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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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是啊,就是她,你也知道她。”

云姿一脸感慨的说,别说是她一个,云州城和天启城的侍女们也都知道合欢的事迹。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生了一副我见犹怜的好相貌,又是所有侍女中最争气的,能嫁给启城城主当个侧室,一生荣华富贵自是不愁。只可惜,启城城主去的太早,启城灭的太早,合欢的荣华也只能破灭的太早。云姿还说,自合欢去后,三国所有城府里的侍女们都把合欢当成了偶像,她开创了侍女业的先河,冲破了奴籍的枷锁,是她们所有人争先效法的楷模。

我问:“你既然知道合欢,那你也一定知道胭脂吧?”

云姿脸色一变,赫然严肃了许多:“胭脂,那更是个传奇人物,奴婢虽然识字不多,却也知道一二,听说胭脂姑娘本也是侍女出身,曾在秋收宴上蒙受天启城城主莫珩的垂青,可胭脂姑娘早已芳心暗许云州城城主别云辛,自然不会贪图莫城主的荣华。莫城主也有成人之美,在启城破灭后收留了胭脂,并没有强留,反而放她自由。几经周折后,胭脂终于和别云辛走到一起,才子佳人比翼双飞,可……却不料,哎,一场大火……”

我托着腮帮子听云姿如何赞美我,心里真是小鹿乱撞,怪爽歪歪的,若我是个当权者,一定会找云姿当我的马屁精,被人捧上天的滋味真是比抽大麻还心醉,啧啧。

我正准备说点什么夸夸云姿,表示礼尚往来,却不料云姿的结尾句竟是:“合欢,胭脂,这对姐妹花凭着自己的努力都找到了极佳的归宿,偏偏红颜薄命……外面人都传,这是因为启城的女人都生来不详,命硬克夫,难有白头郎。”

我一阵哑然。

所以说,传说就是传说,传说允许被添油加醋艺术加工,因为只有夸张并富有传奇色彩的传说才能吸引听众,才能继续被人传说下去。倘若大家都知道背后的真相,也便失去了一传十十传百的动力,传说终归会被遗忘。

要是我告诉云姿,我就是胭脂,云姿一定不会信,因为她长得比我美,她不了解那段往事,不明白当局者迷的心酸。在云姿这样的美女看来,像我这样的平凡人是难以参与传说的,要是连我都可以缔造传说,兴许她今晚就会爬上师然的床……

如此一想,我便决定将“我是胭脂”的秘密永远烂死在肚子里。

我问云姿:“云姿,来这里前,你是哪里人,那时候过得好么?”因为传说总会有误,所以我还是希望云姿能亲口说说她的身世。

可云姿说的极其简单,她说她娘命不好,去世的早,她一个人流落在外,幸好遇上师然和师云,这才有机会进来城府,为了报答他们的知遇之恩,她决定尽心侍候,以效犬马之劳。

我说:“可你终归是个姑娘家,姑娘家的归宿到底还是夫家,你就没想过要嫁给一个什么样的男人么?”

云姿望着我,双眼幽幽:“奴婢不敢想。”

你敢想,你的眼神他么的告诉我你敢想。

我说:“哦,那你可以从今天开始想想,好好想想,只嫁给一个教书先生,还是嫁与商贾。”

云姿说:“奴婢才疏学浅,恐怕赔不起教书郎。奴婢也不懂算盘,嫁入商家,恐怕力不从心。”

我说:“难不成你要嫁给种地的?你的手这么嫩,也不适合做农活。”说罢我抓起她的手,捏在手里叹着,这哪像是做奴婢的手,当初的合欢和我都自愧不如。所以说,一个人平日干不干活,光听她说没用,摸摸她的手就一清二楚了。

云姿缓缓将手抽回,说:“奴婢觉得现在这样挺好的,奴婢没什么野心,只要安于现状就很知足了。”

我琢磨着她的言下之意,笑着点点头,又挥挥手,说:“好吧,那我也没什么可操心的,假如将来你要出嫁,筹谋不到好人家,大可以找我……哦,还有,合欢的排位,请你帮我选择最好的木头,最好是防火的。”

云姿应着声退到门口,末了回了头,闪着水光的盈盈秋目正望着我,声音嘤嘤的煞是好听:“小姐,您也是个姑娘家,有没有想过要嫁给什么样的人呢?是报读诗书的圣贤人,还是家财万贯的一方首富?”

云姿可真是会说话,她把我所谓的教书先生和云云商贾抬高了几个台阶,反用我的逻辑来提问,也不知道这是挑衅呢,还是挑衅呢,还是挑衅呢?

