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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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沐浴节,凌远航还是照往年那样陪着暮歌一起去。当然也有不同,三年前凌远航便不再陪着暮歌一起下水了。
河畔到处都是藏民们的歌声,更有人在河滩上跳舞的。凌远航点起篝火,身边摆着青稞酒、酥油茶、糌粑和一些节日食品,暮歌并不见得都会吃,不过这丫头喜欢讨彩头,节日一定要应景。
凌远航看着河里和其他小女孩玩得没了形象的暮歌,无声地笑了。这时候的她,笑容如雪山顶上的新雪一般纯洁无垢,他永远不会忘记这孩子现在的笑容。
半个月后,暮歌十三岁那年,凌远航正式收到晋升令,调回沿海。暮歌离开了生活了八年的西藏,回到了真正属于她的世界。
正文 何处惹尘埃(二)
我真爱莫家,多多少少也要带到,不然我死不瞑目。
暮歌回来的第一天就见到了晨歌,这孩子是特地和学校请假回家的。
晨歌是个早熟的孩子,五岁后就不再和姐姐一起生活了,再见到她,心里有期待,但又怕受到伤害。所以他只是看着暮歌进门,看着她见过外公外婆。其实还是紧张的,当暮歌的目光转到他身上时,他紧张地说不出半句话来。
晨歌和暮歌是双生姐弟,是异卵双胞胎,把他们的五官分开来细细对比其实一模一样,可合在一起后就又不那么相像了。不过毕竟是双胞胎,再不相像,差异也不会大到哪里去。
暮歌是特纯粹的孩子,看到晨歌别扭地坐在角落里摆酷,她也不觉得尴尬,没一会儿就从外婆身边挪挪挪到了晨歌身边。
“晨歌,我是姐姐。”暮歌怕弟弟觉得她不够真诚,所以她很用力很用力地在笑。
晨歌原本是真的有点紧张的,可现在一看到她明显真诚过头的傻气笑容,突然就觉得不生疏了。噗嗤一声笑了起来,还习惯性地想伸手挥开面前的脸,但手到暮歌颊边又瞬间收了劲道,最后只是轻轻碰触了一下,笑道。“姐姐。我是晨歌,姐姐。”
凌远航去了西藏后就没过回家,外婆自然拉着他一直说话。今儿还好,就自家五口人,亲戚朋友一律谢绝来访,不然还不得满屋子人啊。大人们在聊天,啥话题都有,两个小的在旁边也嘀嘀咕咕在说些什么,先是暮歌在讲,没讲几分钟就发现没话讲了,后来是晨歌在讲,啥都讲,从小到大发生的趣事儿,学校里好玩的。
晨歌读的就是全军事化管理的学校,从小就是一边当兵一边读书。这点上暮歌比晨歌幸福很多,凌远航曾经跟暮歌说过:暮歌,我希望你的童年一直到18岁才结束。晨歌今天是请假出来的,吃了晚饭,外公就催着他回学校。凌远航看出两个孩子都还舍不得彼此,就作主把晨歌留了下来,并早早打发了两个小的去睡觉。
晚上两姐弟一起睡觉。五岁前他们一直在同一张床上睡觉,五岁后他们再没一起睡过觉。再躺在一起的时候心里感觉很奇特又很熟悉。他们真的八年没见,可要说陌生,双胞胎之间特殊的感应又让他们一直若有似无地联系着。
晨歌以前也偷偷想过和姐姐在见面的情景,他觉得自己肯定有好多好多心里话想跟姐姐说。以前在车上、在课堂里,发呆的时候,常常会在心里演练说辞,多是煽情的,可现在真的见到姐姐,却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了。
“姐,西藏好玩儿吗?”
