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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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人老成精,何况是浸淫权利漩涡中心的权相?所以,他直接猜出她的想法,她已经不那么惊奇了,只点点头。

“可以。”白敬远点头,“不过荼蘼,私下,你和你祖父和父亲如何相处,外祖父不管。亲情割不断,外祖父不做那种违背人伦的事。若你是轻易会抛弃他们的,说实在的,也不配做我的外孙女。只是在旁人面前,他们只是你的养祖父和养父,这一点你必须牢记。孝顺、敬爱都可以,但名份,不能有!”

呀?宽容大方又人性化之后,还有不容人越过的底限和界限。话,也是一软一硬的说个清楚明白,这份谈话的艺术和技巧,就连在现代受过专门训练的她也有所不及,实在是了不起。

春荼蘼有点佩服,但她也有底限,就是暂时接受安排,因为事情逼到这儿了,不得不先低低头。至于以后怎么做,就要审时度势、权衡利弊再决定。来时,她的谈判方案就是先争取父亲和祖父的权益。若要她和祖父与父亲彻底分开,她是绝对不干的。

她觉得自己就是在怒海狂涛中滑水的人,难道一头扎到水里去死吗?当然不!她要藉着风声与水势,最后到达提前选好的岸边。

“我答应。”于是她也点头,“第三点,自由。外祖父知道我是状师,我不会因为进入国公府,成为白家的庶孙小姐而放弃律法。”她不要困在后宅里,跟那些女人斗来斗去。斗赢了又如何?总共那么一亩三分地儿,还觉得自己多了不起似的。她春荼蘼,看不上!

白敬远再度仲手入袖筒。这回,拿出的是一块黑不溜丢的金属牌子来,“这是自由出府的令牌,全内宅就这一块。”

春荼蘼才要拿过来,白敬远手上却是一顿,似感慨,似怀念地喃喃道,“这块牌子曾经为你母亲所有,就是因为她爱往外跑,我禁不住她缠磨,这才给了她。”若是不给,女儿就不会和老三那混帐跑到幽州去,也就不会遇到春大山,就不会离开他身边了。

第三十六章 先小人后君子

想到这儿,白敬远眼圈一红。

春荼蘼看到他这种真情流露,终于有点不忍心。其实白敬远和春大山有什么区别?都是个爱女儿的父亲罢了。只是白敬远身在高位,束缚就多,不像自个儿的美貌老爹,为女儿豁出命也没什么,没有家族和荣辱要背负。

从这一点上,白敬远比较可怜。白世玉之死,他也满心痛苦和苍凉吧?

照理,这时候她不该对老人家太残忍,不过对方的意图显然不只是认回骨肉那么简单,那她也要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有些话,必须说明白。先小人后君子,是她的一贯作风。

“外祖父,还有两件事,我得和你提前说说。”她改了语气,商量的口吻,不再以条件来论。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如果大家态度好,自然凡事能解决。

“尽管说。”白敬远挥挥手。

“一,我不改姓,仍然姓春,以示对‘养父’的尊重。”春荼蘼语气温和,但眼神中透着不容人反对的坚决,“其实这样对白家,对外祖父也有好处。人家说起来,只能说我们白家知道感恩,行事大方,不愧为第一士族大家。”

这个条件显然是白敬远没想到的,于是他静默了片刻,没有出声。

春荼蘼安然等待,并不急躁或者急切。好半天,白敬远突然笑了,“你这丫头,为达到目的,居然不惜说好话,什么第一士族大家?还赚其他人对我们白家不眼红?得了,你说得也有理,我既然大方了,不如大方到底,里一半、外一半,反而小家子气。行,依你。”

“谢谢外祖父。”这句。可是发自真心,白敬远如何看不出来,不禁也跟着高兴,心道我终于可以接近这个外表看似圆滑,实则满身生刺儿的外孙女儿了。早晚有一天,他就能把这丫头培养成真正的白家人。

“这第二嘛。我将来的亲事要由我自己做主。如果我不点头,外祖父就不能逼我。”

这个条件,饶是白敬远城府极深,喜怒不形于色,也不禁眯了眯眼。

这是怕拿她做联姻的工具。巩固白家的势力范围啊。这丫头想得倒是远,可却太小看了自己,她本身就是块瑰宝。说不定能令白家增再添荣耀,哪里用依附于婚姻?白家出过一位女将军,一位皇后,说不定就能出一位无双国士,虽然他是有点期望过高,但他相信自己的眼光。

