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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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切算起来,补课时光其实只有短短两周还不到。徐明廷也并不是每天都来。可光是见见他,听他说说话,任勤勤便觉得离他又近了很多。
这一段短暂的时光在任勤勤的回忆里不断发酵,膨胀,将那个夏天满满占据。
任勤勤唯一过意不去的,是还没将这个事告诉冯燕妮。
徐明廷明显不乐意让别人知道,任勤勤便不好对外讲。可是想到天下没有不漏风的墙,将来冯燕妮从别的地方知道了,她们俩的友情怕是要受影响。
转眼,高考冲刺班结束了。
学校很仁慈地没把暑假全用完,剩了两个礼拜,让学生们回家喘口气。等到秋季开学,再继续虐。
整个寝室热闹得像过年,大伙儿都在收拾行李,迫不及待飞出这牢笼。
任勤勤选在这个时候去找冯燕妮摊牌。她计算好了,要是冯燕妮生气了,她也还有时间好好赔罪哄她,又不耽搁学习。
“燕妮呀,我和你说个事儿。”
“说呗。”冯燕妮正把衣服稀里哗啦地往行李箱里塞,叠都不叠一下。
任勤勤看不过去,帮她叠衣服,一边说:“我先要声明,这事我之前没有告诉你,并不是我特意隐瞒。是因为对方不乐意我往外说。”
“什么事呀,神秘兮兮的。”冯燕妮哗啦一声拉开抽屉,将不知道堆积了多久的零食垃圾倒进垃圾桶里。小虫子嗡嗡地飞。
“……”任勤勤赶着虫子,说,“是这样的,我不是每天早上都……”
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来电提示上写着“妈”。
任勤勤顺手把电话摁了。王英估计是已经到了校门口来接她了。
“那个,我每天早上都去自习。其实我……”
手机又响了,还是王英打来的。
“先接吧。”冯燕妮笑,“讲不定有什么要紧的事呢。”
任勤勤耐着性子接通了电话,刚喂了一声,就听王英低沉喑哑的声音传来。
“勤勤,沈老先生过世了。我这里需要你尽快回来。小赵已经在校门口等你了。”
任勤勤唰地站了起来,脸色血色尽褪。
*
就在任勤勤拖着拉杆箱,飞奔向小赵身后那辆大奔的时候,徐明廷正把一本旧练习册从书柜里拿出来。
只听叮的一声,一支笔从本子里掉出来,落在地上。
那是一支蒂凡尼蓝色银笔。
徐明廷将笔随手捡起来,往文具袋里丢,却发现文具袋里已有一支同款了。
蒂凡尼这笔,虽然是用银子打造的,但是用起来还不如五块钱一支的晨光笔好使。徐明廷随身只带了一支,还是管家给他收拾行李的时候塞进来的,他平时甚至很少用。
不是他的,是谁的?
他接触过的人里,谁丢了一支蒂凡尼银笔?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我就看着你们在男主和男二的墙头爬来爬去……
*
*
☆、第 13 章
任勤勤的电话一直都在通话中,徐明廷连着拨了三次,都没有打通。
这头,徐家的司机也已经在校外等着了。徐明廷略一斟酌,出门的时候绕了点远路,先去了任勤勤所在的宿舍楼。
徐明廷这样的男神在女生宿舍楼下站岗这等事,可是百年难得一遇的事。他人刚走近,不少拖着行李的女生放缓了脚步,等着想看他究竟是来找谁的。
徐明廷并未注意到周围人的目光。恰好一个路过的女生是他认识的,便叫住了对方。
“赵书雅,请等一下。”
哗——人群里起了一阵细微的骚动。
“又是来找赵书雅的?”
“怎么总是她?”
“连徐明廷也……”
要说赵书雅没有受宠若惊,那是假的。
赵书雅有三门课都和徐明廷在同一个班,同窗了两年了,徐明廷和她说过的话统共十根指头都数得出来。
赵书雅有大把的不二之臣,对徐明廷算不上多迷恋,但虚荣心总是有一些的。一个平日不搭理自己的男神,亲自来宿舍楼下找她,这面子足够弥补她过去两年里在对方那里受的冷落了。
于是赵书雅亭亭地站着,微侧着头,面上带着纯真的茫然,等徐明廷自己走过来。
徐明廷在众目睽睽之中走到了赵书雅面前,开口第一句话就把女孩的幻想打了个稀巴烂。
“我记得你和任勤勤是室友吧?你知道她人在哪里吗?”
赵书雅在四周一阵悉悉索索的窃笑声中,脸色险些没绷住,好半晌才说:“大概在楼上吧。你找她有事?”
徐明廷的手机也一直在振动。有些奇怪,今天他家里人似乎急着催他回去。
“我一时联系不上她,劳烦你帮我一个忙。”徐明廷将那支银笔拿了出来,“她的笔落在我这里了,才发现。请你帮我还给她……”
话没说完,就发觉赵书雅脸色很不对劲。
赵书雅有个好友正在她身旁,也是个又能察言观色,又爱出风头的,当即就叫了出来。
“原来这笔在你这里呀!”
