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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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城是个小城,大部分设施都是为了D大的学生建造的,街头巷尾都是D大的学生,涌动着一股青春的味道,连餐馆,都没有太高级的。于是四个人的聚会,选在最普通的墨西哥餐馆里。
卢文云的男友钱宽在离D城不远的另一个小城里上班,所以卢文云和楼兰先到了餐馆等着。时近圣诞和新年,到处都是欢乐的气氛,楼兰望着窗上的圣诞装饰和窗外的学生发愣。这个小城虽然有百多年历史,可是这么活泼,有时候,楼兰都觉得自己格格不入。
楼兰和卢文云点了两杯玛格丽特,墨西哥餐馆里别的再不好吃,玛格丽特总是好喝的,所以钱宽和路遥到的时候,就看见楼兰抿着淡乳白色的鸡尾酒对着窗外发呆。
路遥也愣了一下,钱宽说起楼兰的时候,称赞她是个美女。D城中国人少,凡是平头正脸的,都可以说是美女,所以他也没往心上去,可是见到了楼兰,才知道,钱宽说得一点也不差。
卢文云先招呼了一声,楼兰方转过头来,看见钱宽的身边,站着一个男人,高且精干,眼神里有一点点锐气。钱宽立刻给她介绍:“我们公司的销售经理,路遥,文云你见过他的。这位是楼兰,文云的同学。”
互相招呼了都坐下,钱宽和卢文云先开场聊了起来,路遥是销售,口才自然不差,一顿饭吃下来,倒没有楼兰想象里相亲场面的那样乏味尴尬。
吃过饭卢文云建议一起去看新上映的电影,散场已经过了十点。四个人分成两对在马路边走,卢文云和钱宽在前面,路遥陪着楼兰走在后面,也不过说些国内的家乡,母校之类的话。
卢文云和楼兰送两位男士到停车的地方,钱宽先上了车,路遥犹豫一下,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楼兰,“这上面有我的联系方式,手机和MAIL都在上面,这里中国人少,以后经常一起出来联络联络。”
楼兰看着那张名片许久,久得路遥都尴尬了,咳嗽一声想收回手,楼兰却接了过去,朝他笑一笑点了一下头。
第 13 章
“路遥还不错吧,D城中国人里,像他这样的男人掰着手指算得清,我介绍得还可以吧?”送走钱宽和路遥,卢文云就开始敲打楼兰,“人家最后也给你留联系方式了,对你印象应该也不错,怎么样,晚上我再让钱宽探探口风?”
楼兰随意点一下头,“人挺好的。”
“这就对了嘛,没多久就是圣诞了,鬼佬们都回家,我们四个再聚吧?”卢文云打蛇随棍上,恨不得一时三刻就把她嫁出去一样。
楼兰敷衍的恩了一声,“再说吧,就要期末了,要交的报告还有很多呢。”
回到租的地方,同住的鬼妹照例还没有HIGH够回家,一个人在两层楼的屋子里,多少还是冷清,她把路遥的名片从钱包里取出来放在桌上。名片的质地不错,深绿色的镶边和公司标志,名片右下角是他的联系方式。
楼兰把名片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几遍,仍旧扔在桌子上。
过了不到一周,卢文云又开始和她唠叨,“你怎么不给路遥打个电话啊?”
“说什么?”楼兰瞥了她一眼。
“随便说什么呀,聊聊天气啊,谈谈人生么。你不联系他,人家该以为你根本没兴趣了。”
“确实没兴趣……”楼兰放低声音。
“哎呀你怎么还是这样。”卢文云急了,“这么好一个,你考虑着发展发展,打个电话而已,又不是要你和他上教堂结婚。”
楼兰看着卢文云一脸着急,突然笑了,“你和我以前一个同学真像。”她想起安颂来,也是火一样的性子和脾气,说话都像打机关枪。
卢文云恼了,推了一下她的胳膊,“真是皇帝不急急太监。”
楼兰晚上想了半天,一点也不联系未免太驳卢文云和钱宽的面子,于是给路遥打了个电话。铃声响了几下转到录音,她反而松了一口气,这样就怨不得她了,“路遥,你好,我是楼兰,……”
她话没说完,那头就响起路遥的声音,“你好。”
楼兰愣一下,路遥在那头笑起来,“不好意思,这个电话公私兼顾,晚上就不想再接公事电话,所以先听一下留言是谁。”
楼兰停一下还没说话,路遥又顾自说了起来,“最近怎么样,你们课程紧不紧?”