“行,也依你。”白敬远又点了头。

荼蘼和蔓君不一样,她冷静理智。不是飞蛾扑火的性子,做不出私奔平民的事。所以所嫁必定不差,他不必担心白家再出丑事。

“祖父。请受孙女一拜。”这个称呼,是连冒充的地位也承认了。至此,算是谈妥。

之后春荼蘼就离开了。没有多待。双方都心有智计,又都痛快,并不需要多说。至于何时进白府的具体细节,还要先报知皇上,再通告京城权贵圈子,最后选黄道吉日认亲。这些都由白敬远负责,春荼蘼乐得清闲。

虽说国公府才办了白事,哀伤未去,但白敬远打算大办认亲礼,春荼蘼虽然觉得麻烦,却没有拒绝。她是好人家的好女儿,就算由嫡变庶,由外变内,她也不需要偷偷摸摸的。内敛低调也得分时候,这次她要风风光光进白府。否则,没的委屈了自己,也让别人低看。

这是一种态度。而态度,很多时候真的决定一切。

回到家,她叫来祖父和父亲,把和白敬远商谈的事说了。本来,春氏父子一直处于悲伤难舍的情绪之中,听到春荼蘼争取来的,确切的说是白相亲自给的待遇,两相对比之下,虽说还是相当于把孙女送了人,却仍然大喜过望。

对他们来说,名分什么的根本没关系。重要的是,一家人还是在一起。就算寄人篱下,但好过骨肉分离。而最近边境无战事,春大山的升官之路基本断绝,现在能入驻长安,还升官两级,又能时时回家,也算不错的结果。

“爹,您看这个。”春荼蘼去向过儿、小凤、一刀、大萌宣布消息时,春大山小心翼翼的拿出个尺长的卷轴,在书桌上打开来,“这是蔓君从前画的。那时,她想念父亲和家里,为解思念,就把国公府的景致图画了出来。据她说,没有一处遗漏,连仆人居处、大厨房、马厩的所在都标得清清楚楚。”

“你是要替荼蘼选住处?”春青阳说着,俯身在图上,问。

“荼蘼这孩子看似随和,可实际上很不好糊弄。我琢磨着,白相肯定会迁就她,不然也不会什么都答应,还事事想在前面。”说到这儿,春大山抿了抿唇,对女儿成了白家的人,仍然心中耿耿,却不得不压下这份心痛,“所以,她要自己选个住处,白相也必会答应。您看这一处……”他指了指地图。

“有点偏远了吧?正挨着侧门。”春青阳心中虽然也是撕裂般的不舍,但事已至此,就事事为孙女考虑,“虽然荼蘼是冒充白世遗的庶女,可那些没见识的深闺女子和她怎么比?又是白相硬要认回的,自然比嫡小姐还尊贵。”

“爹,您不知道,这个院子叫凌花晓翠,正是蔓君之前住的。”春大山道,“蔓君曾经告诉过我,白相最爱牡丹,所以内宅院落的名字,都与牡丹有关。这处地方看似偏,地势却是最高的,又正对着白相住的正院瑶池贯月,而且,它也不是直对侧门,要经过一个小花园。到了晚上,花园那边有巡逻的府卫和陷阱机关,那处院子反而是最安全的所在。”

“你想让荼蘼住她亲娘的院子?”春青阳了然。

春大山神情郁郁,“就算她代她娘骨肉还家,尽个心愿罢了。而且,住在那里非常方便出入。我想,白相允许爹您和荼蘼同住,但毕竟是外姓旁人,太靠近内宅中心不适合。再者,我是不能去与你们同住的。我打算在附近租个房子,不当差的时候,接您和荼蘼出来……”

“苦了你了,大山。”春青阳不忍心道。

就算离得再近,哪怕是大山当差的时间更少,到底也和以前一家人团团圆圆是不同的。也许,是时候再给大山说一门好亲,有妻子儿女围绕,他在外面守着孙女也安心。

之后才过了不到三天,以“冒充皇帝诈骗案”而名扬四海的大唐第一位女状师,被爆出真实的身世,简直比乐坊的曲目故事还曲折离奇,居然是白相的第三子,定远将军遗失多年的女儿,凭借孩子身上的独有信物和当年的拐子证明,才得以相认。

