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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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清时替她把那箱枇杷拎下楼。绕到车后直接放进后备箱。

霍初雪拧开副驾车门却意外看到一本书。

那书是《风声雨声》,应该是之前她在岑岭别墅见到的那本。书倒开着放在副驾上,书页平整。很明显贺清时之前刚翻过这本书。

贺清时放好枇杷,见霍初雪开着车门,半晌不坐进去。

他快步走到她身侧,“怎么了?”

不等她回答,他便顺着她的目光,看到了那本书。

他哑然一笑,赶紧把书拿掉,“不好意思,忘记拿了。”

霍初雪笑笑,没说话。心情却有些复杂。

她坐进车里,贺清时也坐到主驾上,发动车子。

上次喝完酒就是他送她回去的。这次轻车熟路,直接往第一医院开。

霍初雪如今住在第一医院的职工公寓楼。

从贵叔家过去有些远,那段路似乎变得无比冗长。

车子离开小区,驶进静谧的街道。

这条路上车流少,远离喧嚣,无比宁静。偶有几个行人路过,步履匆匆。

路旁成排的水杉挺直枝叶,高耸入云端,翠绿养眼。

天格外蓝,近乎纯净,云朵随风轻轻追逐。

蓝天碧树,生生让早春平添几分绚丽。

“你太太很喜欢丝萝么?”两人一直没说话,隔了好久霍初雪才打破周围的寂静。

“嗯?”贺清时专注开车,一时间没接上霍初雪的茬。

“丝萝,《风声雨声》的作者。”

“对,丝萝是我太太最喜欢的一个作家,家里收藏了她很多书。”

“你那本是特签吗?”

“不是,当年《风声雨声》销售的时候特别火,我太太抢了很多次都没抢到特签。”丝萝的特签书在当年火到一书难求的地步。

“你想要特签吗?”

“什么意思?”

她静静望着他,施施然道:“我可以让丝萝给你补个特签。”

贺清时:“……”

***

林瑶那边有事耽搁到了,直到傍晚才把车子给霍初雪还回来。

林瑶把钥匙还给她,“不好意思啊霍医生,耽误你用车了。”

霍初雪笑了笑,“没事儿,也没着急用。”

不过回趟父母家而已,不着急。

她回父母家,乔圣晞蹭她的顺风车回娘家。

贵叔送给她那箱枇杷,她分了一些给姑姑,又给了一些乔圣晞,余下自己带回去给母亲吃。

乔圣晞接过袋子,低头往里面一看,“枇杷?哪里来的?”

“张阿姨给的。”

“你下午去人家里了?”

“嗯,例行回访。”

乔圣晞“切”一声,一语道破:“你那点小心思全写在脸上了,见到人了没?”

霍初雪:“……”

真是一点都逃不过好闺蜜的眼睛!

“见到了,还在一起吃了顿饭。”

“可以啊!”乔圣晞深表欣慰,“知道给自己制造机会。”

“西西,你不反对了?”霍初雪扭头睨好友一眼。

“我从来就没反对过好伐!”乔圣晞看着她,说:“我太了解你了,认定了的事情根本就不会改变主意。就像当初学医,你全家反对,你姑姑更是反对得厉害,你还不是去学了,最后还偏偏进了最苦最累的产科,可把你姑姑气的。周末的事情也一样,你从小就喜欢他,我们身边这些人都认为你和他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后面邹依出现,周末选择了她。你说不喜欢他就不喜欢了,干脆彻底,毫不拖泥带水。”

“你这个人向来明白自己的心,有自己的主见,知道自己想要的什么,会给自己做决定。我上次跟你说那些话,只是让你认清楚这条路注定荆棘丛生,不好走,一旦踏足,势必头破血流。可就像你自己说的,这是你自己的人生,身为朋友提提意见可以,却不能代替你做决定,路总归是要你自己走的。”

大概这就是真正的朋友。不论你做什么决定,无论好坏,她会替你分析利弊,但不会干涉你的决定。决定权始终在你自己手里。一旦你做出决定,他们只会无条件支持你。

要不是在开车,霍初雪真想伸手给乔圣晞一个大大的熊抱。

她分外感动,“西西,你真好!”

乔圣晞嫌弃道:“少来!”

“小雪我不得不提醒你,虽然你爸妈那里阻力很大,可首要的还是贺清时,这个男人很长情,对死去的妻子感情很深厚,你确定能让他对你动心吗?”乔圣晞自上而下瞄了霍初雪两眼,悠悠道:“你霍大医生虽然姿色是有几分的,可人家长得也不赖,而且他穿的那些衣服一看就是有钱人,人家还不定看得上你。”

霍初雪:“……”

是亲闺蜜没错了!

