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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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嬷嬷笑了起来,打趣说:“太夫人,这是好事啊。何况也是羯人的规矩,您就应了吧。这大概和我们汉人点长命灯供长命牌位是一样的。”
顾卿本来就想同意,还没有人给她画过像呢,只不过一下子就答应太不矜持,花嬷嬷一递上台阶,顾卿马上装出一副不好意思地样子来,然后笑着缓缓点了点头。
“花嬷嬷既然都这样说了,那我就给你们画吧。我是不是要一直在这里坐着不动?”
塔娜急了,她毛衣才学了一半呢!
“可是我才学了几针!”
卢默转身用羯语问了那智者几句,智者很快回了话。
“老夫人,智者说,不必太过刻意,您就像往常一样就好。”
这还挺人性化的啊。
“那就麻烦这位长者了。”顾卿笑着对智者点了点头。
丫头们给那个长者拿了张椅子,那画画的长者摆摆手不要,就在屋子里随便找了个地方席地坐了下来。他从身后的背包里拿出一卷羊皮纸,还有各种颜色画笔和颜料,找丫头们要了点水,混合了以后,开始画了起来。
下人们都好奇的看着这个羯人作画,塔娜却已经迫不及待地拉着顾卿的手,缠着她继续教自己织衣服了。
若是今夜回去什么都不会,也教不了姐妹们,她好丢人!
顾卿被塔娜缠着无奈,另一方便也确实被她的倔强征服了,只得强打起精神再教。
只是她教的认真,塔娜学的更认真,可是她就是打了这针绕错了那针,还无师自通弄出一些奇怪的针法来。
若不是她让下人把这些针磨得浑圆,怕是她几个手指都烂完了。
李锐就看了一会儿,偷偷地溜了。
“你小指不必勾的死紧,若线拉的太死,这针就不好进去,所以你老戳错……”顾卿叹了一口气,伸手拿过她的针,褪掉一圈又让她重来。
这还不是毛衣,只是最简单的平针围巾,都已经折腾了几个时辰了。
这孩子这么倔,她是该笑好呢?还是该哭好呢?
又过了片刻。
“这里……”
“这里不对,你两针一起戳了。”一直在旁边静静看着塔娜织毛衣的卢默突然开口。
……塔娜僵硬地扭过头。
“你就看看,就学会了?”
卢默摸了摸下巴。
“我没织过,不过看起来很简单,可以试试。”
塔娜将手中的东西递了过去。
卢默伸手从塔娜手中拿过线团和针线,按照顾卿教的方法稍微调整了下姿势,用手指绕过线,先打了一针,然后询问地看向顾卿。
顾卿激动地点了点头。
神啊!终于有个学会的了!
卢默见自己织的没错,于是按照第一针继续织下去,飞快地打好了一行,再换过边来,重新又打了一行。
他织的又快又密,和下面塔娜那有的洞眼大有的洞眼小的针法比起来,简直是天渊之别。
塔娜看着卢默,两眼含泪,不知道是被打击的,还是沮丧的。
顾卿无语地看着这羯人小两口,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不会吵架吧?
“太好了!”塔娜突然流出两行热泪。“终于不要再和这几根针打架了!”
“卢默,你快快先学会,回头再把我们都教会了!”
哦耶!
顾卿在心里一阵欢呼!
果然是每一个女汉子的背后都有一个贤内助啊!
第96章 齐邵“投诚“
“你没有觉得,离家一趟后回来的少爷有些吓人?”擎苍院的大丫头苍岚一边核对着这几个月的银子,一边问同房的苍溪。
“吓不吓人,不都是要伺候吗?”苍溪不以为然地说。
对她来说,只要当好差,伺候好了这位主子,等年纪再大点,求个恩典恢复自由身,就算是熬出头了。
“当然不一样。我们是贴身伺候的一等丫头,现在连近身都不行了,还叫什么贴身伺候!那天我看少爷袍角没弄好,刚伸出手去准备整一整,少爷就把我的手腕钳住了……”苍岚把胳膊从袖筒里伸出来。
“你看,到现在还是青的!”苍岚有些恼火地说:“他的力气怎么这般大啊!”