此事造成的轰动比那桩案子也不遑多让,白相当着外人的面儿,曾经老泪纵横,隆重祭拜祖先,感谢白氏骨肉寻回。而皇上听闻此事,竟然亲自下旨道贺,定于腊月二十二之吉期,迎春荼蘼入国公府。同时,此女的养祖父也一并入府,白相许此女不改姓氏,以报养育深恩。

百姓们对此议论纷纷,春荼蘼有幸成为庆平十六年冬的两件八卦大事的主角。关于她从出生到长大所经历的事,都被编造出很多版本,绝大部分是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当然,那桩从没有明示的赐婚告吹。

腊月二十的下午,影子求见,送了她一盒金珠,“就知道你这丫头爱财,来点实惠的。”他一点不尴尬,好像他这表舅舅从来没求娶过表外甥女一样。皇上赐婚,他虽然一直没露面,但不可能不知道。

只是这人被圈养得有些怪异,虽然才华横溢,却也不知礼法为何物。说好听的,就是潇洒不羁。就不好听的,就是有点混不吝。若没有赐婚那个威胁,其实这人还很可爱的。

“没想到我们还有血缘之亲,我很高兴。”影子说得很真,便随即又伸手捏了下春荼蘼的鼻子,举止轻佻。

正当春荼蘼诧异古代人这个逾矩的举动时,影子又突然严肃了面色,压低了声音道,“丫头,不知道说这些,会不会让你认为我心黑。只是,看在我们的情份上,我不得不说。”

情份?我跟你有什么情份啊,只是算熟人,彼此不讨厌而已。春荼蘼想着,却没吭声。因为她知道,影子虽然癫狂,却不会无的放矢。

“不能说白相错了,他考虑的永远是家族,并不是六亲不认。白蔓君的事当年是,白世玉之前是,现在你也是。”影子直言不讳,“只要你还做状师,早晚能影响大唐的律法,而有白家做后盾,你就能把权贵拉下马。皇上早就想以法治国,要拿几个人开刀。明白了吧?你就是那把刀,而刀出自白家,皇上会对白家如何?至于你是不是太辛苦,白相没有考虑,这就是白相和青春阳的区别,一个是真心疼爱你,一个是真心喜欢你,两字之别,天差地远。”

“谢谢你。”春荼蘼沉默半晌才道,眼神清亮,“我从没有以为,如果是一个没用的我,能值得如此对待。但我不觉得屈辱,不会因为我是有用之人而惭愧。对别人有价值,是好事。只是你放心,我不会吃亏的,付出多少就要多少回报。”

影子挑了挑大拇指。

第三十七章 狼神之子

腊月二十一,春荼蘼食言了。

眼看明天就要入白府,她却去逛了铁器一条街。以前她曾说过,绝不再来。不过她没有在叶记门前停留,甚至看也没看一眼,而是“随意”走了过去,给名义上的爹,亲生的三舅舅白世遗买了一对马镫。她不知道有没有人监视她,反正此礼物倒很合白世遗的军武身份。

因为第二天就要入白府,一大早就得起床收拾,全家人睡得挺早。春荼蘼打发走了两个丫头,静静坐在黑暗中,等。

此异世大唐和历史上的大唐一样,都处于地球上比较温暖的时期,但地处西北的长安,在深冬之际仍会下雪。

今夜就有雪,不大,似细细的沙粒,被夜风吹得沙沙作响,就像脚步声。然而,夜叉真的出现时,是没有脚步声的。他仍然像夜魅,悄无声息的就出现。

“对不起。”她道歉。

“为了什么?”夜叉带着满身的雪夜寒气,就如两人初见时。

“我说过,办完案子就回洛阳,永远不回长安。”春荼蘼并没有站起,安然于夜叉带来的阴影中,“可是我做不到了,我必须留在长安。如果你不想见到我,只有你离开。”

“你不需要躲我。”沉默了片刻,夜叉声音低回地道,“不敢见你,是怕带给你伤害。你从来不是我的麻烦,相反,我会是你的。”

很想说。你不是麻烦,我不在乎什么的,终究却没开口。因为,那样的话太空洞了。只要求道,“我想上屋顶看看雪。”因为,从没有在高处注视过白皑皑的世界。

“等我一下。”夜叉也不问情由。说了这四字就不见了。

过了约摸少半个时辰,他重又回来,手里拿着一件大毛的袍子。所谓大毛,就是指裘皮的衣裳,作为生于现代有环保意识的人。春荼蘼真不想穿动物皮毛,可惜这年代还没有棉花,只能以此御寒。而她前世听说过,中国东北出产的皮料比俄罗斯的还要好,只是不如对方出产量大而已。

