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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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九:???

荆屿将裸|着壳子的碟片塞进书包,“走吧,回家。”

宁九满头雾水地走了十多米,突然恍然大悟,“卧|槽?这人该不会是那丫头她爹吧?”

荆屿神色一凛,正要否认。又听宁九五体投地地说:“你丫追妞都追到从老丈人下手了?!可以啊,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我真是低估你了,情圣啊哥!”

不是的。

他没有。

他做这些,才不是因为要追鹿时安。

……不是的。

食髓知味(10)

十多年前,宁家就在荆家隔壁。后来宁九爸爸炒股飞升,宁家才跃入小康,搬出了老街。

不过宁家上下都念旧,所以新房就在一街之隔。

“那我回家了。”宁九拍拍好友的肩膀,“追妻之路漫漫,兄弟加油!”

荆屿嘴角抽搐,“说了不是你想得那样。”

然而宁九还是那副心领神会的表情,完全不听解释,“哦对了,还有件事。”

“嗯?”心不在焉。

“柴贞托人打听你。”

荆屿眉毛都没动一下,“哦。”

“你认识柴贞?”

“不认识。”

“……那你就不想知道她是谁,打听你什么?”

“不想。”荆屿兴致缺缺,“我走了。”

宁九朝天翻了个白眼,“那位大小姐可是校花啊!她问我你有没有女朋友。”

荆屿闻言停下,半转过身,“你就说我私生活混乱,没女朋友,只有炮|友。”

宁九憋得面色古怪,“何必自己毁自己名声呢!”

荆屿挥挥手,“她再打听,你就这么说。”说着,人已经走进黢黑的小巷之中。

宁九挠挠头,嘀咕了句,“你就不怕胡说八道传进小鹿姑娘耳里吗?”

*** ***

隔天是周末。

荆屿睡到日上三竿才醒,撩起帘子见荆姝床空着,也不知是没回来,还是一早又走了。

他倒了杯凉水,从柜子里翻出袋饼干,随便打发一顿饭。

味同嚼蜡。

他忽然想念鹿时安的手工早餐,每天换着花样不重复,递给他的时候还软乎乎,热腾腾。

话怎么说来着?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他从小这么胡过来,也没觉得有哪儿不对,现在竟矫情起来。

灌了口凉水,把嘴里的饼干咽下去,荆屿把荆姝的铺盖都拎了起来,挂到窗外晒。

他不知道别人家这些事是谁做,只知道从七八岁开始,就是他一手操持——倒不是因为他勤快或是会照顾人,而是如果他不动手,家里就算脏乱成狗窝,荆姝也绝不会动一根手指。

人都是,被逼出来的。

他拎起母亲的枕头,打算拆去枕头席,结果有个东西掉了出来,方方正正的一小片,落在地板上。

蓝色的塑料皮,香蕉型的小人咧着嘴戴着墨镜,旁边一行小字,“安全 0负担”。

荆屿的太阳穴直突,俯身抓起安全|套就要往窗外扔,终究顿住了,随手塞进包里,将扣子一搭,三步并作两步跑下楼。

房东老婆正在做午饭,看见荆屿下楼来,忍不住又朝楼上瞟了眼,“荆屿,有两天没见你妈了,她没事吧?”

荆屿说:“没事。”

“那就好。”她往隔壁房间看了眼,确定自家孩子听不见,才说,“跟你妈说说,要找人上外面找,别把野男人往家里带,给小孩子看到了影响不好。”

荆屿一言不发,往外走。

“你听见我说的了吗?”

哐。

门被带上了。

房东太太恨恨地翻了两勺铲子,“上梁不正下梁歪,这孩子将来也好不了!”

酒吧要到接近傍晚才营业,荆屿到早了,只能在路边等着。

耳机里是云生的歌。

他从前其实不听这种云淡风轻的民谣,生活已是一潭死水,再心如止水下去,只有出家或者死路一条。

所以他爱听摇滚,越喧嚣越过瘾,越觉得自己还活着。

但不知为什么他不排斥鹿时安给的这张碟,甚至有点上瘾。

忽然,耳机被人给扯掉了,声音顿时少了一半。

荆屿睁开眼,只见化着红唇的女孩正歪着头,拿他的耳机往自己耳朵里塞。因为偏过头的关系,她的长发搔在他胳膊上,带着难以忽略的香气。

“什么歌啊?好老。”柴贞侧过脸,一双睫毛细密的电眼波光流转,“你喜欢复古民谣?”