我说:“哦,我觉得只要比现在过得好就行了,要是不能,倒不如安于现状。你瞧,咱俩可真是想到一块儿去了。”

我“咯咯”乐了几声,云姿也只好陪着乐,但是笑容却并不真诚。

这天晚上,我睡得很晚,主要是因为初到异地,兴奋莫名,也因为初遇情敌,战斗力正在不断攀升中。

合欢的遗言是叫我不要再做奴婢,她有这个想法,说明她的灵魂是一个革命家的灵魂。若是安于现状,一时为奴,一辈子为奴,倒也不会心有不甘,只能在默默承受之时期盼将来投胎转世生的好些,而革命,或许可以改变身份,却不能改变历史,人家看你时总会想到你曾经是“奴婢”,你成名了,人家会说“不容易啊,谁能想到她曾经是奴婢啊”,你落魄了,人家会说“奴婢就是奴婢,一时得道而已”,你死了,人家还会说“别看她风光大葬,她生前可是做过奴婢的”。所以说,历史是难以洗清的,甭管你用什么水。

思及此,我便额外感激“顾阑珊”,因为再不会有人将“胭脂”的历史套用在我身上,作为顾阑珊,我的历史只是师然在外结交的义妹。

而云姿,则和“胭脂”一样,即便将来成为别人口中的传说,也摆脱不了曾为奴婢的历史,大家或许会赞叹她,但真心崇拜她的人,只能是和她一样身份的人。说起来,云姿也算可怜,因为她总能令我想到合欢。

可惜,合欢只有一个。

第二天一早,在今今的巧手下,我花了很久的时间才梳妆整齐。

今今说:“小姐,我给你束个蝴蝶髻吧。”

我摇头说:“我喜欢简单利落的发型。”

今今说:“那不如多戴点钗环吧。”

我说:“戴多了显得庸俗,一支就行了。”

今今很不同意我的看法,说若是她有这么多首饰一定全戴在头上。

我说:“今今啊,假如你是开米仓的,你能把米都装进你的肚子里么。”

今今说:“要是我是开米仓的,米已经在我的米仓里了,就是我的了。”

我被她的逻辑打败了。

折腾许久后,我提着裙摆去见师然。

师然的目光落在我脸上:“这么一打扮,倒像是变了个人。”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一时没分清这是不是赞美。若是的话,师然的赞美真的是很含蓄,稍微缺乏点内涵的姑娘还真听不出来。

我俩走进院中,身后十步远跟着今今和师然的侍从。

抬眼望望身前的大树可它枝桠上的白色小花,我问师然,这是什么树。

师然也抬头望去,微眯着眼:“这……是一颗只开花的树。”

我一怔,仰头望他,他也正低头望我,此时风景恰如其分,微风拂过,小白花铺面而下,撒了我一身,他一身,真是最天然的浪漫制造机。

我说:“你低下头来。”

师然缓缓低下头,头上的几朵白花正掉在我伸出的掌心上,轻轻盖住生命线,清丽而妖娆。

我一抬手,摘掉他头上的最后一瓣,捏在指尖,在他眼前晃了晃说:“这花很香,要是用来做糕点,应当不错。”

师然挑眉道:“我倒忘了,你厨艺甚好。”

我一喜,刚要接话,不妨师然又说:“云姿也曾试过以这花瓣入膳,味道尚可。”

我“哦”了,按耐住心里的烦躁,说:“你喜欢吃糯米糍么?”

师然张张嘴,被我以话打住:“我也知道你不爱吃点心,但是我做的糯米糍,你吃过么?”

他微带惊讶的望了我一眼,沉吟道:“我记得在今年秋收宴上吃过几个,当时只是尝尝,没想到味道极好,原是你做的?”

我说:“是啊。”那一瞬间,我分明看到他漆黑的某种滑过一丝涟漪,又说:“你要是喜欢,我再做点给你。”

他淡淡一笑,应了一声。

看见他的笑容,心里一慌,我连忙低下头,小声说:“那要是你喜欢,我以后都给你做……”

却听他问:“什么?”