苍溪不经意地扫了一眼,果见苍岚的手腕上有一圈青色的痕迹,她皮肤天生就白,这一圈青痕,看着就像是带了个黛色的镯子似的。
“还真是青了,用药油推过了没有?”苍溪从柜子里翻出药油来。“我给你推推。”
“不用啦,也就是看着吓人,我最容易撞青了,过几天就消了。”苍岚无所谓的摆摆手。“总觉得少爷似乎经了什么不好的事,对人这般防备。哎。”
苍溪若有所思地看着苍岚的胳膊,收起了药油。
不光府里一直在讨论这位大少爷这次出门经历了什么,就因为李锐千里救叔,而且确实把人救回来了,所以在京里也得到了极大的赞誉。
李锐的那帮子国子监的朋友们,都纷纷上门探望他,想看看这位“李家大郎”回来以后是不是多了三头六臂。
若不是春闱在即,这些学子也忙,怕是三不五时就要拉他出去喝酒。
不过,国子监里还是有一位学子不但不忙,而且还真的拉李锐出去喝酒的。
那就是国子监的掌议齐邵。
醉霄楼里。
李锐没有点酒,而是叫了一壶清茶,陪着齐邵共饮。
“怎么看你脸上愁云密布,我九死一生回来,你就给我看这个脸?”李锐啜着清茶,看着齐邵一脸无奈,没好气地说。
“你历劫归来,虽然是人人称颂,可也荣登京城小辈最讨厌的公子之首,其实你应该和我一样的脸色才对。”齐邵把空酒杯丢在桌子上,用一根筷子敲着玩。
“我管别人怎么看,我又不为他们过日子。”李锐不以为然。
“好气魄!我若是要有你这样的豁达就好了。”齐邵敲杯子的手一重,发出“噔”的一声清响。
“陛下对我家下诏了,我必须要参加今年的科举。”
李锐抬了抬眼。
“虽说你是齐氏嫡子,可以蒙荫入朝,不过科举晋身方能显出你的能力,你为何不喜?”
“我志向不在仕途。”齐邵叹了口气,“我从小看着我爹教书育人,得到世族、勋贵和寒门子弟们的尊敬,心中很是羡慕这样的生活。朝堂和民间,三派之争一直没有停歇过,可是在国子监,大家虽然也分门第,毕竟还是同进同出,也能相处融洽,恍如净土一般。”
“我将来希望能蒙荫入国子监,也不指望能成为祭酒,哪怕是一博士、一经师,也是好的。国子监是学子们踏入大楚朝堂的起始之地,若能多一些中正平和之人,大楚各方的声音也能清净许多。”
“可是陛下这次下了诏令,我就不得不进入朝廷了。”
李锐看着这位好友,只能默默倒掉了清茶,往茶杯里倒上一杯酒,陪着他一起喝。
像他们这样人家的孩子,是很难自己选择未来如何的。齐邵确有大才,而且十分务实,大楚的世族中,在这一辈里,少有这样能干的子弟。
也正是因为他有才,各方也不会任由他躲进国子监里。若他愿意藏拙也好,偏他是个不愿意装傻的性子。
“十年间,只开了两次科举,概因世族不愿大量寒门进入朝廷,往往从中作梗之缘故。我家作为大族,本应站在世族一边,而先皇为了平衡,将家父置于国子监祭酒一职,掌教导诸生,就算为了这些学子,也须得推动科举一事。”齐邵放下筷子,“翰林院掌院原本是你父亲,后来出身吴中大族的陆掌院接任,也是因为此事。”
“我家既要在世族中站稳,又不可得罪圣上,这么多年来,过的十分局促。我父亲推动科举,而我则蒙荫入朝,也是权衡后的举措。我父亲勤于王事,是因为他是祭酒,需履行司职,我蒙荫为官,是表明家中的立场。”
“而如今,圣上一纸诏书,打破了这种平衡。我不得不科举为官,而且还肯定要起表率。作为国子监祭酒的长子,身为国子监掌议的我,只要一旦及第,怕是就要被圣上点中了。”齐邵沮丧的趴在桌子上,“我这么多年来的清净日子,怕是也要毁的干干净净。”
李锐摸了摸下巴。
“听起来是挺可怜的。不过,你和我说这些做什么?”
“我说的这么明显,你听不出来?”齐邵夸张地瞪大了眼睛。“我在投诚啊!”
“你开玩笑吧,你和我投什么诚!”李锐也把眼睛一横,不可思议地说。
“唔?你想的太多了。”齐邵扫了李锐几眼,故意嗤笑了一声。
“李大公子,再过个许多年,我大概也有向你投诚的一天,可是就现在,我只能把你当我的弟弟一般看待。这世间能让我齐邵投诚的人,还没有几个。”
“那你要投诚……”难不成是他叔叔?
齐邵趴在桌子上,吊儿郎当地对着李锐上方拱了拱手。“我若他日入朝为官,怕是既不能被世家所容,又不受孤臣一派待见。我这性格,是不可能甘于老死在翰林院的,只有求你叔父高抬贵手,不要也刁难我,如此,我才能争出一条活路来。”
李锐心中一喜,这是要站在他们这边吗?
