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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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热血瞬间往刘芬脑子里往上涌,怎么能这样欺负人啊?都是离婚的身份,刘芬特别能感同身受,要是夏大军再婚邀请她去,肯定是满满的恶意。

汤宏恩语气沉重,刘芬也不知道哪里生出的勇气,隔着电话掷地有声:

“好,我一定陪你去!”

1098:您瞧瞧镜子里的自己(加65)

汤宏恩点到即可,也没得寸进尺,刘芬答应了他就转移话题,没抓住这个问题不放,一定要让刘芬承认和他是一家人之类的…那不是废话么,成为一家人是早晚的事,这种事还得看行动,靠嘴巴叫嚣没用!

刘芬挂了电话都还在生气,像她这样的人很少说别人的坏话,但季雅真的是太嚣张了,就算刘芬和汤宏恩不在一起,也觉得季雅欺负人的行为毫无道理:

“您说她咋能这样?”

刘芬把季雅邀请汤宏恩出席婚礼的事说了,于奶奶翻个白眼:“因为季家太惯着她了,小时候挨打挨的太少,只顾自己高兴还不行,一定要给别人找不痛快,这就是季家没把闺女教好,自私自利!”

季淮辛连自己女儿都教不好,好意思当什么教育家。

于奶奶又把季淮辛暗暗鄙视一番。

不过汤市长也真是,逮着机会就要给阿芬下套子。

刘芬说汤宏恩语气低落,似乎别人笃定他是孤家寡人这事儿让他很伤感…这些话,于奶奶是一个字都不信的。

这就是男人骗取女人同情心的招数。

不仅是男人会怜惜女人,反过来也有女人怜惜男人的,汤宏恩这臭不要脸的,居然把这样的招数用在阿芬身上,可怜阿芬老实至此,怎么招架的住?

算了,不要戳穿了,要能被骗一辈子,也是阿芬的福气。

刘芬义愤填膺,就没注意到于奶奶面色古怪。

等夏晓兰从学校回家吃饭,刘芬把事情一说,夏晓兰和于奶奶是一个想法——居然扮可怜,把这些心理战术用到她妈身上,汤市长真是太不要脸了!

亲妈被哄骗,哪怕不是出于恶意,夏晓兰也特别想提醒。

可话到了嘴边,看着刘芬眉头不展,她又把那些话咽了下去。

如果她妈对汤市长毫无感觉,不管汤市长把自己说的再可怜,她妈都不会在意动容,甚至还会觉得卖惨的男人非常滑稽可笑。

夏晓兰也想到了汤宏恩家里的冷清。

她当时不也是脑袋一抽,有些同情汤宏恩孑然一身,才开口邀约汤宏恩去商都过年么?

夏晓兰能理解汤宏恩的意思,季雅咄咄逼人,故意要在鹏城举办婚礼是炫耀,汤宏恩大概忍无可忍,想真正公开和刘芬的关系。

那也就公布呗,指不定还有什么牛鬼蛇神的人物跳出来反对呢,早点看清汤宏恩身边有哪些反对力量,夏晓兰也能早点替亲妈打算。

谁伤害她妈都不行。

哪怕是那位宋老的家人。

季雅连结婚都要给人添堵,夏晓兰只能如她所愿,以汤市长“家人”的身份出席婚礼,想必季雅女士会很高兴咯!

谁给谁添堵还不一定呢。

夏晓兰想法变化,冲着刘芬笑:“汤叔叔是挺可怜,按理说都离婚十多年了,两人桥归桥路归路彼此过自己的日子就行,季女士就是不放过他,屡次挑衅。她再婚的对象是外国人,可以不在乎国内的舆论环境,汤叔叔却是要在鹏城继续任职的,季雅的邀请,他若是不去,季雅肯定会得意洋洋,他要是去了,说他大度的人肯定也有…更多的恐怕会在背后看他笑话,形单影只去参加前妻的婚礼,岂不是真的很可怜么。”

刘芬点头,“是啊,他还要在鹏城上班——”

季雅和乔治无官无职,办了婚礼拍拍屁股就能走。

汤宏恩走不了。

在哪里上班要听从组织安排,想到婚礼过后汤宏恩要一直被别人议论,不管是嘲笑还是可怜同情,刘芬都很不舒服。

她不知道自己的做法对不对。

汤宏恩要带她出席,两人关系也瞒不住了。

但她能不能替汤宏恩撑起面子?

