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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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去了张家一趟,想来应该是想法子见了张静一面。他就是这么不按常理行事之人,这天底下哪有老子听到儿子想娶妻,干脆杀到别人家去看未来儿媳妇的?

他就是这么做了。

回来后,我爹表示出很满意的样子。事实上,张静若是想要让一个人喜欢她,你是很难不对她产生好感的。

我们的婚事很快就被定下,我们成婚那日,楚伯伯带着楚睿来贺,我爹接下了那让人瞠目结舌的贺礼,从此两家恢复如初,至少表面上如此。

张静对人很热情,而且分寸恰到好处。我娘是个冷淡性子,却也是喜欢这种爱笑又热情的人的。更何况张静还很能干,我的副官都能做得很好,更别提管理一个宅子了。

我娘最头痛的问题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解决了,所有人皆大欢喜,而我也因为楚李两家恢复如初而平步青云,直接进了楚伯伯的内帐,开始协助军务和内事。

我觉得娶妻真是好极了,张静即是解语花,又是能干的妻子,还能照顾我的母亲和弟弟,我们琴瑟相合,志趣相投,简直没有一处不好的地方。

那几年,是我人生中最春风得意之时,年少得志,如花美眷,家庭和睦,父亲地位稳固深受信任……

只要再攻下洛阳,我的梦想就完成了大半。

那些屠戮我们的胡人,将我姐姐和亲友杀害的胡人,终将被我们汉人完全的赶出去。

胡人守洛阳守了两年,里面的粮食够他们吃上十几年,又有满城的汉人作为炮灰被赶上城头守城,我们却根本消耗不起。

前朝的皇族在四处活动、江南的世族观望不定、世族和庶族在楚军中的矛盾越来越大、粮草吃紧、消耗了太多兵丁……

所有的局面都对我们不利,而突如其来的瘟疫更是让我们雪上加霜。

我的小弟弟死了。他那么瘦弱,那么乖巧,却因为时疫而死。

我爹曾经因为将我们落在乡里而差点失去我们,自那以后起,他只有把我娘和我们兄弟都带在身边才算安心。

他的谨慎和自信,却成了他心中永远的痛。

瘟疫爆发,缺员严重,军医要求把所有尸体集合在一起彻底焚烧干净,以前被埋掉的也要挖出来烧掉。

挖出尸体的士兵也被传染了,此后更是无人敢去碰这些尸体。

我却因为这个想到了一个能快速攻下洛阳的方法。

一个会遗臭万年的方法。

果不其然,我爹强烈的反对将得病之人抛入城中,但我的老师张允和楚伯伯父子都低调的表示了支持。

我爹反对,是因为担心我的名声,也担心城中的百姓。他是一个理想化的人,总是希望什么事情都能两全其美。他是我的父亲,总是操心我更多一点的。

但这世上的事,并不是所有的都能两全其美的。

洛阳城之坚固,基本不可能用和守军相同的人数从外面攻下的。我们久攻不下,早就人困马乏,军中军心不稳,又伤亡极大,再消耗下去,连东山再起的本钱也没有了。

世族是双刃剑,当你表现出不能胜利的样子时,它会转而向着你的脑袋砍下去。

我爹是将军,若他手中无兵可遣,无粮可用时,能剩下什么?世族还能退回郡望之地,我们李家能往哪儿去?

像丧家犬一般的流亡么?

我爹不懂,或是不想懂,这件事即使我不做,也会有其他人做的。但楚伯伯和楚睿绝不会留下这样的恶名,所以必定要有一个人来背。

谁背了这个恶名,谁就会走到最显眼的位置。

王城破,大楚立。

我爹很干脆的拍拍屁股交了兵权,准备回乡和我娘去种田了。全天下的人都觉得我爹可能是以退为进,但楚伯伯和我们都知道,我爹是认真的。

结果我爹的认真换来了“信国公”的爵位,我也成为继承人,一路路向着权力的中心迈去。

就连张静原来是陛下派来的,我都不在乎了。

和枕边人生活了这么久,若是看不出是真情还是假意,那我也枉活了这么多年。更何况,我们家从来也没想过造反,又有什么好怕的呢。

我活的坦荡荡,无惧任何试探。

我看着大楚休养生息、百废俱兴,我看着我父亲和陛下君臣相得,朝夕相伴,内心获得了一种久违的平静。

我原本期望的,就是这样的日子。

然而这世上终是没有那么完美的事的。尹朝的皇室后裔频频动作,陛下命我彻查此事,我查来查去,却查到了自己妻子的头上。

……

我能做什么呢?

