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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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啊!”

  “不过咱得先带个保镖。”吃一堑长一智。劣根不改,可总得把自己保得好好的。想玩啊,要让自己好好玩,没什么比自己平平安安健健康康更好的事儿了。

  今儿的商场人潮涌动,没听说有名人要来,可就是多了好些个人,比平时挤了好多。黎笑现在可宝贝自己了,想着午餐时间快过了,今天不是周末,过会儿人流就会变少,于是和小米一边唠嗑儿一边打发时间。

  其实有时命运真的很好笑,它让你在幸福的时候狠狠痛上一把,也会让你在痛过后再遇上你的曾经沧海,那么不经意间,毫无准备。

  这是这么久以来黎笑第一次面对面看到他。其实也不算面对面,她在二楼呢,而他站在一楼,还是那样耀眼,明明已经乔装过,可她还是能一眼就认出他来。太有明星气场了这人,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料,往那儿一站,就愣生生地周身发光,让周围人一下子黯淡了下去。

  后来黎笑把气场归为很多类。有明星气场的,一站那就是范儿,不然怎么会有天王天后和三流小咖的分别,有些人并不风华绝代,可照样能大红大紫。黎笑把自己家那口子归类为帝王气场,别嫉妒,这是权势和钞票堆出来的范儿,关键是气质,有哪家孩子十五六岁就敢把军队的枪端出来玩儿、想飙车就封山封高速的?这爷儿是为非作歹无所不能,你要是从小就被人当太子爷那样养着供着惯着纵着,你也是这样的范儿。方晏儒这手玩得溜,你跟他说气场,他往那儿一站就是君临天下。

  方晏儒能让世界低头,那是他的霸气;黎笑能让自己放手,这是她的魄力,是她的勇敢。勇敢的女人征服了勇敢的男人,不平庸的女人才能获得男人不平凡的垂青。

  黎笑就那么居高临下地看着,手不自觉摸上了左耳的第二个耳洞。他的左耳上也熠熠生辉,戴上这只耳钉后他就再也不戴其他耳饰了。曾经他说,要一辈子爱她,还爱她,就永远都不取下来,只爱她。

  他没和那个女人结婚,黎氏垮了,钱家也岌岌可危,他不但没有施以援手,还借着这次机会让自家公司狠狠赚了一把。他是商人的后代,生得好,骨子里就知道怎么生财。这会儿做明星,也开始自己做老板,风生水起。

  其实黎笑想看看他儿子,他家的那个宝贝蛋,不知道像谁多一些。自个儿有了孩子才能稍稍理解他当初的心情,和对妈妈的感情又不一样,这种血浓于水的感觉更强烈。为了孩子,似乎真的是没有什么不能放弃的。

  他一直在那里,时而掏出手机看看,可始终都没抬头看一眼——目不斜视,从来都是他的风格。

  黎笑轻轻笑着。初始痴迷,那时刚刚爱上他;而后无措,那时很爱很爱他;此刻从容,慢慢慢慢,学着放下他。

  没和方晏儒在一起前和小米聊过这个问题,怎么自己就不能脱俗一点,怎么就不能为了所爱吞下这口腥,帮别人养着孩子又怎样,又不是自己将来不生养,哭一哭闹一闹,男人心一软,小三直接去死好了。可小米却说,俗女有俗女的可爱之处,雅气太过,那就是折腾自己,市场前景是不乐观地。于是两人都风风光光做了回俗女。

  对这男人还是感慨万千的,或许人就是这样,有些东西看着就是美,比如旧爱。没有错误是永垂不朽的,永垂不朽的是那颗反反复复念叨错误的心。黎笑不想自己成为那样絮絮叨叨的永垂不朽,于是学着放下,然后淡忘。

  其实只要不看到他,是可以淡忘的。不看到他就不会去回忆,女人还是少回忆地好,回忆越多就越觉得幸福越少。

  果然,一段爱有多伤人,就有多动人。怎么都忘不了第一次见他时的感觉,那种迅速沦陷的下坠感。黎笑知道自己是决计不可能忘记这个男人的,于是学着接受他的辜负,转身看以前的自己,笑一笑,然后释然。

  黎笑觉得自己挺绝情的其实,那会儿那么那么爱,爱到在彼此身上刺下永恒,可转身,却能在街边拥抱然后分手。可爱得绝情才不会爱得绝望,告诉他也告诉自己,只爱他到不想爱的那天,其实只是给自己找了个借口,不爱了,要爱别人了。女人的自私,对自己来说,是可爱。黎笑觉得方晏儒是她这辈子的贵人,可后来细想,若自己没走出阴影去拥抱住他,他也就成不了贵人了,于是推算,归根结底,她人生最大的贵人,是她自己。

