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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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戎,成为了九头蛇的主人。】

决心要让兰戎的画风趋向大魔王,作者菌的用词也大胆了起来。

“啊,对了,我是不是可以把这蛇变得小一点?”

花知婉灵机一动,想到了这个主意:“用的时候它可以出来,大杀四方,不用的时候可以把它放在口袋。”

【九头蛇认主之后,可以随兰戎的意愿变换大小。】

成功码完需要的情节不久,新设定就奏效了。

毋庸置疑,她的这个主意想当成功。

一整只九头蛇一共只有巴掌那么大,之前耀武扬威的蛇头,小得仿佛小拇指的指头。

花知婉大着胆子,上前摸了摸两把。蛇皮冰凉光滑,奇异的外形使它看上去像个制作失败的手办,晃来晃去吓唬人时,竟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丑萌。

但她心里无比清楚,这家伙变大后的威力和体积是多么的惊人。

那堆满了密道的尸骨,还有她软掉的双腿,就是最好的证明。

不得不说,兰戎的决定是明智的。

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九头蛇与大魔头的身份,还意外的十分相配。

看自家儿子有了装逼的资本,花知婉心里十分高兴。

没了九头蛇之后还有个好处——密道的魇菇就可以随便采摘了。

之前在宁员外身上骗的财宝全被天下第一肉给夺走了,他们出去一趟根本是夹着尾巴回来的,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没有享受到!

……

莹白色的小豆子铺满了密道,珍珠一样柔润的光泽在封闭的空间里跃动着,偶尔连石壁上都能看见它们的身影。

将手触上去的话,会感觉指尖被轻微地烫了一下。

还没来得及细细感受这神奇的触感,它已在你感受到烫的那一瞬间消散得一点而都不剩。

花知婉和兰戎忙活着,把魇菇摘下来,攒进兜里。

等出去了,可以把它们拿去卖钱。

小小一颗魇菇,可是价值千金。

“婉婉姐姐,为什么你的法器这么厉害呢?好像我们想做什么都能被立刻满足!”

大概是今天终于把心中所有的秘密都说出来了,兰戎与花知婉的谈话愈发地没有间隙,他想问什么,就毫不犹豫地问出口。

“是的呀!”花知婉笑眯眯地说。

微仰的下巴使她看上去得意洋洋的,漂亮的眼睛里写满了自信、神采飞扬。

“在这个世界上,你想要什么,我都能满足你。”

魇菇甜豆般的香甜气息弥漫在空气里。

这种食用过量就会致幻的植物,使得兰戎的视线都稍稍地有点不清晰。

这里,明明是透不进光的地方。可他眼中的她,此刻却正被一团暖黄色的柔和光晕笼罩。

仿佛受了蛊惑,他鬼使神差地接过话茬,还真的就乖乖地将愿望给讲出来了。

“那我……我要,和你在一起,”

“一直,和你一起。”兰戎仔细地,加上时间定语。

“哈哈,当然啦,我永远都会是你的姐姐。”

她毫不犹豫地回了他一句,语调轻快、笑容坦荡,漫不经心。

“啊?姐、姐?”兰戎揪着衣角,垂下脑袋,闷闷地说道:“我……其实我……”

他支吾着,脑里心里全在回忆着水潭里那一幕,回忆着他们的靠近、回忆着刺骨的潭水和滚烫的掌心。

眼角眉梢写满了甜蜜,他想起她的许多许多话、许多许多好。

然后,胆怯犹疑通通不见,连带着他的语气也变得坚定。

“婉婉姐姐,我现在虽然还小,但我长大了以后……”

“兰戎啊……”花知婉轻咳一声,试图打断他的话。

“我长大了以后!我想娶你!”

