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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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告诉了桑曼几人,刘慈等面临的困境,凡勃伦祭司的随从和桑曼都强烈要求救人,侯爵也只能虚伪附和。
在几人回到胡苏姆城后,为了说服牧师们相信自己的经历,维斯就花了不小功夫。然后他几乎将刘慈睡过的卧室拆除,才在书桌下发现了那行小字。
维斯苦思两天,才尝试着利用吸引黑夜胡苏姆的墨竹来建立两个地方的链接。
这位极具研究精神的暗黑法师成功了,刘慈和众人得以平安归来。
凡勃伦祭司在胡苏姆多停留几天,当然不是因为舍不得维斯。事实上祭司大人曾试图再征用刘慈的盆栽建立连接,可惜墨竹摆在书桌后毫无反应。
看着颜色重新变得青翠,无精打采的盆栽,凡勃伦祭司不太确定是他自己搞出的信仰之光造成了影响,还是魔植功效不够,甚至是维斯在另一端认为阻止两地连接的建立…只能说哪种可能都有,他必须将这事儿尽快上报到圣地港。
当然,在这之前,胡苏姆市中心教堂,至少刘慈睡过的这间房间,里面所有的器具重点是那张奇怪的书桌,包括整个房间都需要封存。
刘慈等人虽然离开了那地方,光明骑士们所骑乘的马匹却被落下,滞留在胡苏姆的几天,两位牧师帮忙张罗,也不过是从商人手里勉强凑够二十几匹马,品相不好,脚力也不够好。
关于胡苏姆的消息,老祭司早让人快马前往圣地港,将消息上报了。原本凡勃伦祭司是为了押送暗黑法师才要前往圣地港,现在维斯就在黑夜胡苏姆,刘慈的位置就变得挺尴尬,由不重要的嫌疑犯变成了骑士团押送的主要对象。
幸好她内心够二够强大,不然瞧见斯特莱夫侯爵那意味深长的笑容,就足够人憋屈了。
二十四骑士留下一半,负责驻守胡苏姆市中心教堂。凡勃伦祭司也通知了当地教区,在刘慈众人离开胡苏姆前,耶世丹教区的大主教来过,与凡勃伦祭司有过密谈,至于耶世丹教区要在圣地港作出决断前如何处理,刘慈就不得而知,反正胡苏姆市中心教堂的守卫不动神色间不知道严密了多少倍。
在处理好一切事情后,凡勃伦祭司协同剩下的十二名骑士,再次和刘慈等人启程前往圣地港。
坐在了自己的马车,刘慈支走了桑曼,才有空查看自己的盆栽。
经过巨大的灵气消耗,竹子的墨色褪去,现在又重回了青色。青而无神,再也没有几天前的品貌和灵韵。
刘慈不解的是,若单单只是因为墨竹体内的木灵气,她就是木属性道基,筑基中期修为,体内的木灵气早就炼化成了更高层的木灵力。
没道理墨竹的木灵气吸引着胡苏姆,却放过了身怀更高级木灵力的自己呀?
这点是刘慈始终不解的地方。
她开始比对自己和墨竹的不同。人与植物这点先不说,墨竹也是最近才被她连续浇灌泉水…想到这里,刘慈灵光一闪。
她神识进入了莲池空间,对着池中的青莲左瞧右看,直瞧得青莲微微发抖。
“是你的缘故吧?话说,自从你在鄂尔多伦峰吸收了神秘的力量,改变的不仅是外表呀。”
青莲有自己的意识,刘慈一早就知道,不然也不会在还是莲子时就懂得偷听尘仙子的练气口诀。
只是一株莲花没办法和自己交流,刘慈真的很想知道,那使青莲外表变化的神秘力量到底属于什么…会是空间力量吗?所以使墨竹有了稳定现实和虚妄两界的能力?