我微微抬头,说:“算了,天天吃,恐怕要腻了。”

话音落下,脸上更红,我脚下一动,急忙就要转过身去,不妨被他一手拽住斗篷,一本正经道:“天天吃,恐怕是要腻了,既然这样,你可以多换几个花样。”

我一怔,仿佛不敢置信所听到的话,下意识转头看他,却见曜黑的那双眸子里正映出一张惊讶慌乱的脸,一下子看了进去。

我更加着慌,心道这个男人怎么这样,平日冷冷淡淡,突然就许下个承诺,也不管我是不是接的着。

正在这么想,指尖被轻轻托起,他的手留着淡淡的温,我的却有些凉。

我低头看着这双手,并不细腻,有些厚茧,却足够大,足够包容,我说:“我曾经也注意过莫珩的手……”

他指尖一动,微微使力:“如何。”

我笑着伸长五指,用自己的掌心贴住他的掌心,五根手指头怎样也勾不着那个高度,只好一根一根塞入他的指缝里,轻轻握住那片手掌:“不如何。他的手不适合与我对弈。”

他也一用力,反手握住我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我。

我托起另一手中的花瓣:“这花没有名字么?不如咱们给它取一个。今儿个是初九,不如就叫它九九花……下个月初九,嗯,正巧是我的生辰。”

他手心一紧,垂下眼:“可有什么心愿?”

我偏头笑笑,说:“想你以后都叫我阿九。”

他重复着:“阿九?”

我说:“是啊,这是我的乳名,太久没人叫了,我都要忘了。”

当他第一次叫出:“阿九。”我抽回手,踮起脚尖,伸长手臂去遮他的眼,他的睫毛贴在我手心上轻轻眨动,仿佛在生命线上滑过的悸动。

我说:“你再叫一次?”

他勾起嘴角,轻而缓的唤我:“阿九。”

然后放下手掌,让他看见我笑的最美的一幕。

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你遇到一个对的人,在你认为对的时间,你们都向对方走出了对的一步,身体的距离那样近,心里的距离那样近,当生命线交错时,心底也被刻上一个名字,当时不觉痛痒,此后却时常惦念,世人用四个字将这种感觉框了起来,“刻骨铭心”。

而感到刻骨铭心的我,有这样一个私心,只将乳名告诉我认准的那个人,只有他知道,只有他能叫,就似情人之间的昵称,简简单单的两个字,足以道尽无数心事。

我想合欢是对的,她对莫珩的感觉也是对的,即便莫珩不能同样对她,合欢也有权利永远喜欢这个人。她喜欢的是那份感觉,只有一个人可以带给她,若是失去了,她便了无牵挂,自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干。我心痛的对自己说,倘若师然对我不能如我对他一般,我的心也会失去……我简直不能想象那种场景,他的视线越过我,看向另一个女子,我看着他,可他看不见我。如果这样,我倒宁愿挖去他的眼睛,或者挖去自己的。

我之所以会有这番想法,大约是因为我和师然都向对方走近了一步吧,倘若没有这一步,心也不会被填满,自然不觉得失落。对于别人,一步只是一步,对于情人,一步就是万里。所以,因为爱情而想不开的人,大多是经历过爱情绽放时的璀璨,却想不到下一步便是摧残,要是在最初萌芽时掐灭情苗,也无所谓伤心吧。

卷三 明日篇+结局篇 〇四

我想,爱情之所以迷人,是因为它能让我快乐。想到师然,我快乐,听他叫我阿九,我快乐,当他对我笑时,我快乐。但当我快乐的同时,也希望他能有和我一样的感受,希望我的一举一动也能令他快乐,这也是我的快乐。

那天,我们并肩走在院子里,我对师然说,师然,我想我知道我的要求了,假如我下棋赢了你,你能帮我实现它么?

师然似笑非笑道:“好,你说来听听?”

我说:“嗯……其实也不算什么难事,我只是希望,你能把我当做一个女人看待,可以么?”顿了顿,补充道:“我所谓的……不是说性别,是……是独一无二的意思。”

师然问:“只是这样?”

只是这样,我点头道:“假如……你能做到么?”

师然审视着我不安和祈求的姿态好一会儿说:“你怎么会这么要求,我一直都把你当一个女人看待。”他拉住我的手,眼里星光璀璨:“你从没感觉到么?”

我傻傻的说:“没有啊,你一直没对我说过喜欢,也没有……我还以为在你心里,我和云姿一样,和莫媛一样,和合欢一样,只是个过客。”

师然含笑的插嘴道:“你刚才说……也没有什么?”