其实乔圣晞不说,霍初雪也知道贺清时应该家境优渥。毕竟他开的那辆奥迪也是一百万打底的。他平日里穿的衣服鞋子也全是大牌。只是那些牌子低调,乍一眼看过去还以为是普通品牌。

要不是她和乔圣晞平素关注时尚圈,不然也不见得能认出来。

一个大学教授能这么阔气,想来私下肯定做了一些投资的。

不过这些外在的东西对于她而言都是无关紧要的。她家里的条件不说大富大贵,盖过青陵一些普通人家也是绰绰有余的。

诚如乔圣晞说的,她最大的阻力始终都在贺清时身上。

想到这里,她又不免想起今天下午在贺清时副驾上看到的那本书,硬生生生出了几分惆怅。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呀!

第16章 第15棵树

霍广源和谢明柔夫妇如今住在青陵的一个小镇糖水镇。

糖水镇是青陵西边的一个旅游名镇, 京杭大运河从中穿过, 是地地道道的江南水乡。

近几年随着周边水乡旅游业的蓬勃发展,糖水镇日渐繁华。

霍初雪的父亲霍广源厨师出身,年轻的时候在多家五星级酒店任职。后面眼看着小镇旅游业发展起来,他赶着潮流, 便辞职回乡开酒楼去了。

“糖水人家”开始只是规模不大的小饭店,后面牌子越做越大,名气越来越响亮, 赫然发展成为整个糖水镇最大的酒楼, 在整个青陵也赫赫有名,是当地的网红酒楼。在网上被炒得无比火热,大众点评上的评分高达8.9分。基本上来糖水镇旅游的外地游客,都要来店里点上几道招牌菜。

母亲谢明柔是国内知名的言情作家,笔名丝萝, 是省作协的重要成员。生得也是小家碧玉, 明眸皓齿,典型的江南水乡美人儿。

谢明柔为人低调,马甲护得很严实,镇上的人都不知道她的作家身份。霍初雪也是上初二那年才偶尔得知自己有个写小言的娘亲。周边人只知道“糖水人家”有个美女老板娘,待人热情。

霍初雪自从去第一医院工作, 一个星期回家一次。回家的时间不定,看她忙不忙。

她目视前方,专注开车,白色小车徐徐往前开。

乔圣晞坐在副驾上摆弄手机。车厢里一时之间陷入静谧。

从青陵市区开车去糖水镇需要一个半小时。到镇上刚好日薄西山, 暮色四合,是饭点。

车子穿过一幢幢低矮的古楼,炊烟袅袅,霍初雪闻到了阵阵饭香。

霍家,周家,乔家沿河而建,并排而立,中间只隔着一堵墙。

霍初雪绕到车后取了那箱枇杷,周末的车刚熄火,他和邹依一起从车里下来。四人难得撞到了一起。

邹依穿一身职业装,干练利落。

看到两人,她当即扬起笑容,热络地打招呼:“小雪,西西你们今天也回来啊?”

乔圣晞历来是不怎么待见邹依的,在她心目中邹依就是一个横刀夺爱的白莲花。邹依高二转学到青陵一中,他们四人成为同班同学。乔圣晞和邹依说的话一双手都能数得过来。

一开始乔圣晞是看不惯邹依土里土气,一身穷酸样儿。后面邹依和周末走到一起,乔圣晞就更加讨厌她了。

而霍初雪和邹依的关系不算热络,勉强算是普通朋友,见面笑脸相迎,互相打招呼是免不了的。中间隔着一个周末,不能走得太近,可太生疏也不行,毕竟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

然而乔圣晞其人,讨厌一个人从来都是表现在脸上的,连做表面功夫都不屑。

相较于邹依的热情,乔圣晞无比冷淡。她几乎都没看邹依,提起包就进了自家家门,“小雪,我晚点来找你。”

邹依:“……”

邹依的笑脸顿时僵住,周末站在一旁脸色也很冷。

见此情形,霍初雪无比尴尬,手里抱着那箱枇杷站立难安。

她笑得有些牵强,“真是巧了,你们俩也今天回来啊!”

邹依快速化解情绪,换上暖心的笑容,“电视台忙,一周也就能抽出一天时间回来。”

霍初雪夸赞:“还是你孝顺,难怪周叔叔和邓阿姨那么喜欢你。”

邹依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勾唇一笑,“爸妈也很喜欢你啊!”

她默默听着,“等会儿和周末来家里玩儿,我先回去了。”

她抱着那箱枇杷,踏进家门。

——

一踏进家门,霍初雪便闻到了浓郁的菜香。霍大厨围着围裙在厨房忙碌。

“爸,我回来了。”

霍广源掂着锅,不断翻炒,大火在锅里扑腾,五花肉被煸炒出阵阵浓香,直逼鼻尖。

她深深吸一口,觉得肚子里的馋虫一下子就被勾起来了。

听到她的声音,霍大厨哼一声,不满道:“丫头片子还知道回家,都一个星期没回来了。”

她爹傲娇惯了,就得人哄。

霍初雪赶紧撒娇,“我这不是医院忙嘛!一空下来我就回来了,想吃您烧的菜。”

“就你忙!”霍广源斜女儿一眼,老生常谈,“成天泡在医院,男朋友都不知道找一个。你妈妈让你姑姑给你介绍对象,可你倒好,愣是不去你姑姑家一下。够能耐的啊,霍初雪!”

