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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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儿,花嬷嬷不由得恭敬地回道:

“我的学问是成年后冷宫里无事可做的妃子教的,并没有孙嬷嬷从小在蒙老爷身边浸染来的扎实。我看这‘小学’,孙嬷嬷教就很好。至于夫子的事,也简单的很,只要太夫人你去夫人的房里说一声,就说锐少爷想跟着你学种田,早上就跟着你学学农活,不去上课了,夫人肯定不会反对。”

不但不会反对,恐怕还会乐见其成。

“能教四书五经的先生,恐怕还落在锐少爷的舅舅那边。这也简单。锐少爷身边的那个王老太太,为人忠心护主,她家的儿子现在正在舅老爷的辖下做着官,我可以去见见那个王老太太,让他给舅老爷带个信,说明府里现在暗藏的诡秘。我每逢初一十五都要去‘如是庵’替太夫人您看望水月师傅,就趁那个时候送信好了。”

水月师傅,就是老国公那个“姨娘”剃度后的法名。

“如此,就劳烦花嬷嬷你了。”顾卿觉得自己穿到古代最幸运的事,就是身边有个花嬷嬷这样的人物。无论大事小事,只要自己问一问,总有应对的方法。

所以说上位者何必什么都亲力亲为?只要会用人就行了。

前院里,方氏正在和针线房的管事商议冬衣的事情,忽然有人报持云院里太夫人派了大丫头烟云过来传话。

自上次老太太有意无意的拿她子嗣单薄说事,她的气理了好几天才平。老爷嘴上安慰她,说了一些宽慰她的好话,可那神色看起来却也有些可惜的样子。这让她这个月来老是东想西想的。

现在一听烟云过来,她那一颗放下的心又给提了起来,生怕老太太是要旧事重提。

老太太身边的四个大丫头里,香云和烟云都到了可以配人的时候。香云模样好,性格温顺;烟云言语伶俐,性格爽朗,身材也像是个好生养的。

万一老太太想要…

不,不会的。老太太最恨纳妾。

烟云进了屋,给方氏福了福身,将来意说了。方氏不由得松了口气。

要罢了李锐的课,改去种田?这是在搞什么名堂?方氏心里自然是一万个同意,可是她这“贤良婶母”当了许久,就这么同意不免让人生疑。

方氏摆出一副关切的样子,有些不乐意地说:“那怎么行!读书才是正经!要种田做消遣也算是个佳话,怎么能当正经事做!学问丢个几天就荒疏了!”

烟云来之前,花嬷嬷就嘱咐过,也告诉她该怎么说。所以烟云弯了弯腰,语速很快地说道:“夫人您是不知道,锐少爷来了北园里,哄的太夫人每天连饭都多吃了几碗。太夫人喜欢下菜地,锐少爷就帮着太夫人收菜,连太夫人都说锐少爷是个种田的好苗子…”

旁边的管事娘子拿帕子捂了嘴,偷偷的笑了笑。

堂堂国公府的嫡少爷,居然是个种田的好苗子。

“荒唐!”方氏冷着脸。

“谁说不是呢。可太夫人认真起来,夫人您也是知道的。”烟云也微微笑了笑。

“太夫人让我和您说一声,锐少爷若是自己不想读,谁来教也没有用,还不如和她学种田,至少也算是一技之长,二来,也是给她做个伴。老太太说自己院子里无孙辈绕膝,很是冷清了点。若夫人不愿意让锐少爷呆在那儿,铭少爷去也是可以的…”

“瞎说什么!铭儿还在我娘家的家学里,五天才回来一次!”方氏一拍身边的案几,站起了身。

“你回去回老太太,就说若她要想孙子们了,等铭儿回来,就叫他给她老人家去请安。也是我们做晚辈的疏忽,总想着让两个孩子有个好前程,忘了老太太在园子里也寂寞的很。”

方氏叫刘嬷嬷赏了烟云两个银锞子。

“老太太要喜欢锐儿,就让他先休息半个月,陪老太太排解排解。至于以后就不上课了,这个我做不了主,得等老爷下了朝后和老爷商量。如此草率,那是万万不成的。”

至于是不是半个月后又半个月…

方氏心里得意地一笑。

谁能知道呢。

番外 老国公的一生(上)