  “看什么呢?”小米敲敲桌面,这女人和她聊着聊着就闪神了。可见她抬头,竟是红红的眼眶,小米怔然。

  “看,曾经沧海。”黎笑端起牛奶,浅浅喝了一口。“舅舅说,郭襄在峨眉安了家,其实只是喜欢峨眉的雾,就像她十六岁那年的那场烟花。”

  小米皱眉。什么郭不郭襄的。

  “小米,舅舅说,生命中注定要有那个人的出现,以印证曾经沧海。”小米懂的。

  小米愣了愣,像是想起了什么,竟也缓缓红了眼眶。曾经沧海啊……还是会心疼呢,可却能坦然面对了。因为有关启勋,她很幸福,所以她变得更加坚强。

  “英国的冬天好冷啊,和他就是冬天的时候认识的。刚过去,第一个冬天,啥都没准备,保暖的衣服也没戴多少,冻得想哭,就那么遇上了他。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小米,莫小米,我真喜欢你的名字。我说,我也喜欢。他呵呵地笑,把围巾拿下来给我系上,暖暖的,有桔梗的香味。我当时其实是惊慌失措的,哪有男孩子敢对我这样啊,要是在国内,早被哥哥们打残了。他很照顾我,央着他妹妹给我织了条围巾,说是手工的更暖和,其实我有好几条围巾,哥哥们知道英国冷,都送来了好几条,三哥的还是藏羚羊毛围巾,可我还是最喜欢他的那条。和他在一起后,英国的冬天就不那么冷了。他对我很好的,尤其是,他会下厨做饭给我吃,做中餐。”

  如今说起往事,小米已经不再悲伤了。相信他也是,他一定希望自己最后留给她的回忆是快乐。

  “后来知道他有未婚妻,很生气,可我绝对不会和他分开的。你知道我的,道德算什么。可最让我不能接受的却是他离开的方式,如果他没为我争取过,也许我不会那么难过。他是出车祸走的,回家要求解除婚约,结果被他爸妈关了起来,害怕我会胡思乱想就逃了出来,回伦敦的路上车子撞上了迎面驶来的大货车。他面目全非,可手里却握着当初向我求婚的戒指。有段时间我浑浑噩噩的,肚子饿的时候就哭,睡到半夜冻醒又哭,跟疯子一样。还是六哥,他放下一切跑到英国陪着我,带我世界各地到处走。在撒哈拉看落日,很美,六哥告诉我,花开花败、日升日落,万物有缘起缘灭,唯有自然之力不可抗拒,生命太脆弱,得为了过早离开的人更好得活着。他还骗我说,今生未了的情缘会变成来世一见钟情的源头,我信他了。”

  黎笑久久无语,半晌。不知道该发表什么样的意见,于是只好转移话题。“这么说,下辈子你想遇见的人是他而不是你老公了?”

  小米失笑,白了她一眼,娇嗔道。“幺蛾子,想害我是吧?下辈子,该来的都得来,该遇见的都要遇见,还不信小姑奶奶有过不了的坎儿。你说的,该有一个人来印证曾经沧海,没一两个故事,不做一回断肠人,岂不太浪费这滚滚红尘了。”

  黎笑也笑。

  来接小米和黎笑的是莫家老大,一袭军装裹身,一星一花,年纪轻轻已经是少将。京城谁人不知,莫家的老大有“少帅”的美称。

  莫家的基因怎么就那么好,莫大少是莫家六个兄弟里生得最好的,他身形高大,没有过多的肌肉,是属于标准中国军人式的结实。人脱俗的是气质,怎么一军人,也能长得这么细皮嫩□红齿白的,俨然就是一副祸国殃民的皮囊。

  您再看看这正直笔挺的军装,今儿硬是让莫大少穿出了痞气,眼角飞扬的是不羁的潇洒。你说他也是正儿八紧地穿着,衬衫扎在裤子里,外套也是一丝不苟地扣着,怎么就,怎么就那么与众不同。近了才见,他的白衬衫开了一个纽扣,隐约看见一根细细闪闪的链子,似笑非笑的表情,雅中带着一股子匪气,匪气啊!军人啊!少帅啊!

  黎笑觉得自己瞬间就军装控了,怎么能有人把军装穿得那么好看!回头搞一套来,让她家方先生也正气一把。不过铁定是没莫大少好看的,人家那是从小在军队里养出来的气势,一时半会儿学不来的。

  看到黎笑惊艳的目光,小米暗觉好笑。这世上有几个人能逃得开大少的军装LOOK啊!

