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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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聪明啊!”

“是聪明。”这孩子比他聪明,比他透彻,也比他执着。“暮歌,待会儿,跟舅舅去新兵营。”

新任小尾巴当即走马上任。凌远航让梁秘书找了套女兵服,暮歌才十五岁,但已经有一米六六的身高了,军装穿在她身上非但不显宽大,反而飒爽英姿,另有一派风*流,娇俏地不像话。暮歌从卫生间出来时,上一秒还在通报行程的梁秘书霎时就失了声。看看凌暮歌,再看看凌远航,这一家子的妖孽!要是此刻凌晨歌也在现场,老天!

妖孽首长和他身边的小女兵惊艳了所有人,这天,妖临天下。

正文 何处惹尘埃(九)

“暮歌,你周末跑哪儿去了?我打电话到你家,保姆说你不在,连凌晨歌也不见人影。”周一早自修刚下课,苏乐就千里迢迢从教室的一头跋涉到另一头,更毫不客气地把子竞的同桌赶了出去占了他的位置。

“我们去舅舅单位玩了。”第二天连晨歌也跟着去了。凌暮歌是凌远航的小尾巴,那凌晨歌就是凌暮歌的小尾巴。

“凌晨歌也真是的,都这么大的人了,还整天缠着姐姐。”周六打电话去凌家,凌晨歌接的,苏乐电话没说两句就被挂了,那厢找不到姐姐正在闹脾气,自然没有好脸色。说来也怪,苏乐倒是和晨歌成了不错的朋友,虽然现实情况是某乐有些一头热的倾向。

“你找我有事啊?”暮歌笑着问,眉眼弯弯。

“现在没有了。”苏乐摇摇头,仔细端详起暮歌的表情。“暮歌,你心情很好?”

低头看课外书的子竞也跟着抬头盯着暮歌看。确实心情很好的样子,连眉眼都在笑。

“有什么事值得我心情不好吗?”暮歌反问。

“就是觉得你今天心情特别好。”苏乐嘀咕,倒没在这事儿上太多纠缠。“暮歌暮歌,其实我打电话给你是因为周日是我生日,我妈临时给我办了个生日派对,我想找你来,结果电话打不通,郁闷死我了。现在生日就这么过去了,说,你怎么补偿我?”

“人家又不一定要去,欠你的啊?”子竞毫不客气。

“去去去!这是暮歌的事儿,你凑啥热闹。我和暮歌是好朋友,我和晨歌也是好朋友。这样的感情你能比吗?能吗你?”苏乐一阵激动。

“苏乐,生日快乐。”暮歌笑道。

“就一句生日快乐啊?”他抗议。“本来还想带你回家给我妈看看的,哎,算了,来日方长,你得请我吃东西单独给我庆祝生日……”

苏乐噼里啪啦一阵呱噪,暮歌睁着大眼静静聆听,还不时点头应承。苏乐心里小失落,似乎暮歌没抓住他话里的重点,他是说,想带她给他妈妈看。

“暮歌。”子竞合上书。“什么六道?”

暮歌听不出来,可子竞听出来了。这会儿告白的事贺大少还没脸做,所以未免苏乐这丫截胡变相表白,子竞断然出声打断。

苏乐一愣,见暮歌快速转头看子竞,暗怒贺子竞的卑鄙行为。

“子竞最近在看什么?”暮歌果然来了兴致,注意力立马被转移。

“最近诵读时觉得不顺,就先看佛教词汇,还没看到这个词,不过常听有六道。”

“六道是天、人、地狱、畜生、鬼、阿修罗。是说因果,生死流转,周而复往,就是佛家说的轮回。”

子竞点点头。

“子竞知道什么是五戒吗?”