刘慈也不太确定,不过青莲脉络中染上的那抹金色,的确给人的感觉很玄妙。明明它就在那里,以奢华的金色呈现,你却抓不住它的来历。
刘慈第一次挺遗憾,如果她是刘家当代信女,就能借用尘仙子的神通术。其中有一术法名“聆听”,能听到世间万物的心音,那就能和青莲交流了。
刘慈试图和青莲以精神力交流,对方没有回应她。她只得退出了莲池空间。
马车驶在郊外小道上,离胡苏姆城距离越来越远。不知为何,刘慈不禁转头回望了胡苏姆城一眼。
严格来说这次并没有什么危险,刘慈却有一种直觉,她和胡苏姆城将来还会有接触。
第一百九十三章 终抵圣都 (一)
二月从埃姆斯特城出发,穿越耶世丹的时间稍有耽搁,等到了五月,人数减半的车队才姗姗来到普林西教区。
此教区已经属于希夷帝国的领土,以富饶多产而闻名,是大陆最强帝国的经济心脏。给刘慈印象特别深的是普林西教区的水果。
便宜而品种丰富,反正有段时间,桑曼小女仆基本就不吃饭,靠水果度日了。刘慈也喜欢丰富的口味,想到自己庄园中可怜巴巴数种果树,刘慈就留意让桑曼将水果的种子留下。
车队的人见她连去圣地港都要随身携带魔植,只当她特别爱好植物,对她收集各种种子的事儿也没多留意。
普林西教区除了水果,还有各种茶叶。小茶苗不能携带,刘慈买了茶,再问人买茶果就有门路,让她收集到不少品种。
普林西教区在大陆地图上是一个斜长的带形,前往圣地港的方向就是穿过它的横面,相比在耶世丹前行的两个月,普林西教区的路程就显得特别短了。
不到半月,车队就告别了普林西教。
五月中旬,车队来到卡萨布卡教区。这个教区位于普林西和圣地港之间,不仅囊括了希夷帝国的领土,还有好几个小国被划分在教区中。
希夷帝国也不知出于哪种考虑,没有将帝国首都建在经济最繁华的普林西,反而选了卡萨布卡教区的赫罗纳城。
赫罗纳城人口密集,常年居住在城中的居民就有好几十万,更有来自大陆各处的人暂居,总人口数达到了惊人的百万——在农耕技术落后的异界,这数字代表着十分庞大的人口。
可惜的是,凡勃伦祭司并没有带众人去赫罗纳逛逛的打算,车队隔着城外宽大的护城河,沿着宽阔的大路前行,与游历赫罗纳城的机会失之交臂。
遗憾的不仅是刘慈和桑曼,看得出光明骑士中不少人对赫罗纳城也十分向往,以帝国实力来算,它是当之无愧的大陆第一城!
斯特莱夫侯爵望向高大城门时,目光中的野心勃勃毫不掩饰,大家都能看出,侯爵对赫罗纳城有多么向往。
“听说赫罗纳的历任城主,都由希夷王兼任,可惜了…”
刘慈对着女仆桑曼叹气,以桑曼的脑袋想不明白哪里可惜,侯爵先生却脸都气绿了——可惜的是,斯特莱夫侯爵不是希夷王室,以希夷帝国目前的统治实力来看,斯特莱夫家族远远不够资格产生推翻希夷帝国现任王室统治。
所以野心勃勃的斯特莱夫侯爵面对大陆第一城“赫罗纳”只能干瞪眼,有时候这种求而不得对人的折磨程度会超出预期,刘慈当然要幸灾乐祸。
卡萨布卡教区囊括了几个民俗不一的小国.它们中面积最小的国家领土只相当于“赫罗纳城”那么大,面积最大的,和大陆鼎立的三大帝国比起来也不算什么,能靠近希夷帝国的首都赫罗纳城而未被吞并,刘慈觉得和它们毗邻圣地港教区有关。
圣地港教区并不大,但它独立于大陆各国,是真正属于教廷完全统治的地域。在它的四周有不少小国,靠着圣地港的支持在三大帝国的领土扩张中顽强的生存了下来。圣地港应该是很乐意与三个强邻之间存在着缓冲带吧,小国们就充当着缓冲带的角色。
圣地港所在的位置特别严寒,冬季的漫长甚至超过了埃姆斯特山区。靠近它四周的小国在这样的气候条件下当然不可能有多富裕——事实上,在极其寒冷的地带也有不少特殊矿藏。正是靠着这些矿藏和教廷的支持,小国们才能正常运作自己的国家。
这日,刘慈众人来到了“杜阿拉”,这就是卡萨布卡教区离圣地港教区距离最近的国家。
它的气候已经完全和圣地港教区没什么两样,因为腹背是圣地港,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它在几个小国中经济发展还不错。杜阿拉国由三个大城池,几个小城,和若干小镇组成,最繁华的当然是杜阿拉城,它的王都。
这也是车队要进入圣地港的必经之路。
杜阿拉城的防御说不上严密,比起一路上所见的其他大城,它的城墙甚至只是有半人高的低矮土墙。时值七月,在其他地方是一年四季最炎热的月份,杜阿拉却温暖如春,迎来了十二个月份中最舒适的时节。
城里人在土墙上洒满了草籽,此时半尺高的青草覆盖了城墙的轮廓,远远看去城墙像是用篾条编织的篱笆墙。城门的士兵盘查得一点都不严格,以凡勃伦的光明祭司身份,在杜阿拉城受到了规格不低的礼遇。车队进城时,街上的杜阿拉少女热情围观,眼神大胆向骑在马上的光明骑士们表达着欣悦之意,看得刘慈很羡慕嫉妒恨——以前地球联邦有句话,我空有一身泡妞的本事,可惜自己就是个妞…挺符合刘慈现在的心情。
刘慈藏书阁中的话本小说里,华夏古时的纨绔们都是手持着折扇,大摇大摆走在街上,看见有喜欢的大姑娘小媳妇,“哗”一声合拢折扇,轻佻地挑起美女的下巴,那是一种什么样的风流不羁呀!
