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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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被责打和英家的案子有关系吗?”过儿好奇地问。
“不管有没有……”她挑挑眉,“只要能让潘家难受的,我都会做。”
第五十章 这个案子我接了
实际上,她认为是有关系的。想了半天,她也找不出潘德强找茬春大山、或者潘家找茬春家的理由。惟有一桩,就是那个争地案。当事人双方,正是积善坊的英家和集贤坊的潘家。她和整个春家,也因为此案,与那两大豪族之间,产生了联系。
尽管,她是拒了那个案子的。
其实,英家直接找上她就很奇怪,而潘家,必是知道这件事,才来给春家警告。再者,春大山如果爬不起床,她身为女儿,应该床前尽孝,哪还有心思上公堂?
潘家是给英家釜底抽薪,可她真的那么重要吗?这样的两大家族,必不会因为市井传言就对她重视起来,背后肯定有更深的原因。
还有,英家是无辜的吗?英家来找她,潘家怎么那么快就知情了?如果,英家也很快知道春大山被打的事,并找上门再要求她接手案子,就说明消息是他们透出去的。那么,英家也不是好鸟,也惹了她!
从来都是她挖坑让别人跳,能挖坑让她跳的,她可要好好记在心里。或者拿她当枪使,也没有那么便宜。到时候若有机会掉转枪口,那就由不得她。
不出她所料,春大山出事后没三天,英管家又上门了。春荼蘼心中冷笑,脸上却一派温文尔雅,“我有一件事不太明白,希望英大管家赐教。”
“不敢。请问是什么事?”英管家客气地反问。
老爷已经知道春大山被打的事,也知道了春荼蘼打听到了其中的缘由,断定这个丫头必定恨上了潘家。所以他才再次登门。此行,虽说没有提高那个什么什么“委托费用”,但带来了上好的草药和御制药膏,全是治外伤的。春荼蘼这么机灵的人。定能领会其中之意。刚才,她已经老实不客气的全收下了,说明案子的事有门。真是半点也没逃过老爷的算计呀。
“为什么找我?”春荼蘼直截了当,“为什么要我打官司?我只是个小女子而已。即没背景,又没有功名。虽说有些市井流言,但英老爷是什么人物,怎么会被物议所左右?”
“春小姐是明白人。”英管家之前得了指示,所以回答得也不遮掩,“找小姐您。只因为我家老爷与大理寺丞康正源大人是忘年之交。年初,我家老爷与康大人通信,问及巡狱之事,康大人极为推崇小姐之才能。我说句打嘴的话,小姐实在太年轻了。我家老爷并非完全相信,但是在小姐一家来洛阳之初,住在邸舍之时,曾遇到有无赖敲诈。那天,小姐当街侃侃而谈,斥退宵小,给我家老爷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春荼蘼怔然,想起当日围观人群中确实有一辆豪华马车来着。不过当时她没有在意,以为只是权贵经过。哪想到还有别样的渊源。但康正源……他这样做事,令她极其不满,谁让他乱推荐她来着?但念在欠他良多的份儿上,她原谅他,只当还一份人情。
“后来,春家这宅子的原主人犯案。也是小姐解救。我们老爷听闻,更是赞赏。”英管家继续说,“以至于后来有了传言,我家老爷都不怀疑的。”
你家老爷的耳朵真长,什么都打听得到,属兔子的吗?春荼蘼腹诽。
“那潘家又如何知道我的?”她突然话题一转。
英管家眼神一闪,自以为掩饰得好,却让春荼蘼逮个正着。果然是英家故意挖坑,让霸道的潘家出手,伤了春大山,继而让她兴起愤恨之心,变相逼她接下案子。
哼,做事用手段,她本来不介意。前世看过一部香港电影,里面的台词说得好:混饭吃要精明,一定要玩把戏。
可千不该、万不该,那手段不是对她用,而是对她看得重若生命的家人。其结果,不管官司谁赢谁输,受罪的却是春大山。委托费?别说区区三千两,就算是三万两,春大山的肉身之痛,谁能替代?谁来偿还!
