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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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圆圆闻言从高处跳下来,帮着把浮灰抹去,的确不是常见的样式。似乎是在古时桐木琴的基础上,又做了些许改进…嗯,改得有些稀奇古怪,不像是大梁的风格。云倚风将琴弦上紧,试着轻轻一拨,余韵旷远悠长。

月圆圆欣喜道:“更好听了,也更厚重了些,像是、像是琴师正在思念着谁。”

云倚风称赞:“姑娘好耳力,也好心思。”

两人都喜欢这把改制后的琴,便合力将它搬到明亮处,打算再仔细检查一遍,可这一检查,云倚风却愣了。

在琴面一侧,刻着小小的几行字——并非一般的字,而与那封塞在自己襁褓中的书信一样、是由卢广原独创的军中暗语。刀工娟秀,行云流水,写着“瞻彼日月,悠悠我思。道之云远,曷云能来?”。

月圆圆推推他:“云门主,云门主?你怎么不说话了?”

云倚风猛然回神,手心有些薄汗。他先前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竟会在江家看到与卢广原有关的东西,便问:“这把琴是从哪里来的,能查到吗?”

“应当不能了吧。”月圆圆检查了一下,“家中的琴,大多都是五爷先前买的,珍贵的值钱的都要打上江家标记,有标记的才会记录在册。但这把琴上什么都没有,应当是某天随随便便带回来的,又或者是旁人送的,不讨喜就放在柜里落灰了。江家琴太多,这把看着又有了年岁,只能尽量问一问。”

两人正说着话,季燕然与江凌飞却找了过来,说外头在落雨,怕他着凉。

“嚯,这满屋子的狼藉,雅乐居何时改成了杂货铺子?”江凌飞看着满脸灰的月圆圆:“你这丫头,该不会是带着我的朋友,在帮忙洒水扫地吧?”

“我们正翻找旧琴呢,云门主说烧了可惜,三少爷,您拨点银子给雅乐居吧!”月圆圆拍拍面前的改制琴,“喏,这一把声音可好听了,修好之后,我天天给您弹。”

季燕然轻声问云倚风:“怎么了?脸色这么白。”

“这把琴…像是有些问题。”云倚风指着那行雕刻,江凌飞也一道凑过来,他是学过这些符号文字的,也经常同季燕然你来我往写几封军情,所以此时一眼就认了出来,难免跟着愣住:“不是吧?”

雅乐居四面透风,不是一个密谈的好地方,所以琴被暂时搬到了烟月纱。月圆圆见他三人都对那稀奇古怪的雕刻有兴趣,意识到事关重大,便先告退离开了。季燕然问:“你家怎么会出现这种东西?”

江凌飞一头雾水:“家中爱琴的只有五叔了,难不成他还同卢将军有交情?”

江家在江湖中屹立百年,江南震年轻时也算鲜衣怒马的世家公子,会与朝廷里威武大将军有来往,互相送些礼物,倒不算太稀奇。但这琴上刻的字…实在不像啊,饱含思念与绵绵怨恨,卢将军若搞这么一把琴来当礼物,只怕年轻时的江五爷连眼珠子都要惊飞。

更何况,卢家的破败,是与黑沙城战败紧密相连的。在那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大梁人人都以能结识卢广原为幸事,江南震又是个很爱面子的人,倘若两人真有几分交情,不敲锣打鼓挂牌匾已经算是克制内敛,无论如何也不该藏着掖着。

云倚风道:“瞻彼日月,悠悠我思。这把琴倒像是出自当年的谢家千金,丞相小姐谢含烟。”

家族没落、父兄皆亡,情人又远在天边征战,心中如何能不思不怨不恨不悔。

“这琴的样式被改过。”江凌飞摩挲着琴面,“当初我们推测,谢小姐在被周九霄救出后,极有可能是去了西南投奔野马部族,才会有后来蒲昌先锋的临终叮嘱,让罗氏母子南下寻亲。我对乐器知之甚少,这改制后的古琴里,有没有西南的影子?”