刘芬唯一迟疑的就是这个,她可能需要一点支持,抬起头看女儿,夏晓兰仰着下巴一脸自信:

“妈,汤叔叔这么可怜,我们可不能让别人有机会嘲笑他,这个忙我们必须帮!您做的很对,等10月2号那天,我俩陪着汤叔叔一起出席。”

做的很对吗?

刘芬莫名就笑了。

“我就怕给他丢人。”

一想到这个,刘芬忽然紧张起来。

抛开季雅神经病的偏执来看,她和季雅的确差太多了。

季雅会的,她都不会。

她一个离异的农村妇女,跟在汤宏恩身边,真的是撑场面而不是丢人?

刘芬之前脑子一热鼓气的勇气,好像潮水一般退去。

自己太冲动了,不该答应汤宏恩,不自量力陪着汤宏恩出息那种场合,真的是…刘芬情绪低落,夏晓兰双手搭在她肩膀上:

“妈,您跟我来。”

刘芬被她推着,走到镜子面前。

“您仔细看看自己,您到底有多久没照镜子了,现在的您,和两年前的您,简直是两个人!”

两年前的刘芬,干瘪黑瘦,说她是个女人,身上连一点女人味都没有,分明是一头只知道干活的老黄牛才对!不不不,干活的牲畜都要被人喂饱,夏家巴不得刘芬能饿着肚子干活,拉磨的驴子都能休息,刘芬比驴子还惨。

物质上的贫困是其一,其二是长期被精神打压。

生不出儿子,是她的错。

和妯娌有矛盾,是她的错。

女儿没教好,也是她的错。

在家庭里没地位,好事轮不上,背锅就肯定是她。

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不仅是物质的穷困,从头到脚都被否定和忽略,夏晓兰刚刚“睁眼”时,瞧见的就是一个畏畏缩缩,忍气吞声,懦弱和麻木的女人。

但那是两年前的事了!

现在镜子里的刘芬,穿着得体的衣服,容貌上的大变样是其次,最重要的是精气神。

她的背挺直了。

她的眉眼间不再满是愁苦。

两年时间改变的不仅是刘芬的物质生活水平,她拥有了事业,这帮助她从精神上站起来了!

刘芬可能真的没有真正打量过自己,镜子里一高一矮两个身影,和正值妙龄的女儿夏晓兰站在一起,刘芬也不输什么的。

不是说她真的像20岁的夏晓兰一般年轻貌美,而是她整个人的整体状态太棒了。

“您看见了吗?现在您,站在谁的身边,都会让对方感受到来自旁人的羡慕,没人会质问您的出身来历和家庭情况,看见您这样大方自信,别人会羡慕汤叔叔!”

1099:脱胎换骨(1更)

畏畏缩缩的人才会被质疑。

自信大方的人,走到哪里都不会有人质疑。

人要是先瞧不起自己,就别怪别人也瞧不起你,是你自己浑身散发着“我好害怕,我很丢人,不要看我”等负能量,那引来别人的欺负,自然也不奇怪。

就像夏晓兰第一回去周家,落落大方没扭捏,周家人还不是要对她客客气气。

自信不是盲目,夏晓兰左思右想,她家母上也不该畏缩啊!

京城的几家服装店,夏晓兰只有开业造势时花过心思,后来她忙着学业,忙着鹏城的事,根本没时间打理,现在第三家分店都开了,平日里不全是刘芬在管理么。

一家店,旺季时每个月至少能做到2万的利润,这钱是谁赚到的?

是刘芬!

刘芬没有李凤梅能说会道。

可李凤梅在商都自己经营后,连开第二家分店都瞻前顾后。

在京城这边,开分店的进度是夏晓兰决定的,可开一家‘蓝凤凰’,刘芬把店管了起来,还兼顾着luna门店的事。

开两家分店,刘芬照样把店管着。

如果又开了第三家分店,刘芬是比之前忙了些,可也没见她出错啊!