我的父母死的早,是堂伯和堂伯母把我养大。我堂伯是个读书人,但是却不愿科举,也不要同乡举荐,说是“胡夷在朝不为官”,所以我们一家人一直是饥一顿饱一顿的。

我十四岁那年,乡里拉壮丁当兵,这时我堂伯家的堂兄才刚刚十六岁,身子骨瘦弱的风都能吹跑,我却喝水都长个,我想了想,冒了我堂兄的年纪,去当了兵。

当兵好歹不会饿死,吃喝都管饱,每个月发的军饷我就托人送到了家里,我只希望堂伯的“骨气”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

兵营里的生活很枯燥,我却发现自己很适合这种单调的生活。每天出1操,习字,练武,巡营,以及…杀人。

我其实很喜欢读书,但我这黑皮魁梧的形象自动就被人打上了“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烙印。我总算是知道了猛张飞的苦恼。可惜我不会画美人图,不然我肯定要画上几幅烧给他,聊做慰藉。

兵营里的书记官楚悦看出了我的野心,带了兵书和史书给我,教我兵法,教我韬略。我很感激他,将他视为我的良师益友,无话不谈。

等我二十四岁那年,我已经混上了“威武校尉”,楚悦也在后勤里混了个要职,富的兵营里的兄弟恨不得夜夜套他麻袋。

我有时候想,他刻意结交我这个好友,是不是就是担心着这一天呢?

我已经二十四岁了,这个年纪还没有成婚,在我们乡里还是很少见的。堂伯母派人叫我回家,说是给我找了几个同乡的姑娘,要我相看相看。

我一直觉得娶媳妇这个事很麻烦,单身汉的日子过得也挺好。楚悦一直觉得我这个人没有意思——去馆子里吃饭,大家都觉得好吃的菜,我没觉得有怎样,真的行起军来,粗糠烂菜我也觉得不难吃。别人觉得好看的姑娘,我觉得无非就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也没比别人多出个花儿来。

当然,身材好坏我还是能看的出来的。我又不是瞎子!

堂伯母给我找的姑娘都是家里穷的活不下去的,或者是年纪太大嫁不出去的姑娘。我对年纪或者对方家里如何无所谓,但总觉得成婚这种事吧,总要你情我愿才好是不是?我这个人长得不好看,又是穷当兵的,别人家的姑娘看着我,总是一副“忍辱负重”或者“卖身养活家里”的表情,这让我难受地紧。

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了邱冰。

她皱着眉堵在门口说跑想占她家房子的亲戚的那个样子,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她并没有破口大骂,也没有哭啼哀嚎,只是冷冷地盯着那个堂兄,一字一句地说着昔年她父亲在时为他家做过的每一件事情,详细到那一天砌了几块砖,种了几分地,都清清楚楚。她那不屑的眼神像把刀子,连我这个刀头上舔血的人都激动了起来。

我大概当兵当坏了。我觉得自己找到了想要和她过一辈子的女人。

我让堂伯母去邱冰家提亲,带上了自己在军营里攒的二十多两银子。邱冰已经二十岁,在家里守着幼弟和病母,日子过得很是艰难。我虽然年纪很大,但并没有什么毛病,也愿意接她的弟弟和母亲一起过来住。我在乡里起了一间大房子,我相信她不会拒绝。

这么做有些趁人之危,我知道我的条件这样的姑娘应该不会拒绝。兵法有云:“就势取利,刚决柔也。”我是真把娶老婆当打仗一样看待的。

堂伯母回来了,表情有些不太高兴。那姑娘答应是答应了,但是想见我一面。伯母觉得这样的姑娘有些太过随便,我却高高兴兴地去见她了。

堂伯母说穿着军中的衣服去见姑娘不太好,可是我总共就这么几件衣服。若她真要嫁我,总要习惯我“穷当兵”的身份。若不是和楚悦交上了朋友,现在我估计真的连娶媳妇盖房子的钱都拿不出来。

那一天,她站在屋里,我坐在屋前,我们聊了一个下午。我也没说些什么,就是说了下自己的情况,一年有半年要在军中,收入,爱好,以及一些对她的看法。

她听到我会写字,眼睛一下子亮了。

半年后,我娶了邱冰。她是个好姑娘,种田、纺织、做衣服、养家禽,每件都做的很认真。我也尝到了娶老婆的好处,每次休沐时就顶着一堆人的羡慕眼神往回跑,连楚悦都打趣我“一沾了荤腥就忘不掉了”。

