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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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想了半天,也不知说些什么,干脆只写了两个字:谢谢。

想必,韩无畏也不是想听她说得天花乱坠吧?就算她能口吐莲花,却也不及这两个发自内心的真诚字眼更表达自己的意思。

写完,端详了半天,虽然那两个字扭七扭八的不好看,但这就是她本来写字的实力呀。她不怕嘲笑,真实展现自我。哼哼,佩服自己一下。

想着就把信折好,封进信封,然后放在桌上,等着第二天一早,直接交给驿吏就行了。转头间,见过儿对着她暧昧地笑,立即明白了她是什么意思,很坦然地笑骂,“把你小脑袋瓜子里想的东西统统扔掉,根本不是那回事。”说完,又叹了口气,古代的女孩太早熟了,虽然在现代,十三、四岁也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但怎么也不会联想到婚姻吧?

“奴婢看书哪回事啊小姐?”过儿笑问。

哎呀,今天被个小丫头调戏了。春荼蘼简直哭笑不得,然后正了脸色道,“听说过一句话吗?人贵自知之明。韩大人和康大人那样的男人,咱们家是攀不上的,所以别往歪处想,对咱们没有好处的。”

“太上皇可也起于微末呢。”过儿不服气,“老太爷这回押流犯去岭南,他老人家临走之前跟我说起那边的风俗,还说那边有句俗语,叫宁欺白头翁,莫笑少年贫。咱家现在是小门小户的,保不齐将来就因为小姐大富大贵呢。”

“没错没错。”春荼蘼点头,正色道,“可人家说的是少年,并不是少女。过儿啊,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但是有些话,咱们开开玩笑倒没什么,千万不能真这么想,不能往心里去,更不能说啊说啊说溜了嘴,让外人听到,不然就会有人觉得咱们痴心妄想,坏了祖父和父亲的名声,说不定还有小姐我的,白白让人笑话去。”

“哪有这么严重?”过儿吃了一惊。

“就有这么严重。”春荼蘼借机敲打一下过儿。这丫头性格天真烂漫,在家就算了,出门在外,祸从口出,当然要小心。而且,也是要她凡事多想想,别走了歪路。毕竟,这个世界是有等级存在的,而且很森严。别说古代了,在现代也何尝不是如此?不过在现代,不叫阶级等级,叫生活和社交圈子。太出圈儿了,自己都累得慌,她可没有多大兴趣。

“或者有那登徒子,以为我有这样的念想就是轻浮的,前来纠缠不清。若是好人家,又觉我攀高枝儿,不肯来往。那可就……真的让小姐我嫁不出去了。”临了,她又添了把火。

过儿的脸都白了,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也不知想些什么。春荼蘼看她真的有些明白了,也不吵她,自己收拾了床铺,睡觉去了。

只是,就算睡觉,她也烧包儿似的抱着一册书,睡得那叫一个美,一个香。

第二天一早,春荼蘼醒来后,见过儿眼睛红红的,但神色清明,就明白是这丫头是想了半宿,终于明白有些玩笑是开不得的。主仆两个心照不宣,都不再提起这事,麻利地洗漱,吃了早餐,就随队伍继续出发。

第六十章 美人做什么都是美的

此异世大唐的幽州,辖下幽、易、平、檀、燕、北燕、营、辽8州,北到长城,东至山海关,包括关外辽东郡南部地区,形成一条大致与长城平行的带状防御区。幽州大都督府,治所在幽州城,也就是今天的蓟县附近。

而巡狱使的出行路线,春荼蘼完全没兴趣知道,也想不去打听,反正整个幽州的重要府县都是要走一遍的。怎么走,先去哪儿,后去哪儿,有什么关系?

何况,之前她听春大山说过,先往辽东郡去,避开冬天最寒冷的雪天,然后再返回,最后到达幽州城的大都督府。据说,康正源要带去皇帝给罗大都督的褒奖。蓟县离范阳县很近,所以到了那儿,春荼蘼父女基本就可以回家了。

就这么着,一行人走走停停的将近两个来月,才进腊月就到达了幽州城附近。

一路上,春荼蘼冷眼旁观,发现康正源虽然出身高贵,但却很体谅民间疾苦,绝对算是好官。他录囚时特别认真,还时常派手下人去明查暗访,怕有官吏隐瞒淹狱和冤狱的情况。或者是因为当今圣上英武,又或者是因为朝中提倡法礼、律法严明,再或者各地知道要巡狱,集中突击处理过案件。所以,走了那么多地方,真的没发现特大冤狱事件。

春荼蘼离范阳远了后,就化身为康正源的书童,近距离跟随他做事。当然,春大山寸步不离,后来看到康正源实在是正人君子。除了公事,从不与春荼蘼多说一个字,才放松了些。

春荼蘼是现代法律界的精英,断起古案来就格外轻松。查阅案件的速度比康正源要快、要准。说白了,虽然古代的刑民司法没有现代发达,好在其实各类的犯罪也没有现代这么花样翻新。只不过真断起案来。多是依照推理、经验、心理、常识方面的知识,刑侦手段是绝对落后的,更不用提验尸、静电痕迹提取、各类司法鉴定,以及DNA什么的了。