夏晓兰觉得她妈这个水平,就算不管着家里的生意,要有不介意刘芬文凭的,去一般的公司当个经理已经没问题了。

手下管着小20人都没出啥岔子,几家服装店都照常运转,盈利也非常可观,这本事哪里差了呀。

夏晓兰能做到今天这一步,是有上辈子的积累。

刘芬一个文凭不高的农村妇女,花了两年时间有现在的本事,固然是夏晓兰好不吝惜的教刘芬,给刘芬实践成长的机会…也说明刘芬本来就很聪明。

夏晓兰早发现了,刘家三兄妹都不傻。

就算是瞧着最傻的小姨刘芳,那和一般的农村女人比,也不能叫傻吧?

刘芳傻?

刘芳要是傻,就不会一门心思嫁到城里去,能叫当年的梁秉安娶她,除了长得漂亮,刘芳是有心机本事的。

在踢到夏晓兰这块铁板前,刘芳这些年的日子都过得很滋润呢。

剩下的她妈和她舅,那就更不傻了,她舅不也把装修公司搞得蒸蒸日上么。

刘芬照着镜子在发怔。

如果不是夏晓兰硬拉着她照镜子,她大概也不会留意到自己的变化如此大。

夏晓兰进一步问她:“要是把您管着的店都拿走,让您回到两年前那种境况,您有没有信心把服装店重新开起来?”

刘芬迟疑了一会儿,如实点头。

她已经知道流程了。

让她去创新可能办不到,但叫她复制夏晓兰的成功,刘芬从头到尾全程参与,她知道在哪里拿货,对服装有了审美,学会了推销技巧,也知道如何控制成本…做别的行业不行,做服装的话,刘芬还是有几分自信心得。

“那不就行了,让您白手起家,您也很快会重新成为万元户。经济上您又不依靠汤叔叔,要是以后和汤叔叔有了矛盾,您靠着自己的本事也能过得很好,那还有什么能让您不自信?”

什么东西都是假的,现在喜欢的要死要活,保不准哪天就变了心。

现在锦衣玉食,说不定何时就家道中落。

身边的环境会改变,属于自己的本事永远夺不走。

刘芬摸上镜子,所以她到底在怕什么呢?

如果汤宏恩认为她不够好,又何必要和她在一起。

一直是汤宏恩在表达好感,或许正该到了她需要做点什么的时候。汤宏恩也没要求她实质上付出什么,只需要她站在他身边,一起去应对前妻季雅恶意满满的婚礼邀请!

心里的各种纠结,一下子好像都变得无足轻重。

刘芬重重点头:“晓兰你说得对,是我想的太多,把简单的事想复杂了。”

老实人不说假话,刘芬也很讨厌趾高气昂不尊重别人的季雅,现在摆在刘芬面前的首要问题,是一定不能让季雅看笑话。

不能看汤宏恩的笑话,也不能看她和晓兰的。

刘芬摸摸自己的头发和身上的衣服,她要把自己好好收拾一番。

念头通达了,刘芬整个人都有了微妙的变化,于奶奶就纳闷儿,扯着夏晓兰问:“你给你妈吃啥灵丹妙药了?”

夏晓兰郑重道谢,“是您潜移默化教的好,我妈这两年的变化,可不仅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于奶奶表情不太自然,“别给我灌**汤,你妈要去参加季雅的婚礼,你没有啥打算?”

“把心态放稳当去,气得跳脚的恐怕是季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她每次都学不乖。”

乔治就是在威尔逊家族里有点权力了,这管事权来的突兀又奇怪,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都说不好,季雅却又抖起来了。夏晓兰就像想不通有啥好抖的,乔治在身家上能把她压住,难道还能跳起来和汤宏恩掰手腕?

脑子有毛病呢。

在鹏城投资,以为汤宏恩会因为外商身份要跪舔乔治么。

明明是给汤市长送政绩,夏晓兰觉得乔治和季雅的行为十分不符合逻辑。

邀请汤宏恩参加婚礼,是为难恶心汤市长?