云倚风明白他的意思。若这琴与西南有关,那就极有可能是谢含烟在抵达野马部族后,仍与江家有联系,或许还曾经来做过客,才会将自己的琴落在山庄里,后又被收到了雅乐居。

“这可真是…”江凌飞拍拍脑门,“早知如此,当初就该嘴甜一些,多拉拢几个姑婆婶婶,现在倒好,想问一些当年事都无人可寻。”

江湖门派,突然就与朝廷有了关系,与云倚风的身世有了关系,显然出乎所有人的预料。

江凌飞及时警告:“先说好,无论谢家是不是反贼,无论谢小姐来这里做过什么,在查明真相之前,你都不准告诉皇上。”

“皇兄也没想过要追究故人往事,还打算将卢将军所编的战谱装订成册,供所有武将研习。”季燕然道,“若云儿不想继续查,我其实也没兴趣。就算你江家当年真的想反——”

江凌飞道:“呸呸呸!”

季燕然笑:“若你想保住江家,现在看来只有一条路可走,无论江南斗前辈能不能好转,都要将掌门之位拿到手中,好让我安心。”

江凌飞与他击掌:“成交。”

天色已晚,再回客栈未免太过折腾,两人便歇在了烟月纱。

改制琴被放在桌上,擦得干干净净,几处漆身斑驳脱落,像在无声叙述着一段岁月。

瞻彼日月,悠悠我思。道之云远,曷云能来?

云倚风散开长发,坐在桌边看着琴出神。窗檐下几盏灯火微微曳着,透过纱绢窗棂铺洒在地,更添暗淡昏黄。

季燕然替他将湿发擦干:“若你实在想知道往事,不如交给凌飞去查吧。”

云倚风道:“也好,那我们呢?”

“我们继续南下,去你最喜欢的那座城。”季燕然握着他的肩膀,微微俯下身,“江家的事情,你就不必再烦心操劳了。听说此时江南风景正如画,和风细雨沾银草,我们好好去将逍遥日子过个够,何时你腻了,若凌飞还没有处理好这里的事,再过来帮忙亦不迟。”

云倚风想了想:“那江大哥怕是等不回我们了。”

季燕然闻言皱眉:“不准胡说!”

“啊?”云倚风一愣,过了片刻才反应过来解释,“我是说,与王爷一道在江南小城过日子,是不会腻的。”既不会腻,又如何会舍得离开,日日伴着朦胧烟雨,看远山、听琴音,自然就顾不上来江家帮忙了。

没料到他是这个意思,季燕然无言:“我…”

“我懂。”云倚风握住他的手,贴在自己脸侧,笑着说,“好,那我们明日就去江南。”

第111章 江南小城

翌日清晨, 季燕然与云倚风便离开了山庄。整座丹枫城都能算作江家地盘, 自然有人及时向江凌旭汇报了两人动向,说是回客栈休息片刻后, 又吃过午饭, 便出城了——三少爷亲自送出去的。

“那凌飞呢?”江凌旭问, 他昨晚一夜没睡,现在正头昏脑涨得厉害。

下人答道, 三少爷送完客人后, 就独自回来了,此时正在烟月纱中小憩。

“大少爷, 我们可要暗中盯着萧王?”

江凌旭闻言陷入犹豫, 季燕然身份特殊, 他不得不多留几分心,而身旁那个风雨门门主,也是个能通天晓地的主。盯这二人的梢,能不能成功是一回事, 若被发现, 岂不是白白惹来一身腥臊。

但在这种时候, 任何一个小小异常,都有可能会引起掌门之位的变化,他又不得不防。

思酌片刻后,江凌旭叫过下属,在他耳边低语几句。

而与此同时,云倚风正在问:“你说我们这一进一出, 会不会让那位江家大少爷坐立难安?”