少年没有就此停住,而是接着那个尴尬的空隙,继续说完他要说的话。

大姐姐,用非常大姐姐的、语重心长的语调,煽情地对他说:“这世上的感情有很多种,亲情友情是很珍贵的感情,也是我们之前的感情。”

“不啊,我们……”兰戎握住拳,急匆匆地想要反驳。

“作为你的婉婉姐姐,在这个世界上。你想要什么,我都能满足你。”

她微微一笑,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而后,便抱着电脑直起身,先他一步,往密道的出口走去。

虽然二十五岁了,仍旧坚信着什么“宁缺毋滥”,没有谈过恋爱,但花知婉写的小说可是不少了。自己这个类型的女配,光她写过的,就一抓一大把。

因为缺爱,或是什么移情作用,出现在男主正太期的“白月光”大姐姐。这种女配,是女主前进道路上的顽固绊脚石,想当讨人厌的。要是再附加一点白莲花、公主病属性,评论区准能红红火火,一路骂到明年。

——我喜欢婉婉姐姐,全世界最喜欢她。等我长大了,我要娶她。

花知婉看见兰戎心里活动的时候,的确觉得他童言童语很可爱,也仅限于“很可爱”而已。

按照现代社会的毒鸡汤分析一遭的话:“全世界最喜欢”,是因为见过的世界太小;“等我长大,就要怎么怎么样”,他并不知道成长的路上最多的就是变数。

她本就不应该把小孩子的傻话当真的,却还是有点当真了。

过于亲密的举动,用蛊血成瘾其实就足够清清白白地解释过去。润湿的眉眼、用力的拥抱、纠缠的双唇……如果蛊血成瘾这个理由不够的话,还可以说是溺水救援、人工呼吸。

想来兰戎只是过家家似的跟她说了一句“娶你”,她打哈哈过去就好,干嘛那样回答,他听了大概又要伤心了。

烦透了!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认真什么!

随便写一点东西就可以摆脱那个什么鬼成瘾了吧,还是尽早摆脱比较好。越来越在意兰戎的想法,越来越被他的体液吸引,这可不是什么好征兆。

花知婉由衷地,不想成为一个荼毒小娇花的怪阿姨。

之前九头蛇挡路,密道的出口一直被堵着。

这会儿正儿八经地出口顺利出去了,倒有点不适应。

拨开遮蔽前路的高高杂草丛。

远方,夕阳金色的余晖洒向空旷的田野。

粮食们都在好好地生长,看上去胖乎乎沉甸甸。近处的人家点起袅袅炊烟,夏日的闷热被落日里的风卷走了一些。

文艺范景物描写结束。

看到新地图,其实花知婉想到的,只有以下几件事:

——这是啥?我在哪?到哪去?

——兰戎呢?

“兰、兰戎!”

她回过头,朝杂草丛里喊了一句。

——喂喂,不会表白失败(x)就愤而离队了吧?

花知婉翻开电脑,看一下兰戎现在在干嘛。

【兰戎很伤心,婉婉姐姐明明亲他亲了那么多次,还不愿意娶他。

他决定偷偷喜欢婉婉姐姐。下次就算她问他了,他也装作不喜欢她。】

——迷之尴尬,怎么又看到兰戎心理活动了?所以兰戎现在是停在原地胡思乱想中?

——噗,“娶他”是什么鬼啦,为什么有一种隐约的怨妇感?还有你装作不喜欢有什么用啊,都被我看到了啦。

“丸——大——大——”

“丸大大!!!!”

突如其来的甜美少女音将花知婉吓得浑身一颤。

犹如见了鬼一样地,她抬起头。

不远处,有一个穿着彩裙的熟悉面孔牵着狗,一蹦一跳地朝她的方向赶来。

她喊她的声音,是那么的热情,宛如正在参加一场田野里的米分丝见面会。

花知婉的手生生地被她喊抖了。她迅速把电脑盖上,藏到身后。

僵硬着身体,她思考着到底是要跑回密道,还是原地不动。

已知:密道=会碰见兰戎,会暴露地窖,他们的脸彻底成为天辰派之敌

同理可证:不动=兰戎还是会出来,还是会暴露地窖,还是会成为天辰派之敌

结论:早死晚死都得死。

宁柔,娇俏可爱的美女小读者宁柔。跑得飞快的她,牵着她那只跑得飞快的狗。

她一路跑,一路呼唤着“丸大大”,一路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第一次见到宁柔,她也带了那只狗。