大义灭亲?

我做不到。

我瞒下了这个结果,却不可能永远瞒住张静的出身。

这世上跟本就没有不透风的墙,除非你不去做一堵墙,而是做一块石头。这是我爹曾经告诉我的道理,我一直深以为许。

而如今,我找不到可以在事发后保住妻儿家人的法子。

前朝余孽,谋反,在京中有无数据点,秘密结交大楚的功臣世族……

任何一条牵扯出来,都是十恶不赦的大罪。

所以,当那支箭向着陛下射来的时候,我向前走了一步。

无法回头。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篇是张应和顾卿。

第252章 张应X顾卿(上)

顾卿第一次见到这个男人,是在去派出所的那条巷子里。

这条巷子被形象的叫做“敞口巷”,但实际上只是一个前人的玩笑。因为敞开的口里面,是又窄又多的复杂巷子。顾卿的妈妈经常开玩笑说这些警察弄的和地下党接头似的,把派出所安在这么一条巷子里。

那时候,他被巷子里淡定堵路的狗给堵住了,在按了一次喇叭狗狗不走以后,从顶上的车窗翻出,并好好的教育了它一番。

顾卿觉得自己够话痨了,没想到还看到了一个更话痨的。

简直就像几百年没人说话,终于抓到一个说话对象,然后吐个畅快的样子。

等那个人抓着狗的左前爪让它保证下次再也不往别人的车子下面跑了的时候,顾卿由衷的同情起那只一定是耳朵聋了的小狗。

因为它一直露出的都是(0_0 )的表情啊。

所以她从墙后绕了出来,对着那个训狗的男人说:

“这位先生,我知道这只狗拦了您的路不对,不过现在您的车拦了我的路,在城市里生活了这么久的您,能不能给我让个路呢?”

也许是因为偶尔犯一次二居然还被人抓住了,抓住的还是个女生,所以他表现出受了很大惊吓的样子,让顾卿有些过意不去。

不过谢天谢地,他终于放过那只可怜的狗了,也移开车子让了她过去。

对他的第一印象,便是“训狗的男人”和开着一辆“失联的大众”。

之后可怜的顾卿就被挟持到缺氧脱力,再醒来又在医院。

面对指天骂地的顾妈妈,顾卿实在不好说自己又“古代游”了一把,只能悲愤的听了一下午爸爸妈妈的唠叨,并保证再也不卷到这种危险中去……

摔!

是她要卷进去的吗?

是那老太太随便找的她这个软柿子捏啊!

第二次见那个男人,是在她家旁边的一条公园小路上。

这次,这个男人没有开车了,而是骑着一辆电瓶车从环湖的小路上过来,朝着主干道的人行道驶去。

起先,顾卿是没有认出他来的,因为踩着林间小道往前走的顾卿注意力并不在环湖的慢跑道上。

可是没一会儿,顾卿还是注意到了。

因为他的电瓶车被人“挡道”了。

电瓶车的前面是一对并排手牵手走的老爷爷和老奶奶,老爷爷的年纪很大了,头发全白,走起路来颤巍巍的,老奶奶还好,但是耳朵显然不行,听老爷爷说话得把脸贴到他的耳边才偶尔回个两句。

