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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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沈括敢在这风口浪尖上接下监考之职,也难怪人家送礼送的这般随意。
原来两家的关系竟是如此亲密的,莫说是几只兔子,只怕就是空手而来,殿下也是欢喜的。
可笑他们还以为沈衡在朝中无权无势没有靠山,殊不知,人家早就是端王爷的亲信了。
想到这些天他们威逼利诱的糊涂事,以及说的那几句风凉话,不由整个背脊都汗湿了。
而林曦和,也没有好到多少。
这些天为了讨得七公主的欢心,已经是费尽了心思。
买通的近侍私下里对他说,公主是听说了大人同沈家小姐的那段过往而犹豫的。
今日偶遇沈衡,本想着随便演上一出便算了。哪里知晓,几年未见,那丫头的牙齿竟然已经磨得这般锋利了。
端王看上了沈衡?
他冷笑。
或许是一时新鲜吧。
沈衡这样的姑娘,却是罕有的直率性子,他当年也是爱极了这一点,只可惜那丫头太过心高气傲。
这样的人,豪门容不下,宫廷,更是容不得的。
还在流血的手掌突然被一只雪白的帕子包住了。
他一怔,以为是七公主去而复返,然而。
皱眉看着面前挺着个大肚子的娇小女子。
“不是告诉过你,怀了身子不要四处走动的吗?”要是被七公主看见了,不是给他火上浇油吗。
张挽君面上的神色僵了僵,而后轻笑道。
“妾身就是出来走走,刚好瞧见夫君在这儿便过来看看,说话就走。”
林羲和看着那张温婉的脸,不满的情绪缓和了些许。
她刚才就一直站在角落里,也一直都知道他想娶苏月华的事情,但却从未问过他什么。
他当初会放弃沈衡选择她,也是因为她足够聪明,也足够乖巧。
事实证明,他也确实没有选错。即便生了两个孩子,岁月依旧没有让她变得如一般深闺妇人那样歇斯底里。
“你先回去吧,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
他拍拍她的手,柔声吩咐道。
处理事情吗?
张挽君温顺的点头,俯身目送他疾步朝宫中走去,做足了为妾的本分。
身旁跟来的丫鬟绕林忧心忡忡的说。
“小姐,方才同大人说话的,是沈大小姐吧?他们会不会。。。”
“不会。”
她打断她的话,上扬的唇角泛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沈衡的脾气,那是个就算饿死,也不会吃回头草的人。
她如今的利用价值,只在于能不能让他顺利娶了七公主。
而她要做的,就是要帮助林羲和坐稳了驸马的位置。
低头轻抚着拢起的腹部。
“热闹也看够了,回去吧。也许过些时日,我们还要去拜访一下那位,沈大小姐。”
再说沈衡这边。
云里雾里的跟着苏月锦回了王府,本来不甚好的心情,却是因为府内奇异的山水芜廊生生的,吓了一跳。
在没进到这里之前,她对这座驰名已久的端王府亦是有所耳闻的。
旁的暂且不论,单说这内里的一只整只玉石雕琢而成的假山,便是百姓们亲眼看着被抬进来的。
砖瓦皆是琉璃所制,里面珍馐树木更是不计其数,是上京除却皇城庐陵宫外最精致的一处府邸。
可是谁能告诉她,这地界,怎么就被“糟蹋”成现在这副样子了。
倒不是说里面精致的亭台给砸了个七八,相反的,依旧擦得晶亮,只是被那种在其中的灵木旁支,生生遮掩的快要看不见了。
御匠方文中要是还活着,估计会活活哭死在王府门口。
“您这儿,就没有修剪树木的花匠吗?”
暴殄天物也不是这个做派吧?