  “军人也兴饰物?”还是女款的,有意思。大少去帮小米结账顺便买蛋糕,黎笑低声问。

  “那是他的曾经沧海。”小米浅浅地笑开。兴许大少是他们这群发小里最情根深种的痴情种了,如果那个女人……她……哎……

  过了上班时间,人流量减了不少,黎笑和小米被大少护着离开,停在商场正门口的是一辆军用吉普,总政的牌照。

  最后还是没能控制住自己,偷偷转头看了他一眼。可只是那一眼,竟就对上了他的不舍与压抑。那男人,湿润的眼眶,欲言又止——他又让她疼了一下。

  她笑了,轻轻挥了挥手,转身离去。

  好孩子,就这样吧,得不到的东西,连想念都是奢侈……

  坐在车上,时而看一下副驾驶座上的大少,心情竟好了许多。美人果然都是赏心悦目的。

  手机震动,翻出来,竟是熟悉的号码,内容只有一个字:好。

  隔了那么久才回复的短信,心狠狠悸动了一下,可再想,却发觉这种感觉已经无关风月,只是有点疼,有点鼻酸。这会儿,真想马上就见到方先生。

  窗外视线所及的商业区大楼上是大型的广告牌,上面有他。低头笑了笑,缓缓叹了口气。

  原来,这就是我们的天涯海角。

  

作者有话要说:今儿来了兴致,去《小米》那边看了看,结果被SHOCK到了。挖槽,都是呛我的。

有的说了:男女主角已经够不讨喜了,三儿的番外还整成那样,简直一个恶心。

你说一个书评里,充斥着“我觉得”、“我认为”,本身就是主观的。我写小说,爱咋写咋写,你看小说,爱咋想咋想。一个小说,有人喜欢就有人恶心,不又不是人民币,没那个野心让每个人都爱。

有不同意见那是正常的,可一个小说,较啥真?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那是别人的劳动成果,你一个“我觉得”,就特地跑来扣分,至于嘛?至于嘛!你觉得啥?我不这么觉得,我就爱这样,不同意就团啊!掐吧!不喜欢就别看嘛,小爷我还稀罕了。

怎么没高干了?那是没见过!啥叫高干?不是皇城底下的才叫高干子弟。

我就爱着调调,就爱YY,怎么了?“作者就是一个看多了高干文YY的”,你几个写高干文的自己就是高干子弟啊?说这话的都OOXX。

你别跟我从小说扯到现实!我小说里头男女主角的想法太现实,就说作者有问题,三观不正,小说嘛,应该是高于现实的。我要是写得太YY,就说,一点都不现实,在现实里是怎样怎样的……

挖槽!没见过这么难伺候的。

小说!小说!而已!我TM自己YY还是找气受了是吧?小爷我不伺候了!

5555555555……

还是方先生和笑笑的粉丝好,群调戏!

Chapte 40

  突然没有了作怪的心情,于是回了酒店。就是想见方先生,很想很想。

  已经快到下班时间了,可他还在工作。这人最近尤其忙,从未有过的忙。他反常地加班了,偶尔早下班了还会把工作带回家做。问他怎么了,他就亲亲她的肚子,说:老子要给一蛋二蛋赚奶粉钱?

  你信吗?谁信啊!

  一丝不苟的Aalen啊,已经被蹂躏到头发乱了,领带歪了,衬衫扣子散了。一见她进来,竟扁扁嘴巴,差点扑过来痛哭。

  “休息半个小时。”方晏儒看看手表,呼了口气。

  Aalen如获大赦,逃命似的扔下文件遁逃。

  “可怜的孩子。”黎笑目送他离开。

  “我就不可怜?”拉了黎笑过来,将她安置在自己大腿上。亲了又亲。“和小米出去了?买了什么?”

  “和小米出去就是要买东西的吗?”反问。

  “逛街不买东西还能做什么?”反问的反问。

  “像你这样万年不逛街的人当然不能理解逛街的乐趣。”黎笑撇撇嘴。万恶的资本主义,这方先生何时亲自逛过街啊?就算来了兴致想自个儿挑选衣服,也是人家厂商排着队送到家里给他挑,平素衣食住行都是专人照料,订制的。“不然,老公,我们逛街去?”

  “现在?”青天白日,工作时间啊!

  “难不成要选个黄道吉日?”

  方先生深吸了口气,翻看了一眼自己的日程表,牙一咬。大不了加班是吧?“成!”