顾卿意外的多看了两眼,发现这个男人正是派出所前训狗的男人。

他的皮肤很白,他戴眼镜很好看,顾卿和这个男人第一次见面的好印象让她迅速的回忆起了他,并且忍不住频频伸长脑袋去看。

顾卿就这么看着这个青年伏在电瓶车的仪表盘上,将脚放下电瓶车,像是划船那样用两只脚点着电瓶车往前走,既没按喇叭催促,也没突然从他们的草地上插过去超过他们。

因为那个老爷爷和老太太走的实在是太慢了,所以他只能用脚在地上点两下,停上半天,点两下,再停上半天。

电瓶车不是很大,他的腿又长,这一幕看起来说不出的滑稽,可是顾卿就是莫名的觉得很温暖,温暖到嘴角都扬了起来。

顾卿原本是走在这个青年的斜后方的林荫路上的,可是等她都走了他们的大前面了,那个青年还在悄然无声的用这个“滑稽”的方式驾驶着他的电瓶车。

他的嘴角甚至还有着微笑,并不觉得很烦躁的样子。

顾卿突然想起了自己在古代的那个经历。

那时候,她跳下马车的举动让中风加剧了,连走都不能走,她从未想过“老去”这种事情会是这么可怕的,即使再怎么努力的排解,依旧是心情沮丧。

她家的下人会恭恭敬敬的为她的轮椅让路,她的大孙子李锐会因为她不良于心而抱着他走……但是没有一个人像他这般,装作不存在的一般在后面等着她先过去,就如她这样的行进方式是很正常的一样。

顾卿突然升起一股冲动想要认识他。

“噜啦啦噜啦啦噜啦噜啦泪……”

顾卿丢人的电话铃声成功的让那个男人注意到了这边。

顾卿的脸刷一下就红了。

“喂?”

“卿卿啊!你想让你妈我在这里傻站多久啊!”

“啊,我我我我马上就来,我快到了!”

顾卿无奈的挂断了手机。

这也许就是天意吧。

又过了一个多月,顾卿顺利的完成了各项手续,医院那边的动作也很快,在一切交接手续完成后,顾卿终于在春暖花开的日子,开始了前往波士顿麻省总院学习的日子。

顾卿的飞机票是顾爸爸定的,顾爸爸生意的主要贸易对象就在美国,他对美国非常熟悉的,每两个月左右也会过去一次。

顾卿从小在国外旅游,口语非常棒,波士顿还有顾爸爸的好朋友,那是个和蔼的美国老太太,顾卿已经和她联系过了,一开始熟悉美国环境的时候可以先借住她家里,所以顾家人非常放心的将她送上飞机,完全没有女儿要去异国他乡历经艰难的意思。

看着周围各种情侣抱头痛哭、亲吻的难舍难分的样子,顾卿耸了耸肩。

好吧,谁叫她没有男朋友呢。

顾卿坐的是商务舱,但很可惜的是,没有订到靠窗的票。

当她翻着杂志无聊的坐在座位上等着飞机起飞时,”抢购”了她靠窗票的那位乘客低头轻声地对她说:

“小姐……借过一下行吗?我是4A。”

“啊,抱歉,我看杂志看入神了……咦?是你?”

顾卿抬起头,一看到那熟悉的面孔,忍不住讶异的出了声。

那男人眨了眨眼,也微笑了起来。

“好巧,顾小姐,我们又见面了。”

顾卿一边站起身让他进去,一边好奇的问他:

“你认识我?”

“啊,N市还有不认识顾小姐的人吗?诊室里英勇夺刀,救下同事的性命;派出所里临危不惧,协助警察安抚持刀大妈的巾帼女英雄顾卿小姐?”

男人挑了挑眉,笑的十分温煦。

‘lucky! 居然是她!真他喵的好运气!’

他的心里笑的乐开了花。

他这飞机票买的太好了!

“我的天……”顾卿瞪大了眼。“我昏迷的时候,外面到底传成什么样样子了……”

派出所她只是怕死,所以和那位大妈聊了聊天分散注意力啊,怎么就成“协助警察安抚持刀大妈了”?

还是这世界太缺少正能量了,拉了她来凑数?