“潘家想做洛阳第一大族,所以不管什么样有名气的人出现,他们必会暗中调查得清清楚楚。看看谁能为潘家所用,谁应该想办法踢走。这样一来,想知道小姐的事并不难。”英管家解释说,和春荼蘼猜测的一样。
但春荼蘼心中不管怎么想,面儿上却不露,假意略想了想道,“请回复英老爷,这个案子我接了。只是,委托费用不用三千两这么多。我只取三百两,胜诉后,再取三千。若输,我分文不要,但这三百两,是不退的。”
再讨厌英家,讨厌英老爷,她也不会乱收费。规则就是规则,就像律法,不能以个人喜怒而改变。想要赢,关键在于熟练运用律法,把武器放到自己手上,才能庇护自己。
而英管家看她有钱不收,完全不贪婪,反而有理有度,自然又高看了一眼。
这是春荼蘼来到异世大唐以来,第一回代理原告,从前一直是应诉来着。而为了详细做好案前准备工作,她与英管家商定,十日之后到洛阳县衙去递状纸。在此之前,英家要把前面官司的所涉及的卷宗都交给她。如果有补充的证据或者证人证言,也要一并告之。
“要想打赢官司,必须对状师说明一切。当然,状师出于职业道德,是不会泄露有关委托人的各项事宜的。”她说。话中有几个新词,虽未听过,却不难理解。
最后的要求是,暂时不要让潘家知道英家及她的动向,免得对方有充分的时间做准备。照理来说,英家递上状子三天内,洛阳县决定是否受理,然后会通知潘家的。
“还有,我父亲。”春荼蘼面无表情的对英管家说,“因为英家找我打这场争地官司,潘家才报复我爹,如今事情摆到了明面儿上来,英老爷也要保护我家才对。”
英家虽然辈出文臣,在军中没有多少势力,但春大山本就无过。所以只要英家站在道义的制高点,春荼蘼坚信,挤兑得潘家别波及无辜还是可以的。再者父亲现在伤着,天气又热,伤口不好愈合,至少得养上两个月吧?那时,天气凉爽了,她也能还父亲一片安宁的天空。
这件事,英管家不能做主,但他回报过英老爷之后,回给春荼蘼肯定的消息。小凤和过儿这时候看出了门道,不禁都很生气。小凤更是怒道,“小姐,英家和潘家是不是傻瓜啊?他们布的局这么明显,难道不怕咱们看出来?一个挖坑让咱跳,一个以势压人,太无耻了!”
“他们不是傻瓜,能带着家族走到豪族的地位的,都有一颗七窍玲珑心。”春荼蘼目光冷然,“他们只是不在乎罢了。豪门巨兽,会顾忌平民蝼蚁的感觉吗?”这些所谓的贵族,就是明着摆布百姓,难道百姓还有力量反抗不成?
可她不。她是不想惹事,不想得罪人,能躲的麻烦就躲。但,这不意味着别人欺侮到她头上来,她都不反抗。说起来,她的性格真是坏。看,又找出一条,惹急了她,她可以很光棍儿。
接下来的时间,她全身心铺在这个案子上,卷宗恨不能一个字一个字的掰开了看,又反复推敲。见到她辛苦,春青阳很心疼,也很不愿意孙女接下豪族间的争斗案。不过春荼蘼想了无数个理由来说服,但没说自己要为春大山讨公道的真实目的。到最后,春青阳反驳不了,也只好同意了。
另一边,春大山的恢复虽然不错,但还不能下床。于是祖孙俩商量好,暂时瞒着春大山这件事,免得影响他养伤。
英潘两家争地案,特别复杂混乱。原因在于,双方都要吞并对方的地,却又都没有最有利的证据,也就是本朝签发、在衙门有明确记录的地契。哪怕是副本呢,也没有。
英家的证据,属于事实证据,就是英家的族谱。英家号称百年望族,但实际上在洛阳已经生活了三百多年。就算前面的突厥王朝在中原肆虐了很久,期间对士家大族也是多方打压和迫害,但英家哪怕大部分人都逃到其他地方,也始终留有子弟守着自己的家园。
英家辩称,他们是有地契的,但随着战乱被毁。后来韩姓王朝成为天下之主,开创大唐盛世,他们只是没有及时补办地契而已。毕竟,谁不知道那块山地是他英家的祖坟?可惜事到如今,英家也没办法去寻找远遁阿尔泰山脉的突厥流亡王廷,拎他们来作证。