第一次在水潭,未看得分明;可这一次,那只狗分明是寻着她方向嗅来的。

花知婉蹿地站起来、背过身,把电脑塞进裙子,双手捂着肚子。

犹如一只屁股被火烧的猴子,她奋力地往远离密道出口的方向,往一无所知的新地图远方狂奔。

“诶嘿嘿嘿,丸大大,跑得很卖力呢!”

宁柔的声音越追越近,她气息平稳、大气不喘,甚至还有闲工夫跟前方的花知婉聊天。好像她们是一对相约出来跑步的好姐妹,在夕阳下你追我赶地放肆奔跑,挥洒汗水与青春。

“丸大大刚才看着电脑,在笑什么呢?”

“我看到你笑得,好开心哦。”

花知婉没跑几步已经喘得犹如风烛残年的老人,但这不妨碍她听到这句话时,从后背到脖颈冒出来一片惊悚的鸡皮疙瘩。

——宁柔看到电脑了。

——妈个鸡,抱电脑的手要没力了。

“丸大大,你吃早茶了吗?”

田野中,奋力勾搭大大的读者再接再厉地抛出一个温馨的话题,活泼欢乐的语调在此刻听上去却是那么的恐怖。

——对不起,我知道我没和你们一起吃早茶。

——现在已经傍晚了,所以咱们忘了早茶的事情重新做朋友好吗。

事实证明,读者的每一个留言、每一声关切,作者都听见了。

作者看上去没有回复,只是因为她很忙,或者她很喘,其实她已经在心里为你更新了三万字。

肩膀被手指碰到了……

肩膀被手掌碰到了……

少女的手从后方环过肩膀,彻底地抓住了汗如雨下的她。

“铛铛!捕捉到一只野生的大大!”

她自带语音特效地说。

狗的绳索被解开,宁柔直接用它捆住了她的手腕。

其实她根本不必这么做,花知婉现在已经没力到推一把就能直接倒地了。

她大口大口喘着气,脑子里有两个声音在同时呐喊。

——兰戎,救我。

——兰戎,快走。

※、第48章 什么都没有的你

兰戎用魇菇串了个手链,白而小巧的“珠子”看上去像是尚未开放的茉莉花,细嗅有甜香。

他想要哄他的婉婉姐姐开心,却没有拿得出手的东西,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做好这一串手链并没有花太长的时间。他将手链捂在手心,又将手背到身后,换上一副笑眯眯的神情走出了密道。

夕阳的光辉把影子拉得长长,远方有一辆装饰华贵的马车飞快地路过田野。

一望无际的稻田里空无一人,兰戎心里有些发虚,他左顾右盼着,一边搜寻她一边怯怯地喊她的名字。

被点了哑穴的花知婉在马车里叹了口气,透过挡风的薄纱,看见兰戎那渐渐变小的、孤零零的身影,犹如一个放学后等不到家长的小学生。

“丸大大为什么不开心呢?”

宁柔嘻嘻笑着,往她张大却无法发声的嘴里塞了一颗葡萄:“要能把我的好心情分享给你就好了,哈哈哈,你都不知道我遇见你有多开心呢。”

花知婉冲她翻了个白眼,无精打采地趴在车窗边看着尘土飞杨的来路。

“一来这个世界,我就知道,我穿到了大大笔下的世界。可惜是个新坑,不然我对大大其他书的剧情可是倒背如流呢,”宁柔拿起折扇,讨好地给汗如雨下的花知婉扇风:“大大,快来跟我讲讲,接下来的剧情是什么啊?”