此时虽然黑漆漆的,却看得出皮子是雪白色,隐隐还有微光。手感丰厚,显然是上品,比之康正源送的那件还要好。表面上,夜叉应该很穷才是,但他做的杀人越货的营生……是隐性高富帅吧?奇怪的是,除了第一次相见时的惊吓,她从来不怕他。

“其实在宰杀鸡鸭鹅等禽类时,收集它们的羽毛,尤其是贴着身体的绒毛,想个法子让羽毛不会生虫并去掉味道。垫在夹的衣服里,很是暖和呢。”她随口说,有点怀念现代的羽绒服。

夜叉一怔,诧异于她脑子里总有些古怪的想法却没有多问,只在轻轻打开门时,背转过身体,为她挡住迎面而来的风雪。之后将她负在背上。

夜色从面颊两侧掠过,夜叉腾跃的速度加大了风雪的凛冽。可是那空气,如此自由。而两人并没有到远处去,选了离官驿两条街外的一家私人乐坊。那乐坊有三层楼,是附近最高的建筑。夜叉带春荼蘼轻巧的落下。先以一团皮毛铺在满是细雪的屋顶上,才扶着全身上下包在皮袍中的春荼蘼坐下,最后细心的坐在上风口。

借着乐坊朦胧的灯光,春荼蘼修正了自己对这件大毛衣裳的认知。不是上品,是极品,因为雪落而不沾,直接就滑落了。而且在这样的凛风里,她戴着袍子上的兜帽,手脚缩进衣服之中,居然半点不感到寒冷。

“这是什么皮?”

“雪狼。”夜叉犹豫一下,终究没说这件大氅取自一头体型非常之巨大的雪狼王。

但是,这已经够春荼蘼惊异的了,“你们突厥人不是很喜欢狼?除非自己有生命危险,否则不得屠戮吗?”何况还是取皮。

“狼属于神,我们的神。”夜叉望着已经被白色覆盖的世界,声音比雪粒还要冰冷和锋锐如刀,“可我不信神。”

无神论?春荼蘼颇意外,因为古人都有宗教信仰,突厥人尤是。若不信,必定有不同寻常的遭遇,彻底湮灭了他心中的希望和期待的慈悲。

今晚,她并不是找夜叉来聊天的,只是控制不住的想见他。从明天开始,她就是国公府的孙小姐了,她表面上胸有成竹,而且淡定平静,其实内心深处很些对未知的恐惧。她不明白为什么,遇到危险不安的情况就想起夜叉。不是很奇怪吗?想叫救命,却找到极可能是杀手头子的神秘男人。

不过无意中说起这个话题,令她突然想更深的了解他,也向他说说自己的心慌。

但,结果是夜叉先开口,“你怎么知道我是突厥人?”他从没有说过。就算他的面庞有异国人的特征,却未必能确定是哪国。

“你的眼睛。”春荼蘼向夜叉靠了靠,并不冷,却还是觉得挨近他才安心。

雪,并没有变大,却极有耐性,这么泼洒个不停,整个世界已如琉璃。从高处往下望,长安巍峨宏大的屋宇,就像是白色的毛绒玩具,令一切都不真实起来,如梦似幻。

身边的人,亲近又遥远,像是全世界只剩下两个人,却又似隔着层什么。

而在乐坊的大门前,车水马龙,热闹非凡,雪夜挡不住的热闹,兼有丝竹声、笑闹声、管乐声、歌声,搭配着摇曳的灯火,融合成一团暖而暧昧的气息。一切,明明就在眼前,却似乎永远浸透不到他们的世界来。