一直到挂上电话,楼兰发现,整个对话都是被路遥引导着走,他不停的问她问题,末了,鬼使神差的,她答应他圣诞节一起去滑雪,虽然说定是四个人一起,可是,这不是她打这个电话的本意。
楼兰愣了许久,也许是她还不习惯和主导性这么强的男人对话,也许是因为他还算陌生人,所以对他格外的客气一些,还是也许,那天一起吃饭的晚上,有一瞬间,她觉得他的背影,低头抽烟的样子,有一点点,就那么一点点,像楼风。
电话那头,钱宽对着路遥比出两个大拇指来,“哥们,你行。”
路遥摇摇头,他一向自视颇高,对楼兰也谈不上一见钟情,可是看起来,楼兰对他的兴趣比他对她的还要少,男人的好胜心和挑战心都被挑逗得跃跃欲试,反正也是个不错的对象,他打算抓住机会试探一下。
过了一个周末,就到了圣诞,路遥租了一辆越野,将四个人和随身的行李拉上离D城百来公里的雪山半山腰,在滑雪场就近的酒店租了两间房。
头天到达时候已经是下午,冬天日落的早,四个人窝在酒店的餐厅喝着咖啡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楼兰才知道路遥的大致经历,也是大学后出来念硕士,没想到暑期打工里遇上现在公司的零时工作机会,他一个华人,在美国却销售做得极好,于是硕士毕业也没干本专业,直接转了销售,算起来,也算小小精英一枚。
钱宽和卢文云在旁边一唱一和,钱宽一时脑子没转过弯,兴冲冲说,“路遥也算是长情的人,其实他原来有个女朋友在这儿,说起来还算青梅竹马,可是到底忍不了D城的冷清,就一个人跑去纽约了,路遥等她也等了好几年,可是人家不愿意回来,觉得大都市好。不然,怎么落下咱们这么好条件的路大少。”
卢文云听他说了几句就下死眼瞪他,奈何钱宽完全没有看到她的眼风,只顾对着楼兰说,说完才发现一下子有点冷场。
卢文云立刻打岔,“过去的事情了,这么久了你还喜欢拿来说,是不是你也想念你的青梅竹马啊?”
路遥晃晃手里的咖啡杯,“其实后来她找过我,可是时间过去太久了,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钱宽赶紧将功折罪,不知道从哪里想出一句文绉绉的话来说,“恩,其实回忆是没有任何力量的。”
三个人像是用各种方式在向楼兰表示,路遥是没有任何感情纠缠问题的。
“年纪小的时候,都以为自己的未来总有无限的可能,不懂得珍惜,不懂得容忍,到了懂得的时候,才知道,已经回不去了。”楼兰的话没对着任何人说,又像是总结陈词一样。
路遥看了她一眼,钱宽立刻拍手道,“是我胡说八道,搞得像是感情研讨会,晚上请你们喝酒,喝酒。”
吃过饭,四个人一起喝了点酒,又乘着没有风,都到外面的雪地上走了一圈。大约是屋外的空气太凉的缘故,楼兰回房的时候,脑子开始有点隐隐的痛, 早早的就把自己裹在被子里。卢文云试了试她的额头,没见发烧,才放心去钱宽那屋说笑。
屋子里暖气很足,窗帘没有拉上,玻璃上有一层水汽,映着屋外的积雪泛出淡蓝色的光,楼兰躺在床上,脑子里都是自己下午说的话,年纪小的时候,她不懂得珍惜,她以为一切都是应该的,所以,她失去了楼风。
她的脑仁钝钝的痛,就像和楼风分手那时候,每一晚每一晚都哭,哭得头脑发胀那样的痛。那时候她搬出楼风的住处,在自己小小的租屋里,坐在床脚,哭得撕心裂肺。那时候她恨他,恨他最终还是放手。可是到了最后,她最恨的,是她自己,是她自己把两个人之间的一切,折腾到无可挽回的地步。他终于对她说,算了吧,我们不应该这样下去。
隔了两年多了,想起他最后那句话,她还是瑟缩一下,那句话,就像在她心里,挖一个洞,血淋淋凉飕飕的,只是一片空旷,然后,才有深切的痛楚泛上来。她那时候只会生气,只会恼怒的转身就走,她总以为,他还是会追上来的,会从背后抱住她说,好了好了,不要生气了。
可是那一次,他没有追上来,那一转身,就不能再回头。她只知道哭,只知道伤心,她那时候,就是个孩子,太年轻,太骄傲,也太不懂事。
楼兰按住自己的胸口,深吸一口气,每一次回想起来,还会觉得胸口发痛,一口气怎么也顺不上来。她用了两年多的时间,学会在清醒的时候想起这些,不再流泪,却还没有学会,在睡梦里,也不要哭泣,更没有学会,不要随时随地去想起他,想起过去。
她推开被子坐起身顺一顺呼吸,自嘲的笑一下,是啊,两年多了,还是无论遇到什么事,说起什么话,不由自主的去和过去联系起来,和他联系起来。
有时候,其实她也有些糊涂,想不起来很多事,想不起来到底离开他有多久了,彷佛分手近在昨天,又彷佛两个人已经遥遥相隔了很久很久,久得都要忘记过去发生些什么,可是每每在梦中,那些细节,快乐的,不快乐的,都仍旧栩栩如生。
也许很多女性杂志上说的对,不和下一个开始交往,就没法忘记上一个的存在。可是,楼兰抿起嘴,她还有没有力气,再去喜欢一个人。
卢文云隔了一会也就回房,洗漱完毕钻进被子,却突然转过头对着楼兰的方向问,“楼兰,你下午说的,是不是有感而发?”
楼兰闭着眼,轻轻笑一声,“没有,只不过有时候,难免感慨。”
番外(部分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