管它呢,人伦大事,谁也不能拦着。

后来,我们有了第一个孩子,是个姑娘,邱冰很失望,觉得没给我生个小子。我却很喜欢姑娘,觉得她长得很像我。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说这个话,她就更沮丧了。

再后来,我们又生了二丫头和一个儿子。儿子很听话,长得很像我的母亲。我的母亲原来也是官宦之女,胡人有几年大肆搜刮女人充塞后宫,我的母亲才便宜了我的父亲。他的聪明也像我的母亲,说话早又懂事,从来不让我们操心。儿子三岁时,我给他开蒙,他识字极快,让我非常惊喜。

我觉得这辈子已经值了。

天启四十七年,中原突然大旱,三年里土地颗粒无收。官员横征暴敛,朝堂里胡人们还在四面征战,兵士们常常被调去西域,往往十不存一。

天启四十九年,我们被调去镇压暴民,所谓的暴民居然是一群饿得要易子而食的苦人,我下不了手,下令收队回营。随军而来“调配军饷”的楚悦分了一些军粮给这些人。我们被监军告发,都要被下大狱,楚悦和我被判了斩监侯。

楚悦的弟弟带着整个楚氏反了。荆南楚氏是著姓大族,他们一反,整个南方反了一半。本来就活不下去的苦人们砸了胡人的官府、宅邸,搜出钱粮和物资,听说那些串钱的绳子都烂了,谷仓里底下的粮食都生了霉,但是他们就是不肯给汉人们用。

该!

楚悦和我被救出了大牢,我连夜回了家。我的妻子和家人还不知道这件事,我必须得在他们知道之前回去。

又过了几天,楚悦带着人来找我一起出去闯,我犹豫了。

邱冰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还有母亲和尚未成年的弟弟…

此时乡里的壮年已经全部成了楚悦的人。他们家粮食充足,跟着他反,至少不会饿死。我抱着我的妻子商议了一夜,最终还是选择了和楚悦一起出去闯闯。

老天不长眼,家里田地毫无出产,自己又是戴罪之身,这个连年灾荒的乱世里,自己除了杀人,居然没有一点求生的本事。呆在家里,也只有一家饿死的份。

我的一家老小被托付给堂兄和堂伯母,我这一辈子受他们的恩惠良多,还也还不清了。

楚悦的队伍一路势如破竹,异族统治了我们五十年,早就已经弄的民不聊生,这一股火焰燃烧了整个中原大地,连楚悦都没想到仅仅是为了能活下去而烧起的星星之火,竟然会蔓延地如此之烈。

我杀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军队也越来越壮大,渐渐地,楚悦也开始变了,我知道他从最初的自保,到现在已经有了想要称王称霸的野心。

管它呢,等洛阳城到了我们的手里,后方平定,我就卸甲归田,带着那一堆银钱回去继续做我的“人伦大事”。

天启五十三年,堂兄红着眼来军营里找我。看见他的时候我就知道大事不妙。

我混了这么多年,已经混出了个“李将军”的名头,死在我手底下的胡将不计其数。有一些胡将的家人不甘心,偷偷易服轻骑,到了我们乡里去报仇。

堂伯母、堂嫂、我的两个女儿,还有我妻子的一家,全部死在了那场浩劫里。

邱冰拉着儿子躲在了水井里躲过了一劫。

我不知道她当时是用什么样的心情选择保住儿子的,我们家那口井很小,只能藏得下两个人。我的大女儿和小女儿…

我不敢再想,和楚悦匆匆告了假,回到故乡接回了我的妻子。

我那聪明伶俐的儿子已经瘦得形销骨立,我的妻子也是两眼深凹,没有了以前的秀丽。

我明明托人送回了银子!难道他们…

“银子我收到了,可是我一个妇道人家,财不露外白,现在世道又那么乱…”她平静地告诉我答案。

我觉得自己真不是个东西。光记得送钱回家,却想不到如果一家人突然有了钱,那些同乡的人会不会…

乱世中,人心是最靠不住的东西。

我把妻子和儿子留在了身边,堂兄也被留在军营里,任了个闲差。这是我第一次求楚悦,他似乎非常高兴的样子。

这几年来,他不停的送我女人、田地和财宝。我有妻子,对别的女人实在不感兴趣,即使有需要,也是随便洗个冷水澡了事。楚悦先开始以为我嫌那些女人脏,找了一些破落的贵族之女给我,都让我给送回去了。

我的女人在家里替我操持家务,养活儿女,我在外面又有了女人,晚上会心虚地睡不着觉吧?