这一咋呼响彻四方,那些要走不走的女生也都停下了脚步,想听个究竟。
赵书雅没出声,咬着牙关,一脸怒耻交织。
赵书雅那位朋友担任了她的官方发言人,义正严词地出来宣讲。
“任勤勤找不见这支笔,就到处污蔑是书雅偷的。书雅找她理论,她非但不认账,还倒打一耙。说得好像是书雅自己无理取闹,她倒是被冤枉的……”
“够了。”赵书雅掐着点开口。
“怎么就够了?”那朋友和她配合无间,极有默契,嗓门更高了,“这一个月来,你为了这个事,被多少人嘲笑了?任勤勤在寝室里也根本不搭理你,一个劲给你白眼。好端端地被冤枉成偷笔贼,这口气谁咽得下?”
“行啦。”
赵书雅的“行啦”就是“好再来”。
她那朋友得了鼓励,义愤填膺道:“是,她任勤勤有钱,用的起银笔。可咱们也没穷到连支笔都偷吧?她有点钱就了不起了,成日瞧不起人。装腔作势的,一面装穷人,等别人真以为她穷了,她又出来炫富打脸。十里八村就她戏最多……”
“别说了!”赵书雅拽了朋友一把。那女生这才闭了嘴。
徐明廷完全没想到会碰到这个事,皱着眉,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的好。
赵书雅抬头朝他凄然一笑,说:“徐同学,这笔我可不敢接。笔要是从我手里交回去的,讲不定任勤勤还要怎么想呢。那我就更没法洗白了。你和她熟的话,你自己想个法子还给她吧。”
说完,拉过朋友,扭头走了。
徐明廷被晾在原地。笔没还回去,反而听了一肚子的官司,他很是无语。
家里人又在催他。他只好将笔收下,先回家去了。
*
小赵的车驶入宜园时,工人们正往大屋前的草地上搭白事棚。
白花白幡也早就准备好了,都已摆了出来。换了白衣的员工们正有条不紊地在园子里忙碌着。
车停稳了后,小赵说:“英姐在大屋里走不开,嘱咐你到了就先过去,给沈老行个礼。”
“应该的。”任勤勤低声说。
任勤勤本来就在热孝里,穿得十分素净,也不用换衣服,放下书包就去了大屋。
屋里更是一片素白。花草和摆设都撤去了,员工们正给家具蒙白布。
说也奇怪,那白布一落下来,不仅盖住了精美的家具,将这屋里残存不多的生气也给埋住了。
灵堂设置在西侧的沙龙里。那里很宽敞,连通客厅和厨房,以前用来开舞会的。
花和遗照都已挂好。挽联上联写着“人间府第失慈爱”,下联写“天宫仙班多善仁”。老大一个“奠”字高悬,墨迹似乎还没干透。
“勤勤。”惠姨站在楼梯口招了招手。
任勤勤跟着她来到了二楼的主卧里。
“你要是有点怕……”
“没事。”任勤勤反过来安慰惠姨,“我爸爸也才去没多久。”
屋里,医疗仪器全都撤去,医生和护士也遁了。房间突然显得空荡荡的。
沈含章的前妻、一双儿女都守在床边。入殓师刚收拾完了遗容,就等孝家人点头,把亡者移到棺里。
王英站在床脚,双目通红,脸也是浮肿的。沈含章死了,她也算在这屋子里挤到了一个立足之地。
蒋宜和沈媛都在抹泪。小杰米也老老实实坐在沈媛身边,不懂哭,也没闹。
沈铎背对着门坐在一张椅子里,低垂着头,窗外的光给他勾勒出一层冷硬的轮廓。
沈含章躺在床上,任勤勤看不清他此刻的模样。她轻手轻脚地走到卧室门口,也不进去,跪在地上给老人家磕了三个头。
沈老,您一路好走。您的话我都记在心里。我会努力奋斗,不教人说你看走了眼。
完了起身,同王英点了点头,又安静地退了出去。
惠姨极满意任勤勤行事得体,完全不用教就做得妥妥当当,送她出去的时候又多叮嘱了几句。
“过一会儿吊唁的客人就要来了。接下来几天,园子里都会有些人多事杂。你什么都不用管,照顾好你妈就是。”
这也是王英急着把女儿叫回来的主要原因。
沈含章一走,偌大个宜园,只有肚子里没出世的儿子和任勤勤是自己的亲人。女儿更是自己唯一能信任的人。
接下来的丧葬,也是沈家集团权力交接的开始。
王英因为儿子而必然要卷入其中。虽然摊到她头上的事不会太多,可有个聪明能干的女儿在身边,凡事总有个商量和依靠。
任勤勤却说:“惠姨,沈老先生对我这么好,我没什么可报答他的。他走了,我想帮点忙,也算送他一程。”
惠姨心想沈老看人的眼睛果真毒,这孩子小小年纪,做人真是周到体贴,让人没法不喜欢。
“你要是不介意,就去后厨帮帮林姐吧。”惠姨担心沈家的亲友难应付,便不让任勤勤去做需要和人打交道的活儿。