不过,古代肯定也有疑难案件,只是她没有遇到,而且康正源希望她提供法律意见。不是让她来辩护的。而她,是想多接触大唐的案件,万一将来她有其他想法,现在也算积累经验。

但在平州的时候,她算是做了件大好事。当时。那边有一个案子,引起了春荼蘼的注意。

被判有罪的是一个二十岁的妇人周娘子,才成亲两年,男人就死了,只守着婆婆吴氏,也是个寡妇。其实说吴氏是婆婆,也不过四十来岁年纪。她们娘儿相依为命的过日子,因为怕惹来是非,尽管民风开放淳朴。周氏却从不出门,必要的采买,都是婆婆吴氏去。不过周氏非常孝顺,每天早早起床做家务,然后给婆婆吴氏送去洗漱的热水,再去厨房做早饭。然后做针线或者给人浆洗,赚些钱贴补家用,两年来毫无怨言,婆媳俩也非常和睦。

可是突然有一天,吴氏上吊死了。等官府的差役到了,周氏却自首说,是自己昨晚与婆婆发生口角,导致婆婆一气之下自缢。有人自首,又有强有力的犯人口供,案子很快就结了。因为不孝是大罪,周氏因不孝导致了婆婆吴氏死亡,判的是斩刑,已经报到州府,送刑部核准。

在古代,自首算不算从轻减等的情节,完全看判官怎么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看到这个案子,春荼蘼本能的觉得有强烈的违和感。一来,周氏贤名于外,怎么会和婆婆吴氏争吵?最后导致吴氏要上吊自杀?二,这吴氏据闻是个开朗大方的性子,排除了因性格偏执而引起的、出于激愤的自决行为。三,周氏承认罪名太快了,而且一口咬定是自己的错,总透着一股子急切和想要掩盖什么的意味。四,被判刑后,周氏又表现得太安静了。虽说,街坊邻居们都吃惊的不小,说没想到这周氏平时一幅贤良模样,却是这种人。可春荼蘼觉得,反常即为妖,于是提出要重审此案。

“周氏不是自动做供,承认是自己的罪过吗?为什么要重审?”康正源皱了皱眉。

他们走得越来越往北后,康正源的身子似乎有点受不住,三天两头的伤风感冒,神情中总带着一丝病态。但让春荼蘼觉得自己变态的是,她居然觉得康正源这番有点虚弱模样,相当有艺术的美感。就像最上等的美玉,看起来很脆弱,一碰就会碎似的。又宛如,易醒的美梦。

她这才明白,西子捧心为什么是褒义词。因为不在于那形态,只在于做此形态的本就是个美人。所以,后来才有东施效颦一说。总之,美人做什么都是美的。

这样的康正源,总会让人想体贴他,连说话也温柔起来。偏他的神色看起来懒散,其实却是坚毅的,拒人于千里之外。那种让人又怜又怕的感觉特别动女人的心,就连过儿,都恨不能替他病上一场。

不过春荼蘼并不迷失,她仍然是带着欣赏美丽的态度,就像对韩无畏时一样。如果说韩无畏是烈阳,康正源就是冰雪。谁能分得清,这两样哪一样更让人放不下的喜欢?

“律法是死的,人是活的。而且虽说民不举、官不究,但身为上官,要有主动精神,因为生活在最下层的小民,有可能会有说不出的苦衷。律法,本来应该是保护弱者的。难道百姓们受了苦,有口难言,上官们就不闻不问?”春荼蘼正义感爆棚,直言不讳,“一州一县,主官刑司的官员,也不能因为怕麻烦,明摆着疑点重重,却草草结案呀。”

事实上,跟康正源相处日久,她虽然在私事上很划清界限,但于公务处,只要不当着外人的面,说话一向是直抒胸臆。康正源对此很习惯,而且,似乎很欣赏。

“哪里有疑点?”康正源问。

哪怕之前已经共同研究过好多件案子,他已经充分信任春荼蘼,却仍然公事公办,若说不出什么,是不会允许人乱来的。

春荼蘼没有说出那些主观意的猜测,而是提出客观疑点,“我看卷宗上说,周氏说是头一天晚上和吴氏吵的,但隔壁的邻居却什么也没听到。紧接着第二天早上,周氏发现婆婆已自缢而死,报到了官府。周氏一向起得早,发现时是卯初一刻(五点十五分),而仵作说,吴氏却已经死了两个时辰以上了。那时,正是夜深人静,为什么周氏没有听到吴氏房间里的动静?上面可是说,吴氏踢倒了椅子,而且还有一只鞋掉在了地上。这样的声响,除非是睡得特别死的人,不可能听不到吧?”

“也许她听到了,却因为和婆婆吵架不久,误以为摔了什么东西,所以不曾起身去看?”

“这就是要查明的疑点啊!而且供词中,周氏也没有说明这件事,似乎不清楚仵作的证词似的,必须要查一下才能解疑。”

康正源轻蹙起眉头,想了想,然后又指着面前堆积的案卷道,“那就你来负责吧,我在这里看卷宗。但不要耽误太久的时间,两天后我们就要出发去营州。”

春荼蘼应下,又把相应的卷宗仔细看了一遍,然后点了五个人,跟她出去走了一圈。那五个人,一个是过儿,另四个是以春大山为首的折冲府卫士。这四人说是保护康正源的,实际上一直保护她。这让她有时候感叹,自己什么时候能码起几个帮手来,以后再有案子时,就有充足人数的调查员了。

她先去了案发现场,也就是周氏和吴氏的家,仔细巡视了一遍吴氏的卧室,又找附近的邻居闲聊了几句,最后去了附近的“市”一趟。这时的市,是指古代商业街,有关衣食住行的商品和服务,应有尽有。不过,这个市是专门面对普通百姓的。大市,在镇子的另一端。所以不管在哪个年代和地区,贫与富,其实总是泾渭分明。