“桑曼,你说咱们是不是要去买几件男装…”
小女仆好迷茫,小姐脑子里在想啥她真的搞不懂,贴身女仆是不是当得太不称职了?
杜阿拉城的气氛不错,刘慈正想找个借口逛逛,但瞧着天色尚早,马上要踏上圣地港教区土地,凡勃伦祭司应该会不停歇赶路,一鼓作气到达目的地吧?
不由刘慈惋惜,凡勃伦祭司偏偏让车队停了下来。
老祭司没有去杜阿拉城的教堂休息,反而让光明骑士们停留在了旅店。
“我们会在杜阿拉停留半天,在这期间,大家可以自由活动。不过下午前大家要全部返回旅店,知道吗?”
凡勃伦祭司对着光明骑士们说道,骑士们纷纷点头,面有喜色带着自己的钱袋出门逛街去了。
刘慈瞠目结舌,老祭司一脸奇怪看着她,好像不屑她的大惊小怪:“我们大多数人在圣地港也有朋友,到了杜阿拉城,当然要用心准备点礼物送给许久不见朋友、亲人,这有什么好奇怪呢?难道在你眼中,教廷的神职人员全是不通人情的怪人吗?”
刘慈连忙摇头。
“祭司大人不介意的话,能不能让我跟着去,您知道我有个妹妹在圣地港修道院,我也要替她准备些礼物。”
凡勃伦祭司望了望旅店院子中,属于刘慈的三辆四轮马车,眼神真的特别复杂。
刘慈一点都不脸红,反正认准了凡勃伦祭司的老好人性格,就准备赖着老人家了。
“好吧,跟我来。”
刘慈没皮没脸,老祭司只能妥协。
二货一点也不脸红,吩咐小女仆桑曼将自己的钱袋拿上,跟在老祭司身后,前往杜阿拉城某处僻静的街道。说这里僻静,并不是因为它人烟稀少,相反,这条街上有不少穿着教廷神职人员服饰的人进出。不过他们相互间动作都很优雅,也不会高声交谈,才在闹市中显得此条街特别安静。
这里的店铺出售各种“圣器”,只适合光明法师穿戴的法师袍,附魔的靴子、腰带,样式简洁大方的魔法首饰,光明法师能在这里找到他想要的任何东西。
当然,也有一些店铺出售的是普通却精致的生活用品。
在这条街,你能买到整个大陆最好的羽毛笔,它由生活在杜阿拉雪山湖泊中的白天鹅羽毛做成,那地方不仅海拔高,还气候恶劣,捕捉一只雪山天鹅有时甚至会让猎人付出生命。而一只天鹅,身上能做成羽毛笔的硬毛,不会超过十根。
还有冒险者从摩洛克山脉中带出的水系冰蚕,给它们喂食“水晶”,冰蚕就会突出一种银丝,这种银丝做成的法师袍在大陆十分罕有,而在杜阿拉城的这条街上,你却能在某个店铺不经意就见到那银丝法袍。
货物们从天南地北汇聚到杜阿拉,在进入圣地港教区之前,教廷的神职人员总会在这条街上消费大量的金币。教廷会给每个神职人员派发薪资,像凡勃伦老祭司的工资,就足以让一个小贵族羡慕到眼红。所以神职人员们是不差钱的,教廷也负责解决他们的衣食住行,通行整个大陆都能在各地找到教堂,他们平时用到金币的机会十分稀少,到了杜阿拉城当然不差钱。
“这里还是没变呀!”
