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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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学校里的点点滴滴,要写详细,但重点是都很无聊,没有和他在一起时有趣。

结果:她更加想念他了。

——以此类推,每封信都不要离开这个模式,那魔王大人就会很高兴;要是艾比在他跟前,他一定会咬几口小猪耳朵。

艾比的生活又开始平静了。

当她写到第三封信的时候,小蝙蝠回来了;当她写到第五封信的时候,学期结束了。

七年级们要毕业了,艾比迎来了一个‘惊喜’。

马尔福番外

可能没有人相信,从我童年起马尔福家就是一个被掏干了的空壳子,徒具好听的贵族名声,却不具有其相应的财富和社会地位。

这得归功于我亲爱的父亲和慈爱的母亲。

我的父亲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是一个典型的享乐式贵族,他有绝佳的品味,风雅的情趣,喜欢名画雕刻,喜欢美酒美女,他尤其喜欢豪华奢侈的旅行历险。

这些都需要钱。

父亲似乎生来就是为了享乐,除了享乐之外的任何事情都无法引起他的兴趣,包括结婚。可是延续家族的血脉毕竟是他的应尽的义务,于是在他将近四十岁的时候,在祖父的怒吼中和家族的安排下,不甚在意的娶了我的母亲,也是一个来自古老纯血家族的女子。

在生下了我之后,他就把家族的义务和幼子的教育都留给了我的母亲,然后继续他永无止境的历险游乐去了。

四岁的时候他回家来看我,我以为他是好心的邻居,不然就是母亲的新情人。

而我的母亲则是一个天才,花钱的天才。

她喜欢奢华的生活,顶级的黑海鱼子酱,精美的黄金宝石首饰,厚实的北极熊皮毛地毯她可能会踩着高跟鞋上去跳舞,两百个罗马尼亚织工花一星期赶制出来的纯手工落地窗帘她可能三天就看腻了,五天就想换新的了…

在父亲长年不理家事的情况下,她愉快的挥霍着马尔福家族世代积累下来的财富;不过即使父亲在,我也不认为情况会有什么改善,没准他们俩会一起交流如何更有效率花钱的心得体会也说不定。

其实我并不反对女人花钱,相反我认为需要精打细算的生活方式是下等人和泥巴种家庭里的女人才需要学会的技能,纯血贵族家庭里贵妇就应该有相等的高贵生活方式。

可是得有一个前提,她的丈夫得是个会来钱的主;可惜,我的父亲同样是个烧钱的料。

在我父母俩齐心协力的努力下,金光闪闪的马尔福家族变成了一座镀金的巨大的外壳。

好在我母亲在我十岁的时候就去见Merlin了,据说是金酒杯上的宝石没嵌牢,掉进了酒里,结果我母亲没发现,一口气喝下去时被堵住喉咙给卡死了。

很豪华的死亡方式,相信她也能瞑目了。

她的早逝使马尔福家总算还留下了一些家底,不至于破产,可是在我十岁的时候马尔福家还是已经十室九空了,只留下了一个光鲜亮丽的空壳。

好在我伟大的祖父早早就被气死了,没有看见这悲惨的一幕。

在我刚满十一岁的时候,我祖父遗嘱保管人来到我家,向我宣读了我祖父最后的一份遗嘱,内容是从这一天开始,我就可以独立处理家族的事物而不必事事经过我父亲的同意。

我永生难忘那个尖酸刻薄的老头看我的样子,他眯着凶狠的三角眼,把我上下打量了一番,说了一句话:

“如果你和你老子一个德行,那么马尔福家族就可以划下据点了!不过这也没关系,到现在为止没落败亡的纯血家族也不止你们一个!!”

——我笑的很恭敬,点头向他致谢。

我十一岁入学的时候,没有父母在身边,我只能一个人去对角巷买东西;我高高的昂起头,骄傲自若的对店员说话行事,决不让任何人看轻了去。

当时我就暗暗下定决心,将来,我绝不让我的孩子也一个人去对角巷买入学物品,我要给他最好的,让他的生活永远不知道什么叫缺憾。

这一天我成年了,十一岁的卢修斯?马尔福将为自己规划完美的人生。

霍格沃兹的生活其实并不难,所谓烂船也有三斤钉,不论马尔福家的实际情况如何,在外人看来我还是一个古老高贵家族的继承人。在良好的家世背景之下,再加上我个人的努力和为人处世,很快我就在斯莱特林混的风生水起。

我四年级就成为了魁地奇球队队长,五年级又毫无争议的当选了级长,我指挥的球队从无败绩,我领导的斯莱特林年年都得学院杯。

在风光的背后处处都有嫉恨的目光和阴暗的算计,我知道他们是怎么称呼我的——“狡猾的银蛇”!可是,那又怎样呢?事实是:

我获得了荣誉——尽管那是我使了诡计,

我完成了职责——没错,我趁教授不注意暗算了对手,

我没有触犯校纪校规——对,我钻了漏洞。

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当许多年后,新入学的学生看见霍格沃兹留存的记录时,难道他们会知道这些成绩是怎么来的吗?不,他们只会惊叹我的成功和胜利。

重要的不是手段,而是结果。这就是斯莱特林方式。

我对着镜子来回练习脸部表情,要有威严的,要有震慑力的,要谦恭的,要和气的,要高贵优雅的…

很好,卢修斯,你做的非常好。

——我对着镜子中的自己满意的微笑。

人的一生会有许多选择的机会,如果正确的把握它们,那么你的人生就是成功的,反之,就是失败的。

这句话是我很小的时候从一本书里看来的,并深深的记在心里,从那时起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认真对待生命中的每一个选择机会。

所谓先成家后立业,祖先说的话绝对是有道理的。

生命的延续不仅是对一个古老血统的传承,更重要的是对活着的人的肯定。

一个男人要是连后代都没有,就算有再大的事业又如何?辛辛苦苦打拼下的事业留给谁去,你费尽心机留下的巨大财富要是没有人替你花,难道死了带到地下去?

你辉煌的姓氏要是没有人给你传下去,那你就只能当传说了。

“…曾经有一个了不起的大家族,他们….,可惜断绝了…啊…”

一想到很多年以后,别人会用这样怀念的口气谈论马尔福家族,我就觉得呼吸短促,气不打一处来。

不行,我得要儿子。哦,对了,得先要个妻子。

所以,我人生中的第一个选择是关于婚姻的。

我那败家的父亲在这一方面总算为我做出了一点贡献,不用看我周围亲戚的悲惨案例,我就知道糟糕的婚姻绝对会毁灭一个古老强大的家族,所以我绝不马马虎虎的娶一个。

我的祖父临死前给我留下的遗言惨烈而凄怆:

“…如果高贵的马尔福家族血液中混了麻瓜的血液,我宁愿我的家系现在就断绝!!我死了以后,你要把我的骨灰放在床头,天天对我发誓,绝不让我们的纯血受到玷污!!”

我没有那么干,因为怕做噩梦;我把骨灰寄去给了父亲,让他们父子俩好好相处。

虽然,在骨灰问题上我没有按照祖父的意思去做,但我完全同意纯血联姻,可是对于像我们这样纯血贵族之家来说,其实可以选择的范围并不大。

我一定要谨慎仔细,不能像我母亲那样不理智的享乐挥霍,但也不能小家子气的锱铢必较,不能像贝拉特里克斯那样疯狂兼神经质,当然更加不能像她的二妹安多米达那样居然看上了一个泥巴种。

对于我如此热衷与思考妻子的人选问题,帕金森觉得既惊讶又好笑,他认为在经过我父母的‘精彩’婚姻之后,我会对婚姻有抵触情绪。可是,没想到我非但没有不婚的意思,还跟十分热心热脑的往围城里冲。

“在那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我很严肃的回答。

最后,我选定了纳西莎。

都说儿子是自己的好,老婆是人家的好;可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纳西莎是最理想的妻子,到我死的那一天,我都这么认为。

她也出身于一个古老的纯血家族,虽然是旁系,但依然高贵,作风处事都一派贵族风范,很衬马尔福的家世;

她很是高挑漂亮,加上我的英俊潇洒,估计我们的孩子不会歪瓜裂枣,要是一个不小心没准还是个小帅哥,唉呀祖父啊,想想都觉得心情愉快,干劲十足啊;

她理智聪明,从她日常的表象来看,她应该善于持家,会把家里料理的妥妥当当,让男人在外面打拼不会有后顾之忧;

她对我很忠诚,对传统的家庭义务有很强的责任心,相信不会红杏和绿帽的问题;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她和我有共同的爱好——诗歌,她有很高的诗歌鉴赏能力,对我的朗诵永远赞不绝口;想必闲暇时刻,我们会有很和谐的业余活动。

若干年后,马尔福庄园里,会有一个漂亮活泼的小小马尔福在图书室里乖乖念书,我和我的妻子在小花厅里悠哉喝茶,我吟诗给纳西莎听。

而家养小精灵则恭敬的送来刚寄到的小马尔福的成绩单,是全优。

天气晴朗,阳光灿烂。

很好,很好。

“纳西莎,我已经想好了,我们的儿子将来就按照你们家的习惯,用星座命名,就叫Draco好了!”我笑眯眯的对她说。

“啊…卢修斯,你真是太聪明了,我们都还没有结婚,你居然就知道我们的孩子是个男孩!!”纳西莎对我无限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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