都逛完,她就带人回去了,立即提审周氏。也没用大堂,就在县衙后面的私堂上。身边更没设差役,而是站着康正源自带的兵士。

“说吧,为谁顶的罪?”周氏一带上来,春荼蘼就问。

今天,她坐的正位。康正源坐在侧座上,歪着身子,托着腮,另一手拿着一盏热茶,氤氲的白色雾气,半遮掩着他的神情。但尽管如此,也没有人能忽视他的存在,或者以为他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这就叫骨子里的气质哇,学不来的。

春大山见女儿大喇喇坐在主审位上,不禁为她捏了一把汗。他的宝贝女儿怎么了这是?经历了一次生死,性格完全变了,以前多胆儿小啊,能被老徐氏个老虔婆吓得逃跑,可现在居然敢在六品大员、皇亲贵戚面前,坐在正位上问话,半点不怯场。

当然,所谓六品“大员”是相对他而言。

而周氏,显然被春荼蘼的开门见山的问话震着了,一时不知所措。

第六十一章 我替你说

春荼蘼定定的看着跪在堂下的年轻女人,见她算不得漂亮,但五官端正,眼神清明,白白净净的,即便在牢里一个多月了,却仍然尽量把自己收拾得齐齐整整,很让人有好感。

相由心生,不是说漂亮的人就是好人,也不是说丑陋的一定是坏人,但其神色和气质,确实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个性与心灵。

此时看到周氏,春荼蘼更断定:吴氏之死,与跪在当地的女人半文钱的关系也没有。

“问你话呢,如何不答?”她催问。

周氏掩饰起惊慌的神色,平静地道,“民妇没有替谁顶罪,民妇罪有应得。”

“你坚持这样说,可是有什么苦衷?”她放缓了语气问。

周氏此时已经镇静下来,坚定地摇头,“民妇没有苦衷,民妇自知罪孽深重,只求速死。”

明知道吴氏之死不是周氏造成,春荼蘼不禁对促使周氏这么做的原因更加好奇起来。不过她知道这是死胡同,干脆绕道而行,叹了口气道,“你一味隐瞒,却不知真正害死你婆婆的凶手还逍遥法外。你说自己不孝,但让你婆婆死不瞑目,才是最大的不孝!”

她这话,有如丢进热油锅的冷水滴,一下在周氏的心中就炸开了。

“大……这位郎君,不知您说的是什么意思?”周氏脸上和嘴唇上的血色瞬间消失。

想叫大人,是因为春荼蘼坐在主审位上。可又看出她分明是个男装女子,非官非吏。只得改口,胡乱称呼。

“意思是,你婆婆吴氏并非自杀,而是被人杀死的!”

叮!康正源把手中的茶盏放在桌上。因为屋内所有人都在愕然之中,甚至屏住了呼吸,所以这一声显得特别突兀。

“不可能!不可能!”周氏拼命摇头。显得难以置信。

“为什么不可能?”春荼蘼紧接着逼问,让周氏没有思考的时间。

果然,周氏冲口而出道,“因为民妇睡觉很轻,可那晚却没有听到任何动静!若人歹徒杀人,怎么会不发出声响……”她说到这儿,忽然住了住。情不自禁的。手还按在了嘴上。

春荼蘼看了康正源一眼,那意思是:如何?我说此案有蹊跷吧?

吴氏身死,周氏把罪过揽在自己身上,是要给吴氏之死找个合理的借口。那么,她必定知道真正致死吴氏的原因。但基于某种目的,宁死也不能说。

所以,虽然她刚才只说了一句话,但却从侧面证明了春荼蘼的怀疑。

“你从何必断定此案为他杀?”康正源的声音缓缓响起 。

春荼蘼站起来,踱到周氏的身前,一字一句地说,“首先一点,是周氏刚刚说得明白,她睡觉很轻。却没听见响动。可是木椅沉重,若被踢倒,怎么可能不发出半点声响?第二,案卷中清楚的注明,当时吴氏掉了一只鞋子。试问,人之将死。谁不把自己打扮得利落些,怎么会无缘无故的掉了一只?除非,是在用力挣扎中踢掉的。第三,我注意了卷宗中纪录的吴氏的身高,以及自缢所用绳子的长度,刚才又去吴氏家里,观察了一下房粱……”说到这儿,她看了一眼周氏。

周氏两手下意识的揪住衣领,好像要掐住自己的脖子一样,显然已经想到了什么可能。

春荼蘼不理,继续说,“把那些高度和长度加加减减,会发现吴氏若要把自己的脖子套进绳套,站在椅子上是不成的,至少也得是桌子的高度。或者,有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把她挂了上去。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在吴氏房间的床前发现了一个泥印子。时间太久了,不容易判断出是什么形状。但显然,是个男人的脚印!”