——也没有……亲过我。

我咬住唇,含含糊糊的吐出这几个字,脸上的温度已经烧开了。

我不敢看师然的神情,不敢望着他的眼睛,只是突然觉得一道阴影压过,接着,我的下巴被轻轻托起,咬住的下唇也覆上了一抹温度。

甜甜的,暖暖的,他的唇抵住我的,轻语着:“阿九,我喜欢你。”

一个女人最大的快乐是什么?是在她最美丽的年纪遇到最正确的人,他们共同作出了最恰当的决定,他们是最适合在一起的人。

男人和女人,有个词,叫圆满。

*

我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屋里的人只剩下勾刑、师欣颜、师云和幻术师。

我静静坐在椅子上,半阖着眼沉淀情绪,耳边持续传来幻术师的声音,他说:“你醒了,先不要提问题,选择相信自己记起的真相,那是你脑中封存的记忆,你有什么疑问就问你自己,因为这些记忆都是你亲眼所见……”

我听从幻术师的建议,一动不动,默默地呼吸,任由从眼角处溢出的眼泪缓缓流下,心里的痛,只有眼泪可以治疗,或是心爱人的一句话,但此时,正是因为那句回响在耳际的“我喜欢你”,心里才会痛,眼泪才会流,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如何阻隔它们之间的联系。

师云走了过来,趴在我腿上,秀丽的眉毛不自然的皱着:“娘,您是不是想起了爹?”

我张了张嘴,试图发出声音,不想却沙哑的瘆人:“你爹,果真是不在了么?”

听到这话,师云红了眼,低着头,苍白的小脸涌上无措。

我闭上眼:“我想休息,剩下的,下回再继续吧。”

躺在客房的床上,我屏住呼吸,双手捂着胸口,缓缓回忆师然的神态。

我说:“那你靠着我睡会儿吧。”

他的头不动声色的靠向我,乌黑的发披了一肩,轻轻滑过我的面颊,淡淡的痒,暧昧的轻触。

他说:“你说得好像是在养猪。”

那时我又气又笑,只想说:“我要在你的城府里养一辈子。”

几天后,我用掌心贴住他的,感受生命线交错的悸动,他牵着我的手,走在院子里,我看不见周围的景色,只看到那抹轻轻浅浅的笑容,已经听到从那薄薄唇的里说出的那句话:“阿九,我喜欢你。”

唇齿的温度还在,人却再也回不来了。

师然,这样的痛,你可懂得。

第二天一早,我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门外好像是师云在叫。

我睁开眼,想张嘴回应,却发现自己动弹不得,头又重又昏,浑身都在发热,很明显,我是病了,心病导致了身体上的病。

师云冲进来的时候,后面还跟着勾刑和师欣颜。

师云一脸惧怕,哭着求我不要走,不要离开他。我便在想,此时的我是否顶着一张大势将去的脸?

勾刑扫了我一眼,一手搭上我的脉,微闭上眼,不语。

透过模糊的视线,我看到他松了口气的表情,接着听他说:“感染了风寒,只好好好休养,会好的。”

我扯了扯嘴角,无声地说了句:“谢谢。”心里却在说,不会好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只知道屋里有人离开,又有人进来,然后再次睁开眼,只见勾刑,他正扶起我喂我喝药,药汁滑过喉咙时,竟然感觉不到太强烈的苦涩。接着是白水,喝了小半杯,嗓子终于不再焚烧。

我躺下后,他掖了掖我的被角,问:“能说话么?”

我点点头。

他又问:“想说话么?”

我想了想,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是说:“不知道该说什么。”

勾刑那双漆黑的眸子流淌着我看不懂得意味,他勾起嘴角:“事情不能都憋在心里,憋在心里,病不会好,你得说出来。”

我说:“我不知道从何说起。”接着又补充:“不如你问我,你多问我一些……”

勾刑将我散开的发拨向一边,沉吟道:“你这次回复的记忆,不愉快,记忆里一定有些让你不愿意忘记,却不得不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忘记的人,是么?”

不知道为什么,仅仅是听到这样简单的一句话,我的眼眶又湿润了,眼泪永远比心要诚实。

我说:“他不是我将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忘掉的人,是我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记住的人,以前他在时,我记得不深刻,后来记得深刻了,他走了……”

我和勾刑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话题的中心都是围绕着“师然和我”。

我告诉勾刑,那时候的我真是天真懵懂,无知浅薄,明明喜欢他却不敢说出口,但是师然却比我更可恶,明明也喜欢我,却迟迟瞒着不说。我说,师然是我见过的男人里让人最无所适从的一个,也是最找抽的一个,可惜的是,以前总想抽他,因为他的神秘,因为他的隐忍,因为他的包容,让我总是活在一种莫名其妙的自我感觉良好中,当时因为爱,没有抽,现在很想抽他,触摸他,感受他的存在,却无人可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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