暮歌想了想,摇摇头。“那里的冬天很冷很冷,也没什么地方好玩的。而且每天都要去寺庙里做早课和晚课,跟出家人似的。”
说者无意,只有暮歌自己才知道自己有多喜欢西藏,她只不过是担心舅舅不带晨歌去会让他有被遗弃的感觉,所以故意都拣不好的方面讲。可听者有意,知道姐姐清苦又无聊活了八年,晨歌很心疼。
这么想着,晨歌突然想起什么,忙跑回自己的房间,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个红木质的盒子。
“姐,这个给你。”
暮歌也不客气,接过来打开,盒子里是一条天然红珊瑚制成的佛珠——佛门的清苦宁静和红珊瑚的名贵妖娆,竟没半点不和谐。
“真的给我啊?”暮歌第一眼就爱不释手了。
“说了给你当然就是给你的。”晨歌撇撇嘴,言辞间似乎对出尔反尔这种行为颇为不屑。“这是妈妈的佛珠,那年舅舅把你带走了,家里就剩下我一个人,我找外婆讨来的。后来怕弄坏了,就收起来了。”
原来是妈妈的东西啊!牧歌摸摸佛珠,很想要,可又怕晨歌也会舍不得妈妈的东西,想了会儿,拿下自己手上的紫檀木佛珠戴在晨歌手腕上,然后把红珊瑚佛珠戴在自己手腕上。 “我戴你的,你戴我的。”
晨歌用力点点头,心里又暖又甜。摸摸手上的紫檀木佛珠,惊觉这佛珠竟是有些年头的。每颗佛珠上手指接触到的面上都变得光滑无比,是不知道念了多少经文、转了多少次佛珠才能留下的痕迹。姐姐为妈妈守了八年愿,现在她将这八年的缩影戴在了他的手上,似乎,这八年他们一直在一起一样。
顿时热气冲上了晨歌的眼眶。
“姐,你和舅舅还回西藏吗?”
“不去了。不过一定会回去看看的,以后姐姐带你一起去,西藏的月亮和星星可漂亮了。”
暮歌躺下,晨歌挨着她躺了下来。
“姐,你会想家吗?”别扭的男孩。其实他是想问:姐,你有想我吗?
坦荡荡的暮歌。她摇摇头,其实家的定义对她来说并不那么具体,从小她就跟在凌远航身边,对她来说,有舅舅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家。可是……“会想晨歌。生病的时候会想,得赶紧好起来,不然晨歌也会不舒服的。难过的时候就告诉自己,赶紧高兴起来,不然晨歌也会难过的。”
晨歌盯着天花板,没吭声,可眼眶已经红了。
“晨歌的每一次快乐和难过我都能感受到。对不起,没能从小就照顾你。”暮歌也想过将来见到弟弟要说什么。这句对不起是她很早前就想说的,她觉得自己是姐姐,长姐如母,妈妈不在了,姐姐就是要照顾弟弟的。
“傻的……”晨歌清了清嗓子。这一刻晨歌告诉自己,要赶快长大,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好好保护姐姐,好好照顾她。
暮歌遇到贺子竞那年十四岁,刚上初三。脆生生的年纪,这样的玉娃娃,一入学就在一中引起了轰动。暮歌这孩子,越大越惊人,长到十四岁,别的孩子嘻嘻哈哈冒冒失失还没长开呢,可她呢,唇红齿白、细皮嫩肉、眉眼弯弯,精致温婉得不像话。
精雕细琢!
暮歌是插班生,进班级时其他同学已经朝夕相处了两年,和暮歌自然不亲近。外婆把她安排进了重点班,这个班里还有两个在学校很有名气的学生,贺子竞和苏乐。当时苏乐看到暮歌的第一眼就叹,这娃娃,乖乖,哪里见过啊?别说他学宝哥哥,后来自家奶奶送了他一块小小的玉观音,这才明白这股陌生的熟悉感。后来,后来那块玉观音一直挂在苏乐脖子上,再也没有拿下来过。
你说她往那里一坐,方圆一圈竟觉得透彻了起来,连空气都弥漫起了寒气和莲香,看到她,再浮躁的心都宁静下来了。
高原冰山一样圣洁的小美人,从来目不斜视,见了面永远清清淡淡的笑,不多一分热络,也没少一分热情。男孩们,这样的年纪,躁动懵懂,可没一个人敢打暮歌的主意,都觉得,这女孩,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连喜欢都是亵渎了。
可是后来贺子竞发现,暮歌根本就没记住别人的名字,不止他的,全班的她都没记住。你说她见着所有人都那么客客气气的,谁晓得她根本就是不认识你。看看她,下了课,不是看书就是做题,细致如玉的手腕上永远戴着一串天然红珊瑚制成的佛珠,神性又带妖气。