我可不想邱冰也像对着那个人似得冷冰冰地告诉我:“你走以后,我在家里种了多少年的地,养了多少只鸡,纺了多少布…”

光是想想我都打了个寒颤。

我大概知道楚悦的想法,他觉得我什么都不要,怕是想要更多的东西。但是我懒得和他解释,我和他这么多年,他要是还看不清我是什么样的人,也算是白相识了半辈子。

银钱和财宝我留下了不少,就算是卸甲归田,我也不想家里人饿着。我和我的堂伯父本就不是同一种人。

我把我的想法和他说了,他笑着拍拍我的背,摇着头说:

“你才三十岁,就想着卸甲归田?”

“若是四十岁时你能平定天下,我能卸甲归田,那是再好不过的了。打仗很累。”

我这是真心话。字字发自肺腑。

我甚至不让儿子学习兵法,只练点防身的武艺就好了。我造的杀孽太多,怕是不会得什么善终,我希望我的儿子能当个富家翁,好好的过他的日子就行。

军师看上了我的儿子,说他是“天纵奇才”。我一点也看不出我这个除了长的俊秀些的儿子有什么“天纵奇才”的地方。但是他和我说他想跟着军师学习,我就随他去了。

儿子想要上进,老1子不能拉着他往下拽不是吗?

后来几年,越来越顺遂,需要我带兵出征的时候也少了。我和妻子总算安定了下来,又添了两个小子。

她养了个毛病,爱吃油腻的东西,尤其是肥肉,每顿必吃。因为这个毛病,她都很少和孩子们一起吃饭。现在日子过好了,家里也有了伺候的下人和厨子,孩子们肠胃比不得成人,都是自己吃自己的。

我对吃食不讲究,看不得她孤零零的一个人吃饭,于是只要我在府里,就一定和她一起吃。我看的出她很高兴,就连夜里都热情了许多。

我这个娇妻什么都好,就是太害羞了。

大儿子李蒙现在基本都住在军师家里,听说还和军师被托孤的外甥女相处的不错。

他见过那个姑娘,出身大族,长得很美貌,性格也很识大体。

小子干得不错!先下手为强嘛。

番外 老国公的一生(下)

李蒙那小子的相思落了个空,整天坐在屋檐上长吁短叹。

军师家的那个外甥女被许给了楚悦的嫡长子楚睿。在此之前,所有人都认为我那聪明俊秀的儿子会和她成为一对。就连我,都已经在默默地数着家底,看看够不够娶回这个家里累世大族的世家女了。

李蒙很失落。我觉得他倒像是自尊心受损,下不来台的那种难堪,并不是伤心欲绝的那种。我的这个儿子,怎么也不像是会为情所伤,伤心断肠之人。

儿子,你才十六岁,要不要这么早熟?你老子我二十四岁才初识情1爱滋味呢!

邱冰很担心,每天愁得睡不着觉。李蒙从小不用我们操心,乍一出现问题,所有人都分外关注。军师每次见我都欲言又止,楚悦那段时间更是绕着我走。

其实我比他们更担心。不过不是担心我的儿子。

军师的妹妹嫁给了楚悦,日后楚悦若是…,那她就是皇后。现在军师的外甥女又嫁给了楚睿。日后外戚这般势大,叫军师如何自处呢?

张允当上楚家军的军师,倒并不是因为他和楚悦的亲戚关系。张允是真的有经天纬地的才能的。我多次死里逃生,全靠他的计谋。所以我这声军师大人,叫的是情真意切。

正是如此,我更难接受以后这两位好友可能面临的尴尬局面。军师张允和楚悦都太骄傲,也太自我,军师的身后还站着晋州和荆南几个大族,现在是在打天下,自然需要这些人的襄助,可一旦将胡人全部赶了出去…

指望军师能像我一样两袖清风,退隐田园,就算他愿意,他身后千丝万缕的关系也由不得他了。

还有那小姑娘,明明对我的儿子有好感,却能为了家族彻底抛弃情念,也是个不可小觑之人。若是她和楚悦的夫人那样贤良温柔还好,怕就怕这种聪明坚毅啊。

想到这里,我也开始发愁了。

那个冬天,所有人的关系都像被突然冰冻住了一般。此时西边战起,我又需要点兵出征,邱冰几次欲言又止,我知道她想让我走之前和儿子谈谈。

出征前的那个夜晚,我抱着个酒坛子,爬上屋顶找了我那个呆儿子。

你说我出征之前还敢喝酒?谁说我要喝?我这不是来灌醉我大儿子的嘛。

“我不明白,为什么她变得那么快。”李蒙接过酒坛子,喝了一大口。

“噗…”

