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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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绵绵有点迷惘地眨了眨眼睛:“啊?”

“你不用怪自己没看破他的局,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他有心看准了这个机会,就知道我们百分之百会上当,这个诱惑没有人能抵挡,我也是,如果真的谁有责任,那是我,绵绵,我应该保护你,是我的错。”

杨绵绵笑了起来:“你看,你说话自己矛盾了,不是说是谁的错没有意义吗?”

荆楚像抱小孩一样单手竖着把她托抱起来:“总之,你没必要担心,这件事很棘手,但我们可以一起解决,好吗?”

“好。”她吧唧一口亲在他脸上,弥漫了一整个晚上的不安顿时消退了,她变得特别乖巧,“你真好。”

荆楚也亲她:“你也好,小羊最乖了。”

这一次,他没有打掉她的手。

第二天他把杨绵绵叫起来让她去上课,杨绵绵昨天睡得晚了,今天早上死活醒不了,他就一边给她擦脸一边说:“不要为了案子打乱你的生活步调,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别慌,案子不是一天就能查明白的,你千万不要着急。”

杨小羊赞同:“对啊,敌在暗我在明,我们吃亏,只能以静制动。”

“知道了。”

“白天你在学校里应该不会有事,不过凡事多长个心眼,我有进展就会告诉你,你也别把事情都闷在心里,别怕。”荆楚沉着冷静,并不因为她的性命可能受到威胁而慌乱。

事实上,越是这种时候越是要沉得住气,杨绵绵聪明是聪明,但到底太年轻气盛,克制自我是必修课,有时候和罪犯斗智斗勇也是在比谁的耐心更好。

杨绵绵点头:“好。”

“晚上你回家太危险,我不一定能准时来接你。”现在案子那么忙,他肯定不能及时过来接她,到时候要是让杨绵绵等他反而落单了就不好了。

不过他也有办法。

因此,当杨绵绵晚上上完课走出教室的时候,就看见门外的绿化带上趴了一只狗,看样子正在等她。

“海盗?”杨绵绵有点意外了,海盗的活动范围在老城区,很少到这一带来晃悠,这里不是它的地盘,南大一霸是那只学霸猫。

海盗站起来,抖了抖毛,淡定地穿过好奇的学生群走到她身边,俨然是一名贴身保镖。

杨绵绵忍不住笑起来:“你来保护我啊。”她抱住它,觉得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和它那么亲近了,自从海盗有了可可,她有了荆楚以后,大部分的时间都被爱人占据,像以前那样相依为命的时候却少了。

海盗任由她抱着,哪怕旁边围了不少围观的女生,我自巍然不动,简直是宗师风范。

“走吧。”有了海盗的陪伴,杨绵绵的心里更是多了一分安稳。

秋日的阳光下,花坛边,一只肥硕的猫咪慵懒地打了一个哈欠,它歪着头看着少女和狗远去的身影,想了想,站起来慢吞吞地跟了上去。

第二天,有人在公园的景观湖里发现了一具漂浮的女尸,浑身肿胀,身着红衣,长发飘散如海藻,一如从地狱里爬出来索命的厉鬼。

第 141 章 抽丝

新案件发生后,荆楚建议并案调查,后来这被称为红衣溺尸案。

柳玉在办公室里捧着一杯热茶都觉得背后发凉:“这年头红衣服惹着谁了,一个两个的都瞄准了,我都不敢穿了。”

卫寒把验尸报告丢在荆楚面前:“我就简单总结,和上一起案件一模一样的死因,机械性窒息,性~侵,死后被沉尸。”

白平瘦小的身体窝在宽大的电脑椅里,声音平板无起伏:“死者的身份已经确认,费馨,二十五岁,广告公司经理,两天前公司聚会后独自回家,第二天没有来上班,电话也打不通,她的室友说她晚上没有回家,但是没有放在心上,刚刚看到新闻才给我们打电话。”

常雁秀眉紧蹙:“周大志的案子明明已经结束了,这难道是模仿杀人?”

