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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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字如见吾,思卿聊狂,奈何身系波折,不堪突兀,日前收家书一封,得悉沪上家中变故,才知家父已于三月前亡逝,母亲已变卖家中所有,化为钱资与我汇来,并于日前启程前来见我。故,吾不得不中道滞行于法国,静待高堂之命,暂无法归国与卿相会。淑仪吾爱,昔日你我曾誓约今生,互为夫妻,有情有义,无奈生世之事果真十之八九不如意者,此次变故,吾实难预料变数,前路未卜,或将置你我于不可回身之地。寻一人白首,择一地终老,奈何终是求不得。仅以此书与卿,唯望卿自惜、自爱、自珍,生之遥遥,命之浩浩,吾将与卿同德,心首铭记,不亡不忘。
来信人不详,落款没有姓名,仅有时间为1988年冬,雪日,书于凡尔塞岸。
相较来信,回信则显得要更加细腻柔软许多,楼歆认出是妈妈的笔迹。
吾爱:
你我未曾早一步,亦未曾晚一步,曾那么那么幸运地在千万人之中相遇,然后我们热烈地相拥,相爱,那些美丽的年华里,我们纠葛交集,留下缠绵的记忆。
或许,前世你是那经历五百年风吹,五百年雨打的石桥,而我便是那只从桥走过的姑娘。也或许,你是哪位清灯苦读的书生,我是那窗外的一枝寒梅。再或许,我是佛前一只木鱼,你便是那佛前日日呤诵的小僧者。我们前世相望,此世相遇,但我们的缘分却还未修够,所以只有那寥寥半生缘,曾经沧海难为水,却是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只有半缘,真的只有半缘。
人生若只如初见,初见时我们都风华正少,那转身的一瞬,惊鸿一眼,就深深地恋上。你已然成为那胸口一滴血,一枚砂,一根剌,一道永不消缺的印,只要心还在跳,那血,那砂,那剌,那印,永远在记在痛。而今,你不在,它还依旧在,你也依旧。
从开始,未想结局,谁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而如果有下生,我愿意当那相濡至死的两条鱼,也不愿独独一人相忘于江湖,因为如果没了你,那江那湖,任它三千泱泱,海阔天空,我都只是那一缕孤魂,都不是我所能快乐的。
下一世,如果有下一世,你也一定不要放开我,不论我们的缘有多浅,我们都要守到最后一刻,即使你只在我们相遇时就要离我而去,即使这次那五百年风吹,五百年雨打的石桥是我,我还是会用最依恋的目光看着你走来,走过,最后远去。那么,这一世,我爱你,未放手!
流年越过光阴
遇见你,我忘却斑驳悲伤
匆匆年少,我们在绿树红花下热烈拥抱
抬头,有年华剥落
转身,发现已然一地残败
命运将青春碾碎扬灰,爱情被遗失在前
我拾起那一片泛黄残片,流泪!
原来,手心有朱砂一颗,
我紧紧握住,不能放手
下辈子,我依旧爱,不放手!
淑仪绝笔于2004年冬雪日故地宅中
第21章 似是故人来
他认为我配得上更好的人,我也这么认为的,可后来我发现,这个世界上比他好的人有许多,但却没有一个是我想要的,因为那都不是他。
凌晨下班的时候,季柏寒打来电话,祝她生日快乐,楼歆才想起来,原来又长了一岁,又一年这么过去了。
“楼歆生日快乐,许个好点的生日愿望,也许能成真。”阮佳琪接过电话提醒她。
楼歆提着包,走在电台外的路上不禁笑了,这一年来季氏和楚新国际发生了很多事,他们也发生了很多事,但这两个人到底还是在一起了。两个人白天是商场上的竞争对手,晚上却是亲密爱人,尽管她不知道季柏寒口中的欣赏和喜欢的区别是什么,也不知道他们以后会如何,至少现在一切都是好的。
愿望,许什么愿望呢?楼歆望着天上的月亮在想,她现在的愿望,大概就是那个人能平安,如果再奢侈一点,就是他能归来吧。
“我食言了,我后悔撒谎了,没能做到忘记你,不论走到哪,做什么,我都还是在思念着你。”
开着车,楼歆穿越这所已经进入睡眠的城市,少了白天的繁华,他安静而沉寂,笼罩于皎洁月光之下。
也许是白天睡多了,也许是刚才工作时的那杯咖啡太过提神,也许是一年前的今天太过惊心动魄,总之她不想就这么回去睡觉,就一直开着车闲逛,一直开,直到渐渐到了天光放明。
不知不觉间,楼歆开车到了那处曾经和楚修远一起听演奏的广场,天蒙蒙亮,太阳渐渐升起,有一对看起来不怎么年轻的人正在旁边的店里买了花束离开,两人挽着手,就像是年轻时候热恋那样。