啧啧,连酒都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还敢每天爬到屋顶“害相思”。

“你不是输给了楚睿,而是输给了权势。这没有什么好丢人的。你老子我娶你娘时,也是以财帛动人的。世上哪有那么多可歌可泣的恋慕之情,那都是骗闺阁里小姑娘的话本。”我看着我的儿子皱着眉头一口一口的喝着汾酒,“就算是乡下人家的姑娘,也要考虑考虑嫁的郎君有没有上进心,家中有几亩田。”

“我不甘心…”

“不甘心的话,就娶一个比她更美,更聪明的妻子。全心全意的爱慕她,维护她,把她宠成全天下最幸福的娘子,让没选择你的人后悔死。”

“爹。”

“嗯?”

“你以前是不是被人家姑娘抛弃过,然后才找的娘?”

“滚!”

我抱着喝醉了的儿子下了屋顶。这小子真沉,明明长得这般清瘦,怎么会这么重?难不成这小子是属螃蟹的,肉全长在骨头里了?

“呼…”

好吧,下次回来,我得好好培养培养他的酒量。在军中长大,居然不会喝酒,这怎么行?别以后连洞1房都醉的进不了,让我的儿媳妇空等!

第二天,我告别了妻子和两个小儿子,带军出征。李蒙还能睡,看样子是看开了。

如果这场仗要赢了,天下就收复了大半。剩下的都是难啃的骨头了。

一想想很快就能卸甲归田了,我就忍不住想急行军,把剩下的那些胡人彻底赶回漠西老家里去。

这一仗打了三年多,等我回家以后,我那大儿子告诉我他看上了一位姑娘,叫我赶快去提亲。邱冰也一副非常满意的样子。

那姑娘也姓张,却不是晋州的张氏,跟楚睿现在的妻子更是没有半点关系。她是前朝太师张庭燕的孙女,胡人作乱时太师携全家归隐,现在天下平定,张氏子弟出山,楚悦军中大半低级官员都是张氏子弟任职的。

这些钱粮小吏,那些世族里的子弟都不屑担当。愿意担任这些候缺的,又大部分是像我这样出身的人。他们大部分不识字,或者不识数,后勤不是小事,楚悦自然不能放心。

现在张庭燕的后人出山,总算是解决了我们燃眉之急。

地盘打的越大,越感觉到楚悦的艰辛。世族啊!世族!

我又叹了一口气。

第二年,蒙儿和张氏婉宁成婚。楚悦带着楚睿,携了让人瞠目结舌的重礼来贺。礼物我收下了,不收他们又该多想了。你说他们多累啊?

我把礼物交给了邱冰保管,邱冰如今还和以前一样,给她钱也不知道怎么花。我们都一样。从军这么多年来,我们攒的钱大概可以让全家吃香的喝辣的过上几百年了。

我们两家因为军师家外甥女的事情,已经尴尬了好多年,连楚睿和蒙儿,都没有从前的那般莫逆了。我原本想两家的孩子也和他们的老子一样亲密无间的。

好在,儿子成婚后,好像终于又回复了往常的模样。

我从来就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的,我是真觉得那个女孩不适合蒙儿。蒙儿应该也想开了,就不知道那对父子每次都摆出那种“我知道我负了你我会补偿你”的样子是为啥。

蒙儿继承了我的性格,性格沉稳淡然,更兼具了邱冰的韧性。只不过他老子我长得难看,就被人说成了是“木讷寡言”,他天生长得俊秀,就被人说成是“内敛通雅”,有“国士之风”。

这都他1妈的是些什么损友!

蒙儿一天天在改变,成婚后的他越发出类拔萃。张氏性格热情活泼,让李蒙也渐渐变得性格讨喜起来。要知道这孩子从小就少年老成,跟个小老头似的,这可是惊人的进步。

这个儿媳妇娶的好!