“周大志的案子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荆楚把抽屉里泽山县的卷宗拿出来,“你们先看看这个。”

趁着他们翻看卷宗,荆楚去外面透透气,顺便拿出电话来翻微信,杨绵绵倒是没说什么,只是给了他一个微博地址,他点进去一看就笑喷了,她大概是觉得特意和他说话不大好意思,干脆转换阵地发微博了。

羊咩咩:

人生赢家。

[图片]

图片上是她左手搂着一只大肥猫,右手搂着一只耍酷狗,俨然是左拥右抱。

他没有微博号,默默注册了一个马甲跑过去给她点赞。

点完赞再一看,已经看不见他了…下面密密麻麻的一堆留言

1L:女神看我看我看我!

2L:女神你是真·人生赢家

3L:女神你突然改变画风真的好嘛?

4L:我以为素心只会高冷没有想到卖萌也萌萌哒

他翻了翻杨绵绵的粉丝量,居然有三万多,评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往上涨,一下子就超过了一百多。

这真是一个看脸的年代。

他想了想,还是微信上回她:“让海盗跟着你,不要一个人走路。”

羊咩咩:

我现在带了一狗一猫,又成为了本校头条_(:з」∠)_

荆楚:

猫是怎么回事?

羊咩咩:

不知道…大概都是学霸所以它挺喜欢我?

杨绵绵发这条信息的时候正坐在情人桥边,准备再问问那天那个女孩子死的时候的场景,湖畔没有什么物品,全都是乔木,唯一一个见证物是警告牌,写着不准下河游泳的标语。

为了防止被人看见自己在自言自语,她坐在指示牌边的草坪上,拿了本英语书竖着,海盗趴在她腿边闭目养神,学霸猫却霸占了她的腿,舒舒服服得晒太阳。

“那天你看到那个人的样子了吗?”她问。

指示牌说:“没有,那天太黑了,他戴着口罩和帽子,就一把拖住了她,把她拖到了草丛里,等他回来的时候,她就已经死了,他把她推进了水里。”

“有没有谁看到那个男人往哪去了?”

“大家都没注意,事情发生以后我们都讨论过了,都不记得了。”指示牌有点难过,“还是那么年轻的一个女孩子呢。”

“那他有什么特征吗?”

“没有…就是很普通的那种人啊,个子不高不矮,体型不瘦不胖。”

杨小羊说:“他们很像,周大志是这样的人,他也是,而且周大志还嫌弃你太漂亮了。”

“周大志说比试,如果输了我就会死,你觉得这是什么意思?”

“是他和那个人的比试,但是现在他要死了,他选了你当替补,但是比试什么我们并不知道。”

杨绵绵冷笑:“总不可能是比谁能把谁抓住吧,警察抓小偷呢?我看是比谁杀的人更多吧。”

杨小羊提醒她:“别老主观臆测,变态的想法我们是猜不到的,不然我们就变态了啊。”

“我们玩精分的好像也不是什么正常人啊。”杨绵绵自我吐槽了一句,“不过应该不是比谁杀的人多,不然他怎么说我会死呢,我觉得他们俩是王不见王,其中有一个要死,他在银行里等我来就是确信我是周大志选中的人,所以他要杀了我,或者我抓住他。”

杨小羊赞同:“这个可能性很大,但我觉得还有另一个可能不能忽视。”

“什么?”

“泽山县、周大志、溺尸这三起案件里,我们没有办法确定有几个凶手。假设泽山县案子的凶手是X,溺尸案的凶手是Y,那可能性就很多了,1、凶手是两个人,周大志和X相爱相杀,他把你当继承者那就是你们相爱相杀,2、三起案子三个凶手,那个和你比试的男人是X还是Y,还是这其实是三个人大乱炖?3、比赛只有两个人,X或者Y有一个是裁判一个是选手。”

杨绵绵补充:“还有4、凶手有三个人以上,那就更乱了,不过我觉得以己度人,三起案件最多是三个凶手,他们都不像是会和别人合作的。”

“你问问荆楚。”杨小羊提醒,“在这些你不确定的领域,你要学会请教。”

杨绵绵从善如流,打电话去问荆楚X和Y是一个人的可能性有多大。

荆楚早就想过这个问题,他的答案是:“我认为不是同一个人,这三起案件的杀人手法却有非常明确的不同:

1、泽山县案:刀伤、性侵、部分器官被带走、红衣年轻女性

2、周大志案:雨夜、奇异捆绑、性侵、红衣年轻女性

3、溺尸案:勒死、性侵、溺尸、红衣年轻女性

虽然他们同样选择了红衣年轻女性为目标,并且都实施了性侵,但三起案子有各自明确的特点,像这样会把杀人手法贯彻到底的人一般是不会改变自己的特点的,他们特意弄成这样,我觉得很有可能就是在给自己贴上独属于个人的标签。”

“但是他们都选择同样的目标下手,你觉得他们之间有关系吗?”杨绵绵问。

荆楚道:“这个还没有办法确定,可能是模仿杀人,但从周大志的态度来看,我觉得更像是在挑选继承者。”

杨小羊说:“周大志变成施学兵的时候是十四岁,变成施学兵的时候是十岁,他到底是谁,为什么要这样改变身份?”

“六年前,泽山县案发生的时候,周大志二十六岁,太晚了,他和X不会是继任者的关系,他当施学兵的时候曾经在泽山县待过,那个时候肯定发生了什么事所以让他不得不再次改变身份,换身份也好,换脸也好,代价都是巨大的。”杨绵绵摸着腿上猫咪的猫,自言自语,“所以说,和周大志比试的那个人应该是X,他们不知道有什么理由,说不定就是相爱相杀,所以两个人必须死一个?不过我还有个疑问,那天出现在心安银行的是X还是Y?”

杨小羊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而是问:“你觉得X和Y之间是什么关系?”

“求解的关系。”

“认真点!”

“好吧,周大志说的是他,而不是他们,所以和他有仇的是X,而X在六年前就消失不见,收手了,接着是周大志犯案,而周大志和X之间肯定发生过什么事才导致他们俩都对红衣女下手,Y要么是他们俩其中之一的模仿者,要么是X的继承者,但是仔细一想,X在六年前因为某种原因不能继续杀人了,所以他要找个继承人,就好像周大志找了我一样。”杨绵绵越想越有可能。

杨小羊推了推眼镜,严肃地问:“那么问题来了,这有个卵用?能帮我们找到凶手吗?他现在说不定正准备要杀我们呢。”

“呃…”杨绵绵卡壳了。

杨小羊叹了口气:“敌在暗我在明,现在我们只有几块拼图,没有办法把线索完整地串联起来,但我觉得最重要的症结在于,X为什么要和周大志相爱相杀?又不是那种什么命中注定两个人只能活一个。”

“我听说两个长得一样的人不能见面,否则肯定会死掉其中一个。”

“…请相信科学。”

“我也觉得这会是解开谜题的关键。”杨绵绵托着腮想,“红衣女也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线索,但是这个好像不是我们擅长的。”

杨小羊淡定极了:“这就是警察的工作了啊,对了,别说我没提醒你,要上课了。”

杨绵绵坐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草屑,对海盗和学霸说:“走吧,我们上课去了。”

同一时间,警察局。

武涛从泽山县打来电话,为特案组带来了新的线索:“施学兵的父亲是个街头混混,没什么钱还爱赌,整天不回家,在施学兵的外婆死后才接他回家,不工作,靠领低保过日子,有钱了就去赌,施学兵常年不敢回家,就怕他爸喝醉了打他,有一天他就离家出走了,隔壁家的邻居好心看见了,让他来家里吃了一碗面,他说他要回去找他妈妈那边的亲戚,所以大家也没放心上,等到他再次回来的时候是他爸得罪了当地的一个大哥,活活被人打死了,他回来办后事。”

“回来的那个人,还是施学兵吗?”

“没人见过他,好像就是去把他爸的尸体领回来就走了。”

常雁说:“周大志很有可能是借这个机会取代了施学兵的身份,我们应该查一查那个时间段里有没有无名孩童的尸体,年龄大概在八九岁左右。”

白平应了一声,马上坐回电脑面前查找资料,办公室里鸦雀无声。

“队长,找到了,93年的时候曾经发现过一具八岁孩童的尸体,好像是废弃工厂失火,当时警方怀疑是周边的孩子玩火引起的,但是一直没有确认死者的身份,听说是个讨饭的。”

柳玉插了句嘴:“又是失火,看起来是一回生两回熟啊。”

1993年,周大志只有9岁,却不得不想办法改换身份,那他真正的身份究竟是什么呢?