不过是个洛阳人就知道,英家的根在洛阳。那片墓地,祖宗的碑位也可做为旁证。墓地的面积,更比潘家大得多,埋骨人多得多。所以从事实上说,那片地该归属英家,确信无疑。
而潘家的证据,用现代法律来解释,就是无效证据。虽然,他们是有地契的,也是大唐衙门签发并备录的,但在没确认此地无主之前,就把地契落在潘家身上,从律法上来讲,是站不住脚,算是衙门的疏忽。就连潘家的祖坟,也是本朝开创后,从外地迁来。
况且窦县令的前任是因为贪赃枉法被处以斩首之刑的,实不可靠。也恰是此人做主,把地契给了潘家。英家就死咬着这点不放,说地契是潘家行贿所得。不过英家没有证据,所以这个辩护的理由也只停留在口头上。
第五十一章 夜会(上)
春荼蘼搞清楚原委后,实在是很同情窦县令,因为这根本就是无头官司,偏偏双方一是豪族,一是新贵,谁也得罪不起。他就像悬在火上的猎物,让英潘两家不住的翻烤。其实春荼蘼对此也有点一筹莫展,干脆决定到现场去看看。
现在她身边有两个丫鬟,她决定让过儿主内,小凤主外,做到人尽其用。毕竟过儿的针线好,做饭也硬是要得。而小凤呢,家务事上马马虎虎,可偏偏一身好功夫,又因为是女的,可以贴身保护她。
另外,她把大萌和一刀也拆了对子。大萌稳当,遇事沉着,就留在家里。现在她在风口浪尖上,怕有人对春家不利,留个高手,她心里踏实。而一刀呢,瞪起眼来凶巴巴的,天生当保镖的好料子。
所以,她带着小凤和一刀出的门。
那处山地,其实无名,只是邙山的一角,算是延伸出来的一个小山包。可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不得不说,此地风景还是不错的,明媚秀丽、蕴风藏势,若说是风水宝地……虽说春荼蘼不懂这些,但瞧起来就是可信。不然,英家祖上不可能把墓地定于此处。潘家是胡民归化,也不可能把祖宗的尸骨迁在此处。只是,他们两家的祖坟,一在东,一在南,中间隔着大片的荒地。
春荼蘼到地方才发现,那些荒地不是荒地,而是田地,且有人耕种!
怎么回事?英潘两家争地。这些贫民又是做什么的?英家给她的卷宗里,没有提到啊。而且看那些土地,似乎种了不是一天半天了。但不管这块地最终判给谁,两家的地要连起来。中间的田地就会被吞并掉的。
那时,这些农民该怎么办呢?
询问之下才知道,这片原就是无主之地。五年前。附近归化的胡民因为无地可种,就到此处辛苦开荒,又努力耕种,令荒田变成良田。
“这片地虽然土质不错,但夹在两块坟场之间,所以无人开垦。”一个老农忧愁地说,“可如今不管英家还是潘家。都要把地圈走,不管他们谁输谁赢,我们这些人连老带少,就得喝西北风去。不然,就得活活饿死。”
“那你们还种?如果不等收获。岂不是连人力和种子钱也损失了吗?”一刀皱眉道。
“能有什么办法?”老农仍然是叹息不止,“能抢种一茬,就能多点存粮。只希望英潘两家在秋收后再打官司。那样,等交了税粮后,还好歹能混过这一年的饥荒。”
一刀和小凤几乎同时看向春荼蘼,目光中带着期盼。那意思是:小姐,拖拖打官司的日期吧。这些人真是好可怜的。只当日行一善了。
春荼蘼无语,一来她早就和英家约定好了,不能言而无信。二来。拖时间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制标不制本的事,做来只能是浪费时间。
“税粮交多少?”她问,心中闪过一个念头。
“比普通田地,减免一折。”老农回答。
“那……为什么不去官府换了正经的文契,把荒地归为你们所有呢?”既然交了税粮。官府就等于从事实上承认了这些人对土地的所有权,至少是耕种权。
大唐归属韩姓,才历两代。前面战争频发,民不聊生,所以本朝鼓励开垦荒地,若使其变为良田,只要交少许费用,就能收归己有。
“我们是贱籍,不能拥有土地的。”老农低下了头。
“那英家和潘家,知道你们的事吗?”