有些男孩子,哥儿们义气和玩闹才是青春的主题曲,恋爱是荷尔蒙的发生,这方面稍稍晚熟些的孩子这会儿还在拉女孩子辫子欺负人家呢。贺子竞就是这种晚熟的男孩子。他和其他男孩子一样,也爱看像暮歌这样的娃娃,可也仅仅是看,没什么非分的想法。
只是后来,命运开始制造交集——期中的一次座位调整,贺子竞和暮歌成了前后桌。
那天开始,同样懵懂不知情为何物的贺子竞,开始注意起暮歌的一切。他就坐在她后面,每次抬头入眼的就是她细致如玉的后颈,当时就想,原来女人的颈子能这么好看。暮歌的头发很直,发量适中,长长的马尾,转动时会掠过子竞的书桌,有时还会碰到他的手,香香的,软软的。后来他故意把手放在书桌上,一节课就数着她的头发甩了几次,偶尔还偷偷抓住她的发尾。
贺子竞其人,真漂亮,这是被多少人捧在手心宠出来的主儿,他也高高在上着呢,喜欢你那是你的荣幸。亵渎?对不住,贺大少从小就没学会“谦虚”这项美德。
贺子竞和暮歌说的第一句话:暮歌,你为什么叫暮歌?没有暮这个姓啊。
一句话,就这么打进暮歌心里。暮歌听到贺子竞的这个问题,缓缓抬头转头,第一次正眼看了舅舅和晨歌以外的男人,也第一次记住了男孩的脸。暮歌那时就觉得子竞像佛,他的身旁应该放几株兰,他应该身着白色儒衫,他应该大隐于市,粗茶淡饭,像佛一样孑然一身地生活着。
那天她和子竞说了第一句:我也不知道。那天回家后暮歌也这么问凌远航,凌远航伸手触碰了下她的眉眼,告诉她。“暮歌,你姓凌,你和妈妈、舅舅、晨歌一样,姓凌。”
晨歌功课好,读的还是军校,直升没问题,可暮歌不一样,她在西藏根本没上过学,完全是凌远航自己带在身边手把手教出来的。还有不到一年就中考了,外婆特别紧张,天天思量着要请人给暮歌补。营养的补充更是花了不少心思,这小祖宗吃素,她就请营养师变着法子给她进补,生怕她营养跟不上。
暮歌对学习有着很浓厚的兴趣,她喜欢专注于一件事情的感觉。后来她发现,远离了佛祖,在她这个年纪,唯一可做的好像只剩下学习了。这是她第一次走进学校接受这样系统的学习,刚开始真的有点茫然,倒也没有吃不消,她发现老师讲得她基本都是懂得。可是,暮歌的数学不好,这点和凌远航一样,暮歌所有的基础都是凌远航打下的,那厢数学成绩差,暮歌自然也跟着差。子竞的数学成绩很好,数理化是他的强项,后来暮歌时常请教子竞数学方面的问题。子竞也成了全校暮歌惟一一个有交谈的男生,这让贺子竞在男生堆里很有面子,可他还是隐隐觉得,还不够。
暮歌最强的科目是语文和英语,子竞就向她请教这两门功课。其实贺子竞的英语很强,尤其是口语,他从小在美国和中国呆的时间各有一半。可他故意把自己的英语考得很烂,然后拿那些自己闭着眼都能做对的题目问暮歌——因为单单是语文,他们交谈的机会就太少了,暮歌自小接触深涩难懂的繁体古经文,甚至是梵语,在贺大少看来她对语言的理解能力早就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连老师都要花些写言辞解释的问题,她三言两语就能给你说清楚,浅显易懂。
总之,一来一往有了交集。
正文 何处惹尘埃(三)
可真正让暮歌和贺子竞的关系更进一步的事情却是天灾。早一天就发了暴雨红色预警,这日不到三点学校就放学了,暮歌留下来做值日,做完值日见雨下得很大,司机不知道提早放学人还没到,便再留了一会儿,想着待会儿可能雨势会变小。可,到了傍晚雨势更急,一时间疾风骤雨,暮歌算是被困在学校了。
暮歌不慌不忙地给凌远航的秘书打了电话,交代好了,便心无旁骛地坐下来,一边看书,一边等人来接。
所以当贺子竞**地闯进教室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外头狂风暴雨,那雨就像从天上倒下来一般,泼在玻璃窗上还是挺恐怖的,可那少女,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儿,眉目不惊,连头发都不曾乱了分毫。
失神地看了一会儿,子竞的眼中闪过一道复杂的光。
这时,暮歌抬起了头。愣了愣,柔声问道:“贺子竞,你怎么还没回家?”