第 142 章 凶器

不能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警方也不是只盯着周大志那一条线索,绝大部分的注意力依然是放在两起溺尸案上,按照惯例排查死者的社会关系,查看监控是否有可疑人员。

虽说已经并案调查,但并不能否认别的可能性,万一有人看到了南大溺尸案后想要模仿杀人嫁祸给凶手也说不定。

调查结果令人丧气,两个凶手的社会关系都很简单,均无男友,与周围人相处融洽,并没有值得注意的突破口。

“难道凶手杀她们就是因为穿了红衣服?”柳玉真心觉得无法理解,“这也太神经病了吧?是吧常姐。”

常雁却在翻看周大志一案的卷宗,回忆道:“我记得当时我们审问周大志的时候,他对动机是这么说的,‘我想杀她们,就是因为红衣服,我没有办法抵抗这样的冲动’,我问他‘为什么执着于红衣’,他却没有回答。”

“这种变态的想法我们是不能理解的╮(╯▽╰)╭”

时间一点点过去,一直到了周大志临刑前夕,案情却依旧没有突破性的进展,调查陷入了僵局。

然而就在此时,周大志让人递出消息来,在临死前,他想见一见杨绵绵。

杨小羊是这么感慨的:“虽然知道他就是挖了个坑给我们,但现在不跳不行啊,太奸诈了!”

“这才是真的老奸巨猾啊。”杨绵绵也惭愧了,“我真是太纯良了。”

周大志来见她的时候理过头发剃过胡须,整个人看起来非常精神,和其他死刑犯动辄痛哭或者痛骂截然不同,他平静得像是准备出一趟远门而已。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他没有再强势地想要主导这次谈话,整个人显得平和而放松,“我会把最关键的线索告诉你,然后这件事就和我再也没有关系了,如果你见到他,你替我传达一句话,我赢了。”

杨绵绵忍不住嗤之以鼻:“你比他先死,你赢了?”

“输赢并不在于谁先死,而在于死在谁的手上。”周大志微微垂着眼,像是回想起了某件愉快的事情,嘴角上翘,“他想的事,这辈子都不能如愿以偿,难道不是我赢了吗?”

杨绵绵打蛇随棍上,急忙问:“他想的事是要杀了你吗?”

大约是真的要死了,周大志也没有卖关子,心情舒畅:“没错。”

杨绵绵冷笑,故作不屑:“看起来你很怕他,真是没想到,这算是什么比试呢,比试是公平的,而你这样,最多算是猫捉老鼠。”

周大志的表情微妙得变化了一下,杨绵绵没有错过这个细节,她就微笑起来:“看起来我说对了,你真可怜,比赛是两个人一决胜负,而你呢,你只是以自己不死在他手上为目标,这和输有什么两样?”

“激将法是没用的。”周大志冷淡道,“触怒我对你没有好处。”

“我又没有把柄在你手上,怎么不行了?你都快要死了却还要这样给我挖坑,明摆着就是不想让他逍遥法外,想借我报仇,所以我根本不担心你事到临头反悔不告诉我线索。”杨绵绵看起来很光棍。

没有想到周大志听了她这番话,居然没有再生气,只是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你说的没错,我一直走不出他的阴影。”他还能想起在泽山县看到他之后,几乎是吓得肝胆碎裂,用尽办法换了学校离开了泽山县,可饶是如此依旧没有办法摆脱心中的恐惧,只能对自己的同学下手,取而代之,彻底改头换面。

到今天他还能想起自己那天仓皇离开,犹如丧家之犬。

杨绵绵问:“我有一个问题很好奇。”她盯着他的眼睛,“你在取代施学兵又取代周大志的时候,看过他们的眼睛吗?”