“怎能不知呢?我们曾派人求上两家,结果却连家主也没见到,就被打了出来。”老农脸上露出悲伤又无奈的表情,“他们都要圈祖坟之地,尊敬先人,却不顾活人的活路。”
“放心吧,这世上还有天理呢。”春荼蘼安慰道,又随手掏出一两银子,递给老农,“今天耽误您的工夫了,这银子算是补偿。”
一两银子,对英、潘这样的大户人家来说,几乎可以忽略不记。就算在春家,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财富,可对于生活在贫困下以下的农民来说,却可以让一大家子人过上两三个月。这就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贫富之间,就是天与地、云与泥的差别。
只是,最底层的人却有着最朴素高贵的情怀,那老农先是惊喜,随后就坚辞不收。在他看来,说几句话而已,哪里用得着钱。
“我还有话要问呢,占了您侍弄庄稼的时间,自然要有补偿。”春荼蘼硬把银子塞到老农的手里,然后拉着老农到一边说话。
“小姐平时就这样吗?一件事翻来覆去的问?”小凤好奇。
“这个得问过儿,我也是头回见到这样查事的。”一刀也很纳闷,“但春小姐是个能人,我们韩大人都信服的,这么做,必定有缘故,咱们还是耐心的等吧。”
而这一等,就足足两个时辰,之后才回洛阳城里。他们出门的时候挺早的,就是为了避开毒辣的太阳,可因为遇到特殊情况,回程时却正是日央未时初(下午一点多),天上就像下了火一样,人才进城,三人都热得快晕了。
“小姐,刚才咱们应该先在山里避过了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再回来。”小凤晒得脸蛋儿红扑扑的,不断拉着快要粘在身上的衣服。
今天他们出来,没有套车,而是骑马。春家只有一匹马,是春荼蘼给春大山配的,但她把马匹的供应列在委托费用中,找英家“借”了两匹。她在现代骑过马,虽然骑术不精,可选了训好的温顺马儿,再有一刀带领,倒也顺利跟下来了。
只是,她只贪图速度快了,却没想到在这种天气骑行,简直是受罪,大腿处可能被磨破了皮,被汗水一浸,丝丝的疼。
但若是坐马车,在车厢内也会被烤熟的。今年的天时有点怪异,热得反常。可那些农民却不敢歇伏,在地里继续辛苦。
“我是怕回来晚了,祖父会担心。本来说好中午就回的,已经迟了一个多时辰。”春荼蘼戴着帷帽,倒不是她怕羞,或者装大家闺秀,而是怕晒,当遮阳帽用了。
说着,她情不自禁的抹了抹脖子,沾了满手的汗水。这时候,她也后悔了,不该急于一时的。而且到底是古代,女子的衣服湿得粘在身上,实在是很是不雅。
“干脆我先回去,告诉老爷子一声,让他别着急。”一刀看了看两个快要晕过去的姑娘和同样发蔫的马,“这边城门离家还很远,你们不如先找家冷浆店坐一坐,避避暑气,顺便饮饮马,不然真中了热毒,反倒是麻烦了。”
“那你呢?”春荼蘼不放心。
“我身子壮健,不妨事。”一刀也抹了把汗,“快别推辞客气了,看街上都没人,肯定都去避暑,咱们三个站在当街,真是傻气。”
春荼蘼也是真的坚持不过去了,感觉头一阵阵发晕,胸口犯恶心,更不用说口干舌燥,想起冰凉酸甜的浆酪,几乎连路也走不动了。于是,她当即答应了一刀的建议。
旁边正好是一间冷浆店,门面很小,但纵深大,暗幽幽的,门前还有两棵枝叶茂密的大树遮挡阳光,看着就让人感觉温度低了几分。
她下了马,在店门口先拿了一盏常温的酸浆出来,递给一刀喝了,才让他离开。在这种天气里,不及时补充水分,容易造成脱水的。
“小姐,咱们买放了碎冰的浆酪吧?那喝下去多凉快呀!”小凤提议。