楼歆有点羡慕他们,就忍不住打量,而当那两人转过身时,她也不由有点惊讶,是苏媚姐,她挽着一个头发花白的男子,正是当初那个天天在广场上演奏的流浪汉。
苏媚姐邀请楼歆在路边的长椅上坐下,告诉同行的男伴想喝热饮,男子暂时离开,苏媚微笑着目送他,尽管那只是十几米开外的一家店而已。
“我们年轻的时候相爱,那时他有钱,他身边有很多女人,后来他的公司倒闭,他离开了我。他认为我配得上更好的人,我也这么认为的,可后来我发现,这个世界上比他好的人有许多,但却没有一个是我想要的,因为那都不是他。我当初买下这家店,就是因为我找到了他,他每天在这里演奏,但我却没有勇气上前告诉他我是谁。直到楚修远,他安排了一切,尽管他是为了让我出卖这家店给他才这么做的,不过我还是要感谢他,给了我勇气和机会,我们在蜜月旅行,就想要回来看看,今天就要回意大利了。”
苏媚将那束花留给了楼歆,起身上前,笑着挽起那个男子一起离开。
楼歆捧着那束花去咖啡店,阳光照进来,落在室内暖暖的,她推开门,看到柜台后面有穿着白色衬衫的背影正在调制咖啡。
“你今天来得很早。”楼歆以为是那个实习生,不由笑着调侃。
“对不起,是我来晚了。”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语气,那人于阳光中转身,带着最熟悉的微笑,那眉,那眼,那唇,一如昨日。
“不过,幸好一切都还得及。”
后记 随笔
写完这个故事,时值秋末,北方已入寒,我所在的南方城池也已退却燥热,向晚时分,一切变得温柔和煦起来。日头西斜,薄风轻拂,居所对面公园的湖上有人在泛舟,健身的人在湖岸跑动,隐约还能听到有老人在练唱旧曲,溜狗人士逗玩宠物,一袭烟火气息,零星琐碎声音,构成最普通不过的真实生活。
喝一口桌上凉透了的茶,长舒一口气,伸个懒腰起身,有一种轻松惬意之感,本打算合上电脑出门走走,却在起身后又转身坐下,重新打开电脑,敲下这些文字,不为其他,仅仅是想记下这一刻的思绪碎影,廖廖薄意。
会写这个故事的初意,是源于一位友人,姑且称之他为J吧。J来自欧洲一处位于十字路口的心脏小国,精通法、英,会讲一口可评为流利的中文,甚至还会些地区方言。初识时,便是被其用一句我家乡方言的招呼给震住,不由讶异且佩服于这个高鼻深眸异族者的语言天赋。
J的聪明是毋庸质疑的,但有时候,J也是个颇有孩子气,甚至有点小呆的执拗男士。比如,种族优势里的浪漫细胞,让J当有被姑娘问到苏菲玛索、玛丽昂歌迪亚、范冰冰这些人谁是你的女神时,他能一脸真诚深情地对姑娘说only you,但也会在让他唱首法语歌来渲染气氛时,一本正经地对着姑娘唱完自己的国歌,让人哭笑不得。
酷爱各地街边小吃,对回锅肉、红烧肉爱得深沉,却对泡椒凤爪感到恐慌害怕,敬而远之。对《西游记》的理解就只是猴子的传奇,但又对唐宋元明清说的头头是道,甚至能将宋朝灭亡的原因分析得像那么回事儿。在听到别人夸奖他后会得意,听到不懂的东西,不动声色间就学起来,不管好坏,迅速吸收,并且兴致勃勃地实践运用,甚至对喜羊羊大电影都有兴趣。
学习能力极强,为人聪慧灵敏,诸事一点即通,偶尔还会举一反三,一个看起来似乎什么都不懂的门外人,但又总会让人意外,甚至时有几次用中国知识把我这个地道中国人考住。彼时,J的小骄傲溢于言表,而我尴尬之余,却瞬间就有了一个艺术形态模型,一个从白纸思维里,迅速学会、运用、并征服困难的一个角色形象,有点腹黑,但并不过分,不动声色的聪明和处理,壮大自己,汲取有用的能量,这样的人,不会因时光与境遇而褪色,那人,便是那人,他便是他,有着不可磨灭与征服的灵魂。
光阴流转间,人会因衰老而不再容貌动人,但智慧却是永远不褪色的精华,不论是谁,都能因为智慧而变得越发具有魅力。腹有诗书气自华,诚不欺我辈,唯愿它年华发繁生之日,我依旧能保持学习、阅读、书写的心。
J大概永远不会知道这些故事和他的关系,也但愿他永不要知晓,艺术源于生活,但也多少有些脱离生活,故事角色们的故事远比现实精彩,有更广阔的天地。随笔碎语,纤细游离,不成章法,书于此处,仅为留记光阴驳影,无托、无寄、无求。
愿翻过此页,识阅过这些痴懒闲语的人儿们,安好,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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