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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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着饺子进到厨房,她闻到阵阵菜肴的香味袭来。

“炖的汤好香啊,锅里炒的菜也香,”她使劲嗅着,感叹道:“到处都是香喷喷的。”

大人笑着说:“是呀,今晚可多好吃的了。”

再回到堂姐妹中间,陆苗已是满脑子被食物填满,根本无心玩闹了。

好不容易熬到饭点,一家人全部聚齐。

陆永飞负责出门买的饮料和酒,女儿和妻子爱喝的橙汁,他特意单独买了两罐。

面对丰盛的团圆饭,抱着属于自己的橙汁,陆苗动起筷子,心中充实地觉着——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苗苗,碗给我,给你装一碗鸡汤喝。”

大伯站起身,为坐在边边角角的孩子们服务。

“谢谢大伯。”陆苗递上自己的汤碗。

“这汤炖了一天,放的全是好料。”

铁勺往大锅中一搅,底下红枣枸杞香菇之类的配料丰富极了,浓郁的鸡汤香气四溢。

大伯特别挑选了几块上好的鸡肉,盛进陆苗的碗里。

她拿起汤勺,尝了口汤,确实炖得恰到好处。

桌上的人们纷纷对大伯的手艺赞不绝口。

“这鸡汤的味道真是不一样。”

“我尝着比饭店做的还好,太入味了。”

大伯乐呵呵地自谦:“我做鸡汤又没什么技巧,得亏原料好,是老三他们拿来的老母鸡。他们家养好几年了,毕竟是家养的,自个儿喂的,你们说跟外面卖的味道能一样吗?”

本来高高兴兴喝汤的陆苗,脸色刷地变白了。

她握着汤勺,拨了拨碗里的鸡肉块,她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

“哈哈,那是,不是我吹,你们大伙儿也就借着这次过年的福气,能吃到这等美味了。”

陆永飞端起酒杯敬大家:“新年快乐,趁热吃啊。”

桌下的拳紧了紧。陆苗深深吸一口气,忍了又忍,将自己想说的话咽了下去。

大年三十,家中气氛其乐融融。

电视播着联欢晚会,屏幕里的人们载歌载舞。

一桌子的亲戚们聊着天,你一句我一句的,场子始终是热的。

即便是,陆苗没有说话,一直呆滞地低头扒饭,也不显得突兀。

谁会注意得到她呢?

那碗鸡汤,她远远放着,放到凉了……

之后,她一口都没再碰过,一眼都没再看过。

☆、34.成长

年夜饭吃得差不多了, 一圈亲戚喝下来, 陆永飞已经醉得七七八八。

大伙给他换上比较好入喉的啤酒, 说是让他“漱漱口”,于是陆永飞继续跟人拼啤酒。

林文芳想拦住他,陆永飞顶着一张酡红的脸, 硬说自己心里有数,他完全没事。

“过年嘛, 难得开心一下。”

叹了口气,林文芳帮忙她的嫂子弟媳一起去收拾桌上的碗筷,完成后续的洗碗打扫。

一直喝到快十一点, 男人们的酒桌才终于恋恋不舍地散场。

没吃完的饭菜还剩下很多, 倒掉可惜,所以每家分着一些, 打包回去。精明的林文芳特意多拿了, 打算把它们分给隔壁的小江家。

一家三口从大伯家出来,走到马路拦的士。

林文芳负责扶醉醺醺的陆永飞,陆苗拎着大包小包跟在后边。

大年三十, 路上难拦到车。

陆永飞支持不住, 歪倒在树旁吐了一回。

这样干等下去不是办法, 林文芳交代陆苗:“你先看着你爸,我去前面看看有没有的士。”

陆苗冲她点点头。

附近有人放鞭炮,大过年的, 街上也是热热闹闹。

陆苗站在她爸爸身边, 盯着车水马龙的街道发呆。

这个晚上, 她沉默得过分。不过她家的两个大人要忙他们的事,无暇顾及到她。

“苗苗?”

