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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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去,那地方总下雨,天气坏的很。”

连喻是打定主意要带方婉之走的,且私下认为她一定不会拒绝。然而如今被拒绝的这样干脆,一时间竟是愣住了。

方婉之继续收拾东西,埋头叠了一会儿,又忍不住放下手里的东西转过身。

“你为什么要带我一起去?”

连喻就很老实的实话实说。

“皮皮不在,路上没人照管我了。”

方大姑娘眯起了眼,开始端起胳膊仔仔细细的端详他。

“那要是皮皮在了,你便不带我了?”

连喻未置可否,觉得她的眼神很不友好,好像要吃人。

回身走回床边坐下,他说。

“咱俩路上聊聊天不好吗?”然后四下看了看,找着挡箭牌似的拎起手里的肥猫“王守财也去。”

方婉之挑眉。

“就这个?”

连喻点头。

“就这个。”

潜意识里,他已经将方婉之当成了自己的私有物,就跟皮皮一样,都是身边儿的人,习惯了带着,就总想带着。

方婉之也不问了,就那么一声不吭端着胳膊站在他身前,面无表情的样子让连喻想起了年幼时的私塾先生。

他没觉得自己哪里说错了,又因为长久的不跟女人接触,所以并没有意识到没名没分的带着一个姑娘在身边是件很唐突的事情。

方婉之就那样看着他,看着,看到他跟王守财都犯了困,又一声不响的接着收拾那堆烂摊子去了。

她是发现澜卿在这方面是有些迟钝的,但是有些话,她一个姑娘家怎么问的出口?或者说真要问,也得等自己感受到了澜卿的在乎再说。

她的性子是有些大喇喇的,但是于感情一事却是十分缺乏安全感的。家庭的缺失造就了她的没心没肺,也造就了她的谨小慎微和谨言慎行。

她觉得澜卿还是没有懂,没有懂的时候她就不会先戳了这层窗户纸。她知道自己欢喜上了澜卿,但是澜卿欢不欢喜自己,她并不确定。她像个蜗牛一样将自己的家背在身上,如果澜卿肯要了,那么这条路,多远她都愿意爬。

方婉之的沉默让澜卿有些摸不着头脑,皱着眉头扯了扯她的袖子。

“你去不去?”

方婉之不理。

“去不去?”

还是不理。

继续扯。

“去不去?”

“哎呀去去去去去!!!我去!!!”|

方大姑娘被扯的烦了,凶神恶煞的抽回自己的衣角,瞪着连喻道。

“天杀的混蛋王八蛋,你看看你这些个东西堆的,还不过来给我搭把手,想整到天黑啊。”

澜卿就放了猫,闷声不响的走过来帮忙收拾。末了自己一伸手,又将东西弄的乱七八糟。

傻乎乎的矗在原地,他发现他似乎有些怕方婉之。

方婉之却被他那笨拙的样子气笑了,挺嫌弃的将他往边上一推。

“一边儿呆着去。”

连喻看见方婉之笑了,心里就踏实了,闻言当真歪回床上躺着去了,躺着躺着就犯了觉。

近些天京城的铺子出了些岔子,他每人对账对到很晚,早起应卯到了午后就作死的犯困,正迷迷糊糊之间,突然想起方婉之的药还没喝,就揉着眼睛又坐起来。

“你喝了那个。”

那儿的天气着实不好,他担心她会害病。

方婉之便当着他的面喝了个精光,连喻直等着她晾了空碗才又躺回去。怀里揣着王守财,觉得这下心里没什么惦记的事儿了。

对于方婉之的随行,方正自然是一百个愿意的。

连喻给他的由头是此行路途遥远,不晓得几时回来,带上方婉之更方便作画。

方正一直弯腰弓背的点头,心想便是不为了作画,他也是绞尽了脑汁想要方婉之去的,如今这出正合了他的心意。

出发当日,他给方婉之配了顶好的一身行头并数件精致长裙等在约好的地点,大包小包堆了很多。

连喻的轿子是直接从东直门过来的,方方正正的一顶枣红色官轿,端的十足气派。

周遭一排禁卫随侍在侧,轿子抬的四平八稳,及至落下都没见到如何晃动,身边随从弯腰掀了帘子,她看见他从轿子上下来。

他的头上戴着六梁冠,一身正红交领官袍,腰间围着革带,束着用黄绿赤紫织成云凤四色花锦授,缀在上面的绶环犀随着步伐轻摇,一身的倜傥,通身的气派,直到那双黑面皂靴走到自己跟前了方婉之也没回过神。

