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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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衡低头搓了搓衣袖。

苏月锦说的时间,都已是黄昏了,她不想让人瞧见落下话柄才早些过来的。哪里会想到他住的地方,会离庐陵宫的东直门这般近。

“走吧,等下多吃些核桃便好了。”

脑子笨的人,原该多补一补的。

直到目送着两人,以及赶兔子的桂圆公公离去之后,在场的朝臣们才恍然大悟。

端王殿下这是,因为林大人冲撞了沈姑娘才出手警告的。而且那话里话外之间,竟是特意留了饭在等她。

那沈衡,同殿下之间。。。

他们面面相觑。

难怪沈括敢在这风口浪尖上接下监考之职,也难怪人家送礼送的这般随意。

原来两家的关系竟是如此亲密的,莫说是几只兔子,只怕就是空手而来,殿下也是欢喜的。

可笑他们还以为沈衡在朝中无权无势没有靠山,殊不知,人家早就是端王爷的亲信了。

想到这些天他们威逼利诱的糊涂事,以及说的那几句风凉话,不由整个背脊都汗湿了。

而林曦和,也没有好到多少。

这些天为了讨得七公主的欢心,已经是费尽了心思。

买通的近侍私下里对他说,公主是听说了大人同沈家小姐的那段过往而犹豫的。

今日偶遇沈衡,本想着随便演上一出便算了。哪里知晓,几年未见,那丫头的牙齿竟然已经磨得这般锋利了。

端王看上了沈衡?

他冷笑。

或许是一时新鲜吧。

沈衡这样的姑娘,却是罕有的直率性子,他当年也是爱极了这一点,只可惜那丫头太过心高气傲。

这样的人,豪门容不下,宫廷,更是容不得的。

还在流血的手掌突然被一只雪白的帕子包住了。

他一怔,以为是七公主去而复返,然而。

皱眉看着面前挺着个大肚子的娇小女子。

“不是告诉过你,怀了身子不要四处走动的吗?”要是被七公主看见了,不是给他火上浇油吗。

张挽君面上的神色僵了僵,而后轻笑道。

“妾身就是出来走走,刚好瞧见夫君在这儿便过来看看,说话就走。”

林羲和看着那张温婉的脸,不满的情绪缓和了些许。

她刚才就一直站在角落里,也一直都知道他想娶苏月华的事情,但却从未问过他什么。

他当初会放弃沈衡选择她,也是因为她足够聪明,也足够乖巧。

事实证明,他也确实没有选错。即便生了两个孩子,岁月依旧没有让她变得如一般深闺妇人那样歇斯底里。

“你先回去吧,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

他拍拍她的手,柔声吩咐道。

处理事情吗?

张挽君温顺的点头,俯身目送他疾步朝宫中走去,做足了为妾的本分。

身旁跟来的丫鬟绕林忧心忡忡的说。

“小姐,方才同大人说话的,是沈大小姐吧?他们会不会。。。”

“不会。”

她打断她的话,上扬的唇角泛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沈衡的脾气,那是个就算饿死,也不会吃回头草的人。

她如今的利用价值,只在于能不能让他顺利娶了七公主。

而她要做的,就是要帮助林羲和坐稳了驸马的位置。

低头轻抚着拢起的腹部。

“热闹也看够了,回去吧。也许过些时日,我们还要去拜访一下那位,沈大小姐。”

再说沈衡这边。

云里雾里的跟着苏月锦回了王府,本来不甚好的心情,却是因为府内奇异的山水芜廊生生的,吓了一跳。

在没进到这里之前,她对这座驰名已久的端王府亦是有所耳闻的。

旁的暂且不论,单说这内里的一只整只玉石雕琢而成的假山,便是百姓们亲眼看着被抬进来的。

砖瓦皆是琉璃所制,里面珍馐树木更是不计其数,是上京除却皇城庐陵宫外最精致的一处府邸。

可是谁能告诉她,这地界,怎么就被“糟蹋”成现在这副样子了。

倒不是说里面精致的亭台给砸了个七八,相反的,依旧擦得晶亮,只是被那种在其中的灵木旁支,生生遮掩的快要看不见了。

御匠方文中要是还活着,估计会活活哭死在王府门口。

“您这儿,就没有修剪树木的花匠吗?”

暴殄天物也不是这个做派吧?