“你也觉得我的眼睛像狼吗?”夜叉侧过头来,望着春荼蘼。

这种天色,看不出绿意来,但春荼蘼却觉得,他的眼睛像一个上等的翠玉,冷冷的,但通彻见底,寂寞的高贵。

“狼有什么不好?”春荼蘼耸耸肩,“众生平等。一个人并不会比一头狼高贵。”大唐佛法昌盛,却没有人像她这样说得自然之极。

“知道我为什么约你出来吗?”她忽然话题一转,“因为,我想找个人,能让我在他肩头哭。”说着,也不知怎么,脸上又冷又热,就真的落了泪。就在前一瞬,她还平静的聊天。

是,那伤心一直在心头,死死压住,如今在这个异族男人面前,却再也控制不住。

“我可以去白家,认回外祖父,但绝不是以这样的方式。”她把从没对任何一个人说过的话倒了出来,“我不想叫别人爹,让我爹难过。我不想有亲不能认,偏要说是养亲!他们明明是我的祖父和父亲,为什么我就不能光明正大的承认!为什么我们一家不能在一起,我不想要金窝银窝,我只想回到自己的狗窝去!”这所有的所有,全是因为龙椅上那位搞出来的。

这一刻,她恨。

之前还不觉得,当还有几个时辰就要进白家时,她突然极度不愿。

“我知道,我知道。”夜叉温声安慰。

春荼蘼望着他岩石般坚毅、英俊、完美的侧脸,那被雪光映照的鼻侧阴影,因落雪而微湿的长发,忽然觉得他不是随口说说,他真的对她此时的心情感同身受。

果然,夜叉抿了抿唇,似乎把心都剖开了,却又带着点痛极之后的无动于衷道,“我真的懂你,荼蘼,因为……我也曾像你一样,明明最亲近的人却要形同陌路,对憎恨的人却要表现出亲爱。”他深吸一口寒冷却清冽的空气,“我父亲是阿尔泰山脉那边的大人物,我的母亲却是北部有罗刹血统的没落贵族,是被我父亲抢来的姬妾之一。我父亲很是昏庸残暴,把女人当物品一样对待,还不如牲口。但他宠爱过我母亲,想让她生一个有北部血统的孩子,只是我母亲一直不曾受孕。在我的父族有一个陋俗,王族的女人不生子,就要送她到狼山上去。传说,狼神如果不理睬,就会有群狼把这个女人做为祭品吃掉。可狼神如果青睐于这个王族男人,就会使他的女人无欢而受孕,产下被狼神眷顾和保护的孩子。这个孩子,是王族之子,也是狼神之子,会具有无比尊贵的地位。多么愚昧可笑的想法,是不是?”

夜叉满是嘲讽的微笑,却带着压抑不住的杀气。虽然说得平静,其实心底是愤怒。

而春荼蘼,简直不知要说什么是好了。这事,理智点的大唐姑娘听了,都会觉得太过匪夷所思,何况她这种接受现代教育的金领精英?真的很难理解,可它就是实实在在的发生了。

不经过欢好而受孕?对方还是异物种的狼神?这怎么可能!所以只在传说中有过吧?所以送上狼山的女人,最后全部悲惨的成为群狼的食物!想想,名为狼山,山上得有多少头狼,一个柔弱的女人到了这个地方,在黑夜里,群狼环伺,得面对着多么恐怖的死亡。太残忍了!

可是等等,夜叉说起这个陋习,这个传说,又说起他的父母,难道他……

“夜叉。”她把手伸出温暖的袍子,握住他冰冷的大手,用力抓紧。

“是啊,我母亲被送到了狼山。过了七日,她没有像其他曾经到过狼山的女人那样,死得连骨头渣子也不剩,她好好的活了下来,只是吓得一个字也说不出口。之后不久,她被萨满诊出怀了身孕。那个孩子,就是我。”

第三十八章 神也无法阻挡

虽然打从夜叉一开口,春荼蘼就隐约知道了结局,但当听他亲口说出来,还是很震惊,因为这意味着夜叉的亲生父亲另有其人,他的身世更加离奇复杂。

跨物种生物,在现代时只在科幻片中看过,或者存在于神话中,再或者是极少量的狮虎兽什么的。至于人类,她读到过一个报道,一个缺德又疯狂的医生,曾经把长颈鹿的精*子偷偷植入一位待孕妇女的子*宫中,结果并没有长出想象中脖子很长的人类婴儿,在胚胎状态就流产了,还给这位妇女带来极大的生命危险。这说明什么?说明人类只能和人类繁衍后代!

而且,夜叉的父亲有九成九的可能是汉人!因为夜叉长得是汉族与异族混血的模样,只是五官深邃立体、有异色双瞳。

帅吗?可以说,如果他能行走在阳光下,大唐的贵女们会立即抛弃门户之见,争着抢着要嫁给他。他有迷惑女人的魔力,这一点不用怀疑。但若说他没有唐人的血统,答案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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