不就是忘记了脸疼是什么滋味,等着被打脸么。

于奶奶摸摸下巴,“那也不能输了阵势,季淮辛以为自己倾力培养出来的就会是大家千金,我看是绷着一张皮唬人,一点德行都没有。”

于奶奶让夏晓兰去打听个姓孙的裁缝,外号叫孙一剪:

“他现在人肯定不在了,不过手艺或许传下来,要能找到孙一剪的后人,肯定比什么瑞蚨祥的手艺强。”

瑞蚨祥说什么老字号,以前明明是是卖布的,现在摇身一变也帮人做衣服了。

孙一剪就不同了,以前是给紫禁城里的贵人们做衣服的,抓出来给阿芬订做两身衣服,谁说泥腿子没有翻身的时候呐?

于奶奶搞得阵仗十分大,夏晓兰哭笑不得,这是去参加季雅婚礼呢,还是她妈自己结婚呢?

不过听着于奶奶讲“孙一剪”的厉害,夏晓兰倒是心中一动。

那就找找呗,给她妈做两件衣服是阵势太大,没准陈锡良那里用得上。

老手艺人都是宝,挖到一个算一个,能被于奶奶推崇,夏晓兰倒是很期待。

1100:夏总交待的任务(2更)

季雅的婚礼在国庆节后的第二天。

也没几天时间了。

鹏城气温高,就算到了10月依然能穿裙子。

于奶奶让夏晓兰去打听的“孙一剪”,历代都是给紫禁城里的贵人量体裁衣的,后来人民当家做主了,紫禁城里的贵人都从云端落下了,“孙一剪”是孙家最后一个进宫伺候过的裁缝…反正孙一剪给于奶奶做衣服时,于奶奶才双十年华呢!

那时候孙一剪都快50岁了,于奶奶笃定这人现在不会活着,但孙家应该有后人在:

“他们这样传了好几代的手艺,除非家里人都不在了,必然得有人继承祖上的手艺。”

传承就是这么一回事,一代又一代的传下去。

再说了裁缝这门手艺是能谋生的,孙家后代总有人需要一门吃饭的技艺吧?做生不如做熟,当裁缝多有经验呀。

夏晓兰将信将疑,“那可说不好,前些年那么乱,孙家祖上有这样的资历,说不定还会变成惹祸的缘由。”

一句话搞得于奶奶很低落。

那倒也是。

给紫禁城的贵人做过衣服的,到了民间很受追捧。哪怕紫禁城里没有了皇帝,孙一剪凭着名气和手艺还能给于奶奶这样的富商千金干活呢…于家也不是一般的富商,最鼎盛的时候,商都有一半的商铺和地皮都和于家有关系,商都现在一些见证了历史变迁的老人们还记得,建国前商都有个‘于半城’呢。

于奶奶就是传说中于半城家的闺女,都能有半座城了,于奶奶什么好东西没见过?

还能这样推崇孙一剪的手艺,夏晓兰自然会十分好奇。

她照着于奶奶的吩咐去打听孙一剪,于奶奶只记得对方当年家在哪一片,具体住哪里不知道。

也是,她在京城求学的时候,于家在京城也有宅子,孙一剪都是自己上门给于奶奶量体裁衣的,时隔这么多年,让昔日的于大小姐将一个裁缝家的地址牢牢记住,也真是太为难人。

夏晓兰能说啥,只能说有钱人的世界她不懂,她不该为了一千万沾沾自喜,贫穷还是限制了她的想象力!

不过于奶奶至少提供了有用的线索。

夏晓兰自己要上学,雇人去打听就行,孙家也是有名有来历的,只要有这个人存在肯定就有痕迹。

蓝凤凰的秀水分店里有个女店员叫王琳,勤奋好学,同时间招的一批员工,夏晓兰对王琳印象非常深刻。一个服装店的店员,因为在秀水街分店上班,主动想学英文,这本来就是个上进的人。

上进的人夏晓兰愿意给对方机会。

分店越来越多,招不到合适的管理者,那就自己培养呗。

刘芬也觉得王琳勤快好学,母女俩都有提拔王琳的想法,夏晓兰干脆将寻找孙家人的任务交给了王琳:

“你最近英语学得怎么样?”