吐过之后,陆永飞好像暂时恢复了一丝清明,迷迷瞪瞪地喊她。

陆苗朝他投去一个轻飘飘的眼神。

“你不开心吗?你是不是怪爸爸啊?因为鸡?”他一说话,嘴里的酒气扑鼻。

陆苗知道他醉了,没有打算跟他进行对话。

“女儿,你不跟爸爸说话了?我杀鸡前先问老徐了,那个不吃饭毛病是,我们家的母鸡太老了……”

陆永飞大着舌头,说一句,要顿三下。

“既然没得治……嘿嘿,喝上一口鲜汤,也算是、物尽其用?”

说完,他觉得自己的话很幽默似的,哈哈地乐了几声。

“没什么难过的,女儿!鸡汤不是、不是很好吃吗,母鸡跟我们……”

说着说着好像又要呕,他缓了缓,才把话说完:“跟我们融为一体啊!母鸡,很棒,味道很棒。”

陆苗憋了又憋,把想要说的话,再一次地按了下去。

陆永飞已经醉得不省人事,嘴里说的全是胡话。

待他们上到的士,他抱着林文芳,开始肉麻地喊她:“文文,文文。”

喊了没两句,竟然把他自己给喊哭了。

一个中年男人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哀嚎着,活脱脱像是找不到玩具的孩子。

任林文芳怎么推他,他都醒不过来。

陆苗坐在副驾驶,默默地堵上了耳朵。

这是她十五年来,过得最糟糕的一个年,她只想快点回家,躲进自己房间里。

她也的确这么做了。

一回到家,陆苗就冲进房间,把自己的房门落了锁。

“陆苗,”没过几秒,林文芳就在外面喊她了:“你把我们打包的那些吃的东西拿去给小江。”

埋在枕头里的脑袋猛地抬起,陆苗声音尖细地嚷道:“吃的吃的!吃的有那么重要吗!”

手头的事一大堆,女儿还这么不听话,林文芳对她也没好气:“鬼吼鬼叫什么啊?你这孩子一点儿都指望不上,叫你做事跟逼你上吊一样。”

她骂骂咧咧的,声音逐渐远去,大概是自己提着东西去隔壁了。

“新年了,你又长了一岁,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能学会懂事?书不会读,人不会做,偏偏脾气还挺大,都怪你爸惯着你,惯成现在这幅德行……”

她妈妈完全没有意识到此前陆苗的难过,她以为她在偷懒;她已经完全忘记,年夜饭的餐桌上有一只老母鸡,它是陆苗养了好多年的,那只鸡。

为什么她没法意识到呢?

难道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吗?

因为它是一只鸡,所以它永远只能被归类为食物,被吃掉是它的宿命;所以她的悲痛,对于“食物”死亡的悲痛,是无法被理解的。

陆苗情不自禁感到困惑:究竟奇怪的是她的父母,还是她?

脑子浑浑噩噩地躺了半小时。午夜十二点,外头在跨年倒计时的呼声后,放起了震天响的鞭炮。

陆苗从床上跳起,她突然想起,她妈妈打包回家的食物里,有一份鸡汤。

风风火火地跑到隔壁,她急得连拖鞋都没穿。

江皓月开门开得依旧很快。

他穿着大衣,显然是提前做好了出门的准备。

“来找我放烟花?”

他先是笑着的,视线扫到她的脚,眉头一下子皱起。

“没穿鞋。”

没有回复他的话,陆苗和江皓月处在两个频道。

“你吃了我妈打包的东西吗?”

她直接进了门,目光迫切地搜寻着打包盒。

他马上感觉到她的情绪不对:“你怎么了?”

“我妈打包了鸡汤你有看到吗?”

陆苗的肩膀在发抖,她焦急地四处看来看去,神情无措极了。

“我看到了。”江皓月按住她的肩,试图让她平静下来。

她看着他的眼睛,极力调整自己的呼吸,仿佛下一秒就会发疯。

她问:“你吃了吗?”