那是方婉之第一次见识什么是二品大员的派头。

她没见过他穿朝服,却是比平日的广袍更衬俊朗。

她想,这货长得,确实如他自己所说的:好看死了。

方婉之看着他朝自己走过来,皱着眉头。左右打量了两眼,伸手就来拆她头上的簪子。一边拆一边道。

“我还以为逛到了首饰铺子呢,你坠不坠头?”

脖子都快被压矮了一截了。

方大姑娘就低头嗤嗤的笑,及至脑袋松了,脸上又被盖了层薄薄的面皮。她知道那是皮皮的鹿皮面具,便也没吭声,由着澜卿给她带。

反倒是站在一旁的方正有些傻眼,眼看着两人当着他的面正正经经的亲近,竟是当他完全不存在。

但真要觉得这两人很亲近,澜卿对待方婉之的态度又太过自然,不似男女之间的亲昵,更像是...更像是个啥呢?

方正也蒙了,不知道用个什么词儿,反正觉得这火候不对。

待到全部整理完了,澜卿就带着方婉之走了,连个招呼也没跟方正打。也不是忘了,就是没拿他当回事。

京城以南是要先行水路再走山道的,方婉之一路跟着连喻下了马车,打老远就看到了大堰的官旗挂在一艘很排场的船上迎风招展。

刘凌说要带兵围剿,但是这兵又不可能为点子民间匪类劳师动众的从京城调,所以船上统共就他们三人并一些使唤丫鬟及仆妇。归根究底还是得就近传了雁南统领肖世东麾下的分支,到了地方,现用现调。想来这次圣上也是无奈,如此说来,只能是称赞姜皇后的枕边风吹的好。

放眼刘元帝后宫佳丽三千,个个摇曳生姿,能在这么一群女人堆里守着一个不成器的儿子站稳脚跟的女人,着实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连喻不管天家杂七杂八的破事,只对着方婉之附耳道。

“等会儿见到大堰第一傻记得行礼,规矩要做足,他好面子。”

方婉之点头如捣蒜,对于这位刘凌还是颇有些耳闻的。

传闻这位王爷肚子里空无半点墨水,唯一的嗜好就是声色女人。未成亲时便将宫里的宫女划拉了个遍,成了亲之后也是隔三差五的一房一房往屋里抬,弄的王妃几次三番的不想活,最终也还是没得办法。这次他们与他同行,也难怪连喻找了张这样丑的面具给她带了。

船头之上,刘凌的蟒袍十分显眼,跟大堰的宫旗一样,都是个金光闪闪中透着无限俗气的模样。刘凌的长相生的也不知道随了谁,肥头大耳的一团,小眼睛眯缝起来倒是跟方正有些连相了。

连阁老难得很规矩的上船,很规矩的跟刘凌行官礼。

刘凌看见了,但是装作没有看见的样子。又等了一会儿,才从鼻子里哼哼一声,算是招呼了。

再瞟了一眼连喻身边的方婉之,他挑了眉头。

“哟,还带了姑娘?连尚书还真是会享艳福啊。”

歪头凑近了一瞅,又砸吧了两下嘴。

“啧啧,出来怎么也不带个好看的。”

那丫头脸上挺大一块胎记呢,都快看不出模样了。

连喻便笑了笑,拉了方婉之径自进了船舱。

没稀罕搭理他。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一章令人堪忧的情商

要说这个刘凌吧,很有点脑子像是跌了管的。朝中党派分了一波又一波,他愣是一个臣子也没捞上,原因自不必说,一个没有真才实学的皇子,哪个臣子会愿意将他捧上王位?偏偏唯有一个张思中,那是他娘的亲信,全然是向着他的。