“你是想问我杀人的时候有没有感觉到愧疚,是吗?”周大志淡淡说,“杀人偿命,这是你受到的教育,而我们不是,我们的生存法则一直都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杨绵绵感觉到,这应该就是最关键的那个地方了,她还想多问两句,却没有想到时间已经到了,狱警过来准备接走周大志,他站了起来,走过她身边的时候他突然靠近她:“103号,我亲爱的妈妈。”

她一愣,周大志已经走出了这个房间,她愣愣地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心里有点迷惘,那么久以来,她已经遇到过许多形形色色的犯人,好比胡逸霖,好比金鑫,他们固然是罪大恶极的罪犯,但是好像很多事从一开始,就不容他们自己选择。

走出监狱,她重重吐了口气,周大志给的提示到此为止,接下来的事情,就要靠他们自己去查了。

荆楚因为局里要开会,并没有陪她一起来,她先给他打了电话,然后立马打车去心安银行,虽然周大志没有给出任何提示,但是她已经想通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脑内图书馆,杨绵绵和杨小羊对坐长桌两方,你一言我一语梳理整件事情:

“那天他不是去拿合照的,而是去拿着103号里的东西,因为荆楚也在那里,他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地步,走,不舍得,不走,他又怕被抓住,所以就僵持在了那里一天一夜,他想等荆楚走,但是荆楚知道他有猫腻就守株待兔,要不是心安银行有保护客人的规矩,他早就被抓住了。”

“我到了,他就走了,为什么?”

“因为他知道新一轮的游戏又开始了,我想相比于得到那样东西,继续这样猫捉老鼠的游戏才是他更喜欢的?”

“然而我们当时并没有拿到那样东西,只有一张照片。”

“这就是周大志高明的地方,他存了两件东西在心安银行,第一次是为了给我们挖坑,迷惑对方,让他们以为我们拿到了东西,成为了继承者,而这一次他才真正准备把那件关键性的东西交给我们。”

“会是什么呢?”

“不知道,但我有预感,这会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

等到十点钟心安银行开门,杨绵绵冲进去,直接就问:“你们这边除了具象化的钥匙,是不是用口令也可以?”

接待她的那位小姐一惊,然后才说:“是、是的…但是用口令的客人很少,所以…”她话还没有讲完,杨绵绵就迫不及待地打断她,“我要打开103号保险箱。”

依旧是和上一次一样的流程,只是接待她的不再是程心,接待小姐带她接受三重安检以后才把她带到了保险柜前:“这是我们最高级别的保险柜,语音内容可以是一句话也可以是一个单词甚至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发音,所以没有口令几乎是不可能打开的。”

杨绵绵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那位接待小姐提醒她:“您的开锁时间是1分钟。”

“还有时间限制?”

“是的,在设定口令时我们就特别加了时间这一栏,几乎没有任何人设定的时间是超过1分钟的。”

也对,要是设定五分钟,连《出师表》都要背完了。

看杨绵绵已经知道了注意事项,她就离开了保险库,门一合上从里面就没法打开,必须摁铃才可以,而这扇门哪怕是拿炸弹来炸都是炸不开的。

然而不到30秒,杨绵绵就摁铃要求她打开保险库大门,她只是说了一声“拿到了东西”就迅速离开了。

一走出心安银行,她就招手打的,直奔警察局,荆楚还没有下班,显然是在等她。

走进他办公室的一刹那,杨绵绵就再也憋不住,噼里啪啦倒豆子一样全盘托出:“你想不到周大志给我留了什么。”她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透明的密封塑料袋来。

里面密封着一把沾了血的水果刀。

“凶器?”荆楚拿过来放在灯下仔细端详,发现刀柄上还存留着一枚蘸着血的指纹。

杨绵绵又递过去一张报纸:“你看。”

这二十多年前的一张旧报纸了,特意被人剪了下来,标题是【郊外别墅神秘起火,女富豪葬身火海】,里面说的是一个名叫乐红的女富豪在郊外别墅度假的时候因为别墅失火而意外身亡。