霍初雪:“……”

“我娘亲呢?”前方高能,闪人要紧。

“卧室睡觉呢。”

“我去喊她下楼吃饭。”霍初雪身形一闪出了厨房。

噔噔噔跑去二楼喊母亲。

谢明柔刚起床,穿了条流苏长裙,气质温婉。

“妈妈,下楼吃饭了。”霍初雪走上前挽住母亲的手,母女俩就跟两姐妹一样,“我给您带了好多枇杷回来。”

谢明柔笑着问:“哪里来的枇杷?”

“一个病人家属送的。”

“你们医院不是不让收病人东西吗?”

“几斤枇杷而已,人家家里种的,不碍事的。”

谢明柔下楼尝了两颗,渍渍赞叹:“这枇杷好甜,是岑岭产的吧?”

“娘亲真有眼力。”霍初雪竖起大拇指,“就是岑岭的枇杷。”

谢明柔说:“岑岭那带气候好,也就那边的枇杷好吃,咱们青陵比不了。”

她掂掂那箱枇杷,重量很足,“这么多肯定吃不完,你给你周叔叔家送点去吧。”

霍初雪想起邹依的态度,不太想去,“别了,还是让我爸做成罐头吧,您不是喜欢吃枇杷么,留着当零嘴。”

“行吧。”

——

一家人在一起吃过晚饭后,霍广源就去了酒楼。

霍初雪挽着母亲的手出去散步,消消食。

小镇就这么大,到处都是熟人。

“明柔女儿回来了啊!”

“是啊!”

“小雪,今天回家辣!”

“是啊,王阿姨好。”

……

一路上都有人打招呼。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发展,水乡的夜晚越发喧哗热闹,张灯结彩,到处都是游客。

母女俩沿着河边慢慢走,悠闲自在。

晚风清凉,吹在人脸上很舒服。

“妈妈,家里还有《风声雨声》的样书么?十年前的那版。”

“怎么突然问起这个了?”谢明柔不明所以,“有倒是有,不过就是要找,不知道被我塞到哪个角落去了。”

“我一个朋友是您的书粉,特别喜欢这本书,您能不能送本特签给他?这书绝版了,网上已经买不到了。”

“我回去翻翻看,看看能不能找出来。”

——

晚上谢明柔在储物间倒腾了好久,最终翻出一本《风声雨声》的样书。

时隔多年,纸张受潮,书页褶皱泛黄,模样有点一言难尽。

霍初雪盯着那本书看了看,面露嫌弃,“好旧啊!就这一本啊?”

谢明柔抖抖封面上的灰尘,“能找出来就不错了,你还挑三拣四。家里翻遍了也就剩这么一本了。你如果要再版的我书房里还有。”

“这么旧我都不好意思送出手。”

“你要把它送给什么样的朋友?”

“一个普通朋友。”

“普通朋友你能开口找我给人签特签?”知女莫若母,谢明柔觑女儿一眼,一脸不信。

霍初雪:“……”

好在谢明柔也没再追问,毕竟能看她书的多半是女生,以为只是女儿的一个要好的朋友。也就没太在意。

谢明柔说:“书不重要,人家求的不过是我的签名,有签名就行,其他都是次要的。”

霍初雪想了想好像是这样没错。

她把那本书从内而外拾掇干净,母女俩一起去书房。

书房里台灯亮着,暖橘的光束照亮四周,光影朦胧。

谢明柔坐在书桌前,捏着一只黑色签字笔,目光聚焦在女儿身上,轻声问:“写什么?”

霍初雪歪头想了一下,说:“您就写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谢明柔:“……”

谢明柔嘴角一抽,难以置信,“你确定这是特签?”

她咧开嘴笑,胡扯一通,“我这不是劝人家要往前看嘛!”

谢明柔:“……”

谢明柔写完,合上笔帽,悠悠道:“丝萝的亲笔签名书要是挂到网上去卖,不说上万,大几千还是好卖的。”

霍初雪:“……”

谢明柔说的倒也是实话。虽然这位言情小说的开山鼻祖已经封笔多年,可她在圈内的影响力却依旧是响当当的。她代表着八零后一代人的青春。现如今一些读者提到她都瞬间秒变迷妹,女神女神喊她。

霍初雪立即赠送香吻一枚,狗腿道:“谢谢娘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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