花知婉瞪着她,指了指自己的喉咙。

宁柔倒也没有难为她,爽快地叫人解了她的哑穴,连腕上的绳子这会儿也给她松绑了,像是完全不害怕她会逃走,或者说,觉得就算逃了,她也自信有足够的能力制服她。

“你要知道后面的剧情问就好了,干嘛把我绑走?”花知婉试图把气氛弄得轻松一点,搞得好像自己刚才根本没逃跑一样。

“我有想好好说啊,但大大似乎不信任我呢,”宁柔温声细语,说出口的话却是咄咄逼人:“对我的暗示视而不见,我们明明是在你的文里,你不愿告诉我。我帮你找弟弟,你偷偷溜走了。”

“我溜走也能被你找到,说明你也对我早有防备啊。”花知婉没好气地回答。

“想找你的人多着呢!”

宁柔剥了个荔枝,塞进她嘴里,脸上的笑可比荔枝还要甜上三分:“我爹说,在路上遇见了高人,我一听他的描述啊,就知道他心心念念的法器是电脑。武侠的世界太方便,追踪人的办法要多少有多少。我爹想找你、曲暮酒想找你,我比他们厉害,我先找到你了。”

马车稳当当地停下,透过薄帘,能看见外面装修得富丽堂皇的宅院。

少女不急着下车,转身握住她的手,难得地露出严肃的表情:“大大,不论是什么让你对我产生了抵触的情绪,但我始终是与你相同阵线的。你要钱或者要权,我都可以满足你。告诉我剧情,我们两联手了,就是天下无敌。”

花知婉沉默地护住电脑,在脑中思考与的宁柔为敌的胜率。

如果绑走她的是阴狗或是曲暮酒,她才不会有这样的顾虑,他们是她熟悉的笔下角色,要写死他们易如反掌。

但是,宁柔同样来自未来,所以下意识地,她没有用电脑对付她。

写死她的感觉,不像写死书中人物。写死她,是在杀人。

就算不让她死,只是写出点意外能让自己有逃走的机会,花知婉都异常的心虚。

在他们那个科技发达的年代,连爷爷奶奶都会打字。宁柔若是知道了她真正的能力,并夺走这种能力,会发生多么可怕的事。

所以,最好是,不与宁柔为敌。

——在这个自己创造出的、没有个人恩怨、利益牵扯的异世界,选择和白富美同一阵线有什么不好的呢?

在花知婉自说自话,都快要把自己说服的时候,她却猝不及防地想起,兰戎向她告白时,那张惴惴不安、又写满了期盼的小脸。

因为他,她选择站在原男主的对立面。她在更早更早之前,在收下他细心擦好的甜果子之前,已经不自觉地选了阵线。——花知婉要和兰戎一边。

乡野屋舍间弥漫着饭菜酒香,找遍了附近的兰戎回到原地,在密道的出口处蹲了下来。

他的肚子在咕咕叫,出神望着远方的表情呆呆的。

彻底地意识到不会有人回应,这会儿他也不喊花知婉名字了,只将攥着的魇菇手链贴紧了心口。

夕阳也回家了,被留下的只有兰戎。天色渐晚,一个冷飕飕的夜就要来了。

※、第49章 闯入禁地的兰戎

【客房、暗房、水牢、幽闭室……直到把天辰派的马厩都找过一遍,却仍旧一无所获的时候,兰戎终于忍不住揪着衣角呜咽了一声。

他真的快疯了。

——花知婉去了哪里?

他没法阻止脑中冒出的,那个他一直不愿意承认的可能。

——她躲起来了,她不要他了。

她说:“谁都不能伤害你,你是我的宝贝。”、她说:“不是你的错,死的人罪有应得!”,她说:“你做魔头,我就做老妖婆”。

她这么说,他还就这么信了,傻傻地把一切的一切都对她托盘而出。

练了邪功的魔头后代,身上流着肮脏的血液,双手沾满了血腥。

说是不介意,其实还是介意的吧。

这样的人,竟然还敢跟她表白。这样的人,竟敢妄想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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