岂料他心中欣喜还没过去,齐邵就又说道:“只是,以我的出身,我是不可能投入勋贵一派的,所以我也只能厚着脸皮,仗着和你交情,求李国公能略过我去。”
“我自己想做什么都没有用,我家中还有无数子弟,若我一旦站队,以后我的兄弟姐妹、我族中的老幼,都要受此影响。我一想到我那迷茫的未来,就忍不住夙夜忧叹。”
“墙头草所有人都会讨厌,左右逢源也更像是刀尖上行走一般。我还想要做出一番成绩,更加是难上加难。陛下一纸诏书,逼死我齐邵也!”
“你说这般大事,能不能直起身再讲?明明口中说着投诚,结果连正色都没有……”李锐翻了翻白眼,“你说吧,你到底要我干什么!”
齐邵从怀里掏出一封信。
“喏,若是我能中了状元,就把这个给你叔父。算是我的投诚书。”齐邵支起身子,将信递与李锐之手。“若我没中状元,你就当这封信不在,毁了吧。”
李锐郑重地点了点头,将信放入怀中。
“我齐邵在国子监呆了七八年,国子监三百学子,两百四十人是官宦贵族子弟,只有六十是各地推荐上来的寒门子弟。我已经看了无数寒门学子如何苦读,熬了六年方等到再开科举,这些学子中不乏有大才的,可若是有的没人举荐,即使进士及第,吏部选试后也得不到官职……”齐邵看着李锐说道,“这还是国子监,天子脚下最高的学府。其他各地书院、以及散试的学子想要谋得一官半职,更是困难。”
“关键不在于科举,而在于吏试。此关不过,科举名存实虚,只是糊弄天下人罢了。”齐邵一改方才的神态,正色叹道:
“大楚的种种弊端,我与其他好友早已叹过无数遍,也均下定决心,若以后能够上位,必定携手共进,改变这等不公平的格局。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也许需要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改变……”
“但无论如何,陛下有开常科的想法,总是社稷之福,也是所有人的机会。我虽不能从国子监开始改变,跳入这潭浑水里搅一搅的能力还是有的。只是日后还能不能跳出来,就不得而知了。”
齐邵满斟了一杯酒,对李锐举起。
“我身边的世族勋贵好友,多是受我影响,方才慢慢放下门第之见。你与李铭两兄弟天性纯善,又天赋出众,更能体恤民间的疾苦,将来必成大器。齐邵先入这朝堂一步,盼两位早日跟上,与我携手,就如昔日赈灾之时,能够一齐并肩而行。”
李锐举起酒杯,沉吟了一会儿,终是点了点头。
“我不及你。我府上如履薄冰,逼得我与弟弟不得不上进。能体恤民间疾苦的,是我祖母而非我们兄弟。我也不知道我能走到多远,做到什么地步,但今日你对我所说的话,我都记在心里。若有可以相助的一天,我必助你。”
李锐仰起头,一饮而尽。
齐邵见李锐干脆的应承了,惊喜地赞了一声。
“好!愚兄就先行一步,在前方等你!”
李锐见齐邵心情好了许多,也替他由衷高兴。
长辈们总觉得他们这些年轻人,怀揣的梦想和坚持都是少年意气,就如一块石头,经过岁月的磨砺,总要磨去棱角,成为一块圆石。
但他们却忘了,就算如何磋磨,石头总是石头,不是泥土砖块,依旧还保持着它的坚硬。
只要最初美好的“本心”不变,就算环境变了,性格变了,这世界的一切,还是在向着好的一面前进。
他相信齐邵有坚持本心的心性,也相信他有施展抱负的才能。自己虽然前途未卜,还不知能走到何处,但他确实会谨记齐邵现在的理想,也愿意将来有能力时,帮助他实现他的初心。
李锐还没有感慨多久,齐邵小酌了两杯,又悲从中来,苦下了一张脸。
“又怎么了……”李锐哀嚎一声,“下次你要是来卖苦瓜的,不要喊我出来!”
“李锐,我问你,我今年多大?”
“咦,你今年应该可以加冠了吧?”
“我正是在愁这个……”
“我母亲从我十岁开始,就给我相看各家闺秀……”齐邵的脸皱在了一起。“我一直是白身,家里又不是什么权贵之位,闺秀们的选择多,陛下后宫也还空虚,我娘就给我一直看,一直看,加上我和我爹也没想好我以后该走那条路,便不敢胡乱定亲。如此才拖到了十六岁……”
“正好遇见了国孝。”
“如今我已到弱冠之年,马上又要参加科举,陛下没有广纳妃嫔的意思,几位皇子年纪尚小,闺秀们岂不是都在瞪大了眼睛,想要嫁个乘龙快婿?看看赵聃那样的,都被追求的不敢出门,可叹我这美质良材,不知道要被什么人给糟蹋了去……”
李锐实在是无语了。以前没发现他如此自恋啊。
“你……你是不是想的太多了?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此乃人伦。更何况伯母不会为你胡乱挑选闺秀的。”
“我齐某的妻子,怎么也得是和我一样不同俗流才行。容貌倒还在其次。我娘只会看人家姑娘好不好看,德行好不好,又怎么知道我的想法……”
齐邵郁卒地抱住了头。
“这次,怕是在劫难逃了!”
