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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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少看着她,还是不主动开口。
“莫四。”她看着他,一脸他不懂的悲戚。“你是不是一点都不喜欢我?莫四。”
四少慌了。怎么不喜欢啊?喜欢了十四年了!喜欢得心都疼了!
“莫四,我不怕你笑。高中时我就喜欢你了,可你不喜欢我,小时候,没敢说。后来到了大学,咱俩居然还是同班!我暗暗告诉自己,再给自己四年的机会,看看你会不会喜欢上我。可还是没有。所以我听家里的话,出国去了。在国外呆了七年,没能忘记你,又巴巴地回来了。没想过能再见到你的,我年纪也大了,最后决定不等了,听妈妈的话,去相亲,结婚,好好过日子。可这时候又让我遇上你,知道你没回绝你知道我有多高兴吗?可……”
四少急了,一把抓住苏又菱的手。
“不是的……”
“莫四,我不勉强你,真的!”
“不是的!”
所谓的男人的面子,藏了十四年的心思,还是没敢说出口。可他却用实际行动表达了自己的决定。那天,四少留在苏又菱那里没走,那天他终于摆脱了高龄处男的行列。= =
于是四少就此蜜恋,半年后,结婚。
这,就是莫家四少的初恋。
——五少的似水流年
五少喜欢季棠,谁都知道。季棠从来不是五少的,没人不知道。云淡风轻的五少,又有谁知道他熬了多少年?是哥哥呢,如果是别人,他还可以放手一搏,不顾一切一回。
五少爱了季棠很多很多年,从懂事起就爱了,没停过。小时候女孩们玩家家酒,他真的不想参加,他其实也想和哥哥们一样玩遥控车玩刺激的东西,可他更想跟棠棠呆在一起——季棠扮新娘,他扮新郎。
也一直这么以为,长大后,季棠会变成他的新娘。
可后来棠棠变成了大少的棠棠,再后来,没人要得起棠棠。五少心里苦,可谁都不敢说。知道大少比他更苦,不同的苦,滋味真难受。
可又跟大少不同。他的喜欢源自习惯,源自从小对季棠的认定,所以后来时间长了,爱又退回了喜欢。很喜欢很喜欢季棠,决定一辈子都要那么喜欢她!像公主一样的季棠,什么都没有了的季棠!心疼她!
后来,林妙音款款走入了他的生命。像水一样的女子,总是笑盈盈的,小学教师,温温婉婉。五少就是喜欢她的温柔,他躲在她怀里,一点一点忘了伤忘了痛。他告诉她“公主季棠”的故事,把十多年来的心情第一次告诉了一个人。
有些人,有些情,被时间的洪荒冲散,成了心头一粒朱砂。似水流年,心中为她留一处思念,赤子情怀,经年不变。
六少_八旗子弟(一)
宝依涵,外号宝宝,名副其实的宝宝。
宝宝家五代单传,人丁稀少,到了宝宝爸这一辈更绝,夫妻俩年过三十还没蹦出个子儿来。好不容易,宝宝爸三十七岁那年,宝宝同志千呼万唤始出来,从此成为宝家第六代单传的独苗苗。
宝宝那是听奶奶说的,奶奶说宝家祖上是皇族,宝宝翻族谱似乎真有那么回事儿。后来长大了,想想也是,家里头那么些稀奇的宝贝名画古董,哪是一般人家会藏着的。后来她又想,肯定是祖宗爷逃出来的时候一起带走的,指不定是国宝,如果她捐给国家了,是不是高考有优惠?
从小到大,宝宝就是以“混”出名的。成绩不好,没关系,朋友就是这时候体现价值的;人品不好,也没关系,人不猥琐枉少年嘛。宝宝家人从来不要求宝宝什么,从不指望她将来飞黄腾达、高官厚禄,健健康康长大就好啦。
可是,宝宝爷爷,这位生活行事仍有八旗遗风的老头子,在某些方面对宝宝的要求还是很高的。比如,他觉得,女孩子就应该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再比如,女孩子,要有很高雅的生活态度,对美的事物要有鉴赏能力,要充满追求。
这样的爷爷,这样的宝宝。十九岁的宝依涵,在爷爷的□下,俨然一副小八旗的作风。
她贪图享乐,咳,是的!宝宝从不追求个性,在她看来,个性肯定是要遭罪的。所以她从小到大都乖乖地读家里给她安排的私立学校,至少环境舒适,当然,也从来不搞叛逆,不搞早恋。
大学了,离开了家乡,来到了皇城底下。宝宝非但没觉得陌生,反而第一天就打电话给爷爷:爷,我这会儿真觉得咱是皇族了,怎么我一来京城就觉得特熟悉,我觉着我这是重返故土了。爷,你也来吧!改明儿我就去故宫看看,咱回自个儿家头里看看。
爷爷得多乐啊!直嚷着:好!好!暑假爷带你去内蒙!咱追祖先去!