凡勃伦祭司带着刘慈几人停在一家店铺前,面对安静的老店,发出感叹。
“您以前来过吗?”
刘慈好奇张望,这店铺面不大,打扫的十分干净,看它里面也没两个顾客,在整条街中不算起眼。
老祭司点头,“最后一次来,已经是十几年前了。在我们年前的时候,在圣地港修道院学习时,时常来这里挑选生活用品,那时候用金币都要算了又算,满意的东西太多,手里的钱币却太少…”
第一百九十四章 终抵圣都(二)
凡勃伦祭司目光在小小的店铺中流连,语气中都是对在圣地港求学时期的怀念。
人到了暮年,总是习惯追忆往昔。凡勃伦祭司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如果在光魔法上没有突破,他的寿命就不会得到延长…对这个老祭司而言,这很有可能是他最后一次前往圣地港,最后一次来到留有老人许多回忆的小店。
刘慈没有插嘴,静静听着老祭司追忆:“…现在生活不再为金币发愁,可买东西时却再也没有年轻时的激动了。属于我们的时代正在过去,最近几年大陆涌现出很多年轻的天才,未来的几十年,是属于你们的时代。
你是我见过最神秘的年轻武者,有时我甚至会有种错觉,在武技之外,你似乎也会魔法。不过魔武双修在大陆一直是个美好的传说,却没有人两者兼修还能顺利突破的…贪心的人都死在了前进的路上,那些被吟游诗人所传唱的强者,没有魔武双修的先例。”
老祭司的声音不大,然而一言一行都是人生的智慧。同行半年,加上刘慈之前在鄂尔多伦峰展示的实力,他早隐隐有疑刘慈那使不尽的卷轴正是由她自己制作。观察了半年,刘慈虽然对神的信仰没有普通人那么虔诚,也不是啥大奸大恶之人,老人这才借机提点她。
刘慈虽然横了点二了些,谁对她是真心,谁对她假意她心里明白着呢。哪能不分好歹呢,只是她的情况太特殊,真要是魔武双修她觉得还靠谱点,异界独一份的修真…还真没法儿对凡勃伦祭司言明。
刘慈只得转移话题:“大陆最近几年人才辈出,您知道那些比较有名的吗?”
老祭司还没说话,店里忽然走出一个微微佝偻着背的老头儿。
老头儿还没说话,就是一阵惊天动地的咳嗽。一边咳嗽,他一边从货架堆中翻出一本羊皮书卷扔到了柜台上。
“上个月最新版本的光明高手榜,三十岁以下,能上榜的年青高手,他们的资料都在上面。只要一百金币,欲购从速,售完近期不会加印!”
刘慈满脸黑线。
凡勃伦老祭司则一脸高兴道:“康尼先生,见到您还健在,真的太让人高兴了!”
被称作康尼先生的老人睁着浑浊的双眼,打量了凡勃伦祭司很久,才恍然大悟道:“是你呀,小亚力士?你有十几年没来杜阿拉城了吧,时间过得可真快,一眨眼当年的小伙子都老了…不过你别以为拉关系我就会给你打折,一百金币,恕不讲价。”
康尼先生一脸笃定的表情,刘慈偷偷翻着白眼,一百金币一本高手谱,价钱真是太坑爹了,难道杜阿拉城以及别的地方,都不会出现盗版吗?
老祭司像是猜出了刘慈的想法,老人郑重对她说道:“不也不差一百金币,我劝你可以将书买下来,康尼先生一直只卖精品,他要价一百金币的高手榜,绝对是物超所值。”
刘慈不置可否,她还真的不差钱。
示意桑曼支付了一百金币,刘慈拿起柜台上那不薄不厚的书,没有交给女仆,反而自己拿着,这动作让两个老人家表情都舒缓了许多。
“康尼先生,我要看望几个老朋友,您有什么好礼物推荐吗?”