子竞淡淡地看了苏乐一眼,分明是得意的神色。“看到过。是说不杀生、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不偷盗。”

暮歌笑起,眼里是赞赏。“是佛法,也是世法。”

“可人抑制不了自己的贪念,再无欲无求的人,其实也有放不下的执着,暮歌也是。”

暮歌点点头。

“就像我看的这本书。”子竞面前放的是《面对面的杀戮》,在书店无无意中看到的,越看越多感叹。“其实战争不止是个别人的贪念,每个人都有所图的,功名利禄酒色财气。整本书看下来发觉,人类史根本就是一部杀人史。”

暮歌含笑看着子竞。“所以信仰才被人所需要。后来某些宗教被功利化,甚至有人在纠结,宗教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谁更胜一筹。在佛家看来,其实没什么不同,都是引人向善的过程。”

“如果所有人都能做到佛法宣扬的无欲无求,世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罪恶,更不需要律法来规范行为了。”说的是心中的想法,可子竞被自己酸到了。每次,明明和暮歌表达的是相同的意思,可暮歌总能说出动人的话来。

“爱是最美的法律。”暮歌如是说。

子竞和暮歌一来一往,苏乐根本插不上任何话,即使想插话也不知道说什么。

他们的青春,一张一弛,动静皆宜。他们都很努力,为自己的将来制造美好的回忆。对于回家这件事,暮歌一直是欣喜的,家里不止有舅舅,还有晨歌。

缺乏安全感或是其他,晨歌这个孩子尤其喜欢黏着姐姐。姐弟俩十六岁了,高二了,晨歌还是时不时跑去姐姐房里挤一个晚上。

姐弟感情好本无可厚非,可某一天外婆说,你们两个人都长大了,所以再也不能像小孩子一样天天一起睡了。晨歌嗤之以鼻,可暮歌却暗暗记下,当天晚上没让晨歌进自己的房门。为此晨歌和她闹了好几天的别扭。

暮歌其实没在意过外婆说的这个,无论有没有长大,晨歌永远是她的晨歌。可是妈妈的日记里说,子女一定要听妈妈的话,只有妈妈才会全身心为子女着想。妈妈说她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年轻的时候没有好好地把外婆的话听进去,暮歌的想法很简单,她就是想帮妈妈听话,做个好孩子。

暮歌的生活一团和气,可某些时候,她发现舅舅和晨歌其实并不十分亲近。她想,兴许是从小不在一起生活的缘故,而且晨歌是男孩子,男孩子到了一定的年纪,就开始和同性长辈日渐疏远了。这是生物本能。

可暮歌喜欢他们两个亲近。他们是她最重要的亲人,在暮歌的意识里,他们两个必须是最亲密无间的,就像她和他们一样。所以只要凌远航有空,他们三人势必是一起活动的。可暮歌又觉得,她和舅舅还是得像在西藏时一样,有他们自己的时间。有时觉得忽略了晨歌,又忙不迭地去讨好他,舅舅忙碌的周末就拉着晨歌出去散步,或者去看一场电影什么的。

总之回家后的日子,暮歌适应良好,过得风生水起。

可也有让人烦心的事情发生。暮歌觉得,他们一家人,舅舅、晨歌、她,刚刚好,够了,任何的外人都是多余的。可外婆却觉得,舅舅三十五岁了,必须得成家立业了。就像被人侵门踏户一样,暮歌竟对外婆也产生了些敌意。她知道这样不好,于是拼命看佛经,可心里还是刺刺的。

暮歌突然明白,舅舅当时想把她藏在西藏的原因。她一直懂得佛渡不了人,只有自己能渡化自己,她第一次觉得佛经这么没用,明明都是懂得的道理,可说服自己却那么难。

一寸心魔。当年的妈妈是不是也都懂,可奈何怎么也过不了自己一关,所以早成了一抔黄土。是不是舅舅也懂,可也过不了自己的关卡,所以他说红尘苦。

家也是个战场,以爱的名义磨炼人心。回到这个家,暮歌才明白原来人活着可以有这么多的无奈。人本在红尘中,红尘不分内外,可人心却会轻易被红尘禁锢住。

曾经暮歌的世界里只有凌远航,他不曾让暮歌接触到红尘俗世的无奈,所以暮歌觉得世事百态,再难再苦都不过尔尔,可真的身处其中,因为在乎,所以人心妄动,所以开始体味万般滋味。

出家出的是尘,离的也是家,家才是最残酷的战场,战的是心魔,与你为敌的是爱。

暮歌从没这么想念过西藏。

后来,她将这种体会认知为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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