“失火死亡,这招数真是用不烂啊。”杨绵绵弹了弹那张报纸,因为是剪报,所以意识模糊不清,没有办法对话,但水果刀却是从一开始就在问她“你是谁”了。

荆楚坐回电脑面前,从警方的资料库里去找关于乐红死亡案件的卷宗,而杨绵绵拎着那把水果刀,准备开始三堂会审。

因为对话太过冗长,时常出现偏离话题和吐槽,为了方便阅读,把水果刀所说的故事进行整理,大致是这样一个故事。

事情要从二十多年前说起,那个时候国家政策刚刚开放,一小部分人先富裕了起来,其中就包括了著名的女富豪乐红,她做服装生意起家,没过多久就积累了一大笔财富。

乐红结过一次婚,但是很快就离婚了,听说她是不孕不育,所以被婆家所不容,强行要求离婚,她也不在意,依旧大把地赚钱大把地花,日子过得十分潇洒。

四十岁那年,乐红开始收养,而且都是男孩,那时还是重男轻女的思想占主导,所以从来都没有人怀疑过她收养的动机,甚至,因为收养的都是一些孤儿,她还屡次被称之为慈善家,多次登报表扬。

乐红的名字里有一个红字,所以她酷爱穿红衣,旁人看起来热闹鲜艳,但唯有她的养子们知道,身穿红色曳地长裙的乐红把他们叫到房间里时。

就意味着,噩梦的开始。

第 143 章 养子

乐红究竟让养子们进她的卧室做了什么,水果刀语意不详,只是说:“应该是很恶心的事情吧,他们每天到了那个时候就特别害怕,而且…总是有人生病死了。”

“我亲爱的妈妈。”杨小羊重复周大志说的那句话,“我怎么听着就觉得鸡皮疙瘩都要起来呢?”

也许对于他们来说,妈妈这个词不是母爱温情的代表,而意味着魔鬼的到来。

在乐红的养子中,她最喜欢的两个孩子一个叫乐文,一个叫乐智,乐文十三岁,是所有孩子中长得最好看的一个,而且嘴甜特别招人喜欢,乐智年纪最小,才八岁,内向懂事,所以乐红也很喜欢让他陪伴。

后来,乐红遣散了其他的养子们,只留下了这两个孩子在自己身边,并且允诺如果死后,她的遗产由他们其中一个继承,“你们之中只有一个人能继承我的财产”,那个虽然上了年纪却依然美丽的女人身着红裙,看着跪在自己脚边的两个孩子,笑容迷人却冷酷,“记住,只有一个人。”

水果刀喃喃回忆:“他们总是身上有伤,虽然是女主人的孩子,但经常被处罚,有时是被关小黑屋,有时是不让吃饭,有时是毒打,身上没有一块好肉。”

“后来呢?”杨绵绵忍不住问。

“后来?”水果刀平静地说,“乐文一时失手,把我捅进了她的肚子,血流了出来,他就像吓傻了一样一遍又一遍捅她,后来连肠子都流了出来,她求他放过她,愿意把所有钱都给他,但是乐文不听,他杀死了她。”

难以想象那天在别墅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这个一贯奉承她的男孩子终于控制不住自己,抓住水果刀,拼命捅进了养母的肚子里,一刀又一刀,如同着了魔似的,像是在发泄那么久以来所受的所有怨恨。

杨绵绵听得喉咙发紧:“然后呢?”

“乐文在地上坐了很久,一直到她完全没有呼吸了,才站起来想要毁灭证据,他走开了,然后我看见乐智进来,他站在她面前很久,好像是在发呆,过了一会儿他转身就跑,可没过一分钟就折了回来,把我带走了,我们就再也没有回过那个别墅,直到后来在报纸上看到了这条新闻。”

乐智为什么要把水果刀带走已经无从考察,也许…他知道乐文回来不会放过自己,这个平素沉默内向的孩子心里其实看得很清楚,乐文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是个嘴甜的乖孩子,间或一瞥,他能看懂他阴鸷偏激的眼神。

所以他并不奇怪乐文会走到这一步,看到尸体的第一眼,乐智的心里五味陈杂,说不出来是解脱开始恐惧,在短暂的呆愣之后,他很快意识到一个问题,乐红已死,财产只能由一个人继承,乐文不会放过他。

要趁这个机会逃跑,有多远跑多远,他成功了,他逃跑了,以为自己逃出生天,重回人间,可要很多年以后他才知道,他和乐文两个人这一辈子都没能从乐红的阴影里走出来。

他们痛恨她,恐惧她,一次又一次杀掉和她一样身穿红衣的女人,仿佛想要向她证明,他们已经不再是那个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