凡勃伦祭司被店里的东西迷花了眼睛,干脆询问起康尼先生,希望老店主能给出好的建议。
康尼先生浑浊的双眼在货架上扫视,一边回忆道:“还在圣地港的,又和你是朋友…大概是西泽和查尔斯他们吧?查尔斯那个小家伙很久不来杜阿拉城了,我可不能给你胡乱建议,至于西泽,他最近迷上了古魔法文字,你可以送给他一种其他教区生产的花笺,这种彩纸最近在圣地港教区颇受欢迎,西泽应该也会喜欢。”
康尼先生咳嗽几声,从货架上抽出一叠彩色花笺。
看见那熟悉的花样和质地,刘慈的脸色变得挺古怪。凡勃伦祭司也有点尴尬。
刘氏花笺啊!
在埃姆斯特城还造成了抢购,斯图尔·加兰一开始营销时,就送给了埃姆斯特教区的重要人物们不少呢。凡伯伦祭司上了年纪,不太在意这些外物,但他知道刘慈的马车中装了不少新品随同她前来圣地港。
没想到,刘慈所售卖的花笺不仅在埃姆斯特受欢迎,能被杜阿拉城的康尼先生推荐,在整个圣地港都会很受欢迎的。
“康尼先生,还有其他新品吗?”
见凡勃伦祭司摇头,老康尼浑浊的眼睛一瞪:“小亚力士,十几年不见,你是不是在埃姆斯特那个偏僻的地方呆久了,忘了我的规矩了?在杜阿拉城,没人能质疑康尼的眼光,我挑出来的东西,收到礼物的人就没有不满意的!”
凡勃伦祭司苦笑,“不,您误会了我。康尼先生,刚才我忘了向你介绍,站在我身边的这位年轻姑娘,她不仅拥有不俗的实力,神还额外赐予了她擅长经营的头脑。您所推荐的花笺,正是由我们偏远的埃姆斯特教区流出,而它的所有人,正是我身边的这位慈小姐。”
刘慈也笑了,“花笺能被康尼先生赏识,这真是半年漫长旅途后,听到的第一个好消息。”
康尼先生浑浊的老眼闪过一道精光:“这些特殊的纸笺,是由你制作售卖的?”
康尼先生的目光太锐利,刘慈趋利避害的第六感让她下意识否认:“凡勃伦祭司的赞誉太过了,这是我和朋友合作经营的产品,花笺的点子以及制作销售,都全靠了朋友,我就只是提供下原料。”
康尼先生也就点点头,不再询问。
他看上去身体很不好,每歇一会儿就会咳嗽一阵,在这期间,他为凡勃伦祭司选出了几件货品。
一袋瑞兰帝国海域出产的,功效还暂且未知深海宝石,一张由地精打造的弓。
等刘慈说她要给在修道院的妹妹带去礼物,康尼先生却并没有推荐:“修道院里的学生,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呢,只要将你手里的花笺送给妹妹,对她在修道院中的人际交往就很有用了。”
宝石和弓,康尼先生收了凡勃伦祭司一千三百金币。
桑曼在旁边都被镇住了。对于一个还没有接触到刘慈庄园账簿的小女仆,她的薪酬是每月一个金币,一袋宝石和一张看上去挺普通的弓所需要的金币,桑曼花一百个大陆年都赚不到。
刘慈在凡勃伦祭司的推荐下,挑选了几只据说大陆最顶尖的羽毛笔…轻飘飘的的羽毛握在手中,质地不如毛笔,除了送给瑞秋,刘慈想不出它还有其他用途。
当然,几只羽毛笔也没比其他东西便宜多少。桑曼给钱时一脸肉痛,小姑娘觉得之前一本书要价一百金币,反而是厚道了。
凡勃伦祭司又询问了康尼先生圣地港一些近况,老康尼一脸不乐意,咳得十分剧烈,就差没有直接赶客了。
凡勃伦祭司无奈,只得告辞:“康尼先生,那我们下次再见吧,感谢您的推荐,让我不用再为礼物困扰。”
“快走快走,看见你们我就觉得自己更没有多少日子好活了,还提什么下次见面…这说不定就是最后一次!”
