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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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匀速,能改变一切,可真正让人心变质的却是某个瞬间的心灵冲击。爱情之于子竞,全然陌生。可,狭路相逢,金戈无声,兵不血人,十五岁的少年,突然就懂得了愁滋味,偶尔,竟还发觉已识沧桑。

“诶,想什么?”身旁的栏杆上突然跳上来一个人。此前充满敌意的凌晨歌。

子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于是只是耸耸肩。

“喜欢我姐吧?”

“很喜欢。”坦坦荡荡。

“真可怜。你是别人,对我姐来说,家人才是最重要的。”幸灾乐祸。

“如果将来我也成了她的家人呢?”不知道怎么,就和这个少年聊起了这些。凌晨歌该是很不欢迎自己的,这个男孩,毫不掩饰自己对家姐的感情,说他恋姐成痴也不为过,甚至近乎禁忌。可子竞想跟他说些什么,这个人,和暮歌流着完全相同的血液,他是暮歌在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神圣的存在。

“那可得问我愿不愿意。”撇撇嘴,不悦,但还是沉住了气。这是个心眼子贼多的孩子,遇到和暮歌无关的人事时,自制力惊人,甚至冷漠冷血,阴狠得不像个十五岁的孩子。

“关你的事了?”子竞也毫不相让。“愿不愿意是她的回答。而且,这个句话是留着上教堂才问的,追求本来就是一种侵略行为,我不需要她的同意,自然更不需要你的同意。”

“就关我的事了。她说了,我是她的一切。”其实暮歌的原话是:晨歌,你和舅舅就是我的一切。“她的身体里有两种心跳,她的,我的。”

子竞不置可否。对于血缘的牵绊,他没有任何异议。可是,有些时候,双胞胎还真是蛮讨厌的不是?

“请你喝。”晨歌从随身苏乐的包包里掏出一罐可乐,递给子竞,自己又拿出一罐。

子竞接过来,不疑有他。

真的没什么可疑的,零食是苏乐准备的,路上也都是苏乐背着,就是到了寺里以后凌晨歌拿了一会儿,易拉罐,怎么会想到饮料会被动手脚。

有谁会想到,当晨歌决定两害取其轻以后就拐回家拿了药和针筒出来。更不可能想到,凌晨歌这个变态,会有这么些害人的东西。

晨歌念的军校和普通高中不一样,那里完全封闭,里头养着的又都是一群前途无量的少爷兵,自然想着法子搞怪。对上级的态度自然是有分寸的,可毫无畏惧,除非这些臭小子真的打心眼儿里敬佩,不然任何人都是他们恶作剧的目标。

这是贺子竞这辈子最丢脸的一天,面对的是自己心仪不已的女孩,仅仅半个小时他跑了七趟厕所,拉得腿脚发软脸色发白。她照顾他,可他却更窘迫。

“当排毒,轻松轻松。也真是的,身体不好就别跟着出来嘛,现在还要麻烦别人照顾你。”始作俑者吊儿郎当地坐在一边说风凉话,丝毫没有因为自己把人家还成这样而有愧疚心。

一定是凌晨歌干的,可没证据,子竞有苦难言。吃了止泻药了,稍稍消停了些,可这会儿子竞已经虚脱了。

“如果我说,你弟弟下的药,你信不信?”子竞靠在暮歌耳边很小声很虚弱地说。现在他半躺在医务室的床上,暮歌就坐在他身边照顾,刚才她是让他靠在她肩上喂的药,他也算是享受了一回软香温玉。虽然窘迫,可稍稍冷静下来后,子竞开始反击。

暮歌这才注意起晨歌的神色,刚才心里着急,也没想过晨歌会这么顽劣。

相较于另外两个人的忧心,显然晨歌太惬意太事不关己了。当然也可一解释为他与子竞并不认识,可他的唇边是抑制不住的得意。

晨歌心头一颤,迅速转头撇了病床边上的暮歌一眼。下一秒他迅速站起来,认真地行了个军礼,然后火烧屁股似的跑出了医务室。

这孩子的态度很明确:事迹败露,迅速认错,死不悔改。

“不好意思。”暮歌无奈,转头是一脸愧疚。

子竞摇摇头,朝暮歌又挪近了些,闭眼假寐,右手不着痕迹地握住暮歌的食指。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回去的车上,苏乐戴着耳塞坐在副驾驶座,暮歌靠在晨歌怀里睡着了,子竞盯着窗外的茫茫夜色发愣。

“你真不要脸!”晨歌压低了声音。

“彼此彼此。”子竞浅笑。

“咱们走着瞧!”

“走着瞧。”

“她永远都是我的。”

“……你是弟弟。”

热闹哄哄的一天,以敌意开始,以敌意结束。

男人之间的友谊很奇怪,他们很容易找到哥儿们,但前提是臭味相投,无利益冲突。而他们寻找敌人的方式也很奇怪,条件比寻找朋友更加严苛。他的敌人与自己至少实力相近,必须在某些方面与自己相仿,之间有着不可妥协的因素。不管他们有没有意识到,他们斗狠,但却是惺惺相惜,甚至亦敌亦友。似乎应证了一句话:你选择的敌人,等同你的价值。

男人是凶猛的兽,他们有嗅探敌人的本能。凌晨歌和贺子竞是一辈子的敌人,从他们第一眼看到对方时就确定了。

贺子竞周一在家休息了一天,周二才在早自修后慢慢吞吞返校。

暮歌在他刚进教室就看到了他,微微一笑,又低头给同桌讲题目。初时真的觉得这个女孩子只是娇只是憨,后来开始发现,其实她睿智豁达地不像他们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她几乎没什么个性,凡是低调隐忍,可四周的一切却又处处凸显出她的与众不同。

她是个矛盾的个体,兼具一切让人着迷的特质。但凡和禁忌扯上关系的人,都会蒙上一股妖气。暮歌的妖气是晨歌给的,那个孩子,完全放任自己的感情和作为,眼中毫无世俗伦常。或许暮歌不知道,又或许,她并不觉得有悖伦常。

伸出手,扯扯她的马尾。

“……这样清楚了吗?”还是等到给同桌讲完题目,暮歌才转头。“贺子竞,你好些了吗?”