周氏嘤的一声,已经跌坐在地上。

“还不肯说吗?”春荼蘼笑了笑,“那我就替你说。”

她转向康正源,“两个寡妇的家,尤其还是内室之中,怎么会有男人的泥脚印?我和附近的邻居打听过了,在发现吴氏尸体的前一天傍晚下过雨。那片坊间全是没有压实的土路,一遇雨雪,就泥泞不堪。而脚印并不明显,说明那凶手进屋时,雨才下不久,和吴氏的死亡时间对得上号。平时,周娘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且性子文静内向。而婆婆吴氏,却是个爱说爱笑的人,凡事也由她出头露面。所以,若有奸情,当事人必是吴氏!再说脚印,比正常男人的还要大些,所以,其主必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加之那一片的房子院墙虽然不高,但若要来来回回跳墙不被发现,显然也得有点功夫。于是我就到镇上去逛了逛,打听到吴氏经常把自家婆媳做的绣活儿拿到一家杂货铺子里代卖,再从杂货铺子中买些日用品回来。偏巧,那铺子的老板王勇,身高有六尺三四(将近一九零),年轻时还做过游侠儿,有一身好拳脚功夫。再细一打听,王勇与吴氏青梅竹马,还有过婚约,只是因为王勇出门游侠,多年无音讯,吴氏才嫁了别人。最后一点,遇到杀人者,普通人都会挣扎反抗或者大声呼救,而周氏却什么也没听到,只能证明杀吴氏的是她所熟悉,甚至喜爱的人。”

说到这儿,她顿了顿,因为真凶已经呼之欲出了。不过她看向吴氏的目光中,充满了同情和无奈,“人都说婆婆和媳妇难相处,但吴氏和周娘子婆媳却很相得。邻居们都说,吴氏疼爱周娘子如同亲生女儿,周娘子侍奉婆母也非常孝顺。每天早上,她都很早就起床,为婆婆送去热水热茶,好让婆婆起床后梳洗,日日如此,风雨无阻。我猜,就在某天早上,周娘子照例轻手轻脚的进了婆婆的屋子,偏那天吴氏和王掌柜的不小心,早上离开得太晚,正被周娘子撞个正着。不,应该是周娘子发现了什么,慌忙躲了出去,和吴氏心照不宣。对此,王掌柜必不知情,不然周娘子也会没命的。可是,做婆婆的被媳妇发现这种事,一定羞愧难当。所以,当吴氏死了,看情形又像自缢,周娘子就以为婆婆是因为羞愤而自尽。于是为保全婆婆的名声,为免于被追查原由,她自愿顶罪,掩盖事实,以自个儿的骂名换来婆婆的清白。只是,周娘子并不知道,那吴氏因为私情被儿媳发现后,除了羞愧之外,还想干脆过了明路,和心上人远走高飞。可那王勇已经有妻有子,和吴氏做做露水夫妻野鸳鸯是可以的,却不愿意抛家舍业。吴氏逼得他急了,他干脆就把人勒死,挂在房梁上,赞成自缢的假像,唬得周娘子自动项罪!”

一番话,入情入理,就像在人们面前重现了那阴暗中的一幕幕似的。旁边,周氏已经泣不成声。康正源看向春荼蘼,对她颇为赞赏。随后又问周氏,“你可还坚持说,吴氏之死是与你口角后,一时想不开所致?”

周氏神色挣扎,好半天才咬咬牙,一个头磕在地上,“民妇说了谎,愿受相应的处罚。只求大人,为婆母申冤昭雪!”她是个聪明人,只是太孝顺了,太想报答吴氏的好,所以坚称是自己的错。现在,她明白吴氏的名声已经保不住了,当然要抓住凶手,才能解她之头之恨,也能让吴氏地下安宁。

“来人,去找县令拿差票,叫他亲自带人,把王勇捉拿归案。”康正源轻声吩咐,但眼神中厉色,一闪而过。

春荼蘼知道,这里的县令要倒霉喽。毕竟这件案子中虽然有周娘子的自首口供,但衙门也有失察之罪。他们因为有人投案,就疏忽了证据的收集,这是不对的。不管有没有人认罪,证据都必须完备,否则会让人找到空子,轻易驳倒,若是别有用心的人,自然会利用这一点。

王勇被带来后,立即明白是逃不掉的。他倒也光棍,干脆招认了全部罪行,免得再上堂连累妻儿,或者因用刑而受皮肉之苦。只是他杀人是出于义愤,因为吴氏要跟他闹起来,他失手之下,掐死了吴氏,然后伪装了自杀现场。

“我每天晚上都梦到她来找我索命,干脆以命相偿,到阴间再分辨清楚。”王勇说。

最后的判决是:王勇的杀人罪为故杀,但他是在激愤中突生杀念,之前并无杀心,所以只判绞,给了他一个全尸。说来也是报应,他掐死吴氏,自己却受到绞刑,真是公平之至。

周娘子,冒认罪行,属于扰乱公堂。但念其孝心一片,为其婆母的名声而宁愿舍命,算是有大功,因而功过相抵,当堂释放。不过,周氏的名声变得更好了,州府还给了嘉奖,那是后话不表。

对于春荼蘼来说,则进一步适应了古代的司法制度和程序。就这个案子而言,如果是在现代的话,只验尸就能判断出自杀还是他杀。但大唐的尸检,还远不如有宋慈的宋代,更不用说比现代了,项多算是在萌芽状态。其他刑侦技术也一样,相当落后,所以推理和判断,心理和技巧,就成了破案的关键。若让她辩护,也当然是辩护的关键。

这一趟,她总算没跟康正源白来,因为她真正的明白了。

第六十二章 一个贴心,一个贴身

还有一个案子,是在辽州。

辽州已经快到幽州的边界了,到达辽州后,一行就要从另一条线路折返而回。

巡狱史一行到达的时候,有人拦路喊冤。康正源倒也负责,并没有发怒,而是叫手下人把上告者带到了下塌处。不得不说,他所到之处,官员们都热情接待,好吃好住好招待,还有人给送可暖床的美妞。可康正源同学虽然收点小礼,但出格的不要,而且只住在馆驿里,就算在范阳,韩无畏是他的表兄,他也是住了军营而已。若对他太过热情了,他查得反而更严,有错处的,罚得也更狠。到后来,就没人敢这样明着暗着贿赂他了。有那工夫,不如把案卷整理一下,该补的补,该改的改倒便宜些。

