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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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括一听那话就知道自家夫人理解错误了,急忙解释。

“是老蚌生珠,珍珠的珠。意寓晶莹璀璨,夫人理解错那意思了。”

珍珠吗?

陆雁回笑着站起身,扬起的绯红轻纱抚过他的侧脸,带起一阵红雾。

饶是沈括已同她成亲多年,依旧被那份妖娆迷的七荤八素。

她垂下头,轻声耳语。

”珍珠,也不生。“

他就知道是这样的。

落寞的用脚扒拉了下地上的稻草,沈大人的小脸颇有几分挂不住了。

酸腐书生不算绝色,但矫情起来也是唇红齿白的。

陆庄主心情甚好的走到门边。

”衡衡嫁了,不是还有我陪你吗?“

”夫人!!“

他震惊的抬起头,一双眼底满是水汽。

”这意思难道是?“

陆雁回眨了眨眼。

”不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你个呆子。“

此事之后她会在上京长住。

四处漂泊的日子虽自由自在,但心底那份念想却总让她失神。

有沈括在的地方,就是家。

她也该回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和坏消息。

先说坏消息,明天正文不能更新了,因为小盎要出门一趟。存稿不多,所以小偷懒一天,万望各位大人表拍死我,小盎回来以后会乖乖待宰。

好消息是,明天会更新一章三千字番外,内容决定满满的,肯定不短小。

小手拜拜求谅解,飞吻各位亲爱的们。

第七十一章番外:蠢萌爹的爱情

挽瑕山庄是江湖第一大庄,庄主陆凌一直是道上泰山北斗一样的人物,却娶了一位书香世家的夫人。

陆凌一生爱武成痴,却因为这位夫人生出了舞文弄墨的雅兴。

只可惜妻子早亡,生下来个女儿又是个随了他性子的。三岁上房,五岁揭瓦,十二岁的时候便将一把九环大刀舞的虎虎生风。

陆雁回长了张好样貌,杏眼柳眉,眉宇间三分英气七分颜色,偏生痞里痞气的。

对此,陆凌一度觉得十分头疼,终日愁眉不展的担心她嫁不出去。

养到十七岁的时候,他实在无奈,巴巴拉了自己的徒弟过来泪流满面的说。

“你们谁愿意娶雁回,将来我便将庄主之位传给他。”

哪里知晓,那些平日意气风发的侠士,一个个吓的面白如纸。

“师父,小师妹人品相貌皆是人中龙凤,徒儿只怕配不上她,您还是另找他人吧。”

“是啊师父,小师妹真的不愁嫁的,您还是问过她的意思再定吧。”

自古英雄配美人,但陆雁回这美人却是长着逆鳞的。还记得开始时,也有几个不怕死的向她表白,话还没说完呢就被吊在树上整整一夜。

挽瑕山庄事物繁忙,陆凌疏于管教,再加上娘亲早逝,在男人堆里长大的陆雁回性格难免乖张。

老庄主被逼的无法,亲手拎着陆雁回的脖子厉声斥责道。

“你现下就给老子下山,自己去寻夫家去,若是十八岁之前还不能将自己嫁出去,你就不用回来了。”

可怜陆姑娘云里雾里的被赶出来,包裹里只揣了十两银子。

仗剑一笑闯江湖,陆雁回对此还是十分向往的。奈何囊中羞涩,啃了几天草叶子之后终于咽不下去了。

沈括就是那个时候手持一把折扇翩然出现的。

据陆庄主事后回忆,他那时的身姿当真倜傥如仙,姿态儒雅,带着旁人没有的闪亮光圈。

在她当时的认知中,无疑就写着“财神爷”三个大字。

“喂,小书生,你过来。”

她翘着脚咬着半片叶子,笑眯眯的冲他招手。

彼时的沈括刚中了进士,算是衣锦还乡。途经挽瑕山,突然看见这么一个漂亮女子对自己招手,眼神迷蒙了半晌。

“姑娘唤我何事?”

他是读书人,见过的姑娘也只是家中一些表亲。举手投足之间无不娇羞内敛,如这般堂而皇之斜倚在路旁大石之上的,绝无仅有。

陆雁回看得有趣,笑眯眯的走进几步。

“都说读书人老实,我如今落难了,想请你帮忙资助一二,你不会拒绝吧?”