距离王琳说要学英语也有四五个月时间,夏晓兰想试一试,看这人是不是心眼多,故意投其所好说好听话来哄她的,所以夏晓兰张口就是英语。

王琳猛然被夏晓兰单独召见就比较紧张,夏晓兰这样一搞她就更慌了。

不过她也有点心理素质,秀水街经常有外宾出入,王琳没背几个单词的时候就敢比手画脚和外国客人和交流,夏晓兰总不会比外国人更难交流吧?

这样一想,她慢慢就冷静下来了,也用英语回答夏晓兰。

夏晓兰还挺满意:

“你这日常交流没问题了呀,还真是用心学了!”

夸得王琳有点不好意思:

“夏总,日常交流也不用多少生僻词汇,我还差的远呢。”

这是真话,几个月时间要能学成夏晓兰的水平,要不就是语言天才,要不王琳原来就水平很好,说自己不会是在扮猪吃老虎。

王琳的学习态度叫夏晓兰满意,她把孙一剪的事对王琳交待:

“尽量找到孙一剪的后人,只是有血缘还不行,要继承祖上手艺,会做衣服的!”

夏总家自己就开了几家服装店,王琳不知道夏晓兰为什么要找个裁缝,但这是夏晓兰第一次单独吩咐她的事,王琳自然是拍着胸脯保证要完成。

她自己白天要上班,回家后对家人一说,她妈就大叫:“老王,你瞅瞅这咋回事儿,王琳那个小老板叫她找人呢!王琳,找不到不扣工资吧?”

王琳傻眼,迟疑道:“夏总不是那样小气的人…”

但她反而会不好意思。

蓝凤凰的待遇太好了,在试用期满后,除了基本工资她们都有提成。

卖的多拿得多,王琳要努力学英语不就为这个么。秀水店里经常有外国客人光顾,她自己勤学死记,现在能和外国人日常交流,抓住了这部分顾客,业绩自然是店里最高的。

王琳底薪加提成后每个月拿的钱,比她父母工资加起来还高,随着推销技巧日渐提升,甚至还有越来越高的趋势。

这份工作对王琳来说太重要,对王家来说也太珍重。

谁也没想到,伍行长当初给的人情这样大,以王琳的学历,眼下也不可能再找到比这待遇更好的工作。王琳爸爸听了女儿的话,重重点头:“你安心上你班去,既然是你们老板要找的人,这个孙家只要还有后人在,哪怕躲在老鼠洞里,我们也要把孙一剪的后人翻出来!”

大家都有工作。

但长辈辛苦一辈子,不还是替孩子打算?要不咋有人早早退休叫家里孩子去顶班!

王琳这个工作不能丢,还得干得更好才行。王家发动全家去找人,就像当初服装的开业发传单的时候,别小看平头百姓的能量,老京城人在这座城市扎根多年,谁知道他们认识哪些人?

夏晓兰不知道王琳找人的过程,反正没过两天,王琳就说把人找到了。

“真的?那我亲自上门去请。”

王琳迷茫,“夏总,我都叫他明天自己过来了,是不是我做错啦?”

夏总多忙的人啊,还亲自去请孙家后人,王琳理所当然的认为该孙家后人要配合夏晓兰的时间。

这就是夏晓兰的惯性思维在作怪,于奶奶推崇孙一剪的裁衣技术,夏晓兰就认为孙家后人很牛逼…时移势迁,于半城家的大小姐都要扫大街,给与大小姐做衣服的孙一剪后人,要是运气差点,可能比于奶奶混的还不好呢,能有大老板找上门,也没啥好倨傲的。

1101:有几分真传(3更)

南锣鼓巷。

一张大案桌摆在院子里。

桌子上放着皮尺和布料,还有一把寒光闪闪的大剪刀。

“就是这把剪刀!”