一旁的桂圆笑呵呵的送上一盏香茗,接话道:“我们王爷说了,世间草木皆有根本,就如人会盘发妆点一样,有自己喜欢的形态。万事须得顺其自然,太过刻意,反而失了本身的易趣了。”
沈衡抬眼看着满院顺其自然的树丛点点头,觉得冷宫的风格,大致也就这个样子了。
这分明就是个“散养”的,没人照管的院子嘛。
“我不喜欢太过奢华的东西。”
这让她想到他幼时曾经在奉芜山居住的时光。
听说那是处神仙也能住得的仙山,满眼皆是碧翠,期间鸟兽虫鸣。在那样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也难怪会看不惯这些华贵晃眼的东西了。
那一张清俊侧脸,拥有着这世间最精致的完美,却又活的那样恣意,不存于世。
要不是亲眼见过这家伙是吃人间烟火的,她真的会以为这是下凡历劫的“谪仙”。
苏月锦此时正将一只兔子抱在怀中轻抚。
清澈的眉眼微颔,长睫随着呼吸轻动,在一片翠绿之间,安静的,那样空灵出尘。
仿佛只是那样坐着,便能如画。
然而,“好梦”不常有。
就在她还沉浸在云层渺渺的天人瞎想中时,“谪仙”大人突然抬眼,问了一句甚有哲理的话。
“你觉得这兔子,是红烧还是清蒸?”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双水润大眼就那样真挚的看着自己,好似这是一件多么值得认真讨论的事情一样。
沈衡抽搐着嘴角看向那只肥头大耳的东西。
“烤的吧。不然太肥了,吃起来会腻。”
于是,两厢都满意了。
她承认,他和她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成仙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用过晚膳之后,两人并排坐在了昂贵的房檐之上。
苏月锦不是健谈的人,事实上,很多时候两个人的相处方式都是,一个人在那静静的发呆,另一个人陪着发呆。
沈衡静静的看着院中的“草长莺飞”,直看到太阳落于山脊。
目送着最后一缕残阳消失在天边,她转脸对苏月锦说。
“我给你讲讲,我同林曦和的故事吧?”
作者有话要说:兔子肉,烤着吃,应该是外焦里嫩的吧?
擦口水。
其实小盎喜欢吃熏的。
果然我也不是“善男信女”,呜呜,捂脸退下。
第四十一章也曾两小无猜
认识林羲和那年,沈衡只有十一岁,刚来到上京不久,整个人都处在一种毫不知端庄为何物的状态。
当然,也完全没有所谓的男女大防,和身份地位的意识。
事实上,在她所住的挽暇山庄,作为地位尊贵的尊主的女儿,她一直都是很受尊重的。
也时常搞不懂,为什么来了上京之后,要做那么多虚情假意的寒暄。
第一次接到下人翻给她的白眼时,是她爹带着她进丞相府拜访的时候。
她那时候觉得特别新奇,因为白眼这东西,她只当是只能在天桥算命时才会看到。
所以甚是欢喜的扒拉着对方的眼皮说:“你再翻一个给我看看。”
那仆从似乎觉得她这样的行为冒犯了他,跳着脚说:“你等着,我叫我主子来给我做主。”
那是她和林羲和的初次见面。
被请来主持正义的林大公子穿着一身绣锦长袍,小胳膊一前一后的端在身前,显得煞有架势。
她看着那张俊俏的小脸,十分赞赏的说:“你主子长得还真是人模狗样的,颇有些气质。”
请原谅她那时词汇的贫乏,因为作为一个亲娘也只会背三字经,身边的人也只能读下一本三字经的孩子。她能说出人模狗样这类四个字的成语,已经算是一种质的飞跃了。
犹记得当时,林羲和脸上瞬间错愕的裂痕。
大概在他过往的十三年中,从未遇过这么大胆的女子,一时竟然怔在了当场。
一旁被扒了眼睛的小侍从翘脚骂道“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如此侮辱我家公子。”
她瞪大了一双杏眼上前:“这话,原是骂人的吗?”
可是她在路过一家酒肆门口的时候,老板娘就是这样对活计说的啊。
她的原话是:“仔细盯着里面那几位穿的人模狗样的公子,那都是有银子的,多上些好菜上去。”
林曦和不就是有钱人的公子?
还是说,这话得改成,人摸狗样的人的儿子才算贴切。
回家之后,她将那原话告诉了她爹,吓得那个总是没什么胆子的文弱书生又哭了好久。
沈括那时只是一名六品殿仪,因为文才还说的过去而被林方知看重,叫他来给林羲和的妹妹林婉清做先生的。
谁想到这厢刚做了没多久,便让沈衡惹恼了丞相家的长子。
她满仗义的拍着自己爹的肩膀,信誓旦旦的说:“您放心,有什么事情都有我兜着。”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在等待对方的报复。
在她不甚好的记忆中,上京的“官二爷们”最忌讳的便是被她这种“乡野丫头”冲撞了。
前段时候被她揍的掉了两个门牙的刘大人的儿子就是个最好的例子。
只是,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没有接到类似死鸡,死鸭,以及小石头子攻击的严重事件。
这样淡然的平静,反而让她觉得心里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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