这俩祖孙要是疯起来,谁都挡不住!这么闪脑子的对话,也就宝宝爸受得住。
离开所谓的贵族学校,到了大学,宝宝依旧不改她的八旗作风。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可偏偏宝宝性子温,啥事儿都不在乎,被人占点便宜也是乐呵呵的,这么个咄咄逼人的生活法居然没人讨厌她。八旗的宝宝,在大学依旧混得风生水起。
其实宝宝能考进清华也是机缘巧合,靠着从小积累的鉴赏能力和爷爷要求的琴棋书画,宝宝居然就考进了清华大学的美院。为啥不报中国美院,咳,宝宝爸说,人要是问起来,你女儿哪里读书,答曰清华大学,多牛逼啊!
认识莫六,那就是一段孽缘,宝宝一辈子不想再回忆的灾难。
宝宝读的是艺术设计,特长也算是和艺术沾边,系里的女生虽不像中戏北影那样兼职做鸡,但其实自视甚高,傍大款的也不少。宝宝同寝的就有一女生,叫郭乐,非名牌不穿、非名牌不用——好些东西档次都比宝宝的高,可那是暴发户作风,和宝宝骨子里的八旗贵族作风是有本质区别滴。话说这个郭乐,美艳不可方物,刚入学就在圈子里艳名远播,后来又经人介绍认识了太子圈里的某人,于是一步登天。
其实宝宝和郭乐也没什么交集,并不是不屑这样的作风,宝宝从来不与人为敌,只是人家都没怎么回寝室,想做朋友都没机会。某日,宝宝和其他三名室友在寝室里玩电脑,寝室电话响了,宝宝离得最近,顺手接了。
乖乖,说是郭乐被人喝醉被人丢在某会所了,随身的手机里头存了寝室电话呢。宝宝和另外三人面面相觑,那俩小脸一歪,不搭理——宝宝没看不惯人家,可另外俩显然不这么想呢。
某种时候宝宝也算是个滥好人,还真去接人了。那会所,宝宝听过,据说是京城一位一等一的太子党开的,不富不贵的人连门儿都进不去。这不,从海淀区打车跑到朝阳区,诺达的别墅,大门口站了好些个西装笔挺的黑人守着。
摸摸鼻子,做好了碰钉子的准备,说明来意,人家居然也放她进去了——宝宝天生来的直觉,不对劲吖。好了,真进去了,结果发现人是诓她的。
宝宝虽然脾气好,这丫的眼睛多贼啊,进去包厢后半句话没说就明白了情况,郭乐也是满脸捉弄她的得意,一下子就来了气儿。心里头那是狂风骤雨,可面上,这厢还是和和气气呢。
“宝依涵,你真好,说我醉了你还真来接我了。”郭乐一把上前抱住宝宝,声音绝对是男人听了就骨头发酥的。
宝宝笑笑,环视了包厢一圈,不禁称奇,这么个市侩低俗的地方,竟是这么个高雅的装修,瞧瞧那些古玩,没几十年的功力是弄不来的。
这噶杂子眼尖,瞅准了,轻轻推开郭乐,在众人好奇的目光下缓缓走向包厢一角的黄花梨书桌,捡了上头一个纸镇就往地上砸。
那是一个震撼,包厢里娇滴滴的女人们都在尖叫呢,男人们也看傻了眼。郭乐傻傻地看着宝宝,一时愣了,不知她唱的哪一出。
“郭乐,没事儿别惹我,小姑奶奶忙着呢。”说完踢踢踏踏就走了。你说她也没刻意打扮,匆匆忙忙从寝室出来,就换了件雪纺的小裙子,素面朝天,怎么就摇曳生姿风情万种了起来。
女人们尖叫,那或是吓到了,或是惺惺作态;男人们傻眼了,那是真给吓到了。没见着有女人这么个撒气法的,在看看坐在包厢中间的男人,一脸惊愕。
“艹!老子的田黄石!”莫家老六一阵惊呼。跑去一看,顿时一身虚汗。纸镇好好的——人宝宝是瞅准了地方砸的,软绵绵的地毯,能砸成啥样,就是要吓你,就是要给郭乐好看。
莫六这激动法是有缘由的。今儿莫六高兴,在香港拍了个极品寿山石——田黄石雕瑞狮纸镇,十七世纪明朝名家的作品,莫六花了近四千万拍回来的,还没焐热呢,就差点报废了。
你说宝家这宝宝眼珠子有多毒。满屋子的古董名器,怎么一下子就瞅准了最名贵的一件,瞅准了就算了,居然还舍得摔得下手。
这梁子算是这么给结下了。
莫宝的第二次梁子发生在学校。
莫六去清华园找江末修,拉风的Reventon一开进校园就引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本来在骚动也没宝宝啥事儿的,可错就错在,某人的骚包跑车溅起的脏水溅到宝宝新买的布鞋了。新的呢,也不贵,可珍稀,限量呢,发小回国时特地给她带的,她穿上还没美上半天,就给弄脏了。
搔搔后脑勺,转身原路折返,方向是跑车消失的方向。
晚上整个寝室都在讨论下午停在法学院门口的Lamborghini被人喷漆的事儿。喷漆,就有这么巧,宝宝帮热舞社画墙呢,怎么刚好就身上带着家伙,怎么刚好就被溅到脏水,只能说,那哥儿们,太倒霉了。
最郁闷的是莫六,全程看着宝宝给他的爱车“化妆”,可硬是被江末修拦在办公室里。
“让开!有人□我的车!”