提起前天的事,子竞还是觉得有些尴尬,于是快速点点头。

“回家后我说过他了,他从小就被外公外婆惯着,性子确实很顽劣,不过他没有恶意的,你原谅他吧。”

确实没有恶意,就像一个小孩子不择手段对付想要抢他玩具的人一样。至于说原谅,凌晨歌不需要他的原谅。

子竞一手支着下巴,专注地盯着暮歌,一直在微笑,可就是不说话。

暮歌坦然地回视,但脸颊却微微发烫。

“你弟弟……就跟个没长大的孩子似的。”

“他啊,就是皮,什么人都不怕。嘴巴又甜,家里人都被哄得没了脾气,谁都拿他没办法。”说起晨歌,暮歌唇角染上春意。

“他怕你。”子竞笑道。

“他才不怕我。”暮歌皱皱鼻子。

“要不要试试?”子竞挑挑眉,坏坏地建议。

暮歌摇摇头。

“贺子竞,晨歌他很想我。”

不明白前因后果,但暮歌这么说,子竞还是不置可否。

“你不怕他?”

“为什么要怕?”

“怕他过于执着。”

“你不也是?”

“我和他不一样。”

闻言,暮歌只是笑,许久才回道。“佛家说,恐惧不会产生智慧,只有恬静的心境才会盛开智慧的莲花。私欲使人患得患失,私欲使人身不由己。所有的道理我都懂,但懂并不等同于认可。晨歌不怕,我也不怕。”

子竞很久以后才明白,她为什么会说自己不怕。他说凌晨歌过于执着,凌暮歌何尝不是,他们是姐弟,骨子里透着相同的罪恶。凌暮歌念一辈子的经,可那个人却是凌暮歌一辈子无法逾越的心魔。

“暮歌,你信人心吗?你信永恒吗?”子竞突然问。

暮歌有些不自在,早自修课间呢,在这个地方这个时候讨论这个问题,似乎有些奇怪。

“你信吗?”见她不回答,又问。

“心是无形无相的我,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可以周遍宇宙。”

“我不想听禅语,我想听你的想法。你信吗?”他执拗于她的答案。暮歌说得没错,贺子竞何尝不是执着地转不了弯的男人。

暮歌想了想。“我信,我信人心,也信永恒。就像,我会永远爱舅舅,我永远不会离开舅舅和晨歌。”

“你将来会有自己的爱人,他们也是。”

“不会。”她淡淡地笑着,神色间却满是笃定。这是一个让人着魔又迷惑的孩子,这一刻的表情,子竞的心毫无由来地颤抖了起来。

上课铃声打破了彼此间的魔咒。暮歌赶紧转身掏出课本,可子竞却盯着暮歌的后脑勺陷入了沉思。

正文 何处惹尘埃(七)

难得只有两个人在家的周六清晨,凌远航冲完澡出来就看到暮歌裹着他的睡袍躲在他的被窝里,明亮清澈的眼此刻满含笑意。

一直一直呆在这个人身边,可暮歌还是常有这样的感叹:舅舅,就像一尊精致的瓷佛。可他又成不了佛,他骨子里住着一只万年妖孽。后来暮歌想,他应该算是一员佛将吧,凌暮歌的佛,大中国的将。

曾经有人送了凌远航一对远东豹,一种生活在寒带、世界上最稀少的猫科动物。暮歌很小的时候就看过他驯豹,她至今还记得豹子愤怒的咆哮震耳欲聋。

一个四岁的孩子,蹲在铁栏外面,聚精会神地看着他挥着鞭子与世上最凶猛的动物对峙,唯一禁锢庞大体积野性凶悍的猛兽只有它们脖子上的铁链。那时他裸着半身,下身仅着军裤,嘴角叼着烟头半蹲在豹子面前和它们对峙,被激怒的豹子时常出其不意地挥着锋利的爪子想要偷袭他。那样的画面现在想来,岂止危险魅惑,甚至香艳。

凌远航和暮歌一样是个矛盾的人,他从来就没有打算留下那对远东豹,他一面驯服试图它们,但另一边却立刻安排放生事宜。他想要征服,可却担心它们一旦被人驯服后失了野性回到野外无法生存。

凌远航是暮歌对男性一切认知的开始,她对男性所有的标准都是以凌远航为基准的。后来暮歌觉得自己几乎是目空一切,可想想,世上真的再没有人能胜过凌远航了。

她能坦坦荡荡,可随着暮歌慢慢长大,他却再也无法只当她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了。

“暮歌,凌暮歌,回自己房间睡觉。”身上仅有的遮蔽物是胯间的毛巾。面对这个从小由他带大的孩子,这一瞬间凌远航竟觉得窘迫。但凌远航不止是一员佛将,还是一个天生的演员,政治家的天性,即使心里再翻江倒海,他还是能面不改色心不慌意不乱。

“不要。”暮歌在床上滚来滚去。

凌远航瞥了她一眼,钻进衣帽间换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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