沈括被她那一双美目盯的不自在,本就文弱的脸上爬上一抹红晕。

”姑娘,想在下如何资助。“

她笑着伸出小手捻了捻。

”先借点银子花花吧。“

那是沈括同陆雁回的初见,刚刚金榜得志的少年人第一次遇见那样张扬的女子,只一眼,便深深望进了心里。

可惜陆小姐对沈括并没有多大印象,只觉得偶遇的这位“金主”老实的紧,说话都不敢看她的眼睛,像个乖巧的姑娘家。

故事如果仅限在这里,只怕就不会有之后的沈大小姐了。

巧就巧在,数月之后沈括奉诏去上京任职,又碰上了这位娇艳如芙蓉的陆小姐。

她当时正在大街上四下转悠着,已经来来回回走了许多圈了。

他拱手走上前去,尽量轻松的说:“陆姑娘是在找什么地方吗?”

实际上袍袖之下的手掌,紧张的整个都汗湿了。

陆雁回似乎思量了一会儿才想起他来,不过心情极好,兴奋的搂上他的肩膀。

“呆书生,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沈括似乎从遇见陆雁回开始,脸上的红光就没有消散过,面色酡红的道。

“小生,来京中任职,前些天才来到这里,没想到会遇到陆小姐。”

陆雁回看着他脸红的样子大笑,俏皮的将头伸到他近前。

“那可是恭喜了,我在京城闯荡,但是囊中还有些羞涩的,所以银子不能现下还你。”

沈括听后连连摆手。

“小生并不是让陆小姐还银子。”

那焦急的架势,又是惹得陆雁回一通大笑。

每次遇上她,她都过的穷困潦倒的,这次也不例外。手里没了银子,啃了几日馒头,就连租住的客栈也想不起来是哪处了。

陆雁回有些迷糊沈括是知道的,但没想到会迷糊成这样。

她吊儿郎当的对他说:“你也崩问了,我不识字的,压根就不知道那客栈叫什么名字,今晚去破庙住上一晚算了。”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有处能挡风避雨的足矣。

沈括低头看着手里的扇子骨,弱弱的问。

“那破庙,陆小姐找的到吗?”

一语中的。

她找个毛,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人。

略有些丧气的转了转手里的烟杆,她说。

“那啥,反正看见没人的地方我就凑合住一下呗。”

这也能凑合?

看着她逐渐走远的背影,沈括搓了搓手掌。

“陆小姐要是不介意,住到小生那里可好?”

天知道那个老实巴交的书生用了多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一句话。

他傻傻站在原地等着,然后看见那个姑娘一蹦一跳的走回来,歪头笑道。

“如此,便多谢你了。”

陆雁回不拘小节,但并不是什么男子都能近她的身,但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这个呆书生莫名亲近。

他的住处其实也没比破庙强上多少,木质的宅子,打开门时还发出吱吱嘎嘎的摇缀之声。

房顶上还铺着稻草,上面用一直木头板子晒了几片红薯。

她跳上房檐去吃,吓的沈括连声说,姑娘小心些,房顶不是很牢靠,仔细摔着了。

她坐在房上看他,突然觉得这个呆子可爱的紧,比她过往见过的那些侠士都要可爱。

陆雁回是个路痴,住过哪里,走过什么地方从来都不记得。

但是她却总能第一时间找到沈括的住处,因为只有他的房顶上晒着红薯,只要累了,纵身一跃便能一眼找到那处挡风遮雨的地方。

玉遐谷的谷主玉衡子向挽瑕山庄提亲了,她爹甚欢,飞鸽传书让她回庄。

她见过那位玉谷主,一身青竹长衣,端的面如冠玉。两人在武林大会时也颇有几面之缘。陆雁回对他的感觉,不算讨厌,探讨武学时也曾把酒言欢。这样的人物作为夫婿,应该是最合适的人选。

嫁人嘛,原该是找个志同道合的人,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

但是她却不知怎么,隐隐又觉得哪里不对。

她对沈括说,自己要走了,回去嫁人,等忙完了婚事再回来看他。

他正背对着她准备晚上的晚饭,听到这话之后愣在原地许久。

“现在就走吗?”

他如是说,声音里是不同以往的沙哑。

陆雁回也不知为什么,心里越发堵的慌。抬手抽了两口闷烟。

“现下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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