“身上被晒得像着了火,五脏六腑也正烫着,这时候往下灌冰水,冷热相激,人的身子容易出毛病的。”春荼蘼边说边走进店里,“刚才给一刀喝常温的,也是这个道理,并不是小姐我舍不得一碗多加的那五文钱。”
“奴婢没说小姐抠门呀。”小凤笑道。
“咱们也得这样,先凉快凉快,喝点微凉的茶。身上的汗全落了,再买放了碎冰的浆酪来喝。”春荼蘼站定,“你去叫店家要个雅间,再弄点清水来。咱们不是带了布巾子?好歹洗把脸再擦擦身。最好再找店家拿几身干净衣服换上,价钱高点,男装女装都无所谓。还有,叫店主找伙计去侍候马。”她刚才还能硬顶,现在却突然无法忍受了。
小凤应了声,就去找店家。
这样的天气,喜欢吃浆酪的人都不愿意出门来吃,因而店中十分清净。整个大堂,除了春荼蘼和小凤外,只有三两个客人。那店主也热得发懒,趴在柜台中打盹,不但没发现来了新客人,就连刚才春荼蘼端出一碗酸浆也不知道。
小凤叫了他起来,很快把事情办妥。
这家冷浆店地处隐蔽,设了几个雅间,全在后面,倒像是暗室。不过,越是这种情况,就越显得凉爽,春荼蘼毫不犹豫的跟了进去。
先喝一碗清甜的井水,又擦了头脸和身子,换了一身七八成新的宽袖男装,再啜饮着放碎冰和碎果子的浆酪,春荼蘼这才舒服。趁着小凤去还水盆的工夫,她打量起四周来。
第五十二章 夜会(中)
从现代的角度重量,雅间有十四、五个平方大,不算宽敞,却胜在精巧,桌椅和旁边的架子都是由粗竹所制,大约就是为了夏天置换用的,不仅是观感和心理,事实上也起到了降低室内温度的作用。杯子是竹筒所制、扇子是竹枝所编。窗外的树影摇摇,挡住了吹进屋内的热空气,窗棂上还挂着一串金钟型的铃铛,无一不体现出店主的巧妙心思。
难道,某岛国著名的风铃,和其他文化一样,也是从大唐传过去的,就算异世也一样?
春荼蘼饮着冷浆,思维天马行空,眼见没有关紧的门缝处影子一闪,连忙跑去开门。天气热,她从早上到现在只吃了一块葱油胡饼,加上体力消耗有些大,当那仿佛横隔在胸口正中的暑热气散掉后,就饿了起来。小凤正是给她去拿吃的,所以她误以为小凤拿得太多,开门不方便,很自觉的去帮忙。
哪想到打开门后,并没看到小凤。身子往外探,眼尾余光扫到一抹身影向右,拐到冷浆店最尽头的雅间去了。那人的个子不高,略略有些胖,但衣着清雅,举止从容,拐过去时露出半边脸,春荼蘼却是认识的。
胖子金一!
在罗大都督府失窃案中,她和金一有过接触。这个看起来白白团团的年轻男人,看着温和软弱,可却熬过了连江湖硬骨头都没办法承受的酷刑,另人刮目相看。为此,她对他的印象特别深刻。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罗大都督府失窃案至今没有个完整的结果,她内心深处也是好奇的,只是她不多事,不再去掺和就是了。
但后续的情况。她也知道一点。直到现在,罗大都督也没找到失窃的两箱宝贝,当然也包括其中谁也不知道的、有可能要了罗立性命的东西。而金一死去祖父的尸体也没找到。他却突然消失在幽州城。
此事,在当地传来传去,已经变成了一个离奇的故事,什么狐仙大搬家、什么恶鬼食尸吞宝……就像某电视剧中的小皇帝所说:老百姓传瞎话,越传越神。到后边,原来是什么事,已经谁也不清楚了。
春荼蘼在这种情况下。突然见到金一,即便她再谨慎小心,也没有想太多,更不可能知道金一是锦衣,是她所想不到的另一种人、有秘密的人。况且。她此时的心情放松,行动第一次比脑子还快,两步就追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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