不过有人拦路喊冤就是大事了,想想,得多大的冤情才会这样做啊,吓得当地州府的刑司官员麻溜儿地跑了来,头上和手心都是冷汗。他们这些当官的,很少彻底干净的,所以不管做没做过亏心事,底气都很不足,也想不出到底是谁出了岔子,让刁民逮住机会上告了。

可当大家坐在馆驿的驿厅里看到那个上告人,中级官员倒还不怎么,现管的县官差点把鼻子气歪了。因为上告者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典型的东北小伙儿,高大,憨厚,认死理。用东北方言说:有点彪。或者说,是个彪子。

但春荼蘼看到这个叫刘二郎的家伙。却是很喜欢。因为他够直白,说的话比较容易懂。他所要求的,也非常简单明了,还因为他是戍边的军士。

春大山就是军人,她爱屋及乌。

刘二郎要告的,是他的亲娘舅王某。三年前,才年满十八岁的他被调换到边界戍卫,当时他家在村里算排名前列的有钱人,足养了五头牛。在古代,牛是相当重要的生产力。杀牛是犯罪,更不用说吃牛肉什么的了。普通的农家,有一头牛就不错了,何况五头,所以说,那是很大一笔财产。只可惜家里除了他,再无旁人。父母和祖父母全都去世了,也无兄弟姐妹,他只好把牛托付给王某来养着。他想,娘舅是很近的亲戚,总不能坑他的。

好不容易,三年期限到了,他又换防回到家乡。然而。当他找娘舅王某要回牛时。王某却告诉他,只有三头了,之前死掉两头。他不信,因为他把牛送给舅舅代养时,五头牛都是才成年的,其中四母一公。而当他偷偷到牛棚去看时,发现牛有快二十头之多。他找舅舅理论,舅舅除了那三头。其他全是王家的。

刘二郎很生气,因为王家一向很穷,以前还要靠他家来接济,哪有钱买牛犊饲养?可王某坚称如此,甥舅两个人分说不清,就吵嚷起来,连里正、村长都劝和不了,最后见了官。

可是这案子要县官怎么判啊,他又不认得牛,偏刘二郎拿不出证据,连人证也没有,于是这无头官司纠缠了好久也没个结果。谁也没想到,为了几头牛,刘二郎居然来拦轿告状!

真真是,岂有此理!

康正源也头大,可以说,他管了这么多年的刑司之事,第一回头大如斗。若不接这个案子吧,实在有负皇上所托,传扬出去也不好听。因为案不管大小,他的职责就是审理清楚,不然公平就无从谈起。若接手吧,还真是哭笑不得。而且他一时也想不出如何判案,何况还有这么多人看着哪。

情不自禁的,他看向春荼蘼。

两人相处日久,春荼蘼关于各类案件的奇思妙想层出不穷,他不知道那是千百年来,人类在刑司律法上的积累,被法学家们浓缩成知识精华,再被春荼蘼学以致用了,还当她是天纵奇才,越来越有把她留在身边的想法。

此时,他遇到为难处,就自动而自然地想听听她的意见。

因为驿厅里人多,春荼蘼一直不显山不露水的站在离康正源不远不近的地方,低着头,旁边站着春大山,做足了书童的样子。此时感觉到康正源的目光,连眨了几下眼,向厅后努了努嘴。康正源会意,站起身来说道,“此案本官接受了,你过几天再来听判。其余各位大人,也先散了吧,本官才到贵地,要先安顿一下。”说完,起身就走到后面的驿楼去了。

春荼蘼紧紧跟在后面。

进了居处的小待客厅,康正源不等坐下,就急着问,“这案子,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春荼蘼顿了顿,脑海里想起刘二牛那愣怔却倔强的样子,忍不住笑道,“那个人还蛮有意思的。再说了,他是戍边的军士,若连他的后方也保护不好,令他为国征战在外,回到家却连衣食财物也让人坑了去,只怕寒了将士们的心。”

“这么说,这个案子不仅接得好,还要判得漂亮?”康正源发愁道,“只是,也不能随便把牛判还刘二郎,没有切实的证据,又似对民不公,怕引来不满之言。”

“没有证据,找证据不就得了?”春荼蘼胸有成竹地说,“或者说,让被告自动供述,那不就是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

“说说,到底有什么鬼点子?”康正源见春荼蘼笑得双眼眯眯,心情也跟着好起来。

“对付说谎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以更大的谎言诈他。”春荼蘼毫无道德感的说。

“说谎?只怕不好吧!”康正源从小受的是传统教育,一时无法接受。

但春荼蘼振振有词,理直气壮,“谎言本身没有善恶,只分为善果的,还是恶果的。咱们是为了断案,说点小谎只是策略。我听某个姓拿的胡人说过:目标。永远会证明手段是正确的。”

康正源立即就败了,或者说,他本来对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言辞也只是表面尊重,于是就说,“你干脆直说好了。”至于姓拿的胡人是谁,他没兴趣知道。

春荼蘼就笑道,“康大人只要发出个消息,说逮到个偷牛贼,公开在县衙审理。牛诶,偷牛诶。大罪。当然,这个偷牛贼要找当地公门中人假扮,但最好是脸生的。然后,这个贼就供出是两个人共同犯罪,他的同谋就是刘二郎的娘舅,偷的牛数正好是他牛栏中的数目。我把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康大人可明白了?”

