义的话一遍又一遍地回荡在我耳畔。是我错怪了爸爸,我说的那句“我长得跟妈妈那么像,你看到我难道对她没有一丝内疚感吗”正好刺中了他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他一时激动打了我。

这些天我异常安静,每天呆在房间里看书写字或者陪念乔聊天,闷了就去逛逛园子。梅姨刁难我的时候我也装作什么都没听见,尽量避开她。沈公馆上下所有人看我的眼神都怪怪的,金姨凤姨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昨天金姨房里来人说,上次在云裳阁定做的旗袍已经送来了,让我有空就到她那里去取。吃完中饭我闲着没事做就去找了金姨,走到她房间门口的时候我无意中听到了她和凤姨的对话。

“玉凤啊,你有没有觉得挽素最近怪怪的,好像变了一个人。”

“可不是吗,刚回来的时候张牙舞爪的跟个小老虎似的,怎么一眨眼就温顺的像个小绵羊呢。要不是那张脸还是她的,我还以为看见的是念乔呢。”

“肯定是被老爷那一巴掌给打的呗,她再怎么蛮横终究是个小辈儿,成不了什么气候的。”

“哎,最近乐心梅那个女人又嚣张起来了,我本来还以为挽素能治她呢。怕是又要回到从前了……”

我刻意提高了嗓门:“金姨在吗,我来取我的旗袍。”

“哦,来了来了——”金姨打开房门,朝我露出一张笑脸,“挽素啊,这点小事怎么劳你亲自来啊,让小桃来取就是了。”

金姨把定做的十几件旗袍都递给了我:“快看看是否合你的心意,不好的话我马上让小翠拿去改。”

“不用了金姨,这些都很好看。”

我不是在敷衍金姨。上次裁缝问我喜欢什么样的花色我只说不要太艳就行了,看过梅姨穿旗袍的样子后我实在没什么兴趣去穿它,所以也没怎么在意。没想到那个裁缝还挺上心的,这些旗袍做得都很好看,美丽而不张扬,素雅却不失高贵,我一见就喜欢的紧。

回房间的路上我半低着头欣赏手中的旗袍,一下没注意就在走廊拐角和人撞了个满怀。只听见咣的一声,有什么东西摔碎在地上。

“哎哟,哪个不长眼的丫头……”梅姨抬起头,看到是我她马上挤出笑容,“我还以为哪个丫头这么冒失的呢,原来是挽素啊。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这盆栽可是我特意托人从国外带来的,要几十个大洋呢!”

看她那种皮笑肉不笑教训我的样子我就烦了,只好说:“梅姨对不起,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先回房了。”

梅姨挡住了我的去路:“怎么冷着脸啊,哎,你们这些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小姐就是这样,说不得碰不得。”

我强忍住怒气,别过头去没有说话。

“这些衣服是新做的吧,真是好看,”梅姨翻了翻我手里的旗袍,“不是我说你啊挽素,旗袍多好看,你干嘛总是把自己打扮得像个假洋鬼子啊。”

我忍无可忍,白了他一眼:“别老是捏着嗓子跟我说话,你的声音难听死了。”

“你……”

“没事少烦我!”

我丢下一句话就回房了。

身后传来了沈煦之放肆的大笑声。他对梅姨说:“这下你总该记得教训了吧。妈,我早跟你说过了,挽素那小丫头不是吃素的,你以后最好别惹她……”

吃完晚饭小桃告诉我,过几天夏家二小姐要办一个小型的茶会,她遣人送来了请帖,说是要请沈家的少爷小姐参加。

“夏二小姐可是个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人呢,这上海的少爷小姐没几个能入她的眼的。”小桃说得眉飞色舞的。

我笑着打趣道:“那你的意思是说,她肯请我去我应该庆幸自己有面子是不是啊。”

“不是不是,”小桃连连摆手,“她夏二小姐面子再大也大不过我们沈家大小姐啊,她肯请我们小姐还不一定肯去呢,你说是吧小姐。”

我一敲她的脑袋:“小丫头,就你嘴巴甜。”

我和夏雨珊只有一面之缘,就是在那晚沈公馆的宴会上。说实话我连她的长相都没看清楚,她请我去我倒是觉得有点意外。不只是小桃,沈煦之好像也跟我提过,这个夏家二小姐心高气傲,走路眼睛都不看地的。

对于这种太热闹的场合我向来不怎么有兴致,本想让小桃随便找个理由回绝了就是。不过念乔说她想去见识下,我也只得陪她一起去。

自那晚宴会上和高蒙奇见了面,念乔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话也多了,总是能见她和金姨凤姨一起说说笑笑。小桃告诉我,下人们都说最近大小姐和念乔小姐好像互相换了个人似的。