“又不是处,奸完再说。”
“艹!你有没有良知!那是我……”
“不就是你从勋子那里讹来的嘛,不花自己银子的车,看着,好戏。” 气不打一出来,可还是因为“好戏”两个字放弃了出去阻止的念头,说白了莫六也是个无聊的主。可从头到尾,就看楼下的女孩子喷漆,然后泄愤似的将罐子砸在他的车盖头上——妈妈咪!这动作怎么这么娴熟这么眼熟!不就是那摔他田黄石的小妞嘛!
等到人走了,莫六都还没看到江末修所说的“好戏”。
摊开双手莫名其妙。“好戏呢?”
“这孩子怎么样?”江末修避而不答。只是双手环胸,一脸高深莫测。
这会儿莫六来兴致了。“你看上这小妞了?那我们夏宝贝怎么办?”
江末修瞥了莫六一眼,仿佛在问:你是白痴吗?
“末杰喜欢这孩子。”
“你们家那个江末杰?”再看看宝宝离开的方向,莫六摇了摇头。“乖乖,你家那个不一向都是重口味的主,这会儿怎么看上个清粥小菜。”
“说不定认真了吧。”江末修不置可否。
认真?莫六挑眉。才二十二岁的江末杰,混小子江末杰,认真?太不搭轧了。
“不过,那小子没戏。”
“怎么说?”
“配不上人家,档次不够。”耸肩。
莫六喷了。
可就那么一喷,还真有点上心了。想知道,这小女孩,凭什么让毒舌江末修说出那样的话来。于是,跑清华园也跑得勤了,拣着借口见江末修,来时和回时的路上车开得比自行车还慢,就想着,能不能来个不期而遇。
可都没有。一直见不到,想见她的意愿就更强了。还想看看,如果告诉她:小妞,你把六爷我的车喷得好销魂啊。她会是什么反应。
没见着,于是发现,这阵子的日子稍显郁闷了。跟朋友约在lounge bar喝酒顺便猎艳,到的比较迟,朋友们已经开始喝了,不过今天大夥儿明显的心不在焉,齐齐看着某个角落,边笑边窃窃私语。
“啥事这么有兴致?”把外套脱下扔在沙发上,莫六倒了杯Whiskey咪了一口。
“那边。”好友指了指背对莫六的那个角落。“那小姑娘,一进来就点茅台,一瓶下去了,脸不红气不喘,跟她一起来的小伙子已经倒了。”
莫六这才回头。倒下的,江末杰,还在喝的……宝依涵!
宝宝穿着一件白色束腰小洋装,因为喝得有点高,眼神迷离,脸蛋和嘴唇红扑扑的,娇俏欲滴。今儿她化妆了,相宜的妆容,不浓不淡,却把五官的优点全凸显出来了。一直没好好看过她,以前没定性,喜欢艳丽型的女人,可今天发现,这种清丽型的也很吸引眼球。这小姑娘,不止长得好,赢在有气质,就算醉酒,人家也不疾不徐,一副大家闺秀的优雅淡定。
莫六突然发现,这小姑娘很适合旧上海的奢华,适合戴着鸽子蛋和贵太太们搓麻。那一瞬间,莫六觉得口干舌燥。
还没想好,莫六就扯开领带站了起来。
“哪儿去啊?”
“我的妞。”烦躁了。
往宝宝走过去的时候,竟有些紧张,像踩在云里,晕晕乎乎的。“怎么跑到这边来喝酒?”莫六谁啊,仗着人家茫了,上去装熟。
宝宝眯眼看了莫六一眼,漾起一个大大的笑,纤纤食指连连指了莫六好几下。“啊!田黄石!”
颇为得意地转头,对上的是好友失望的脸。更是得意,瞧吧,认识的呢!再看江末杰一眼,突然觉得这个以前还颇为顺眼的小子这会儿怎么这么烦。
莫六在好友的一片嘘声中把人抱走了。
没急着回家,坐车上盯着人家小姑娘看了半天。想看看明白,怎么突然就这么喜欢她。是啊,喜欢着呢,抱住她的时候心里暖烘烘的。你瞧这会儿,你盯着她看,她也睁着湿漉漉的眼睛和你对瞪。怎么就那么可爱!
“宝依涵!”他叫她的名字。
“嗯!宝宝!”傻巴巴地点头。其实她不是茫了,是真醉了。可从小宝宝爷爷的高要求,要像个大家闺秀一样活着,即使是醉了,宝宝的酒品也好到一个程度。
“宝宝啊……”也傻傻地笑了。“你胆子真肥啊,敢和人拼茅台,真醉了被人捡走,吃亏了怎么办?”
“指不定谁吃亏。”憨憨地回了一句。眨眨眼,头一歪,开始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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