康正源恍然大悟。脸上也带了笑,“明白了。这样一来,刘二郎的娘舅要脱了偷牛贼的大罪,就要解释他怎么会有这么多头牛。如果解释不清……会判很重的。为了脱险,他必然会交待,到时候他自己的话,就是证据。”

“康大人聪明。”春荼蘼小小拍了拍马屁。

康正源没说话。心道:你这丫头才是鬼精灵哩。天地孕育万物万人。真有集其灵秀者。

第二天,康正源就照春荼蘼的计策办理。果然那王某吓得半死,不得已承认那些牛并非偷来的,而是自家外甥寄养的牛,及三年来所生出的小牛。

如此一来,案子判得干脆利落,少不得众官谀词如潮。那刘二郎更是高兴,四处大力宣扬康正源的清明廉洁。结果他们离开辽州时,康正源居然得了把万民伞。虽说其实只是几百个乡绅、士子或者识字的军士们共同捐的,但仍然是很大的面子。

“这是托了你的福。”在返回的路上,康正源对春荼蘼说,然后拿出个包袱来,“这是送给你的谢礼。其实也不是专门给你的,本是给我做的,可惜短了些。”

看起来,应该是衣物,但春荼蘼并不敢收,毕竟她还指望多办事,让康正源和韩无畏高兴了,好为春家脱离军籍的事,和那位兵部尚书多说几句好话哪,因而坚辞不收。

康正源多好的眼力,多灵透的心,看出她的顾虑,笑道,“这次出行,因为你的缘故,我的比往常跟在皇上身边还要轻闲。说起来,此次巡狱,你是首功。不过你是女子,所以功劳自然会记在你爹头上。放心吧,兵部尚书虽然为人古板,做事很少通融,却还是明理的。”

有了他这话,春荼蘼自然就不好推辞了。等回到自己住的屋,打开一看,发现竟然是件皮袍子,普通的灰色,也不知是狐皮还是什么皮,总之拿在手里虽轻,但那毛油光水滑,摸起来柔软又厚实,居然是上品裘皮。

“康大人也送礼给你了?”春大山进了屋,看到她手中的皮袍子问。

春荼蘼点了点头,“是怕我冻着吧?”

到了辽东郡的地界后,她把自己包成了个球状,两件填充了木棉纤维的袍子全裹在身上不说,过儿还给她做了手套和护耳,还有一双大好几号的靴子,外面缝了羊皮,内里是好几层的厚布,还在鞋内填充一种名为乌拉草的野草。

当地人说,穷人要熬过寒冬,多亏了这种柔软又保暖的草,不然手脚一定会冻伤的。

“这个,也很贵重。”春大山摸了摸袍子说,神情间有些不自然。

这虽然并非白狐、红狐、紫貂那样的极品,但也相当不错了。头些天,他看到当地官员送了康正源些皮子,没想到,他转送给了女儿。

“要不,还回去?”春荼蘼看到父亲的表情,也有些迟疑。

春大山想了想,叹了口气道,“留着吧,爹没本事让你暖和,难道还拦着?放心,这人情债,有爹来还。你把心放肚子里,踏踏实实穿你的。等回了范阳,爹打几只兔子。往年不知道你这样怕冷的,回头叫过儿给你做兔皮靴子,手套和护耳。”

“谢谢爹。”春荼蘼高兴地对春大山笑。

韩无畏和康正源给的礼物一个贴心,一个贴身,不可谓不好。可她,更爱她爹送的。

第六十三章 球状少女

幽州的治所在幽州城,也称为蓟城,南北九里,东西七里,开十门,是一座长方形的城市。

不过巡狱史一行为了能在吉日吉时入城,头一天有意停止前进,就在幽州城外十里的地方休整,准备第二天一早再出发。

古代行军的速度,轻兵五十,重兵三十。是说轻装前进,日行四个时辰,约走五十里。所以从此处进发,最慢一个时辰也能进城。

这一路行来,他们大多数时候住在馆驿,但有时错过宿头,或者两个馆驿间距离较远,也会露宿在野外。只是今天倒不必,因为幽州城外有长年驻扎的军营。幽州的罗大都督早就得了准信儿,虽然因为官职、辈份儿等诸多原因没有亲自来迎,却叫手下早做了准备,为一行人妥善安排好了住处。

康正源只是从六品的小官不假,可他是大长公主儿子,今上的亲外甥,深得皇上信赖,还担着皇差的名头,怠慢不得。只是军营不可无故进入女眷,春荼蘼主仆就不能跟着了。至于钱老板一家,因为采买的货物已经齐全,幽州城离范阳又不远,所以前天已经分道扬镳,提前回家了。

好在,距离军营不远的地方,有一处私人的邸舍(私人旅馆),专门招待因错过开关城门的时间而不得进城的人们,环境还很不错的。

康正源为了安全着想,又希望春荼蘼住得安静舒服。本想把邸舍全包下来,但春荼蘼认为这个邸舍的存在就是为了方便行人的,若为了自己,而使得其他来不及入城的人失了歇脚的地方,实在有点于心不忍。何况,今年雪少,他们到辽东郡都没遇到大雪,但天却在阴沉了整整三天后,自清晨时飘起了鹅毛大雪。这种天气露宿于外,说不定会冻死人的。

“有我爹保护我呢。不会有事。再说了,邸舍离军营这么近,那店老板就是为着安全着想才这么建的吧?若真有什么事,顺着风大声嚷嚷都能听得到。至不济骑上马片刻也到了,大人只管安心。”春荼蘼劝康正源,“若大人实在不放心,再拔几个军士过来不就得了?”