“要我说呢,这段时间最奇怪的人其实是大少爷。”小桃凑到我耳边神神秘秘地说,“这件事我也就跟小姐你讲,小姐你可别怪我多嘴啊。看门的张叔说,这几天大少爷总是半夜三更出门,不知道是干什么去了。”

我说:“这有什么好奇怪的,肯定是找女人去了呗。”

仔细想想又觉得不对,什么事白天不好去非要等到半夜三更,他又不是什么正经人,找女人也没必要偷偷摸摸的啊。联想到他那么多令我费解的行为,我望了望窗外逐渐黑下来的天,顿时有了一个胆大的想法。

“小桃,有件事情要你去办。”我凑到她的耳边嘀咕了一阵。

“什么!”小桃吓得直摇头,“不行不行,我怕……”

“放心,有什么后果我一个人担着,你只管照我说的去做就行了。”

我趴在窗前看了好长时间,外面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我房间的窗户是朝南开的,从这里正好可以看到大门口发生的一切。小桃撑着下巴在一旁打起了瞌睡,不只是她,我也很累了,眼皮越来越重。

等我打了七八个哈欠的时候沈煦之终于走出了屋子。我马上拍醒小桃:“小桃,快醒醒,他出来了。”

小桃揉了揉眼睛,整个人迷迷糊糊的:“什么事啊?”

“我现在要出去了,记住我吩咐你的事啊,千万别搞砸!”

我顾不得她有没有听清楚,急急忙忙就赶了出去。

今晚是上弦月,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我素来胆子小,跟着沈煦之兜了好几条弄堂之后我心里慌慌的,有些后悔这么冒失地跟出来。沈煦之这个人精明得很,我不敢跟的太近,还特意换了双软底绣鞋,生怕稍一不小心就会被他发现。

奇怪的是沈煦之一直毫无目的地在弄堂之间兜圈子,好似知道了我在跟踪他一样。他越走越偏僻,弄堂里黑得吓人。快走到拐角处才有了亮光,也愈发的嘈杂了。看见沈煦之走进那条弄堂,我贴着墙壁悄悄探出了头,一看才知道这竟然是条烟花巷。

整条弄堂都是些浓妆艳抹的女人,一个个打扮得分外妖娆在门口拉客。看到沈煦之她们像苍蝇见到蜜一样全涌了上来,围着他没个消停。不一会儿一个老鸨打扮的女人扭着腰肢从楼梯走下来,捏着嗓子说:“哟,这不是沈大少爷吗,这么久不来是不是嫌我们姑娘伺候得不好啊。我们锦绣姑娘可是想你想得都瘦了一大圈了,那小脸憔悴的,啧啧……我看了都心疼呢!”

“我这不是来了吗,走,这就去看看我的小可怜去。”沈煦之跟着老鸨往楼上走去,脚刚迈出两步他突然转过身子,对着我的藏身的地方大声说:“怎么,难不成二妹妹是想跟我一起上去风流快活?”

原来他知道我在跟踪他!

我慌忙把头缩回来,心剧烈地跳个不停。本以为已经离得他很远了,没想到还是被他给发现。趁他还没走过来我急急忙忙跑掉了。

回到房间我嘭的把门扣上,背靠着门喘个不停。一个人摸黑绕了那么多弄堂我仍然心有余悸,我想我其实是被沈煦之给吓坏了,所以当小桃敲门的时候我大声尖叫起来。

“小姐,是我”小桃说,“你快开门。”

“怎么样小桃,我让你办的事办好了吗?”

小桃很无奈地摇摇头:“我按照小姐你吩咐的找遍了大少爷房间,可是没什么特别的发现。对了,不知道这个算不算。”她递给我一片被烧过的纸片:“这是在大少爷的烟灰缸里找到的,还没被烧完,能看到字呢。”

我接过来一看,大惊失色。残缺的纸片上只剩下五个字——小心李依恋。

恰似飞鸿踏雪泥

这还是我头一次见念乔花心思打扮自己。她穿了件紫红色苏绣旗袍,细长白皙的脖子被一串玛瑙项链环绕着,眉眼画得很是精致,眼中含着喜气,连不笑的时候脸上都像带着三分笑意似的。我忍不住多看了她几眼。

念乔不好意思了:“挽素你怎么总是盯着我看啊?”

“傻丫头,打扮得这么好看不就是要给人看的呗!”我笑着拉她出了大门。

沈煦之的车停在门口,看见我们出来他立刻按响喇叭:“上来吧,我顺路带你们过去。”

我也不跟他客气,径直拉开车门坐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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