夏晓兰把人带到,于奶奶没说孙春生和祖辈长得像不像,但于奶奶认出了寒光闪闪的大剪刀。孙一剪的绰号就是根据这把剪刀来的,别人做衣服是比比划划,要拿笔在布料上做记号,沿着标记好的轮廓把布料裁剪出来。

孙一剪就是不同,量体裁衣一气呵成,每次量完尺寸听完要求,抓起随身携带的大剪刀就咔嚓咔嚓冲着布料下手。

孙一剪不是乱剪,他是对这本技艺太熟了,根本不需要做什么记号,该裁剪多少布他心中有数呢,绝对不会多一寸也不会少一寸,别人算来算去,都不如孙一剪这样省布料…达官贵人和富商是不需要省这点布料,但有人替自己省钱,总归是高兴的,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别人浪费乱糟蹋,同样做一件衣服,孙一剪要比别人省料子,次数多了,找孙一剪做衣服的人心中都有数!

于奶奶认出了孙一剪不离身的大剪刀,证明王琳没找错人。

孙春生有没有继承祖上的技艺,于奶奶自然有办法验证。

她让孙春生给夏晓兰裁一套衣服看看。

孙春生今年三十多岁,自称是孙一剪的长孙。

孙家自然没有住在原来的地方,不过也没搬太远,至少没有流落到京城以外的地方去嘛,要不王琳家人可打听不到。

就是夏晓兰挺奇怪,他是孙一剪的长孙,也是孙家技艺的继承人,被王琳找到时,孙春生在电影院当售票员!

这人也畏畏缩缩的,一点都不大方。

背始终弯着,瞧着没啥男子气概,还没什么主见,王琳去要他来见夏总,孙春生都不知道是哪个夏总,还是跟着就来了。这不是随和好说话,根本就是随波逐流!和佛系的财务主管应金川有异曲同工之妙,夏晓兰觉得自己脑壳痛,一个两个的,她都找的是些什么人!

所以夏晓兰是没报什么希望的。

于奶奶让孙春生做衣服,孙春生问要做啥,于奶奶指着夏晓兰:

“你给她做一身旗袍吧,年轻姑娘穿的,不要绷在身上太紧。”

夏晓兰那身材,配上脸简直是魅惑无双的,还是学生身份,那种特别显身材的旗袍的确不太适合。

孙春生听完要求就是量尺寸,肩膀多宽,手臂多长,胸围和臀围还有腰围,这些都是要量的。

拿起皮尺到时候孙春生还显得笨手笨脚,想到他是电影院的售票员,平时也应该没什么机会给人做衣服。

可能孙春生把布料铺开在桌上,拿起那把寒光闪闪的大剪刀时,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背还是有点驮,落剪却极为爽快果断。

咔嚓、咔嚓…孙春生剪完布料,夏晓兰没看出来什么名堂,于奶奶也没说话。院子里摆了一台缝纫机,孙春生摸着缝衣针迟疑了一会儿,还是把布料拿到了缝纫机上。

夏晓兰注意孙春生的一双手,灵巧又干净,指甲修建的很整齐,没有污垢,也没有老茧。

一般女同志的手,也不一定保养的这么好。

“这是裁缝的手。”

于奶奶解惑:

“裁缝要靠手上功夫吃饭,越是好的裁缝,他们都对自己的手越看重。一生都在和布料打交道,指甲有倒刺,手上有老茧都会刮花布料。”

好的料子是丝,是绸,不是老百姓们穿的工人蓝,不是人造的纤维‘的确良’,天然织造的布料都很娇贵。

于奶奶好像对孙春生有点期待了,夏晓兰也搬了个凳子等着。

孙春生裁衣服快,用缝纫机也很利索。

这样一个人,就算干着售票员的活,也没有把祖上的手艺丢下。

他哒哒哒缝完了衣服,又用剩下的零碎布头做了盘扣。

一件旗袍很快就成型了,孙春生把衣服熨烫好,于奶奶让夏晓兰去试试。

夏晓兰也从善如流。

不管咋说,有手艺的人值得尊敬,莫名其妙把人家孙春生叫来,孙春生脾气好照着于奶奶的吩咐做好了衣服,夏晓兰连试都不试,那就太过分了!