荆屿直接从她耳上扯出耳机,随手一卷团在手心,一言不发地站起身。

“粉红色耳机……”柴贞笑眯眯地说,“你还真是让人意外。”

荆屿将耳机收进包里,刚好看见卷帘门被升起,背着包就往酒吧里走。

“啊,柴小姐,今天来这么早。”店长看见他身后的柴贞,一边热情招呼,一边偷眼打量荆屿,揣测着这两人的关系。

荆屿压根没理会柴小姐,直接就进了后台,于是两人的关系成了谜,在酒吧的小圈子里很快传开了。

而谜底很快在荆屿登台演出的时候被揭开——

他弹唱,柴贞就坐在头一排鼓掌;他唱完了下去休息,柴贞就直接拿千八百块红包,催他再唱。

几轮下来柴贞包了几千块,都摞在话筒架旁,看得其他人眼红心馋。

在场的所有人心知肚明,柴小姐看上了荆屿,而且势在必得,只是不知道荆屿是怎么想的,毕竟……在此之前他一直独来独往,就算再受异性欢迎,也没见跟什么女孩儿亲密过。

柴贞拿钱砸他唱,他就来者不拒,一晚上下来几乎没怎么休息,一首着一首。

要说是哄着柴贞,倒也不是,荆屿唱歌时候习惯眼神放空,谁也不看,谁也不理,更别提和谁四目相对调个情……绝无可能。

“阿屿,今儿晚上赚的比一个月还多吧?”散场时,同伴勾着荆屿的脖子,又羡慕又酸,“大小姐看上你,走大运了喔。”

荆屿把吉他收进柜子,“今天宵夜我请。”

“够意思!”

拿了五张红钞放在桌上,荆屿拎起包就要走。

“哎,去哪?宵夜不一起吗?”

“你们吃,算我请。”荆屿推开门,快步穿过酒吧大堂径直往外走,但还是被人拦下来了。

“走这么快,去约会吗?”柴贞微醺,眼角眉梢都带着妩媚。

荆屿本不想答,奈何她横臂挡在面前,只好“嗯”了声。

“谁啊?”柴贞眯眼,“女的?”

荆屿冷冷地看着她,“和你有关吗?”

柴贞气笑,“小哥哥,我刚给你砸了大几千块哎,你说跟我有没有关?”

酒吧里陆陆续续有人出来,免不了多看两人几眼,神色各异,更有甚者吹起口哨起哄,“走桃花运了,小子!”

柴贞脸红滟滟的,眼风一扫,“要你管。”

“是是是,不要我们,只要荆屿。”

玩闹声渐远,只剩荆屿和柴贞两人僵持着。

柴贞仗着身为女孩,又是“金主”,不打算轻易放他走,“送我,我喝多了,有点晕。”说完,她一双猫儿眼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根本不认为会被拒绝。

荆屿朝她伸出手。

柴贞刚要把手给他,就听对方冷冷地说:“手机给我。”

她微怔,依言掏出手机,递给他。

荆屿低下头,在手机上划了几下,放到耳边。

“打给谁——”柴贞正要问。

“喂,”荆屿没有理她,在短暂的停顿之后继续说,“电台巷五号这边酒吧,未成年人饮酒你们管不管?”

柴贞眼睛睁得滚圆,一把从他手里夺过手机,一看通话对象,110。

“荆屿你疯了!”想都不想,直接掐断电话,柴贞看着大步离去的少年,气得胸口疼——这人怎么软硬不吃呢?!

*** ***

到家时,房东家早就已经熄灯,荆屿摸黑上了阁楼,才推开门就闻到浓烈的酒气。

荆姝那半边的帘子拉着,也没开灯。

他走到床边桌前,拉开抽屉,从包里拿出纸钞,打算和之前存下的钱放一起,明天抽空存进卡里,好给房东转租钱。

然而蓝色的铁皮饼干盒里只剩下几枚银色硬币,之前存的几千块全都不翼而飞。

荆屿把抽屉里杂七杂八的报刊杂志翻了个底朝天,终于捏紧了拳头,转身一把撩开荆姝那边的布帘子,“钱呢?”