一旁的桂圆笑呵呵的送上一盏香茗,接话道:“我们王爷说了,世间草木皆有根本,就如人会盘发妆点一样,有自己喜欢的形态。万事须得顺其自然,太过刻意,反而失了本身的易趣了。”

沈衡抬眼看着满院顺其自然的树丛点点头,觉得冷宫的风格,大致也就这个样子了。

这分明就是个“散养”的,没人照管的院子嘛。

“我不喜欢太过奢华的东西。”

这让她想到他幼时曾经在奉芜山居住的时光。

听说那是处神仙也能住得的仙山,满眼皆是碧翠,期间鸟兽虫鸣。在那样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也难怪会看不惯这些华贵晃眼的东西了。

那一张清俊侧脸,拥有着这世间最精致的完美,却又活的那样恣意,不存于世。

要不是亲眼见过这家伙是吃人间烟火的,她真的会以为这是下凡历劫的“谪仙”。

苏月锦此时正将一只兔子抱在怀中轻抚。

清澈的眉眼微颔,长睫随着呼吸轻动,在一片翠绿之间,安静的,那样空灵出尘。

仿佛只是那样坐着,便能如画。

然而,“好梦”不常有。

就在她还沉浸在云层渺渺的天人瞎想中时,“谪仙”大人突然抬眼,问了一句甚有哲理的话。

“你觉得这兔子,是红烧还是清蒸?”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双水润大眼就那样真挚的看着自己,好似这是一件多么值得认真讨论的事情一样。

沈衡抽搐着嘴角看向那只肥头大耳的东西。

“烤的吧。不然太肥了,吃起来会腻。”

于是,两厢都满意了。

她承认,他和她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成仙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用过晚膳之后,两人并排坐在了昂贵的房檐之上。

苏月锦不是健谈的人,事实上,很多时候两个人的相处方式都是,一个人在那静静的发呆,另一个人陪着发呆。

沈衡静静的看着院中的“草长莺飞”,直看到太阳落于山脊。

目送着最后一缕残阳消失在天边,她转脸对苏月锦说。

“我给你讲讲,我同林曦和的故事吧?”

作者有话要说:兔子肉,烤着吃,应该是外焦里嫩的吧?

擦口水。

其实小盎喜欢吃熏的。

果然我也不是“善男信女”,呜呜,捂脸退下。

第四十一章也曾两小无猜

认识林羲和那年,沈衡只有十一岁,刚来到上京不久,整个人都处在一种毫不知端庄为何物的状态。

当然,也完全没有所谓的男女大防,和身份地位的意识。

事实上,在她所住的挽暇山庄,作为地位尊贵的尊主的女儿,她一直都是很受尊重的。

也时常搞不懂,为什么来了上京之后,要做那么多虚情假意的寒暄。

第一次接到下人翻给她的白眼时,是她爹带着她进丞相府拜访的时候。

她那时候觉得特别新奇,因为白眼这东西,她只当是只能在天桥算命时才会看到。

所以甚是欢喜的扒拉着对方的眼皮说:“你再翻一个给我看看。”

那仆从似乎觉得她这样的行为冒犯了他,跳着脚说:“你等着,我叫我主子来给我做主。”

那是她和林羲和的初次见面。

被请来主持正义的林大公子穿着一身绣锦长袍,小胳膊一前一后的端在身前,显得煞有架势。

她看着那张俊俏的小脸,十分赞赏的说:“你主子长得还真是人模狗样的,颇有些气质。”

请原谅她那时词汇的贫乏,因为作为一个亲娘也只会背三字经,身边的人也只能读下一本三字经的孩子。她能说出人模狗样这类四个字的成语,已经算是一种质的飞跃了。

犹记得当时,林羲和脸上瞬间错愕的裂痕。

大概在他过往的十三年中,从未遇过这么大胆的女子,一时竟然怔在了当场。

一旁被扒了眼睛的小侍从翘脚骂道“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如此侮辱我家公子。”

她瞪大了一双杏眼上前:“这话,原是骂人的吗?”

可是她在路过一家酒肆门口的时候,老板娘就是这样对活计说的啊。

她的原话是:“仔细盯着里面那几位穿的人模狗样的公子,那都是有银子的,多上些好菜上去。”

林曦和不就是有钱人的公子?

还是说,这话得改成,人摸狗样的人的儿子才算贴切。

回家之后,她将那原话告诉了她爹,吓得那个总是没什么胆子的文弱书生又哭了好久。

沈括那时只是一名六品殿仪,因为文才还说的过去而被林方知看重,叫他来给林羲和的妹妹林婉清做先生的。

谁想到这厢刚做了没多久,便让沈衡惹恼了丞相家的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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