前段时候他也想拉拢连喻来着,但是听闻他跟陈王刘礼走的亲香了,便想给一给他下马威,要说这人就是傻的呢。旁人都抢着奉迎连喻,他不奉迎,不奉迎还觉得这样很与众不同。

这次难得接了这么个又轻巧又立功的活,他不想让连喻抢了他的功劳,便总想着排挤他。可巧,这次跟来的还有个张思中的傻儿子张良。

说将起来,这个张良还跟连喻有些过节。

这么个夯货是右相张思中的第三子,脑子不是笨,是纯傻。一本论语从三岁背到三十七岁还背不全。一脑袋的狗屎,一肚子的花花肠子。

前段时间连阁老抱着自家的王守财去会猫友,正遇上了花了二百五十万两买了只土狗出来溜达的张良。

王守财对于一切大狗都有着至高无上的优越感,抬爪对着那张狗脸就挠了一爪子。

王守财挠它,没有任何理由。若非要找一个,大概就是觉得那狗太丑了,还对着它呲了牙。

连阁老护猫护犊子出了名,当然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瞅了一眼连个气儿都没吭就抱着猫走了。气得张良跑回家狠狠在张思中面前告了一状。

不过这状告是告了,张思中拿连喻没辙,又能怎么地?随便哄了两句便算完了。

对于张良,张思中算不上喜欢也算不上讨厌,也不知道是不是过往做多了缺德事,他总共就三个儿子的命。所有即便张良整日花天酒地不思进取,他也愿意供着。

而这次,张良同刘凌一块出来,两人都爱逛窑子,都不爱做学问,两个傻子算是碰到了一块。两傻并一傻便如天雷勾了地火,一时竟成知己,十分团结的一起排挤连喻。

这种排挤,多半是体现在饭桌上,分明坐在一艘船上,他们不跟连喻同席,非得分开,分开了菜色还分的不一致。非得自己十荤十素,连喻半荤半素,还就那么两盘。

连阁老对于吃食不算讲究,干净便可,拿着自家的小饭碗,也不爱搭理傻子。

被傻子排挤有什么好心烦的,不在一艘船上他才乐的开心呢。而方婉之见了,心里总是不太舒坦,看见他吃的少了,便夜里去后厨给他开小灶。以至于连尚书在席面上吃的东西越来越少,就是好吃方小厨娘那一口。

大船水路要行三天,方婉之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并不长坐船。偶尔坐一坐,也是同富商小姐坐坐小龙舟,如今见了这船这水,越发添了些新鲜。

晚风拂面,翻着一股子河水里的潮气,方婉之却一点也不觉得腥,挂着两条长腿坐在船头有一搭无一搭的晃着。

她觉得心里真开心,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出过这样的远门。她向往一切宅门以外的生活,也想闲云野鹤,也想纵情山水。但是她是姑娘家,不好总是抛头露面,即便自己不在乎,方正也不会肯。

私心来说,她想离开那个家,离开那个爹,离开方府的一切。但是她不会功夫,不是巾帼,女红不好,也当不得秀娘。一手简单的饭菜,也就连喻当成个宝似的,除了三盘亲娘教过的小炒,她几乎没有任何一技之长。

她想走,但是她在外面活不下去。方婉之算是个活的十分明白的姑娘,比一般二十岁的姑娘都活的明白。她懂得生活如何不易,懂得自己几斤几两。

就连方婉之自己也嘲笑过自己的无能,方正从来不给她银子,只有好的用度,她连一点体己都没有。

抬眼看着黑夜里静悄悄的水面,她想。如果连喻欢喜我,我便搬着行李到玉尘奉宛跟他住去,他不要我也不行,不要我就撒泼,死给他看。

这是方婉之最后的打算,然,两人现在的情况显然还用不到死。她也想等等看,连喻对自己到底是个什么心思。

方大姑娘的情商不低,自认为运用到实处还算是得心应手,却到底因着没有实战经验而显得愚钝无比。因为连喻根本没有情商,不伸手戳破了脑门他是不会明白的。

这也是她后面逐渐领悟出来的,现下她还不知道。所以当连喻往她身上披了个褂子给她御寒的时候,她挺娇羞的扭了一下身子。

这是跟她那位艳绝燕京的二娘学的,卢翠花说女人就该有女儿家的做派,不能一味的凶悍,不然没人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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