康尼先生嘟囔着,凡勃伦祭司只得和刘慈赶紧离开。
等走出了那条教廷人员爱出没的街,刘慈才试探着问道:“这位康尼先生是什么人呢,看样子不像一个简单的商人。”
凡勃伦祭司笑了:“他当然不是普通的商人。不过康尼先生的真实身份,杜阿拉城和圣地港教区都从来没有人知道。他的店铺开张已经超过一百年,却从来没有换过老板…有人说康尼先生有两百多岁了,也有人说他是隐居在杜阿拉城的大贤者,真相是什么,我也不能确定。”
大贤者?!
那可是魔导师和大剑师以上的存在。刘慈垂下眼沉思,虽然大家都说“贤者”就是大陆的最强者,可面对康尼先生,刘慈觉得他比埃姆斯特魔法学院的院长还深不可测。
他询问花笺时的语气,总让她有股不舒服。
或许是自己想多了?
刘慈很快跟着凡勃伦祭司回到了旅店,她未曾料到自己之后在圣地港教区的日子会那么精彩,以至于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压根儿没有想起这位神秘的康尼先生——这给她以后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崎岖和困扰。
在刘慈和凡勃伦祭司离开后,老康尼忍住咳嗽,从一堆花笺的最底层抽出一张图案别致的成品。
雍容牡丹,倾国倾城。
老康尼用手拂过牡丹花的纹路,想起刘慈黑发黑瞳的特征,浑浊的老眼盯着某个方向若有所思。
“今天提早关门。”
康尼先生指挥着伙计关了铺子,他自己则上了一辆青漆马车,离开了杜阿拉城,抢在刘慈一行人之前,进入了大陆最神圣的圣地港教区。
与此同时,在旅店的房间内,刘慈抱着漫不经心的态度,独自坐着,翻开了书桌上花了她一百金币买来的羊皮书卷。
第一百九十五章 第一公主
趁着光明骑士们还没全部回到旅店的间隙,刘慈翻开了花了她一百金币买来的羊皮书卷。
凡伯伦祭司不说假话,她倒要看看,这本什么高手谱是不是物有所值。
这书由大陆最通用的希夷文写成,第一页是留白,上面画了一个十分复杂的图案,刘慈盯着看了会儿,觉得有些头昏脑涨。
这是个魔法阵!
怪不得一本羊皮卷能值上百金币,果然是大手笔。刘慈很快将第一页翻过去,进入了正文。
正文即光明大陆最新高手排名。资料上并无那些成名已久的魔法师或者剑师,上榜者都是年龄不足三十岁的新秀。
每一年这个资料都在更新,一旦有上榜者年龄超过,就会自动跌出榜单。而在每一位年轻高手的资料中,还备注了他自从上榜那年开始,实力排名的升降。
有点出乎刘慈意料,排名第一的是位女性。
“海柔尔·西德尼,女,现年25岁。出身希夷王室,大剑师,擅长军事,人称铁血公主。”
描述不多,无疑都很精炼。重要的是,这位铁血公主,牢牢占据榜单第一,已经足足三年。而她第一次上榜年龄,也只有十八岁。
二十五岁,是一个武者刚刚开始厚积薄发的年纪,还远远没有达到武者的巅峰年纪。在异界生活了几年,已经不那么小白的刘慈深知,在一个以魔法师为尊的大陆,年轻的3女武者竟然能挫败一众同样出色的魔法天才们,是多么不容易。
排名第二的,是一位二十八岁魔法师。
“戈登·米切尔森,男,现年28岁。出身希夷魔法家族,大魔法师,精通数理,擅长卷轴近战。”
第三名,恰巧又是一名王室成员,不过出身于瑞兰帝国,是王室的偏支。
刘慈的记忆力惊人,一百位年轻高手的榜单,她很快就翻完了,也记得七七八八。
大部分新一代的高手,都有着不俗的出身,强如三大帝国中的贵族世家和王室,几乎将榜单中的百分之八十名额占据。
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名额,由大陆的诸多小国瓜分,真正出身于平民毫无背景的年轻高手,只有一个排名二十八,现年21岁的法师。
他是纯粹的火元素法师,资质被发现后,就由他所在的马刺帝国贵族世家培养,现在就读埃姆斯特魔法学院,在控火上具有旁人难以企及的天赋。在魔法学院三年前的一次历练中一战成名,一跃上榜,并逐年上升着排名。
当然,这位平民出身的年轻小伙,在晋升大魔法师后,也由马刺帝国封赏了爵位,成为一名新兴贵族。
平民难出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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