他安静地回望她,摇摇头。

万幸,陆苗获救了。

她唇边绽出一个小小的笑容,喜不自禁地牵住江皓月的手,轻轻地晃了起来。

“太好了,你没有吃。你不准吃,你不准吃啊。”

重复了两遍之后,话音落定,陆苗脸上的笑意,瞬间褪得一干二净。

“那肉是……”

她颤着声音,说完那四个字,小脸一皱,忽然泣不成声。

“那是聪聪。”

——不是“母鸡”,那是“聪聪”啊。

——它被取名字了,它跟别的鸡不同。

聪聪陪着她,他们在一起,好多好多年了。

它老了,生病了。

它被杀死了。

可它是……

它是她的宠物。

它是,她的朋友。

江皓月费劲地撑住陆苗,她擦着眼里不断流出的泪,哭倒在他臂弯。

“我喝了那汤,咬了一口肉。”

她跺着脚,声音哭得支离破碎,喉咙里传出一声声的干呕。

“我把肉吞下去了。”

外面的人间在庆贺新一年的到来,鞭炮、烟火,铺天盖地的噼啪声。

那些声音落在只有他俩的小小房间里,犹如轰炸,犹如爆裂,令人感到刺骨的疼痛。

在小朋友还是小朋友的时候,他们给自己搭出一栋童话城堡,用纯真的童心作为堡垒。

而成长,是催促堡垒去坍塌的过程。

当堡垒被摧毁,被炸坏,躲在城堡里的小公主和小王子,不得不向外走,去直面真实的残酷世界。

这世界,令人作呕。

陆苗极尽全力地缩到江皓月的怀中。

他为她撑起的一隅天地,有他的气味,一如既往地冷冽又干净着。

他的手,护在她的背上,轻柔地安抚。

他对她说:“苗苗,不是你的错。”

江皓月比陆苗大了一岁,好像永远地要比她聪明一点,厉害一点。

她没有主意的时候,总是要依赖他的。

“聪聪,还能再回来吗?”陆苗哽着声音,抽抽噎噎地问。

他用双手紧紧抱住她,然后告诉她真实的。

“回不来了。”

☆、35.高中

江皓月和陆苗没有在同一所学校读高中。

他在中考前被保送进市一中;一年后, 她中考发挥一般, 交了几千元的择校费, 勉强进了他们本校的高中部。

关于陆苗的中考结果,全世界唯一开心的人,大约是施澈。

为了和陆苗保持长期友好的同伴关系。他许诺给她篮球社社长的位置, 并且,不爱读书孩子的协会——叛逆部落, 也永远有她陆猛的一席之地。

于是,陆苗成为了一名不会打篮球的篮球社社长,以及, 并不叛逆的叛逆部落成员。

同意前一个, 是因为他们的课表里有社团活动时间,不参与社团是不行的, 陆苗索性选个对她轻松的, 反正篮球社的实权仍在施澈那儿;同意后一个,是因为加入之后,她的挂科可以冠以“叛逆”的名义, 而不是因为她蠢。

高中的课程对于陆苗来说, 实在是太难了。

尤其是数学:在课堂上听完一遍, 做练习册一遍,还得再听江皓月给自己讲解个三四遍,她才终于达到了似懂非懂的程度;然后一换一种题型考, 她就马上大脑空空。

看别人都能学得好好的, 她愈发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脑子不好用。

一直在努力学习, 但陆苗还是没法跟上课程。学到高二上学期,学习效率越来越低,晚上回家光做作业她都得做到好迟。

这时候,陆苗唯一能依靠的人,只有她的救星——学霸江。

“小江小江,要是每天你能有更多的时间给我讲题就好了。最好是一上完课就讲,那样我就不会不懂的东西越堆越多。”

这个想法,倒也不是不可行。

学生中午有两个小时的午休时间,吃饭最多半小时,他们还是有时间能讲讲题的。

不过,从他们学校到江皓月就读的市一中,距离有些远。走路往返至少要40分钟,也没有直达的公交车,太耗时了。

思来想去,陆苗打起了叛逆部落成员的主意。

如果能借他们的电动车骑去市一中,往返一趟很快的。

成员中,陆苗最熟的人,无疑是施澈了。

“拽爷,猛弟有一事相求。”

在食堂买了几根串串,陆苗将它们供奉到了施澈面前。

施澈被她弄得有点愣,连忙心惊胆战地吹了吹自己的刘海,看清楚一下外面是不是变天了,还是眼前的陆苗被人下蛊了。

“你、你说吧……”

接过串串,他的手有一些些颤抖:“事先声明啊,你想退社,我是不肯的!”

“哎哟,我怎么会退社呢。”

拿小拳头捶了两下他胸口,陆苗笑得一脸谄媚:“我就是想问问拽爷,能不能每天中午,把你的爱车借我骑一骑?”

原来是这种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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