康正源当然不能拂了罗大都督的好意。必要住在军营里的,又见春荼蘼坚决不肯扰民,也只好应了。除了以春大山为首的四个卫士外,又拔了八名士兵,虽说没包下邸舍,却也占了七间房,足有这家邸舍的一半地方。

那邸舍的老板一看是一群军爷保护着两个小姑娘住店。而且占了最好的房间。愁眉苦脸的以为店钱是收不到了,哪想到春大山拿着康正源的银子,花着一点不心疼,出手大方,喜得那老板好酒好菜的招待。

春荼蘼等人安顿好时,已经快过晌午了,因为两个月来一起行路,大家早就混熟了。又都饿得要命,因此并没有很讲究的分桌而食,只是让店老板把饭摆在二楼的厅里,拼起了三张桌子,多多加上炭火盆,大家坐在一起热热闹闹的吃起来。

冬天,时令的新鲜蔬菜是没有的,只以储存在菜窖里的菘菜(大白菜)、胡豆(豌豆)和冻豆腐为主要的菜品,如果舍得花钱,还有些自秋天储存下来的菠菜、芹菜、芥菜等。看着自家女儿因两个月来不停奔波而瘦得尖小的下巴,春大山绝对舍得银子,于是店老板拿出了看家的本事,用足了材料,以“羌煮貊炙”为烹饪方法。

所谓“羌煮”即为煮或涮羊、鹿肉,“貊炙”类似于烤全羊。当然,绝对没有现代那么细致,貊炙上桌后,要自己用刀割肉吃。羌煮也不是让客人自己涮着吃,而是煮好了一大盆,热气腾腾的端上来。

春大山本来以为自己娇滴滴的女儿会不喜欢这种有点粗野的气氛和吃法,哪想到女儿眼睛亮闪闪的,还捏着袖口给他倒酒,似乎很喜欢这样的气氛,也就放下心,不断用刀把烤肉切成小片,堆放在女儿面前的碗里。

其实春荼蘼不但不介意,还很喜欢这种“原生态”的感觉,第一次在古代感觉到了自由奔放。不知为什么,她忽然想起草莽人士常说的几个字: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只见外面白雪飘舞,屋内热气腾腾。烫得滚热的酒水下肚,虽然酒色浑浊有杂质,却酒香怡人,身子也立刻暖了起来。搭配着饭香四溢,真的很舒服,心情跟着大好。

主食,是毕罗。

那是一种面粉做皮儿,里面包着馅心的、或烤或蒸的一种面食。常见的馅有猪肝的、羊腰子的、临海的地方还有蟹黄馅的。当然,只怕皇宫里也会有。春大山知道自家女儿不爱吃动物内肝,又赚烤制的面食发干,于是早吩咐了下去,单做一种芥菜肉末的蒸毕罗。

春荼蘼这一世才不到十五岁,身段又纤细,所以饭量不大,加上又陪着自家爹喝了一盏小酒,此时笑眯眯的看着大家尽兴吃喝,自己却只吃了一角巴掌大的毕罗、以及春大山切割好的大半盘子羊肉、鹿肉和一些蔬菜。但所谓肉面饱十分,尽管如此,她也吃得很撑。以致饭后她都不敢坐着,找回了大学时代吃自助餐时那种扶墙进,扶墙出的可笑感觉。进去之时,是饿得抬不起头,出来时,则是撑的直不起腰。

也所以,当春大山说要去军营一趟时,她非要跟着一起去。

“外面怪冷的,这雪就没停过。”春大山不愿意带上她,“我是受人之托,到军营里送点东西去。你魏叔叔在这边军中有亲戚,刚才我一打听,巧了,就在那军营做事,若此时不去,怕过几天忙起来就抽不出空。你乖乖在这里等着。爹去去就回。”

“女儿是想消消食嘛。”春荼蘼展开撒娇**,“羊肉倒饱,刚才一时贪嘴吃多了,克化不动的话,半夜会难受的。而且古语有云,霜前冷,雪后寒,现在雪正在下,路即不滑,外面也不会太冷的。”

“你就是想玩雪是不是?”春大山无奈。“咱们这儿冬天不算太冷,倒是有几年没下这么大的雪了。”

春荼蘼一听春大山的语气松动,立即上前抱住父亲的胳膊,轻轻摇着说,“爹啊,你就让我跟着吧,顶多我穿得暖和点不就行了?不让女人进军营。我就在外面玩会儿,您送了东西出来,咱们再一起回,一来一去也不会在外面多长时间。”

见春大山犹豫着要点头,又加了一句,“军营中自然有好酒好菜招待康大人,可他未必能吃到这么好吃的毕罗。刚才我对店老板说了。让他再烤上几个好消化又容易保温的。到时候爹帮我给康大人送过去。虽然是不值什么的东西,但却算是咱们有心。他送了贵重的皮袍子给女儿,这算不得还情,好歹用行动告诉他,咱们父女记在心里了,那毕罗也算个村味儿。”

春大山哪里说得过她,又被她磨得没办法,也就点了头。只一再嘱咐要她穿得多些。

此时,已是申时中(下午四点),因为大雪未停,天色虽然阴沉,光线却很好。在过儿的帮助下,春荼蘼里面穿着夹袄夹裤,再穿一层絮了木棉的棉衣棉裤,外面套着康正源送的皮袍子,还戴了在辽东郡时人家送给春大山的皮帽子,拉下两侧的帽沿,全当护耳了。脚上,是大了好几号,填充了乌拉草的靴子,最后还戴上了手套(类似于手筒,只是袖口扎紧)。只要她把脖子一缩,大半张脸都能埋在领子里,什么寒风也能奈何不了。