夏总就是个小老百姓出身,和人民群众是能打成一片的。

到了屋里换上衣服,她立刻感受到了细微的差异。

这旗袍穿上身特别舒服!

她能穿所有的小码衣服,但小码和小码之间还是有差异,不同的服装厂生产的衣服,不同版型有不同的松紧。哪怕陈锡良找设计师按她尺寸修改了细节,当时穿的时候不觉得,孙春生做的旗袍一上身,她立刻感受到了两者间的差异。

旗袍的长度到脚踝上,

开叉的位置不影响她走路,却又不会暴露。

裙子有点宽松,却不影响版型,肩颈处真是十分舒服,她走路也要,抬手整理头发也罢,一点都不紧绷。

“孙师傅的手艺很好!”

夏晓兰马上暴露了她土鳖的真面目。

说到底,她根本没享受过真正的“高级定制”。

孙春生做的这个,绝对算高级定制了,比之前在商都给刘勇做衣服的老裁缝还强!

于奶奶看她转了两圈,也轻轻点头:

“是得了孙一剪的几分真传。”

孙春生的背就更弯了,面色还有几分羞色:“我爷去世的早,没能手把手教我两年。”

他好像本来也不觉得自己有多牛逼。

于奶奶的口气,配合她的年龄和气度,分明是从前孙一剪的老客人,也就是穿过孙一剪亲自做的衣服,孙春生自然很紧张。

夏晓兰看孙春生都要把头埋到地缝里去,连忙叫住他:

“孙师傅,这次冒昧请您来,是想让您替我家人做两身衣服,这是首要目的。但您的手艺出众,有没有考虑过做回孙家的老本行?”

不是要去鹏城参加季雅婚礼么,孙春生替她妈做好衣服,顺带把孙春生给陈锡良捎带过去。

夏晓兰觉得孙春生有大用。

luna要发展,陈锡良总是缺人的,孙春生这手艺能帮上忙。

别的不说,汪明明不是瞧不上luna这个初创的内地小牌子么,夏晓兰穿着孙春生做的旗袍浑身都舒坦,想来女明星也不至于比她更挑剔吧?夏晓兰这土鳖是被孙春生的技术给震慑住了。

孙春生抬头,“你让我当裁缝?”

他这个人大概没什么心思,满面都写着“你知不知道电影卖票的工作多紧俏”这样的想法,让夏晓兰不能直视——简单成这样,还想从夏晓兰手心了逃跑,怎么可能!

1102:当反派可爽了(4更)

在80年代,看一场电影是很时髦的。

电影售票员的工作自然也是铁饭碗,时不时能替亲朋好友搞到两张不要钱的福利电影票,这份工作它根本不差啊!

夏晓兰张口就叫孙春生干回孙家的老本行,为了什么?

为了孙家那把寒光闪闪的大剪子,没生锈没变坏,还是磨的那么光亮,可见孙春生平时也有精心保养。

为了孙春生那双保养得当的裁缝手,和于奶奶口中“有几分真传”的技艺。

再好的技术不练习都会生疏,孙春生要不想当裁缝,他好好干着售票员的活儿呗,平时肯定没少私下里练习家传的老手艺。

夏晓兰都没怎么花功夫就说服了孙春生。

“我早就不想做了,辜负了单位的信任。”

孙春生低着头,很是羞涩。

他是真的不想干售票员的工作,孙家人就该摸剪刀,就该做衣服,但他没勇气辞职。

电影院的工作多稳定啊,他有勇气,家里人还不允许呢。

其他老字号传承人,胆子大的已经重新开门营业,孙春生比较怂,要他自己开个裁缝店自负盈亏他没胆子。

夏晓兰说要请他去做衣服,工资还不低,孙春生简直如蒙大赦,总算能摆脱不喜欢的工作,他能不高兴吗?