  黎笑在Aalen感激涕零顶礼膜拜的目光中扯着方先生的领带潇洒逛街去。自然不去自家酒店的楼下逛街了,那有啥好逛的,就是从楼上走到楼下。

  让方先生驱车去了市中心的商场,从地下室一直逛到了八楼。你说一个孕妇,虽然大部分时间都是走走停停看看买买,但不也耗体力吗?难怪说女人爱逛街,就算不买只看她们也乐此不疲。这方先生是心疼了,忙找了个借口坐下来休息,吃了晚饭,坐着七七八八零零落落聊了半天,又跑到电影院看了场电影,出来时已是灯火辉煌。

  “我们去逛超市吧!”黎笑突然提议,心血来潮。多久没逛超市了啊?跟方先生在一起后就没去过这些有人间习气的地方了。

  “超市?”方晏儒皱皱眉。“那儿人多,你想买什么,我让人送来好了。”

  “就是想逛超市!”你说,这是平时黎笑会有的语气吗?其实孕妇的任性并不是怀孕,而是她们觉得,这辈子,也就这10个月可以由着自己性子来,所以变本加厉。

  晚上八点多,超市里这会儿人有点多,大部分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趁着晚上出来购置想要的。

  方晏儒一手推着推车,一只手紧紧揽着黎笑的肩。这么一对璧人,鹤立鸡群,怎么看都是赏心悦目的,就这么走在超市里,太吸引人的眼球了。

  方先生从来没有逛过超市,黎笑也仅在自己附近的超市解决民生问题,这么大个超市,他们得看着指示牌才知道哪里是食物区哪里是生活用品区。

  黎笑选了一套马克杯,两只大的,两只小的。方先生、她、一蛋、二蛋,他们四个,一家人。看看,现在就给孩子买杯子,等他们知道自己使杯子不知道要等到几年以后呢。黎笑自己也觉得傻,可还是把杯子放在推车里,抬头看了眼方先生,发现他正看着她笑,眼睛眉毛都在笑,乐呵呵地。

  方先生选了两条毛巾,一条粉红色,一条淡蓝色——咳,把东西放在推车后他自己也囧了,这毛巾,质量真不咋地,估计买了也不会拿出来用。可这会儿他就是在享受和爱人一起“生活”的乐趣。

  黎笑皱皱眉。“我不喜欢粉红色。”

  已经离毛巾区一些距离了,方先生舍不得让大肚太太往回走,自己也不想留她一个人在原地等。摸摸鼻子,于是道。“那你用蓝色的好了。”

  粉色的方先生。黎笑的唇角微不可见地扯动了一下。

  前方发生了一阵不小的骚动,方晏儒及时拉住了黎笑,原想转身走,可无奈这小女人生活太过无聊,竟想凑上去看热闹。于是一个坚持,一个坚决,相持不下,只好站在原地。

  原来是一对小情侣,男孩子向女孩子求婚了。说是在这个超市,这个货架前第一次相遇,所以选在这里求婚。挺浪漫的,柴米油盐酱醋茶,生活需要些浪漫的情怀来调剂。

  “记得咱家第一次相遇时啥时候吗?”黎笑挽着方先生的手,绕过前方人群。

  “你来找我那会儿?”挑眉。

  摇头。“不对,我第一次看到你是在黎氏。其实也不是,在美国我就看过你的,不过都是在报章杂志上。”黎笑想到第一回在黎氏大厅看到方晏儒的情景,不禁失笑。“当时你被一大群人簇拥着,我当时就想,这男人长得太祸国殃民了,整个就一人间绝色,让女人怎么活啊。”

  方晏儒捏捏黎笑的脸。听听,有这么形容自己老公的嘛。“这不,来祸害你了。”

  “哼,谁祸害谁还不知道呢。”笑脸一扬。是扬了,可还在人家眼皮子底下呢。以前穿高跟鞋没这么强烈的感觉,这男人也太高了,这会儿她踩着平底鞋,身高立刻和他拉出差距来了。178的个子呢,才刚到他下巴。

  “要是不是双方都知道的第一次相遇,那我第一次见到你也不是在我的办公室里。”低头亲亲她的额头。

  “那是哪儿?”

  “在泳池边的餐厅里。当时我就坐在你后面的沙发上,看着你进来的,你低头看PDA呢,目不斜视,很酷。当时我就想,这女人太正点了,怎么着都要泡到。于是请你喝了杯茶。”想着自个儿,原来这么猥琐,当时就开始打人家姑娘的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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