任勤勤本来也不想去应酬客人,对惠姨的安排再满意不过。她回屋换上了沈家员工统一的白衣,去了大屋后厨。
腿子也察觉到今日气氛不同,不傻玩了,老实在一旁蹲着。直到见到救命恩人来了,小狗这才摇着尾巴跑过来撒欢。
“今天不能闹。”任勤勤严肃地说,“你要乖一点,我给你开个牛肉罐头。”
腿子的伤已好了个八成,只是被兽医剃光了毛,一身肥肉再无遮挡。不过它天生黑白毛,倒是同沈家此刻的情形很相衬。
它拿脑袋拱了拱任勤勤的手,继续乖乖地蹲门口。
*
乌金已开始西沉,第一批上门吊唁的客人就快来了。
沈含章这样级别的人物逝世,从某种角度来说,他的追悼会和葬礼将是上流社会的一场年度社交盛会。不仅沈家亲友,各界名流雄豪都会赶来,云集一堂。
到葬礼结束前,宜园的人流量都会相当大。流水席和点心会有承包商定时送过来,可自家也要做一些准备着。
林姐已把厨房里的烤箱全部用上,第一批点心就快出炉了。食物的甜香弥漫整个大厨房,闻着令人心情轻松了些。
任勤勤年纪不大,做事倒是相当利索。
她把袖子一卷,随着师傅的指挥敲蛋和面,料理机用起来也很上手。切葱的时候,一手雪亮的菜刀,唰唰唰地不带停顿,切出来的葱花又细又均匀。
“你这一看就是练过的。”林姐赞叹。
任勤勤腼腆道:“我爸以前值班不方便回家,我都自己做饭。”
穷人家的孩子果真早当家。林姐好一番感叹。
沈家有白事,左右邻家都有所表示,派了些佣人过来帮忙。
下厨里人多口杂,任勤勤在一旁听了一耳朵沈家的八卦,这才对沈家的现状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
沈家祖上籍贯山东,有一位老太爷清末随船下了南洋。因聪明能干被船主看上,招做了女婿,从此在异乡扎了根。
沈家最初只有一艘小破船,经过祖孙五代的经营,在沈含章父辈时,曾做到了一方船王。而后受经济危机打击,规模缩小,可依旧是称霸一方的海运世家。
等沈含章接手家业后,全球海运行业已现颓败之势。沈家开始涉足房地产和服装业等好几个产业,集团公司在沈含章手中日渐壮大。
沈含章的母亲就是C城人,早年自大陆远嫁到沈家,去世后落叶归根,葬回了家乡。
沈含章受母亲影响,对内地的故土情十分深厚,不仅把生意做了回来,还在内地娶妻生子。
蒋家也是海归党,生意不如沈家大,但是祖上清贵,族中多学者文人,所以颇有些孤傲之气。
沈家巨贾一方,可沈蒋当年联姻,都说蒋宜是下嫁呢。
沈含章爱妻子,无奈妻子不爱他。
沈家有一颗亲中的红心,蒋家却很亲美。两口子志不同道不合,日子过得磕磕巴巴。蒋宜女士生下沈铎后不久就同沈含章离了婚,转头带着长女嫁了个美国房地产大亨。
沈铎的抚养权归父亲,幼时在宜园长大,中学时被送去英国念书,一年到头同母姐见不了两面。
难怪那位二郎神给外甥剃头眼都不带眨一下。难怪蒋女士对儿子那么不假辞色。
感情呀,都是相处出来的。
哪怕是亲生母子,生分久了也会成对头冤家。
*
暮色四合,天空呈现瑰丽的蔷薇色。
云梦湖的水气越过树林,在宜园的庭院中弥漫,似一群无家可归的幽灵。
白灯笼挂了起来,照得大屋更加惨白凄凉。
沈含章已移到了冰棺里,被白菊簇拥着,遗容十分安详。灵堂里哀乐萦绕,如泣如诉。
蒋宜站在一旁,手里握着一串白玉念珠,看着沈家姐弟给父亲磕头。
“小铎。”惠姨走过去,轻轻提醒了一声,“人来了。”
宜园的保安正将大门打开,一溜排漆黑的豪车鱼贯而入,车尾的气流卷起落叶。
第一批来吊唁的客人到了。
沈铎自父亲灵前站了起来,扣上西服纽扣。
纯黑的西装和衬衫,牙白领带,男人本就高挑的身躯被修饰得愈发利落如削。面孔冷峻,眼底泛着红。也许是因为流过泪,可看着又像杀气腾腾的血光。
“小铎,你要稳住。”蒋宜忍不住说。
“我知道。”
沈铎淡淡应了一声,带着两名下属迎了出去。
☆、第 14 章
夜幕中的宜园像是一朵洁白的莲花,在佛的注视下静静绽放。
沈铎亲自去南明山的千年古刹请来了高僧,为亡父做法事。僧人低沉模糊的念经声随着哀乐飘出了灵堂,成为了园中一道隐隐约约的背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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