季燕然道:“有可能。”

先是跑去别人家中,翻旧琴翻到半夜三更,然后又匆匆出城,一路策马向南。不管怎么看,这没头没尾的举措,都很像是一场有预谋、有目的的秘密行动,时间还安排得紧凑,与掌门之争的风声鹤唳颇为相配。

云倚风笑道:“谁会想到,我们就真的只是想修修旧琴、赏赏江南呢。”

纷争太多,人心便也跟着复杂了。再听不懂松沉悠远的琴、看不明日出江花的景,白白辜负这明媚盛夏、大好光景。

天高气爽,连带着飞霜蛟的脚步亦轻快不少,再不似在西北时紧绷如弓弦,四蹄没入碧绿浅草中,留一路缤纷花香。苍翠城,苍翠城啊,这个时节,白墙黑瓦的小城已经被雨丝浸透了,小巷幽深曲折,青石板上生出细细苔藓,若不小心踩到,便会滑一个趔趄,压断墙角一片黄白相间的野花,惊飞蝴蝶翩翩。

若是让酸兮兮的文人来写这一幕,便会说成于夏意微醺时,翘腿独眠繁花丛中,醒时满袖红泥,满目落英——至于摔倒时疼不疼,有没有啃一嘴泥,那是一定不会写的啦,广袖带风的大才子,怎么能承认自己摔了个大马趴呢?

但其实还疼的,即便是武功高强如云门主,也难免龇牙咧嘴,捂着膝盖坐在一堆飞红残花中,眼泪都要飙出来。

季燕然只去问了个路,回来就见他摔得一身狼狈,旁边还站了个娇滴滴的小姐,正在含羞带怯地命丫鬟去将公子扶起来。江南水土养人,漂亮姑娘自然多,眼睛大,皮肤又白——反正肯定比萧王殿下要白。

季燕然靠在墙上,微微挑眉。

云倚风笑着说:“我朋友来了。”

小姐与丫鬟一道看过来,心想,这个朋友也好生英武呀,像是戏文里的大将军。

季燕然扶着云倚风,道谢后一起离开。

小姐恋恋不舍盯着两人背影,直到再也看不见了,方才收回目光。

丫鬟说:“呀!这花上怎么有血?”

白色花瓣上,喷溅猩红点点,被风吹得滑出一道细痕,滴落在地,连泥土也是褐的。小姐也被吓了一跳,不敢多待了,匆匆忙忙跑回家中。

季燕然在苍翠城里买了处宅子。

选在最安静的巷道深处,院中一株繁茂大树,蓬勃的绿冠上,落满了叽叽喳喳的鸟雀。日头被云雾一遮,被树一遮,被窗纱一遮,落在屋里时,就只剩下很淡的一层金色——冬是肯定不会暖的,但夏凉是真凉。四五月的天气,夜晚歇息时还要盖厚被。

云倚风睡得舒服极了,日上三竿仍不愿起床,最后还是邻居送来一锅喷香的粽子,方才将他骗出卧房。

季燕然道:“原打算弄些粽叶糯米回来,与你一起包。”

云倚风吃惊地想,是谁给了你这种勇气。

“江大哥那头怎么样了?”他将手洗干净,帮着取出碗盘,“端午将至,按照江湖传闻,江家该推选新掌门了。”

“没问,不过我猜这掌门的推选八成要延后,否则凌飞多少也该送来一封书信。”季燕然手里忙活着,“赤霄有下落吗?”

“嗯,有。”云倚风捡了根排骨吃,“暮成雪本就有良驹‘飞鹤’,比赤霄还要跑得更快些,他又总是四处漂泊,牵着小红不方便,便将它寄养在了洛城羽家,我已经命清月去讹,不是,去讨要了。”

照此来说,只要貂再长大一点,吃胖一点,胖到影响杀手行动,不得不寄养时…嗯,好。

粽子有甜有咸,甜的加红枣,咸的是蛋黄腊肉。隔壁婶子喜欢云倚风,所以肉也加得格外多,吃一口不够,吃一个齁得慌,各分一半刚刚好。

酒里也浸了青梅,酸酸涩涩。院中开着满架蔷薇,有诗云,绿树浓阴夏日长。

略一算,两人已在这座小城里住了十余天。

云倚风心想,够了。

曾无数次出现在梦里的江南水乡,这回终于被切实地握在了手中,有这半月的恬淡静谧,竹露荷香,晚晚被他拥入怀中,听耳边情话低哑,此生也能勉强算得再无遗憾。

吃罢粽子,云倚风将碗盘收进厨房,而后便虚情假意道:“我洗我洗。”