让我真正觉得李蒙真的已经成长到了和我比肩的程度,是在攻占胡人最后一座城池的那一年。

那时我和楚悦都已年近五十,胡人守着这座城守了近两年。胡人统治我们已经一甲子的时间,中原和周边小国所有劫掠来的物资尽存于此,西域色目人提供的守城器械也让我们数次铩羽而回。

里面的粮食够他们吃上几十年,围城?

我们耗不起。

时值春季,雨水不断,攻城困难。军营里又突发了时疫,更是雪上加霜。那场时疫蔓延了整个楚军,就连我最小的儿子也没有幸免。

把妻儿带在身边是我的决定,我又一次感到了挫败。自从上次胡人屠村,我把他们放在哪里都不安心,情愿带在大营里,无论谁说都没用。在我自己的眼皮底下,我才有信心没有人能伤的了他们。

是没有人能伤了他们,但这次伤害了他们的,却不是人。

邱冰木着脸流泪的样子让我恨不得挖个坑把自己埋了。我那小儿子的长相和神态都像极了邱冰的弟弟,既瘦小又腼腆。

这等于是在她面前又杀了两个孩子啊!

我抱着邱冰哭了一夜。若是她不能大哭,就让我替她流泪吧。

时疫过后,军营里减员了一半。蒙儿决定找一批死士,将那些因为时疫而亡的军士从土里挖出来,用投石的器械扔进城里去。

他是想让时疫在那座城里的也蔓延开,胡人来自漠南,一旦发生了时疫,存活率更低…

但那座城里,也有汉人啊!

在我不知道的时候,蒙儿已经变成和军师、楚悦一样的人了吗?

这简直是给我的又一次打击。

该死的战争!

我极力反对他的做法,我第一次为了一件事激烈的争吵。如果真的以这种形式攻下朱雀城,就算能够胜利,百姓的心里也会留下猜忌的种子。现在能为了胜利抛弃他们,日后就能为了别的东西,将他们视为草芥。

如果是那样,打下这个江山又有什么意思?不过是换了另一批将他们视为猪狗的统治者!

蒙儿说服了军师和楚悦,甚至连一向低调的楚睿也保持了一致的意见。我在不甘和愤怒中看见成千上万的旧日袍泽,像一个个破败的麻袋一样被投入皇城里。

只留下军中剩余将士麻木的表情,和敢怒不敢言的愤怒。

死无葬身之地,这大概是最难堪的惩罚了。

四月,皇城爆发大规模瘟疫,死亡惨重。蒙儿的计策奏效了。我曾一直觉得自己杀孽深重,可能不得善终。可我的儿子,一夜之间就造成了几倍于我造成的伤亡。

看来我剩下来的日子里,都要为了我的大儿子积德了。

此时,军中所有人都憋了一肚子气。再打不下这座城,不但是对不起战死的同袍,更是对不起土坡上那一个一个掘起的土坑。

我们只花了一天一夜,就拿下了这最难攻克的城池。

昔日繁华的朱雀城已经被完全脱了缰的兵士们糟1蹋的不成样子,尸骸遍地,到处是咳嗽着的胡人和汉人。我成天带着我的亲卫部队,蒙着面巾去抓那些脑子已经坏掉的兔崽子们。

该杀一儆百的杀一儆百,该杖责的杖责,还好这么多年的征战,我已经在军中已经建立起了威严,总算控制住了这群脱缰的野马。

楚悦松了口气。我们都明白绷得太紧的弓弦一旦松手,反而容易弄伤持弓之人的道理。

我们进了皇宫,胡人皇帝被绞首,王族腰斩,宫女们已经…

后来我让楚悦干脆把这些已经活不下去的宫女赐给了那些军中的光棍。有些为了楚家打天下,四十好几了都没有成婚。现在天下快要太平了,兵士总要归还田园的。

总还要让人家过过正经日子。

我在宫里救下了一个年纪不小了的宫女,她面对那些兵士时据理力争的样子让我想起了邱冰。我把她要了回去,准备让她给邱冰做个伴。我觉得我的妻子应该能和她处的很好。

我知道楚悦在想什么,他以为我动了心。我懒得解释,我对我妻子怎样,我和我妻子知道就行了。邱冰是远没有她聪明,也没有她漂亮,但这个宫女却不如我的妻子。我的妻子有着一颗无论何时都能自持的平常心,也有懂得该放弃就得放弃的坚毅。

我当年为了她的坚毅而倾倒,现在也为了她的平静而更加恋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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