“和你比起来,我这种在家被入室盗窃的盗贼敲破脑袋昏了几个星期差点成了植物人的男人,简直就是战斗力为负五的渣渣。”他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自嘲的说。

“……啊,那还真是万幸,你醒过来了……”

“呵呵,老天开眼,开眼。”

‘恩,对一个残废来说,在屋子里烧炭死可真不容易。’

他在心里腹诽。

‘好在我还是回来了。’

因为那莫名的好感,顾卿鼓起勇气,对戴着银边眼睛的斯文男人说道:“你看,你知道我叫什么,我还不知道……”

“啊,不好意思,是我失礼。我叫马航,航空航天的航。”

“马……马航……?”顾卿不安的扭动了一□子。

天啊!妈啊!她正坐在飞机上啊!

“啊,难怪你那辆车的车牌号是MH370!”

“啊……是的。”马航摸了摸鼻子。“原来你认出我来了!”

“是的,印象极其深刻。”

“我是三月七号零点生的,车牌号才是那样。我那车子买了三年了,之前一直在国外才看起来那么新。所以不是我故意用马航的车牌号作为噱头……”

马航生怕顾卿认为他是个拿这种悲剧来开玩笑的轻浮男人,所以有些慌乱的解释着。

“哦……原来是这样。”顾卿点了点头。“不过我对你印象深刻不是这个原因,是因为……”

顾卿抬起左手,做出一个前爪立起的样子,捏着嗓子说:“我保证,我下次再也不挡路了,汪汪……”

“哦不……”

他无力的扶住额头。

他平时基本不怎么出门,偶尔一次卖蠢还被抓个正着。

而且还是被有好感的姑娘抓个正着。

顾卿笑嘻嘻的看着他露出窘迫的样子,觉得他简直有趣极了。

性格意外的可爱啊!

“既然我们对彼此都有印象,那我们就正式认识一下吧。”顾卿落落大方的伸出手去。“我叫顾卿,今年二十六,这次是公派去麻省总医院学习的,要在美国呆两年。”

“马航,二十八,和我的几个同学们共同开展一个项目……”马航笑的极为开怀。“好巧,若没有意外,我这个商业计划的开展也要两年。”

两人目的一致,一打听下,住的地方也不远,只有二十分钟车程,立刻约定好以后一定要互相帮助。马航的研究生是在哈佛读的,对那边很熟,麻省总医院又是哈佛的附属医院,这一下更是巧了,简直就如同上天安排一般。

五个月后。

顾卿鞠起一捧水,洗了洗脸,在手术台边长舒了一口气。

她还没有资格参与这么精细的手术,此次是作为观摩者在一旁学习的。但正因为她离这种程度还有许多路要走,所以她更为主刀医师那神乎其技的技术而折服。

她的底子太薄弱了,即使因为各种幸运来到这边学习,依旧能感觉到自己的不足。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是在丢祖国的脸。

难怪医院里那些顶尖的医生们情愿花费不菲的钱找关系也要来这边学习,真的是每一天都能学到一些新的知识。

这几个月来,顾卿像是一团海绵一般在疯狂的吸收着。

【顾卿,你还好吗?连续站四个小时是不是太辛苦了?】史蒂芬是主刀医生的助手,今年三十四岁,是医院里最年轻有为的心外科医生。

【我还好,就是太紧张了,出了不少汗。】顾卿用流利的英语回答着,并且拿出一块绣着梅花的丝帕擦干净脸上的水。

顾卿自从穿回现代,很长一段时间变得“娇气”起来。

纸巾觉得太粗,平时连喝口水都反射性的喊“香云”,早上睁开眼第一句话是“烟云,伺候我洗漱”,就连吃饭的姿势都有了改变。

顾妈妈一度还以为女儿撞了邪或者摔破了脑袋,还去找了一个中年道士给她看过。那可怜的倒是最后被顾卿问了一大通“唯之与阿,相去几何?美之与恶,相去若何?”之类的话,灰溜溜的跑了。

会开天眼吗?会送神吗?会解释道藏吗?会卖萌吗?

什么都不会,凭什么给钱?

张道长那样的,她都没给过一毛钱!

好在顾卿后来慢慢的调整了过来,但有些习惯却是改不掉了。

比如说,不用纸巾,而是在苏杭买了不少真丝的丝帕。又比如说,纠正了自己以前许多不好的习惯,像是跷二郎腿,毫无形象的坐着,不修边幅到处跑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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