季燕然道:“好。”

云倚风:“…”

季燕然笑着将他拉到跟前,在那残余蜂蜜甜的唇上亲了一口:“去屋里歇着吧,我收拾好便带你出去逛。”

小两口是来过安静日子的,所以也没有请丫鬟仆役,像洗碗这种重大家事,理所当然就落在了萧王殿下头上。其实云门主也是洗过一回的,但他那天一共洗了八个盘子,八个都磕出三角豁口,次日摆在桌上时,宛如丐帮设宴。

云倚风道:“哎呀。”

季燕然道:“你故意的。”

云倚风矢口否认:“没有没有。”

而现在,萧王殿下已经能很熟练地洗碗了。

云倚风在屋里泡好碧螺春,又取出了纸和笔,先随便抄了几首前人旧诗,堆放在桌上做遮掩,而后才叹一口气,盘算着要写些什么…叮嘱。

虽无遗憾,但他还是有许多牵挂的。比如说清月和灵星儿的婚事,按照自己目前的状况,怕也回不了春霖城了,便提笔唠叨嘱咐,清月啊,你不能亏待星儿,她已经被我惯坏了,将来你也要继续惯着,让她一直这么骄纵可爱。有朝一日生了孩子,千万记得告诉为师。至于风雨门呢,你想发扬光大也好,想继续低调隐于山间也好,都行。但若你想发扬光大,便需要同江家搞好关系,我琢磨着黎青海的武林盟主也做不久,他那个人,上位全靠年龄与资历,新一批的后起之秀一起来,就没那老头什么事了,所以你不必费心笼络。

又写,星儿啊,我实在想不出来,你将来为人妻、为人母,会是什么样子,若生个漂亮女儿呢,宠一些就宠一些了,倘若生了儿子,还是要严厉一点的,不然会变成混世魔王。

云倚风单手撑着腮帮子,继续冥思苦想。在风雨门时,他虽为掌门,但却是个散漫随的掌门,说出的话经常将下属气个半死,连吃药都要靠大徒弟满山追。所以此时一旦慈祥深沉起来,就憋得很费劲了。

但费劲归费劲,要说的话还真不少,除了清月与灵星儿,还有王城里的老吴与老太妃,宫里的惠太妃,平乐王,江三少,梅前辈,李璟,连逍遥山庄的甘勇前辈与章台庄的章铭大哥,所有曾对自己好过的人,他都想一一道别。

而最不舍的,自然就是…云倚风手下一顿,拖出一团墨痕来。光是想一想要亲笔写一封遗书给他,便觉得心中酸胀,如有一把泡了醋的小刀,正细细割下一片又一片的肉来,疼得整个人都傻了。

季燕然刚将一筐黄杏洗干净,就见一道白影飘了出去。

“云儿?”

“我去买点熏鱼!”

声音大,惹得街坊邻居都笑了,都说那位白衣公子看着不食烟火,可当真是爱吃鱼和肉,又一天到晚懒洋洋的,像只富贵人家养的雪白波斯猫。

云倚风一路出了城,跑得有些跌跌撞撞,最后几乎是撞开了面前半扇木门。

梅竹松正在院中晒药草,被这“轰”一声吓了一跳,又被满头细汗的云倚风吓了第二跳。

“这是怎么了?”他赶紧将人扶到桌边坐下。

“心口疼。”云倚风唇色发白,强撑着问,“是毒入心脉了吗?”

梅竹松握住他的手腕,试了片刻后道:“我先替你扎两针,歇一阵会好许多。”

云倚风点点头,又问:“我还有多久?”

梅竹松心下不忍,却也不能再瞒,便道:“…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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