夏晓兰让孙春生给刘芬量体裁衣,料子让孙春生自己选,孙春生快活的要飞起来。

这人好像真的很喜欢做衣服。

难为他干了这么多年毫无兴趣的工作,平时替家里人做个衣服,还要被老婆骂没出息,说一个大男人整天围着针线打转。

可这世上订好的裁缝和设计师,还真是男性占了多数。

陈锡良是男的,他就是对设计衣服很着迷。

孙春生这个孙一剪的长孙,就是喜欢做衣服也没毛病。

夏晓兰本来想给她妈订两件衣服去参加季雅婚礼,没想到挖出个技术强人,从天而降的孙裁缝,不要白不要,赶紧捡起来给陈锡良送过去。一个喜欢当设计师有想法,另一个动手能力强悍,陈锡良一定会非常欢迎孙裁缝。

夏晓兰对孙春生的手艺满意的很。

于奶奶也很想念孙一剪,趁着孙春生没去羊城前,于奶奶还让孙春生替她裁剪了几件衣服呢。

刘芬的气质很贤良。

夏晓兰长得妩媚,刘芬人称‘刘老实’,没那么多机灵心思,人就显得很端庄。

和于奶奶生活了两年,潜移默化的也改变了气质和仪态。

刘芬也从根子里变得有自信,孙春生做的衣服穿在她身上是相得益彰。

国庆节是和周末连在一起的,10月1日是周一,所以这个周末是3天假。去年才刚刚大阅兵过,今年的国庆节比较低调。按照学校的规定,季雅举行婚礼那天已经收假上课,季雅真是有面子,夏晓兰为这件事还请了假…要知道夏晓兰做生意都没耽误过上学,给季雅这么大的面子,总要从别人的地方找补回来。

季江源肯定要请假的,抚养账单是一回事,季雅的婚礼他要出席。

宁雪也要请假,甄文秀已经说好了要带宁雪去参加婚宴。

季雅还邀请了宁彦凡,被宁彦凡以年龄大身体不适的理由给推掉了。

还有季家一大家子人,都是要动身去鹏城的,季雅办个婚宴把所有人都折腾不轻。

这些人都是要一起去鹏城的。

但他们都不知道夏晓兰和刘芬要过去。

谁也没往那处想,季雅结婚怎么也不可能邀请夏晓兰母女嘛,季江源这个亲儿子和季林这个亲大哥,也想不到季雅会给汤宏恩发请柬,还让人家携带家属一同出席的神操作。

夏晓兰不是急着去给季雅的婚礼帮忙,恰逢周末,连带着国庆节一天假,时间难得充裕,她要把孙裁缝给陈锡良送去,顺便和陈锡良说一说luna的事。

但除了季江源,其他人并不知道她每周都准时往鹏城跑,经常和季江源乘坐同一航班往返啊。

在飞机上遇到夏晓兰时,季林和甄文秀等人的表情都很精彩。

“真巧啊!”

夏晓兰由衷感叹。

甄文秀有点磨牙。

季林却死死盯着刘芬。

上一回在全聚德,汤宏恩就是带着这个女人。

公开场合都不避嫌,汤宏恩是什么意思?

这一家的女人都很有心机,女儿夏晓兰牢牢巴上了周家,当妈的更不要脸,都多大年纪了还去勾引汤宏恩——季林这样的人心里有屎,看别人身上就全是屎,却闻不到自家人身上的臭。

刘芬要是都算不要脸,像他妹子季雅那样的,就该抓去关猪笼沉塘了!

“刘阿姨。”

季江源客客气气和刘芬打招呼,刘芬也很得体回应了。

季江源是夏晓兰同学,也是汤宏恩的儿子,上一辈的矛盾不该延续到季江源身上,刘芬这点还是分得清。

季江源不过和夏晓兰母女说了几句话,甄文秀不爽的很,同时也很有危机感。

季江源和夏晓兰太熟了,语气神态,一看就没少来往,熟悉的程度让甄文秀压低了声音,“夏晓兰不是和周家那谁在处对象吗,两人吹了?”

宁雪从来不管这种八卦,架不住别人要议论。

吹什么吹,就在半个月前,夏晓兰还带着周诚出现在华清食堂,宁雪摇头:“听说感情很好,妈您关心她的事做什么?”

要不是亲妈,宁雪肯定毫不客气的评价甄文秀太无聊。

甄文秀一噎,她在替谁操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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