荆姝翻了个身,面朝他,醉眼惺忪地说:“拿去还债了。”

荆屿胸膛起伏,强忍着怒气,“什么债?”

荆姝打了个酒嗝,“人民币啊,还能什么债?”

阁楼逼仄,她圈出的这一小块落脚的地方又没窗,空气完全不流通,酒气发酵成酸臭腐朽的味道,让人窒息。

“之前的债不是已经替你还了吗?”

“昨天刚输的,”荆姝还笑得出来,“儿子你傻啊?”

一拳,砸在墙上。

阁楼是搭建的,墙体都是空心,这一拳力道不轻,连带着整间房子都发出哐啷的声响,像是随时要不堪重负地坍塌。

三秒后,楼下传来房东的吼声,“荆屿!又他|妈搞什么幺蛾子?”

荆屿捏紧拳头,太阳穴突突直跳,胸口一阵起伏之后,拽过帘子转身要走。

“小屿!”身后荆姝叫他,吐字清晰,甚至还带了一点点温柔。

他停下,站在光影切分处看向从床上翻坐起身的母亲。

平心而论,荆姝在同龄人里仍旧算是美的,只是这种美苍白单薄,像不经风雨的菟丝花,必须依附点什么才能活下去。

荆屿的眉眼形状遗传了她的,只是眼神截然不同。

“今天……”荆姝微笑,伸出手,“有没有赚到钱?”

火苗从心口直冲天灵,荆屿近乎咬牙切齿,“没有。”

“哦,那就算了,”荆姝若无其事地将头发撩到耳后,理了理身上的吊带衫站起身,“我去找他们借——”

话刚说了一半,一沓钱就擦着她的手背被扔在床铺上。

她看了眼红艳艳的钞票,抬眼看向逆光的荆屿。

没等她再开口,他已丢下帘子,脚步声顺着楼梯向下,最终归于寂静。

拾起那叠纸钞,放在掌心,荆姝垂下头,勾到耳后的发丝再度滑脱,遮住了素净瘦削的脸。

*** ***

荆屿也不知道怎么就走到鹿时安家楼下来了。

本来只是心里烦躁,随便走一走,等回过神已经站在这里,仰头就可以看见鹿时安书房的窗户——那里至今还亮着灯。

是亮白色,台灯的光。

这个点了,还在看书……是有多热爱学习?明明也没人监督她。不是连参加综艺选拔赛都没有父母陪同的吗?

忽然,楼上的光影晃了下。

只见鹿时安站起身,倾身拉起了窗帘,很快的,台灯就熄灭了。

当那簇光和纤细的人影从眼前消失,荆屿的觉得心脏的某个角落松动了一块,嗖嗖地往里灌着冷风,只想赶紧找点什么把这个洞堵上。

楼梯栋的电子门禁里传来少女软软的声音,“喂?”

而荆屿还没有想好要说些什么,脑海里一片空白。

“喂?有人吗?”鹿时安自言自语,“……是按错了?”

就在她要放下门禁听筒时,忽然听见熟悉的男声,低低的,有点儿沙哑,“是我。”

鹿时安扶住听筒,“荆屿?你怎么会在我家楼下?”看了眼挂钟,“都十二点了呀!”

“你下来,我有话……要跟你说。”

食髓知味(11)

在楼梯上的时候,鹿时安就看见了路灯下的少年。

人影寥落,全身写满了生人勿近。

在她过往的人生经历里,从来没有接触过荆屿这样的男孩。

他当然不是老师、家长们乐见的好学生,甚至可能不是同龄人喜欢一起玩的类型。

很独,难以亲近。

但也许是因为他曾救过自己,所以鹿时安始终觉得他的孤独让人心疼,她愿意相信他是好人,只不过不是那种烂大街的老好人。

此刻他仍旧穿着没有印花的宽大白T,短了一寸的牛仔裤和黑色帆布鞋——让人疑心他其实只有这一套便服。

鹿时安拉开电子门,吱呀声惊动了荆屿。

他抬起头,一双桃花眼因为从头顶投下的光而比平日深邃,光影流转。

是真的好看,好看到让人想拿相机或是画笔把他捕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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