杀戮使得他们暂时从那样的恐惧中解脱,但是很快他们就发现,这开始就不能停下,终其一生,噩梦永远萦绕不去,这不过是饮鸩止渴而已。

听完了故事,杨绵绵忍不住啧啧感慨:“真是作孽哦。”她也有点好奇,“乐红到底是做了什么才会让她这两个养子对他恨之入骨啊。”

荆楚倒是没有纠结于这个问题,他办案那么多年,什么奇葩的事情没有见过,猜都能猜出一点来,可他却不愿意说出来脏了她的耳朵,只是说:“看年纪,那个乐智大概就是周大志了,他为了躲避乐文,所以才一而再再而三得改头换面。”

有了这一条明确的线索,接下来的事情就好查多了,没过多久,白平就查到了乐文:“乐红死后,乐文继承了她的财产,早在十多年前就是有名的富商了,一直住在泽山县,按照时间来看,他投资泽山县食品工厂的时间正好是施学兵转学的时候。”

“那也就是说,他极有可能是泽山县一案的凶手?”大家顿时就来了精神。

白平拖动鼠标,突然露出了讶异的神情:“乐文在五年前出了车祸,这件事闹得很大还登过报纸,我看看,他的医疗记录里显示他截肢了。”

“这个时间,和泽山县的案子突然终止相符合。”常雁说完,扭头看着荆楚。

“看来,我们是不得不拜访这位富商了。”

乐文车祸后一直居住在泽山县的郊区别墅里,他投资了泽山县的许多项目,是当地的大红人,当年多次登上电视台。

黄旭坐在车里看着这熟悉的景色,难免生出感慨:“当年怎么都怀疑不到这个人身上去,如果是这样,倒是可以解释为什么六年前那个连环杀手突然就消失不见了。”

“乐文有个养子,”荆楚翻阅着文件夹,里面是收养文件的复印件,“从十多年前就收养了。”

黄旭一惊:“他那个时候就开始培养继承人了?”

“也许是和乐红学习吧,而且,乐文身有残疾,不能生育。”荆楚也是调查了乐文的医疗记录才得知的这个消息,“陈年旧伤。”

黄旭过了好一会儿才理解:“那么周大志…”

“他也从来没有过女朋友,也没有孩子,别人一直都以为他是因为老实木讷的缘故,但真相或许是他和乐文一样身带残疾,不愿意被人知道。”荆楚做了一个男人都懂的表情。

黄旭果然心领神会,他拿着乐红的照片:“看来这位女富豪也有不为人知的古怪癖好呢,有钱人家的龌龊事真多。”

荆楚:“…”我们家可没有,不过我们家一样奇葩就对了。

从南城城区开车到泽山区大约两个小时,泽山区虽然归到南城名下,但却与钢筋水泥丛林的南城大不相同,高楼大厦并不多,视野开阔,一路上依稀可见多家大型工厂,黄旭对照着资料说:“这些工厂有不少都是乐文投资的啊。”

“所以这次去,我们只是拜访,如果没有证据,很难。”

乐文的别墅在郊外,鸟语花香,大片的绿化将大型工厂的废气隔绝在外,可谓是难得一方净土。

得知有人要来拜访,乐文家的管家早就等在一边,乐文也没有拿乔,很快出来与他们见面,他坐在轮椅上,却依旧西装革履,打扮得极为精神。

据闻,这栋别墅就是在乐红原本的别墅之上推倒重建的,乐文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呢?为了向那个已经下了地狱的女人宣告,现在他才是主人,他已经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若是真的如此,他又何必去一次又一次杀掉和她相似的人呢?

“乐先生你好,”荆楚伸手,非常客气,“这次来打扰你,是想向你询问一下你的母亲乐红的事。”

乐文适时表现出疑惑:“家母已经过世很多年了,二十多年前的一场火灾,葬送了她的生命。”他露出了伤感之色。

“看起来乐先生和乐女士的感情一定很好。”荆楚微笑着看着他。

乐文双目一红,顿时老泪纵横:“家母虽非我亲生母亲,但把我视如己出,如果没有她,我依旧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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