瞧瞧!娇娇憨憨得,贺大少的心一下子有电流通过,扑通扑通乱跳了好几下。多想吼一声:老子是为了你回来的!可,这年岁,哪有那么厚的脸皮说这样的话。于是清了清嗓子。“作业本落在教室了。”
这么蹩脚的借口,谁信啊?
可暮歌这傻妞还真信了,回话时竟是敬佩的语气。“这样的天气还回来拿啊?”
贺子竞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忙扯开话题。一屁股坐到暮歌身边的位置,一只手支着脑袋,打算闹上她了。“你怎么也没回去?”
“雨太大了。”她浅浅地笑着,低垂的眉眼,看着就觉得像是羞涩。
怎么就是四个字,就让贺子竞的心揪了好几下。没听过她的身世,关于暮歌的一切都很神秘,只知道她无父无母——贺大少的同情心生平第一次泛滥了,心疼她吖。
说完暮歌就转回去继续看书了,贺子竞也拿过暮歌的某本书看了起来,可好久都没翻过一页。心脏直捣腾,第一次有了和心上人独处的机会,窗外是铺天盖地的雨帘,他们就如同被世界隔离在了孤岛一样,情窦初开的少男,怎能不心猿意马?
“暮歌。”趴在桌子上,直勾勾地盯着人家,也笑不出来了,直想着,做点什么,做点什么,可又没那个胆子。
“嗯?”憨憨地转头,眼神分明在说,你怎么还在啊?别人只说她冷漠,可这么近看她,发现其实她可爱地不像话。不是冷漠,其实是是娇气,是娇憨。
贺子竞这时候心里有上万烟花在腾空。这时候的暮歌,在灯光下周身竟隐隐有了层光晕。傻傻地回视他,在他专注的目光下红了脸,俏生生的,惹得贺子竞心头猫爪抓一样的痒。其实这时候他已经忘记自己想跟她说什么了,脑子里糨糊一片,浑浑沌沌的,还有点晕。
情不自禁啊!真的情不自禁!就这么凑上前,轻轻吻了她,只是嘴唇碰嘴唇,就那么贴着,不敢动。
偷香,已经准备好要挨耳光了,可半天都没动静。小心翼翼地退开,只见这小妮子睁着大眼睛惊恐地看着他。对情爱一无所知的少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真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没人教她这个,她涉猎的书籍几乎全是佛学典籍。只知道,心跳很快,感觉要蹦出喉头了。脸涨红,快要冒烟了。暮歌觉得自己生病了,病的不轻,快要死了,呼吸困难!
然后……
然后,暮歌僵硬地转过了头,继续看书。面对这样的反应,贺子竞几乎要摔下椅子。初吻被他偷了,正常女生不是应该哭鼻子吗?可,怎么会忘记了,暮歌不是一般女生。
贺子竞就是来找暮歌的,也想好了会被困,自然有所准备。说是回来拿作业本,会有人带了饼干矿泉水来拿作业本的?也就暮歌相信他。苏乐后来就很不服气,你贺子竞凭什么能让暮歌那么死心塌地?你他妈就是造化好!谁让你是第一个靠近她的人,就像刚出蛋的雏鸟,认定了第一眼看到的人。
外头的风雨更加肆虐,两人吃了些饼干果腹。其实还不晚,四点多,可是天已经很暗了,没一会儿学校居然断电了。不能看书,暮歌自觉和贺子竞不熟,至少没熟到可以畅谈的地步,两人就那么坐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上一两句,但子竞却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只是,子竞也慢慢开始觉得自己有点不对劲!
头,昏昏沉沉的,
匆忙出来,只想赶紧到学校,记得买吃的喝的,却忘了其他。淋了一身湿,没换洗衣物,湿衣服穿在身上,冷风一吹,立刻感冒。
到了傍晚,原想英雄救美的贺子竞开始发烧了。
暮歌挺会照顾人,凌远航毕竟是一个大老爷儿们,她懂事,很小就学会做很多事情了。
身边的人睡着了,寒气夹杂着腾腾热气一阵阵向她袭来。暮歌敏感,很快就发现了贺子竞的不对劲,不然,这么物力老师化学老师的得意门生,指不定就给烧成傻子了。
“贺子竞?”试着喊他,没反应。
伸出手探探他的额头,烧红的烙铁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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