李锐眨巴眨巴眼睛,实在不能理解齐邵在烦恼什么。
且说李锐赴约回来,怀揣着齐邵给的信,匆匆入了擎苍院,在卧房内把信收好。
卧房里也有好几处暗格,正如叔父李茂所言,这处御赐的宅中处处都有惊喜,他与弟弟只找了几天,已经找到了好几处。而他房间里的几处暗格,倒不是他们找到的,而是他回忆当年父母的行为,一点点摸索到的。
他甚至还在床头的暗格里找到了一把吹毛断发的小刀,只有巴掌大小。
当时他握着这把小刀,一时间又悲又喜。
喜的是这把刀必定是母亲的遗物,他睹物思人,心中颇有惊喜。悲的这暗格必定是父亲告诉母亲的,父亲去后,不知道母亲是用这把刀来防何人,又为何而防。
他把这把小刀叫做“南风”,取自“凯风自南”,随身携带。
等他安放好书信,门口传来了敲门的声音,李锐走到门前,打开门一看,是他的大丫头之一的苍岚。
他在擎苍院的时候,内室是不允许丫头和下人随意进入的。自那日话房谈话之后,他对这些舅家送来的人也开始有了防备。
正如奶奶所说,开始防备着所有人的日子是不好过的,好在他还有能够信任的擎霜擎雷等伴当,否则连出门都不能自在,才真叫难熬。
“苍岚,你找我有何事?”李锐低头看这个丫头。
他年纪越大,随着个子渐渐拉长,也就瘦了下来。如今李锐的面容越发清俊。加之他身量颇高,经常让苍岚等人忘了他只是个十四岁的少年。
苍岚微微红了红脸,低声说道:
“前几日我回家了一趟,舅老爷很挂念少爷,您回了京城以后还没去过舅家,舅老爷希望您能去一趟张府。”
她父亲是张府的老家人,从通州一起回来的。她的身份在被分到李锐房里的第一天就已经向自己的主子告知,李锐也知道。不光如此,苍溪是被张府买回来的孤儿,许多年还没用的,其他小厮也都各有身份,李锐也都了解。
他的舅舅,是确实对他非常关爱的。
这也是为什么他一直信任舅家,心中不希望舅舅家真的有所不对的原因。
苍岚传达这话,李锐便对她点了点头。
“我知道了,过几天舅舅休沐,我就去一趟舅家。”
苍岚微微福了福身子,退了下去。
李锐站在屋里,摸着腰间的“南风”,长叹了一口气。
持云院。
自卢默代替塔娜向顾卿学习织毛衣,顾卿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这孩子生的瘦弱,手指却十分灵活,记性也极佳。他虽然很少主动说什么,但是却不沉闷,也有问必答,还没有汉人那种“织衣服是女人做的事”这种想法,学的很是努力。
顾卿很喜欢他,经常一边教他织衣,一边和他聊聊天。
“你是汉人的样子,长得是像你父亲多一些,还是母亲多一些?”顾卿好奇的问。
其实她想问的是,你爹是汉人,还是你娘是汉人?
“像我爹。”卢默一边回答,一边在顾卿的教导下把左边的袖子分好,再取出几根针来,织造袖子。“我爹以前是个以偷盗为生之人,后来在汉人的地方偷了不该偷的东西,被下了狱,要剁手,只好逃出汉人的地方。”
卢默说起这段来,不悲不喜。
“难怪你手指这么灵活。”顾卿看了看卢默的动作。很少有初学者像他这般手巧的。
她没有问到底什么是不该偷的东西,说不定这是人家的疮疤,就不要揭了。
一个混血儿在羯人的部落长大,应该很不容易吧。
顾卿同情之心大起,忍不住换了个话题。
“你们那里羊多,可以用羊毛纺细线织造这毛衣,和普通百姓交易。但是对有钱人,最好还是贩售羊绒衣。价格也要定的越高越好。否则汉人会认为羯人做的衣服只能给平民穿,好东西也变贱了。”
在后世,纯羊毛的毛线衣也不便宜,而且那些还是机织的。这些从纺线到制作出来都是用手工,羯人人不多,产量有限,而且这东西只有秋冬好卖,春夏是收集羊毛的时候,周期也太长,卖贱了真是糟蹋东西。
她甚至还帮着他们想了宣传的办法。
“等你们出售这些的时候,就说是从我们府里学的,而且是不传之秘,因为你们救了我儿子,所以我才传给你们的。”顾卿想了想,又拿了一件有信国公府印记的物件来。“这个你们带回去,要是有人不信,就给他们看。”
“谢谢老夫人。”卢默接过了那件小铜器,抚胸向顾卿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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