当她就这么像小乌龟一样蹭啊蹭的到了楼下时,春大山正等着她。见女儿这滑稽样子,他忍不住笑出来。再看跟在后面的过儿,虽然也是里三层、外三层的套着衣服,却还看出个人模样来。

“我让她别跟着,这死丫头不听。”春荼蘼告状。

“奴婢又不像小姐这样怕冷。”过儿一脸坚决,“刚才也吃多了,怕停食,就侍候小姐一起走走呗。”

“给康大人的毕罗带了没?”春大山问。

春荼蘼刚想回话,一边的过儿生怕不带她去,已经紧着上前打开邸舍的大门。

寒风,立即就涌了进来,差点把胖乌龟春荼蘼同学吹倒了。而且她被风噎得说不出话,只举起了两只前蹄,捶了捶胸口,表示在怀里揣着呢,又逗得春大山想笑。(春律师的双手因包在手套中,呈圆蹄状,请自行想象哆啦A梦的前爪。)

春荼蘼怕春大山再啰嗦,紧跟着过儿跑进雪地里。

下了大半天的大雪,地上已经积了很厚,都没了脚脖子了。春大山出了大门,不知第几次又想把女儿再送回邸舍里去。可春荼蘼却已经跑进大雪里了,没两步,她就因为穿得太多,太笨重了而摔地雪地上。但春大山的惊呼还没出口,她利索地爬了起来,还追着要抓过儿,一时之间,两个小姑娘笑得嘻嘻哈哈的。

漫天风雪,一片银白,两个球状少女在雪地上追逐、欢笑。虽然那天仍然是苍灰色,此刻在春大山眼里,却是无比晴朗。

第六十四章 雪人

从邸舍到军营,只几步路,因为地势平缓,远远的都能互相看到。不过因为春荼蘼玩得特别高兴,春大山微笑着在后面慢慢跟行,却足走了两刻多时间。

对于春荼蘼而言,好像有一万年没这么开心过了。前世的少女时代,都用在了应付繁重的课业之上,好不容易考上了全国有名的大学,进了超难进的法律系,又要参加通过率很低的律师资格考试。也就是在那时候,她失去了惟一的亲人,父亲和祖父。毕业后,为了赚钱,为了成功,为了填补内心中因为失去亲人的空洞和没有安全感的心灵,她放弃了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错过了大把美好的年华。没有朋友,没有爱情,没有欢笑。

然后,当她穿越了时空,回到这个一千多年前的大唐,似乎少女时代也跟着回来了。除了经过苦学和实践得到了知识,连她的心态也年轻了起来。

虽然当律师,而且是有名的、胜诉率超过了九成半的高级律师,令她养成了一些极不好的职业习惯,比如多疑,除了亲人外,不太相信旁人;比如有的进修过于理智;比如好斗,不吃亏;比如诡计多端;比如好奇心过重;比如关键时刻可以卑鄙无耻黑心肠……

可不知为什么,重新获得了家人,她的内心深处,其实变得纯净了起来,就像,这雪。

然而不管她在雪地上怎么撒泼打滚。这段路还是走到了。春大山见她脸色红扑扑的,别说冻着了,甚至还有些微微出汗,故意板了脸道,“别闹腾了,刚才雪地上没人,才许你这么疯的,这会儿军营有人出入,给我安分点。”

春荼蘼乖巧地点头,一脸孺幕之情。看得春大山心又软了。

他叹口气,抬步要往军营里走,又回过头,不放心的嘱咐,“雪地里不能出汗,不然容易伤风。”见春荼蘼点了头,才快步走向军营。

在军营的大门口。有站岗的卫兵,还有定时巡逻的。春大山上前通报,还好那卫兵认得他是跟康大人一起来的,盘问两句就放行了,然后,目光烁烁的盯着春荼蘼和过儿,好像她俩是窥探军营的胡人奸细。春荼蘼被他盯得不自在。就拉着过儿往一边走了走。

幽州大都督统兵九万一千人。有马六千五百匹,分为九个军。经略军三万人,驻扎在幽州城。而城外,有点像前哨的设置,大约只有兵丁一千不到。不过,这个大营建设得倒是很规整的,四面用削尖的木头围了栅栏,里面军帐的布置和安放也有窍门。只不过春荼蘼不太懂。但她觉得,大营正门的这个门楼还是挺威风的。

带着过儿,春荼蘼沿着大营向南边溜达了几步,深呼中,只觉得雪中空气真是好。向远方看去,天地苍茫,近看……咦,神马东西?

就在与她所站之地的平行之位,大营的栅栏之下,堆着一个雪人。说是雪人,其实只是个模糊的人形,个头儿倒是挺大,可惜不精致,下面一个长方形,上面堆着个圆球。

“过儿,我们把那个雪人弄得漂亮点吧?”春荼蘼忽然玩心大起。

“好啊好啊。”过儿今天跟春荼蘼玩疯了,毕竟不到十四岁的小姑娘,当即点头答应,随后又有点犯愁,“弄成什么样子呢?奴婢看挺难的,反正雪这么厚,不如再堆一个。”

“来不及呀,说不定我爹待会儿就出来了。”春荼蘼边说边拉着过儿向雪人走,“这个雪人的形状挺不错的,只要稍微修饰一下……”

说着,已经到了雪人跟前儿。她弯下身去,先是在雪人的身上拍拍打打,手下的感觉很松软,并不像普通雪人那样,把雪砸得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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